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买卖合同
关于商品买卖合同范本(推荐5篇)
关于商品买卖合同范本(推荐5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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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买卖合同(标的物)
物品买卖合同(标的物)一、引言物品买卖合同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范买卖双方之间的权益和义务。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物品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即合同中所涉及的物品。
二、标的物的定义标的物是物品买卖合同中的核心概念,它指的是合同中所约定的具体物品。
这些物品可以是有形的,如电子产品、衣物、食品等,也可以是无形的,如知识产权、专利等。
合同中的标的物必须是具体明确的,以便双方能够明确其性质和数量。
三、标的物的描述在物品买卖合同中,对于标的物的描述非常重要。
合同中的描述应该尽可能详细和准确,以避免产生争议。
例如,在描述有形物品时,可以包括其品牌、型号、颜色、尺寸等信息。
而在描述无形物品时,可以包括其所有权、使用权、转让权等相关权益的详细说明。
四、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在物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双方约定的重要内容。
卖方应当保证标的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并且没有任何瑕疵。
如果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有权要求退货或索赔。
此外,合同中还应约定标的物的数量,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五、标的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在物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是双方关注的重点。
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在合同约定的付款完成后转移给买方。
而风险转移的时间则根据合同的约定而定,可以是合同签订时、交付时或其他约定的时间点。
六、标的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标的物的价格和支付方式是物品买卖合同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价格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约定的方式。
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款项,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七、标的物的交付和验收标的物的交付和验收是物品买卖合同中的关键环节。
卖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标的物给买方。
买方在接收标的物时应当进行仔细检查,并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
如果标的物存在任何问题,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进行修复或替换。
八、标的物的保证和违约责任在物品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保证和违约责任是双方必须考虑的问题。
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6篇
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6篇篇1名为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是指当一方取得另一方的财产,但并非真正意愿以拥有其财产为目的,而是以其为抵押或担保来进行交易的一种合同形式。
这种合同常见于金融交易、房地产交易等领域,既可以有效地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又可以满足各自的需求。
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常见于债权债务关系中,比如在借款过程中,借款人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抵押品,以此来获得借款人的信任,并确保自己能够及时偿还借款。
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通过将自己的财产作为担保,获得了借款,同时也增加了借款人的信任和赔偿力,降低了借款人的风险。
在房地产交易中,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也经常出现。
卖方为了确保买方能够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常常要求买方提供一定金额的定金或抵押品。
这样一来,即使买方不能按时支付房款,卖方也可以通过担保物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并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
而买方也可以通过提供抵押物来增加卖方对自己的信任,从而促成双方顺利完成交易。
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双方需明确合同目的。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该明确自己的目的是进行买卖交易还是担保意图,以免发生误解或纠纷。
其次,担保物必须具有确定性。
担保物应该是一种有确定价值和清晰来源的财产,能够被认可和执行。
再次,双方权利义务应该清晰明确。
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担保的范围、担保时间、违约责任等内容,以免发生纠纷。
最后,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
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在实际交易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可以有效地保护交易双方的权益,降低交易风险,促成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签订此类合同时,双方应谨慎对待,明确双方的意图和责任,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以实现双方的合作愉快愉快。
篇2买卖实为担保的合同,即一种合同形式。
在这种合同中,双方主体之间的买卖关系实际上是以担保为目的。
在这样的合同中,卖方在向买方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也承担了对其所售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价格等方面的一定担保责任。
买卖合同模板10篇
买卖合同模板10篇买卖合同篇1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乙方购买甲方产品达成以下买卖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物1、本合同的标的物是米、面,由乙方向甲方购买。
2、本合同的标的物表述及价款如下:3、本合同的标的物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部门或者相关行业的标准。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应是国家规定有相应生产资质企业所生产。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产品质量合格证,以便乙方备案之用。
二、数量及检验交货地验收,商品溢短装2%以内,视为已完全履行合同,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
三、质量及检验甲方送货到达后,乙方立即抽检验收,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质量合格(限于标准、规格、品种)。
1、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2、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乙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退回。
3、经甲乙双方自愿商定,自货物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发霉,腐烂等)四、交货方式甲方负责在指定期限x年x月x日前将货物运送到乙方指定地点__x,运费由甲方负担。
五、货款结算方式甲方交货之日,乙方先行支付10万元人民币。
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三个月之内结算完毕。
六、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地点送达货物,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送达之货物经乙方验收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甲方退货、补货,应支付违约金。
3、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数量交货,应在约定交货时间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可根据甲方状况进行评估,如果乙方根据评估认定甲方不能继续履约,可解除本合同,并于3天前通知甲方,甲方不得有异议。
4、甲方所提供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货物总数量短缺或其他应当归责于甲方的原因,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实用的买卖协议书范文汇编6篇
实用的买卖协议书范文汇编6篇买卖协议书篇1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协议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屋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图一张)。
其房屋包括阳台、走道、楼梯、卫生间、灶间及其他设备。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万元,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双方签订买卖协议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万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户登记之日付清。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协议签订日起___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
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
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
本协议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
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3‰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
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协议。
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生活中的合同法(共8篇)
生活中的合同法(共8篇)篇一:我们生活中的合同法. 我们生活中的合同法——买卖合同摘要合同法属于民法的分支,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兼有民法的属性,调整社会人身财产关系,它主要是保证合同的正常运行以及给合同划定范围,让合同保持在一个权力义务对等,并且不危害到社会其他利益,同时它又保护合同的正常运行,准确的说是保护合同的相对人。
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的基本法律,它涉及到生产、生活领域的方方面面,与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尤其是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与我们的生活更是密切相关。
关键字:买卖合同法律效力合同纠纷引言: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在不自觉间就运用了法律知识,其中关于民法和合同法的知识特别多,而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比较普遍,为了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好的解决这些问题,所以需要了解有关的法律知识,运用法律的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正文一、买卖合同的相关知识(一)、买卖合同的概念买卖是社会经济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现象,是财产流转的基本形式。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转移所有权一方为出卖人,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
(二)、买卖合同的主要特征1、出卖人须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买卖合同的目的就是一方将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
2、买受人需要支付价款。
买卖合同是以货币换物交易的法律形式,因此,买卖的价款是取得所有权的对价,并且只能限于金钱。
3、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只要就标的物的出卖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即可成立并生效,而不是以标的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生效的条件,因此,买卖合同为诺成性合同。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自主地决定合同的形式,采用何种形式一般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
4、买卖合同为要因合同。
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以取得价款为目的,买受人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为目的,如果缺乏当事人的这一目的,买卖合同也就不能成立。
关于网上交易合同范本4篇
关于网上交易合同范本4篇篇1网上交易合同是指在线购物或网络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电子方式达成的合同。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兴起,网上交易合同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在网上交易合同中,往往存在着一些风险和纠纷。
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签订一份明确、合法的网上交易合同成为至关重要的事项。
一份完善的网上交易合同范本,可以帮助双方当事人明确交易内容、维护自身权益、规避风险。
在签订网上交易合同之前,买卖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根据自身的需求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
以下是一份关于网上交易合同范本的示例:网上交易合同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有意向购买乙方销售的商品,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商品信息1.1 乙方将出售以下商品给甲方:商品名称:_____________规格型号: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__元第二条交易方式2.1 双方约定采用线上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易。
2.2 乙方将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后,将商品寄送至甲方指定的地址。
第三条商品质量3.1 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检验要求。
3.2 商品在运输过程中如有破损或问题,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条交付时间4.1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后的____天内完成商品的寄送。
第五条退换货政策5.1 若商品在签收后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提出退换货要求。
5.2 退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其他事项6.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次网上交易合同的具体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在签订网上交易合同时,买卖双方需保留好签约的证据,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生活中中介合同小案例
生活中中介合同小案例一、案情简介:2006年4月19日,聂某(甲方)与某房屋中介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购买确认书》,协议约定,乙方将陈某所有的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某处的房屋以的成交价卖与甲方。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3000元。
协议第五条对甲方向乙方的付款约定为:甲方于2006年4月19日交付定金1万元,4月23日交付其余元,并交付房屋交易过程中所涉税费。
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约定为:因甲方原因未能全面及时履行合同或使合同无法履行,属甲方违约,甲方已付定金及居间费不退;因乙方未能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属乙方违约,乙方应如实返还甲方所交定金。
协议签订后,聂某向该中介公司交付了定金1万元,中介公司出具了代收收据。
后来,聂某发现该中介公司吃房屋差价,遂于4月21日,向中介公司提出不购买该房,也未支付居间服务费。
4月23日,聂某、中介公司与产权人在场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聂某要求中介公司返还定金未果,遂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为,该房屋购买确认书兼具有居间合同和房屋认购的性质,从而认定聂某违约,判决聂某败诉。
二、关于本案的分析意见(一)双方所签订的房屋购买确认书当且仅当认定为居间合同。
1.确认书符合法律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双方在确认书中关于乙方为甲方购买特定房屋提供居间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的约定,显然符合法律关于居间合同的规定。
甲方系居间合同的委托人,乙方系居间合同的居间人。
2.因欠缺法定要件,合同当事人之间并未成立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法有效的合同,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要件:主体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居间人不具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从民法典关于居间人的规定来看,由于居间人大多为掌握大量息等资源的中介组织,作为普通消费者来讲,其很难有实力与其对抗。
买卖的简单协议书
买卖的简单协议书•相关推荐买卖的简单协议书(精选14篇)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我们都跟协议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了协议书就有了法律依靠。
协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的简单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卖的简单协议书篇1甲方:乙方:一、商品的供应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
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商品的质量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
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三、商品的价格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商品买卖合同模板商品买卖合同模板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方可执行。
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XX方式。
没有XX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买卖合同范本(通用15篇)
买卖合同范本(通用15篇)买卖合同范本1出卖人(甲方):受买人(乙方):上例协议人自愿协商,甲方将自己所有的____远方公司奇台至老奇台班线车,车牌号:新BB4383,一、甲方于3月27日将该车交付乙方,即买卖成立。
双方交接车时当场对车检查,对车质量都无异议,自交付乙方后再出现车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该车自本日交付乙方以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或自伤等原因造成第三人、自己的人身、财产损害或电子违章等事故记录,全部由甲方承担,自本车交付乙方后(即:3月27日)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或自己人身、财产损失或电子违章记录等事故记录全部由乙方承担。
三、本车辆双方约定总价款240000元(贰拾肆万元),本合同签字时当场付110000元(壹拾壹万元),剩余130000(壹拾叁万元)于公司过户完成后当场付清。
四、在公司的过户费用5000元(伍仟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如超过5000元(伍仟元)以上以外的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国家对客运车即本车燃油补贴1月1日以前归甲方所有,1月1日以后归乙方所有。
六、如有一方违约必须向另一方交付违约金0元(贰万元)。
七、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电话: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买卖合同范本2甲方(买方):身份证号:乙方(供方):身份证号:双方本着保护动物,爱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义精神,以诚信、公平、合理之原则,经双方充分的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本着为上述宠物提供合适之生存环境,爱护宠物之目的,与乙方订立该买卖协议。
2.甲方承诺购买的宠物交接完毕后,尽饲养人之义务,对被买宠物的生命存续期间的防疫、疾病、生育负有照料之义务,并对被买宠物的非正常灭失、受伤、疾病、死亡负有严格的、完全的过错责任;3.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告知宠物健康状况、性格、爱好、生活习惯等情况,为甲方饲养购买的宠物提供必要的咨询和协助;4.乙方承诺该合同犬只为纯种萨摩耶犬,并保证该合同犬只出售之时健康状况良好,无“犬瘟热”、“犬细小病毒”。
关于买卖的合同(15篇)
关于买卖的合同(15篇)关于买卖的合同1甲方:乙方:上列双方就买卖下列设备的有关事宜,经自愿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便共同履行:1. 甲方向乙方购买垂直发泡机组壹台,设备单价金额为现金人民币(大写):贰拾壹万伍千元整2. 设备为五个组份,配备打孔机,机台主机,配电柜(大),TDI和聚醚大罐各一个(带水循环搅拌)小料罐三个, 聚醚搅粉罐一个.(水冷机,空压机甲方自备).3. 主机尺寸:长4.5米__宽4米__9米.内直径为1600MM4. 甲方要负责完成基础的浇灌,包括2个地下成孔的施工.5. 付款方式为自合同生效起首付定金叁万,机台装车前一天再付拾伍万,试机完成后再付贰万,正常运行六个月付余下贰万.6. 机台自订货起2个月为制造时间,其中不包括春节放假期间,初定完工日期为农历年底,正月初七起运送和安装,安装时间为八天.安装期间甲方要提供乙方员工住宿和伙食,7. 机台运送由甲方负责车费, 乙方装车, 甲方帮忙卸.动用到吊车等装卸工具由甲方负责.8. 甲方负责整套设备的安装,调试.经调试后设备正常运转交付乙方使用.9. 乙方提供一年的机台故障保修(三个月的无偿保修,另九个月的`故障保修甲方报销往还车费),注人为造成的故障不在保修范围之内.10.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提交莆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11. 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乙方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关于买卖的合同2【案情简介】原告李彦军诉称:原告生产、经营民用建筑类楼板。
5月份,被告武喜军在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商村承揽民房建设工程需用楼板。
双方经口头协商订立买卖楼板合同。
按约定,原告先后向被告交付规格为3.3×0.48(米)的楼板251块,约定单价为57元/块,货款总计为14300元。
双方约定的付款进度为:被告每完工一层楼房,为原告结清一层楼板的货款,但被告始终未按约定给付原告货款。
日常生活中的合同类型
合同日常生活中的合同类型合同编号:[填写合同编号]合同双方:鉴于甲方和乙方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涉及多种合同类型,为确保双方权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合同类型1.1买卖合同: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服务时,双方应签订买卖合同,明确商品或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支付方式等条款。
1.2租赁合同:甲方租赁乙方场地、物品等时,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明确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等条款。
1.3借款合同:甲方向乙方借款时,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
1.4承揽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完成一定工作或提供特定服务时,双方应签订承揽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标准、报酬、验收方式等条款。
1.5技术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服务时,双方应签订技术合同,明确技术名称、开发周期、转让费用、咨询费用等条款。
1.6运输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运输服务时,双方应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路线、运输方式、运费、货物保险等条款。
1.7保管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物品时,双方应签订保管合同,明确保管物品的名称、数量、保管期限、保管费用、保险责任等条款。
1.8委托合同: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某项事务时,双方应签订委托合同,明确委托事项、办理期限、报酬、责任等条款。
二、合同签订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合同变更与解除3.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签署,并经双方确认。
3.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四、争议解决4.1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4.2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约定5.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5.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民法典621条买卖合同5篇
民法典621条买卖合同5篇篇1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的相关内容,这对于约束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买卖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协商一致,以一方按照约定支付价款或者提供其他对价的方式,转让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让对方取得财产权益的一种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国的买卖合同包括以下几个要素:首先是要有卖方和买方的主体。
买卖合同的缔约主体是卖方和买方。
卖方是指将财产转让给他人的一方,买方是指以支付价款或者提供其他对价取得财产的一方。
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是物权的让与人,买方是物权的受让人。
其次是要有标的物。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买卖双方依法转让或者受让的财产或者者财产权利,也就是交易的对象。
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各种财产权益。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是合同基础,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客观依据。
再次是要有合同内容。
买卖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加入特别约定,但是一定要符合法律法规。
最后是要有形式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买卖合同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但是对于房地产、不动产等需要进行登记的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合同无效。
买卖合同是经济交易中最基本的一种合同形式,因此其规定的内容非常重要。
买卖合同既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约束,也规定了当买卖双方发生纠纷时的处理程序。
在买卖合同中,法律对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保护了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买卖合同的签订也需要买卖双方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承担的义务,保障交易顺利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买卖合同在具体操作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还有很多,需要相关法律知识和经验来进行解决。
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最好能够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便更好地了解合同内容并避免可能的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买卖合同典型案例咱今儿就来唠唠最高人民法院的买卖合同典型案例。
你想啊,在咱们日常生活中,买卖东西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了,小到买个棒棒糖,大到买套房子,这里面可都有不少门道呢。
就说有这么一个案例吧。
有个商家和一个买家签了个买卖合同,约定好了商品的数量、质量和交货时间啥的。
结果呢,到了交货的时候,商家交的货和当初说的质量那可差了十万八千里。
买家肯定不乐意啊,就像你满心期待买个金戒指,结果到手一看是个铜的还掉色,你能忍?这买家就把商家告上法庭了。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啊,那可是把合同条款仔仔细细地看了个遍。
合同就像是买卖双方的一个约定“小本本”,大家都得照着做。
既然商家没按照合同里说的质量交货,那就是违约了呗。
法院就判商家得给买家赔偿,要么退款,要么换货,还得赔偿买家因为这事儿遭受的其他损失,像什么为了这个货物准备的配套设备的钱之类的。
还有个例子特别有意思。
有两家公司,一个卖设备,一个买设备。
卖设备的公司在合同里写得天花乱坠,说这个设备能达到多高多高的效率。
买设备的公司信以为真就买了。
可实际用起来呢,发现这设备就像个病恹恹的小老头,根本达不到说的效果。
买设备的公司要求退货,卖设备的公司还不认账,说使用不当。
这时候法院就出来主持公道了。
法院找了专业的鉴定机构来检测这个设备,就像给设备做个全面体检一样。
一检查,果然是设备本身就有问题。
那卖设备的公司就没话说了,只能乖乖地接受退货,还得承担检测费用呢。
这些典型案例就给咱们提了个醒。
在做买卖的时候,合同可千万得写清楚。
不管你是买家还是卖家,都得按照合同来办事儿。
要是一方耍赖,就像那些不良商家或者不讲理的买家,最高人民法院可不会偏袒谁。
这些案例就像是一个个小警钟,在买卖的大海洋里给大家指引方向呢。
比如说你是个小商贩,要卖水果。
你和批发商签合同的时候,就不能含糊。
你说你的水果都是新鲜的,那你就得保证是新鲜的。
要是你偷偷把烂水果混进去,被发现了,批发商把你告上法庭,你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简单买卖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
简单买卖的协议书范本(通用5篇)在我们日常生活里协议的应用日益增多,签署协议可以确保双方快乐的合作。
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简单买卖的协议书范本,多篇可选,欢迎阅读、借鉴并下载。
简单买卖的协议书范本第1篇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购买铲车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一、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购买铲车一台,致使在工作生产中制造劳动成绩,共享经济利益。
二、甲乙双方于年月日购买铲车一台,金额调配:甲方拿出资金:元,乙方拿出资金元。
三、调配利益在利益调配中甲方应得利益的 %,乙方应得利益的 %。
四、退伙1、自己愿意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商定的退伙事由显现、经甲乙双方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连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20XX年XX月XX日简单买卖的协议书范本第2篇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及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自己愿意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己愿意将坐落的宅基地及房屋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及房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叙述:该宅基地及房屋的全部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及房屋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当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出元定金;甲乙双方商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
如因甲方原因,该房屋未在商定时间内交付给乙方,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愿买受该房,甲方定金不予返还。
五、在商定期限内不能办妥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恳求,甲方接到恳求后应向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房款。
平方买卖协议(七篇)
平方买卖协议(七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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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三要素举例子理解
买卖合同的三要素举例子理解买卖合同的三要素举例子理解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向另一方转让物品所有权,另一方支付货款的合同。
它是民法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也是市场经济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法律制度。
买卖合同的三要素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标的物和价格。
下面我将结合具体例子,来深入理解买卖合同的三要素。
一、合同的当事人当事人是指合同中确定的买卖双方。
在买卖合同中,一般来说,买方和卖方就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小明想要买一辆汽车,他和汽车的卖家达成了买卖合同。
在这个合同中,小明是买方,汽车的卖家是卖方,他们两个就是合同的当事人。
二、合同的标的物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合同确定的买卖物品。
在买卖合同中,标的物通常是货物、房屋、土地等。
小明和汽车的卖家达成的买卖合同中,汽车就是合同的标的物。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标的物应当是可以买卖的物品,应当是合法的。
三、合同的价格合同的价格是指双方协商确定的买卖价格。
价格是买卖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是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需要协商确定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
继续以小明买车为例,他和汽车的卖家需要就汽车的价格进行协商,并且在合同中确定下来。
这个价格应当是双方愿意接受的,也应当是合理的。
买卖合同的三要素是合同的当事人、标的物和价格。
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确定的买卖双方,标的物是指确定的买卖物品,价格是指买卖双方确定的买卖价格。
合同成立需要三要素齐全,双方的意思表示需要一致,并且遵守着合同法律的规定。
在实际生活中,买卖合同的三要素在所购买的商品、房产、车辆等交易中都有所体现。
只有当双方都具备了这三个要素,合同才是合法有效的。
在日常的购买行为中,我们都应当注意这三个要素的要求,从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对于我个人来说,买卖合同的三要素是我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的法律规定,也是我进行交易时需要遵守的重要原则。
只有当我了解了这三个要素,并且在交易中严格遵守这些规定时,我才能在交易中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因合同纠纷而导致的损失。
窑洞出售合同范本
窑洞出售合同范本买卖合同是经济交往中常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在这个买卖世界中,各种特殊的交易合同层出不穷,如今,我们来探讨一下窑洞出售合同范本。
窑洞,是中国传统的居住形式之一,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文化价值。
然而,随着现代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离开了传统的窑洞居住。
由于窑洞具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生活环境,它们开始成为一些人的投资对象,用于出租或出售。
因此,需要一份窑洞出售合同来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
一、合同主体买卖合同的第一部分是合同主体的介绍。
在窑洞出售合同中,买卖双方应当提供详细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以确保其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同时,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出售方必须提供完整的窑洞信息和权属证明,买方则需要支付相应的购房款项。
二、窑洞描述在窑洞出售合同中,对窑洞的描述是非常重要的。
窑洞的地址、面积、建筑结构、装修情况等都应该被详细地列出来,以保证买方对窑洞的了解和信息透明。
同时,窑洞的权属证明和土地使用权证明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注明,确保买方可以合法地获得窑洞的所有权。
三、购房款项和支付方式在窑洞出售合同中,购房款项和支付方式是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买方和卖方必须就购房款项达成一致,并明确约定支付方式,例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或按揭付款等。
此外,应当明确约定购房款项的最后支付日期和金额,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交付和过户手续窑洞的交付和过户手续是交易的关键环节,需要在窑洞出售合同中详细规定。
卖方应当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窑洞交付给买方,并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
同时,应当约定窑洞交付后的验收标准和买方对窑洞状况的确认方式,以及违约责任和赔偿方式。
五、保证和担保在窑洞出售合同中,保证和担保的条款不可或缺。
卖方应当保证其所出售的窑洞权属清晰、合法,无任何异议。
此外,卖方还应当承诺窑洞的质量问题,确保窑洞在交付后一定时间内不会出现严重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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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买卖合同甲将自己的房屋卖给乙,买卖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房屋交付给乙,并将房产证也交给乙,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乙在住了半年后,又将房屋转卖给丙,并将房屋交给丙占有。
丙从乙处取得甲的房产证,但也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在丙居住期间,该房屋价格迅速上涨。
司法实务中的诉讼表现形式。
在上述基本案情的基础上,依据作为原告的不同交易主体,司法实践中主要呈现为以下三类诉讼。
1 .房屋出卖人为诉讼原告。
甲诉至法院,认为其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手续而无效,要求乙返还其房屋。
甲以房屋产权登记人的名义直接起诉房屋占有人丙,要求内返还其房屋。
2 .房屋第一买受人为诉讼原告。
乙起诉甲,要求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甲提起反诉,认为其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因未办理登记手续而无效,要求乙返还其房屋。
乙起诉丙,以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与丙签订的合同系无权处分合同,且甲未予追认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判令丙返还房屋。
3 .房屋终局买受人为诉讼原告。
丙起诉乙,要求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乙抗辩并非其不愿履行过户登记,实则因甲迟迟不配合办理过户登记。
在诉讼中发现甲此前将房产证挂失,并已将房屋高价卖给丁,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丙遂申请追加甲、丁为共同被告,请求确认甲、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求三被告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丁提出其为善意第三人的抗辩理由,并反诉要求丙退出房屋。
问题聚焦。
上述案例呈现的房屋连环买卖的诉讼形式属于较为典型的房屋连环买卖案件类型,案情看似简单,但其中蕴含着诸多民法基本理论问题及实务争议的具体问题。
1 .体现的问题是:不动产物权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受不动产物权变动(房屋过户登记)的影响?2 . 体现的问题是:房屋的事实占有人能否基于连环买卖合同行使对房屋登记所有权人的占有抗辩?3 .体现的问题是:物权变动的合意(如不动产或其权属证书的交付)是否具有拘束力?4 .【案例五]体现的问题是:在房屋双重买卖中,房屋的事实占有人能否对抗房屋善意取得人?上述具体问题实际上可以总括为一个基本命题,即在房屋连环买卖中,在不动产登记与占有分属不同主体时,如何在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和事实上的占有人之间确定保护基准,以及如何在实务案例中寻求在物权法等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合理保护路径。
二、实例解析:解决房屋连环买卖纠纷的请求权基础分析请求权基础分析方法是德国法学界比较推崇的民法学上一种独特的方法,这种方法又称请求权规范基础检索法或归人法、涵摄法,是指通过考察当事人的请求权主张,寻求该请求权的规范基础,从而将小前提归人大前提,最终确定请求权是否能够得到支持的裁判结论。
任在实例分析中,请求权基础方法只需把握与请求权相关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规范即可,不必考察无重大关联的法律事实,因而适用较为便捷。
而且在大多数案件中, 当事人的主张都是以请求的方式表现出来,只要依据当事人的请求,可直接探寻当事人主张的请求权规范,从而发现法律,迅速把握案件的关键,而不易被复杂的案情困扰,有利于简化思维过程。
因此,请求权检索的方法也更能适合实务的需要,在民事案例裁判中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具有很强的必要性。
已经开始实施的物权法确立了物权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其中第九条确立了登记生效主义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则;第十五条明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与结果进行区分的原则;第一百零六条确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一条分别明确了物权请求权及占有制度。
物权法与已有物权法律规范形成较为完整的物权法体系,为司法实务处理物权纠纷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请求权基础,请求权基础方法的适用具备了足够的可行性和前所未有的良好客观条件。
故笔者拟尝试以请求权基础分析法对房屋连环买卖中涉及的物权纠纷进行研究,为民事司法实践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强法律适用的统一性与合理性。
房屋出卖人的请求权基础分析―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
1 .关于的分析。
房屋出卖人甲的诉讼请求基于无效合同产生的返还财产请求,其请求权应锁定在不当得利请求权。
该请求权成立的前提是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
通过请求权基础分析,依据物权法第十五条关于“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的规定,不动产登记只是物权变动的成立要件,而不是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买卖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力二者是相区分的。
甲乙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只是不发生房屋所有权移转,并不影响买卖合同本身的效力。
甲乙之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应确认为有效合同,甲的诉讼请求不具有成立的前提条件,应予驳回。
2.关于的分析。
首先进行请求权检索:甲要求丙返还其房屋,系以房屋产权登记人的名义,行使的是物权请求权中的返还原物请求权。
其次进行请求权基础分析:甲的请求权基础系物权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对该条的构成要件进行分解可知,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二:一是请求权的主体须为权利人,包括所有权人、用益物权人和担保物权人。
二是相对人须为无权占有人。
需要进一步明确无权占有的概念和意义。
按照占有是否有本权的依据,将占有分类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所谓本权,是指基于法律上的原因,可对物进行占有的权利。
有权占有即指有本权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指无本权的占有。
本案中,因未进行过户登记,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甲仍是房屋所有权人,已满足权利主体的第一个要件。
因此乙的暂时占有及丙的最终占有是否为无权占有,成为甲能否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关键。
接下来需要做的工作就是消极构成要件的检索,即检索是否有能否定乙、丙为无权占有的法律规范。
依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关于占有的一般规定, 占有物返还抗辩能否成立,关键在于产生占有的基础关系是否能使占有人可以对抗权利人的返还请求。
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占有,并且还应当将标的物所有权移转给买受人。
甲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交付但未过户,根据买卖合同,甲应当将房屋交给乙占有,甲作为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能要求乙返还房屋。
乙基于买卖合同的占有属于有权占可以对抗作为出卖人的所有权人甲的返还请求。
丙是否构成无权占有.此涉及学说上之占有连锁理学者将占有连锁理论归纳为三个要件:( 1 )中间人对于一定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债之关系),取得占有的权利;( 3 )须中间人得将其直接占有移转与第三人。
迈沐案中乙作为中间人对所有人甲有合法的占有权源,丙作为第三人基于与乙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性留待中予以详细论证)亦取得占有的权利,乙将房屋交付给丙,视为将其对房屋的直接占有移转给丙,三个要件均符合,因此丙的占有不构成无权占有,丙可以行使对甲的占有抗辩。
甲要求丙返还其占有房屋的法律规范构成要件之一被消极规范构成要件所阻却,其诉请缺乏请求权基础的完整构成要件,应予驳回。
房屋第一买受人的请求权基础分析―物权变动与无权处分。
1 .关于的分析。
依据案例一关于甲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的分析,以及中乙属有权占有的分析,乙要求甲依约履行办理过户登记的义务,具有合同请求权基础,应予支持。
甲主张合同无效及返还房屋的反诉请求不成立,应予驳回。
2 .关于[案例四」的分析。
本案中乙主张其与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理由之一是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据此可知其请求权基础在于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按照反对解释,如果订立无权处分合同后,权利人不予追认,处分人也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
故无权处分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
依据该条规定,从表面上看,乙在尚未取得所有权前将房屋转卖给丙构成无权处分,在嗣后未取得所有权或甲未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但从利益衡量角度看,这样的处理结果显然对终局买受人丙极不公平。
因为合同效力完全依赖于乙是否积极取得所有权及甲的追认,交易风险全部由丙承担,乙和甲可待时投机,易诱发道德风险。
如本案中房价高涨,乙、甲见有利可图.乙不积极向甲主张办理过户登记以取得所有权,甲也拒绝追认,导致合同无效。
丙在支付对价并接受乙的交付占有房屋后,因未及时办理登记,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其权利又无法得到合同保护,丙须向乙方返还房屋,其只能依靠缔约过失责任寻求救济。
究其源流,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是不恰当地借鉴了物权形式主义的德国民法第1 85 条、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118 条的产物。
在德国模式下该条款是指处分行为效力未定,由于我国不承认物权行为概念,在我国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下却变为债权合同效力未定。
②有学者认为,不动产登记之外,具备物权意思表示形式要件的其他行为,如不动产交付、交付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可以在当事人之间作为确权的依据。
从理论指导实践的角度看,当事人合意产生物权效力的观点确实有助于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房屋买卖交付未登记的利益保护问题。
如本案中,甲将房屋及房产证均交付给乙,可视为双方达成物权变动合意,乙取得所有权。
这样乙丙之间的合同就不存在无权处分的问题。
但上述观点的理论基础在于承认物权行为理论。
而我国物权法已明确规定实行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不承认物权行为理论。
尽管司法实践中有倾向于物权行为理论的一些说法和做法,但在物权法生效后,其继续存在的合理性就值得质疑了。
笔者认为,为公平合理地处理本案纠纷,应对照作为请求权基础的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对案件事实进行分解,看能否归人(或涵摄)到该条规范的构成要件中去。
有学者认为,从外表观察而显现的所谓“出卖他人之物”,其实至少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出卖人与物的所有权人本无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 未得到授权,便擅自出卖他人之物,多构成侵权行为;另一类是出卖人与物的所有权人之间已经存在着买卖、赠与、互易等合同,物的所有权人负有向出卖人移转物的所有权的合同义务。
在此类合同尚未履行的情况下,出卖人将标的物再出卖于他人,形成所谓连环合同。
如果把此类合同也作无权处分,就容易与物权转让(物权变动)本身相混淆。
骨显然本案情形属于后一类型。
根据上文得出的结论, 乙对房屋的占有属有权占有,乙享有要求甲履行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债权请求权,乙仍有取得所有权之可能。
在甲将房屋交付给乙占有后,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之前,甲仅是名义上的登记所有权人,其享有的是受限制的所有权,其处分权已受限制。
如甲将房屋再转卖他人,须对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文【案例五1 所示)。
房屋事实上已不属于甲的财产,乙对房屋享有一定的处分权。
因此,乙将房屋转卖丙的事实不属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不应归人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范的构成要件,自然就失去了适用该条的请求权基础,不应据此认定乙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