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关于股权转让的涉税政策
关于股权转让的涉税政策1、企业所得税(一)居民企业1、一般性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四、……(三)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规定:一、关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概述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股权转让所得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范畴,在中国也有特定的政策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国税法,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这意味着,企业在股权转让产生的利润中,需要支付20%作为所得税。
这个税率适用于大多数情况下的股权转让交易。
股权转让的免税政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股权转让可以享受到免税政策。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免税情况:1.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如果股权转让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票,根据中国税法,这种转让是免税的。
这是为了鼓励股票市场的发展,提高上市公司的流动性。
2. 同一企业内部股权转让当股权转让发生在同一企业内部时,也可以享受到免税政策。
这是为了方便企业内部的股权调整和转让,使企业更加灵活。
3. 外资企业重组外资企业进行重组时,涉及到的股权转让也可以享受到免税政策。
这是为了鼓励外资企业对中国市场的投资和参与。
4. 企业破产清算在企业破产清算过程中,股权转让所得也可以免税。
这是为了保护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利益和促进企业清算的进行。
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等于股权转让价款减去购买该股权的成本。
2.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等于股权转让所得减去相关的费用和税收优惠等。
3.根据税率计算税额: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0%,得到需要支付的税额。
4.减免税额:如果符合免税政策的情况,可以从需要支付的税额中减免相应的金额。
5.计算应缴纳的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将税额减去减免税额,得到最终需要缴纳的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股权转让相关的税收申报和缴纳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需要进行申报和缴纳。
以下是相关的流程和要求:1.合规申报: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的申报。
2.缴纳税款:企业在申报之后,需要按照申报的税额,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缴纳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经营所得征税
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经营所得征税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经营所得征税引言合伙企业作为一种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其股权转让涉及到税务方面的问题。
在我国,股权转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税收征收。
其中,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照经营所得征税,本文将从征税对象、征税依据、征税方式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1. 征税对象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中,征税对象为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所持有的股权。
合伙人将其持有的股权出售给他人,根据转让收入大小,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2. 征税依据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征税依据主要有两个方面:2.1 转让收入转让收入是指合伙人通过股权转让所获得的对价,包括现金、股权等,以及其他非货币性收入。
转让收入作为征税依据,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算并纳税。
2.2 转让成本转让成本是指合伙人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为获取转让收入所支出的合规、合法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等。
转让成本可以在计算合伙人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扣除,降低纳税额。
3. 征税方式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征税方式主要有三种:3.1 直接征税方式直接征税方式是指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照转让收入进行直接征税。
合伙人在股权转让时,根据转让收入的金额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
3.2 间接征税方式间接征税方式是指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按照企业所得进行征税,合伙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利润计入企业所得,然后按照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进行纳税。
3.3 税收递延方式税收递延方式是指合伙企业的股权转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暂缓纳税。
合伙人在股权转让后,可以选择将所得收入暂时不进行纳税,而是将其作为未分配利润暂时留在企业中。
直到发生特定条件时再进行纳税,如合伙企业解散或者股权再次转让等。
4. 税务申报和纳税义务合伙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义务一般由合伙人自行负责,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税务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申报表格,核实转让收入和转让成本,并计算应纳税额。
股权转让税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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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税收是怎么规定的
股权转让分为公司股权转让和个人股权转让,以下分别分析两种股权转让的税费种类。
1、公司转让股权涉及以下税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2、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缴纳问题。
根据《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据此,转让股权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应税项目,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个人转让股权价格公允,与股权投资成本和合理费用之和持平,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股权转让价不公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伴随高速公路投融资体制的发展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何在国家宏观调控下,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逐步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交通行业投融资体制,仍是我国在今后一个时期内重要而艰巨的任务。
股权转让涉税事宜
股权转让涉税事宜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涉及的税务事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转让所得税:股权转让方可能需要就其转让所得缴纳所得税。
这通常取决于转让方是个人还是公司,以及转让方的税务居民身份。
2. 印花税:在某些司法管辖区,股权转让可能需要缴纳印花税,这是一种对书面文件征收的税。
3. 增值税(VAT)或商品与服务税(GST):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被视为提供服务,因此可能需要缴纳增值税或商品与服务税。
4. 资本利得税:如果股权转让产生资本利得,转让方可能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
5. 预扣税:在某些情况下,购买方可能需要在支付股权转让款项时预扣一定比例的税款,并将其交给税务机关。
6. 转让定价:如果股权转让涉及跨国交易,可能需要遵守转让定价规则,以确保交易价格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7. 税务合规:股权转让双方应确保遵守所有相关的税务申报和记录保存要求。
8. 税务筹划: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以合法减少税负。
9. 税务争议解决:如果税务机关对股权转让的税务处理提出异议,转
让双方可能需要通过税务争议解决程序来解决。
10. 税务咨询: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咨询税务专家,以确保所有税务事宜得到妥善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税务处理可能因国家和地区的税法差异而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应咨询当地的税务顾问或律师,以确保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是一个许多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一方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给另一方,以达到转移股权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股权转移所产生的税务问题,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成本及股权转移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在股权转让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指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所得到的收入,应依据国家税务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股权转让中所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需要支付的税种,其计算标准是根据交易金额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得出。
土地增值税适用于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情况,其涉及到的主要是土地增值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处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需要涉及到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是在协议中明确税务处理方式,如怎样分担印花税等税费。
二是在交易过程中,合理利用税务政策,降低税务成本。
比如利用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额,降低交易的税务成本。
三是遵守税法规定,不断更新税务政策的变化,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受到罚款。
三、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税务的注意事项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税务合规;2、对印花税的计算及缴纳,要进行准确认识,避免逾期导致的罚款;3、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降低税费支出;4、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合法性。
四、股权转让协议中税务企图规避应注意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中经常出现企图规避税务的问题,如企图通过协议安排避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企业应该遵守税收法规,避免在股权转让中出现任何税务问题,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性。
总之,股权转让协议是企业进行股权转移操作的重要文件,涉及到税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注意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法律问题。
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税收政策1. 引言企业分立是指将原有的一个企业按照一定的规定和程序分割成两个或多个企业的行为。
在企业分立过程中,股权转让是不可避免的一环。
针对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相关交易,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经济发展。
本文将介绍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
2. 股权转让的基本概念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在企业分立后,股权的转让意味着分立后企业间的股权交换,以及股权向第三方转移的情况。
3. 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3.1 股权转让的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纳税人应该及时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和缴纳相关税款。
3.2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股权转让属于个人所得的一种,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包括综合计算方法和综合计税方法。
综合计算方法:按照股权转让所得额按照适用税率进行综合计税。
综合计税方法:根据个人所得的各项收入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将各项应纳税额按一定比例合并计税。
3.3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所涉及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应该按照相关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相关税款。
3.4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政策对于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增值税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股权转让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在企业分立后,股权转让可能产生增值税的应税行为,纳税人应按照相关税法进行申报和缴纳相关税款。
4. 其他注意事项4.1 税务合规性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注意遵守相关税务法规,确保交易的合规性。
纳税人应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向相关税务机关咨询,明确应缴纳的税款以及相关申报程序。
4.2 税务筹划在企业分立后进行股权转让时,纳税人可以采取一定的税务筹划措施,合理安排企业的资金流动与税款支付,降低税负。
个人转让股权纳税调整政策
个人转让股权纳税调整政策随着我国股权转让市场的不断发展,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情况也日益增多。
然而,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其中对于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调整政策也有所变化。
根据修订草案的规定,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方式将有以下调整:1. 税率变化目前,个人转让股权的个税税率为20%。
而修订草案将对个税税率进行调整,对于取得收益在1万元以下的,税率调整为3%;对于取得收益在1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税率调整为10%;对于取得收益在100万元以上的,税率调整为20%。
这一调整将使得小额股权转让的个税负担得到一定程度的减轻。
2. 征税对象变化在过去,个人转让股权的征税对象仅限于个人股东本人。
而修订草案将对此进行了调整,对于非居民个人或者居民个人因居住、就业等原因在境外居住超过183天的,其在我国境内转让的股权所得,也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一改动将有助于防止个人通过海外避税的情况发生。
3. 税收起征点变化在修订草案中,个人股东转让股权的税收起征点也将有所调整。
个人股东所得收入在800元以下的,不再征税;个人股东所得收入在800元至4000元之间的,依然可以享受起征点减免,但是减免金额不再是800元,而是应当按照实际应纳税额的20%计算;个人股东所得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不再享受起征点减免。
这一调整将使得个人股东所得收入更加合理地分配。
总之,个人转让股权的纳税调整政策将对股权转让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那些小额股权交易的个人股东来说,税率调整将减轻其个税负担;而对于那些想通过海外避税的个人股东来说,征税对象扩大的调整将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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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实务】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二)
【会计实操经验】【实务】股权转让税收政策汇编(二)三、个人所得税(一)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举例:假设刘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现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B公司。
现行税法规定,对于股权转让,营业税及附加目前暂免征收,但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则该股权转让应缴交印花税2500000×0.0005=1250元,应缴交个人所得税=(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
(二)有关涉税程序和事项为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国税函〔2009〕285号对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分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伴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与企业改制的深化,股权转让日渐普遍。
所谓股权转让是指企业的股东将其拥有的股权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
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目前,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
一、营业税2003年1月1日前:《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2003年1月1日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二、企业所得税(一)一般政策规定。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共得价款15.8万元,存入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规定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问题。
本文将详细介绍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一、个人所得税法基本原则个人所得税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重要税收法律,它规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税率、纳税义务等方面的问题。
在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法也适用。
个人所得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征税范围广泛、税率分级、公平合理、便于征管等。
根据这些原则,个人所得税将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行征收,税率随收入水平递增。
二、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在股权转让中,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转让所得收入。
转让所得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人所获得的收入。
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计算方法如下:转让所得 = 转让股权的对价 -原始取得成本 - 相关费用。
其中,转让股权的对价是指转让方获得的货币、财产以及其他权益的总价值;原始取得成本是指股东最初获得该股权时的购买成本;相关费用是指与股权转让直接相关的合理开支,如律师费、中介费等。
三、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纳税义务由转让方承担。
转让方应当及时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和税务机关的征收规定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纳税义务的履行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转让方应当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按照申报表所示的税款金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转让方应当根据税务机关要求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相关资料和证明材料。
四、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纳税率为20%。
对于取得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其应纳税额应在取得所得时一次性扣减缴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权转让所得取得时的资产持有年限不满一年,应当按照转让收入的全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如果资产持有年限满一年,按照20%的个人所得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五、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我国政府为了鼓励股权转让活动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股权转让 交税流程
股权转让交税流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股权转让交税流程是涉及到企业所有者权益变更的重要环节,也是纳税人应当遵守的法律法规。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及时缴纳相关税款。
本文将介绍股权转让的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具体的交税流程。
一、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1. 发生主体: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主体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 税种:股权转让所得一般分为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两种,具体税种取决于转让方的身份。
3. 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应纳税。
税率根据税法规定,随着年限的增加而递减。
4. 企业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所得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范围内计税。
税率及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执行。
1. 申报税款:在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转让方需按照国家税收政策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股权转让所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2. 税务登记:如果转让方尚未在税务机关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提前办理纳税人登记,获得纳税人识别号。
3. 填报纳税申报:转让方需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交易凭证。
4. 缴纳税款:根据申报表上的纳税金额,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税款。
税款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网上缴费或现场缴费等方式缴纳。
5. 办妥税务手续:缴纳税款后,转让方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办理股权转让的税务手续,并领取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税收证明。
6. 监督检查:税务机关有权对股权转让交易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税款的实际缴纳情况与申报信息一致。
通过以上流程,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能够依法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提高了税收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希望企业能够依法遵纪守法,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监管工作,共同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仅为范文参考,具体税收政策请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
第二篇示例:股权转让交税流程是指在股权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及相关程序。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在公司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的行为。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在中国,
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股权转让合同
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转让双方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印花税。
2. 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
施细则,转让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式为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
3. 企业所得税:企业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
细则,转让所得属于企业所得,需并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 增值税: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可能涉及增值税。
例如,如果股
权转让涉及的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转让的股权属于金融商品,那么可能需要按照金融商品转让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5. 地方税费:除了上述税收外,股权转让还可能涉及地方税费,如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具体税率和征收方式
依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
6. 特殊政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高新技术企业、创业投资企业等,可能会有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确保符合当前的税收政策和法规要求,合理规划税务负担。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股权转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投资方式。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个人所得税的管理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一、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根据《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通过股权转让所取得的收益,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股权转让的方式包括股份转让、股权转让、股份收购等。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其应纳税额为“收入总额×20%”。
其中,“收入总额”是指个人在一年内通过股权转让所得到的全部收入,包括直接取得的收入和间接取得的收入。
直接取得的收入指的是个人通过股权转让直接取得的收入,而间接取得的收入则指的是个人通过股权转让所得到的其他收益,如股息、红利等。
三、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根据《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个人在取得股权转让所得后,应当依法申报个人所得税,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具体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股权转让所得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第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股权转让相关的信息和资料,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核查。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期限,根据个人所得的来源不同而有所不同。
对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应当在收到股权转让所得的当月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税款。
四、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方式在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管理中,税务机关采取了一系列的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公正、合法。
首先,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行监管。
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进行监管,通过对申报资料的审核和对纳税人的核查,确保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其次,税务机关对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对于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包括罚款、滞纳金、违法所得的没收等。
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涉税行为指南-
股权(票)转让涉税政策发布时间:2019-05-20 11:42: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一、企业所得税(一)居民企业1、一般性税务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三、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取得财产转让等所得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9号)规定:“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四、……(三)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7号)规定:“二、依法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取得的转让股权(股票)收入等转让财产收入,应全额计入应税收入额,按照主营项目(业务)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若主营项目(业务)发生变化,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时,按照变化后的主营项目(业务)重新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规定:一、关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所得税问题……(二)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的转让差价所得税。
股权转让合理避税方法
股权转让合理避税方法
1.合理利用特殊税收政策:股权转让涉及到不同层次的税种,如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在进行股权转让前,可以仔细研究相关税收
政策,合理利用特殊税收政策,从而降低税负。
例如,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只要符合确定条件,属于小股东的股权可以享受减免或者豁免的特殊待遇。
2.合理设置转让结构: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以通过一些合理设置转
让结构来减少税负。
例如,可以将股权先转让给一家海外子公司,再由该
子公司转让给另一家国内公司,以此来规避国内的相关税收。
这种方式需
要遵守法律法规,并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合法合规的要求。
3.合理选择适当时机:股权转让的时机也可以影响税负。
例如,在公
司盈利较高的年度进行股权转让,会导致较高的企业所得税负,因此可以
考虑在盈利较低的年度进行股权转让,以降低企业所得税负。
4.选择适当的股权转让方式:股权转让可以通过直接转让股权、间接
转让股权等不同方式进行。
不同的方式涉及到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率,选
择适当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助于降低税负。
例如,直接转让股权可能导致较
高的印花税,而间接转让股权则可以规避印花税。
5.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以充分利用各种税
收优惠政策来减少税负。
例如,可以利用国家鼓励创新创业的政策来享受
相关税收优惠,或者利用股权激励政策来降低个人所得税负。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个人所得税(一)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举例:假设刘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现与B 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B公司。
现行税法规定,对于股权转让,营业税及附加目前暂免征收,但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则该股权转让应缴交印花税2500000×0.0005=1250元,应缴交个人所得税=(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
(二)有关涉税程序和事项为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国税函〔2009〕285号对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分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
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政策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股权的转让越来越成为了市场化经济中的一种常见现象。
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多方面的税收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方面。
本文将从税收政策的角度出发,探讨企业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额上,按照一定税率缴纳的税金。
对于企业股权转让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算方式是非常重要的。
在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对于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一)股权转让的所得免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企业转让所持有的股权,取得的收益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是指股权转让所得不计入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所得额,而不是完全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在股权转让所得免税的情况下,企业仍然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但所得额不包括股权转让所得。
(二)股权转让的所得减半征税对于企业股权转让的所得,如果不符合免税条件,还可以享受所得减半征税的政策。
具体而言,如果企业所持有的股权在持有期内超过12个月,那么企业在股权转让所得的计算中,可以减去所持有股权的成本,然后再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如,某公司在2018年购买了另一家公司的30%股权,成本为100万元,2019年将该股权转让,转让所得为200万元。
那么,该公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将200万元减去100万元的成本,得到100万元的所得,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所持有的股权在持有期内不足12个月,那么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无法享受所得减半征税的优惠政策。
二、个人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的另一个税收政策是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按照一定的税率缴纳的税金。
对于企业股权转让而言,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计算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
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
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
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加强企业间合作具有重要作用。
股
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或组织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交易往往需要纳税。
为了鼓励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和促进经济活力,许多国家都出台了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
首先,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可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在一些国家,针对股权转
让的税收减免政策可以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比如,可以免除或减少股权转让所产生的资本利得税。
这样一来,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可以节省一部分费用,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流动性和经营灵活度。
其次,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可以推动企业间的合作发展。
许多企业在发展过
程中需要借助合作伙伴的力量,进行业务拓展或者技术创新。
股权转让作为一种合作模式,可以促使企业间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
税收减免政策的实施可以降低股权转让的风险和成本,增加企业间的合作动力,提高整体竞争力。
再次,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可以促进经济发展。
股权转让的活跃程度往往能
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活力。
通过减免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收,可以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投资和合作。
这样一来,企业的创新活动和经济增长得到了促进,整体经济效益得到提升。
总体而言,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企业间合作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通过减轻企业负担、推动合作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股权转让税收减免政策为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然而,在实施税收减免政策时,还需要考虑到公平和监管的问题,确保政策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还收税吗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还收税吗公司亏损股权转让还收税吗1. 背景介绍在商业领域,企业存在盈利和亏损两种情况。
当企业面临亏损时,股东往往会考虑转让股权以减少自身负担。
然而,许多人对于公司亏损股权转让是否仍需缴纳税款存在疑问。
本文将解答这个问题。
2.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在探讨公司亏损股权转让的纳税问题前,我们首先需要澄清一些税费相关的概念。
2.1 股权转让所涉及税费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增值税:一般适用于企业转让股权的交易,根据税法规定,将股权转让作为货物或劳务的一种,以资产的增值作为征税基础。
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的对象是个人,则可能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对股权转让征收印花税,该税费的具体规定因地区而异。
2.2 公司亏损的影响当企业出现亏损时,其对税费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税收抵扣:企业通常可以在计算所得税时,将亏损额抵扣至以后盈利年度的利润中,以减少纳税额。
这种抵扣被称为“税收抵扣”。
免税政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对亏损企业提供免税政策,以鼓励其继续经营,发展新项目或创造就业机会。
3. 公司亏损股权转让是否还收税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税法体系中,股权转让被视为一种资本交易,因此与公司盈亏情况无关。
换句话说,即便企业面临亏损,公司股权转让仍然需要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亏损企业通过股权转让所获得的收入可能会在计算纳税额时得到某种程度的减免。
具体减免方式根据当地税法的规定而异。
4. 亏损企业股权转让的纳税建议虽然亏损企业仍然需要缴纳税费,但以下几个建议可以帮助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负: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专业的税务顾问可以基于各地税法的规定,为企业提供合理的纳税建议,帮助企业减少税负。
研究当地的税法政策:了解当地针对亏损企业的免税政策,以便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合理利用相关政策减免税负。
注重财务规划:合理的财务规划可以帮助企业在亏损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税费,并合法地降低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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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政策目前,与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包括流转税、所得税和行为税三类,分税种就征收或暂免征作了明确界定。
一、营业税2003年1月1日前:《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2003年1月1日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股权转让行为征税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二、企业所得税(一)一般政策规定。
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因此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应作为企业的收入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举例:某公司将长期持有的W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出售,共得价款15.8万元,存入银行;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为15.2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158000贷:长期股权投资152000投资收益6000据此,该公司计算股权转让所得为158000-152000=6000元。
(二)重组业务中股权转让的涉税处理。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1、股权收购、股权支付的概念。
(1)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以下称为收购企业)购买另一家企业(以下称为被收购企业)的股权,以实现对被收购企业控制的交易。
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形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两者的组合。
例如:A公司与B公司股东达成协议,A公司收购B公司60%的股权,A 公司支付B公司股东的对价为50万元银行存款以及A公司控股的C公司10%股权,A公司收购股权后实现了对B公司的控制。
在该股权收购中A公司为收购企业,B公司为被收购企业。
(2)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形式。
2、股权收购交易的所得税处理方式(1)一般性税务处理:a) 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
b) 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c) 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特殊性税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选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a)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b) 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75%。
c) 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d) 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
e) 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即暂不确认股权转让的所得或损失)。
a) 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b) 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c) 收购企业、被收购企业的原有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和其他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3、举例分析相关资料:2008年9月,A公司发布重大重组预案公告称,公司将通过定向增发,向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B公司发行36,809 万股 A 股股票,收购其持有的C公司50%的股权。
增发价7.61元/股。
收购完成后,C公司将成为A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C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856,839,300元,其中D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14,242,370 元,出资比例为25%,B公司的出资金额为642,596,930 元,出资比例为75%。
根据法律法规,B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处理分析(1)业务的性质此项股权收购完成后,A公司将达到控制C公司的目的,因此符合《通知》规定中的股权收购的定义。
(2)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适用尽管符合控股合并的条件,并且假设所支付的对价均为上市公司的股权,但由于A公司只收购了C公司的50%股权,没有达到75%的要求,因此应当适用一般性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股权转让所得=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原计税基础=7.61×368090000-856839300×50%=2372745250元假设B公司适用25%税率,因此其股权转让应纳的所得税为:2372745250×25%=593186312.5元②收购方:A 公司取得(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即:2801164900元(7.61×368090000)。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如果其它条件不变,B公司将转让的股权份额提高到75%,也就转让其持有的全部C 公司的股权,那么由于此项交易同时符合财税[2009]59号文件中规定的五个条件,因此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①被收购企业的股东:B公司,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
②收购方:A 公司取得(对C公司)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即642596930元(856839300×75%)。
③被收购企业:C公司的相关所得税事项保持不变。
可见,如果B公司选择后一种方式,转让C公司75%的股权,则可以在当期避免5.93亿元的所得税支出。
4、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程序性规定。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符合本通知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当事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备案资料,证明其符合各类特殊性重组规定的条件。
企业未按规定书面备案的,一律不得按特殊重组业务进行税务处理。
”三、个人所得税(一)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及适用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 纳税义务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举例:假设刘先生取得A公司股权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现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要将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作价人民币250万元转让给B公司。
现行税法规定,对于股权转让,营业税及附加目前暂免征收,但所订立的股权转让协议属产权转移书据,立据双方还应按协议价格(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则该股权转让应缴交印花税2500000×0.0005=1250元,应缴交个人所得税=(2500000-1000000-1250)×20%=299750元。
(二)有关涉税程序和事项。
为加强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1、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国税函〔2009〕285号对办理纳税(扣缴)申报的时间分两种情况进行了规定。
第一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种情况是: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主管税务机关及纳税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在股权转让中如发生应税所得,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
由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往往不在同一地,这里涉及主管税务机关问题。
国税函〔2009〕285号第三条明确“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和税款入库手续。
”明确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同时,实际上也就明确了纳税地点。
3、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处理国税函〔2009〕285号第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三)几个特殊的政策规定1、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股权成功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个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财产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转让方个人取得的该违约金应并入财产转让收入,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取得所得的转让方个人向主管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缴纳。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股权转让过程中取得违约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6号)2、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244号)规定分两种情形:第一种情形: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 即按两次股权转让行为缴纳个人所得税)第二种情形: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