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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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关于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5年6月27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修订)为了进一步规范学位授予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及我校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对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作如下规定:一、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1.我校博士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之前,必须在全国核心刊物或国际同级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视同第一作者,下同)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2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2.我校硕士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之前,必须以第一作者以“厦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发表1篇以上与其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经过鉴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不要求发表学术论文。

4.特殊学科、专业及其他特殊情况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研究生院审批后可以适当调整发表论文的要求。

5.已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以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但未达到以上发表论文要求者不授予学位。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一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

博士研究生在通过答辩后的二年内达到发表学术论文标准的,可向研究生院学位与学科建设办提出授予博士学位的申请。

二、核心刊物的认定核心刊物的认定以经我校研究生院认定的最新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旧版在研究生院公布新版后的一年内仍有效。

目前采用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

三、本规定是《厦门大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补充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学科名称:应用经济学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在第一层次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2、在第二层次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3、在第二层次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在第三层次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

学术期刊分层次说明第一层次附件1所列20种期刊;或EI源期刊;或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或其他国内一级学会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期刊。

第二层次附件2所列30种期刊。

第三层次附件3所列30种期刊。

其他成果说明1、1、SCI、SCIE、SSCI检索的会议论文1篇可替代第一层次论文1篇。

1、2、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或《人民大学复印》转载的1篇论文可替代第一层次论文1篇。

1、3、在省部级内参上发表1篇报告(执笔人,或省部级单位正式采用,或正部级及以上领导批示)可替代第一层次论文1篇。

1、4、在增刊上发表的论文1篇可替代该期刊所属层次下一层次论文1篇。

附件1: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各层次期刊表(第一层次)序号期刊名称出版机构名称国内刊号/国际刊号收录情况(含SCI几区)影响因子1 经济研究经济研究杂志社ISSN 0577-9154 CN11-1081/F2 经济学季刊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CN11-6010/F ISSN2095-10863 世界经济中国世界经济学会;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ISSN:1002-9621CN:11-1138/F4 金融研究中国金融学会1002-72465 国际金融研究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学会1006-10296 统计研究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ISSN:1002-4565CN:11-1302/C7 经济学动态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ISSN: 1002-8390CN: 11-1057/F8 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ISSN: 1000-3894CN: 11-1087/F9 中国软科学中国软科学研究会1002-975310 南开管理评论南开大学商学院1008-344811 宏观经济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04-907X12 中国农村经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ISSN: 1002-8870CN: 11-1262/F13 农业经济问题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ISSN: 1000-6389CN: 11-1323/F14 中国工业经济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ISSN: 1006-480XCN: 11-3536/F15 国际贸易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ISSN: 1002-4670CN: 11-1692/F16 财贸经济中国社会科学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ISSN: 1002-8102CN: 11-1166/F17 管理科学学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部1007-980718 管理世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1002-5502ISSN: 1002-4921 19 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CN: 11-1211/CISSN: 1001-4691 20 南开经济研究南开大学经济学院CN: 12-1028/F附件2: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各层次期刊表(第二层次)序号期刊名称出版机构名称国内刊号/国际刊号收录情况(含SCI几区)影响因子1 经济学家西南财经大学;四川社会科学学术基金会1003-56562 经济科学北京大学ISSN:1002-5839 CN: 11-1564/F3 当代经济科学西安交通大学ISSN:1002-2848 CN: 61-1400/F4 经济问题山西省社会科学院ISSN:1004-972X CN: 14-1058/F5 当代财经江西财经大学1005-08926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中共中央编译局当代马克思主义研究所ISSN:1003-3947 CN: 11-1591/F7 外国经济与管理上海财经大学ISSN:1001-4950 CN: 31-1063/F8 世界经济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研究所ISSN:1007-6964 CN: 31-1048/F9 国际经济评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ISSN:1007-0974 CN: 11-3799/F10 世界经济文汇复旦大学ISSN:0488-6364 CN: 31-1139/F11 东北亚论坛吉林大学ISSN:1003-7411 CN: 22-1180/C12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中国人民大学1000-596X13 城市发展研究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ISSN:CN:11-3504/TU14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1004-412415 经济体制改革四川省社会科学院1006-012X16 农业技术经济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经所ISSN:1000-6370CN: 11-1883/S17 经济管理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1002-576618 国际贸易中国商务出版社ISSN:1002-4999 CN: 11-1600/F19 国际经贸探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ISSN:1002-0594 CN: 44-1302/F20 中国商贸中国商业联合会ISSN:1005-5800 CN: 11-3443/F21 价格理论与实践中国价格协会ISSN:1003-3971 CN: 11-1010/F22 财经论丛浙江财经学院ISSN:1004-4892 CN: 33-1154/F23 财经研究上海财经大学ISSN:1001-9952 CN: 31-1012/F24 财经科学西南财经大学1000-830625 金融论坛城市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金融学会ISSN:1009-9190 CN: 11-4613/F26 金融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金融学会1003-462527 保险研究中国保险学会ISSN:1004-3306 CN: 11-1632/F28 证券市场导报深圳证券交易所ISSN:CN: 44-1343/F29 中国金融中国金融出版社ISSN:0578-1485 CN: 11-1267/F30 中国农村观察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ISSN:1006-4583CN: 11-3586/F附件3: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论文各层次期刊表(第三层次)序号期刊名称出版机构名称国内刊号/国际刊号收录情况(含SCI几区)影响因子1 经济评论武汉大学ISSN:1005-3425 CN: 42-1348/F2 当代经济研究中国<<资本论>>研究会;长春税务学院ISSN:1005-2674 CN: 22-1232/F3 经济问题探索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财贸学院ISSN:1006-2912CN: 53-1006/F4 资源与产业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ISSN:1673-2464CN:11-5426/TD5 中国经济问题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ISSN:1000-4181 CN: 35-1020/F6 南方经济广东经济学会;中山大学(岭南分院)ISSN:1000-6249 CN: 44-1068/F7 现代城市研究南京城市科学研究会ISSN:1009-6000CN:32-1612/TU8 消费经济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商学院1007-56829 生态经济云南教育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ISSN:1671-4407CN: 53-1193/F10 经济数学湖南大学;湖南省经济数学研究会ISSN:1007-1660CN:43-1118/O111 中国流通经济北京物资学院ISSN:1007-8266CN: 11-3664/F12 开放导报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ISSN:1004-6623 CN: 44-1338/F13 现代经济探讨江苏省社会科学院ISSN:1009-2382 CN: 32-1566/F14 宏观经济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04-907X15 农村经济四川省农业经济学会ISSN:1003-7470 CN: 51-1029/F16 农业经济辽宁省农业经济学会ISSN:1001-6139 CN: 21-1016/F17 商业经济与管理杭州商学院ISSN:1000-2154 CN: 33-1336/F18 中国物流与采购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ISSN:1671-6663 CN: 11-4812/F19 国际经济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ISSN:1002-1515CN: 11-1583/F20 对外经贸实务中国国际贸易学会;武汉纺织大学ISSN:1003-5559 CN: 42-1113/F21 国际商务研究上海对外贸易学院ISSN:1006-1894 CN: 31-1049/F22 武汉金融中国金融学会;《武汉金融》杂志社ISSN:1009-3540 CN: 42-1593/F 23 上海金融上海市金融学会ISSN:1006-1428 CN: 31-1160/F 24 金融与经济江西省金融学会ISSN:1006-169X CN: 36-1005/F 25 财经理论与实践湖南大学ISSN:1003-7217 CN: 43-1057/F 26 财经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11-4568/F27 投资研究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SSN:1003-7624 CN: 11-1389/F 28 新金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ISSN:1006-1770 CN: 31-1560/F 29 经济导刊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ISSN:1004-8669CN: 11-3053/F30 南方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ISSN:1007-9041 CN: 44-1479/F。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1.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者;(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Yat-senBusinessSchool,SunYat-senUniversity”;(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4.本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具体要求的通知

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具体要求的通知

XX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具体要求的通知为提升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鼓励博士研究生积极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对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学术论文发表要求(一)理工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位于JCR分区表2区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2.在博士授权学科点认定的国外重要学术期刊、国内本专业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但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其中有1篇是SCI收录的国外期刊论文;(2)有2篇是EI收录期刊论文且有1篇为国外期刊论文。

(二)文科类学科博士研究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在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

一类期刊对应《XX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学术论文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期刊范围,包括:(1)《Journal of Philosophy》、《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Econometrica》、《Journal of Financial and Quantitative Analysis》、《Harvard law review》、《Journalof Management Science》、《Journal of Higher Edu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New Literary History》、《Art Criticism》及《中国社会科学》(含《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SSCI一区、A&HCI刊物及《经济研究》、《哲学研究》、《法学研究》、《管理世界》(正文)、《文学评论》、《教育研究》、《文艺研究》、《新闻与传播研究》;(3)SSCI二区刊物、学校认定的中文顶级学术期刊(见《XX 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社会科学类)奖励办法》附件)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000字以上的论文。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2009年7月修订)为了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现就我校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

理工科类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理学、工学门类所有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须达到以下要求:在国内外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含被录用)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或所属学科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发表并被SCI、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2篇。

博士研究生发表的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术论文中,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表,须至少有1篇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

SCI、EI(核心)检索源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

二、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1)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三、学校鼓励博士研究生申请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

凡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SCI或E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

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学科本规定适用于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艺术学四个一级学科所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及信息系统、金融工程与管理、创新工程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科技与教育管理、产业经济学、设计艺术学等十个二级学科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一、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学术论文为: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所列期刊(以学术论文录用时公布的版本为准,且均不含以上期刊的增、特、专刊等)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SCI、SCI、A&HCI、EI和ISTP收录的学术论文。

二、在本学科重要学术期刊(见附表2)被列为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A 类期刊论文;被列为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

东北大学 一、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东北大学 一、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二0一一年六月关于对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修订的说明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根据东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决定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修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学院、学科点结合相关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和有关刊物、国际学术会议的规格水平,本着质量为重的原则,认真研究、确定了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

请有关学院、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生指导教师依据该标准鼓励博士生在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从而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该量化标准从2012年10月及以后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开始实施。

哲学学科1. 重点认定刊物凡被SCI、EI、ISTP 、SSCI、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新华月报》全文转载或者论点摘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刊复印资料》、《中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当年CSSCI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2.普通认定刊物凡发表在当年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合编的当年《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博士生答辩前必须在公开刊物(不含增刊和专辑)上发表至少3篇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重点认定刊物上。

说明:(1)在国外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上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外文文章,是否视为重点刊物论文,由本学科导师组认定;(2)申请博士学位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以东北大学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包括博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和以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生为第二作者两种情况);(3)对于待发表的多篇论文按1篇计算,但必须有发表论文接收证明;凡被SCI、EI、ISTP 、SSCI、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被《新华文摘》、《新华月报》全文转载或者论点摘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人民大学书刊复印资料》、《中国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发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科技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理论版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当年CSSCI来源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补充规定

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补充规定

American Marketing
44 Association Summer and
Winter Conferences
Association of Consumer
45
Research
conference——Asia Pacific
European Marketing 46
Academy Conference
32
EFA
Meeting
东部金融协会年会
Asian Finance Association 33
Meeting
AsiaFA
亚洲金融年会
全球最大规模的管理科学与
34
INFORMS 国际会议 INFORMS
运筹学会议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35
American Society for The Annual Meeting of the 36
30
EEA
European Economic
European Finance
31
EFA
Association Meeting
剑桥技术管理年会(英国) 波特兰工程与技术管理国际
会议 当代会计研究年会
欧洲会计年会 亚洲会计年会
欧洲经济学会年会
欧洲金融协会年会
4
Eastern Finance Association
2 篇一般 CSSCI 收录期刊视为 1 篇 B 类刊物论文。 注: (1)一般 CSSCI 收录期刊是指上述规定中对 CSSCI 收录期刊有明确排名要 求之外的 CSSCI 收录期刊。 (2)按学科分类排名前 10%的学术刊物的计算,小数向上取整,例如某学科 分类共有 24 种刊物,前 10%是到第 2.4 个期刊,则排名前 10%的学术刊物是前 3 种。 (3)CSSCI 收录期刊以研究生入学时的最新版本为准。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二O一六年六月目录1.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2.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5)3.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9)4.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7)5.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3)6.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0)7.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5)8.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43)9.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50)10.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54)11.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62)12.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66)13.考古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71)14.中国史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76)15.数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84)16.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94)17.化学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01)18.地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11)19.大气科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23)20.地质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33)21.生物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48)22.生态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55)23.力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61)24.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68)25.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78)26.信息与通信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87)27.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91)28.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198)29.水利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04)30.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12)31.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17)32.核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硕士授予标准 (224)33.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29)34.生物医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41)35.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45)36.作物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49)37.植物保护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53)38.畜牧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58)39.林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65)40.草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68)41.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76)42.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80)43.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90)4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93)45.中西医结合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98)46.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04)47.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08)48.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13)49.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16)50.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23)51.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27)52.戏剧与影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331)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一级学科代码:0101一级学科名称:哲学第一部分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哲学追求对世界的整体性理解,它不但努力回答着世界是什么?世界怎么样?而且还在此回答的基础上,努力建构我们人类应该过怎样的良善生活。

0202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0202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

0202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在满足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制定的《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培养目标通过系统的学习与科研锻炼,培养从事经济科学研究和实际经济工作的品德优良、素质全面、具有坚实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和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学术创新人才。

毕业后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创新能力强,在实际经济工作中有较强的应用能力。

二、获本学科博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熟练掌握本学科系统而深入的专门知识,如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经济计量学等。

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和发展动态,并能应用经济学相关理论与方法解决科学研究或实际经济问题。

至少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总学分要求为14学分,包括:学位课12学分,学术交流环节2学分。

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课程包括硕士阶段课程和博士阶段课程两部分,总学分要求为37,硕士阶段课程学分要求为25,不再修学硕士学术交流及博士生第一外国语。

详见2012版北京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用经济学科部分。

三、获本学科博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1. 学术素养与学术道德崇尚科学精神,热爱科学,对学术研究怀有浓厚的兴趣,能够自觉地钻研经济现象中蕴藏的科学规律。

具备良好的学术潜力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能承担应用经济学科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具备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恪守学术道德规范,实事求是,学风严谨,避免各种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

尊重知识产权,严禁以任何方式漠视、淡化、曲解乃至剽窃他人成果。

2. 获取知识能力和学术鉴别能力能熟练使用现代化信息工具及通过各种信息渠道获取本学科领域学术前沿的相关文献资料,并对其进行全面而系统地分析与综合。

具备获取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掌握系统科学方法,掌握多学科融合、综合集成的方法。

具有较强的学术鉴别能力,主要体现在对研究问题、研究过程和已有成果的甄别判断上。

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东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东北大学研究生院二0一一年六月关于对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修订的说明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标志之一。

根据东北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精神,决定以一级学科为单位修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

学院、学科点结合相关学科发展的新趋势和有关刊物、国际学术会议的规格水平,本着质量为重的原则,认真研究、确定了我校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

请有关学院、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生指导教师依据该标准鼓励博士生在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文章,从而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

该量化标准从2012年10月及以后申请学位的博士生开始实施。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凡攻读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时,必须达到有关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

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说明如下:1、依据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涉及的主要学科研究方向(二级学科方向),如信息管理、知识管理、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工业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科学等研究方向,认定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的学术期刊目录,并将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分为国际学术期刊目录和国内学术期刊目录(见附录1和附录2)。

其中,认定的国际学术期刊必须是SCI或SSCI检索源期刊,将分为3个级别,即国际A级、B级、C级期刊;认定的国内学术期刊将分为4个级别,即A+级(权威刊物)、A级(重点认定刊物)、B级(普通认定刊物)、C级(一般认定刊物)。

2、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提交博士论文评审时,必须达到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即满足下列6种情况之一:(1) 至少在认定的国际期刊(国际A级、B 级或C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2) 至少在国内权威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3) 至少在在国内重点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4) 至少在国内重点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国内普通刊物(国内B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在一般刊物上(C级)发表论文1篇;(5) 至少在国内普通刊物(国内B级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6) 至少在国内普通刊物(国内B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和在国内一般刊物(C级)上发表论文2篇。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论文量化标准(试行)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论文量化标准(试行)

学术论文
论文分数=论文基数分数*作者系数
1、作者系数:第一作者为1.0,第二作者为0.5;
2、只允许论文前两名作者(包括导师为第一作者)参加评奖;
3、若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该研究生可视同第一作者计算作者系数;
4、KEM/AMR/AMM等国际会议论文按其他学术刊物类别计算分数。

5、材料要求:
1)已发表的论文:
刊物封面复印件、目录复印件、论文全文复印件、论文检索证明;
2)已录用论文
录用通知单及交款收据。

正式录用通知单需要有相关部门公章,非正式录用通知单(如:邮件形式)需将邮件截图并由导师签字证明情况属实。

稿件录用通知单上需有录用日期,作者顺序,如无录用日期或作者顺序,需写一份情况说明,导师签字证明情况属实。

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附件: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促进我校博士研究生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的提高,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符合以下规定:一、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须符合各学院的要求(附后),且须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其中1篇已公开发表(环境与能源学院另行规定);理工科类博士研究生须有1篇学术论文用英文发表。

二、在《华南理工大学学报》和其他高校学报,以及华南理工大学主办的其他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多篇论文只统计1篇,在学术会议上发表多篇会议论文只统计1篇,且各学科认可的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被SCI/EI收录。

(法学院、思想政治学院另行规定)三、博士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本学科国际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视为达到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其学位论文可由学院组织评审。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学科博士生不适用于本款内容)四、博士研究生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的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相当于1篇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轻工与食品学院相当于1篇国内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当于1篇EI检索源期刊论文,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多项专利仅折算1篇SCI/EI收录的学术论文,环境与能源学院博士生不适用于本款内容)。

五、如无特殊说明,认可的期刊目录以录用时的版本为准,且不含增刊、特刊、专刊等;JCR分区及SCI影响因子以录用、发表或提交审核时的最新版本为准;JCR分区指大类分区。

六、提交审核的学术论文网络在线发表(即具有DOI号、在网络可查阅文章全文)视为公开发表。

七、被录用的学术论文应有编辑部的正式录用函和导师签名的论文投稿原件。

八、论文第一作者/专利第一发明人是指博士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或者导师署名第一、本人署名第二;论文第一署名作者指博士研究生本人署名第一;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专利申请人单位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

校学位[2012]5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校学位[2012]5号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2]5号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水平,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激励研究生原始创新,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反映学位论文工作成果的学术论文,特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如下规定:一、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者,需满足本学科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具体见附件1、2。

2.在《SCIENCE》、《NATURE》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即可满足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

二、说明1. 本规定中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其他成果)内容应与申请者学位论文工作密切相关。

2.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必须是申请者为第一作者(若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者为第二作者可视同),且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科技获奖必须第一署名单位为北京理工大学;授权专利必须第一专利权人为北京理工大学。

3.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是指已正式发表(含网上在线on line)的学术论文,允许有1篇学术论文处于录用状态。

处于录用状态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有确定卷期号的录用通知书、版面费收据及论文底稿;对在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提交国外出版社的Email录用通知书或信函录用通知书及国外出版社提供的版权转让签字单、文章校样。

4.本规定中SCI是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的英文简称,其英文全称为:Science Citation Index,含网络版;EI是指美国《工程索引》的简称,其英文全称为:Engineering Index。

SCI、EI源期刊以及SCI影响因子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公布为准。

5.本规定中“核心期刊”是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图书馆、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每年出版一次)。

以学术论文收稿日期前(无收稿日期则以发表日期计)最新版本为准。

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

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

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是评价研究生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依据,也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

论文评审标准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直接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因此,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的建立和完善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首先,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应当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审标准应当明确规定论文的学术要求,包括论文的选题是否具有研究意义和创新性、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数据是否可靠、结论是否准确等方面的要求。

评审标准还应当具备可操作性,评审人员应当能够根据评审标准对论文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避免主观臆断和随意性评价。

其次,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应当注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

评审标准应当明确规定论文的撰写格式和规范,包括论文的结构是否合理、语言是否通顺、图表是否清晰等方面的要求。

评审标准还应当注重学术道德,要求研究生在论文撰写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剽窃等行为,保障学术诚信。

再次,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应当兼顾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

评审标准应当既注重学术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又注重研究成果的实际应用和社会效益。

评审标准应当明确规定论文的研究成果是否具有实际应用前景、是否能够解决实际问题、是否能够促进学科发展等方面的要求,鼓励研究生在论文研究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最后,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应当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

评审标准应当综合考虑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方面的表现,全面评价研究生的综合能力。

评审标准还应当注重对研究生的学术素养和科研精神的培养,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和科研态度,培养独立思考和自主创新的能力。

总之,研究生论文评审标准的建立和完善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评审标准应当具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注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兼顾学术研究和实际应用,注重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推动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健康发展。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条件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条件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申请条件应用经济学作为一门综合性、应用性强的学科,其博士点的设立对于培养高层次经济学研究人才、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申请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的主要条件:一、师资队伍要求申请单位应具备一支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其中,应有若干名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的学科带头人,以及一批具有博士学位和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

二、科研实力要求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实力,包括近年来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以及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此外,还应具备较好的科研平台和实验条件,能够为博士生提供充足的科研实践机会。

三、学科发展方向申请单位应明确学科发展方向,紧密结合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突出应用经济学的特色和优势。

同时,应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推动与其他学科的交流和合作,提升学科整体竞争力。

四、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申请单位应具备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能够确保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这包括课程设置、教学方法、导师制度、学术氛围等方面。

同时,还应注重培养博士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他们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五、硬件设施和经费保障申请单位应具备较好的硬件设施和经费保障,能够为博士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这包括图书馆资源、实验室设备、学术交流平台等方面。

同时,还应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博士生培养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申请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需要满足多方面的条件,包括师资队伍、科研实力、学科发展方向、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质量以及硬件设施和经费保障等。

只有全面满足这些条件,才能确保博士点的设立能够为培养高层次经济学研究人才、推动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为适应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形势,进一步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学校要求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标准,根据《关于提高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通知研院〔2016〕45号》、《中山大学关于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论文刊物及篇数规定从2016级博士研究生开始,学院所有学科(包括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1202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和020204 金融学二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必须在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认定的期刊目录(期刊目录见附件)上发表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学术论文:(1)在学院认定的中文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2)在学院认定的英文期刊目录TOP B及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二、其它规定1. 学术论文应在申请论文预答辩前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才能进入申请学位审议阶段。

(1)发表学术论文是指正式刊出、已印刷出版或在线发表的论文;(2)发表学术论文应与学位论文属于同一领域并具有相关性;(3)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4)博士生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5)当主导师为第一作者时,博士生必须为第二作者;(6)博士生本人第一署名单位名称:中文期刊,统一注释为“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外文期刊,统一注释为“Sun Yat-sen Business School, Sun Yat-sen University”;(7)对于在国(境)外发表的SCI(含SCIE)、EI、SSCI、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可以是附有导师签名的正式录用通知。

2.学校或学院公派出国(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在国(境)外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署名单位排名时,国外导师单位为第一署名单位,中山大学为第二署名单位也可以。

3.学术论文发表的刊物应为正刊,除特别指明外,不包括增刊、特刊、专刊等。

4.本规定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目录若有调整,则博士生在读期间所有版本均视为有效。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执行细则备案表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执行细则备案表

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执行细则备案表系统科学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位管理补充规定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系统科学学位分会针对本学科相关专业研究生学位管理特制定此补充规定。

一、本学科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正常答辩和提前答辩除了达到学校规定的修学分要求及其它要求之外,还必须要达到系统科学学位分会规定的各类学位相应的学术积分要求。

二、学术积分以研究生参与完成的科研成果进行量化累计,每个成果对应的有效分值依据本学位分会制定的科研工作量标准计算(参见附件)。

三、成果署名均要求第一单位是北京师范大学,且署名单位中包含北京师范大学系统科学学院。

对于参与联合培养并在国外学校注册的博士生发表论文时的署名单位之一要求是北京师范大学系统科学学院,但要求学生必须是第一作者。

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申请人应得分数由署名人数和其排名位次决定(具体计算公式见脚注#)。

其中对于多人合作的论文,仅有作为通讯作者的一位老师不计入署名人数和名次中。

四、申请三学年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到申请之日为止累计学术积分应不少于分;申请三学年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到申请之日为止累计学术积分应不少于分,并且必须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类期刊论文;申请五学年制博士学位(直接攻读、提前攻读)论文答辩的,到申请之日为止累计学术积分应不少于分,并且至少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类期刊论文。

五、本学科允许研究生提前毕业,但最多只能提前一年。

提前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到申请之日为止累计学术积分应不少于分,还要求至少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类以上的期刊论文;提前申请三学年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到申请之日为止累计学术积分应不少于分;提前申请五学年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到申请之日为止累计学术积分应不少于分。

对于各种提前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除达到相应学术积分要求之外,还要求至少有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类或类类期刊论文或者至少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类或类类期刊论文。

六、研究生在进入正式学位论文答辩程序前,须向学位分会提交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的记录和有效证明文件(成果复印件或者正式接受函等),经学位分会审查认定、学位分会主席签字后,方具备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资格。

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模板】

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模板】

关于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规定2002-2006 级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按《经贸学院教学与管理暂行办法》(2001年7月)执行。

根据《经贸学院教学与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7月),博士研究生应至少以第一作者发表2 篇省级或1 篇国家级学术论文。

----------------2007-2008级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汇编》(2007年9月)执行。

根据《**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汇编》(2007年9月),博士生研究要求在最新北大版中文核心期刊发表2 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其中1篇被CSSCI 收录;或者1 篇被SCI、SSCI、EI、ISTP收录的论文。

以上发表论文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其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2009-2010级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汇编》(2009年9月)执行。

根据《**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汇编》(2009年9月),博士生学位论文答辩前要求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并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非校内期刊的CSSCI、CSCD、SSCI、SCI或EI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

----------------2011年9月后入学的博士生(即从2011级开始)发表论文要求,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年6月修订)执行。

根据《**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术研究生培养方案》,博士生必须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建议授予学位前发表与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A类期刊1篇,或者B类期刊2篇。

A类期刊参照《**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所指的一级期刊,B类期刊是指被CSSCI收录的期刊。

以上发表论文必须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导师为第二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其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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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的规定
凡攻读应用经济学专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论文答辩,必须遵循有关发表学术论文量化标准的规定。

具体规定和说明如下:
1、依据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涉及的主要二级学科,如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数量经济学等,认定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学术期刊目录,并将认定的学术期刊目录分为国际学术期刊目录和国内学术期刊目录(见附录1和附录5)。

其中,认定的国际学术期刊必须是SCI或SSCI检索源期刊,将分为3个级别,即国际A级、B级、C级期刊;认定的国内学术期刊将分为4个级别,即A+级(权威刊物)、A级(重点认定刊物)、B级(普通认定刊物)、C级(一般认定刊物)。

2、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提交博士论文评审时,必须达到发表学术论文的量化标准,即满足下列6种情况之一:
(1) 至少在认定的国际期刊(国际A级、B级或C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 至少在国内权威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 至少在国内重点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4) 至少在国内重点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在国内普通刊物(国内B 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在一般刊物上(国内C级期刊)发表论文1篇;
(5) 至少在国内普通刊物(国内B级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6) 至少在国内普通刊物(国内B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和在国内一般刊物(国内C 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

3、发表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4、发表的学术论文,应该是博士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并且是在学期间完成的工作。

5、对于多篇待发表的论文,只计1篇,但必须有论文发表的正式录用通知书和版面费收据或汇款收据。

6、发表在国际期刊上的论文(含待发表),以在网上见到为准。

7、发表在大学学报上的论文只计1篇。

8、符合C级论文要求的国际学术会议检索论文只计1篇。

9、在以增刊形式的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予以确认。

10、发表的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或副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博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但博士研究生不能都是第二作者。

11、针对仅发表1篇论文达到量化标准的情况,凡发表在国际A级期刊上的论文,博士研究生的作者排序位置在前3名予以确认,但作者排序前3名中应有1人为外国作者;凡发表在国际B级期刊、国际C级期刊或国内权威刊物(国内A+级期刊)上的论文,博士研究生可以为第二作者,但导师(或副导师)应为第一作者。

12、凡是博士研究生在申请提交博士学位论文评审时,其在学期间达5年以上(不含5年),可减免1篇国内B级论文发表。

13、若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级政府奖励且有个人获奖证书,认定为相当于发
表一篇国内A级期刊论文;获得省部级政府奖励且有个人获奖证书,认定为相当于发表一篇国内B级期刊论文。

(国家级和省部级政府奖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14、若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作为执行负责人完成横向重大科研项目(25万元以上)且有东北大学计财处科研项目落款通知书(科研进款必须达到25万元)和课题结题验收报告的,相当于发表1篇国内B级期刊论文。

15、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达到量化标准,只是有资格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能否答辩必须得到导师的同意。

附录5:应用经济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学术论文量化标准认定的国内学术期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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