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保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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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出台医保惠民政策
8月25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惠民新政,通过提高报销比例、提高年最高报销额等多种举措,全面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待遇水平,此举将使全市共约200万参保人员直接受益。
职工医保惠民政策
二三类医院"门槛"降低100元
2012年1月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类(三甲)、二类(三乙、二甲)、三类(二乙、一甲)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医保报销的起付标准,即俗称的医保报销"门槛线"调整为800元、500元、300元。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周峰表示,目前,相应标准为800元、6 00元、400元,调整后,二三类医院"门槛线"降低100元。
报销比例最高达95%
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分别为82%、86%、90%,退休人员分别为91%、93%、95%。
周峰介绍,此前,市职工医保报销情况是"分段计算",其报销比例情况比较复杂。举例来说,在二类医院,花费5000元和花费1.5万元,报销比例不同。此次调整后,取消"分段计算"办法,相同类别定点医院,统一报销比例。
"这次调整的重点,是提高了三类医院的报销比例。"周峰表示,可以说,得了同样的病,越是在三类医院这样的基层医院治疗,享受的医保待遇越高,自己花钱越少。
年最高报销限额提至40万元
从2011年1月算起(此前符合规定的费用将按此报销),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同时大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18万元提高到32万元。两项相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额达到40万元。
医保卡买药不限"药品目录"
2012年1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在原支付医疗费范围基础上,扩大支付项目: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和家用医疗器械等费用。这意味着,参保人员拿着医保卡,将可在门诊使用(比如一些门诊检查费用等),也可在定点药店购置所需药品,而不再仅限于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最低实际缴费年限缩减为10年
从2012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原政策为15年),按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了退休的人员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周峰表示,这次新政策实际缴费年限缩短5年。
退休时没医保可一次性补缴
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缴费年限不足或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含灵活就业人员),新政策也给出了办法。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不符合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的,如本人自愿,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同时,可继续缴纳职工医保费。达到符合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时,可同步办理职工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
周峰表示,此次还作出了补缴的特别规定,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的职工,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可自愿办理参保手续,并以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足额补缴费用后,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居民医保惠民政策
三类医院"门槛"降至200元
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居民医保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400元、200元。目前的标准依次为,800元、500元、300元。最高报销比例达88%
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在一类、二类、三类收费标准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60%、70%、85%。目前的相应比例为,60%、65%、70%。
周峰介绍,太原市居民医保参保人数约为62万人,其中60%以上的人员都是2008年起多年连续参保人员。根据政策规定,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报销比例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这意味着,上述"60%"的人员,在报销比例政策提高为"60%、70%、8 5%"后,还要再增加3%。
年最高报销限额提至20万元
2012年1月起,居民医保最高报销限额由5万元提高到6万元,同时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4万元。两项相加,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年最高报销限额提高至20万元。
住院就医取消首诊转诊制
从2012年1月起,参保人员住院就医时,不受现行首诊定点医疗机构限制。这意味着,太原市居民医保住院取消首诊转诊制。首诊转诊制即参保人员要到自己参保时选定的首诊医院就诊,若想转诊,需要首诊医院同意才行。转诊后,相关医疗费用先垫付,然后到首诊医院结算报销。"取消首诊转诊制后,参保人员就可以在10个县(市、区)自由选择定点医院住院,报销费用也可在看病医院立等报销,不用垫付以及来回奔波。"周峰介绍。
非参保期内新生儿也免费享医保
居民医保的参保期一般在9月至12月。在非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只进行参保登记,不缴费,本自然年度内,便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次年,再在参保期内正常缴费,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这样的人性化政策将给太原市新生儿带来实惠。
职工、居民医保涉及的惠民政策
9项治疗性康复项目入医保
此次太原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都扩大了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范围。2011年9月起,将运动疗法、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脑瘫肢体综合训练、截瘫肢体综合训练、作业疗法、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言语训练、吞咽功能障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9项治疗性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目前,这些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
门诊大额疾病报销增加18种病
2012年1月起,在原有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统筹基金部分报销门诊大额医疗费的12种疾病基础上,再增加18种疾病,即:慢性中(重)度症病毒性肝炎、活动性结核、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度精神分裂症、慢性白血病、癫痫病、帕金森氏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风湿性心脏病、肾功能不全、股骨头坏死、肝硬化、强直性脊柱炎。新增加的18种疾病的认定、报销等办法由市医疗保险中心另行制定。
同时,2012年1月起,原规定的7种门诊大额疾病,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标准(除脑血管后遗症致神经功能损伤)在原标准基础上增加一倍;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标准为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限额标准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