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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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的理解

交强险的理解

交强险的理解交强险是中国的一种国家强制性保险制度,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该条例于2006年推出。

交强险指的是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对于责任方需承担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将会为其进行理赔。

交强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是自然人和企业准入机动车行业必须支付的一项费用,以此来保障广大民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交强险一般分为两种保险责任,一种是第三者责任险,另一种是车辆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对第三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补偿,而车辆损失险是对自己车辆的损失进行赔付。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则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受到损失的人进行赔付和理赔。

从该制度的法律定位上,可知道交强险是一项必须购买的保险,其应用范围涵盖了车辆所有人、使用人、管理人等群体。

对于车辆所有人而言,其必须购买交强险,才能合法上路行驶。

同时,由于车辆的使用和管理都需要得到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因此也都需要购买这项保险。

对于车主而言,购买交强险,首先可以得到的是合法上路行驶的资格和权利。

同时,若因交通事故或道路行驶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公司将会为其进行赔付和理赔。

这对于车主而言,无疑是一项非常有保障的制度。

当然,在车主购买交强险后,还需要对其他保险进行适当的选择,以最大程度地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保障。

一般而言,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意外险和盗抢险都是比较常见的车辆保险的类型。

对于车主而言,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适当的选择,以达到最佳的保障效果。

总的来说,交强险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车辆行驶和交通管理的秩序,也为车主提供了一项有力的保障措施。

在日常生活中,车主们需要加强自我保障意识,尽量做到安全驾驶,同时也可以通过购买其他车辆保险,对个人财产进行更好的保障。

2022年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

2022年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

2022年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

这个险种是国家强制的机动车必上险,因为有很多人因为买车都是借钱买的,所以他们大部分都不能在短期内偿还。

那么,2022年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接下来由我带您了解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022年第三者责任险赔付范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负责赔偿。

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1、被保险机动车造成下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2)被保险机动车本车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所有或代管的财产的损失;(3)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1)地震;(2)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3)竞赛、测试、教练,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4)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5)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6)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

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一)开办依据不同。

(二)保障对象不同。

(三)保障范围不同。

(四)归责原则不同。

(五)保险基金管理不同。

(六)利润追求不同。

每辆车必上的保险是交强险。

交强险是责任险,其他险是商业险,商业险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三责险,那▲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三责险同大部分保险一样,对赔偿的最高额度作了限制性规定,那三责险最高赔多少?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与三责险有什么区别1、交强险属国家强制性保险,是国家强制机动车所有人所必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保险。

如果没有购买该险,就无法挂牌和验车。

第三者责任险属非强制性保险,是客户以自愿原则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时,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并且该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

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

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

3、第三者责任险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

而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公司实际上起了一个代办的角色。

4、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有所不同。

以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都在保险公司核定的范围以内给予赔偿。

如果在事故中造成了第三者人身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0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为10万元;财务损失最高赔偿10万元。

也就是说,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的最高赔偿总额就是10万元。

而交强险最高赔偿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承担主要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万元,医疗费赔偿1万元,财产损失费赔偿2000元人民币。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提到车险,常常会碰到的两个法律术语: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对二者的区别经常出现误解,常常将二者混为一谈。

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希望对大家有用。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有什么区别一、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概念什么是交强险?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全称: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

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的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二、两者之间有何区别?1、两者的定义不一样交强险是买车必交的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所有道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投保交强险。

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保险,可以根据车主们的需求自愿购买,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2、两者的赔付次序不一样交强险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有优先赔付权,先从交强险中赔付,超过交强险赔付范围的再从车辆相应的商业险中赔付。

第三者责任险须由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经过核定后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3、两者的赔偿原则不一样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予以赔偿。

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都是根据合同里面的具体约定来进行的。

4、两者的赔偿的范围不一样交强险满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赔偿要求,赔偿限额分为有责任赔偿限额和无责任赔偿限额。

有责任赔偿限额最高可为122000元,无责任赔偿限额最高可为12100元。

没有免赔率和免赔额。

第三者责任险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则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定保险合同时,根据不同车辆种类协商确定,且有众多的免责规定。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

“三者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

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现实中其投保率全国只维持在30%左右;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其更注重的是让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

2.赔偿的原则不同。

“三者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多少;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全国统一为12.2万元。

3.费率的厘定不同。

“三者险”保费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不同保险人之间的费率存在差异,与其他车险(如防盗险、车损险等)的管理模式一致,保险人通过经营“三者险”获得相应的利润;而“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为促使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其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其业务与保险人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并以不盈利、不亏损为目的。

4.二者赔偿责任限额及范围不同商业三责险的总项责任限额不等,并且不受分项额的限制,只要全部损失总额不超过总的责任限额均可获赔,而且设有免赔率与免赔额。

对精神损害赔偿上,二者均可获得理赔,但在交强险中精神损害赔偿归类于死亡伤残单项限额中,当该项中责任限额被物质性损失索赔额用尽时精神损害赔偿将不再可能获得赔付。

商业三责险则不存在这一限制,只要在总的责任限额内各种合理损失均可获赔。

但该两险种均实行先物质后精神的原则,即在责任限额内必须优先赔付物质性损失,有责任余额时才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交强险的保险范围包括哪些我国的交强险保什么?交强险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当然仅仅只是针对有机动车的人而言。

这种保险可以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时候,由保险公司代替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那么你知道交强险保什么吗,与车损险和三者险又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强险能保什么新版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较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12.2万元。

在12.2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仍实行分项限额赔付,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这里面提到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是指如果AB两车发生事故,A车附主要责任,就要负责B车的修车费用,而这部分费用就要从刚才提到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里面出。

如果修车的费用超过2000元就要从商业保险里面出,如果A车没有上商业保险,就要自己承担这份费用。

二、交强险、车损险和三者险有什么区别交强险、车损险和三者险是众所周知的车辆基本险,也是对于大多数车主来说较重要的车险种类,而一般的,交强险也属于广义范围的三者险。

交强险的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该险种是我国先一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这也是交强险区别于三者险和车损险等险种的较大特点。

与交强险相比,其他车险种类均属于商业车险,是非强制性的,也就是说车主可以选择不投保。

但是在一般的情况下,车损险也是广大车主必选的车险种类。

车损险指的是,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

怎样通过保险修车而不影响次年的无赔款优待

怎样通过保险修车而不影响次年的无赔款优待

[山羊话保险]之一怎样通过保险修车而不影响次年的无赔款优待?现在的保险公司规定,每年出险次数多了,次年的保险费不给以无赔款优待,甚至有的公司规定两次有的是三次以上出险就要上浮保险费了。

有些小城市交通事故查询平台没有建立,换一家保险公司就能解决。

这里说说大中型城市交通事故查询平台早已建立运行的情况下,怎样能既通过走保险修车,又不影响次年的无赔款优待呢?大家知道,保险快到期时,保险公司一般会提前一个月通知您,许多各型各色的代理人也会找上门来催促您尽快续保。

保险公司规定,提前15天可以出单,且出单日前无事故,或者事故次数没达到上浮保费标准的,就可以正常给付优待,或者不上浮保费正常续保。

我们就提前15天去办理续保。

拿到新保险单后收好,这时候原来的旧保单到期一般还有14天左右的时间,这个期间用旧保单报案修理,会算旧保单出险,不会计入新保单保险期内事故,对新保单这一个保险年度的无赔款优待无影响。

而旧保单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无赔款优待在我们提前续保的新保单里已经体现,再多记一次事故也无妨了,保险公司不会追着你屁股要回钱的。

该做什么,不知有几个能看明白的。

目前情况如此,以后有没这等好事就不知道了。

此方法适合小挂小蹭攒到一起处理的同学。

认真学习,请勿外传。

哈哈!看懂了,提前15天办新保单,然后~~~~~~可是谁能保证在15天内准占保险公司这种便宜呢??主要是俺舍不得小狮子受伤。

所以……[山羊话保险]之二你问我答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你问我答之------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1.什么是交强险?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答: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者险,是指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财产的直接损毁,保险公司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车险一般买哪些险种

车险一般买哪些险种

车险一般买哪些险种车险一般买哪些险种一、基本保险车险一般都包括三项基本保险,即交强险、车船税、商业险,每年都要买。

1. 交强险:交强险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叫强制保险。

它是由汽车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在购买汽车时必须投保的,是一种法定保险,其保险责任是由强制要求的。

2. 车船税:车船税是指缴纳车辆和船只使用税,也叫车辆税,是按照规定收取的税款,车船税以机动车所有者的身份收取,购买车辆时,必须缴纳车船税,并定期更新。

3. 商业险:商业险是指汽车所有者为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而购买的责任保险,也叫商业保险,它是非法定保险,是车主自愿投保的。

二、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车辆损失保险,也叫车辆损失险,是指被保险车辆因意外原因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承担保险金额内的损失。

1. 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车辆被盗抢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2.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3.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被保险车辆因意外原因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三、司乘险司乘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司机和乘客在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受到的损害,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1. 司机座位责任险:司机座位责任险是指司机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受到的损害,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2. 乘客座位责任险:乘客座位责任险是指乘客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乘客受到的损害,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3. 盗抢险:盗抢险是指司机或乘客在车辆发生盗抢事件时受到的损害,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四、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车辆因自燃损失而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1. 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是指保险公司承担被保险车辆因自燃损失而发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赔偿金。

车辆保险有哪些类介绍

车辆保险有哪些类介绍

车辆保险有哪些类介绍车辆保险是一种为车主提供保护的保险产品。

根据保险覆盖的范围和保障的内容不同,车辆保险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下面将依次介绍车辆保险的主要类别。

第一类是车险中最基本的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交强险”。

交强险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车主在购买车辆时必须购买的一种险种。

交强险主要针对发生在交通事故中,第三方因车辆使用而受到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付。

交强险可以保证被保险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类是商业车险,也称为车辆损失险。

商业车险是车辆保险中最常见的一种险种,也是最广泛购买的险种之一、商业车险主要保障的是车辆损失和车上人员的伤亡,包括盗窃、抢劫、碰撞等因素导致的车辆损失。

商业车险的保额由车主根据车辆实际价值和个人需求确定,通常包括车辆部分和车险部分。

第三类是不计免赔险,通常与商业车险一同购买。

不计免赔险是为了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将免赔额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在商业车险中,通常会设置一定的免赔额,即在事故损失中车主需要承担的部分。

不计免赔险就是为了减少车主因为免赔额承担的损失,能够在保险事故中将所有费用都得到赔偿。

第四类是车上人员责任险,简称乘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在交通事故中对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的险种。

车上人员责任险通常包括驾驶员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驾驶员责任险主要是对驾驶员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乘客责任险则是对车上其他人员的人身伤亡进行赔付。

第五类是全车盗抢险。

全车盗抢险是对车辆因盗窃或抢劫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的险种。

全车盗抢险通常包括了车辆本身以及车上财物的损失进行赔付。

第六类是玻璃单独破碎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是对车辆玻璃单独破损进行赔付的险种。

一般情况下,车主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是否购买此险种。

除了以上几种主要的车辆保险类别之外,还有拖车费用补偿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涉水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减损险等多种车辆保险附加险种可供选择。

这些附加险种可以根据车主的具体需求进行选择和购买。

车险必买的哪几种险

车险必买的哪几种险

车险必买的哪几种险在购买车险时,通常有很多种类型的险种可供选择。

然而,有些险种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以确保车辆在出现意外情况时得到充分的保障。

本文将介绍几种车险中,车主必须购买的险种。

1. 交强险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一种强制保险,也被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它是为了保障被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受害者利益而设立的。

交强险的购买是法定要求,未购买或者未及时缴纳保费都将受到罚款甚至是暂扣车辆的处罚。

交强险的金额由交管部门统一规定,车主在办理车辆上牌手续时即可购买。

2. 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另一种保险。

它在车辆发生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为车主提供相应的赔偿保障。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分为多种不同档次,车主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能够保护车主免受因为事故导致的意外财务损失。

3. 商业险商业险是车主购买的可选保险,但是在很多情况下也被视为必须购买的险种。

商业险主要包括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等。

商业险的保费根据车型、车龄、保险项目和保额等因素确定。

车主在购买商业险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选择合适的险种和保额。

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商业险中最基础的险种之一。

它主要保障车辆在发生碰撞、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恶意破坏等意外情况时的赔偿。

购买车辆损失险可以保证车主在发生意外时能够获得及时的经济补偿,修复或替换损坏的车辆。

全车盗抢险全车盗抢险是保障车辆完全被盗抢或者未找回的情况下提供赔偿的险种。

在车辆被盗抢后,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申报索赔,根据保险金额和条款获得相应的赔偿。

购买全车盗抢险可以让车主在车辆被盗抢时减轻经济压力。

玻璃单独破碎险玻璃单独破碎险是商业险中的一种附加险种。

它主要保障车辆挡风玻璃、车窗玻璃、车灯等因发生意外而破碎的损失。

购买玻璃单独破碎险可以在发生意外时减少车主的修理费用。

自燃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是保障车辆因自燃导致的损失的险种。

机动车交强险与三者险的比较分析

机动车交强险与三者险的比较分析

2 “ 交强 险” 与“ 三者 险” 的 主要 区别
、 当前我 国机动车辆保 险险种分 为“ 交强 险” 和商 业性 保 险两类 , “ 交强 险” 是 强制保险 险种 , 而机动 车第 三者 责任 保
险( 以下简称 “ 三 者 险” ) 属 于 商 业 性 机动 车 保 险。下 面 将 我 国道路 交通事故 仍处 于 高发 期 , 交 通 事故 年 死 亡率 高 居 “ 交强 险” 与“ 三者 险” 进行 比较 , 分析两 者的主要不 同之处 。 世界第 二位 , 交 通安 全 形 势 依 然 很 严 峻 。
机动 车交通事 故 责任 强 制保 险 , 是指 由保 险公 司 对被
摘 要: 机动车 交通事 故责任 强制 保险 ( “ 交强险” ) 与 商业性机 动 车第 三者 责任 险( “ 三 者险” ) 是关 于机动 车 的 两个重 要 险种 , 两 者之 间在性质 、 经营原 则 、 条 款 内容 、 保 障范围、 赔偿原 则等诸 多方 面存在 着差别 , 商业性 三者 险在 实践 中起 着补 充“ 交强险” 的作 用。对这 两个险种进行 了全 面的 比较 分析 , 以利于提 高认识 , 在保 险 实践 中更好地发挥 它们 的作 用 。 关键词 : 交强 险; 机动车 第三者责任 险 ; 比较 分析
1 . 2 我国“ 交强险” 的 开 展

2 . 1 概 念 不 同
个 国 家 的交 通 安 全 状 况 关 系 到 国 计 民 生 , 关 系 到 千 保险机动 车发生道 路 交通 事故 造 成本 车人 员 、 被 保 险 人 以 家万 户 , 涉 及亿 万 人 民 群 众 的 人 身 和 财 产 安 全 。 从 发 达 国 外的受 害人的人身伤 亡 、 财产 损失 , 在 责任 限额 内予 以赔偿 家 的经验看 , 在 建设 道 路交 通安 全管 理 体 系过 程 中 , 保险 , 的强 制 性 责 任 保 险 。 特别 是汽车保 险发挥了重要 的作 用 。许 多 国家积 极探 索建 “ 交强险” 的 投保 人 , 是 指与 保 险公 司订 立 机动 车 交通 立 道路交通强制保 险制度 , 很 好 地维 护 了道路 交通 秩序 、 维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是什么意思导读:第三者责任险的意思是赔偿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交强险的意思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一、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是什么意思1.第三者责任险是赔偿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使第三者受到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其中的第三者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上人员、投保人、和保险人。

2.交强险一般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交强险可以退保吗交强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

如果要退保需要符合下列这些情况: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要退交强险,首先要看保单上交强险的生效日期,若保单尚未生效,可办理退保。

交强险已生效,根据《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规定,如果不符合退保条件,一律不予退保。

三、交强险人伤赔偿流程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驾驶员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驾驶员一起去驾驶员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驾驶员,驾驶员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驾驶员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怎么方便就怎样做,但是驾驶员第二年的交强险会有所上调。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是对方的全责,驾驶员就随对方去他的保险公司定损就可以了,驾驶员第二个的交强险不会上浮。

3.如果发生人受伤,首先报案,把人送入医院,具体事宜在具体分析。

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都准备好,保险公司都要留底的,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不给报销。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区别与联系

4.赔偿的范围不同。 “三者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 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 免赔率, “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 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 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基本是一样的, 都是赔第三者的财产和人身伤亡损失。只是赔偿金额有区 别: 交强险是国家法定强制保险,必须保,交强险的财产 损失赔偿金额是二千元,超过2000元部分自己负责,住 院医疗赔偿限额一万元,超过部分自己负责,死亡伤残赔 偿十一万元,超过部分自己负责。 而第三者责任险的赔偿限额投保时自已选一档,假如 选择五万元保额,这五万元包含了财产损失和住院医疗、 死亡伤残,就是说单是财产损失也可以赔五万元(反正不 管哪类损失,出险最多就赔五万元),不像交强险那样要 区分开,哪类该多少就多少。不过第三者责任险是商业险, 不管你保没保交强险,出险时都在扣除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后再走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就是假如甲出事,三者财产 损失了5000元,那么交强险最多赔甲2000元三者财产损 失,然后才是第三者责任险赔甲3000元,甲若没保第三 者责任险,那么这3000元由甲自负。医疗、伤残也是同 理。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承担适用无过失赔偿责任,即投保交 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者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何,均 由保险公司首先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遂判决保险公司在 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对受害人沈女士予以赔偿。 法官点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被保险机动 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 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交强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保险公司应当首先对受害人 沈女士进行赔偿,在赔偿后可以依法向无证驾驶的沈某予以 追偿。这样既惩罚了违法者,又使受害人得到及时救济,对 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5大区别,你知道吗?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5大区别,你知道吗?

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5大区别,你知道吗?交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四大区别你知道吗?两者最明显的一个区别就是可购买性,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必须购买;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可选择性购买。

除了以上区别外,两者还有三大明显不同。

1、是否盈利行为:交强险不以盈利为目的,无论盈亏,均不参与公司的利益分配,保险公司实际上属于代办角色;第三者责任险则是以盈利为目的,属于商业保险业务。

2、赔付范围不同:交强险在对第三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部分赔偿额度较低,一般请购买三者险作为交强险的有力补充。

以有责造成第三者死亡的交通事故为例,交强险加起来的最高赔付限额是12.2万,但是远不足以弥补被保险人的过失。

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则能在交强险赔付基础上,再获得三责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赔付。

两者的赔偿金加在一起,数额就比较可观了。

3、赔偿原则不同:交强险属于责任限额内“无责赔付”,即无论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无责任,只要受害人遭受损害,保险人都须承担保险责任。

三者险则是要求“有责赔付”,即只有在被保险人因过错造成受害人损害时,保险人才承担保险责任。

4、免赔责任不同:交强险免赔事项较少,在责任限额内,保险公司无免赔率,须全额赔付。

根据《条例》规定,只有交通事故是因受害人的故意行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等所致时,保险人才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几乎都约定了一些免责事由和免赔率,作为计算赔款的限制性规定。

5、理赔程序不同:交强险除了一般理赔程序外,还能在特定情况下请求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

简单来说就是拥有优先赔付权。

而第三者责任险须由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索赔,保险人经过核定后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与商业三者险条款区别对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与商业三者险条款区别对比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款。

第二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合同由本条款与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与交强险合同有关的约定,都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交强险费率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

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

保险费按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的交强险费率计算。

定义第四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交强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第五条交强险合同中的受害人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第六条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第七条交强险合同中的抢救费用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时,医疗机构对生命体征不平稳和虽然生命体征平稳但如果不采取处理措施会产生生命危险,或者导致残疾、器官功能障碍,或者导致病程明显延长的受害人,参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保险责任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5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6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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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险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

“三者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

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现实中其投保率全国只维持在30%左右;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其更注重的是让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

2.赔偿的原则不同。

“三者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多少;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全国统一为12.2万元。

3.费率的厘定不同。

“三者险”保费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不同保险人之间的费率存在差异,与其他车险(如防盗险、车损险等)的管理模式一致,保险人通过经营“三者险”获得相应的利润;而“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为促使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其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其业务与保险人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并以不盈利、不亏损为目的。

4.二者赔偿责任限额及范围不同商业三责险的总项责任限额不等,并且不受分项额的限制,只要全部损失总额不超过总的责任限额均可获赔,而且设有免赔率与免赔额。

对精神损害赔偿上,二者均可获得理赔,但在交强险中精神损害赔偿归类于死亡伤残单项限额中,当该项中责任限额被物质性损失索赔额用尽时精神损害赔偿将不再可能获得赔付。

商业三责险则不存在这一限制,只要在总的责任限额内各种合理损失均可获赔。

但该两险种均实行先物质后精神的原则,即在责任限额内必须优先赔付物质性损失,有责任余额时才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对诉讼费的承担上,二者也完全不同,商业三责险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因涉诉所产生的诉讼或仲裁费用由保险人在责任限额之外另行赔付,但在交强险中保险人不承担该项费用的理赔责任。

5、二者保险人在追偿权上存在不同商业三责险,保险人承担的是独立赔偿的合同责任,其赔付后无权向有过错的加害方行使追偿权。

尤其是在被保险人有过错的情形下,保险人向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后更无权向被保险人行使追偿权。

因为投保人投第三者责任险的目的在于将被保险人的风险合法有偿地转嫁于保险人,如果允许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追偿的话,则与第三者责任险的合同目的和功能完全背道而驰,该险种存在的法律价值也将丧失。

但交强险中却为保险人设定了有条件地追偿权,即当事故是在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故意制造事故和被盗抢期间发生的,则保险公司对垫付的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这里之所以规定要向致害人主张追偿权,是因为事故完全是在致害人严重的先行过错行为之下发生的,而不是基于一般的交通过失所引发。

如果此时保险人仍承担垫付和赔偿责任且不向致害人追偿的话,则等于鼓励制造交通事故,也与交强险的公益性功能相冲突。

故交强险中设定有限的追偿权自有其合理性。

6、二者保险人在诉讼地位上的不同根据《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因此,投保商业三责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保险人的,列保险人为第三人。

赔偿权利人虽然未起诉保险人,但赔偿义务人应诉后请求追加保险人为当事人,赔偿权利人同意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并追加保险人为第三人。

赔偿权利人仅起诉保险人的,人民法院在立案审查时应当告知其起诉事故车辆一方为被告,变更保险人为第三人,并释明法律后果。

如赔偿权利人不同意增加赔偿义务人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对赔偿权利人的起诉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如赔偿权利人同意变更事故车辆一方为被告,但不同意变更保险人为第三人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实际的法律关系确定保险人的诉讼地位。

而交强险则不同,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施行后,事故机动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人未按该条例给予赔偿权利人赔偿的,保险人、事故车辆方均可列为被告。

如果赔偿权利人可获赔偿的金额在保险赔偿限额内足以支付的,赔偿权利人仅起诉保险人的,事故车辆方可以不参加诉讼。

如果赔偿权利人同时起诉事故车辆方及保险人的,保险人按该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事故车辆方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如保险人已按条例支付赔偿且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赔偿权利人请求保险人赔偿的诉讼请求。

此外,如果事故车辆在投保交强险后,又投保商业三责险的,则列保险人为被告。

全国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目前,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 20年;(2)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 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x(20年一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

该原则的基本要求: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1)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2)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

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一10年。

(三)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

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 20年;(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四)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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