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持续改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输血是治疗疾病、挽救患者生命的重要手段之一,但是,输血可能引起多种不良反应,传播血源性疾病,甚或直接危及患者的生命。因此,必须加强临床治疗用血和成分输血的技术指导和管理。随着临床用血量的逐渐增加,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宝贵的血液资源,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是每一名医务工作者应该重视的问题。为此,作者对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与广大同仁探讨。
1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责权不分,输血风险控制缺失
医学科学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某些病原体如HIV、HBV、HCV在机体内存在“窗口期”,此时供血者检验为阴性,仍存在输血后感染病毒的可能,同时,由于试剂灵敏度的问题有时漏检难以避免,因此,可以说没有绝对安全的血液。为了尽可能降低输血风险,《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对临床输血指征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坚决杜绝不必要的输血;规定用血机构必须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输血的技术指导、监督管理、疗效和质量评估,确保输血安全,合理、有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分临床医师对输血风险认识不足,没有严格把握输血指征和正确选择血液成分,为了追求最大化的经济利益,常常出现输“保险血”、“营养血”和。人情血”等不恰当的输血现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能够履行的职责很少,没有很好地行使监督管理职能。由于缺乏权威性监管机制,临床用血几乎处于放任状态。1.2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人员以低学历、低职称为主,合格的高层次技术人才相对短缺。很少有医院设立专职管理人员,即使有专职管理人员,也多为因年长、体弱从其他岗位调整而来的护理或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临床或输血技术说平偏低。由于缺乏专职机构,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管理职责往往难以落实,临床输血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以及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等均难以开展。
1.3医院临床用血相关硬件设施不足
绝大部分医院血库没有专用房屋,设备简陋,有的医院没有专用储血冰箱,甚至使用家用冰箱储血。输血科(血库)建设和发展缓慢,与卫生部要求不相符,影响了临床医学和输血医学的发展和进步。
1.4临床用血管理不严
主要表现在临床用血不规范,成分输血存在误区,不做临床用血计划,不储存血液及其制品,临床医师输血适应证把握不严,人情输血、安慰输血时有发生。这导致医院一袋一袋的要血,血站只能被动按照要求送血。
1.5临床用血不规范
主要表现在输血前交叉配血和化验检查不全,输血记录单记录不全,输血台账登记不全,血样采集、保存和血袋处理不合要求,医疗垃圾处理不符合要求。
2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对策
2.1强化法律法规意识
临床输血管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法律法规理念,并组织广大医务工作者尤其是从事临床输血的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相应法规,并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2规范临床输血行为
应向医护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相关知识的专题讲座,建立规范化的操作流程。每周检测血型鉴定试剂的抗体效价,交叉配血试验检查IgG血型抗体试剂每周进行检测,对患者红细胞ABO 血型鉴定进行正定型和反定型、Rh(D)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两人互相核对签字,节假日或夜间一人值班时,自己核对结果并开展和加强室内质量控制工作。要积极参加国家级和省
级临床检验中心的血型室内检查工作。
2.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流程
要遵循PDCA等质量管理原理,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方案和流程,合理设定质量控制目标,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定期对临床输血质量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及时整改,为临床输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逐步提高临床输血质量。2.4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必须注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每年都要制定包括培训内容和考核评价在内的培训和教育计划,使工作人员掌握临床输血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明确每个人应当承担的职责,使之能够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保证科室质量目标的实现。工作人员要与医护人员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主动深入到临床科室主动征求意见并及时改进工作;要与相关部门联合召开会议,相互听取意见,研究整改措施,逐步提高临床输血工作质量,以最大程度地维护患者的身心健康。2.5注意原始记录和资料的保存
和临床输血质量有关的记录和资料包括:血液出入库记录、血型鉴定结果记录、交叉配血结果记录、冰箱温度记录.血液质量观察记录、输血不良反应记录、交接班记录等,书写时必须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溯性的原则。这些资料是已经完成的活动达到的结果的客观证据,必须按照要求保存10年。因为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关于举证倒置的规定,如果没有很好地保存和临床输血质量有关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