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doc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引言作为一个现代社会公民,我们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尊重法律权威。
同时,在发展中的中国,法治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我们需要积极参与进入,共同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
思修第七章将以此作为主题,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如何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了解法律法规了解法律法规是增强法律意识的基础。
我们需要了解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颁发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法规性文件,熟悉常见的案例和实践经验。
同时,要时刻关注最近的新闻事件,了解最新的法律政策和法律变化,加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是树立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
尽管很多人都知道不应该做出不法之举,但有时候社会舆论、经济利益等因素会影响我们的判断。
我们必须自觉抵制各种不合法的诱惑,尤其是那些看起来“小题大做”、“无伤大雅”的事情,比如违停、乱扔垃圾等行为。
此外,我们还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随意诋毁他人的名誉、尊严等。
这些行为都是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
四、维护自身权利维护自身权利是个人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方面。
我们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知识产权等权利,同时尽可能多地了解自己存在的问题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当然,仅有了解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懂得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利。
如在人身侵害、财产损失等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报警、起诉、申请仲裁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法治建设参与法治建设是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方面。
我们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其中,比如自己学习法律知识,加入志愿者组织参与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帮助等服务,或者关注和参与法律改革进程,促进国家法治建设的进步。
在人权、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法治等领域,可以参与讨论或组织活动,倡导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发展。
六、结语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不仅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也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
思修复习第七章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 B )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2.当代中国的法律属于( D )的法律.3.法律区别于道德标准、宗教标准、风俗习惯、社会礼仪、职业标准等其他社会标准的首要之处在于( C )。
C. 它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社会标准D. 它是社会标准4.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否认和制裁,对合法行为的肯定和保护,是〔 B 〕5.国家机关赋予某些既存社会标准以法律效力,或者赋予先前的判例以法律效力的行为是( B )6.国家制定的法律一般以一定的标准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被称为( A )7.法律所表达的是( A )的意志8.法律由( B )决定的.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 B )为核心的。
A. 行政法B.宪法C. 民商法D. 经济法10.以下哪个类型的法律不属于我国的法律部门:〔 A 〕11.我国每一法律部门是由调整( C )的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构成的.12.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 C )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13.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标准性法律文件的活动称为( C )14.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称为( B )。
15.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各种案件的专门活动称为( A )。
16.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的活动,也被称为〔 B 〕17.( B )是国家的审判机关.18.( A )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19.要求人们依法不得作出一定行为,属于( D )20.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是( B )21.( A )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一种社会制度。
22.( B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和内容。
A.社会主义法制B.社会主义民主23.( C )观念,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公民应当具有的基本法治观念。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思修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单选题1.法律表达的是()的意志。
A.全民B.统治阶级C.最高统治者D.国家2.爱护法律权威的关键是()。
A.党的领导B.完善法制C.加强宣传D.依法行政3.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确的说法有()。
A.完善市场经济秩序B.建立法治政府C.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D.提高各党派执政的水平4.()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全然保证。
A.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B.党的领导C.民主集中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5.狭义的法律适用的主体是()。
A.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B.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C.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D.所有的公民和法人1.下列关于法律实施保证力量的观点中错误的是()A.国家强制力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独力量。
B.法律意识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C.道德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D.纪律观念在保证法律的实施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3.在一个国家里,由不同的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称为()A.法系B.法律体系C.法学体系D.法的历史类型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是()。
A.宪法B.行政法C.刑法D.程序法5.在法律运行中,()是最大量、最经常的工作,是实现国家职能和法律价值的重要环节。
A.刑事执法B.民事执法C.行政执法D.政策调控6.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在法学上称为()A.法律执行B.法律制裁C.法律适用D.法律监督7.我国依法治国的主体是()。
A.党中央B.国务院C.人民群众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8.我国最早规定国家安全相关内容的法律是()A.国家安全法B.刑法C.国防法D.宪法10.在对法律问题的摸索与处理上,应当坚持()优先原则。
A.道德思维B.经济思维C.政治思维D.法律思维二、多选题1.法的差不多特点表现为()。
A.法是行为规范体系B.法具有国家意志属性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达D.法是全体公民意志的表达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环节是()。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7章
四、权利与义务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1、结构上:相关
2、总量上:等值
3、功能上:互补
我不同意你所说的,但我誓死 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泰戈尔
第三节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二、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确立新的国家安全观
(一)传统国家安全观与非传统国家安全观的区别
两次德刑之辩:
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之争 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 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 且格。” 秦灭亡之后 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法家的法治不等于现在的法治。有法治而无 法制。
柏拉图:
“如果有人根据理性和神的恩惠的阳 光来指导自己的行动,他们就用不着 法律来支配自己……但是,现在找不 到这样的人,即使有也非常少;因此, 必须作出第二种最佳的选择,这就是 法律和秩序。”
思考:刘海洋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2002年2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 依法对刘海洋实施了刑事拘留。2002年3 月26日,公安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 定,对刘海洋实施取保候审。
审判结果
2003年4月21日,备受关注的“刘海洋 硫酸泼熊案”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开庭宣判,法庭判决被告人刘海洋犯故 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重点难点
重点 (1)大学生应怎样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2)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难点 (1)如何正确认识知法、守法与维权的关系? (2)如何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3)如何理解法律权利、义务的性质与关系?
第一节 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将其变成嘲讽的对象,相机 诬蔑他们,使之成为社会的弃儿。 我们要把精神之根挖掘出来,腐 蚀并摧毁精神道德基础。我们将 这样一代又一代地动摇他们的根 基。对人的争夺将从儿童、青少 年做起,重点放在青年身上,我 们将分化、腐蚀他们、使之蜕化。 把他们变成厚颜无耻的人、鄙俗 的人,变成世界主义者。” ——《第三次世界大战——信息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法律的内涵和本质,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体系和基本精神以及我国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的机制,明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性和基本任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法律的本质与特;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法律渊源;社会主义法律运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教学方法与手段:多媒体演示,理论阐释,案例分析,启发互动等。
教学时数:2学时。
教学过程: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这一节的重点,是法律的本质问题,同时也涉及法律的起源、作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法律的制定和运行等许多内容。
因此,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要充分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本质、法律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任务。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1.法律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在人类的漫长历史中,法律的历史是很短的。
原始社会的历史很漫长,但那时没有产生法律。
没有法律并不等于没有社会行为规范,原始人类的生产、生活需要大家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
人类只有遵守一定的行为规则,社会才能运转与发展。
在原始社会,人们共同劳动,共同生活,收获和交换的东西都要归公,没有个人和集团的经济利益要特别保护,因而也就没有产生法律的经济社会条件。
后来,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了,社会产品有了一定剩余,一些人将这些产品据为己有,于是社会开始出现占有者阶级;同时由于战争的俘虏不再被杀而出现了奴隶(也有很多穷人成为奴隶),这样就导致阶级对立的形成,随后又出现了暴力机关(国家)。
最早的国家是代表和保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而对奴隶则实行压迫和统治。
但要有效地进行统治,客观上就需要法律。
于是奴隶主阶级以国家名义把原始社会的一些规则、习惯确定为法律,这就是习惯法。
奴隶主阶级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还不断制订出新的法律,这些法律是用文字表达出来的,这就有了成文法。
成文法既是统治者的有效统治工具,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教学目的:了解法律的起源,掌握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理解其本质,领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意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加强社会主义法律修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1、法律概念、我国社会主义的法律本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2、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关系、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3、法律思维方式的含义、法律思维方式的特征。
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古往今来,剥削阶级的思想家、法学家们一直没能科学地解释法律的起源问题。
他们当中的许多人认为,法律与人类社会一同产生,并将伴同人类社会永恒地存在下去。
但是,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法律和国家一样,仅仅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现象。
法律是生产力的发展达到一定的水平,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才出现的。
在人类的历史上,社会主义法律是最新的、最高的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律。
它的产生具有历史的必然性。
这种必然性表现在,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建立社会主义法律,才能实现自己伟大的历史任务。
一、法律的产生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家们认为:法律和国家一样,仅仅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现象。
1、法律的产生最初的人类社会是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中最典型、最重要的社会组织,是稍后时期形成的氏族;对所有人都有同样的约束力的是原始社会的习惯。
2、法律的发展奴隶制法律:奴隶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的完全占有。
封建制法律:封建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资产阶级法律:资产阶级法律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里,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
在人类的历史上,社会主义法律是最新的、最高的也是最后一个类型的法律。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1、法律的一般含义我国的“法”字,古代写作“灋”。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
当代大学生应了解社会主义法律内涵、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权利义务观念、新的国家安全观;掌握国家安全法律知识,加强法律修养,不断提升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法制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它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的重要位置。
虽然我们全国各地的政治形势,经济形势,社会治安是基本稳定的,但是我国改革开放还处于摸索阶段,面临着许多不稳定因素。
国外敌对势力不断向我国进行文化渗透,要保证社会稳定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就必须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要大力加强法制教育,使法律成为广大公民的行为规范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有力武器。
此外,当代社会中大学生犯罪呈现出增长趋势,而且大学生犯罪向多样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一些所谓的“尖子生”也走上了犯罪道路。
从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大学生犯罪现象绝非偶然。
20世纪90年代是我国社会的一个转型期,市场经济获得了飞速发展。
这种现象带来的影响是双面的。
市场经济的发展固然带来巨大的积极作用,但也有其消极的一面。
它带来的无序性引发了人们思想上的某种混乱。
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自我价值出现了变化。
虽然主流条件是好的,但也有为数不少的人思想出现消极、颓废的倾向。
主要表现在对自身及社会认识的变化。
看到社会中大学生比例的上升,大学生失业现象的频繁,现代大学生已经不再有过去大学生拥有的那种认为自己是出类拔萃的优秀者的想法,大学生的自我预期下降,极易产生消极颓废的心理。
加之市场经济的影响,使人们对物质生活有了更高的追求,许多大学生追求物质生活互相攀比,诱发了部分大学生进行盗窃、诈骗等犯罪活动,放弃了最基本的道德,冲破了法律底线。
大学生还处于青年期,心理尚未完全走向成熟,心理起伏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力较差、行事欠考虑,加上社会经验少易走上歧途甚至诱发犯罪。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课件
3 前景
加强法治建设对于国家 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 要意义。
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1
参与法治实践
2
积极参与法治活动,亲身体验和感受
法律的力量。
3
学习法律知识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了解法律法规, 提高法律素养。
培养自觉守法习惯
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行为,树立正确 的法律价值观。
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
法律课程
通过学校、培训机构等渠 道学习法律知识。
1
庭审
2
法院组织庭审,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
述和证据。
3
起诉
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 并向被告送达传票。
判决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定双方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
法治精神的含义
法治精神是指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核心理念和道德准则。
法治精神的作用
法治精神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推动社会进步,加强治理能力,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
国家法制建设的现状
1 进展
我国法制建设取得长足 进步,法律体系日益完 善。
2 挑战
仍然存在法律实施不规 范、效果不彰等问题, 仍需努力提升。
法律咨询
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获取 专业解答和建议。
社会组织
参加法律知识普及活动, 与法律爱好者交流。
守法的意义
守法意味着遵守社会公德、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违法的后果
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可能导致个人利益受损、社会声誉受损、人际 关系破裂等严重后果。
遵守法律的道德责任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 神
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我们将探讨其含义、作用以及 如何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00004)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的一般含义是()。
A.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B.法律是被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C.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D.法律由社会精神生活条件决定难易程度:易答案:A2.法律主要是( )意志的表现。
A.全民的B.统治阶级的C.政党的D.整个社会的难易程度:易答案:B3. 法之所以具有普遍约束力,直接原因是因为法是( )。
A.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B.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C.上层建筑现象之一D.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难易程度:易答案:B4.根据约定俗成原则,日常生活中使用的“法律”是指()A.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B.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C.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D.法律整体即广义上的法律难易程度:中答案:A5.法存在于()。
A.资本主义社会B.整个阶级社会C.整个人类社会D.原始社会难易程度:易答案:B6.在我国,依据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和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属于()A.行政法B.宪法C.社会保障法D.民法难易程度:中答案:B7.划分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法的( )而划分的。
A.历史顺序B.制定和实施的主体C.制定和表现的形式D.阶级本质和借以建立的经济基础难易程度:中答案:D8.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 )所决定的。
A.意志B.思想C.物质生活条件D.上层建筑难易程度:中答案:C9.法律的国家强制力表现为( )。
A.国家对违法行为的制裁B.国家对不合法行为的保护C.法律的每一个实施过程都要借助于国家的强制力D.国家是保证法律实施的唯一力量难易程度:中答案:A10.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的司法机关。
A.司法部B.人民检察院C.监察部D.安全局难易程度:中答案:B1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的执法机关。
A.审判机关B.检察机关C.各级人民政府D.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难易程度:难答案:C12.我国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是()。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3.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 4. 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 5. 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 6. 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第二节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 二、法律权利与义务观念 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
(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
3.立法程序
提出
审议
表决
公布
(二)法律遵守———守法
1.守法的含义: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活动。 2.守法的两个方面: 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 3.守法的主体: 一切组织和个人。 《宪法》第5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 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 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六)社会公共安全法律制度
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 国家安全法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义务。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 务,《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国防法》、 《兵役法》等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具 体的法律义务。
(一)宪法 (二)行政法 (三)民商法 (四)经济法 (五)刑法 (六)程序法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法律制定——立法 四个环节 法律遵守——守法 法律执行——执法 法律适用——司法
(一)法律制定——立法
1.定义 法律制定就是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 权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是法律运行 的起始性和关键性环节。 2.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b 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 面:
b 一要努力树立法律信仰 b 二要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b 三是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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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四、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
b (一)法律制定 法律制定的程序 第一步,提出法律议案 第二步,审议法律草案 第三步,通过法律草案 第四步,公布法律
•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 、 执法为民 、公平正义 、服务大局 、党的领 导五个方面的内容。
• 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 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 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 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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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 特征:讲法律 讲证据 讲程序 讲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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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孙志刚案
b 孙志刚,男,27岁,湖北武汉人,2001 年在武汉科技学院艺术设计专业结业。
b 2003年2月24日受聘于广州达奇服装有限 公司。3月17日10时许,孙外出上网,途 遇天河区黄村街派出所民警检查身份证, 因未带身份证,被作为“三无人员”带 回派出所。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b 二.法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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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问题一: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制裁违法犯罪吗? 不违法犯罪就用不着学法了吗?
使用词汇描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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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法律的主要作用就是制裁违法犯罪吗? 不违法犯罪就用不着学法了吗?
在描述法律时,使用最多的词 汇是:判刑、 监狱、拘留、 逮捕、罚款、枪毙、通缉、 审讯、破案、追逃、严打等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纳税 赡养父母 消防员救火 警察制止犯罪 ………
必须做
杀人 放火 抢劫 ………
结婚 改名字 ………
不能做
可以做或可以 选择不做
2、法律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D:\汤\[今日说法]就为一分钱(2009.12.21)
案例思考:以下大学生的行为合法吗?给我们的启示是什 么?
A
某大学生甲,在宿舍丢失现金500元,因怀 疑是宿 舍同学所偷,于是心想:别人偷我的,我也偷别人 的,反正这笔钱要想办法弄回来。于是趁宿舍另一 同学抽屉没锁之机,盗取500元,结果被发现。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天之骄子令人痛心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加爵死刑,剥夺 政治权利终身。
北京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殷兆辉故意杀人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北外女生刺死同学案一审判决 罗卡娜死刑。
长春警方破获吉林省的大学生网络卖淫案中组织并参与卖淫的莫某(系 长春市某大学计算机系学生)被拘留。
大学生杨某借 了600元钱给老乡田 某,说好了一个月后 归还,但田某到期后 不仅不还钱,还多次 找借口推托。杨某十 分气愤,于是径直到 其宿舍将他的电脑搬 走,说是抵债。
某大学生一男生宿舍,多次遭到 窃贼的光顾,令同学们深恶痛绝,便设 下埋伏,以期抓获小偷,功夫不负有心 人,小偷终于被同学擒获,为解心头之 恨,同学们你一拳,我一脚,对着小偷 一阵猛打,致使小偷上医院治伤花去医 药费共计1000多元,小偷为此告到法院, 要求打人的学生赔偿损失。
2、民法商法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 而 是以《民法通则》为核心法律, 辅之以其他 单行民事法律 。 《物权法》 《专利法》 《合同法》 《商标法》 《婚姻法》 《继承法》 《公司法》 《保险法》 《票据法》 《证券法》
思修答案7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复习题参考答案一、简答题:1、法律是如何产生的?它的一般含义是什么?答: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2、社会主义法律有哪些内在规定性?答: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它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看,它是社会历史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看,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法律保障。
3、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哪些法律部门构成?答: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程序法4、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答: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与法制。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
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领导力量,是维护和发展人民民主、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坚强保证。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包括哪些基本内容?答:公民在守法上一律平等。
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答:新的国家安全观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
6、如何培养法律思维?答:学习法律知识。
掌握法律方法。
参与法律实践。
7、法律思维方式有哪些特征?答:讲法律。
讲证据。
讲程序。
讲法理。
二、论述题:(一)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答:依法治国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发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在这个过程中要完成以下任务: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立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
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 险法》、《票据法》、《证券法》等。
(三)行政法
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又 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 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 《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 法》。 特别行政法,是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 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公安、人 事、国家安全、民族、教育、体育、医药卫生、 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法律制定的权限划分:
国家立法权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立法活动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程序而言,大 体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法律案的提出;法律案的审议; 法律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二)法律遵守
法律遵守,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
民个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和权利以及 履行法律义务的活动。 守法意味着一切组织和个人严格依法办事 的活动和状态。 依法办事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依法享有并 行使权利;二是依法承担并履行义务。 因此,不能将守法仅仅理解为履行义务, 它还包含着正确行使权利。
(四)法律适用
法律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
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适用法律处理案件的 专门活动。 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国家检察机关和审 判机关。 人民检查院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人 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 其他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不 得行使国家司法权。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 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 施。 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 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 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 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 体案件的活动。
08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案例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案例1 司机气愤乘客不给孕妇让座赌气熄火某市35路公交车,某天,上来一位行动不便,怀孕近八个月的妇女,好心的司机王某叫乘客给这位孕妇让个座,满车的乘客竞无一人起身让座。
最后,这位司机终于耐不住怒火,扬言:“今天要是没有人让座,这车我就不开了。
并且真的赌气熄了火。
这遭到车上一些乘客的强烈反对,声称:“希望你能按时开车,如果你再不开车,耽误了我,造成损失的话,我们就去告你,要你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2 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获死刑辽阳市人袁宝璟1992年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半年之后袁获利200多万元。
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
1994年袁宝璟离开股票市场,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
辽阳市法院经查明:1996年秋天,袁宝璟与袁宝琦以及被害人汪兴会面。
袁宝璟表示,自己在成都炒期货时,损失了9000余万元,怀疑是一个叫刘汉的人与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
汪兴提出找人打刘汉,得到袁宝Z的认可。
尔后,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
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李海洋(已判刑)在四川省广汉市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但未击中目标。
1997年以来因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威胁要举报。
2001年初,袁宝璟对袁宝琦提到了汪兴的恐吓威胁,袁宝琦提出杀人,袁宝璟表示“行”,并提供30万元资金。
之后,袁宝琦找到袁宝福,让他把汪兴做掉,袁宝森主动提出去做。
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刺中汪兴数刀后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汪兴为重伤。
汪兴被扎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宝璟对袁宝琦说“不行就办了他”。
之后,袁宝琦对袁宝福说“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给袁宝福18万元。
2003年10月4日23时许,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汪当场死亡。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解读
(二)设立两大机构
1、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
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
2、国家安全委员会——完善国家安全体制和国家
安全战略,确保国家安全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解读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共同发展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解读
(一)经济体制改革
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 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必须 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 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 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 平性。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 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Hale Waihona Puke 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
础。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解读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主要由市场 决定价格的机制
1、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2、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 3、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4、完善金融市场体系 5、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八)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 使审判权检察权
1、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2、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3、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第七章 增强法律意识 弘扬法治精神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解读
(九)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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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第一节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一般含义:法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只有透过各种法律现象,把握深藏其后的本质,才能深刻揭示法律的含义。
对同一社会现象,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角度,从不同的侧面对其进行揭示和阐述,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如同盲人摸象)。
对法这一社会现象也是一样,从古至今,从中国到外国,不同法学派都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英国自然法学派洛克认为,法是体现“永恒正义”的“健全理性”。
即,法是人性中理性和正义的体现。
(公正与正义,法的灵魂。
何谓正义?应当历史的看)德国历史法学派的萨维尼把法说成是民族精神的体现。
(美国:自由。
中国:整体主义。
雅典奥运会上梦之队的表现与姚明的表现)(片面夸大了法与人类历史上精神文明相联系的一面)美国社会学家庞德把法说成是“社会控制器”。
(法的作用)(把法当成了调和各种利益的工具)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观马克思主义以阶级为切入点,把唯物史观贯彻到对法的现象的分析中,把法看作是“从人们的物质关系以及人们由此而产生的相互斗争中产生”。
(介绍马克思)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法律不是从有人类社会以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而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
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没有阶级没有法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产品有了剩余,社会分裂为两个阶级:奴隶主和奴隶。
奴隶主阶级为了镇压奴隶的反抗维护自己的统治建立了军队警察和监狱等暴力机构即国家,又通过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他们意志的社会规范,以调整分裂为阶级以后的社会关系。
使他们对奴隶的压迫和剥削合法化、固定化。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其实施,反映奴隶主阶级意志的社会规范就是法律。
(1)法是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区别)(2)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是经过法律程序认可、确定的那部分意志。
如:2006年北京禁放12年之后的首次开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在审核议案时,专门成立调查办公室,进行万人问卷,其中56.72%的人赞成开禁。
法律根据民意,开禁。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的变化。
随着科技的发展,广告法、电子商务法、安乐死、克隆人的立法也出现了。
综上,将法律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社会主义法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之上,是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意志和利益的体现,是人类历史上新的历史类型的法。
其本质是:1、体现人民的意志。
(谁是人民?)2、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条件。
(物质生活条件包括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和生产方式。
生产关系的改变与法)3、我国社会主义法的作用。
(统治工具和管理工具)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法律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1、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构成法的最基本要素和细胞。
(1)法律规范的定义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它规定了社会关系参加者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是具有严密逻辑结构的行为规则。
(举例,如“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消费者有知情权”。
)(2)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A 前提条件是指适用该规范的条件和情况。
B 行为模式是法律规范的核心,是指规范中规定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有三种:“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不应该这样行为”。
如:“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再如:《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有一条:“餐饮业经营者不得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名称、别称、图案制作标牌招徕、诱导顾客。
”C 法律后果是指违反规定时行为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国家将采取的强制措施。
肯定性后果,否定性后果。
2、法律部门是指以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和调整方法作为主要标准对现行法的一种分类,凡是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系并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构成一个法律部门。
3、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载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的基础上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一) 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新中国的宪法 1949年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是一部宪法性的文件,发挥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4年宪法——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1975年宪法——“文革”十年动乱期间的宪法1978年宪法——我国第三部宪法1982年宪法——我国现行宪法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
其他任何法律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习惯上,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民族区域自治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旗法》、《国徽法》、《国籍法》等作为与宪法相关的法律。
(二) 民商法民商法是调整民事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尚无一部较完整的民法典,而是以《民法通则》为基本法律,辅之以其他单行民事法律,包括《合同法》、《担保法》、《拍卖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等。
商法是调整公民、法人之间商事关系和商事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目前我国商法主要有《公司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证券法》、《信托法》等。
(三) 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分为一般行政法和特别行政法两个部分。
一般行政法是指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责任等一般规定的法律法规,如《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
特别行政法则指适用于各专门行政职能部门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四)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监管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
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我国现已制定《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价格法》、《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等。
教学事例1---反不正当竞争法(五) 社会法(六)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的刑法法律部门包括1997年3月14日修订后的《刑法》和此后的刑法修正案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惩治犯罪的决定等。
(七)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程序法程序法是规定保证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或职权和权责得以履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我国目前的程序法主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仲裁法》等。
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到实施的过程,法的创制就是立法,法的实施则包括法的遵守、法的执行、法的适用、法制监督等环节。
(一)法律制定1、法律制定的概念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特定的法律程序,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
2、法律制定的特点(1)国家机关的专有活动(2)国家机关以法定程序进行的活动(3)是制定、修改、补充或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
3、法律制定的阶段(1)准备阶段提出立法建议调查研究草拟法律条文征求有关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意见将草案提交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进行审议和讨论(2)确立阶段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法律草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3)完善阶段立法解释法的修改和补充法的实施细则的制定法的废止法的整理法的汇编法典编纂(二)法律遵守1、守法的定义是指社会主体严格的遵守国家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自觉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法定权利,忠实履行法定义务。
2、守法的特征(1)主体的普遍性(2)内容的全面性(3)自觉性3、违法违法是指具有一定主体资格的个人或组织由于主观上的过错所实施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违法的构成条件有:(1)违法必须是一种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仅有思想而无行为不构成违法;(2)违法必须是在不同程度上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的行为;(3)违法必须是行为者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4)违法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社会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单位)。
违法行为分为以下四类:(1)刑事违法(2)民事违法(3)行政违法(4)违宪行为(三)法律执行(四)法的适用法的适用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授权单位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将法律规范运用于具体的人或组织的专门活动。
1、法的适用的基本要求(1)正确(2)合法(3)及时(4)公正合理2、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教学事例2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应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①依法治国的的含义依法治国的含义:依法治国就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②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所谓人治,最基本的特征是当权者的个人意志超乎社会之上,处理事务和管理社会生活,完全以个人的意志、愿望、能力、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道德品质为转移。
实现这样的统治,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和很强的专横性。
人治的一个重要特征,从历史上看,就是每朝最高统治者无一不总揽全国军事、政治、经济、司法大权,所有政事听凭这个人独断专行。
人治的又一特征:“任职终身”、“荫泽子孙” 。
在中国历史上,除了政治的变故和权力的倾轧外,没有哪位皇帝是活着时就主动让位的。
人治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常常混淆道德与法律的区别,“以礼断狱”、"以言代法"、"以人代法"、"重德轻刑"。
法治的基本观念法治在社会领域,它表现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