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升诉百度-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律体系下对于人们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赋予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专利法专利是指国家依法授予发明者或者设计人,对于其实施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享有在一定时期内排他权的一种权利。
专利法保护创新技术的创造者,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二、商标法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特定标记,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等形式。
商标法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防止商标混淆和恶意抄袭。
三、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作品享有的法律权益,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电影、软件等各类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独立性,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专有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专有技术秘密是指由科研机构、企业或者个人独立开发或者掌握的具有经济价值并且获得合法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
专有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旨在保护技术秘密的所有者,防止技术信息的泄露和非法竞争,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五、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而制定的法律。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间谍等不道德和非法手段,该法律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是指以指令代码形式表达的计算机程序和相关的文档资料。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保护软件著作权和维护软件市场秩序的措施,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七、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知识产权法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实施。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是对创作者和创新者的保护,也是对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的方式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总结知识产权法的名词解释涵盖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有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多个方面。
法学中的知识产权法
法学中的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在法学中的重要性一、引言知识产权法是现代法学领域中的重要分支之一,它主要涉及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保护范围、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加深对知识产权法的理解。
二、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概念知识产权是指通过人类智力创造出的成果所享有的权利。
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法是为了保护这些权利而设立的法律体系。
其中,专利权是指对发明技术的独占权,商标权是指对商品标识的独占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独占权。
三、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各个领域的创造性成果。
例如,在科技领域,专利法保护了发明者的技术创新;在商业领域,商标法保护了企业的品牌形象;在文化领域,著作权法保护了作家、艺术家的作品。
通过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可以激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
四、知识产权法的国际合作随着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法的国际合作变得尤为重要。
各国之间通过签订国际公约、协议等形式,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交流。
例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一个专门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组织,通过制定国际标准、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
五、知识产权法的挑战与未来发展知识产权法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如技术变革、跨国公司的垄断等。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的普及使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困难。
此外,跨国公司的垄断现象也对知识产权法提出了新的挑战。
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这些挑战。
六、结语知识产权法在法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它不仅保护了创造性的智力成果,还促进了社会的创新和进步。
通过加强国际合作,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应对未来的挑战。
希望本文能够对读者对知识产权法有所启发,进一步加深对该领域的了解。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一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海民初字第14665号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55号五五五大厦1304-1308室。
法定代表人刘文庆,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庄舰兵,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黎卿,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彦宏,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李德成,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冯继勇,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原告委托代理人庄舰兵、孙黎卿和被告委托代理人李德成、冯继勇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于2005年3月30日发现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网址为:)向公众提供胡彦斌、许巍、“黑棒组合”和“花儿乐队”演唱的46首歌曲的MP3文件的下载服务,包括:《红颜》、《黑雨》、《你记得吗》、《进行式》、《猜》、《宣言》、《目不转睛》、《透明人》、《昨天是你生日》、《第一次》、《情不自禁》、《老爸你别装酷》、《尴尬》、《星空》、《完美生活》、《礼物》、《蓝莲花》、《漫步》、《时光》、《平淡》、《一天》、《天鹅之旅》、《旅行》、《夏日的风》、《曾经的你》、《温暖的季节》、《纯真》、《秋海》、《小鱼的理想》、《喝茶去》、《坐看云起》、《永远自由的心》、《伊拉克紧张局势》、《哎哟A-YO》、《霞飞路87号》、《嘻哈不断》、《今天唱什么》、《光轮两千》、《非典型女友》、《散了》、《面具》、《我是你的罗密欧》、《加减乘除》、《懒》、《该》、《FLOWER SHOW》等。
经原告审查确认,以上曲目的录音制作者权均归原告所有,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权益,并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知识产权法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 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大多适用于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法中的公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都是为确认和保护知识产权这一私权服务的,不占主导地位。
现代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
通常分为两部分,即“工业产权”和“版权”。
关于步升诉百度网络侵权案的几点法律思考
□法 学
第 24 卷 第 2 期 2008 年 3 月
Vol.24
No.2 Mar. 2008关于步升诉网络侵权案的几点法律思考冉文佳
( 暨南大学 法学院, 广东 珠海 519070)
[摘 要] 随着我国互联网突飞猛进的发展, 网络版权侵权也日益增多。上海步升音乐文度在搜索引擎得出链接结果后,
[收稿日期]2007- 12- 24 [作者简介]冉文佳( 1986- ) , 女, 重庆酉阳人, 暨南大学法学院学生, 主要从事民商法研究。
第 24 卷 第 2 期冉文佳: 关于步升诉网络侵权案的几点法律思考□ 101
( 二) 是否构成共同侵权( 帮助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 人, 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 侵害他人合法民事 权益, 应当连带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 3 ]。我国 《民法通则》第 130 条规定: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 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
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见》中对“共同侵权”的解释是: “教唆、帮助他 人 实 施 侵 权 行 为 的 人 , 为 共 同 侵 权 人 。”[ 4 目, 使公众可以通过点击 歌手姓名、热门歌曲排行榜中列出的链接, 轻而易 举地找到并下载未经授权的 MP3 上所面对的是海量的信息, 如要要求其对搜索到的 文件或者信息( 包括 MP3 等) 的版权负责, 无疑 是不现实的, 法律如果将这样的审查和注意义务加 在搜索引擎服务商身上, 是不公平的, 也将带给义务, 不存在过 错, 因此不具备侵权的构成要件。不能将不可能实 现的义务强加给当事人是一条公认的法理, 对于搜 索引擎服务商等网络服务提供者赋予“避风港原 则”正是对这一基本法理的体现[者显然是那些链接所、组织、选择, 以达到为自己服务的目的, 并不再是简单搜索链接, 其中增加流量带来的商业 目的是不言而喻的。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 百 度在获得此种 MP3 服务为自己增加流量、带来商 业影响的利益同时, 理应履行对等的义务, 即对经 其加工并提供给网络用户的信息的版权此 种 MP3 搜 索 服 务 的 行 为 也 造 成 了 侵 权 MP3 文件在网络上的大量下载传播, 给权利人造成了损 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005 年 9 月 16 日, 审理认为, 原告在其提供的五张 CD 上 已注明权利标识, 且原告已与相关表演者订立了艺 员唱片管理协议书, 明确其独家享有唱片制作、出 版发行及其他形式的使用权利和取得报酬的权利。 在被告没有提出相反证据的情况下, 应视为原告依 法享有上述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 有权限制他人未 经 许 可 在 国 际 互 联 网 上 传 播 上 述 录 音 制 品 的 MP3 文件。被告以其为一家中立的搜索引擎服务提供 商、没有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等辩称否认侵 权, 但在本案中, 被告的行为已超出其所定义的搜 索引擎的服务范围, 阻碍了原告在国际互联网上传 播其录音制品, 应属侵权, 故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 并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6.8 万元 ( 按每首歌 2000 元计算) 。因原告对其余 12 首歌曲 的权利主张具有瑕疵, 且被告侵权只涉及原告的录 音制作者权, 故法院判决驳除了反映出通过搜 索引擎获取 MP3 歌曲如何进行侵权认定的技术性 问题, 更深层次地突出反映了科技的发展给知识产
知识产权法的分类和体系
知识产权法的分类和体系知识产权法是指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知识产权是指由人类智力创造出来的作品和发明创造,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知识产权法的分类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
这些法律体系共同构成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框架,下面将对知识产权法的分类和体系进行详细介绍。
一、专利法专利法是保护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的法律体系。
专利是指国家给予发明者的独占权,确保其在一定期限内对发明进行使用、制造、销售等活动的权利。
专利法主要包括专利申请、审查、授权、维持和侵权等内容,旨在鼓励技术创新,保护发明者的合法权益。
二、商标法商标法是保护商标权益的法律体系。
商标是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等。
商标法主要包括商标注册、使用、转让、保护和侵权等内容,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三、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保护著作权益的法律体系。
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音乐、电影等作品的著作者享有的法定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发表权、复制权等。
著作权法主要包括著作权的取得、内容、限制、维护和保护等内容,旨在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保护著作权者的创作成果。
四、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法是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体系。
商业秘密是指企业通过努力取得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客户名单、市场策略、财务数据等。
商业秘密法主要包括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保护措施、违法行为和救济措施等内容,旨在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保护商业秘密免受侵害。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和商业秘密法等分类,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这些法律体系共同维护了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进步。
希望各国能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产权法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人类创造出更多的智慧成果和文化繁荣作出贡献。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导论部分:1、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即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着作权法部分:1、着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狭义的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的内容;广义的着作权:除了狭义的着作权外;还包括传播者的权利;学理上称为着作邻接权..2、着作权法:是指调整因着作权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作品:是指文学、有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成果..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5、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做派生作品..6、合作作品;又称共同作品或合着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7、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8、委托作品:是指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9、着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权利..10、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11、署名权:是指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集复制件上如何标记作品来源的权利..12、修改权:是指作者依其意愿修改作品并不受干涉的权利..1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14、着作财产权:是指着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取得的财产收益权..15、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货多份的行为..16、发行权:广义的发行权是指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狭义的发行权限于以转移载体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17、出租权:是指有偿地向公众出租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18、展览权:是指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展示的权利..19、表演权:是指公开地表演作品或借助机械、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21、改编权:是指以原作品即首次出现的作品为基础;对原有形式进行解剖与重组;创作新的作品形式的行为..22、着作权的主体:即着作权人;是指依照着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23、原始着作权人:是指直接依照着作权法的规定;对创作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24、继受着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受遗赠、受让、受赠等方式而获得着作权的人..25、邻接权:的产生基于对作品的传播;主要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所享有的权利..26、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表演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27、着作权许可:是指着作权人授权他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权利..28、着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某些方式是哟你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着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制度..29、着作权的强制许可:是指他人依据法定条件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发布强制许可令;允许对作品的使用;但使用人必须支付报酬..30、着作权的转让:即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几项或全部;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民事法律行为..31、着作权信托:是指着作权人用转让或其他处分的方式将着作权托付非受托人;并获取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方法;让受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一定的目的对着作权进行管理或作其他处分行为..32、着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着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着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害着作权人的其他权利..33、着作权集体管理:是指着作权人通过中间组织对外发放着作权使用许可、收取许可费报酬并向着作权人进行分配、甚至发起侵权诉讼..专利法部分:1、专利法: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发明: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简言之;发明是一种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3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4、外观设计: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5、实用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6、可实施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有具体的技术方案;切不违背自然规律..7、有益性: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8、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9、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0、抵触申请: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11、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2、实质性特点: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本质性的区别特征;并且这种区别特征应当是技术性的;通常也就是该发明创造发明点之所在..13、进步: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水平相比必须有所提高;而不能是一种倒退;如变劣发明或改恶发明是谈不上进步的..14、书面原则: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15、先申请原则:指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主题申请专利时;专利局将按照完成发明创造构思的时间来决定专利权授予何人..16、单一性原则狭义: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17、单一性原则广义: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含义;而且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次专利权;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权.. 18、优先权原则:指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同时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19、必要申请文件专利:在专利申请中必不可少的专利申请文件..20、发明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用于表达专利局对其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书面文件..21、权利要求书:是具体说明申请人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书面文件..22、说明书: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文件..23、制造:指生产出具备相应实用功能的产品..24、使用:指就相同的方法为实现专利所称的目的和效果的实用..25、销售:指专利产品的所有权从一方当事人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款的行为..26、进口:指将专利产品从专利权效力范围之外的领域转入专利权有效的地域..27、许诺销售:指明确表示愿意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28、首次销售: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29、善意侵权: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害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侵权责任..30、先行实施: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31、临时过境:指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3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就专利人或者经专利权人授权的人作为一方即许可人许可另一方即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所订立的合同..33、独占实施许可:指在独占实施许可有效期间;被许可人意外的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不得实施该项专利..34、排他实施许可:指专利权人将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仅仅授予某一位被许可人;在该实施许可有效期间;专利权人不得再度许可任何第三人实施该项技术;但专利权人本人仍保留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本人仍可以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方式.. 35、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36、强制许可: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37、政府征用许可:指政府可以决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技术在指定单位实施..3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就转让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所签订的合同..39、发明人:狭义发明创造的人;广义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完成人..40、申请人: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41、专利权人:指享有专利权的人..42、职务发明:指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3、共同发明:合作完成的发明..44、委托发明:指单位或个人接受他人的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5、等同侵权: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是属于等同特征;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商标法部分:1、商标法:调整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申请在先原则:以提出申请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4、审查原则:指商标主管当局在授予商标专用权之前;对商标注册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方准许注册..5、自愿注册原则:指商标使用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6、商标: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7、识别功能:指商标帮助消费者对相似商品或服务的多个供货商进行区分的工具..8、品质保证功能质量保证/担保功能:指以同一商标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样的品质;即具有品质的同一性..我国未规定9、商号:是经营者在营业上表示自己的名称..10、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11、原产地名称: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12、产地标记货源标记:仅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国家、地区或地方..13、商务标语:指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宣传广告短语..14、通用标记:指表示商品特性、品质、用途的行业标记..15、特殊标志: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16、非形象商标:指声音、气味等通过听觉、味觉才能感知的商标..17、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上的商标;商标的使用者为商品的经营者;包括商品的生产者和商品的销售者使用的商标..包括制造商标、销售商标18、制造商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制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19、销售商标:指销售者在自己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20、服务商标:指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的服务并区别他人同类服务而使用的商标..21、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22、证明商标: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23、等级商标: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等级的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系列商标..24、从属商标: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规格、型号、样式的同一种商品上除使用统一的主商标外;为区别各自的特征而使用的从属于主商标的专用于标志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25、备用商标贮备商标:指贮藏与企业内部待用的注册商标;经营者在申请注册后并不实际使用;而是将其作为日后开拓市场、改进商品质量、开发新品种、刺激消费的应急商标..26、联合商标: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27、防御商标:住商标所有人在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同一商标..28、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29、商标权的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某一商标共同享有商标权..30、原始取得直接取得:指商标是由商标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之商标权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31、使用原则:指以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根据使用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根据使用的地域确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3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3、传来取得继受取得:指商标权人取得之商标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而产生;而非最初直接取得..34、商标注册:指商标申请人按照商标法规定;将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登记的程序..35、自愿注册原则:指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出发了有特别规定以外..36、申请在先原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后一申请..37、商标异议程序: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予注册的程序..38、注册商标的续展: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39、专用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40、禁用权: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41、注册商标的终止:注册商标权的消灭..42、注册商标的撤销:指注册商标权人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商标局主动或者被动终止注册商标权作出的强制行政决定..43、独占许可使用:指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权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商标权人依约自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的方法..44、排他许可使用:指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权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权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45、普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再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46、商标无效宣告: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要件;由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的制度..47、主动无效宣告:指国家商标局依照职权主动对注册商标做出的无效宣告..48、被动无效宣告:指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公众的请求对注册商标做出的无效宣告..49、商标评审:是由法律授权的专门解决商标确权纠纷的活动;是商标确权程序中的重要环节..50、注册商标无效: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回复到未产生的状态..51、驳回申请:指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商标局是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有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52、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53、商标权穷竭商标权用尽:是一种未防止商标权人依商标权阻碍自由贸易的学说..内容为:任何人将在市场上合法取得的缀附注册商标的商标再行转让或投入工业上使用均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54、平行进口:指在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获得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的保护;未经进口国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许可;第三人进口并销售专利产品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1、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市场混淆是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是消费者误认为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其他竞争者;以此借用他人的信誉..3、侵害智力成果的不正当竞争是指违反诚信商业习惯、侵犯他人未获知识产权保护之智力成果的行为..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5、知识产权人滥用救济手段是指知识产权人一损害他人未目的;不正当地形式权力保护手段;主要包括恶意发送侵权警告函、恶意诉讼或举报、滥用诉前临时救济.. 其他知识产权问题:1、商业方法商业模式: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或市场行为中包括适用于财经学校处理过程..2、商业方法软件专利:指通过计算机程序控制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完成的商业方法发明;又称互联网专利、电子商务专利、电子商务方法专利..3、开源软件:描述其源代码可以被公众使用的软件;并且此软件的使用;修改和分发也不受许可证的限制..4、生物技术:指以现代生命科学为基础;结合其他基础科学;对生物体或生物原料进行改造或加工;以实现预期目的的科学技术..5、生物遗传资源: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指一种体现集成电路中各种电子元件包括有源元件和无源元件在构成集成电路的半导体材料如硅、砷化镓中的三位配置方式的图形..7、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8、域名:指在网络通信中为了区别不同计算机主机;用来表示其地址的特定的字符型标识;由文字、字母、数字、连接符组成..。
音著协诉百度案引发的新思考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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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起重大 的标 志性 搜索 引擎侵权 案之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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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 著协 诉 百 度 案 引发 的 新 思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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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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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播媒介逐渐数 字化 ,互联 网应经成为当今世界最为主要的传播方式之一 ,下栽免 费音 乐的用户 日
益增 多 ,购 买音 乐的人 却 成 了稀 有 动 物 。这 一 颠 覆性 的享 受 音 乐的 模 式 大 转 变给 中 国的 音 乐唱 片业 也 带 来 了毁 灭 性 的伤 害 。 随之 引 发 了音 乐 产 业与 搜 索 引 擎之 间 一场 无休 的 侵权 之 争 。 关 键 词 信 息 网络 传 播 权 复制 权 服 务 器标 准 搜 索引 擎 作 者 简 介 :张 玲 ,上 海 交通 大 学凯 原 法 学 院法律 硕 士 研 究 生 ,研 究方 向 :知 识 产 权 。 中图 分 类号 :D 2 .5 90 文 献标 识码 :A 文 章 编号 :10 0 9 (0 1 1 0 8— 2 0 9— 52 2 1j 0 司诉百 度案 中 ,原告 对 于证 明其 主张 侵 权的 M 3 P 文件 是 否存 放 于百 度 的服 务 器 上始 终 没 能 拿 出令 人 信 的 有力证据 。 此 ,即便是 相似 的原 告 ,相同 的被告 以 及丰 似的 i 天 H 斥I 却导致 不 的 诉讼结 果 。 1 最 ,我们来 研究 卜 最近的音 著 协诉百 度案 。它 之f f i t ;' f,七 斥
百 度侵权 的诉 讼。2 0 0 7年 1 ,北 京 市高 级 人 民法 院作 出终 2月
关于步升诉百度网络侵权案的思考
关于步升诉百度网络侵权案的思考
皮阳
【期刊名称】《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6(27)8
【摘要】2005年9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其录音制作者权纠纷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百度公司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原告上海步升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涉案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万元。
此案作为我国首例利用搜索引擎下载mp3被判侵权的案例,不仅关系到作为全球第一大中文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百度公司的商业利益和企业发展,更将对整个唱片行业和网络搜索引擎行业的长远发展和利益分配带来关键性的影响,因此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论。
【总页数】2页(P132-133)
【作者】皮阳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15
【相关文献】
1.百度被诉垄断案背后的思考——唐山市人人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垄断纠纷案评析 [J], 佟姝
2.搜索引擎服务商商标侵权责任的法理基础——兼评"大众搬场"诉"百度网络"商标侵权案 [J], 黄武双
3.关于步升诉百度网络侵权案的几点法律思考 [J], 冉文佳
4.信息网络传播权间接侵权责任制度初露端倪——评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 [J], 郭秀华
5.网盘服务提供商版权侵权责任认定——以优酷诉百度网盘侵权案为切入点 [J], 张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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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起诉流程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起诉流程作为知识产权的维护者,如果发现他人侵犯了自己的知识产权,起诉是一种常见的维权途径。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起诉流程。
一、准备阶段1.收集证据:在起诉前,需要确保能够充分证明对方存在侵权行为。
因此,你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可以包括侵权物的照片、侵权行为的记录、侵权证明等。
2.确认自己的知识产权:确保自己对相关知识产权拥有合法的权益,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明确侵权主体:确定侵权行为的主体,也就是被告,可以是个人、企业、组织等。
二、起诉阶段1.起诉状的准备:起诉状是起诉的正式文件,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以下内容:- 起诉状的标题,例如“知识产权侵权诉讼起诉状”- 当事人的信息,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姓名、住址等- 行为事实与侵权事实的具体描述,包括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等 - 法律依据,列明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条款- 请求事项,如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证据清单,列明所提供的证据清单- 签发时间和地点,原告的签名和代理律师的签名2.起诉状的提交:完成起诉状的准备后,需要将其提交给相关法院,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手册递交:将起诉状的原件按法院要求的份数递交给法院,同时要保留副本作为备份。
- 网络递交:一些法院提供了在线起诉系统,允许当事人通过互联网递交起诉状。
3.缴纳起诉费用: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和法院的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起诉费用。
起诉费用的多少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法院的规定而定。
4.法院受理:法院将会对起诉状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其符合法律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后,将正式受理案件,并开展后续程序。
三、诉讼阶段1.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法院将组织庭审,收集证据,聆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答辩意见,并进行相关质证。
2.辩论和判决:在庭审结束后,法院将召开辩论,给双方当事人进行发言和辩论。
最后,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和收集的证据作出裁决,判决对侵权行为进行处理。
3.执行阶段:如果判决结果对你有利,被告不服判决并未履行判决义务,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知识产权法基本知识
知识产权法基本知识知识产权法是一项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创作者、发明家和企业等在知识产权上的权益。
以下是关于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知识。
一、知识产权的种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
1. 专利权:专利权是发明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权,用于保护新的发明技术。
专利权可以让发明者在一定的时间内拥有对其发明的独占权,并可以防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或销售该发明。
2. 商标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独占使用权。
商标可以用来区分某个商品或服务与其他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
3. 著作权:著作权是指对文学、艺术作品的独占权。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艺术作品、软件等。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的商业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来保护其秘密性。
二、知识产权法的保护知识产权法通过以下方式来保护知识产权:1. 注册制度: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进行注册来获得合法保护。
2. 禁止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法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制造、销售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 民事赔偿:侵权行为者可能被要求支付赔偿金给受害人,赔偿金额通常根据损失程度和侵权行为的性质而定。
4. 行政处罚:相关部门可以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例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5. 刑事处罚:严重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侵权者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例如监禁、罚款等。
三、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享有不同的保护期限:1. 专利权: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2. 商标权: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为10年,可以无限期地续展。
3. 著作权:根据国际版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作者一生加70年。
4.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在没有泄露或泄露后恢复秘密性的情况下,没有固定的保护期限。
四、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知识产权法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认可和保护。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及步骤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及步骤宝子,今天来给你唠唠知识产权诉讼的流程和步骤哈。
一、起诉前的准备。
你要是觉得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了,那得先把证据啥的准备好。
比如说你有个专利被人盗用了,你得把专利证书、对方侵权的产品或者相关行为的证据,像照片啊、合同啊之类的都找齐。
这就像你要去打仗,先得把武器弹药准备充足。
而且你得清楚自己的知识产权范围到底是啥,可不能稀里糊涂的。
二、起诉立案。
证据准备好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啦。
你得写个起诉状,把自己的情况,比如说你是谁,被谁侵权了,要求对方怎么赔偿之类的写清楚。
这就像写个告状信一样。
然后把起诉状和证据一起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法院呢,会看看你这些东西符不符合要求。
要是符合呢,就会给你立案。
要是缺啥东西,法院会告诉你补全的。
三、送达与答辩。
立案之后,法院就会把你的起诉状副本啥的送给被告啦。
这就相当于通知被告,有人告你啦。
被告收到之后呢,他有一段时间来写答辩状。
就是他可以说说自己有没有侵权,为啥没有之类的。
四、证据交换与庭前准备。
在开庭之前,双方可能会有个证据交换的环节。
这就像是双方把自己的牌先亮一亮,看看对方都有啥证据。
然后法院也会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啥的。
这时候你就得好好准备自己的论点啦,想想怎么应对被告可能提出的各种情况。
五、开庭审理。
终于到开庭啦。
这时候法官会主持整个庭审过程。
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观点,出示证据,互相辩论。
你就得把自己的委屈啊,还有对方侵权的事实说得明明白白的。
就像在舞台上表演一样,要把自己的戏演好。
六、判决。
开完庭之后呢,法官就会根据双方的证据、陈述啥的做出判决啦。
要是你赢了呢,就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让对方停止侵权之类的。
要是输了呢,也可以看看有没有上诉的必要。
宝子,知识产权诉讼就是这么个大概的流程,不过每一步都有很多细节要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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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流程
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流程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流程导语: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是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围绕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概念、目的、程序和特点展开阐述,以提供深入、全面和有价值的信息。
一、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概念1.1 定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涉及知识产权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包括对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权和使用等方面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
1.2 目的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发展。
二、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程序2.1 诉前准备在提起行政诉讼之前,知识产权人需详尽准备材料,包括权属证明、侵权证据、计算损失的材料等,以确保案件能够有力地得到支持。
2.2 提起诉讼知识产权人将起诉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支付诉讼费用。
2.3 立案和受理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起诉状进行立案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4 审理程序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包括开庭审理、举证、质证、辩论等步骤,双方将在法庭上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争论。
2.5 判决和执行人民法院将就案件进行判决,并根据判决书的内容执行。
如果一方不服判决,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
三、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特点3.1 环节相对独立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包括权利的确认、手续的办理、诉讼的提起和判决的执行等一系列环节,每个环节相对独立,有助于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
3.2 效率较高与民事诉讼相比,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程序较为简化,审理时间相对较短,有助于尽快解决争议。
3.3 公正性有保障知识产权行政诉讼的审理过程公开透明,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保证了司法公正。
个人观点和理解: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流程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环节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维权对于促进创新、提升创业环境和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都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侵权起诉步骤
知识产权侵权起诉步骤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中的重要财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然而,知识产权的侵权问题也屡见不鲜。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当我们发现知识产权被侵犯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
本文将介绍知识产权侵权起诉的基本步骤,以帮助受害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确权和准备阶段在启动起诉程序之前,首先要确定自己的知识产权并确权。
对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有不同的确权程序。
例如,对于专利,需要进行专利申请并获得批准。
对于商标,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并获得注册证书。
对于著作权,需要确保著作物已经创作完成并有权利人。
在确权完成后,受害人需要准备相关证据来证明侵权事实。
这可能包括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证人证言、相关合同和协议等。
收集、整理和保留足够的证据将有助于起诉过程的顺利进行。
二、寻求法律援助如果受害人没有法律背景或缺乏相关知识,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
可以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他们将帮助你评估案件的可行性并提供法律建议。
合适的律师还可以帮助你制定起诉策略、准备起诉文件并代表你进行诉讼。
三、起诉程序1. 起诉状的准备:根据当地法律的规定,起诉人需要准备起诉状,其中包括原告的基本信息、被告的基本信息、侵权事实、法律依据和赔偿要求等。
2. 法院立案:将起诉状提交给当地法院,并按照法院的指示缴纳相应的立案费用。
法院将根据立案材料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3. 送达被告: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将起诉状和相应的法院传票送达给被告。
被告收到传票后需要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应,可以选择出庭或提交答辩状。
4. 调解和举证阶段: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可能会安排调解,双方可以通过调解协商解决争议。
如果调解未果,法院将要求双方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5. 开庭和辩论:如果案件无法调解达成和解,法院将安排开庭审理,双方将有机会陈述观点、提供证据并进行辩论。
6. 判决和申诉: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如果任何一方对判决不满意,可以根据当地法律规定提起上诉。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解读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解读知识产权是在现代经济竞争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法律概念,对于司法部工作人员来说,熟悉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本文将对司法部工作人员在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方面应该掌握的内容进行解读。
一、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维护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商业秘密保护法等。
司法部工作人员应该了解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以便能够准确处理相关案件。
在实践中,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掌握创新性、原创性、专利性等概念,并能够对知识产权的取得、保护和侵权等问题进行准确判断和处理。
二、知识产权诉讼程序1. 诉讼主体知识产权诉讼的主体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方,其中原告是权利人,被告是侵权方,第三方是诉讼案件的利害关系人。
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案件情况,准确确认诉讼主体的身份,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 赔偿和救济方式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赔偿和救济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禁止侵权、追究刑事责任等。
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当根据事实、法律和案件性质,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判决适当的赔偿和救济方式,让侵权一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知识产权保护机制1. 知识产权登记知识产权登记是保护权利人权益的重要方式。
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当关注知识产权的登记和备案情况,确保登记机构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维护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只有合法登记的知识产权才能够获得法律保护。
2. 证据保全在知识产权诉讼中,证据保全是非常重要的程序环节。
司法部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证据的保存完整和真实性,以便能够顺利开展相关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四、加强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的学习培训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司法实践,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的学习和培训。
可以通过参加专业培训班、研讨会、案例研究等形式,增强对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解读
司法部工作人员的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解读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中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律领域之一。
作为司法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时,熟悉并准确理解知识产权法与知识产权诉讼法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对司法部工作人员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知识进行解读,提供全面而准确的法律应用指导。
一、知识产权法解读知识产权法是以保护企业和个人的创造力和创新能力为目标的法律体系。
它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商业秘密法等领域的法规。
作为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对这些法律进行深入的理解和解读。
1. 专利法专利法保护的是技术创新的成果。
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处理专利案件时,应熟悉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如创新性、实用性、新颖性等要求,并准确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2. 商标法商标法保护的是商品和服务的标识。
在处理商标相关案件时,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知晓商标注册的程序和要求,并能准确判断是否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3. 著作权法著作权法保护的是文学、艺术和科学创作的成果。
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处理著作权案件时,需了解作品的版权归属、保护期限等法律规定,并能正确判断是否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
4. 商业秘密法商业秘密法保护的是商业信息的保密性。
在处理商业秘密案件时,要熟悉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保护要求,以及判断是否存在商业秘密侵权的标准。
二、知识产权诉讼法解读知识产权诉讼法是司法部工作人员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的法律依据。
了解知识产权诉讼法,能帮助司法部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地处理相关案件。
1. 诉讼程序司法部工作人员在知识产权案件的诉讼过程中,需熟悉诉讼程序的相关规定,包括起诉、举证、审理等各个环节的程序要求。
2. 查封、扣押措施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时,司法部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查封、扣押措施。
但这些措施的采取需要符合法定条件,而且应当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证据规定知识产权案件的争议焦点往往在于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
司法部工作人员需要了解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案件中所涉及的证据规定,并正确判断证据的证明力和效力。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
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知识产权诉讼流程与民诉流程:那些你不知道的小秘密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和民诉流程,这就像是在聊两部不同风格的戏,都在法律这个大舞台上演出,不过各有各的精彩和独特之处。
先说说民诉流程吧,这就像是老百姓生活里的家常菜,大家都比较熟悉。
一般都是张三李四之间有了个什么矛盾,从起诉开始,感觉就像是吹响了战斗的号角。
到法院交个起诉状,就像是递上自己的挑战书。
法院受理了就开始传唤被告啊,这感觉就像是邀人来比划比划。
然后就是双方举证、法庭辩论,这个环节可精彩了,就像两个武林高手把自己的证据和理由当作绝技互相亮出来。
最后等法官宣判,尘埃落定。
民诉大多处理的就是咱们日常生活中的纠纷,什么债权债务啦,邻里吵架打架索赔之类的。
再说说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呢,这就像是一道精致的西餐,透着点洋气又有些复杂。
知识产权,听起来就很高大上,像是给智慧上了层法律的盔甲。
比如说有人抄袭你的创意、商标或者专利,你要起诉,首先得明确自己的知识产权到底有多硬。
那像保护商标权,你得拿出商标注册证这些很关键的东西。
然后起诉环节,要精确地指出对方侵犯你权益的具体行为,这不像民诉里那种债权债务关系那么直观。
在证据收集上,更是得像个侦探,特别是涉及一些技术秘密、发明专利之类的侵权案子,你得精通那些专业的知识。
比如说软件的著作权侵权,要从代码什么的找毛病,感觉像在数字迷宫里找线索。
在庭审的时候呢,法官有时候还得变成一个半个技术专家,才能搞清楚双方到底在争什么。
从某种程度上说,民诉流程更亲民,而知识产权诉讼流程像是一个神秘的技术加法律的混合领域。
两者在流程上虽然有相似性,像是立案、审判等大环节都差不多,可是在细节上却有着天壤之别。
民诉更在意生活常理和法律条文的简单对应,而知识产权诉讼则像是在高精尖的知识海洋里行船。
不过不管是“家常菜”还是“西餐”,最终目的都是给争议一个公正的说法,让这个社会的大餐桌保持平衡和平静。
知识产权侵权起诉流程解读
知识产权侵权起诉流程解读知识产权侵权是指他人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转让、复制或传播他人的知识产权,侵犯了知识产权的权益。
对于权利人而言,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解读知识产权侵权起诉的流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此类问题。
一、侵权事实确认在进行起诉前,首先需要确认对方是否存在侵权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侵犯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
对于不同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起诉的方式和途径也有所不同。
权利人需积极搜集相关证据,确保拥有足够的事实依据。
二、律师咨询与准备文件为了确保合法权益的保护,权利人可以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法律建议,并协助起草起诉状。
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其他相关文件,为起诉做好充分准备。
三、起诉状的提交将起诉状和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应的知识产权法院。
起诉状应包含案件的基本事实、侵权行为和请求等内容。
同时,需按照法院的规定缴纳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用。
四、庭前准备与调解知识产权案件在进入庭审阶段前,通常会有一定的庭前准备及调解过程。
法庭会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材料、论点和证据等,并可能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后,案件可能会终止,双方根据调解协议执行相应的承诺。
五、庭审与辩论如果无法达成调解或无需调解,案件将进入庭审阶段。
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将进行辩论,法庭将出示调查取证材料,并听取双方陈述。
庭审过程中,双方可以提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理据,法庭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进行判断。
六、判决与执行庭审结束后,法院将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可能是支持权利人的侵权主张,或是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如果判决有利于权利人,侵权方需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确保判决得到有效执行。
七、上诉和复议在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满意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一般需在一定的时限内提出,并提交上诉状和上诉理由。
上诉庭将重新审理案件,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新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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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03、2004年分别与 黑棒组合、胡彦斌、许巍和 花儿乐队签订唱片管理协议 书,有效期分别至2006年3月 16日、2007、2008、2009年
三、案件简易介绍
未经式和权利标识 中有“步升音 乐文化传播立即停止对
原告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歌 曲之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停 止提供涉案歌曲的下载服务; 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主页及 《法制日报》上发表声明, 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 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46 万元人民币和合理费用3万元 人民币,合计49万元人民币; 3、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答辩:1.被告只提供搜索服 务,不直接提供下载服务。 2. 搜索结果自动生成链接列 表,被告没有对任何被链接 网?
2. 原告的诉求能否全部得到支持?
3. 网络搜索引擎之痛------权利人和公众利益一场博弈
美国1998年公布的“跨世纪数字化版权法” (DMCA)中专 门提到了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时应当满足的条件:⑴材料的传 输是由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外的人发起的; ⑵材料的传输、 路 由、 提供连接及储存是通过自动的技术处理过程实现的,未经 网络接受者;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系统或网络中介性或暂时性储 存材料所形成的复制件, 在正常情况下, 不会被预定的接受 者以外的人所获得,保留的时间也不会长于为预定的接受者获 得材料提供传输、路由或连接所必需的合理时间; ⑸通过系统 或网络组成员:索朗德吉10108001 孙青霞10100168 阚菀10100152 庞慧10100167
一、案件背景 目前提供对音乐、影视作品的链接已 经成为一些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重要经济收 入来源,本案的最终审理结果可能对当年0 互联网产业经营模式产生了深远影响,因 为在当时正在起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 护条例》中,有关链接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正是各方争论的焦点之一。《信息网络传 播权保护条例》于2006年5月供商, “只提供搜索,不提供下载”。供 出列表。“这些信息是搜索系统自动搜索出来的,用户是否对其 进行下一步显示了歌 曲的来 )合法授示“来自”,同时,在访问另 外一些显示来自于别的网站时仅仅 是为用户指出到达另外网站的途径。”
二、案件始末
6月20日,上海步升音乐文胡彦斌、黑棒组合、许巍和花儿乐队演唱的共计 46首歌曲的MP3下载服务,如《红颜》、《漫步》、《我是你的 罗密欧》和《加减乘除》等。由于拥有以上这四位歌手或乐队的 著的行为严重侵表。右键点击其中一个,右键列表中点击“目标内存 为”指向保存地址,即可完成下载。 在法庭上,原告出示了一份由上海市静安区公证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