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失业保险制度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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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和发展

产业经济一、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变迁20世纪90年代以后,由于经济改革力度加大,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浮出水面。

为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作用,1993年国务院又颁发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以代替1986年的《暂行规定》。

但二者的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其一享受对象增加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撤消、解散企业的职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停产整顿企业被精减的职工两类。

其次重新规定失业救济金按当地民政部门确定的社会救济金的120%—150%发放。

另外还规定失业保险实行市县统筹,省可集中部分基金调剂使用。

可见《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相对于《暂行规定》并没有大的突破和超越。

失业保险原有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新的形势下有些问题甚至更加尖锐和突出,从而导致了失业保险在经济改革中没有担当起应有的责任,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改革的进程。

具体地说,90年代中后期,我国经济改革迫切要求失业保险能担当起保障国有企业富余职工进入市场后基本生活的重任。

但是,由于《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是从失业救济的角度来设计失业保险制度的,不要求个人缴费,失业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只占职工工资总额的1%,单一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有限的失业保险基金根本无法满足国有企业富余职工进入市场以后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的保障功能十分脆弱,国家只能通过限制失业保险待遇的享受条件,来控制领取失业保险救济的人数,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客观上使得劳动的用工制度无法到位。

1997年,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已成为国企改革的关键,但作为配套措施的失业保险制度还不够健全。

所以,再就业工程便成为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国家通过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即“三条保障线”来保障下岗、失业职工的生活。

但是,将下岗职工分流到再就业服务中心,与让他们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由劳动力市场调节就业毕竟不同。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摘要】失业保险制度是保障失业人员的经济权益,对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保障覆盖面窄、待遇偏低、资金来源不稳定等。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势在必行,以提高保障水平和覆盖范围。

创新失业保险制度也是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一环,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

国际经验的借鉴对于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建议未来我国应加强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提高保障水平,拓展覆盖范围,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

只有重视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才能更好地应对未来的经济挑战,促进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创新、问题、必要性、好处、国际经验、建议、改进措施、未来发展方向、改革、重视1. 引言1.1 失业保险制度的概念失业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设立和管理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帮助失业者在失业期间获得经济援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

这一制度通常通过向参保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失业救济金或补贴来实现其目标。

失业保险制度在各国普遍存在,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旨在保障失业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其经济压力,促进就业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促进就业市场的平衡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为失业者提供经济支持和培训服务,失业保险制度可以有效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减轻失业者的生活压力,促进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技术革新的背景下,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更加突出,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挑战。

1.2 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失业保险制度的重要性在于其能够提供一定的经济保障和社会保障,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期间的经济困难。

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增强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失业保险制度还能有效促进劳动力的灵活配置,提高劳动力市场的效率。

通过向失业人员发放失业救济金,失业保险制度可以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降低社会不安定因素,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和谐。

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

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

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社会救助是指社会对弱势群体进行帮助和支持的行动。

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社会救助需要不断创新以适应不同需求和变革。

本文将探讨几个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案例,分析其成功之处并展望未来的发展。

1. 基本医疗保障创新实践1.1 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在过去,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很多人因为医疗费用无法承担而得不到及时治疗。

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首先,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乡居民纳入医保范围,并提供医保补贴。

其次,推行了医保制度的整合,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

最后,实行了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从传统的按项目支付转变为按人均支付,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

1.2 基本医疗保障电子凭证为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医保待遇,部分地区推行了基本医疗保障电子凭证。

参保人员只需持有一张电子医保卡,就能够方便地进行就医结算、查询个人医保信息等。

同时,医院和药店等医疗机构也可通过电子凭证及时获取参保人员的医疗信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2. 失业保险创新实践2.1 失业保险制度创新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进行经济救助的一项重要制度。

在传统的失业保险制度中,失业人员需要前往劳动就业局申请才能享受待遇,流程繁琐且耗时较长。

为了提高失业人员的待遇享受效率,一些地区创新推行了失业保险自动认证制度。

失业人员只需通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自助申报和认证,便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大大缩短了等待时间。

2.2 失业保险创业补贴政策为了鼓励失业人员创业就业,部分地区开展了失业保险创业补贴政策。

失业人员在创业过程中,可以申请失业保险创业补贴来支持生活费和项目启动资金。

这一政策既能够提供经济援助,又能够鼓励失业人员积极创业,促进就业增长和经济发展。

3. 综合扶贫实践案例3.1 精准扶贫政策中国政府实行了精准扶贫政策,通过实施大数据分析、精确搬迁、精准脱贫等手段,确定了贫困人口的具体地域和数量。

这样一来,政府的扶贫措施能够更加有针对性地满足贫困人口的具体需求,有效提高了扶贫政策的效果。

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支持科技创新驱动

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支持科技创新驱动

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支持科技创新驱动在当今时代,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

而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在支持科技创新驱动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社会保障制度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了稳定的生活保障。

科技创新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面临着较高的失败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科研人员没有稳定的生活保障,可能会因为担心生活问题而无法全身心地投入到创新工作中。

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科技创新。

例如,当科研人员面临失业时,失业保险可以提供一定期限的经济支持,帮助他们度过难关,重新寻找创新的机会。

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科技创新人才。

在全球范围内,人才的竞争日益激烈。

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成为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

对于那些有才华的科技工作者来说,他们不仅关注薪酬待遇,也会考虑工作所在地的社会保障水平。

良好的社会保障待遇能够让他们感受到生活的安定和未来的保障,从而更愿意留在一个地区或国家从事科技创新工作。

比如,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吸引了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科技人才,为其科技创新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社会保障制度为科技创新企业减轻了负担。

科技创新企业在发展初期往往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研发和创新,但同时也要承担员工的社会保障费用。

如果社会保障制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企业的负担,比如降低社保缴费比例或者给予一定的补贴,那么企业就可以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创新中。

这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社会保障制度能够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科技创新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社会创造价值。

社会保障制度可以通过提供教育、培训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使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科技创新带来的产业变革和就业结构调整。

同时,社会保障制度还可以通过对消费者的保障和支持,提高市场需求,为科技创新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有利的市场环境。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从2 0 0 3 —2 0 1 0年 , 我 国失业 保 险受益 人数 持续 下降 , 从 7 4 1 . 6 万人 下降 到 4 3 1 . 6 万人, 随着基 金收 入与支 出 的逐年上 升 , 且 收入增 长更 快 , 失业保 险金
的 累积结余 额越来 越多 , 这与 “ 现 收现付 , 略有 结余 ” 的原则 相 违背[ 1 ] 。由图 2可 见 , 2 0 0 5年 的 累计 结余 为5 1 9亿元 , 2 0 0 8年达 1 3 0 0 . 7亿元 。2 0 1 1全年失 业保 险基 金 收入 9 2 3亿 元 , 比上 年 增 长 4 2 . 1 9 / 6 , 支
作 者 简 介 : 童 元松 ( 1 9 7 3 一) , 男, 无 锡 市 广 播 电视 大学 副 教 授 , 苏 州 大 学 商学 院金 融 学 博 士 研究 生 , 研究方 向: 金融与保险。

38 ~
巧 加 5 ∞ ∞ ∞ ∞ ∞
童元松 : 试 论 失 业 保 险 制 度 的 完善 与 创 新
. 1 2亿 , 2 0 0 8年达 1 . 2 4 亿, 2 0 1 0年达 l _ 3 4 亿, 统 筹层 次较低 , 运行 机制 不够 成熟 。因此 , 我 国需 要 年达 1 0 1 1 年末上升为 1 . 4 3亿人 , 比上 年末 增加 9 4 1 万人 。 完善和 创新失 业保 险制 度 , 完 善立法 , 通过 扩大覆 盖 2 2 0 1 1年 参加 失 业 保 险 的农 民 工人 数 为 2 3 9 1 率和提 升基 金统 筹 等 方 式 以 梳 理 与 创 新 其 运 行 机 其 中,
国 需要 扩 大失业保 险覆 盖 面, 提 升基金 统筹层 次 , 建 立 失业监 测 和 预警机 制 , 防 范主动 失业 的道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人力资源管理专科毕业论文参考选题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参考选题或选题范围1.现代企业制度的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2.提高人员招聘有效性的对策3.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的新思路4.企业绩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5.企业薪酬福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企业薪酬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或企业福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6.和谐企业劳动关系的策略(即处理劳动关系的策略)7.中小民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8.企业人才流失的原因及对应策略9.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素质的基本方法10.加强员工沟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或加强员工沟通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11.企业薪酬制度研究(薪酬设计、薪酬体系、薪酬管理等)12.企业员工绩效评估研究(考核制度、绩效管理等) 13.我国企业(中小或民营)内部的劳动关系状况及其处理(对策)14.企业工作分析研究(方法、流程等)15.企业人力资源获取研究(招聘、甄选方法等)16.企业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薪酬、考评、期权等)17.职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素质研究18.新世纪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趋势19.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比较研究20.员工培训与开发的理论、实践和创新研究21.企业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与使用研究22.知识经济时代人才管理与企业家激励机制研究23.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研究24.某地区各种成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分析25.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现状及完善对策分析26.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研究27.企业绩效考核研究28.企业人才培训与使用研究29.顾客满意与人力资源管理30.跨世纪人力资源开发研究31.简述职业规划的流程与步骤(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

32.怎样控制招聘的成本。

33.如何提高招聘的有效性。

34.比较面试与评价中心.35.如何避免培训后人才流失问题。

36.探讨:培训成本的计算与控制问题。

37.培训后效果评估的方法。

38.素质测评的实践与效果评估。

39.案例说明绩效考核中常见问题及避免方式。

40.为某个部门(及其岗位)设计一套绩效考核量表。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

失业保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措施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生活难关,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职业发展支持。

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失业保险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措施。

一、失业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1. 覆盖范围不足失业保险在我国的覆盖范围相对有限,大部分农民工和个体经营者等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福利。

这导致了一旦这些人员遭遇失业,他们将面临着严重的生活困难。

2. 补助水平偏低目前的失业保险给予的补助水平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失业人员基本的生活需求。

特别是在高消费城市,失业补助往往难以支撑生活开销,使失业人员陷入更深的困境。

3. 资金来源不足失业保险基金主要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企业规避缴纳和监管不严等原因,导致基金来源不足,无法满足失业人员的需求。

4. 管理和服务体系不完善失业保险的管理和服务体系相对滞后,缺乏有效的信息系统和服务渠道,使得失业人员难以顺利享受到保障。

同时,对失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也存在不足。

5. 滥用和浪费现象严重部分地方和单位存在着失业保险资金的滥用和浪费现象,使得有限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影响了失业保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建议措施1. 扩大覆盖范围应当加大对农民工、个体经营者和城乡低收入人群的覆盖力度,将失业保险的范围扩大至更多的弱势群体,确保每个失业人员都能够享受到基本的保障。

2. 提高补助水平应当适时提高失业保险给予的补助水平,使其能够覆盖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当地的物价和生活水平不断调整补助标准。

3. 加强基金管理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基金的监管和管理,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严格追踪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确保基金的安全可持续运作。

4. 完善服务体系应当建立起健全的失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包括建立信息系统、拓展服务渠道、提升服务质量等方面。

社会保险制度的模式创新与运营机制

社会保险制度的模式创新与运营机制

社会保险制度的模式创新与运营机制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生活和社会福利而建立的一种保险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化,社会保险制度也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以适应新的需求和挑战。

本文将从社会保险制度的模式创新和运营机制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模式创新1. 多层次保障模式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

然而,随着职业结构和就业形态的变化,人们对社会保障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因此,多层次保障模式应运而生。

多层次保障模式包括基本社会保障、补充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等,能够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2. 全员参保模式在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只有在职人员才能参加社会保险。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事非正规就业或自由职业。

因此,全员参保模式应运而生。

全员参保模式将社会保险纳入到全民社会保障体系中,不论职业身份和就业形式,所有人都有权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

3. 个人账户制度个人账户制度是一种将社会保险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在传统的社会保险制度中,个人的缴费和福利主要是由单位代缴和代发。

然而,个人账户制度将个人的缴费和福利进行个性化管理,提高了个人的参与度和自主权。

个人账户制度可以更好地满足个人的不同需求,促进社会保险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营机制1. 统一管理与分级运营相结合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营机制应该既具有统一管理的特点,又具有分级运营的特点。

统一管理能够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性和一致性,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而分级运营则能够根据不同地区和群体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运作,更好地满足各地区和群体的需求。

2. 市场化运作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营机制应该既具有市场化运作的特点,又具有政府监管的特点。

市场化运作能够引入竞争机制,提高社会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而政府监管则能够保证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避免市场失灵和不当行为的发生。

3. 信息化建设与服务创新相结合社会保险制度的运营机制应该借助信息化技术,进行信息化建设和服务创新。

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

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失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帮助失业人员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难关,同时鼓励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为了保障失业保险业务的有效开展,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围绕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展开讨论,对其进行详细分析和阐述。

一、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的背景与意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是一个常见的社会问题。

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保险是他们的一项权益,能够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

对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来说,失业保险制度能够减轻失业人员的生活压力,促进就业,维护社会和谐。

建立健全的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失业保险基金是支撑失业保险制度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建立严格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管理制度应明确失业保险基金来源、使用范围、管理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

2. 失业保险金发放管理制度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应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及时发放。

建立健全的失业保险金发放管理制度,包括申领条件、申领程序、发放方式等内容,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金的权益。

3. 失业登记和失业审核管理制度失业登记和审核是失业保险制度的第一道门槛,对于确保失业保险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完善的失业登记和审核管理制度,包括登记条件、审核标准、审核程序等内容,确保失业登记和审核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4. 失业援助和再就业服务管理制度除了发放失业保险金外,失业保险制度还应提供失业援助和再就业服务,帮助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建立失业援助和再就业服务管理制度,包括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再就业服务内容等内容,为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帮助和支持。

三、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建立健全的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只是第一步,对其进行有效实施和监督同样重要。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失业保险业务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实施。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2 0 X X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失业保险工作总结3篇一、 xx年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一)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失业保险扩面工作。

1、加强协调,建立扩面联动机制。

为拓展费源,确保完成市处下达的扩面任务,我所分别从县工商局、县统计局提取了全县国有、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及私营企业信息资料。

归类排查,建立了应参保单位台帐、切实掌握了我县各类型单位详实资料,并建立了企事业单位台帐。

为扩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们与工商、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机构等部门密切联系,建立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

一是与工商、地税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信息对比,摸清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事业单位名单,确定扩面重点对象。

二是多次与地税、劳动监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合行动,深入到企事业单位内部向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面对面宣讲参加失业保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详细了解企事业单位职工基本情况,要求其限期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申报缴费。

(二)把握重点,强化稽核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

1、我所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专门稽核小组,以规模大、参保人数多及缴费不正常企事业单位作为稽核重点,主要检查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情况,有无虚报、瞒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和《社会保险稽核办法》,强化稽核手段,严防失业保险费跑、冒、滴、漏,努力营造“诚信申报,依法缴费”的良好氛围。

在稽核过程中,稽核小组严格执行稽核程序,据实提取各单位的财务账簿、凭证、工资发放表、失业保险申报表等资料,掌握第一手材料。

稽核过程中认真审核、坚持原则、不循私情,对稽核中发现的漏报、瞒报、基数不实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第2 页共11 页知。

同时及时通报县地税征缴办公室催缴。

对各被稽核单位,我所及时下达稽核意见书,撰写稽核报告,并建档备案。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摘要】失业保险制度是保障失业人员权益的重要制度,然而现行制度存在诸多问题。

为此,必须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并加强创新,建立多元化的保险制度,提高覆盖率和待遇标准。

未来应该注重提出建议,使失业保险制度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落实政府主导的政策。

通过这些举措,可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完善、创新、多元化、覆盖率、待遇标准、发展建议、经济发展、政府主导、协调。

1. 引言1.1 概述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失业人员生活困难而设置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其目的在于提供失业人员一定期限内的经济补偿和帮助,使其能够度过失业期间的生活困难。

失业保险制度通常由政府主导,由政府出资建立专门的失业保险基金,并通过相关部门对失业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以确保失业人员能够及时获得相应的救助。

失业保险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失业保险政策和措施,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在当前社会经济形势下,失业保险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它不仅帮助个体失业人员渡过经济难关,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还能够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完善和创新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其覆盖率和待遇标准,已经成为当前各国普遍面临的任务和挑战。

的完善和创新将对促进全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1.2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 覆盖面较窄: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相对较窄,很多农民工、个体工商户等特殊群体往往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导致部分失业人员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

2. 待遇水平较低: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的失业金标准相对较低,难以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影响了其生活质量和就业信心。

3. 缺乏多元化选择: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缺乏多元化的选择机制,缺乏灵活性和针对性,无法满足不同失业群体的实际需求。

4. 手续繁琐、操作复杂: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的申领流程繁琐、审核标准不统一,造成了很多失业人员难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问题。

社会保障体系创新案例

社会保障体系创新案例

社会保障体系创新案例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一个国家公共服务的重要方面,承载着保障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使命。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变革,各国纷纷探索社会保障体系的创新与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本文将以几个具体案例,展示不同国家在社会保障体系创新方面的经验与做法。

案例一: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国家之一。

然而,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养老金发放压力的增大,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着严重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德国政府积极推动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

他们采取了几个创新的举措,包括延迟退休年龄、提高个人养老金的缴纳比例以及鼓励企业提供自愿补充养老金等措施。

这些改革举措有效缓解了养老金支付压力,提高了养老保障的可持续性。

案例二: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创新新加坡作为一个小国家,面临有限的资源和日益增长的医疗开支。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新加坡政府通过创新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现了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与可持续的医疗保障。

他们实施了医保个人账户制度,每个新加坡公民都有一个用于支付医疗费用的账户,政府通过补贴和资助的方式不断增加这个账户的金额。

这样一来,公民们在需要医疗服务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财力灵活选择,并且通过强化医保个人账户的管理和监督,医疗费用得到了更有效的控制。

案例三:中国的失业保险创新中国作为人口大国,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为了提升失业保险的覆盖率和改善失业人员的待遇,中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创新举措。

其中之一是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失业保险基金,将失业保险缴费从地方层面统一调剂,确保了失业保险金的稳定发放。

另外,中国政府还通过技能培训和创业扶持等手段,帮助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提升了社会保障体系的综合效益。

结语社会保障体系创新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在政策设计、制度建设和资金保障等多个方面做出有针对性的努力。

上述案例中的创新举措,无论是德国的养老保险改革、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创新还是中国的失业保险创新,都为我们提供了借鉴与启示。

21127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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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 国有企业职工 待业保 险规定》 这是对暂行 规 ,
定 的修改与完善 , 进一步扩大 了失业保 险的范 围。 19 年《 9 9 失业保险条例》 下简称《 ( 条例》 的颁布, ) 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开始 向法制化 、 规范化发展 ,
度就应运而生。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有二 : 一 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 二是为失业人员提供
蒋万庚
( 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广西 桂林 5 10 ) 40 4
[ 摘 要]失业保险制度模式的改革 , 应赋予其新的含 义。未来的失业保险制度 , 应以关注失业人 员
个人能力的提高为 目 , 标 在保 障失业人 员基本生活的基础 上 , 加强就业激励机制 , 促进 失业人 员再就业。 我国正处于社会 结构转型的时代 , 结构性失业尤为突 出, 大量失业人 员的 出现不可避 免, 失业保 险基金的
[ 收稿 日期 ]20 0 5—1 3 0— 0
保险仅限于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 , 多数私营企 业和三资企业没有参加失业保 险 , 大量个体企业 、
[ 作者简介 ]蒋万庚(94 ) 男, 17 一 , 苗族 , 广西资源人 , 广西师范大学法商学院讲 师, 士, 究方 向: 硕 研 民 商法和社会保障法。
映我国失业的真实情况, 我国实际失业率远远超过 本身就 比较低 , 这显然难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 这一比例。早几年前国际劳工组织 和中国劳动部 活。同样 , 我国 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定位就比较 所作的联合调查显示, 我国城镇非公开 的隐性失业 低, 仅仅能维持劳动者 的最低生活水平 , 即使失业 率为 1. % , 村 为 3 % , 国总 体 水 平 约 为 者领取失业保 险金也是难 以维持其基 本生活需要 88 农 l 全 2 %¨ 。与此同时, 7 还存 在以下 问题 : 一是政府要 的, 这就大大弱化 了失业保险制度 的保 障功能 , 起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现实困境与对策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现实困境与对策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现实困境与对策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现实困境与对策一、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背景和意义灵活就业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就业形态,它指的是不依赖于稳定的工作岗位或固定雇佣关系的就业方式。

灵活就业的兴起与经济发展、就业结构的改变及人们对就业方式的需求有关。

在传统就业模式下,人们通常选择稳定的工作岗位,通过与雇主签订长期劳动合同实现收入。

然而,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和技术进步,许多行业出现了新的就业需求,灵活就业为人们提供了更多的工作机会和自主发展的空间。

然而,灵活就业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形式不稳定,工作时长和收入都不固定,相对而言较容易面临失业风险。

其次,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没有雇主为其购买失业保险的义务,这导致灵活就业人员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

最后,由于灵活就业人员通常没有稳定的工作岗位,他们的劳动能力也容易被市场所忽视。

这样一来,灵活就业人员在面临失业时可能难以重新就业,维持正常的生活和发展自己的职业能力。

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面临的失业问题,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开始尝试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不仅有助于减少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风险,提高他们的福利水平,还有助于提高整体就业保障水平,促进灵活就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在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过程中,我们也需要面对一系列的现实困境,并寻找相应的对策。

二、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的现实困境1.制度设计的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和就业方式各异,他们的失业风险也有所不同。

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收入较不稳定,传统的失业保险制度往往难以适应他们的需求。

传统的失业保险制度通常要求缴纳一定的失业保险费,并按一定比例返还失业人员的收入,以便他们在失业期间有一定的经济基础维持正常的生活。

然而,由于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形式不稳定,他们往往无法缴纳足够的失业保险费,导致无法享受到应有的失业保险保障。

2024年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范文

2024年失业保险个人工作总结范文2024年个人失业保险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时间转瞬即逝,又到了一年一度的工作总结时刻。

回顾过去一年,我通过不断努力与学习,充分发挥了个人优势,积极参与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个人工作总结如下:一、工作回顾今年,作为失业保险人员,我秉持着对工作负责、认真细致的态度,努力履行职责。

在过去一年中,我完成了以下重要工作:1. 审核失业保险申请:根据规定和标准,我仔细审核了大量的失业保险申请,确保符合要求的申请能够及时得到批准,为失业人员提供应有的保障。

2. 失业登记和档案管理:我认真负责地进行了失业人员的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且随时更新。

3. 失业人员的政策咨询:我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信息发布工作,主动与失业人员沟通,帮助他们了解相关政策,解答问题,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4. 组织培训和就业指导:根据需要,我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和就业指导活动,帮助失业人员提升就业能力,提供就业机会,并引导他们合理规划职业发展。

5. 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在工作中,我积极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各类纠纷和投诉,确保失业人员得到公正对待。

二、工作亮点在过去一年中,我注重加强个人学习和能力提升,不断突破自我,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亮点:1. 失业保险制度宣传:为了提高失业保险的知晓率和参保率,我制定了详细的宣传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宣传工作。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培训等多种形式,成功提高了失业保险的认知度和参保意愿。

2. 创新服务方式:我发现很多失业人员对于政策规定的不了解,于是我通过建立微信群、开设咨询热线等方式,提供便捷的咨询服务,并定期发布政策解读等信息,得到失业人员的积极反馈。

3. 做好跟踪服务:为了确保失业人员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我建立了跟踪服务机制,定期与失业人员进行联系和沟通,了解他们的就业进展,并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024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范文

《2024年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范文

《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就业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议题。

失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在促进就业方面的路径与策略,为相关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指导。

二、呼和浩特市失业保险现状分析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省会城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但随之而来的就业压力也不断增大。

目前,呼和浩特市的失业保险制度已基本覆盖了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为失业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生活保障。

然而,如何有效利用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路径研究(一)增强再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再就业服务体系。

这包括完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项目,使失业人员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就业信息。

针对不同年龄、性别、教育背景的失业人员,制定个性化的再就业计划,提高其再就业能力。

(二)优化失业保险金使用结构其次,要优化失业保险金的使用结构。

在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同时,将部分资金用于再就业培训和创业扶持。

通过提供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帮助失业人员提升自身能力,实现再就业或自主创业。

(三)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再次,要加强与企业的合作与沟通。

通过了解企业用工需求,为失业人员提供有针对性的再就业培训。

同时,鼓励企业吸纳失业人员,通过政策扶持和优惠措施,激发企业招聘的积极性。

(四)创新失业保险制度最后,要创新失业保险制度。

如探索“以工代赈”等模式,将部分失业人员纳入临时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以解决短期的就业问题;还可以建立区域性合作机制,拓宽就业空间,引导失业人员到周边地区或更广范围的区域进行就业。

四、实践探索与经验借鉴本部分可通过对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的总结,探讨如何在呼和浩特市实施具体的再就业计划。

例如借鉴国内外成功案例中有效的培训模式、优惠政策等,并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实践探索。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

试论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摘要】失业保险制度是保障失业人员生活的重要制度之一,然而现行制度存在一些问题,如覆盖面不广、待遇偏低等。

为了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可以考虑加大政府投入、扩大参保范围等方案。

还可以通过引入灵活就业形式、建立失业预警机制等创新举措提升制度效果。

国际经验表明,多国通过改革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取得了成功。

应用科技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推动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也是一个重要的方向。

通过完善和创新失业保险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完善方案、创新举措、国际经验、科技应用、发展、问题、结论1. 引言1.1 引言失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

随着经济结构和就业形式的不断变化,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更好地满足失业人员的需求,提高保障水平,我们需要对失业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和创新。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方案、提出创新举措,借鉴国际经验并探讨应用科技推动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深入探讨,我们希望能够为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益参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的幸福生活。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失业保险制度的完善与创新已经势在必行。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和就业形势的变化,我国需要不断调整和优化失业保险制度,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

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才能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

2. 正文2.1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 覆盖范围不足。

目前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较窄,很多非正式就业人群、自由职业者以及农民工等群体无法享受到失业保险的保障,造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和不公平。

2. 补贴标准不足。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补贴标准相对较低,无法有效地帮助失业人员渡过难关。

尤其在高消费城市,补贴标准明显滞后于生活水平,难以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制度创新的思考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制度创新的思考

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缺陷及制度创新的思考
柯万丛
【期刊名称】《统计与决策》
【年(卷),期】1999()7
【总页数】2页(P32-32)
【关键词】失业保险制度;制度创新;再就业;中国
【作者】柯万丛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大学法律系95级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F249.21
【相关文献】
1.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思考 [J], 李建民;王正柱
2.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J], 张雯瑶
3.对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思考 [J], 张雯瑶;
4.现行失业保险制度思考 [J], 李建民;王正柱;
5.我国现行失业保险制度的缺陷 [J], 檀学宏;成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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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前言失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可避免的社会风险,对劳动者来说,失业就是最大的风险,就业是最好的保障。

失业率过高会造成诸多社会问题,影响经济的发展,危及社会的稳定。

在这种情况下,解决失业所产生的不利因素的社会机制,即失业保险制度就应运而生。

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有二:一是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帮助。

一个良好的失业保险制度,既具有生活保障功能,又具有激励就业功能。

现代的失业保险制度,应以促进人类发展、关注个人能力的提高为目标,体现社会发展后社会保障制度对个人发展的关怀。

失业保险制度,在保障失业者基本生活的基础上,更应具有激励机制,侧重于失业者的职业培训和再教育,促进失业者再就业。

失业保险制度能够维护和保障劳动者就业权、培训权的实现,这是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所不具备的独特功能。

重新认识失业保险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关系到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第2章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始于1986年国务院发布《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当时是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之一。

1993年发布《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这是对暂行规定的修改与完善,进一步扩大了失业保险的范围。

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下简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失业保险制度开始向法制化、规范化发展,对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由于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大调整时期,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镇,国有企业改革造成大量失业人员,实际失业率较高,失业人员众多,失业保险基金严重不足,且其他社会保障配套制度不健全,使得失业保险制度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使得一些学者开始对失业保险制度持怀疑态度。

当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存在以下问题:2.1覆盖面窄,多数失业者享受不到失业保险金待遇。

《条例》第2条规定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但是在实际中,失业保险仅限于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多数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没有参加失业保险,大量个体企业、乡镇企业的职工和长期居住在城镇的务工农民,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据资料显示,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已达4.3%,但实际上未能反映我国失业的真实情况,我国实际失业率远远超过这一比例。

早几年前国际劳工组织和中国劳动部所作的联合调查显示,我国城镇非公开的隐性失业率为18.8%,农村为31%,全国总体水平约为27%。

与此同时,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要求非公有制企业缴纳保险费,非公有制企业失业者却难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二是非公有制企业不愿意缴纳保险费;三是一些效益好的国有企业也不愿缴纳保险费,致使失业保险范围实际上局限于国有企业和部分集体企业。

2.2合理界定失业和管理失业人员困难。

就业与失业是一对相对的概念,在统计上严格地区分谁为就业者或谁为失业者,比较困难,因为就业者集合与失业者集合是模糊子集,并且两者的交集并非一个空集,它是一个既开又闭的集合。

从统计学来讲,就业与失业的边界是模糊的,要完全界定失业人员和就业人员,几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在失业保险制度上,对于如何界定失业,如何认定失业人员的状态,显得相当困难。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的快速流动带来了就业特征的巨大变化,即大量非正规就业形式的出现,这些工作具有零碎性、短期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

这使得大量的失业人员在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为解决生存需要而从事非正规就业,“隐性就业”现象就此产生。

隐性就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失业者的收入,解决了他们的生存需要。

但是由于缺乏劳动管理,也就无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发大量的劳动纠纷,同时对社会保障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使有限的社会保障基金无法有效使用。

这表现为相当数量的失业人员已经重新就业,但仍然领取失业保险金而不少生活困难的人却不能领取。

因此,如何研究出一种更为有效的统计方法来确定就业与失业,如何界定就业与失业的状态,如何对隐性就业进行监督、约束和加强失业人员的管理,成为失业保险制度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2.3保险待遇水平低,不能有效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失业保险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保险金给付应有一定的水平,达到失业人员失业前工资水平的一定比例,要与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相适应。

《条例》第18条规定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各地的具体做法大多是按当地社会救济金额的120%~150%的标准发放保险金,我国目前社会救济金额本身就比较低,这显然难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同样,我国目前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定位就比较低,仅仅能维持劳动者的最低生活水平,即使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是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要的,这就大大弱化了失业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起不到失业保险制度化解失业风险的作用。

2.4失业保险仅限于生活救助,再就业促进功能未能体现。

《条例》第1条规定建立失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但是实际上《条例》仅围绕失业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展开,对如何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几乎没有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而在失业保险实际工作中,促进再就业工作力度不够。

面对越来越多的失业人员,并没有相应的就业激励机制和再就业培训措施,单靠给予生活救助是不够的,其最终会导致保险基金严重不足,无法保障众多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第3章学者改革建议之利弊分析3.1学者改革建议针对以上问题,不少学者为完善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例如扩大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提高失业保险金的给付标准,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发挥失业保险的促进就业功能等建议,都有一定借鉴价值。

但也有不同的意见,即主张放弃失业保险代之以雇主补偿加社会救济。

其理由:一是认为现行失业保险制度对失业者保障功能有限。

不仅失业救济功能不足,而且所应具有的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功能更为不足。

二是认为我国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组织失业保险。

即我国城镇今后相当长时期内都将面临10%以上的失业压力,目前经济能力难以承担失业保险。

三是认为我国没有管理失业保险的足够能力。

主要是对失业者的认定相当困难,管理成本太高。

因此就提出了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思路———建立组合式失业保障体系,即放弃失业保险制度,将对失业者的生活救济、就业指导与培训服务等项保障职能进行分解,由雇主、政府及社会公益组织等不同责任主体分别承担,形成社会力量支撑的组合式保障体系 3.2分析弊端失业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社会保障的一般特征,即具有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公平性。

失业保险制度是作为分散和化解市场经济和社会化大生产所带来的失业风险的产物,对于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就业权,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继法国于1905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以来至今,世界上共有7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其中有45个属于发展中国家,这表明以制度化方式分散和化解劳动者面临的失业风险,已逐渐成为各国的共识。

主张放弃失业保险制度、推行雇主补偿制的观点,其最大的缺陷在于缺少互济性、社会性,不具备社会保障功能。

失业保险制度的互济性和社会性,是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筹资建立失业保险基金,依据“大数法则”,对遭受失业风险的劳动者给予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促进其重新就业,防止劳动者因为暂时的失业而陷入贫困,即通过全体劳动者的互助互济实现对少数遭遇风险的个人给予帮助,实现社会公平。

而以上观点实际上是强调企业或者雇主一方对失业者承担责任,没有强调个人责任,事实上加重了企业的责任与负担,不利于化解失业风险。

我国《劳动法》第28条规定了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被解除合同的以及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强调企业或者雇主补偿责任,实际上是《劳动法》对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的体现,属于劳动法的内容,不应是失业保险法的内容。

《劳动法》所指的劳动者不一定就是失业保险所指的失业者。

如果以《劳动法》中对解除合同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代替失业保险中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或者以此来限制雇主的解雇行为,从而达到缓解失业的目的,是不可行的。

强调雇主的补偿责任,由于它缺乏互济性,会加重企业的负担。

实际上往往解雇人员的多是效益不好、富余人员众多需要“减员增效”的国有企业,这无异于加重国有企业的负担,与失业保险制度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的初衷不符合。

再则企业破产或者效益不好解雇员工,实际上很难做到对被解雇者进行补偿,反而不利于失业者社会保障权益的保护。

同时,主张失业者的生活保障由社会救济体系承担,笔者认为也不妥。

因为它混淆了失业救济与社会救济的界限,更主要的是,它把失业者的生活救助责任实际上全部推给了政府。

社会救济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物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一方面,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所不同的是它强调国家的责任与义务,即社会救济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列入国家总预算支出,社会成员无须缴纳费用。

如果将失业者的生活保障寄托于社会救济体系承担,实际上是废除了失业保险基金筹措机制,把企业、国家和个人三方负担缴费变为由国家一方负担,这无疑会加大财政支出压力。

另一方面,社会救济标准是低层次的,以维持被救济者最低生活保障为原则,它无法保障失业人员的最基本生活,不利于促进失业者再就业。

我国目前社会救济制度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如财政投入不足,救济对象极端有限,绝大多数城镇贫困人员得不到救济,而且救济水平低下,救济目的难于实现等。

如此低的救济面和救济水平,是难以对我国今后面临10%以上的失业人员予以救助的,这说明以社会救济体系对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予以保障在我国行不通。

第4章构想之建立不同于传统的失业保险制度模式综上所述,废除或者放弃失业保险制度在我国行不通,它不符合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时代趋势。

那又如何解决现行失业保险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呢?4.1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状况分析及改革方向我国失业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存在不少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失业保险基金积累严重不足制约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发展。

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调查结果表明,中国城镇当前的失业率已经达到7%,且还有增加趋势。

著名就业问题专家冯兰瑞认为中国第三次失业高峰已经到来,“九五”期末城乡失业人口总数将达到1.83亿,失业率高达27.78%。

国有企业改革大量裁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高失业率在短期内难以消除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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