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
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建筑施工企业收入、成本的核算建筑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主要表现在收入和成本的核算上。
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高、施工周期长,从订立建造合同到工程竣工办理结算、交付使用,并按合同规定保修若干时间,项目建设工作才算完成。
如何才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选择正确的核算方法至关重要。
一、目前的收入、成本核算方法(1)按工程决算结转收入和成本;(2)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3)按到账工程款结转收入和成本;(4)按开具发票金额结转收入和成本。
第一种方法,由于工程工期长、结算期长,收入不能及时反映到财务报表上;第三种方法与目前税收政策和会计制度的权责发生制相矛盾,所以不提倡采用。
二、按完工百分比结转收入和成本的利弊《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对工程确认收入的时间,规定如下:(1)施工期较长,跨越了一个或几个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工的,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当期已完工程部分的合同收入;(2)在以前会计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以及在本年度开工、本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在合同完工的当期确认收入;(3)能确认补偿费用(即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原因形成的追加收入)发生的当期。
工程合同收入确认原则是: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的结果能可靠地估计,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如果工程施工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区别情况处理;若合同成本能收回,工程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工程合同费用;若合同成本不能收回,不能收回的余额应在发生时作为工程合同费用,不确认收入。
这些论述,为完工百分比法提供了理论支撑。
建造合同的订立,一般就保证了经济效益的流入和经济结果的可靠计量。
但是,要想“以完工百分比法比较准确地核算收入成本”,依赖于对工程进度的详细统计,估计出现偏差就直接影响收入成本的计量。
确定的收入与实际开具的工程结算发票金额往往不相吻合,不利于查询。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真实性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不虚假陈述、不误导使用者。
相关性原则:会计核算信息应与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经济决策相关。
可比性原则:同一施工企业在不同时期以及不同施工企业之间,会计核算方法、程序应保持一致,便于比较。
一致性原则: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时期应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
规范科目使用:施工企业应规范会计科目的使用,确保会计信息的分类合理、准确,方便报表使用者的阅读和理解。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税收政策
施工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税收政策的调整与变化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税收政策概述
施工企业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信息化和智能化
集成化:整合企业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会计准则和制度
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必须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和可比性。
会计制度: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统一核算要求:施工企业应按照统一的核算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不同部门之间的会计信息能够相互印证。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标准:施工企业应按照统一的会计科目、报表体系等标准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不同企业之间的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标准的意义:规范和标准的会计核算体系有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标准的实施: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确保规范和标准的会计核算体系得到有效实施。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方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和标准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8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篇: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周转材料” 、“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摊销” 、“临时设施清理” 、“工程结算” 、“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经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资料进行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经过在“存货跌价准备” 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能够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坚持原先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 、“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能够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理解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 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景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
工程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工程施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和及时。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第五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不得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确保会计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七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确需变更的,应当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影响。
第八条企业应当保证会计信息的及时性,确保会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外提供。
第三章会计核算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企业应当分别核算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财务收支。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适合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合理确认工程收入和工程成本。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合理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合同收入应当在合同履行完毕、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合同成本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理摊销。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核算和控制,规范工程成本的报销和审批程序。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工程款项的收付管理,确保工程款项的及时收取和支付。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企业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编制中期财务报告,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报表附注,对财务报表中的重要事项进行说明。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 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 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四篇)
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一、总则1.1 目的和依据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活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施工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
1.3 会计主体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要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所有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会计核算准则2.1 会计主体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我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应独立进行会计核算。
对于与我公司有财务往来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将其确权、确对的财务凭证纳入我公司的会计核算范围。
2.2 会计周期我公司的会计周期为年度,即从年度初的1月1日至年度末的12月31日。
2.3 会计核算基础我公司的会计核算基础以货币计量为主,财务报表反映的是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会计制度的组织结构3.1 会计政策制度会计政策是指在特定会计制度的框架内,由我公司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的一系列原则、方法和程序。
会计政策的政策制定、变更程序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2 会计制度文件体系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我公司建立了完整的会计制度文件体系,包括总则、会计科目表、会计核算规程、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3.3 会计人员配备为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我公司设有专职会计人员,并根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进行合理安排。
四、会计核算流程4.1 原始凭证的登记我公司财务原始凭证包括合同、发票、收据、凭证等,这些凭证需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登记。
4.2 会计凭证的审核和录入经过原始凭证的登记后,会计人员进行凭证的审核和录入工作。
会计凭证的审核需由会计主管或财务经理进行,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施工企业会计最新核算办法
施⼯企业会计最新核算办法企业的⼀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来综合规划的,它是企业⼀切管理活动的基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和逐步完善,传统的财务管理⼿段和⽅法将⾯临新的变⾰。
建筑施⼯企业财务管理⼯作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管理⼈员认同。
尤其当前,我国政府正在狠抓解决拖⽋⼯程款及农民⼯⼯资问题,对建筑业实施结构性调整,加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建筑施⼯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与必要性 (⼀)建筑施⼯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作⽤ 建筑企业具有施⼯⽣产的流动性、施⼯⽣产的单件性和⽣产周期长、涉及⾯⼴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在资⾦筹措、产品价格的形成,⼯程价款的结算⽅式、成本的预算及考核等财务管理⼯作与其他企业有许多不同之处。
其财务管理牵涉⼯程投标、建筑⽣产、材料采购、竣⼯结算等多个环节。
通过核算、分析、对⽐能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问题,找出⽇常⽣产经营中的薄弱环节,从⽽堵塞漏洞,降低成本费⽤。
从此可以看出,企业的⼀切经济活动都是通过财务预测、财务决策和财务计划来综合规划的,它是企业⼀切管理活动的基础。
(⼆)建筑施⼯企业加强财务管理的必要性 企业是以营利为⽬的的经济组织,企业的本质就是谋求“利润最⼤化”。
企业财务管理则是基于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产⽣的,是遵循客观经济规律,按照国家政策、法律、法令和财经制度,以提⾼企业综合经济效益为⽬的,合理组织资⾦运动,正确处理财务关系的综合价值管理⼯作。
因此,企业管理以财务管理为中⼼,谋求利润最⼤化是企业本质的必然要求。
同时其也是科学发展观对企业加强管理的要求。
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法论的集中体现,是统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针,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推动改⾰和发展指明了⽅向。
根据科学发展观要求,建筑施⼯企业谋求发展必须⾛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加强企业管理,提⾼管理⽔平已成为摆在我们⾯前的唯⼀选择。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本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
第一条本办法的框架1.根据有关会计制度、政策及规范、企业营业秩序以及审计机关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以正确记录、准确核算企业实施工程法规规定收入、支出及其他经济业务活动,确保核算结果的真实、准确、完整,把握企业经营发展趋势。
2.本办法规定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编制内容、分类体系、账务处理流程、组织负责机构以及内部审计、审计机关审查等方面的要求。
3.本办法由本企业的经营决策机构及财务部门负责完善和落实,配合审计机构开展有序的审计工作,促进企业稳步发展。
第二条核算的内容1.账务档案的编制、管理和使用;2.施工收入及支出的核算和登记;3.施工费用及勘察费用的核算和登记;4.施工物资收发及存销登记;5.施工机械及工器具收发及登记;6.施工合同核算;7.施工质量责任担保金及违约金登记;8.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9.发票开具及审核;10.资产负债管理;11.现金收支核算;12.其他需要核算的活动登记。
第三条企业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及主要责任1.企业会计核算职责由总经理组织制定,由财务部负责,主要负责企业会计核算组织编制、核算内容确定及定期报告编制等工作。
2. 各部门负有自身会计核算职责,主管负责编制会计核算档案,编制应收和应付的记账凭证,全面把握施工收支及报销情况;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工作,如实、准确、真实地记载工程施工活动的方方面面各项核算活动。
第四条会计核算档案的建立和管理1.企业必须根据各项施工活动财务业务,建立齐全的会计核算档案,明确会计核算文件存放位置;2.会计核算档案应按照施工合同、业务流程等分类,按照年份、季度、月份和日期等要求及时刻存档;3.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会计核算档案进行审核;4.会计核算档案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不得作为所有者权利的凭证转让或反面转移,不得以财务业务目的,越权利用会计核算档案,不得泄漏会计核算档案。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最新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核算及会计分录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施工)核算及会计分录01一般流程及会计分录1、基本流程凭证制单→凭证审核→记账→对账→其他系统结账→总账系统结账2、支付社会保险费划出社保费用时借:管理费用-员工保险(公司缴付部分)借: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借:内部往来-XX分公司(按全额)贷:银行存款发放工资时借:应付工资(按未扣除社保费金额)贷:其他应收款-员工保险(个人部分)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按其差额)3、确认收入开具工程款发票时,公司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建设单位借:预收账款(之前如有预收款项)贷:工程结算收入-各项目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9%的税率)购进工程材料时借:工程物资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缴纳税金时借:应交税费-各种税金(销项减进项)贷:银行存款最新建筑业增值税税率为9%(征收率3%)4、固定资产收到购进单据→在固定资产系统“日常处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卡片”→在固定资产系统中生成凭证→月末计提折旧→与总账系统核对无误→对固定资产系统进行结账。
固定资产增加时借:固定资产-各部门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折旧费(管理部门用)借:工程施工-项目部(生产用、项目部管理用)贷:累计折旧5、低值易耗品对按相关规定应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的,先计入低值易耗品科目→按九一摊销法摊销90%计入相关项目成本→另10%在该低值易耗品报废时予以核销,转入相关成本。
购进时借:低值易耗品-具体名称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领用时借:工程施工-项目部-办公用品等科目。
施工单位的财务核算制度
施工单位的财务核算制度1. 引言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的主体,其在建筑工程中负责工程的实施和管理,重要性不言而喻。
而施工单位的财务核算制度对于工程管理和财务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财务核算制度,不仅能够提高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提高工程效率,也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安全。
2. 施工单位的财务核算制度要素(1)收支管理施工单位要对经济收支实行全面管理,对于工程费用、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等要进行详细记录和资料归集。
这样能够便于进行收支比对和成本核算,及时掌握经济状况和成本变化,避免浪费和损失。
(2)会计核算施工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是整个企业财务管理的中心。
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规、财务制度和会计标准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核算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的编制。
编制出正确的财务报表有利于对施工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及时、准确、全面的了解,为施工单位的财务管理提供依据。
(3)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施工单位的基本工作,是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决策的重要依据。
施工单位要对每项工程的成本进行核算,通过管理成本,可以将工程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施工单位还要开展成本分析,对于分析获得的数据,及时作出经济决策。
(4)审计监督审计监督是保障施工单位的财务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
施工单位要成立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内部审计和银行或政府审计等各项审计工作。
通过建立科学、先进的审计制度和程序,发现和排除施工单位内部经济问题和其它损失风险,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财务安全。
3. 实施财务核算制度的意义(1)提高管理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财务核算制度,能够提高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收支管理和财务监控能力,避免财务风险的出现,提高经济效益。
(2)优化决策管理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为施工单位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科学的财务信息,从而有利于公司领导层在管理决策方面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优化领导决策管理。
工程施工企业如何核算
工程施工企业如何核算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工程施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挑战,其中之一就是如何有效地核算。
合理的核算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工程施工企业如何进行核算呢?本文将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核算的概念和意义核算是指企业按照一定的规则、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的各项财务以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清点、衡量、计算、验证和分析的过程。
通过核算可以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为企业的日常管理以及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核算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为企业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帮助企业管理者快速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2. 有助于发现和纠正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健经营;3. 为企业的管理者提供科学的管理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4. 为企业的发展规划提供参考,帮助企业在未来的道路上不断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二、工程施工企业核算的重点工程施工企业是以承包工程项目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其核算主要包括成本核算和经营业绩核算两个方面。
1. 成本核算成本核算是工程施工企业的重中之重,成本控制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盈利能力。
在工程施工企业中,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
直接成本是指与具体生产或服务活动直接相关的成本,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机械设备使用成本等。
在进行直接成本核算时,需要将各项成本与具体的工程项目或工程子目进行对应,确保成本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间接成本是指与生产或服务活动相关的但不易直接分配给具体产品或项目的成本,主要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
在进行间接成本核算时,需要根据成本的性质和发生原因进行分类和归集,确保各项费用的合理核算和分摊。
2. 经营业绩核算经营业绩核算是评估工程施工企业绩效和盈利能力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毛利润、净利润等指标的核算和分析。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总额,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主要收入来源。
工程施工的会计准则
一、总则为了规范工程施工会计核算,提高工程施工会计信息质量,加强工程施工会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
二、会计科目及核算1.工程施工收入工程施工收入是指企业因施工合同取得的收入。
企业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核算:(1)应收账款:核算工程施工收入已实现,但尚未收到的款项。
(2)主营业务收入:核算工程施工收入已实现,已确认收入的款项。
2.工程施工成本工程施工成本是指企业为完成工程施工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企业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核算:(1)工程施工直接成本:核算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机械使用费等。
(2)工程施工间接费用:核算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间接费用,如施工管理费、设计费、监理费等。
3.工程施工利润工程施工利润是指工程施工收入减去工程施工成本后的余额。
企业应按以下科目进行核算:(1)工程施工利润:核算工程施工收入减去工程施工成本后的利润。
三、会计处理1.工程施工收入确认工程施工收入确认应遵循以下原则:(1)权责发生制:工程施工收入应在权责发生时确认,即工程施工合同已签订,工程已开始实施。
(2)实质重于形式:以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内容为依据,按照工程施工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确认收入。
2.工程施工成本核算工程施工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直接成本与间接费用分开核算:将直接成本和间接费用分别核算,以便于成本分析和控制。
(2)成本归集与分配: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将各项成本归集到相应的成本项目中,并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
3.工程施工利润核算工程施工利润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收入与成本配比:工程施工收入与工程施工成本应相互配比,确保利润核算的准确性。
(2)真实反映:工程施工利润应真实反映工程施工的实际经营成果。
四、会计报表编制1.工程施工收入报表工程施工收入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施工收入汇总表:反映工程施工收入的总体情况。
(2)工程施工收入明细表:反映各项工程施工收入的构成情况。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工程施工企业主要会计核算方法一、工程成本是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的。
“工程施工”科目(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
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2、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工程费用是工程成本中除了各项直接费外,还包括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管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这些费用,虽为组织施工、管理所必需,但是不能确定其为某项工程成本所应负担,因而无法将它直接计入各项工程成本。
都将它先记入“施工间接费用”科目,然后将它分配计入各项工程成本。
(一)施工间接费用的内容,一般包括: 1.管理人员工资指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性津贴、补贴等。
2.职工福利费指按照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目前为14%)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折旧费指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折旧费。
4.修理费指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使用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的经常修理费和大修理费。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
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则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是指针对施工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的用于指导和规范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方法和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施工企业,旨在确保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结果准确可靠,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二、会计登记1. 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相关凭证、账簿和报表应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和填制,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2. 会计科目的设置应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同时需要根据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和细化,以满足企业的经营管理需求。
3. 会计登记应及时进行,一般按月为单位进行会计处理和核算。
对于项目结算周期较长的施工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按季度进行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
三、费用核算1. 施工企业的费用核算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大类。
其中,直接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等与施工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间接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与施工项目间接相关的费用。
2. 施工企业的费用核算应严格按照实际发生的原则进行,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对于不同项目、不同期间的费用,应进行明细账务登记和分类归集,便于后续的核算和分析。
四、收入确认1. 施工企业的收入确认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以及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
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应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或实际收款法进行收入的确认。
2. 对于合同中约定的进度款、工程进度款等付款方式,施工企业应及时核验和登记相关收入,并按照实际收款的时间进行确认。
同时,对于尚未收到的款项,应进行账务处理和逐期跟踪。
五、固定资产和工程结算1. 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折旧和清查。
固定资产的价值应按照实际成本和合理估价进行计量和折旧核算。
2. 工程结算是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重要环节之一,应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情况,确认工程收入和项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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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一、总说明(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会计科目的设置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
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1233 周转材料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二、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三、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施工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周转材料、非货币性交易取得的周转材料等,以及周转材料的清查盘点,比照“原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对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分期摊销、分次摊销或者定额摊销的方法。
(一)一次转销法。
一般应限于易腐、易糟的周转材料,于领用时一次计入成本、费用。
(二)分期摊销法。
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成本、费用。
(三)分次摊销法。
根据周转材料的预计使用次数摊入成本、费用。
(四)定额摊销法。
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和预算定额规定的周转材料消耗定额,计算确认本期摊入成本、费用的金额。
五、领用、摊销和退回周转材料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领用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退库时,按其全部价值,借记本科目(在库周转材料),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六、周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一)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七、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施工企业,月度终了,应结转当月领用周转材料应分摊的成本差异,通过“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记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
八、在用周转材料,以及使用部门退回仓库的周转材料,应当加强实物管理,并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
九、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在库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以及在用周转材料的摊余价值。
1281 存货跌价准备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二、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三、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
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四、“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1506 临时设施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
二、施工企业购置临时设施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发生的各有关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
三、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通过“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核算,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本科目。
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
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临时设施种类和使用部门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期末临时设施的账面原价。
1507 临时设施摊销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
二、施工企业的各种临时设施应当在工程建设期间内按月进行摊销,摊销方法可以采用工作量法,也可以采用工期法。
当月增加的临时设施,当月不摊销,从下月起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临时设施,当月继续摊销,从下月起停止摊销。
摊销时,按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只进行总分类核算,不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需要查明某项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可以根据临时设施卡片上所记载的该项临时设施的原价、摊销率和实际使用年限等资料进行计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施工企业临时设施累计摊销额。
1702 1临时设施清理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二、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不需用或者不能继续使用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按已提摊销额,借记“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价,贷记“临时设施”科目。
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临时设施清理后,如为清理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清理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临时设施名称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尚未清理完毕临时设施的价值以及清理净收入(清理收入减去清理费用)。
2123 工程结算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二、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4104 工程施工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
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项目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
其他直接费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临时设施摊销费用、水电费等。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各施工单位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其中,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间接费用可先在本科目(合同成本)下设置“间接费用”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月份终了,再按一定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二)合同毛利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三、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
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四、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4110 机械作业一、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包括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照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直接记入“工程施工”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设置“承包工程”和“机械作业”两个明细科目,并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的种类等成本核算对象设置明细账,按规定的成本项目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三、施工企业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施工、运输单位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或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的种类确定。
成本项目一般分为:人工费、燃料及动力费、折旧及修理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为组织和管理机械作业生产所发生的费用)。
四、发生的机械作业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累计折旧”等科目。
月份终了,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分配和结转:(一)施工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成本,应转入承包工程的成本,借记“工程施工”科目,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