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五措施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教师轮岗方案
(1)校际轮岗:在本地区范围内,学校之间进行教师轮岗。
(2)区域轮岗:在本地区范围内,跨区域进行教师轮岗。
2.轮岗程序:
(1)制定轮岗计划:每年6月底前,各学校根据师资队伍状况、教育教学需求等,制定下一年度教师轮岗计划,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备。
(2)发布轮岗公告:每年7月底前,教育行政部门发布教师轮岗公告,明确轮岗岗位、人数、条件等。
3.积极听取轮岗教师和学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教师轮岗方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2篇
教师轮岗方案
一、引言
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特制定本教师轮岗方案。
二、基本原则
1.公平性:确保教师轮岗机会公平、公正,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五、政策保障
1.工资待遇:轮岗教师在轮岗期间,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
2.职称评聘:轮岗教师在轮岗期间,按照原单位职称评聘政策执行。
3.奖励与激励:对在轮岗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4.家庭关爱:对轮岗教师家庭给予关心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管理与考核
1.轮岗教师管理:
(1)轮岗教师在轮岗期间,接受轮岗学校的管理和考核。
(2)轮岗学校应为轮岗教师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3)轮岗教师应积极参与轮岗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发挥专业优势。
2.考核评价:
(1)轮岗教师年度考核由轮岗学校负责,考核结果反馈给原单位。
(2)轮岗教师在轮岗期间,原单位应关注其教育教学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七、总结与反馈
1.每年年底,各学校对轮岗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教育行政部门。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7篇模板
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7篇模板老师沟通轮岗工作方案模板【篇1】为实行校长老师沟通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实施《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切实加强老师队伍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有效提升城乡教育进展水平,依照《关于深化推动中学校校干部老师沟通轮岗的实施意见》(鄂教人〔20__〕147号)《关于做好20__-20__学年度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干部老师沟通轮岗的通知》、溪教字[20__]1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中学校校老师支教、沟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依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总体部署,以促进教育公正、提升教育质量、办人民中意教育为宗旨,着力破除阻碍和制约城乡教育均衡进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探究建立“县管校聘”的老师治理和师资均衡配置制度,以此增加干部老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均衡进展,推动老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促进干部老师在城乡学校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间合理有序流淌,力争到20__年实现县河镇中学校干部老师沟通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为提高我镇城乡教育统筹进展水平、建设教育综合改革示范镇供应坚韧的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沟通轮岗目标通过校级干部、中层干部的沟通,进一步激发干XXX伍活力,优化干XXX伍结构,提高干XXX伍力气,推动学校干XXX伍建设,为学校进展供应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完善老师沟通轮岗机制,均衡老师资源配置,优化老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促进全镇老师专业成长。
利用五年时刻逐步实现全镇老师队伍结构合理,着力解决老师队伍中“职业倦怠”和进展后劲不足等询问题,最大限度地激发全体老师的工作热忱,提升老师教育教学力气。
三、差不多原则依据“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加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进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老师轮岗沟通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老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老师轮岗沟通机制与老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老师轮岗沟通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治理相结合。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及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及轮岗交流实施方案一、前言县教育局认为,好的校长是学校教育工作的保障,是优质教育的重要推手。
因此,建设一支专业化、高素质、富有活力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是县委、县政府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大决策。
同时,轮岗交流有助于不同学校的校长互相交流经验,提高各自的管理能力,更好地促进教育发展。
本次实施方案旨在加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推进轮岗交流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建设目标本次实施方案旨在:1.优化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结构;2.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校长;3.加强教育管理水平;4.推进学校管理创新;5.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具体措施1. 校长配备通过县教育局对各学校校长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素质进行评估,根据学校特点和需求,进行校长岗位的合理配备。
2. 校长培训县教育局将定期举办校长培训班,邀请省市知名专家授课,加强校长的管理、教学、教育进展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提高校长的素质和思想觉悟。
3. 校长评选县教育局将每年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校长评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校长,为履行校长职责的校长提供借鉴和帮助。
4. 校长轮岗交流县教育局将组织不同学校的校长进行轮岗交流,交流一定时间后,双方校长对学校管理的经验和困难进行交流和分享,从而推动校长队伍的交流和合作。
5. 校长考核县教育局将对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校长进行考核,考核的指标包括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工作以及参与各学科教研活动等方面,以评价校长实际工作水平。
四、实施方案与时间表为确保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及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按以下时间表有序推进:时间实施内容每年定期开展校长培训每年年初校长岗位分配每年下半年校长评选每年安排两次校长轮岗交流每年年底校长考核五、总结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及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是县教育事业的一项新探索。
通过针对校长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及时间表,有效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教育管理向现代化转型,更好地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汇总
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汇总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师〔2023〕14号)、《山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晋教师函〔2023〕31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23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
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
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
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
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
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
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意见为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市教育局等4部门关于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均衡发展”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工作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通过校长合理流动优化组合学校领导班子,提升学校综合管理水平;通过名优教师流动,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提高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的水平,激发教师队伍的内在活力。
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师资配置基本均衡的目标。
三、范围对象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校长和教师,原则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
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校长教师总数的10%,其中高、中级教师及骨干教师(省特级教师、县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的比例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
每学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上在暑假期间进行。
校长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教师交流轮岗服务时间一般1-3年。
交流期满的校长教师原则上回原学校任职、任教,鼓励城区学校或者优质学校的校长教师留在交流学校任职、任教,并在职务竞聘时优先安排。
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2015〕1号)
粤教师〔20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顺德区教育局、编办、财税局、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省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根据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的意见》(粤府〔2012〕99号)、《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经征得省委组织部同意,制定我省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率先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建立完善县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逐步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县域内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一)合理有序。
引导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
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z区教育局《z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促进均衡。
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
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
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
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
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
交流对象为在同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达到一定年限的校长(包括其它他中层及以上干部,下同)和教师。
第四条以下人员可以不纳入交流范围:(一)男超过50周岁、女超过45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
(二)已有2所及以上其他学校的工作经历且每所学校工作时间均超过3年及以上的教师。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7篇)
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7篇)2023教师交流轮岗方案【篇1】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师〔〕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进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48号)和“强师工程”有关要求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要求,乐昌市将继续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有关工作,创新交流轮岗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交流轮岗实效。
结合乐昌市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立足县域教育实际,深入挖掘本地师资潜力,有效整合教师资源,构建交流互助共同体,激发教师队伍和学校管理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效促进乐昌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均衡、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一)加强同等条件下的校际融合,师资互换,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进一步加大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的教师交流轮岗力度、广度和深度,激发队伍活力,均衡配置师资,缩小教育水平差距,有效促进当地教育均衡发展。
(三)通过教师市内竞岗激发教师队伍活力,促进县域内师资合理流动,实现师资均衡配置。
三、工作内容(一)校长交流乐昌市中小学正副校长继续加大交流轮岗力度,合理调配资源,有效激发校级领导活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管理实效。
具体由市教育局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二)教师交流,县域内教师的交流轮岗工作采取结对交流、竞岗和支教等多种方式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1.交流范围。
(1)城区及镇义务教育学校继续按学校整体情况互派教师结对交流。
(2)加大中心小学(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间交流轮岗力度,校本部与村小(教学点)继续互派教师交流。
(3)直属学校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支教或乡镇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跟岗学习。
(4)市内竞岗。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各区县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新区管委会:为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科学合理的流动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优质发展,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陕教规范[2014]5号)、《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铜发[2011]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动员社会各方支持,创新教师管理模式,有序推进城乡、校际间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规范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公开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交流轮岗方案要经教职工讨论、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3、积极稳妥。
坚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
4、以人为本。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妥善解决教师后顾之忧,引导教师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
5、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引领作用,推进义务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二、总体目标加快建立和完善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不断扩大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覆盖面,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校长资源的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推进县域内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教师、校长管理制度和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学校轮岗交流制度
**小学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进一步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深入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工作,我校制定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教师,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的,均应交流;2.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正、副校长,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在同一公办学校连续任职满8年的,均应交流。
3.教师交流不少于3学年,校长轮岗不少于一届〔4年〕。
4.到2021年,交流轮岗人数应到达符合交流轮岗对象的10%,其中骨干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
5.学校传统工程、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参与交流,但延长时间原那么上不超过3年。
〔二〕实施范围。
交流轮岗按属地管理原那么,在本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之间进行。
普通教师一般就近进行交流,骨干教师交流以到薄弱学校、农村学校为主。
副职校领导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
在此根底上,不断完善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轮岗范围。
〔三〕实施形式。
1.校际联盟。
联合周边薄弱学校、农村学校结对,教师校长交流在联盟学校内进行。
2.对口帮扶。
做好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的结对帮扶工作。
要着力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思想、学校管理、实用文档教师队伍、教育科研等方面对薄弱学校的引领和扶持作用。
3.教师走教。
以联盟校的中心校为中心,安排教师在农村教学点走教,也可安排一些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在农村或薄弱学校进行走教,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工作要求:一是确立健康有序的流动机制。
师资调配工作是一项严谨科学的工作,科学流动必须做到谋划在先,统筹考虑区域内各校对管理干部和各学科教师的实际需求。
同时,在师资调配过程中,既要做到按章办事,表达工作的严肃性,又要根据基层学校的实际需求,表达工作的灵活性,从而使区域内师资结构更加优化。
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全文-国家规范性文件
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师资源配置是关键。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按照率先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经征得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同意,现就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实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目标近年来,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整体素质不断提升,但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师资水平总体上仍存在明显差距,已经成为制约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突出问题。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校长教师补充配备,破解择校难题,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要充分认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二、合理确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
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
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对于教师每次参加交流轮岗的具体年限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
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2023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篇1一、指导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_〕4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湘教发〔20_〕51号)和长沙市教育局《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长教通〔20_〕121号),以及《事业单位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城乡校长教师合理交流,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二、具体措施(一)区管校聘工作1.试点学校望城区向阳中学望城区茶亭梅园中学2.聘用原则坚持按需设岗、双向选择、公开公平、以人为本的原则。
3.聘用流程按需设岗→个人申请→审核聘用→公示结果→签订聘书(合同)4.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5.时间安排3月-5月前期调研,6月-7月制定方案,8月具体实施并完成。
(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1.交流轮岗方式(1)支教:城区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
(2)交流:城区与城区、农村与农村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
(3)考选:区内农村教师通过考试方式交流到城区。
(4)走教:片区或集团学校内部因学科需要跨校兼课;市、区级卓越教师对口支援相对薄弱学校或薄弱学科。
城区学校是指街道区域内的学校,农村学校是指乡镇区域内的学校。
2.交流轮岗对象(1)公办学校(园)在编在岗教师(幼师)。
(2)公办学校校长(园长)、片区校成员。
3.交流轮岗原则(1)按个人申报、学校同意、双向选择、教育局审批的流程办理。
(2)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
(3)支教时间原则上1-3年,也可直接办理人事异动关系。
4.交流轮岗时间除走教外,支教和交流均在6月28日前完成申报工作(申报审批表交区教育局318室),8月底前完成有关人事关系异动。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在“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部分,明确提出:“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将此作为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
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从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等七个方面对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到底对教师、教育发展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要在全国推广开来,可能面临什么样的阻力?小编整理的材料,值得一读哦。
为实现上述目标,教育部将在五个方面加大推进小组教师交流轮岗的改革力度:一是提出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
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
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
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
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与共享优质校长教师资源相结合。
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实现中小学校长教师“区域轮岗”,弱化教师的校籍,目的是让不同学校间的教师流动起来,打破名校对教师资源的垄断,让更多的学生分享到好的教育资源。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
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教育强国、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与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引领和支撑新时代XX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全面领导,大力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以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为重点,以创新教师管理服务制度机制为保障,促进教师队伍数量、素质、结构更高水平协调发展,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到2025年,适应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优化升级教师教育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经验;教师补充来源充足,结构性矛盾有效缓解;基础教育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教师队伍师德师风、综合育人、专业发展等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教师职业获得感、幸福感与职业胜任力、吸引力明显增强。
到2035年,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省要求,构建开放、协同、联动的教师教育体系,形成招生、培养、就业、发展一体化教师人才造就模式;教师队伍层次提升、结构合理、配置均衡、保障有力,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和数字素养全面提升,涌现一大批骨干教师、卓越教师和教育家型教师;教师管理制度机制科学高效,基本实现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社会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主要措施大力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
深入持续开展教育家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讨论”活动,以教育家精神引领推动教师队伍建设各项工作。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全过程,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必修课程,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抱负。
教师交流轮岗具体方案通用版
教师交流轮岗具体方案通用版教师交流轮岗具体方案通用版(篇1)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4号)、《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辽教发〔〕159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委发〔〕21号)有关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以骨干校长、教师为交流重点,建立并完善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进一步扩大校长、教师交流覆盖面,科学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促进区域内优秀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指各区市县(含先导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而统一组织的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校长、教师的异校流动。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
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范围和比例(一)交流轮岗范围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1.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9年及以上的教师(男55周岁及以下,女50周岁及以下)必须交流轮岗(个别偏远农村地区、海岛学校无交流轮岗条件的除外)。
处于孕期、哺乳期或患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的教师并在校公示后,可暂不交流轮岗;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本人、学校申请,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轮岗,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2024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教育改革的深入推进,小学教师和校长的培养和能力提升成为学校发展的重要环节。
为了促进小学教师和校长之间的互相理解、学习和交流,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领导能力,我们决定实施2024年的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
二、总体目标通过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旨在打破传统的教学和管理模式,促进教师和校长之间的深入交流,提升教师的管理能力和校长的教学理念,提高学校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交流对象本轮岗计划主要针对小学教师和校长,包括小学任课教师、年级组长、学科组长、教务处主任等。
四、实施步骤1.确定轮岗时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轮岗的具体时间,通常建议在每学年结束后的寒暑假进行。
2.选拔参与人员:根据教师和校长的个人意愿和教育背景,由学校领导团队和教育局组成的小组对参与交流轮岗计划的教师和校长进行选拔,确保人员的全面覆盖和专业均衡。
3.制定轮岗计划:根据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和交流需求,制定具体的轮岗计划,包括交流的时间安排、交流的内容和目标等,确保交流的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4.组织培训和准备工作:在交流开始之前,通过组织相关培训和会议等,帮助教师和校长对交流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并提供相关的教育资源和工具。
5.开展交流活动:根据轮岗计划,教师和校长进行交流学习活动,教师可以充当校长的助理,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校长可以到任课教师的课堂上进行授课观摩,并给予指导和反馈。
6.总结交流成果:交流结束后,组织教师和校长一起总结交流的成果和收获,收集交流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反馈和改进。
7.推广和复制经验:将交流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行总结和整理,向其他学校进行推广和复制,促进全区小学教师和校长能力的整体提升。
五、保障措施为了有效推进小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计划的实施,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1.加强领导支持:教育局将给予学校的轮岗计划充分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交流轮岗是指教师在校园内外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调整和变动。
教师交流轮岗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明确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条件、程序、待遇等事项,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教师交流轮岗管理制度适用于全校教师。
二、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教师交流轮岗的范围包括:校园内不同年级、不同学科、不同岗位之间的教师;校园外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之间的教师。
第六条教师交流轮岗的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二)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交流轮岗工作;(三)同意遵守交流轮岗期间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学校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三、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第七条学校应当在每年暑假期间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教师交流轮岗的具体方案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制定,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第八条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如下:(一)教师根据本人意愿和学校需求,向学校提出交流轮岗申请;(二)学校对申请进行审核,确定交流轮岗教师名单;(三)学校与交流轮岗教师签订交流轮岗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四)交流轮岗教师按照协议要求,到指定岗位开展工作;(五)交流轮岗结束后,学校对交流轮岗教师进行考核,评价交流轮岗成果。
四、教师交流轮岗的待遇第九条交流轮岗期间,教师的原有的人事关系、工资福利、职称评定、医疗保险等保持不变。
第十条交流轮岗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应当享受与原岗位同等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交流轮岗结束后,教师可以根据实际表现,申请回到原岗位或者调整到其他合适岗位。
五、监督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师交流轮岗的监督机制,确保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交流轮岗实施方案
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
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流轮岗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流轮岗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优化我区学校教师合理配置,全面夯实教育内涵发展的基础,根据z区教育局《z区学校(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仑教〔20xx〕43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以实现我区学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不断促进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为办好每一所学校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条、根据区教育局要求,教师校长交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促进均衡。
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缩小校际差距,缩小城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增进激励。
通过交流,增加锻炼机会,消除教师职业倦怠,不断激发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三)有序流动。
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纳入区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重点引导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教学点)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
(四)统筹兼顾。
统筹各类学校和教师的不同需求,统筹交流与培养、使用与结构优化,统筹学校需要和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公开规范。
公开教师校长交流办法、程序和结果,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以致xx现象的发生。
第三条、交流轮岗是指事业编制教师从一所学校调到另一所学校工作,并随迁人事关系的流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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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五措施大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委,加快研究制定和出台《关于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司长许涛介绍,为实现上述目标,教育部将在五个方面加大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改革力度:一是提出加快建立校长教师交流制度的目标。
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
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
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
重点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三是创新校长教师交流的方式方法。
实行轮岗交流制度与共享优质校长教师资源相结合。
鼓励采取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手拉手、教育集团、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办学模式和手段,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
四是强化校长教师交流的激励保障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在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务(职称)晋升、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系列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或任教。
五是建立“县管校用”的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
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管理教师人事关系和聘任交流,使教师由“学校人”变成“系统人”,为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提供制度保障。
据统计,截至2013年8月底,已有22个省(区、市)地方政府出台了关于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从定期流动、支教、对口支援、教育联盟、走教、送教下乡、优质教师资源辐射等七个方面对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