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司考]《2012年第一阶段测控-民法答案》
2012年司法考试试题(宪法)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 乙再转让给丙, 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
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
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
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B. 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C. 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D. 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2、甲公司与 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 50万元的软件。
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
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B. 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C. 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D. 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3、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 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 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 ?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 :C参考解析 :《律师法》第 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 c 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 :B参考解析 :B。
2012司法测试《民法总论》习题和答案3
2012司法测试《民法总论》习题和答案3三、不定项选择1、某印刷厂的法定代表人是()A、党委书记B、厂长C、副厂长D、职代会主席2、信托商行出售柜台上放置的一把小提琴是()A、特定物B、种类物C、可分物D、限制流通物3、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有()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拒绝支付租金的C、保存财产被毁坏的D、延期履行债务的E、继承权被侵犯的4、下列社会关系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有()A、甲请乙吃饭B、甲依法纳税C、甲乙签订租赁合同D、甲被罚款5、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原因有()A、代理事务完成B、代理人死亡C、作为被代理人的法人终止D、代理人辞去委托6、《民法通则》中规定的可以做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A、配偶B、父母C、子女D、其他近亲属7、甲把自有的三间房租给乙,双方商定协议时,甲提出:合同签订后,待本年冬季儿子能参军走了,再将三间房交付给乙住用,这一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性质是()A、肯定延缓条件B、肯定解除条件C、否定延缓条件D、否定解除条件8、下列选项中,属于流通物的是()A.文物 B.汽车 C.麻醉药品 D.水流9、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 )A.在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做出同意或拒绝的表示确定其效力前,无效B.经同意权人拒绝后,即确定的自始无效C.相对人善意,始享有撤销权D.经相对人催告后,追认权人未于法定的期限内予以确认的,视为同意10、下列关于再代理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再代理人由原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选任B.再代理人代理行为的后果先归属于原代理人,再移转于被代理人C.再代理人以原代理人的名义行使代理权D.再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以原代理人的权限为限11、《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A、配偶B、叔、伯C、父母D、兄弟姐妹E、孙子女12、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有()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拒绝支付租金的C、保存财产毁坏的D、延期履行债务的E、继承权受侵犯的13、在分割财产时,对不可分物可以采取()等处理方法。
2012年司法考试真题与解析含答案解析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 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D•丁 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
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
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A.(1)地位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⑶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C.(1)职务⑵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⑷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
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B.被告为市公安局和区公安分局C•市公安局所在地的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D.如李某的起诉状内容有欠缺,法院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6、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 200万元的商品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7、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
2012年司法考试第1卷试题-答案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D.社区网格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一样,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6.A.服务大局是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得出的结论B.服务大局是法治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和大政方针C.服务大局是把法律作为解决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唯一手段D.服务大局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属性及重要使命7.A.执法机关通过网络对妇女和网民的合法权益给予特殊保护,目的在于保证社会成员均衡发展B.执法机关利用网络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C.执法机关采取利民措施,寓管理于主动服务之中,体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执法机关从实际出发,主要是为了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自己的社会主张和利益诉求8.A.党中央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政法干警的核心价值观B.党的地方组织决定相关层级司法机关的案件处理C.司法机关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D.党对国家法治事业的发展作出总体战略部署并推动决策实施9.A.从性质上看,有民主的法律,也有专制的法律B.在实行民主的国家,君主或者国王不可以参与立法C.在实行专制的国家,国王的意志可以上升为法律D.实行民主的国家,也是实行法律至上原则的国家10.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11.A.王某老伴与子女间的争议在于他们均享有正式的法律解释权B.王某老伴与子女对遗嘱的理解属于主观目的解释C.王某遗嘱符合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要求D.遗嘱中的“我的一半财产权”首先应当进行历史解释12.A.法院对被告实施了法律制裁B.法院对被告采取了不诉免责和协议免责的措施C.法院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决,在于对案件事实与规范间关系进行了证成D.被告承担法律责任主要不是因为行为与损害间存在因果关系13.A.我国男女双方订婚前由男方付“认大小”钱是通行的习惯法B.张老太犯病直接构成与马先生之医药费返还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C.法院判决时将保护当事人的自由和效益原则作为主要的判断标准D.本案的争议焦点不在于事实确认而在于法律认定14.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15.A.本案涉及的是安居权与养鸽权之间的冲突B.从案情看,苏某的安居权属于宪法所规定的文化生活权利C.从判决看,解决权利冲突首先看一个人在行使权利的同时是否造成对他人权利的实际侵害D.本案表明,权利的行使与义务的承担相关联16.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17.A.《春秋》决狱B.“听讼”、“断狱”C.“据状断之”D.九卿会审18.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19.A.1791年,法国某地区身无分文流浪汉以“特别公民”身份当选为国民议会代表B.1932年,英国某地区一女店主参加了该区下院议员选举的投票C.1936年,德国某些地区仍有少量共产党人当选为联邦议会议员D.1975年,美国某地区一女职员要求根据国会参众两院通过的修正案取得男女平等权利20.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21.A.成文宪法也叫文书宪法,只有一个书面文件B.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C.1830年法国宪法是钦定宪法D.柔性宪法也具有最高法律效力22.A.宪法的遵守是宪法实施最基本的形式B.制度保障是宪法实施的主要方式C.宪法解释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方式D.宪法适用是宪法实施的重要途径23.A.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是基本文化制度B.《魏玛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规定了文化制度C.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文化制度的重要内容D.保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文化权利24.A.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每一聚居的少数民族都应有代表参加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B.散居少数民族应选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C.聚居境内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占境内总人口数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D.实行区域自治人口特少的自治县,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1/225.A.由审理案件的法院进行审查并宣告其是否有效B.由该省人大审查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改变或者撤销的决定C.由国务院将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D.由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其是否违法并作出是否撤销的决定26.A.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2届B.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C.村民委员会选举由乡镇政府主持D.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的,其职务自行终止27.A.正当的竞争行为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C.混淆行为D.虚假宣传行为28.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29.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30.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31.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32.A.杰克行为已超出职务范围,乙国可对其进行逮捕B.该使馆休息室并非使馆工作专用部分,乙国警察有权进入逮捕汤姆C.如该案件在乙国涉及刑事诉讼,杰克无作证义务D.因该案发生在乙国,丙国法院无权对此进行管辖33.A.甲、乙可达成协议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B.甲、乙可自愿选择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或国际海洋法庭C.甲可单方将争议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D.甲、乙可自行协商解决争议34.A.甲、乙战争开始后,除条约另有规定外,二国间商务条约停止效力B.甲、乙不得对其境内敌国人民的私产予以没收C.甲、乙交战期间,丙可与其任一方保持正常外交和商务关系D.甲、乙交战期间,丙同意甲通过自己的领土过境运输军用装备35.A.民事权利能力适用甲国法B.民事权利能力适用中国法C.民事行为能力应重叠适用甲国法和中国法D.依照乙国法琼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依照中国法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其民事行为能力适用中国法36.A.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同时符合甲国法和中国法B.收养的条件和手续符合中国法即可C.收养效力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中国法D.收养关系解除的纠纷诉至中国法院的,应适用甲国法37.A.张某与大陆当事人有同等诉讼权利和义务B.确定应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受案的法院予以适用C.如张某在大陆,民事诉讼文书可以直接送达D.如张某在台湾地区地址明确,可以邮寄送达,但必须在送达回证上签收38.A.阮某可以委托本国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B.受阮某委托,某该国驻华使馆官员可以以个人名义担任诉讼代理人,并在诉讼中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C.阮某和张某可用明示方式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D.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对该案都有管辖权的,如张某向外国法院起诉,阮某向中国法院起诉,中国法院不能受理39.A.该判决应向中国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B.该判决应是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C.承认和执行该判决的请求须由该外国法院向中国法院提出,不能由当事人向中国法院提出D.如该判决违反中国的公共利益,中国法院不予承认和执行40.A.中国某运动员应聘到美国担任体育教练B.中国某旅行公司组团到泰国旅游C.加拿大某银行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D.中国政府援助非洲某国一笔资金41.A.构成倾销的前提是进口产品对我国化工原材料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B.对不同出口经营者应该征收同一标准的反倾销税税额C.征收反倾销税,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做出决定,商务部予以执行D.与反倾销调查有关的对外磋商、通知和争端事宜由外交部负责42.A.甲、乙磋商阶段达成的谅解协议,可被用于后续争端解决审理B.专家组可对未在申请书中指明的诉求予以审查C.上诉机构可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D.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3人组成上诉庭审理43.A.该中心可根据A公司的单方申请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B.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须以A公司和乙书面同意为条件C.如乙没有特别规定,该中心对争端享有管辖权不以用尽当地救济为条件D.该中心对该争端行使管辖权后,可依争端双方同意的法律规则作出裁决44.A.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包括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各国政府和单独关税区政府,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是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B.《政府采购协议》属于世界贸易组织法律体系中诸边贸易协议,该协议对于中国在内的所有成员均有约束力C.《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中特别规定了针对中国产品的特定产品的过渡性保障措施机制D.《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建立了统一的多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45.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包括司法规范体系、司法组织体系、司法制度体系、司法人员管理体系B.法院已成为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纠纷解决主体,表明司法的被动性特点已逐渐被普遍性特点所替代C.解决纠纷是司法的主要功能,它构成司法制度产生的基础、决定运作的主要内容和直接任务,也是其他功能发挥的先决条件D.“分权学说”作为西方国家一项宪法原则,进入实践层面后,司法的概念逐步呈现技术性、程序性特征46.A.法律职业道德与其他职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公平正义象征和社会感召作用B.法律职业道德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更强的约束性C.法律职业道德的内容多以纪律规范形式体现,具有更强的操作性D.法律职业道德通过严格程序实现,具有更强的外在强制性47.A.这些规定的目的是加强职业纪律约束,促进维护司法公正B.这些规定具有弥补履行职责上地位不平等,利于发挥各自作用的意义C.这些规定允许必要时适度突破职权限制、提高司法效率D.这些规定主要强调配合,不涉及互相制约关系的内容48.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
2012 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真题解析一、单选(每题2 分)1:28 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
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A.配偶B.兄姐C.父母D.祖父母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A.实务B.劳务C.知识产权D.土地使用权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A.买卖B.结婚C.承揽D.保管4:甲公司业务员江某外出采购茶叶时,擅自戴表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了一批奶制品。
乙公司明知江某无此权限仍与其签订合同。
该合同的效力为()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5:下列债券请求权中,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是()A.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B.基于不当得利的请求权C.基于无因管理的请求权D.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的请求权6:下列选项中,属于不可分物的是A.大米B.茶叶C.水牛D.花生油7:下列选项中,属于动产物权的是A.留置权B.宅基地使用权C.土地承包经营权D.建设用地使用权8:张某与李某共同出资购买一处房产。
同等条件下不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是()A.李某B.张某的叔叔C.张某的弟弟D.张某的父母()()()现张某拟转让起份额,下列人员均欲购买,在9:下列财产中,不能设定抵押的是 () A. 汽车B. 正在建设的船舶C. 生产设备D. 公立医院的设施 10:下列财产设定质权的,质权自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的是 A. 珠宝 B. 股票 C. 专利权D. 基金份额 11:刘某误将同事的手机当成自己的手机带回家,刘某对手机的占有属于 A. 有权占有 B. 间接占有 C. 善意占有D. 恶意占有 12:甲公司向乙公司贷款 10 万元,后甲公司并入乙公司。
甲乙之间债消灭的原因是A. 清偿B. 抵销C. 免除D. 混同 13:下列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是 A. 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 B. 甲捐赠给乙图书馆 100本书 C. 甲踢球时打碎乙家的玻璃 D. 甲家鱼塘的鱼跃入乙家鱼塘1 4:下列事实中,构成不当得力的是 () A. 甲将借用的电脑转让获利 3000元 B. 甲赌球赢得1000元C. 甲的房屋因地铁通车增值 50万元D. 甲银行收回贷款 40 万元15 :以法律是否赋予特定名称为准,可将合同分为 A.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B.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C.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D.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16:某出版社给某图书馆送最新图书价目表。
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1 1、王某因父亲重病急需现金50万元做手术,于是找到张某说,愿意把价值100万的房子卖给张某,可张某一时没有100万,只好对王某说自己的难处,实在无能为力。
于是,王某说那就60万卖给你,张某应允。
对于张、王之间的买买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因乘人之危而可撤销 B、完全有效 C、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 D、因胁迫而可撤销 答案:B。
解析:因为是王某主动提出请求,不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2、甲经常在乙经营的酒店招待朋友,但常常拒付餐费离去,乙多次到甲家催要未果。
一日,甲又来乙的酒店就餐,用餐完毕未付餐费即欲离去,乙见状揪住他不让走。
对乙行为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若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 B、乙若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属于自助行为 C、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属于自助行为 D、无论乙以甲未付前几次餐费,还是以甲未付此次餐费为由不让甲离去,均不属于自助行为 答案:D。
解析:因为乙知道甲的住址并曾经前去催要,因此,可以通过提起诉讼来救济。
3、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天生外形酷似赵某,时常参加一些营利性商业活动,外人难以辨认到底是赵某还是张某,张某对此一直保持沉默。
同时,张某还接拍了很多性药品的广告,赵某的朋友因此对其议论纷纷,赵某深受困扰。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 B、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姓名权 C、张某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 D、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的侵害 答案:C。
解析:肖像权是对于肖像静态化的利用,因此此题不构成侵害肖像权;尽管导致外人难以分辨,但是张某并没有使用赵某的名义,因此,不构成侵害姓名权;接拍性药品广告,导致他人对于赵某的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的侵犯。
4、2006年王某嫁给了自由摄影爱好者李某。
起初,两人感情甚笃,亲密无间。
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课《民法学》真题估分答案解析
【真题估分】2012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课《民法学》真题估分答案解析注意事项1、请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写上自己的姓名、报考部门、填涂准考证号。
2、考生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作答,未在指定位置作答的,不得分。
3、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试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1、28周岁的张某系精神病人。
张某的下列亲属中,应作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是()A.配偶B.兄姐C.父母D.祖父母查看参考答案:您的答案:未作答参考答案:A本题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7条规定,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因此,本题选择A选项。
有问题?马上提问>>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的是()A. 实物B. 劳务C. 知识产权D. 土地使用权查看参考答案:您的答案:未作答参考答案:B本题解析: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仅以其出资额度为限。
故对其出资类型做出了限制,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务、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
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有问题?马上提问>>3、下列选项中,属于要式行为的是()A. 买卖B. 结婚C. 承揽D. 保管查看参考答案:您的答案:未作答参考答案:B本题解析:要式行为是指民事行为的成立或者生效必须具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要求的或当事人特别要求的形式,包括两个类型:(1)民事行为的意思表示须以特定方式表述;(2)在意思表示之外须履行特定程序。
而不要式行为是指法律或者行政法规不要求采用特定形式,当事人可以依照意思自治而自由选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卖、承揽、和保管的设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合同的形式确立,为不要式行为。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及解析选择1.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
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A: 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B: 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C: 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D: 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2. 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
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A: 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B: 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C: 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D: 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3. 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
”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
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A: 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B: 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C: 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D: 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 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B: 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C: 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D: 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5. 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法大司考]《2012年第一阶段测控-民法试题(二)》[20120327]
司法考试学院 S c h o o l o f J u d i c i a l E x a m i n a t i o n , C h i n a U n i v e r s i t y o f P o l i t i c s a n d L a w (C U P L -S J E )━━━━━━━━━━━━━━━━━━━━━━━━━━━━━━━━ 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训练系统工程(T S E T E -S J E -I I , 切题工程Ⅱ)考生应试能力测控试卷(V . 1.00)测控卷别民法(SJE11) 测控编码 SJE99000000000X0AB01027001 测控空间[时间维:20120318] [知识维:科目级] [对象维:3月01日精英班 测控目的应试能力训练(客观题)+考点缺陷检测 组卷算法 TSETE-II-DX 2 (命题) 测控题型单选:001~015 (1分/题);多选:016~023 (2分/题); 本卷题量23题 本卷分值 31分 数据来源 TSETE-SJE-II 测控数据仓库 责任EOC 高同丽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出的选项中只有1个正确答案.本部分包括第001-015题,共15题;每题1分,共15分.)001. 甲、乙系表兄弟,2人共同出资购买了1套住房,双方未约定其共有的类型。
2人将该住房出租给丙居住。
以下选项中正确的是:A. 无论何种情形,出售共有房屋,均需甲、乙2人共同同意B. 如甲欲转让其共有份额,则乙、丙均有优先购买权,无论何时乙的权利更为优先C. 在丙承租期间,如甲、乙要在该房屋上设立抵押权,则须书面通知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D. 如甲欲抵押其共有份额,必须征得乙的同意002. 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
甲公司称可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作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后者以此办公用房作为借款的担保,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并自实际交付时起发生效力,后来,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
2012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练习试题与答案
2012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练习试题与答案第一章导论判断题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判断题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2、张某将李某打伤。
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抵押权B追认权C撤销权D解除权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A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B物、行为、智力成果C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D主体、客体、内容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绝对权与相对权C主权利与从权利D请求权与形成权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
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B甲、乙和丙C乙和丙D宏亮彩扩部和丙三、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A城镇工商个体户B农村承包经营户C公司法人D事业法人E社会团体法人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B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C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D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E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A城镇个体工商户B农村承包经营户C公司法人D社会团体E个人合伙第三章自然人一、判断题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
民法真题12年详细解答
2012年司法考试民法试题答案与解析钟秀勇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张某从银行贷得80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并以该房屋设定了抵押。
在借款期间房屋被洪水冲毁。
张某尽管生活艰难,仍想方设法还清了银行贷款。
对此,周围多有议论。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A.甲认为,房屋被洪水冲毁属于不可抗力,张某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多此一举B.乙认为,张某已不具备还贷能力,无须履行还款义务。
坚持还贷是为难自己C.丙认为,张某对房屋的毁损没有过错,且此情况不止一家,银行应将贷款作坏账处理。
坚持还贷是一厢情愿D.丁认为,张某与银行的贷款合同并未因房屋被冲毁而消灭。
坚持还贷是严守合约、诚实信用【答案】D【考点】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解析】①《合同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此条规范的含义是:金钱债务不发生履行不能。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支付金钱债务的,除非债务人死亡没有遗产(或者债务人破产)或者金钱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债权人均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该支付金钱的债务。
②《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当事人迟延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能够冲毁商品房的洪水应认定为不可抗力。
但是,该不可抗力对于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不生影响。
因为,张某的行为发生三方面的法律关系:(a)张某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b)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c)张某与银行间的抵押关系。
张某购买的房屋被洪水冲毁,仅与房屋买卖合同有关,而与张某与银行间的借款合同无关(当然,对房屋抵押权也会产生影响,此时,适用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规则)。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甲和女友乙在网吧上网时,捡到一张背后写有密码的银行卡。
甲持卡去ATM机取款,前两次取出5000元。
在准备再次取款时,乙走过来说:“注意,别出事”,甲答:“马上就好。
”甲又分两次取出6000元,并将该6000元递给乙。
乙接过钱后站了一会儿说:“我走了,小心点。
”甲接着又取出7000元。
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拾得他人银行卡并在ATM机上使用,根据司法解释,成立信用卡诈骗罪B.对甲前两次取出5000元的行为,乙不负刑事责任C.乙接过甲取出的6000元,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D.乙虽未持银行卡取款,也构成犯罪,犯罪数额是2、下列哪一选项属于传闻证据?A.甲作为专家辅助人在法庭上就一起伤害案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意见B.乙了解案件情况但因重病无法出庭,法官自行前往调查核实的证人证言C.丙作为技术人员“就证明讯问过程合法性的同步录音录像是否经过剪辑”在法庭上所作的说明D.丁曾路过发生杀人案的院子,其开庭审理时所作的“当时看到一个人从那里走出来,好像喝了许多酒”的证言3、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
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
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
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4、关于甲非法获利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A.擅自经营收费站收费业务,数额巨大,构成非法经营罪B.即使收钱时冒充国有收费站工作人员,也不构成招摇撞骗罪C.未使收费站工作人员基于认识错误免收司机过路费,不构成诈骗罪D.骗吴某仅得20万元的行为,构成隐瞒犯罪所得罪5、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因犯罪后企图逃跑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
2012司法测试《民法总论》习题和答案1
2012司法测试《民法总论》习题和答案1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事实中,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是()A、李某就出卖自己的旧汽车与张某达成协议B、王某将李某打伤C、小张每天坚持踢一个小时的足球D、80岁的老张因病去世2、撤销权的性质是()。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3.张家为其孙子张明的出生日期犯愁。
由于是超生,张明出生时没敢报户口。
其母记得是8月27日,邻居家李婆婆说记得清清楚楚是8月28日那天下午,当时一声雷响,乡医疗所传来孩子响亮的哭声,而乡医疗所的接生记录簿上却记载着孩子出生于8月29日,乡医疗所的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
依法张明的出生日期应为()。
A8月27日 B8月28日 C8月29日 D8月30日4、 8岁的小刚的父母离异,协议小刚随父亲生活,后其父母各自再婚,小刚在奶奶家居住,由奶奶照看,此时小刚的法定监护人是()A其生父 B其生母 C其奶奶 D其生父生母5.甲因为意外事故于1996年5月9日下落不明,则其利害关系人最早可于()起申请其为宣告死亡人。
A1998年5月9日 B1998年5月10日 C2000年5月9日 D2000年5月10日6.甲委托乙代签合同,乙因病征得甲同意后又委托了丁代签合同,则甲、丁是()A共同代理 B单独代理 C再代理 D法定代理7.李某单位今年盖了一批房,他估计自己可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就按房间的面积事先购置了地毯,但最后分房时他未分到。
李某购买地毯的行为是:()A无效行为 B可撤销行为 C效力未定行为 D有效行为8.甲厂业务员邓某带该厂空白委托书与乙厂订立了一份购销合同。
货到后甲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甲厂业务员邓某的行为属于()A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B无权代理,合同无效 C有权代理,合同有效 D有权代理,合同无效9.甲租用乙的房屋,半年后甲拒付租金,乙请求甲支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A1年 B2年 C4年 D6个月10.法人、个体工商户享有人身权,在法律上表现为他们可以享有()A姓名权和荣誉权 B名称权和债权 C名誉权和经营权D名称权、荣誉权和名誉权11、下列关于我国民法适用范围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12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练习试题与答案
第一章导论判断题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一、判断题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 )2、张某将李某打伤。
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A 抵押权B 追认权C 撤销权D 解除权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A 支配权B 请求权C 形成权D 抗辩权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B 物、行为、智力成果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D 主体、客体、内容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A 财产权与人身权B 绝对权与相对权C 主权利与从权利D 请求权与形成权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
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A 甲和丙B 甲、乙和丙C 乙和丙D 宏亮彩扩部和丙三、多项选择题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A 城镇工商个体户B 农村承包经营户C 公司法人D 事业法人E 社会团体法人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A 城镇个体工商户B 农村承包经营户C 公司法人D 社会团体E 个人合伙第三章自然人一、判断题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天赋的、与生俱来的。
2012司法考试《民法总论》练习题及答案4
四、案例综合分析及论述1.张某于1995年外出打⼯,⼀直没有⾳信。
2000年其妻刘某不得已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张某有两个孩⼦,分别为张明、张亮。
张某夫妇有房屋2间,存款2000元。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后,张某的⼀间房屋由其⽗亲继承,其余财产均由刘某、张明、张亮继承。
2001年刘某将张明送给李某夫妇作为养⼦并改嫁赵某。
不久,赵某因车祸死亡。
2002年张某回来了。
法院依法撤销了对张某的死亡宣告,因财产返还、夫妻关系和⼦⼥收养等问题发⽣纠纷。
(1)张某能否要求其⽗亲返还继承的⼀间房屋?为什么?(2)张某和刘某的夫妻关系能否⾃⾏恢复?为什么?(3)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夫妇解除与张明的收养关系?为什么?答案:(1)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重新出现的,依继承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
(2)不能。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重新出现,只有当配偶尚未再婚时,夫妻关系才能⾃⾏恢复。
虽然刘某的丈夫赵某死亡,但张某和刘某的夫妻关系不能⾃⾏恢复,只能依法办理复婚⼿续。
(3)不能。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被宣告死亡⼈重新出现后,不得以收养关系未竟其同意为由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2、 2000年,刘某的妻⼦急病住院急需⽤钱,刘某打算卖掉⽼家的三间平房。
刘某委托⽼家的张某帮忙卖房,张某同意。
⾼某知道后,找到张某,表⽰要买这三间平房,并表⽰要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让张某以低价卖给⾃⼰。
张某答应⾼某的要求,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某,⾼某给张某500元的好处费。
张某把卖房的事告诉刘某,由于刘某不知道⽼家的房价,同意张某把房卖给⾼某。
⾼某把三间平房拆除后进⾏了翻新。
2001年,刘某回⽼家,邻居告诉刘某张某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把这三间房卖给⾼某并收取好处费⼀事。
刘某找到张某,表⽰房⼦卖了并已经翻新,不再要回,但要求张某赔偿⾃⼰的损失。
张某表⽰⾃⼰没钱,⾼某有钱,要刘某找⾼某要钱。
刘某找到⾼某,⾼某拒绝赔偿损失,称当时刘某已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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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应试训练系统工程(TSETE-SJE-II,切题工Ⅱ)民法参考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001.【答案】D【考点】合同成立时间和地点【解析】】合同成立的时间为2月25日,成立地点为接受货物地。
商场2月19日发送的传真变更了标的数量,根据《合同【解析法》第30条的规定属于无效承诺,成立新的要约;鞋厂于2月23日发送400双鞋,说明接受了新要约,鞋厂发送时,作出承诺。
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10条第l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题中商场于2月25日收货并付款,属于以“其他形式”订立合同,此时合同成立,故D项正确。
002【答案】B【考点】代位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解析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因此,排除ACD项。
应当指出,代位权被人民法院认定成立的,债务发生转移,债务人免除相应的债务。
003.【答案】C【考点】“三金”的关系及处理原则【解析【解析】】守约者一般是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行使“三金”制度。
“三金”的关系处理原则:(1)比较“违约金”与“损失”的数额,确定应支付违约金的数额;(2)比较确定的“违约金”与“定金”的数额,确定有利于非违约方的方案。
本题中甲公司可以将违约金调高至10万元,然后选择违约金,但要把定金本金取回。
所以甲公司请求乙公司赔偿l5万元能使其利益最大化。
C项正确。
004【答案】D【考点】违约责任的规则原则和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形式【解析】】根据合同法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那么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法律责任。
【解析但是对于本题的题干而言,甲厂是在5月份发生火灾,同时并没有及时将该灾情可能引起迟延履行的事实告知乙公司,导致最后确实造成迟延交货的事实,给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在这种情形下甲厂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呢:我们说合同法奉行诚实信用原则。
当一方当事人因发生不可抗力事由导致无法及时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告知相对方,以利于相对方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免自己的损失扩大。
《合同法》第118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并且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但是本题中由于甲厂没有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导致乙公司坐等合同的履行,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以避免损失,就此损失而言,甲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能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为自己免除责任。
因此,本题应当选择D。
005【答案】B【考点】租赁合同【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选项A错误。
第4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房屋租赁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
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C项错误。
第24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张优先购买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房屋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二)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三)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四)第三人善意购买租赁房屋并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的。
”B项正确。
第12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D项错误。
006【答案】C【考点】委托开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解析】】(1)从两教授与某大学的关系看,他们的研究成果,既非接受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也未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解析件,故属于非职务技术成果,其专利申请权不属于本单位。
故B项不正确。
(2)就委托人与受托人而言,既然在委托合同中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则依《合同法》第339条补足——归研究开发方。
因此,两位教授享有专利申请权。
C项应予支持。
(3)两教授与四海公司之间存在着合同关系,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只要意思表示自由真实,法律即认为是公平的,因为法律认为任何人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
故一般不能以不公平为由而否定合同,除非存在着显失公平的情况。
况且,在技术成果申请专利成功的情况下,委托人依法可免费实施专利。
故委托人的付出依法可获对价,事实上并无不公平可言。
所以,A、D以不公平为由,均缺乏法律依据,不应支持。
007【答案】A【考点】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解析】】《合同法》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解析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故A项正确,B项、C项错误。
《合同法》第270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故D项正确。
008【答案】A【考点】无因管理【解析】一般认为,无因管理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管理他人事务。
所谓事务,是指有关人们生活利益的一切事项,可以是有关财产的,也可以是非财产性的。
能成为无因管理对象的事务必须符合:①该事务必须是能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的。
②该事务必须是由他人代为管理。
即,只能由本人管理的事务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虽可由他人代为管理但必须要有本人授权才能实施管理的事务在没有得到授权时也不能成为无因管理的对象。
③该事务必须是合法的。
(二)为他人利益而为管理。
需注意的是,在为他人管理事务时,是否包含有管理自己事务的意思,不影响无因管理的成立;管理人若把客观上属于自己的事务而做他人事务予以管理不成立无因管理。
(三)无法律上的义务。
如果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有法律上义务,即有约定或法定的义务,即成为法律上的因,不可能成立无因管理。
009【答案】B【考点】要约与承诺【解析】《合同法》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甲的广告符合要约的要求,因受要约拘束。
本题中虽然甲发布的广告中有100辆汽车,但是请注意,对乙来说,他只关心他要买的车,他既然带汇票去承诺了,那就说明他承诺的数量是小于或等于100辆车,所以要约的数量条件符合。
这里真正对乙有影响的是要约规定了承诺期限,只要乙在此期限内承诺,合同就成立。
所以,甲违约。
010.【答案】A【考点】无效婚姻【解析】◆《婚姻法》第1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由此可知A正确,B错误。
◆《婚姻法》第11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由此可知受胁迫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
故CD项说法错误。
011.【答案】B【考点】继承开始的时间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本题中,甲、乙为夫妻,均无父母子女。
事故发生时,甲先死亡,此时其遗产即应由乙继承,故乙死亡后,全部遗产即属于乙的继承人-丁。
所以,本题中只有B为正确选项。
012.【答案】B考点】】法定继承转继承【考点【解析【解析】】《继承法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可见,由于四位死者相互具有继承关系且李金兴辈分最大,故A项错误,B项正确。
推定李金兴先死亡,而其三个儿子李冬良,李冬国、李冬民推定同时死亡。
因此首先李金兴的财产由三个儿子继承。
然后李冬良的财产再次得到继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王媛应占有一半,然后和李小鹏平分剩下的一半。
不应选C项。
李梅转继承李冬民继承李金兴的财产,故D项不当选。
013.【答案】C【考点】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解析】】《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解析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故A项、B项错误。
◆《继承法》第12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