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复习知识: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有哪些
建筑施工现场工人不安全行为的
汇报人:日期:•工人不安全行为概述•常见的不安全行为类型•不安全行为的预防和控制目•不安全行为的应对和处理录工人不安全行为概述工人不安全行为是指建筑施工现场工人在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要求,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
工人不安全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不使用或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结构等行为。
定义和范围范围定义事故风险增加伤害及死亡财产损失工期延误01020304工人不安全行为会直接导致施工现场的事故风险增加,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不安全行为可能导致工人受伤甚至死亡,严重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事故发生后,可能导致设备损坏、材料浪费等财产损失。
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可能导致工期延误,影响整个项目的进度和效益。
部分工人对安全规章制度不重视,安全意识淡漠,存在违章操作的倾向。
安全意识淡漠工人技能培训不到位,对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掌握不充分,可能导致误操作。
技能培训不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对工人的安全行为监督不力,可能导致工人产生不安全行为。
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环境复杂,可能存在噪音、灰尘等不良影响,影响工人的心理和生理状态,从而增加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概率。
工作环境不良常见的不安全行为类型使用损坏工具和设备工人在施工前未对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使用损坏的工具和设备进行施工,可能导致施工效率低下,甚至引发安全事故。
忽视安全警示施工现场通常设有安全警示标识,工人忽视这些警示,进入危险区域或进行危险操作,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不按操作规程施工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不遵循规定的操作规程,凭经验或个人意愿进行施工,可能导致设备损坏、质量不达标甚至安全事故。
操作不规范1 2 3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安全防护用品,可能导致人身伤害。
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等)设置不规范,可能导致工人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
工地上常见的98条不安全行为和10大不安全心理
工地上常见的98条不安全行为和10大不安全心理一、常见不安全行为1、班前、班中饮酒,酒后上岗、串岗、脱岗、睡觉。
2、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喷溅、煤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烫伤、吊物下方)等。
跨越运转设备、卷扬。
3、上下楼梯手未扶栏杆。
4、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不设置安全网。
5、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非信号人员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吊钩没对准货物重心(歪拉斜拽)不吊;简化挂索、捆绑不牢不吊;6米以上长大件货物无牵引绳不吊;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吊索夹角过大不吊(不宜超过90度)。
6、机动车辆混装乙炔、氧气或使用翻斗车装运气瓶。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装置。
8、在有粉尘场所作业未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9、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
10、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无防护罩或电源线未包扎。
11、焊接、切割作业未戴防护镜、焊工手套,电焊不穿绝缘鞋。
12、移动车辆运行未了望或车停在坡上不塞三角垫。
13、乙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保持直立位置等。
14、作业现场不走安全通道。
15、在吊物下行走、站立,攀登运动中的物体(件)。
16、坐在栏杆、轨道上休息。
17、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检修报告书(包括:登高、动火、工作票等)。
18、坐、乘吊物升降装置。
19、未停机戴手套处理旋转设备。
20、登高作业不使用梯子。
21、检修作业挂单牌。
22、进入危险区域工作未做到二人同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
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安全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安全检查重点安全检查重点作业现场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一、掘进作业的不安全行为1、扒渣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各部分(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按作业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3、损坏工作面喷雾洒水设施。
4、工作面支架不按规定安设截止阀,乱接液压枪管。
5、安全出口隐患不处理。
6、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m以上无措施。
7、扒渣机检修作业不停电、不戒备。
8、慢速绞车不完好或运行时不派戒备员。
9、工作面后部顶板悬顶,不及时汇报。
二、煤岩掘进和巷修作业的不安全行为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穿、遇旧巷或采空区前20m,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掘进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2、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量事故。
3、掘进巷修现场无施工牌板,内容不全,填绘不及时、不准确。
4、掘进验收员不按标准验收或无施工措施验收,发觉问题不下通知单。
5、巷道修理人员作业违反由外向内的操作程序或多头拆换。
6、巷道修理施工前,没有对施工地点前后5m范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
7、掘进挑顶不合格,巷道施工地点不设支护或支护不牢。
8、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派戒备员。
9、拆除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监护人员和专人指挥。
10、带班组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
11、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过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电。
12、掘进工作面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擅自更换支护形式。
13、巷道支护失修不停止掘进,连续施工。
14、锚网施工不执行掘一支一或最大空顶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15、喷混凝土支护不按比例配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16、砌暄不留缓压圈,灰浆不饱满,不抹爱护层,不使用石楔或用软岩石楔,不填暄堵门。
17、喷浆砌暄、混凝土砌暄没有底槽。
18、岩巷干打眼。
19、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0、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施工现场常见错误行为
风道安装作业,禁止作业人员坐在被吊物上打倒链
起吊作业及时加设揽风绳
第九篇:危险品
错误图片 乙炔、氧气瓶运输时混装
正确图片
禁止乙炔、氧气瓶混存
乙炔、氧气瓶存放在库房内等通风、低温处
错误图片
正确图片
禁止乙炔瓶无回火装置
乙炔、氧气瓶使用时未直立及两瓶之间 距离未保持5米以上。
使用乙炔、氧气距离过近
焊工未穿绝缘鞋
错误
正确
操作无齿锯未使用防护面罩,飞溅的火星极易伤 害人的眼镜
刷漆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非架子工从事架体搭设作业且未穿防滑鞋
禁止穿着不合格工作服或短袖上衣、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第五篇:人的不安全行为
电除尘灰斗吊装作业中、施工人员直接沿着设备攀爬
施工人员上下不用爬梯,直接攀爬钢筋架上下。
严禁无电工证,私自拉接电源,电工接 线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错误图片 正确图片
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证
焊工作业安全操作证
电气接线未使用接线鼻子
错误图片
正确图片
电源敷设与金属结构或脚手架无绝缘措施。
错误图片
正确图片
插头改装,使用少相插头
线轴漏保损坏未及时更换,插头裸漏电源线
电源箱被撬开,请各单位爱护电源箱等设备
禁止气体瓶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上 滚动
错误图片
正确图片
从事切割作业,明火与乙炔瓶未满足安全距离(需满足 10米)
禁止将油漆库设置在工棚内,因内部通风条件差,易起火
第十篇:施工用电
错误
正确
电焊机二次线连接未使用快速接头
将电线直接插在插座上或钩挂使用
错误
正确
电源箱变形\二层门未锁,电 源线捆绑在门口上,流动电源 箱无二层防护栏,外壳未接保 护零线.
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有哪些
人的不安全行为在施工现场的类型有哪些在施工现场中,人的行为往往是影响安全的最大因素之一。
因此,对人的行为进行分析,找出不安全行为的类型,并制定相应的措施,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的重要途径。
1. 忽视警告标识施工现场通常会有一些警告标识,如“危险区域”,“禁止通行”等。
然而,在实际施工中,有些人会忽视这些警告标识,进入危险区域,或是跨越禁止通行的区域,容易造成意外事故。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强化警告标识的作用。
同时,可以设置安全隔离带或围栏,限制人员通行范围。
2. 倾斜或悬挂物品在施工现场中,有些人会随意倾斜或悬挂物品,如脚手架上的工具、材料等。
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物品滑落或掉落,造成伤害或损失。
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加强人员的物品管理和安全意识培养。
同时,对立柱、脚手架等支撑结构进行加固和检查,保证其强度和稳定性,防止因负重不均衡而发生倾斜的情况。
3. 未正确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时,使用安全带可以有效保障工人的安全。
然而,在施工现场中,有些人不会或不愿意正确使用安全带,更有甚者干脆不穿安全带。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对工人进行安全带使用的技能培训,让他们了解安全带的重要性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同时,制定强制性规定,要求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
4. 慵懒麻痹在长时间的工作中,有些人会因为疲劳或是麻痹而出现“慵懒”现象。
这种现象一旦发生,容易造成事故,影响施工进度及安全。
要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可以采用“轮换制度”,让工人在工作的过程中有间歇性的休息。
同时,加强对工人的监督和激励,引导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提高工作效率并避免事故的发生。
5. 私自修改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中,有些人会贪图方便,私自修改或替换机械设备的部件。
这种行为可能会使设备失去原有的安全性能,不仅会影响施工进度,还可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应该严格限制对机械设备的操作权,将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工作交由专业人员负责。
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
作业人员不安全行为1、进入作业区域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2、作业中未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保护服装;3、劳动保护服装不合体;4、工作服发生破绽后没及时缝补、沾上油污后没及时清洗干净;5、作业现场穿拖鞋作业;6、指定区域、类型作业时不穿安全鞋;7、气候炎热时赤膊作业;8、热工作业中领口、袖口及裤脚、鞋带未扎好;9、登高作业不系安全带;10、装配作业中不戴手套;11、磨削作业中不戴护目镜;12、操作旋转机械时戴手套;13、打大锤时戴手套;14、气焊气割作业中不戴护目镜;15、焊接作业不使用口罩;16、对有害光线、射线及噪音未采取防护;17、与正在作业中的人交谈;18、意外事态发生时,于事发地点聚集;19、厂内骑车载人;20、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或上岗作业;21、随地吐痰;22、吸游烟或未在指定处吸烟;23、作业时间内在作业场所打闹、嬉戏;24、铁路道口与火车抢行;25、站在道路中间交谈;26、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作业;27、操作机械设备时精力不集中;28、不按时参加安全教育或培训;29、不对施工环境进行安全确认;30、交接工作不明确;31、单手上下直爬梯;32、在没有防坠措施的高处边缘逗留;33、不妥善放置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工件;34、在吊车负重下方通行;35、吊运物件时未避开地面施工人员;36、不听他人劝阻进入危险区域;37、无视危险标识进入危险区域;38、随便进入其它作业场所;39、随意触摸不熟悉的机械、器具及控制开关;40、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安全警示标识;41、擅自拆除或增设吊板;42、高处切割余料及施工附件时不采取防坠措施;43、开设临时人孔、物料孔后未采取防坠措施;44、无许可证件从事特种作业;45、作业前不对所用器具进行安全检查;46、使用不属于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47、不按指挥人员的指挥吊运作业;48、私自拆卸所用工具上的安全装置;49、密闭场所采用明火照明;50、随便摆放施工辅料和生产成品;51、不顾施工工序野蛮施工;52、施工条件不成熟时勉强施工;53、作业姿势勉强;54、作业用力过猛或动作不协调;55、以投掷方式接送工具、工件;56、撞击带压工业气瓶;57、乙炔气瓶放倒使用;58、装配或调整大型工件时固定不牢;59、收工后不及时清理干净作业现场;60、高处作业收工后,在吊板上存放物件;61、交叉作业时,不与其他作业人员进行沟通;62、单人搬抬50公斤以上的重物;63、两人以上搬抬重物时,口号不一致;64、跨越负重钢缆;65、压力容器内部作业时采用高于12伏的照明电压;66、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进入狭小、密闭舱室作业;67、下雨时露天进行电焊、气刨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68、密闭容器内焊接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69、潮湿场所进行电焊作业,不采取防触电措施;70、行使监护职责时擅自离岗;71、使用已报废的设备和工具;72、使用有安全缺陷的工具;73、超负荷使用力学器具;74、起重作业时观察不全面、指挥信号不确切;75、站在吊物上指挥吊运作业;76、超载使用起重设备;77、起重作业吊运物件时捆绑不牢;78、未经许可,随意拉设临时供电线路;79、面对电气开关拉、合电闸;80、带电维修、保养电气设备;81、焊接工作回路线连接不规范;82、擅自拉设生产中非安全电压供电的固定照明设施;83、非特种车辆厂区内驾驶超速(10公里/小时);84、电焊工不对焊机进行保护接零;85、电气设备在收工后没有及时切断电源;86、气焊气割设备在收工后不及时关闭气源;87、禁火区域内未经许可擅自动火;88、随意放置物件,阻碍防火、逃生通道;89、不了解作业场所周围情况,随意动火作业;90、周围存在火灾或爆炸因素时,冒然动火作业;91、在不明来历的小型桶类容器上进行焊割作业;92、冒然对带压管道、容器进行焊割作业;93、不按规定的色标使用气割软带;94、利用氧气进行通风;95、在船只上吸烟;96、热工作业完毕后不及时清理遗留火种;97、在消火栓、灭火器等关键部位周围堆放物件;98、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尚未断电的电气火灾;99、在电气开关下存放易燃易爆物质;100、私自存储燃油等危险物质。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类型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类型1.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类型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为十三大类1. 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 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 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 开关为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 忘记关闭设备。
(5) 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 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 奔跑作业。
(8) 材料或送料过快。
(9) 机器超速运转。
(10) 违章驾驶机动车。
(11) 酒后作业。
(12) 客货混载。
(13) 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 工作件固定不牢。
(15) 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 其他。
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1) 拆除了安全装置。
(2) 安全装置堵塞,失去作用。
(3) 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 其他3. 使用不安全设备(1) 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 其他。
4. 用手工代替工具操作(1) 用手代替劳动工具。
(2) 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 其他。
5. 物体存放不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性用品等存放不当。
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 冒险进入涵洞。
(2) 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 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 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5) 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 冒进信号。
(7) 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 易燃易爆场合出现明火。
(9) 私自搭乘矿车。
(10) 在绞车道行走。
(11) 未及时瞭望。
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攀坐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
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如在吊物下作业、在起吊物下停留。
9. 机器运转时违规作业如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作业。
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工作时精神不集中、东张西望等。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汇总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汇总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汇总不安全行为是指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人为错误,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则是指能够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条件。
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和警告、班前、班中饮酒,酒后上岗、工作期间私自串岗、离岗、睡觉、干私活、打闹、斗殴、穿着不合适的衣物等。
此外,还包括擅自进入危险区域、跨越红坯辊道、跨越转盘、乘、坐、钻皮带、跨越运转设备、卷扬、卷扬三角区内站人等。
还有物体存放不当、接近漏料处没有安全设施、上下楼梯不扶栏杆、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设置安全网等。
在起重作业中,违反“十不吊”的规定也是一种不安全行为。
此外,机动车辆混装乙炔、氧气或使用翻斗车装运气瓶、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装置、在有粉尘场所作业未按规定戴防尘口罩、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等行为也是不安全的。
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无防护罩或电源线未包扎、焊接、切割作业未戴防护镜、焊工手套,电焊不穿绝缘鞋等行为也是不安全的。
移动车辆运行未了望或车停在坡上,不塞三角垫、乙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保持直立位置等也是不安全的。
在作业现场不走安全通道、通过铁路道口、交叉路口未及时瞭望、在吊物下行走、作业、停留、站立、攀登运动中的物体(件)、坐在栏杆、轨道上休息、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检修报告书等行为也是不安全的。
坐、乘吊物升降装置、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扫、清扫等工作、未停机戴手套处理旋转设备也是不安全的行为。
修理电焊机时,必须先断电检查并处理故障。
在起重作业中,必须确认吊物放置环境状况后再指挥吊运,以避免占用或堵塞安全通道。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定时间巡回检查特种设备(如压力)。
行走于铁路界限内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抢过道口或横穿铁路,更不能擅自进入要害岗位。
在检修作业现场,禁止追打逗闹,以及与移动、旋转设备接触或身体、肢体处于设备运行空间内。
进行内作业时,必须使用通风设施,并且电气作业必须做到一人作业一个人监护。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施工人员必备
施工现场常见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大全施工人员必备一、背景介绍在施工现场,安全问题一直关系到工人们的生命安全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然而,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往往会给人们带来巨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作为施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常见的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是非常重要的,这不仅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还可以保障整个施工团队和项目的安全。
二、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1. 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保障施工人员安全的重要工具,然而,在施工现场,常常可以看到一些施工人员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情况,如佩戴不全面、未佩戴安全帽等。
这种行为轻则可能导致头部受伤,重则可能造成严重事故。
2. 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有时候会发现施工方案需要做一些调整,然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往往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必要时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以确保安全。
3. 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为了节省成本或其他原因,一些施工人员会使用劣质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这会大大增加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
劣质材料和设备的使用往往容易出现故障或突发事故,给施工人员和周围人员造成伤害。
4. 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操作不规范是施工现场常见的安全隐患违规违章行为之一。
施工人员在使用设备、搬运重物等操作过程中如果不按照规范操作,就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因此,施工人员应该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以保证施工安全。
5. 违反现场交通安全规定施工现场经常忙碌,交通流量较大,如果施工人员违反现场交通安全规定,如不按照指定通行路线、不按信号灯行驶等,就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
因此,施工人员应该严格遵守现场交通安全规定,确保人车安全。
6. 未按要求进行交底和培训施工过程中,未按要求进行交底和培训也是常见的违规行为。
施工人员应该及时接受相关岗位培训,了解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三、施工人员必备的安全措施1. 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工作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安全检查重点
安全生产现场不安全行为界定及安全检查重点作业现场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一、掘进作业的不安全行为1、扒渣机开机前,司机不认真检查机组各部分(件),不检查环境,不通知周围作业人员。
2、不按作业规程铺网、联网或不及时修补破裂的网。
3、损坏工作面喷雾洒水设施。
4、工作面支架不按规定安设截止阀,乱接液压枪管。
5、安全出口隐患不处理。
6、上下端头或工作面顶板下降0.5m以上无措施。
7、扒渣机检修作业不停电、不警戒。
8、慢速绞车不完好或运行时不派警戒员。
9、工作面后部顶板悬顶,不及时汇报。
二、煤岩掘进和巷修作业的不安全行为1、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巷道贯通、遇旧巷或采空区前20m,地测工程技术人员不下预报通知单,掘进工程技术人员不制定措施或不按措施执行。
2、地测人员不及时给中、腰线或中、腰线不准,造成无效进尺或质量事故。
3、掘进巷修现场无施工牌板,内容不全,填绘不及时、不准确。
4、掘进验收员不按标准验收或无施工措施验收,发现问题不下通知单。
5、巷道维修人员作业违反由外向内的操作程序或多头拆换。
6、巷道维修施工前,没有对施工地点前后5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有效加固。
7、掘进挑顶不合格,巷道施工地点不设支护或支护不牢。
8、拆换作业地点找顶或放顶时两侧不派警戒员。
9、拆除旧支架或处理顶板冒顶时无监护人员和专人指挥。
10、带班组长接班后不检查工作面,有隐患不安排处理。
11、抬运机械、机电设备跨越运输设备时,不通知停电。
12、掘进工作面不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擅自更换支护形式。
13、巷道支护失修不停止掘进,继续施工。
14、锚网施工不执行掘一支一或最大空顶距离超距,锚索滞后锚固。
15、喷混凝土支护不按比例配料,无石子或少石子。
16、砌暄不留缓压圈,灰浆不饱满,不抹保护层,不使用石楔或用软岩石楔,不填暄堵门。
17、喷浆砌暄、混凝土砌暄没有底槽。
18、岩巷干打眼。
19、控顶距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0、不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1、掘进巷道维修施工地点无找顶工具或不执行“敲帮问顶”。
现场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现场常见的不安全行为]
现场常见的不安全行为动力厂二〇一三年七月十日现场常见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行为,是指在生产活动中,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不符合规章、规程及不安全而导致伤害后果发生的行为,称为不安全行为。
现将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予以整理,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与查找,消除在操作现场的不安全行为。
部分现场常见的不安全行为设备传动部分防护罩(栏) 缺损或未关好就开车操作;2、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3、进入机械设备内检修运转部件时,不设专人监护或未采取重复断开动力源措施;4、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5、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独立进行操作;超限(如载荷、速度、压力、温度、期限等) 使用设备;设备上有安全装臵而开车时不用;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臵和警示标志、显示仪器;检修高压线路或电器,不停电、不验电、不跨接地线;10. 潮湿地面、容器内或金属构架内使用非双重绝缘的电动工具工作;1 容器内作业时不使用通风设备,不佩戴安全带;1 高处作业往地面任意扔物体;1 违反起重“十不吊”;1 开动无卷扬限位器的起重设备工作;1 焊接未经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封闭容器和管道;不清理焊接现场易燃物;气瓶放臵不符合安全距离。
1 禁火区抽烟或无证动火;1 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1 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面工作而不戴安全帽;1 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20. 带电作业(检修) 不带绝缘手套;2 旋转机床切削时戴手套操作;2 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操作;2 其他违反防护用品用具使用规定的行为;2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移动、通电或漏电等,忘记关闭设备,忽视警告标记、警告信号、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奔跑作业,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机器超速运转,手伸进冲压模,工件坚固不牢,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建筑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
监督和检查:加 强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纠正 建筑施工中的不 安全行为,确保 各项措施得到有 效执行。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 制度
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 培训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 整改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 设施和设备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和 演练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 通和协作,共同维护 施工现场安全
04
预防建筑施工中不 安全行为的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安全 管理制度,明确 职责和权限
加强员工安全教 育和培训,提高 安全意识和技能
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和整改,消除 安全隐患
建立应急救援机 制,提高应对突 发事件的能力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 工安全意识
邀请专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 高培训质量
培训时间不足:没 有足够的时间进行 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效果不佳:没 有对培训效果进行 评估和改进
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施工人员素质不高
缺乏安全意识:对安全知识了解不足,忽视安全操作规程 技能水平不足:操作技能不熟练,容易导致操作失误 心理素质差: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影响操作安全 缺乏培训:没有接受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薄弱
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处罚和追责
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对不安全行为进行严格处罚 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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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
安全设备:没有定期检查和维护,存 在安全隐患
安全网:没有定期检查和更换,存在破 损和松动
安全标志:没有定期检查和维护,存 在安全隐患
缺乏安全意识
忽视安全规定: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等 冒险作业: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如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等 忽视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忽视安全隐患 忽视安全培训:不参加安全培训,不了解安全知识
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
煤矿作业现场人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一)共性的不安全行为的表现(1)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或在井下吸烟。
(2)不随身携带自救器入井。
(3)不随身携带矿灯入井。
(4)穿化纤衣服人井。
(5)人井前喝酒。
(6)新人矿的井下作业员工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合格,就独立工作。
(7)特殊工种无证上岗。
(8)调换工种和采用新工艺作业人员,未经重新培训就独立工作。
(9)在井下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
(10)对信号或监控仪器设备不加爱护,随意拨弄和损坏。
(11)开车信号发出后,乘罐人员随意打开罐门。
(12)乘罐、乘车超员挤坐(13)乘罐、乘车人员拥挤,坐车、乘罐时嬉戏打闹。
(14)没经把钩工许可,撞自登车、人罐。
(15)罐笼内装有物料或矿车,还搭乘人员。
(16)乘罐时将头和手脚或携带的工具伸到外面。
(17)在罐笼内向外抛扔东西。
(18)凿井期间,乘吊桶不佩戴保险带或坐、立在吊桶边缘上(19)乘斜井入车时,挤占跟车人座位。
(20)人车行驶途中扒上跳下。
(21)携带爆炸物品与上下班人员同时乘罐、乘坐车(22)乘坐带式输送机背向行进方向或站立、仰卧、手摸胶带两侧(23)乘坐固定式矿车、侧卸式矿车、底卸式矿车、平板车、材料车。
(24)开车前,不挂好防护链或关上车门。
(25)在机车上或两车厢之间搭乘。
(26)随身携带锋利工具刃口不带护套。
(27)在井下行走将较长的工具斜扛在肩上(28)井下行走不走人行道,在两轨道中间行走。
(29)不注意瞭望,随意穿越、横跨电车轨道。
(30)横跨正在运转的绞车道或无极绳道(31)在回风道行走不走巷道中间,而走巷道两侧(32)在斜巷行走不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的有关规定。
(33)横穿斜巷井底,不走专门设置的绕行道。
(34)随意横跨胶带,不走专门设置的过桥通道。
(35)擅自乘坐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或在机槽内行走。
(36)擅自进入设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示牌的地点。
(37)在溜煤眼和下料眼内行走,或在溜煤眼下方停留。
人的不规范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规范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一)高处作业方面: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当前高处作业中人的不规范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主要表现为:四口五临边基本无防护和防护严重不到位,登高作业无登高和攀登设施,悬空作业无立足处,结构施工无操作平台或平台不牢固,交叉作业无防护等。
具体是:1、基本做法上,登高作业的人员不具备相应体质要求,例如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酒后作业等;登高作业无安全措施和设施,有坠落可能的现象,恶劣气候操作,垂直作业等。
2、“四口”“五临边”作业无防护或防护不规范。
“四口”指楼梯口、孔洞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五临边”指基坑周边、阳台雨蓬檐边、料台平台周边、屋面与楼层周边、水箱水塔周边。
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洞口作业必须设防护设施。
边长2.5cm以上的洞口必须加盖,25cm以下的洞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并防止移动;25-50cm的洞口可用竹木等盖板盖洞并应固定;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络,在其上满铺竹芭或脚手板;也可利用贯穿于混凝土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其网格间距不大于20cm,且四周应设防护栏杆;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洞口下张设安全网。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凡落地的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防护门,门栅网格间距不大于15cm;也可采用防护栏杆,下设挡脚板。
阳台低于地面80cm的洞口应加设1.2m高的临时护栏。
电梯井口必须设固定栅门,井内每隔2层并最多10m设一道安全网。
施工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处除设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外,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供人员出入的通道口必须棚护并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各类桩孔、基础坑槽上口、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必须按洞口设置防护设施。
临边作业的要求是:“五临边”均必须设置安全防护栏杆。
高度超过3.2m 的楼层周边,还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各层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设置临时护栏;井架与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平台口还应设安全门。
工地上常见的98条不安全行为和10大不安全心理
工地上常见的98条不安全行为和10大不安全心理工地上常见的98条不安全行为和10大不安全心理一、常见不安全行为1、班前、班中饮酒,酒后上岗、串岗、脱岗、睡觉。
2、擅自进入危险区域(喷溅、煤气、放射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高温烫伤、吊物下方)等。
跨越运转设备、卷扬。
3、上下楼梯手未扶栏杆。
4、高处作业不佩带安全带或不设置安全网。
5、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超载或被吊物重量不明时不吊;非信号人员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时不吊;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可能引起吊物滑动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时不吊;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时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和指挥信号时不吊;重物棱角处与捆绑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时不吊;超重或埋藏地下物不吊;吊钩没对准货物重心(歪拉斜拽)不吊;简化挂索、捆绑不牢不吊;6米以上长大件货物无牵引绳不吊;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吊索夹角过大不吊(不宜超过90度)。
6、机动车辆混装乙炔、氧气或使用翻斗车装运气瓶。
7、擅自拆卸、挪用或损坏安全标志、防护、信号装置。
8、在有粉尘场所作业未按规定戴防尘口罩。
9、气瓶在阳光下暴晒、靠近热源、坐在气瓶上吸烟。
10、电焊机一、二次接线端无防护罩或电源线未包扎。
11、焊接、切割作业未戴防护镜、焊工手套,电焊不穿绝缘鞋。
12、移动车辆运行未了望或车停在坡上不塞三角垫。
13、乙炔瓶在使用储存时未保持直立位置等。
14、作业现场不走安全通道。
15、在吊物下行走、站立,攀登运动中的物体(件)。
16、坐在栏杆、轨道上休息。
17、未按规定要求填写检修报告书(包括:登高、动火、工作票等)。
18、坐、乘吊物升降装置。
19、未停机戴手套处理旋转设备。
20、登高作业不使用梯子。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类型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类型1. 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类型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为十三大类1. 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为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等。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操作错误(指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
(7)奔跑作业。
(8)材料或送料过快。
(9)机器超速运转。
(10)违章驾驶机动车。
(11)酒后作业。
(12)客货混载。
(13)冲压机作业时,手伸进冲压模。
(14)工作件固定不牢。
(15)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6)其他。
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去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3. 使用不安全设备(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4. 用手工代替工具操作(1)用手代替劳动工具。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5. 物体存放不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性用品等存放不当。
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1)冒险进入涵洞。
(2)接近漏料处(无安全设施)。
(3)采伐、集材、运材、装车时,未离危险区。
(4)未经安全监察人员允许进入油罐或井中。
(5)未“敲帮问顶”开始作业。
(6)冒进信号。
(7)调车场超速上下车。
(8)易燃易爆场合出现明火。
(9)私自搭乘矿车。
(10)在绞车道行走。
(11)未及时瞭望。
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攀坐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等。
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如在吊物下作业、在起吊物下停留。
9. 机器运转时违规作业如在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作业。
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工作时精神不集中、东张西望等。
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美国的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认为:企业安全工作的中心就是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消除机械或者物质的不安全状态,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而避免事故的发生。
我国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三个方面:①物的危险状态②人的不安全行为③管理上的缺陷。
可见人的不安全行为在安全管理中是比较重要的课题,尤其是我们建筑业。
建筑行业普遍机械化程度不高,从业人员文化素质水平等偏低,高处作业多等,今天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建筑工程架子工人的不安全行为是指从业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违反安全生产客观规律有可能直接导致事故的行为,可分为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
如果施工单位没有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界定哪些是安全行为哪些是不安全行为,从业人员在进行什么生产操作时那些必须干,那些不能干,应该怎样干,那么,从业人员在进行这些生产操作时,因为没有标准、没有行为规范,就会“想当然、随心所欲” 去操作。
从业人员这些生产操作行为就极有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所以,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界定施工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哪些是安全行为哪些是不安全行为,指引、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操作行为,使从业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有章可循。
这是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的首要措施。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筑行业作为高危行业之一,最典型的是存在较多特种工种,其从事的生产作业均有较大的专业性、危险性。
如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塔吊工等。
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程序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体现程序上的合法性,作为施工现场的安管人员仍须加强对现场安全状况的检查,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并对其口头、书面的教育、处罚等。
而且作为合格的安全员,在项目伊始就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有一定的前瞻性:随着工程的推进,哪些部位哪些工种容易出现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并及时组织相关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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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监理工程师报名时间一般在1-3月,考试时间一般在5月底,监理工程师成绩查询时间一般在7-8月,具体考试信息可随时关注建设工程教育网。
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工程监理行业中来,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建设工程教育网特别整理了监理工程师考试相关知识点,供考生朋友们学习!
(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
(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