辽阳市行政权力清理确认及制作运行流程图等工作的指导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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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行政权力清理确认及制作运行流程图等工作的指导规程
按照《辽阳市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做好行政权力清理确认及制作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制定本规程。

一、工作原则
(一)职权法定。

行政权力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保证行政权力来源合法。

(二)科学规范。

科学设计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工作流程,突出有效管用。

(三)改革创新。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全面清理和确认每一项行政权力,对行政权力的流程进行再造,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便民高效。

通过清权确权,力求权力流程最简、审批时间最短、行权成本最低、服务对象最方便。

(五)有利监督。

建立和完善权力运行各环节间有效制衡、相互协调的监管机制,实现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二、清权确权
(一)清理权力,摸清底数。

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进行双向排查,清理行政权力事项,该取消的取消、该调整的调整,把权力底数搞清,对清理出来的所有职权按照有关规定一一进行确认。

清理确认的行政权力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本单位内部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人事任免等重要事项的决定权及其他权力。

(二)填写《行政权力申报表》(见附件1,此表可在市政府网站 <> 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栏目下载)。

《行政权力申报表》由具体行使行政职权的处(室)填写。

内容包括:权力名称、类别、行使依据、公开形式、公开范围、公开时间、收费依据和标准、承办处(室)、处理意见等。

要把部门和部门所属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全部清理出来,不能遗漏。

行政权力行使的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和规章,也可以是有关文件。

清理确认时要以最高级别的为准,以最新颁布的为准,以主体明确的为准,不仅要列出授予权力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名称和文号,还要列出具体条款。

对清理出来的权力进行分类梳理,提出保留、取消、调整等方面的初步处理意见。

(三)填写《行政权力汇总表》(见附件2,此表可在市政府网站 <>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栏目下载)。

此表以《行政权力申报表》为基础,用于汇总涉及本单位所有处理的行政权力,表中空格均填写相应数据,合计填写分类处理项目数和总数。

前三项工作完成后,连同处理意见报本单位领导小组。

(四)单位审核申报。

对处(室)上报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核,单位领导小组审核后,填写本单位的《行政权力申报表》、《行政权力汇总表》并形成处理意见报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

单位清理确认意见经本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清理确认工作总结、清理行政权力项目处理意见、《行政权力申报表》、《行政权力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同时报电子版)。

(五)审核确认反馈。

7月30日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完成对各单位上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依照有关程序审核确认。

8月初,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各单位,确定取消或调整的行政权力按有关规定公开。

(六)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见附件3,此表可在市政府网站 <>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栏目下载)。

各单位对保留的行政权力编制《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目录》是清权确权后按照有关程序对各单位保留的行政权力
确认结果的直接体现。

要求权力项目全面,权力名称表述规范,权力类别划分准确,权力项目依据完整。

1、《行政职权目录》内容包括:(1)权力类别: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本单位内部重大事项、其他权力。

(2)实施依据:所列依据填写全称,注明发布的时间和文号以及具体条款等。

(3)公开形式:指选用的公开载体,包括政府公报、报纸、网站、纸质文书、办公电话等。

(4)公开范围:内部公开、向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

(5)公开时间:长期公开、随时公开、依申请公开。

(6)收费依据和标准:列明收费依据名称及具体条款;不收费的,直接填写不收费。

所有项目均按类别排列,同一类别的行政权力集中放在一起,法律依据(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要填写全称。

2、审核申报。

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编制的《行政职权目录》和有关资料进行初审后报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经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后,于8月15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同时报电子版)。

3、审核确认。

8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完成对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职权目录》审核确认。

4、反馈公开。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各单位,各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三、制作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是监督行政权力正确行使的有效方式。

各单位要从本部门行政职权的特点出发,遵循权力运行的一般规律,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制约有效的原则制作行政权力流程图。

(一)制作流程图内容。

各单位以处(室)为单位,参照提供的样式制作本单位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见附件4)。

内容包括:(1)行政权力的条件,即依照职权主动行使职权或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职权的依据。

(2)承办岗位,即行使职权各个环节的处(室)。

(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

(4)办理时限,即完成某一步骤工作的时间限制。

(5)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

(6)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7)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即行政管理相对人表达诉求、申请救济的渠道和方法等。

同时应该在重要部位和环节相应注明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限。

(二)审核申报。

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初步制作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有关资料进行初审报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意见,经本单位党组(党委)审核后,于9月30日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材料一式叁份,同时报电子版)。

(三)审核确认。

10月中旬前,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编委办、市法制办完成对各试点单位上报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进行审核确认。

(四)反馈公开。

10月底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确认结果反馈各试点单位,各单位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

流程图的排列顺序和《行政职权目录》中行政权力的排列顺序对应一致,流程图统一用A4纸制作,且横竖一致,标题为2号黑体。

附件:1、行政权力申报表
2、行政权力汇总表
3、行政职权目录
4、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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