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教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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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课件

《国际经济法》课件

国际经济法的起源和发展
总结词
国际经济法起源于19世纪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实践,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而逐步发展 壮大。
详细描述
国际经济法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实践,当时各国开始意识 到需要建立共同的规则来规范跨国经济活动。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经济法的 规则和制度逐步完善,成为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体系。
06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的定义和特点
总结词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解决 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法律制度。其特点包括跨 国性、法律适用性、多样性等。
详细描述
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旨在解决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因国际经济交易、投资、 贸易等活动中产生的争议。由于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 度和利益,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机制具有跨国性的特点。 在解决争议时,需要适用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 国内法,因此具有法律适用性。此外,国际经济争议解 决机制还包括多种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可以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解决。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总结词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的定义、主 要内容、影响
VS
详细描述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是国际复兴开 发银行主持制定的多边条约,旨在为成员 国之间的投资者提供担保,以减少政治风 险对投资的影响。其主要内容包括:担保 范围、承保风险、赔偿机制等。该公约对 促进国际投资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国际商事仲裁
总结词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方式,其特 点包括自愿性、灵活性、保密性、快捷性和裁决的强 制执行性等。
详细描述
国际商事仲裁是一种双方自愿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 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争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 机构、仲裁地点和仲裁程序等。与诉讼相比,国际商 事仲裁更加灵活,可以避免司法管辖权的限制,同时 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性,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承 认和执行。此外,国际商事仲裁还具有保密性和快捷 性等特点,可以保护商业机密并快速解决争议。

对高职院校国际经济法专业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研究

对高职院校国际经济法专业教学内容体系构建的研究

近 年来 , 国家高 度重{ 职 教 奇发展 , 见 出 国 际经 济 法 专业 涉 及 国际 法 围 法 、 台 了一 系列促进职业 教育发展的 仃力举措 , 我 公法 与 私 法 以 及 各 国 涉 外 经济 法 、 民 尚法 国职 业教 育特 别是高 等职 业教 育呈现 出快 速 等 , 是一 个涉 及 多种 法律 规范 的综 合 体 。在 发展的势 头。高职院校 积极探索校企 合作、工 教学过 程中 , 既要 有法律基础 知识的铺垫和 积 学结 合 , 主动 服 务社会 , 神 面貌焕 然 一新 。 精 累, 又要体 现专业特 色 。从专业特 色 看 , 一 与本科院 校以学科建 设为 重点不 问 , 业建 设 方 面要处 理好 国际 经济法 L 围际公法 、 国际 专 j 是 高职教 育与社会的契合点 , 也是高职教 育办 私 法 目际 商法 等 法学 相邻 学科 的 关系 , 突 出特 色的关键 。而我 国现 在有些专业建 设中 , 出重点 ; 另一方 而研究 和理解 围际经济法必须 存在着要 么仍 以理沦教学为 主 , 技能训练严 重 了解 国际 贸易学 、 围际投 资学等 经济 学的… 不 足 ; 么过 度 削减 甚 至取 消必 要 的理 论课 些规律 。这 种宽 领域 的特 点无疑 增加 了学生 要 程, 片而强 化学生 动手操作 能 力 , 、 层次 向 学 习的难度 , 求学 生既要 能宏观 把握 全局 , 学 要 中职教 育下移 等问题 。这些 , 将严重影 响高职 又 要能 微观 掌 握 规 。 教 育在 国家各 种教 育中 的竞争 力 。针 对不 同 1 3理 论知识更新快 , . 要求学 生学会 自主学 习 的 专业 如何 构 建其 教学 体 系 , 显 得 1分 蘑 并 树立 终身学 习的意识 就 。 要。 随着 国际经济情势的变 化 , 别是在经济 特 在 高职 院校 开 设国际 经济 法专 、 分具 全 球化进程加速 的背景 F, 十 国际经济 法专业的 有 挑战 性 , 有 限的 教育 时 间内 开 设哪些 课 相 关内容密切结 合国际经济关 系发展的实 际 , 在 程 、传授 哪些婵论 、培 养哪些技能 、拓展哪些 不断补 充 、更新和 完善 。其 更新迅 速之快 其 素 质成 为搞好专 业建 设首 兜要解决 好的 问题 。 他法律 专业 无法 比及。 这个特 点要 求学 生不 本文以 教学内容体 系建设为 出发 点 , 探讨 女何 仅要学会 专1 的技能与知识 , u l 还要学 会学习的 在高职 院 校搞好 国 际经济 法 专业建 设这一 课 方 法 , 时 俱进 , 即必须不 断学 习那 些学校 没 题 。如 『 科学 构建 国际经 济法 专 业的教学 体 有赋 予 他的 知识 与 技能 。如何 将 法律 发 展 、 H 』 系, 要全面考虑 国际经济法 号业 自身 的特 点 实践经验和职 、 要求结合起来 , 目际经济法 需 I 是 和高职 院校学生的特 点 , 别是 岗位技 能的要 专 业 教 与学 过 程 中始终 要解 决 的 问题 。 特 求, 只有 考虑 到以 卜 因素 才能 得 出合 理的 结 1 4政 策性倾向强 , 求学生要对有 关国家的 . 要 论 。 经 贸政 策有基本 的认识 国际经济法 虽属 ,法律学科 , 其确定性 : 但 1国际经济法专业的 自身特点及对教学的 与稳定性较 国 法律部门差 , 非常容 易受国家 要求 之 间政 治外交关 系的影响 , 至有的法 律法规 甚 国际经济法 归属丁法学 , 是法学 中的一个 直 接是 政策性 制度 的体现 与反 映 。这就 要求 独立部 门。在法学教 育中具有重要 地位 , 为教 在 课程 建设 中不仅 要求学 生掌 握基 础理论 知 育部确 定的本科 高等法学教 育中的 1 4¨专 业 识 , 还要使 学生 了解有关 国家的经 贸政策 , 并 核心 课程 之 。作为 一个法学部 门 , 国际经济 随时 给予动态 关注 。 法具有法 律学 科的共性 : 理论性 、 系统性 、逻 辑性 等 。但其 也具有 非常 明显 的其他 法律 学 2高职学生的特点对专业建设 的影 响 教学 工作 的培养对象是学生 , 以如果不 所 科所不具 有的特点 , 这些特点给 教学 ]作提 出 二 了特 殊 要 求 。 了解学 生的情况 , 只是一味 的去研究专业 建设 1 1涉外 因素 多 , . 要求培养学 生的全球 化视 野 就 没有了针对性 , 也不会收到 好的效果 。高职 院 校的学生不 I 司于普通本科 的学 生 , 主要表现 与思维 涉 外 因素 多足 曰际经 济法 号业 区别 了共 为 以下 几点 : : 他法 律专 业的最 突 出特点 。其 以困 际经济 关 2 1学生 文化知识基础相对 薄弱 , 有好的学 . 没 系为调整对象 , 法律 关系的主体 、客体 、 容 习 习惯与 学习方法 高职 院校 的生 源 ・ 是达 不剑 通高 校 般 至 少其一 跨越 国界 , 具有 涉外 因 素 。这 个特 文化 基础较 差 , 学 点 , 求学生在 观察处 理 事务 时 , 野不能 局 分 数线的 普通高 中牛业生 , 要 视 限 于国内情境 , 应站在 国际性 的 角度 , 了解 习困难相 对较 大 。许多学 生的 学 习不具有 汁 要 别 国乃 世界 的 基本 情况 。 总之 , 培养 学 划 性 , 习的 主 动性 和探 索性 不够 。 这就 要 要 学 生 的 全球 化 视野 与 思维 方式 。 求 在课 程设 置中要 结合 学生 的特 点 , “ 以 灾 1 2涉 及领域广 , . 要求培养学 生具有高屋建 瓴 用 、够 用 ” 为 原 则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要 冈 材 施 教 、冈人 而 异 。 的分析处 理 问题 的能 力

国际经济法(第二版)全套PPT课件马工程

国际经济法(第二版)全套PPT课件马工程

调整对象
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 济关系;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或法人之间、国家与他 国国民间的经济关系
第一,从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来看,自 然人和法人始终是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
第二,从当代的客观实际来看,从事跨国生产、 交换、消费活动的主体,主要还是自然人和法人, 而不是国家。
第三,国际经济关系是个统一体,其所含不同 层次的经济关系间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
《国际经济法学》 教学课件
绪论
一、国际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国际经济法学的性质及其地位 三、国际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 四、学习国际经济法学的意义和方法 五、本教材的框架体系
教学要求
本章教学目的: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国际经济法 的产生、发展和总体情况有基本的了解和认识。 本章教学要求:阐述国际经济法产生的背景与过程, 突出国际经济法的特点,为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基础理 论作铺垫。
国际经济法学是一个新兴的、独立的法学部门 国际法规范(条约等)
国内立法中的涉外法律规范
三、国际经济法学的历史发展
国际经 济法学 发展
“二战”后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促进国际经济
法学产生 涉及问题广泛: (1)建立更为公正合理的
国际秩序问题。 (2)经济自由化与政府规制及其 国际协调问题。 (3)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性经济 合作体制。 (4)经济全球化与环境、人权、劳工 保护等关系的协调问题。 (5)国际经济贸易争端 解决问题。
一、自然人与法人
自然人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必须具有一 般的法律能力,包括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一个外国法人在内国被承认为法人后,虽 具有法人的一般权利能力,但外国法人在 内国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及其范围还要 受内国法的支配。

《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研究

《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研究

《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研究摘要:培养具有扎实国际经济法理论功底和良好法律职业道德的国际性法律人才是我国国际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出发点,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国际经济法实验教学改革,加强国际经济法实验教学与实验室建设工作,建立符合21世纪我国高等教育规律要求的、以培养通识基础广、综合素质好和创新能力强的法学实验教学为目标,构建基础型、综合型和司法实践活动型三个层次相结合、相依托的国际经济法实验教学体系,是提高学生运用国际经济法理论、规范能力的一条重要途径。

关键词: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一、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的意义1.有助于促进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提出国际经济法实验教学改革思路与方案并运用于教学实践,使学生直接面对将来的工作环境与工作要求,促使学生将所学理论知识运用于务之中,使学生在校时就具备了适应未来工作所必需的心理素质、知识结构和操作能力。

2.有助于构建模拟法律职业环境,为学生提供充分的动手操作机会。

通过建立仿真实验室,使学生在分析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更好地进行人际交流与沟通、起草法律文书等技能方面的训练得到强化,培养学生从事法律职业所需的专业技能。

3.有助于提供师生互动平台,变“填鸭式”教学为学生主动式学习。

国际经济法实验教学是以学生主动学习为基础展开的,在实验教学模式下学生也被赋予了一定责任,在实验过程中,学生可以与指导教师就实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无障碍的沟通。

4.有助于提高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

要进行国际经济法实验教学,要求指导教师深入法律实务部门,掌握相应的专业技能。

实践经验的丰富无疑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讲授专业知识,促进教学科研水平提高。

二、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的现状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专业课,国际经济法以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为研究对象,在21世纪全球化和国际化趋势下,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的重要性日益体现。

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现状具有以下特点:1.国际经济法学实验课程教学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其主要任务是在保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合作。

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国际贸易法:主要规定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国
际贸易的自由化、公平竞争、非歧视、技术壁垒和知识产权等问题。

2. 国际投资法:主要规定国际投资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投
资保护、投资自由化、投资审批和投资争端解决等问题。

3. 国际金融法:主要规定国际金融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国
际货币体系、国际金融监管、国际支付和清算等问题。

4. 国际税法:主要规定国际税收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包括国际
税收协定、跨国企业税务和离岸金融等问题。

5. 国际知识产权法:主要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问题。

以上几个方面构成了国际经济法的体系,这些法律体系相互关联、相互支持,构成了保障国际经济合作和发展的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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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1.1.7)--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国际经济法学(1.1.7)--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

国际经济法学(1.1.7)--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体系学习指南: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目前在国内外学术界,对于国际经济法基本概念的认识是不尽相同的。

学者们站在不同的角度,给国际经济法下过种种不同的定义。

不过,如果不考虑关于国际经济法各种不同定义之间的一些细微差别,可以大致地将关于国际经济法定义的不同观点分作两类,即关于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和广义概念。

按照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其他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代表学者是英国的施瓦增伯格、法国的卡欧等欧洲大陆学者,我国的王铁崖教授也持此观点。

按照国际经济法的狭义概念,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作为国际公法调整对象的国际公法主体之间的关系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仅由包括条约和国际惯例在内的各种国际渊源构成。

代表学者是美国的杰塞普、杰克逊等,日本的金泽良雄等,我国的陈安教授为代表的主流学者持这种观点。

然而,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国际经济关系既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之间,也存在于国家、国际组织等国际公法主体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之间,还存在于自然人、法人等国内法主体本身之间。

按照广义的国际经济法概念,国际经济法并非仅仅是国际公法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综合法律部门、法律门类或法律领域;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而并非仅仅是其中的一部分;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渊源,也包括国内渊源。

目前在中国法学界,多数学者持广义的国际经济法观点。

本课程亦采取广义国际经济法观点。

二、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特征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即存在于各种国际经济法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法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包括国际贸易关系、国际投资关系国际货币金融关系、国际税收关系等。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课程代码:01029320课程负责人:罗世荣二、学时和学分:32学时,2学分三、课程性质:必修课程四、适用专业:法学专业五、使用教材:余劲松、吴志攀编:《国际经济法》(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六、参考书目:1、王传丽编,《国际经济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2、吴益民编:《国际经济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3、(日)中川淳司、清水章雄著:《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4、曾华群著:《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际经济法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5、韩立余著:《国际经济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版。

6、韦经建著:《国际经济法案例教程》(第二版),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版。

参考法规及国际公约、惯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5、《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6、《海牙规则》7、《维斯比规则》8、《汉堡规则》9、《华沙公约》10、《蒙特利尔公约》11、《跟单信用证统一管理》12、《托收统一规则》13、《服务贸易总协定》14、《关税及贸易总协定》15、《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七、开课单位:人文学院八、课程的目的和任务:国际经济法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旨在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一门新兴的法学学科,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各国民商法等法律部门。

国际经济法又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

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学习与研究国际经济法,首先要理解和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其次就是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国际经济立法与实践,特别是我国涉外经济立法与实践中所涉及的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金融、国际税收和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中的各种法律问题。

在教学中尽可能地理论联系实际,用国际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分析现实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与现象,充分调动学生观察与思考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其以法学的思维模式和角色意识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国际经济法》教案

《国际经济法》教案

授课内容:第一节国际经济法概述及特征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国际经济法(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自然人、法人、国家、国际经济组织因国际经济交往而产生的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特征1、主体的多元化2、调整对象的特定性3、法律渊源的多样性4、调整方法的综合性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萌芽时期的国际经济法(一)西方1,古代国际经济关系的产生和发展2,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产生和发展(二)中国发展阶段的国际经济法(17C-20C40年代)(一)西方1,近代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2,近代国际经济法律规范的发展(1)双边国际经济条约(2)多边国际经济专项条约(3)国际商务惯例(4)各国商事法和经济法三、转折更新阶段的国际经济法国际经济关系、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经济法(一)国际经济旧秩序和国际经济法的旧规范1,国际经济旧秩序的形成和特点2,国际经济旧秩序下的国际经济法布雷顿森林体制:〈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关税和贸易总协定〉(二)国际经济法其他方面的发展1,多边国际经济条约的发展2,区域性或专业性国际经济公约的出现3,国际经济惯例的发展4,各国涉外经济法的发展5,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与国际经济法面临的新挑战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国际经济条约1,国际经济条约概述(1)定义(2)分类(3)国际经济条约的效力2,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条约晚近的发展趋势(1)国际经济条约的大量出现(2)国际经济条约调整范围的日益扩大(3)国际经济条约的不断多边(4)国际经济条约调整力度的加强(5)国际经济条约的程序保障更有力3,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条约谈判方式的创新分项——一揽子二、国际经济惯例1,国际经济惯例的分类:(1)习惯国际经济法(2)国际私人商务惯例2,国际经济惯例的编撰3,国际经济惯例的法律效力三、国际组织的规范性文件1,概念2,《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3,联合国大会决议的法律效力问题四,各国国内涉外经济法1,各国涉外经济法概述2,各国涉外经济管理法的域外效力及冲突3,市场经济与中国涉外经济法的立法导向(1)涉外经济立法与国内经济立法趋于统一(2)涉外经济立法与国际经济立法的接轨第四节国际经济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1、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关系2、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3、国际经济法与内国经济法的关系4、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商务惯例的关系授课内容:本章着重介绍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第一节自然人一、自然人法律能力:(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二)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二、自然人的国籍确定国籍的标准:出生地主义;血统主义;国籍冲突三、自然人能力的确定1,属人法2,行为地法四,自然人的国际经济法主体资格第二节法人一、法人的法律能力二、外国法人的承认(一)法人国籍的确定1、设立地规则:英美法系国家2、住所地规则:大陆法系国家(二)承认方式1、登记制2、许可制3、相互承认制第三节国家一、国家作为国际经济法主体的特殊性(三重身份)(一)作为平等主权者的国家:国际经济条约(二)作为对外经济活动管理者的国家:(三)作为国际商事主体二、国家及其财产的豁免(一)定义:除非国家明确表示放弃,国家及其财产不受外国法院管辖和执行(管辖豁免、执行豁免),是国家主权原则的体现。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精华版

国际经济法教学大纲精华版

《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一、课程说明课程编码:12200210课程总学时:〔理论总学时/实践总学时〕60学时周学时:〔理论学时/实践学时〕4学时学分:4开课学期:41.课程性质:国际经济法是法学的一个分支,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研究的对象是国际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X的总和.在我国法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国际经济法研究的X围是十分广泛的,它除了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我国现行的各种国际经济法律制度、法律规X以外,还要研究国际经济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国际经济法在实施中的情况和经验等.国际经济法是法学专业必修的专业基础课程.作为法律人才,不仅要懂得国内法,也应该了解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业惯例,因此,国际经济法是每一个法律专业学生必修课程之一.2.适用专业与学时分配:适用于法学院法学专业、民商法专业.教学内容与时间安排表3.课程教学目的与要求:国际经济法在众多法学学科中可以算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特别是在我国,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与研究起步较晚,因而作为本科教学中的一门法学主干课程的教学,最重要的是让学生充分了解本学科的基本研究方法、基本体系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介绍本学科的最新发展.通过本学科课程的教学,应让学生具备基本的解决国际经贸关系法律问题的方法和能力,充分了解本学科的特性,为学生进一步深入研究国际经济法奠定基础.因此,国际经济法课程的任务主要是培养适应对外经济交往需要,既懂国内法、又懂国际公约和国际商业惯例的涉外型专业法律人才.并培养学习者运用所学的国际经济法理论和知识以及国际经济法法律、法规、政策来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开设国际经济法课程,引导学生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理和知识,使他们今后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实践工作中能正确运用国际经济法处理国际经济关系.1、正确认识课程的性质、任务及其研究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2、掌握基本概念、原那么和基本内容,特别是国际公约及国际商业惯例的内容.3、理论联系实际,学会以理论分析案例和实际中遇到的问题,使理论真正应用于实践.4、注意了解与国际经济法有关的内容、信息及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最新发展.4.本门课程与其它课程关系:先修课程:《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公法〕》、《冲突法〔国际私法〕》等相关法学学科的基本知识.5.推荐教材及参考书:<一>教材:《国际经济法》,王传丽,高等教育,2008年版<二> 参考资料应要求学生通过阅读"国际商报"、"国际经贸消息"等报刊以了解国际经贸的最新情况;要求学生跟踪"法学"、"政法论坛"、"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法学类核心期刊中关于国际经济法方面的文章以关注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根据教学进度要求学生阅读相应的参考书目以更好地把握学科的基本知识.《国际经济法》,余劲松吴志攀,大学,2006《国际经济法学》,邓瑞平侯茜主编,重庆大学出版《国际经济法》,郭寿康赵秀文,中国人民大学,2007《国际经济法》,曹建明,中国政法大学,2006《国际经济法原理》,X小东,武汉大学,2005《国际经济法案例教程》,王海英,大学,2005《国际贸易法》,王传丽,:法律,1998《国际投资法》,余劲松,法律,2003《国际经济法学》,杨树明邓瑞平,中国检察院,2000《国际经济法学刊》〔系列〕,陈安主编,大学6.课程教学方法与手段:本课程教学与其他社会学科的教学一样,应以教师的讲解为主,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生不太熟悉的课程,教学的首要目标应是引导学生了解学科的基本内容,把握学科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此同时,应结合国内外的重大问题适时组织学生进行深入地讨论,通过讨论、交流让学生更快把握学科的学习方法、研究方法;应引导学生更多地阅读,增加学生自学的内容以便让学生对学科的众多研究成果有更多的了解;应提供一些经典案例供学生研究,可以通过组织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等方法让学生在实践中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由于该课程是涉外法学,为培养学生法学素养和实际能力,授课时采用双语教学.面授应该将重点放在难点、疑点及作业的讲解方面,并采用多媒体授课,授课中可安排一到二次的作业,让学生加深认识.7.课程考试方法与要求:闭卷考试.总分100,卷面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20%,案例讨论占10%.8.实践教学内容安排:选取案例,分组讨论,并组织模拟法庭,8学时.二、教学内容纲要第一章绪论〔2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那么、国际经济法的体系和研究方法.掌握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X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第一节国际经济法的含义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对象二、国际经济法的特征三、国际经济法的内容、法律规X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一、自然人的主体地位二、法人的主体地位三、非法人组织的主体地位四、国家的主体地位五、国际经济组织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国内渊源二、国际渊源第四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那么一、国家经济主权原那么二、平等互利原那么三、国际经济合作以谋共同发展原那么四、有约必守原那么第五节国际经济法的历史发展一、古代国际经济法二、中世纪国际经济法三、近代国际经济法四、现代国际经济法第六节国际经济法学一、国际经济法学二、国际经济法学研究方法重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调整X围、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国际经济法的渊源.难点: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及其国际因素.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法〔10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掌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货物风险的转移.第一节调整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一、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法二、国际货物买卖的国内立法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一、当事人的约定与惯例、公约及国内法的关系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四、有关电子单证的法律问题五、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三节买卖双方的义务一、买卖双方的共同义务二、卖方的义务三、买方的义务第四节违反合同的救济方法一、违约的分类二、违约的救济三、违约责任的免除第五节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二、风险的转移重点:《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货物风险的转移.难点:1、国际货物贸易中的国际惯例.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的特性.3、违反合同的救济方法.实验教学:案例课堂讨论安排在本章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法〔6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货物运输的概念、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掌握其法律问题.第一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三、提单和海运单四、租船运输合同五、有关提单适用的国际公约第二节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法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概述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国际规那么第三节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法一、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概述二、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规那么第四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概述二、《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国际公约》重点:提单、租船合同、《华沙公约》、《国际货协》、《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难点: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其种类.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6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概念、合同的订立、被保险人义务、索赔期限.掌握承保风险与损失、保险单种类、保险责任起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险别.第一节概述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含义与作用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合同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承保X围二、保险损失的赔偿三、委付与代位求赔权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五、除外责任六、保险责任期限七、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第三节国际货物航空与陆上运输保险法一、国际货物航空运输保险二、国际货物陆上运输保险重点:承保风险与损失、保险单种类、保险责任起讫、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条款、国际陆上货物运输保险别、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险别.难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及其承保X围.第五章国际技术转让法〔6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分类、知识产权的性质及法律特点.掌握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许可证协议的概念、许可证协议的种类、许可证协议的内容、许可证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惯例.第一节概述一、国际技术转让的含义二、国际技术转让的形式三、我国的规定四、国际技术转让法五、国际技术转让法律关系六、国际技术转让法的渊源第二节国际许可合同一、国际许可合同的含义二、国际许可合同的特征三、国际许可合同的种类四、国际许可合同的基本内容第三节各国对技术进出口的管制一、各国对技术进出口实施管制的动因二、技术进出口管制的主要内容第四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一、概述二、TRIPS的实体规那么三、TRIPS的程序规那么重点: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许可证协议的概念、许可证协议的种类、许可证协议的内容、许可证协议与限制性商业惯例.难点:1、国际许可合同的类别、特点.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第六章国际贸易管制法〔4学时〕目的与要求:国际贸易一体化趋势越来越强,各国及国际组织对贸易的管理、管制也发展迅速.通过教学要求学生了解我国以及国际上各种贸易管制的法律制度.为了确保WTO规那么能够公平与合理地适用于所有成员,WTO根据公平与合理原那么,制定了有关贸易救济措施的规那么,建立起贸易救济制度.第一节概述一、关税措施二、非关税措施三、国家奖励出口的法律措施第二节国际反倾销法一、国际反倾销法概况二、WTO《反倾销协议》三、反倾销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第三节国际反补贴法一、国际反补贴法概况二、WTO《反补贴措施协议》的内容第四节其他国际贸易管制法一、保障措施二、国际反托拉斯法三、反不正当竞争法重点:WTO的《反倾销协议》、《反补贴协议》.难点:实施反倾销、反补贴的基本要件.第七章世界贸易组织〔4学时〕目的与要求:掌握WTO的组织体系、宗旨及基本原那么、多边货物贸易的诸多协议的基本原那么和内容、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了解争端解决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了解诸边协议、思考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第一节世界贸易组织概述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及其协议框架二、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目标和基本原那么三、世界贸易组织的职能、法律地位和组织机构第二节多边货物贸易协议一、《农业协议》二、《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三、《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四、《技术性贸易壁垒协议》五、《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六、《反倾销协议》七、《海关估价协议》八、《装运前检验协议》九、《原产地规那么协议》十、《进口许可程序协议》十一、《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十二、《保障措施协议》第三节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一、《服务贸易总协定》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第四节争端解决与贸易政策审议机制一、《关于争端解决规那么与程序谅解》二、《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第五节诸边协议一、《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二、《政府采购协议》第六节中国与世界贸易组织实践教学:课堂讨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对中国外贸的影响重点:世界贸易组织的机构、宗旨和基本原那么,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法律制度、争端解决机制,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中享有的权利及负有的义务,关于中国的特殊法律制度如特殊保障制度、反倾销、反补贴中的市场主体地位.难点: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体系第八章国际投资法〔8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投资环境与法制、国际投资法的基本原那么及作用、资本输入国的外国投资法律制度、资本输出国的海外投资法律制度、双边国际投资条约.掌握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国际投资法的主体、国际投资的形式、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国调整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投资有关的协议、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第一节国际投资法概述一、国际投资的含义二、国际投资法的概念与特征三、国际投资法的渊源与体系第二节外国投资法一、外国投资法的概念二、外资立法的基本内容三、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法第三节海外投资法一、海外投资的鼓励措施二、海外投资的管理措施三、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四、中国海外投资法律制度第四节国际投资条约一、保护国际投资的双边条约二、区域性国际投资法制三、世界性国际投资法制第五节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一、国际投资争议及其解决方法二、《华盛顿公约》与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ICSID〕三、对公约及ICSID的评价四、中国与ICSID重点:国际投资法的概念、国际投资法的主体、国际投资的形式、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国调整外国投资的法律制度、《建立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与国际投资有关的协议、国际投资争议的解决.难点:1、WTO《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2、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实验教学:案例课堂讨论第九章国际金融法〔4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金融法的渊源、国际货币制度.掌握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国际贷款协议、国际银团贷款和项目贷款、国际证券法律制度、国际融资中的担保、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货币法律制度一、当代国际货币制度的形成二、外汇法律制度第二节国际贸易支付一、国际支付工具二、国际支付方式第三节国际借贷法律制度一、一般国际借贷二、欧洲货币借贷三、国际银团借贷四、国际项目借贷第四节国际证券法律制度一、国际证券的概念和种类二、国际证券发行制度三、国际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四、国际证券上市法律制度五、上市公司跨国并购的法律制度第五节国际金融监管一、国际银行监管二、国际证券市场监管重点:国际金融法的概念、国际贷款协议、国际银团贷款和项目贷款、国际证券法律制度、国际金融组织.难点:信用证支付方式.第十章国际税法〔6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税法的产生、国际税法的渊源和原那么、国际税法的发展与前景、国际税收协定概述、国际税收协定的结构、个人所得税法.掌握国际税法的概念与特征、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的概念、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一节概述一、国际税法的概念二、国际税法的特点三、国际税法的渊源及调整方法四、国际税法的宗旨与基本原那么第二节国际税收管辖权一、税收管辖权概述二、居民税收管辖权三、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第三节避免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一、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概述二、国际重复征税的危害及解决方法三、国际重叠征税的危害及解决方法四、国际税收协定第四节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一、国际逃税与避税概述二、国际逃税与避税的主要方式三、防止国际逃税与避税的救济措施第五节中国的涉外税法一、中国的涉外税法概述二、中国的涉外税收法制重点:国际税法的概念与特征、国际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重叠征税的概念、国际重叠征税的解决方法、国际逃税与避税、国际税收协定的主要内容、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难点:1、国际税收居民管辖权.2、国际重复征税和重叠征税的解决方法.3、我国涉外税收法制.第十一章国际经贸争议的解决〔4学时〕目的与要求:了解国际经济争议的概念、特点及类型.掌握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方法、解决国际经济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国际经济仲裁、国际民事诉讼、《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第一节概述一、国际经贸争议的概念及特点P296二、国际经贸争议的种类三、国际经贸争议的解决方法第二节解决国际经贸争议的非司法方法一、ADR概念及特征二、ADR的主要表现形式三、模拟法庭四、ADR在我国国际经贸争议中的应用第三节国际商事仲裁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及特点二、仲裁机构三、调整国际商事仲裁的法律规那么四、仲裁协议五、仲裁程序六、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第四节国际民事诉讼一、国际民事诉讼和国际民事诉讼法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三、国际民事诉讼的期间、诉讼保全和诉讼时效四、国际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五、国际司法协助第五节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一、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法律渊源二、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X围三、参与争端解决的机构四、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五、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的评价重点:国际经济争议的解决方法、解决国际经济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国际经济仲裁、国际民事诉讼、《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难点:1、国际商事仲裁的机构、程序及裁决承认与执行.2、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3、WTO的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

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一、国际法学科体系的发展国际法学科体系作为国际关系学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体系。

国际法学科体系主要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三大部分。

国际公法主要研究国际社会和国际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国际私法主要研究私人在国际交往中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国际经济法主要研究国际经济合作和经济交往中的法律规范。

二、国际法学术体系的建立国际法学术体系的建立是国际法学科体系发展的重要标志。

国际法学术体系一般包括国际法学教育、国际法学研究和国际法学知识传播等方面。

国际法学教育主要是指国际法相关课程的设置和教学方法的创新,国际法学研究主要是指国际法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成果,国际法学知识传播主要是指国际法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三、国际法学话语体系的形成国际法学话语体系是指国际法学术界对国际法问题进行讨论和表达看法的一种体系。

国际法学话语体系主要包括国际法学术刊物、国际法学术会议和国际法学术论坛等。

国际法学术刊物是国际法学术界交流学术成果的重要形式,国际法学术会议是国际法学界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的重要评台,国际法学术论坛是国际法学术界进行学术讨论和争鸣的重要场所。

四、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相互关系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之间存在着密切的相互关系。

国际法学科体系作为国际法学术研究的基础,对国际法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发展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国际法学术体系是国际法学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际法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评台和支撑。

国际法学话语体系是国际法学术体系交流和传播的主要载体,对国际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五、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发展趋势随着国际关系的快速发展和国际法学科研究的深入,国际法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未来国际法学科体系可以逐步创新,并且可能会在国际环境法、国际海洋法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国际法学术体系会更加注重国际法学研究与国际法实践的结合,国际法学话语体系也会更加多元化和国际化。

国际经济法学习计划

国际经济法学习计划

国际经济法学习计划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学科,它涉及国际经济组织、贸易法、投资法、金融法、竞争法等多个领域。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速推进,国际经济法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于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各种国际经济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并维护相关主体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如何制定一个全面的国际经济法学习计划,以帮助学生系统地学习和理解这一领域的知识和理论。

一、学习目标1. 了解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2. 掌握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3. 理解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政治、国际关系的关系;4. 掌握国际经济法的相关案例和实践;5. 熟悉国际经济法的最新发展动态。

二、学习内容1.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与原则(1) 国际经济法的定义和范围;(2) 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3) 国际经济法的法源和适用范围。

2. 国际贸易法(1) WTO及其法律规则;(2) 贸易保护主义与自由贸易之间的矛盾;(3)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及案例分析。

3. 国际投资法(1) 国际投资法的基本理论和原则;(2) 国际投资协定的构成和内容;(3)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及案例分析。

4. 国际金融法(1) 国际金融机构与组织;(2) 国际金融法与货币政策;(3) 国际金融体系的法律规则与制度。

5. 国际竞争法(1) 国际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2) 国际竞争法的法律规则和实践;(3) 国际竞争法与国内垄断法的关系。

6. 国际经济法与其他国际关系(1)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政治的关系;(2)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关系的互动;(3) 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安全的关系。

三、学习方法1. 系统学习理论知识,包括专业课程教材、学术论文、法律案例等;2. 参加各类国际经济法学术研讨会和讲座,了解最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发展趋势;3. 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法实践案例分析和模拟法庭活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4. 多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包括学者著作、政府文件、国际组织公报等。

国际经济法案例教学

国际经济法案例教学
国际经济法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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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
主要内容
一、国际经济法的体系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实务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实务 四、国际运输实务 五、国际支付实务 六、国际贸易救济实务 七、国际投资实务 八、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实务
Page ▪ 2 Jul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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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Project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公约》不适用于以下销售: 1、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除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
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 使用);
2、以拍卖方式进行的销售 3、依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售 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6、电力的销售
Page ▪ 14 July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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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uropean Project
Jean-Marie Moreels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六)审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点 1、当事人名称
要求对方写明全称,首尾一致 注意对方公司形式:不同国家对公司的表达形式有所不同
2、检验标准
标准明确 规格清楚 了解所签规格标准的确切内容
8、仲裁: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该争议应当提交中国国际经济仲裁委员会 仲裁。仲裁在北京按照中国国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 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9、适用法律:合同形式、效力、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Jean-Marie Moreels
公约对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No.66,67): 1、涉及运输的交货:卖方负责运输时,货交第一承运人时风险转移。 2、运输中的销售货物风险转移: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起转移给买方 3、其他情况下货物的风险转移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方案

国际经济法学教学方案

国际经济法学教案开课学期:春季学时:48学时目录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学导论第一节国际经济法概述第二节国际经济法的渊源第三节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体系第二章国际经济组织法第一节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第二节世界性的国际经济组织第三节区域性的国际经济组织第三章跨国公司第一节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第二节对跨国公司的国际管制第四章国际贸易法第一节国际货物贸易法第二节国际技术贸易法第三节国际服务贸易法第四节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机制第五章国际投资法第一节国际投资法概述第二节有关国际投资的国内立法第三节保护国际投资的国际法制第六章国际金融制度第一节国际金融法概述第二节国际货币法律制度第三节银行法律制度第四节国际融资法律制度第七章国际税法第一节国际税法概述第二节税收管辖权第三节国际重复征税与重叠征税第四节国际避税、逃税及其防范第八章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的法律制度第一节国际经济争端解决的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第三节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解决第一章国际经济法学导论教学方法:讲授学时:3学时(第1周)第一节国际经济法概述一、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国际经济法是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

然而,法学界对于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范围仍存在不同的看法,形成不同的学说或学派。

为了正确理解国际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我先介绍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各派学说,然后再阐述我的观点。

(一)国际经济法的有关学说国际经济法应如何定义:其内涵与外延如何?在法学界仍存在着分歧。

概括来说,大致可分为两派:1、第一种观点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分支。

这种观点认为,国际经济法是国际公法的一个分支,它所调整的仅是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传统的国际公法主要是调整国家间政治外交关系的,国际经济交往的发展使得调整国家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日益增多,并成为国际公法的一个新的分支。

这样,国际经济法仅是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的,而不同国家的个人和法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关系不属于其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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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本课程教材:余劲松、吴志攀:《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一章导论一、关于国际经济法学的界定(一)关于国际经济法学界定的分歧1、公法学者的主流观点:是国际公法的新分支2、私法学者的主流观点:是国际私法的一部分3、国际经济法学者主流观点———边缘性综合体。

国际经济法的范围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跨国经济关系例:国际私人投资A、建立外商独资企业B、投资保险C、外资企业的经营D、税收征纳E、投资争端解决三、国际经济法律渊源1、国际双边条约或多边公约2、国际商务惯例3、联大的规范性决议4、各国涉外经济法5、其他辅助性渊源第二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规则第一节概说一、国际货物买卖的概念二、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一)国内货物买卖法律(国内立法)1.把买卖法律编入民法典2.买卖法以单行法规形式出现(二)货物买卖的国际公约1964年的《国际货物买卖统一法公约》、《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统一法公约》两个海牙公约1980年联合国制订的《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三)国际贸易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华沙——牛津规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一)公约的内容(二)公约的适用公约适用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公约第1条规定,”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订立的合同:(a)当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b)当国际私法规则指向适用一个缔约国的法律。

”我国对公约适用范围(2)作出了保留1、公约不适用于下列买卖客体适用范围不适用于下列合同:2、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三)公约的保留我国对80年公约的保留:(1)对第1条(1)款B项的保留,即对适用范围(2)的保留(2)对第11条书面以外其他形式规定的保留(四)公约的效力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略)第三节卖方和买方的义务一、卖方的义务(一) 交货与交单1、交货义务(1)交货地点有四种惰况(2)交货时间交货时间的重要性交货时间有如下三种情况2、交单义务(1)国际货物贸易中交单的重要性(2)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全套单据(二)担保义务1、货物相符(1)品质担保(2)数量相符2、权利担保权利担保的规则如下:二、买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主要有两项: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

1、付款①付款准备②付款地点③付款时间(依次为)2、收取货物①采取行动使卖方能够顺利交货。

②及时提取货物。

第四节《公约》下的违约与救济一、违反合同的种类(一)根本违约与宣告合同无效1、根本违约的概念2、根本违约的法律效果根本违约使另一方取得宣告合同无效的权利(二)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1、预期违约的概念2、—般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3、根本预期违约的救济方法二、买卖双方都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1、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2、中止履行3、实际履行4.损害赔偿四、卖方违反合同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五、买方违反合同时卖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第五节风险的转移一、风险转移一般规则二、风险转移的时间1、涉及运输的交货2、在途货物的交货3、不涉及运输的交货第六节国际货物买卖的国际商业惯例1、EXW:全称Ex works…(named place),意思是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卖方的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工场、工厂或仓库)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至买方。

2、FCA:全称Free carrier …named place,意思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

3、FAS 全称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意思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4、FOB(全称Free on Board … named port of shipment),意思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交货地点在装运港买方派来接货的船上,风险费用的划分界限在货物越过船弦之时。

5、CFR:全称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意思是“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

6、CIF:全称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意思是“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7、CPT:全称Carriag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思是“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交货地点在货交承运人或第一承运人处,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主运费由8、CIP:全称Carriage, Insurance Paid to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意思是“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指卖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但卖方还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

9、DAF:全称DeliveredatFrontier,意思是“边境交货(…指定地点)”,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至出口国或进口国边境指定地点的费用和风险,风险转移和交货都在边境指定地点。

该术语主要适用于毗邻国家间的贸易。

10、DES:全称DeliveredExShip,意思是“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卖方需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在船上完成交货,风险在交货时转移。

11、DEQ:全称DeliveredExQuay,意思是“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卖方需将货物运到指定目的港,并卸货物到码头上,风险在卸完货后交货时转移。

与DES不同之处在于卖方增加卸货到岸义务。

12、DDU:全称DeliveredDutyUnpaid,意思是“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交货地点在指定的目的地,风险在交货时转移。

“未完税”主要指卖方不交进口国关税。

13、DDP:全称Delivered Duty Paid,意思是“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交货地点在指定的目的地,风险交货时转移。

“完税”是指卖方需办理进口国清关并缴纳进口国关税。

二、《通则2000》对《通则1990》的三个重要修改第三章国际货物运输规则第一节概述一、国际货物运输的定义、方式1、定义2、方式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种类按船舶分,分两种船,班轮和不定期船1、班轮运输(件杂货运输,提单运输)2、租船运输(不定期船运输)3、两者区别:第二节提单1、定义2、提单的性质3、提单的种类二、调整提单的国际公约(一)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1、适航义务2、管货义务3、签发提单(二)承运人的免责1、“航行过失免责”2、火灾免责,但由于承运人的实际过失或私谋所引起的除外3、其他无过失免责(三)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1.概念2.赔偿限额:(1) 《海牙规则》(2) 《维斯比规则》(3) 《汉堡规则)4)我国《海商法》的规定(四)诉讼时效(五)承运人的责任期间1.《海牙规则》——“装到卸”2.《汉堡规则》——“接到交”3.我国《海商法》——集装箱货运“接到交”/非集装箱货运“装到卸’’三、租船合同(一)航次租船合同1、概念:2、特有条款:装卸期间条款装卸期间条款的内容:(1)装卸期间(2)滞期费:(3)速遣费:(二)定期租船合同1、概念2、特有条款:停租条款国际海运、空运和铁路运输法律制度的比较第二节、国际货物多式联运一、概念二、国际货物多式联运涉及的法律问题第四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规则一、海上保险合同的定义及其特点1、射幸合同2、附和合同3、非要式合同、诺成合同4、双务有偿合同5、补偿合同二、承保风险1、海上风险2、外来风险三、损失1.实际全损2.推定全损3、共同海损(1)概念(2)共同海损的后果:(3)共同海损的分摊:4、单独海损四、代位与委付(一)代位1、定义2、规则:保险人从第三人取得的赔偿,超过其支付的保险赔偿的,超过部分应当退还给被保险人。

(二)委付委付有如下规则:1、委付不得附带条件2、委付是单方行为3、保险人接受委付的,被保险人对委付财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保险人。

五、保险利益原则1.保险利益2.保险利益的法律意义3.国际货运保险中的保险利益六、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必须对货物,货物性质,价格等重要事实如实申报。

否则,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并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损失不予赔偿。

CMC第222条CMC第223条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险别:(一)平安险1、含义2.具体承保范围(二)水渍险:(三)一切险一般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八、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除外责任九、伦敦保险业协会货物保险险别:十、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转让、保险责任期间和索赔期限第五章国际贸易支付规则一、支付工具1、汇票、本票、支票2、汇票的种类:3、汇票的流程二、支付方式(一)汇付1、概念2、特点:3、买方汇付有三种方式:(二)托收(Remittance)1、概念2、调整托收的法律(国际商务惯例):1958年《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1978年改名为《托收统一规则》,1995年修订3、跟单托收流程图:4、当事人法律关系:5.跟单托收的种类跟单托收又分两种:(1) 付款交单(D/P)(2) 承兑交单(D/A)6、托收的特点:(三)银行信用证1、概念2、调整信用证的法律(国际商务惯例):1930年《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际商会;七次修订;现行2007年7月1日生效的UCP6003、议付信用证的流程:4、当事人的法律关系5、信用证的种类6、银行审单标准7、信用证独立性原则与欺诈例外1)信用证独立性原则(2)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信用证欺诈的种类第六章国际货物贸易管理制度一、政府管理贸易的法律与制度概述二、关税措施1、关税的定义2、关税的分类1)按征收对象分类的关税,可以分成正税和特别税。

常见的特别关税主要有两种:a.反倾销税b.反补贴税2)按货物国别来源而区别对待的原则,可以分成普通关税、优惠关税、特别关税。

3)按征收关税的标准,可以分成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季节税。

D.季节税3.WTO关税原则其一,关税是缔约方调控对外贸易的唯一措施;其二、取消诸如配额、许可证、进出品禁令等非关税限制;其三、各成员须通过谈判,逐渐减让关税。

三、非关税措施(非关税壁垒)1、配额制度2、许可证制度3、WTO非关税措施制度WTO取消数量限制原则及其例外原则上取消一切数量限制。

如果实施要遵循非歧视原则。

四、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管理的法律制度(一)WTO的产生和发展1、产生背景2、WTO和GATT的关系(1)联系:(2)区别:3、WTO与中国1986、7、10“复关”申请(二)作为组织的WTO(三)作为规则的WTO1、WTO的基本原则(1)最惠国待遇原则①含义:②特点:普遍性、自动性、相互性、同一性③最惠国待遇原则的适用情况例外:A、以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B、对发展中成员实行的特殊或差别待遇C、边境贸易中的便利D、1994年GATT的例外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条款E、反倾销税、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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