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基建类档案工作制度
基建档案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城市建设档案规定》、《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基建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建设项目从立项、设计、施工、竣工到交付使用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照片、录像、财会账册、凭证及报表决算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和历史凭证,对于扩建、改建、使用、维修、抗震加固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负责基建档案的保管、保护和修复工作。
(四)负责基建档案的利用、咨询和信息服务工作。
(五)负责基建档案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基建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档案材料。
(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
(三)连续性: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保持连续性。
第七条基建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
(二)对分类后的档案材料进行编号、编目。
(三)对整理好的档案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保护第八条基建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室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火、防盗等设施。
(二)档案柜应保持整洁、有序,便于查找。
(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第九条基建档案的保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对已损坏的档案材料,应及时进行修复。
(二)对珍贵、易损的档案材料,应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三)对数字化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第五章档案利用与咨询第十条基建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便民、高效。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相关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进行规范和规定的制度。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档案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基建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如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可查找性和可利用性。
2. 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置:设立档案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岗位,负责基建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 档案管理流程和程序:规定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索引、存储等具体流程和程序,确保档案的有效管理。
4. 档案管理要求和标准:制定基建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标准,如档案的命名规则、装订方式、存储条件等,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5. 档案管理工具和系统:采用合适的档案管理工具和系统,如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捷性。
6. 档案安全和保密措施:加强对基建档案的安全和保密管理,采取控制措施,防止档案遭到损坏、丢失或泄露。
7. 档案的利用和开放:明确基建档案的利用和开放政策,制定档案利用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方便相关部门和人员查阅和利用档案。
8. 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续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项目的可追溯性、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公室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办公室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基建办公室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集中管理,方便利用;(四)规范操作,提高效率。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施工、验收、保修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二)基建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通知、函件等;(三)基建项目的变更、洽商、协调等文件资料;(四)基建项目相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规范、标准等;(五)基建项目的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五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档案资料;(二)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三)对收集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六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目;(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装盒;(四)确保档案资料整洁、美观。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霉;(二)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进行存放,便于查找;(三)档案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档案完整;(四)严禁在档案库房内吸烟、饮食、乱丢杂物。
第八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者需凭有效证件办理借阅手续;(二)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注明借阅目的、期限;(三)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涂改、损坏、遗失;(四)档案利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销毁前,应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二)档案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三)销毁档案应记录销毁时间、地点、原因等;(四)销毁档案后,应将销毁记录归档备查。
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书、合同等。
2. 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图纸、质量评定材料等。
3. 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维修、改造、扩建等相关资料。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2.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生成、收集和移交工作。
3. 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收集范围:按照档案范围,全面收集校舍基建档案资料。
2. 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3. 立卷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资料立卷,并编制卷宗目录。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保管:按照国家档案保管要求,设置专用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 查阅:查阅校舍基建档案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利用:校舍基建档案主要用于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改造、扩建等工作,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查询、研究等。
六、档案移交与销毁1. 移交:校舍基建项目完成后,基建部门应将档案资料移交给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2. 销毁:对于保管期限已满且无保存价值的档案,需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七、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为档案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或泄露档案内容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确保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为学校校舍建设、维修、改造、扩建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基建档案管理工作,加强基建档案保管与利用,提高基建档案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编制和归档1.基建项目档案应当按照统一的编制规范进行编制,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2.编制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当及时归档,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整理、分装并标明文件号。
3.归档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专门的归档管理制度进行。
归档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四、档案保管1.对归档的基建项目档案应当进行安全保管。
档案室应当具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并设置有专门的安全人员进行值班和巡视。
2.档案室的温湿度、通风等设施应当维护良好,确保基建项目档案的长期保存。
3.对档案室内的档案,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借阅,确保档案的使用不被滥用。
五、档案利用1.基建项目档案的利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借阅档案应当填写借阅申请表,经过相关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
2.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机密。
3.在进行利用档案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进行,确保档案不受损害。
六、档案管理责任1.各级各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2.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工作。
3.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1.档案管理工作应当接受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
监督人员应当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对于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本制度由XX公司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就是基建档案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基建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科档案是基建项目全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等载体的总称,是基建项目的重要依据和历史凭证。
第三条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可靠。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基建科档案管理工作由基建科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负责基建科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2. 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实现档案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3. 负责档案的查阅、利用、咨询等服务工作;4. 负责档案的安全防护,确保档案的实体安全、信息安全;5. 负责档案统计、报告、评估等工作;6. 负责档案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和执行。
第五条基建科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1. 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纸等;2. 基建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纪要、报告等;3. 基建项目变更、维修、保养等资料;4. 基建项目验收、审计、评优等资料。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规范要求进行整理;2. 档案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无涂改、伪造、篡改等现象;3. 档案装订整齐,标签清晰,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霉等条件;2.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编目要求进行存放,保持整洁有序;3. 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1. 查阅档案应凭有效证件,按规定填写查阅登记表;2. 查阅档案时,应爱护档案,不得折叠、撕毁、涂改、损毁档案;3. 档案利用范围限于内部工作需要,不得擅自外传、复制、借阅。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的统一管理。
(三)集中保管原则:对基建项目档案实行集中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四)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为基建项目提供科学依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五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查、批准基建项目档案的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协调解决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四)组织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的培训、宣传等工作。
第六条设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
(四)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保管、统计、查询、利用等工作。
(五)负责基建项目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收集范围:(一)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文件资料。
(二)项目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文件资料。
(三)项目变更、索赔、合同等文件资料。
(四)项目竣工图、竣工资料等。
(五)项目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对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编号。
(二)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加强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舍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1. 学校档案室是学校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机构,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2.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校舍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配合档案室做好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鉴定工作。
3. 学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室和基建部门做好校舍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档案内容1. 校舍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及资料。
2. 校舍基建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文件。
3. 校舍基建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
4. 校舍基建项目施工记录、验收报告、质量检测报告。
5. 校舍基建项目使用、维护、维修记录。
6. 校舍基建项目相关照片、视频等资料。
五、档案管理要求1. 档案收集:各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档案内容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资料。
2. 档案整理:按照档案分类、编号、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保管:档案室应设立专门的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4. 档案利用: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为学校各部门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5. 档案鉴定:定期对校舍基建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六、档案利用1. 学校各部门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可按照规定程序查阅校舍基建档案。
2. 档案室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借阅等服务。
3. 档案查询、复制、借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档案室负责解释。
学校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基建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个阶段形成的各类档案。
第三条学校基建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原则:对基建项目的各个阶段、各个方面形成的档案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和归档。
2. 实用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利用性。
3. 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保密。
4. 规范性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1. 学校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各个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照片、声像等资料,均应作为档案收集对象。
2. 档案收集应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确保档案的原始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编目、装订、编号等程序进行。
2. 档案分类应遵循国家档案分类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划分档案类别。
3. 档案编目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编制档案目录,便于查阅。
4. 档案装订应采用标准装订方式,确保档案的整洁、美观和耐用。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1. 学校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
2. 档案保管应做到“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
3. 档案库房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1. 学校内部人员查阅档案,应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 外部人员查阅档案,应提供单位介绍信,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3. 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规定,不得随意翻阅、摘录、复制或损毁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后方可销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基建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基建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工程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基建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2. 基建工程招投标、合同、协议、会议纪要、验收报告、保修证书等。
3. 基建工程维修、保养、改造等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
4. 基建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建档:基建工程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整理、立卷、归档。
2. 保管:档案应存放在安全、通风、防潮、防尘、防盗、防虫蛀的档案室或专用柜中,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3. 查阅:查阅档案需经档案管理员同意,并办理查阅手续。
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录、传播档案内容。
4. 档案借阅: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借阅者应妥善保管档案,按时归还。
5. 档案销毁:档案保管期满,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后销毁。
销毁前,应编制销毁清单,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档案管理员监督销毁。
6. 档案数字化: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应进行数字化处理,实现档案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熟悉档案管理业务。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基建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查阅、数字化等工作。
3. 档案管理员应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五、奖惩1. 对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档案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造成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教育系统基建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教育系统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基建档案管理工作。
三、档案管理职责(一)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二)基建项目单位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报送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三)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档案的保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一)基建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验收报告、变更记录、竣工图纸、工程结算等。
(二)基建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类型、项目名称、时间顺序等进行分类、排列。
2. 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3. 档案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文件等内容应完整、准确。
4. 档案装订整齐、牢固,便于查阅。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一)档案保管要求: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
3. 档案应按照温度、湿度等要求进行存放,确保档案的安全。
(二)档案利用要求:1. 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内容、查阅时间等信息。
2. 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档案利用应遵循先复制后查阅的原则,确需查阅原件的,应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一)档案鉴定: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基建档案进行定期鉴定。
2. 鉴定内容包括: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保密性等。
(二)档案销毁:1. 档案鉴定后,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予以销毁。
2. 销毁档案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销毁档案应采用焚毁、化浆等方式,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基建类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类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基建类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建类档案是指在我单位基建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第四条基建类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分级负责原则;(三)依法管理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基建类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基建过程中,各部门应按规定及时收集档案资料;(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包括基建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三)准确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四)系统性:收集的档案资料应分类有序,便于查阅。
第六条基建类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方案进行分类;(二)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资料进行装订、归档;(四)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七条基建类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设置档案库房,配备档案保管设施;(二)实行档案柜(架)化管理,确保档案存放有序;(三)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洁、消毒,防止档案损坏;(四)对档案进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措施。
第八条基建类档案的维护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及时修复损坏的档案;(二)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备份,确保档案安全;(三)对档案进行定期鉴定,淘汰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查阅第九条基建类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利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保密规定;(二)档案利用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利用权限进行;(三)档案利用应确保档案安全,不得擅自复制、借阅、翻拍档案;(四)档案利用应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第十条基建类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档案应凭有效证件,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二)查阅档案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携带档案外出;(三)查阅档案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涂改、污损档案;(四)查阅档案应按时归还,不得逾期。
基建处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建处资料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基建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资料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确保档案安全。
(三)规范收集、整理、归档:严格按照档案收集、整理、归档要求,确保档案质量。
(四)方便利用、提高效率:优化档案检索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资料档案的收集与归档第四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范围:(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等文件材料;(二)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证书、合同、技术文件、图纸等;(三)施工过程中的变更、验收、保修等文件材料;(四)竣工、验收、移交等文件材料;(五)其他与基建项目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资料档案的收集要求:(一)档案收集工作应贯穿于基建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二)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遗漏、伪造;(三)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
第六条资料档案的归档要求:(一)归档前,应对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二)归档的档案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存放;(三)归档的档案应填写归档目录,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资料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七条资料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二)档案柜应安装防盗、防火、防潮、防尘设施;(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资料档案的利用要求:(一)档案利用应严格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保密要求进行;(二)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目的、查阅时间等信息;(三)档案复制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
第四章资料档案的销毁第九条资料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标准和规范进行。
基建类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基建类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范围1. 基建项目立项、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移交等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
2. 基建项目变更、维修、扩建、改造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等。
3. 基建项目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技术规范、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等。
4. 基建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基建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
3. 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基建类档案。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归档要求,将整理好的档案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服务,方便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用档案。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部门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档案已失去保存价值。
2. 档案销毁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销毁规定进行,确保档案信息安全。
七、档案管理考核1. 定期对档案管理部门和项目管理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 对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档案管理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基建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及质量,保证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有序,依照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的基建项目档案包括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有关文件、报告、方案、图纸、合同、证明、计算资料等一切材料。
第四条档案管理应遵循全程管理、全面管理、全要素管理的原则,贯彻档案工作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便民化的要求。
第五条档案管理要保障档案的原始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
第六条档案管理应做到规范操作、科学管理、便捷查询,保证档案的易查找、易维护、易使用。
第二章档案材料的产生与归档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由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组负责。
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组应根据项目的特点,制定档案管理工作方案和任务书。
第八条基建项目各阶段的档案材料应依照规定的流程、格式和要求进行归档。
项目办公室或项目组应制定档案材料的归档清单,明确归档的档案种类、数量和归档的时间、地点。
第九条基建项目档案材料的产生原则:即时归档、按阶段整理、全面归档、专人归档。
第十条所有基建项目相关部门应将档案材料按照责任范围和职责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为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和认定,各部门还应编制档案材料出处清单,并注明出处。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档案材料的归档应以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涉及合同、证照等原始文件的纸质档案原件必须予以留存。
第十二条归档的纸质档案材料,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号排顺序放置于档案柜或档案库。
第十三条档案材料的归档要求应清晰地标注档案的名称、编号、归档日期、责任人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与保管第十四条档案的管理应采取责任到人的原则,相关责任人要对档案的管理负责,并建立档案管理责任制。
第十五条档案的保管应符合档案保管的规定,确保档案的完好、安全。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建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基建处所有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档案,包括但不限于: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验收文件、竣工文件、财务文件等。
2. 基建处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培训资料、设备档案、技术资料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基建处负责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各类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立卷、归档的要求,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3. 档案归档: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目录,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利用规定,为档案用户提供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
六、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档案管理员应进行鉴定,确认档案无保存价值。
3. 档案销毁时,应指定专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过程符合规定。
七、档案信息化管理1. 基建处应积极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档案管理员应按照信息化要求,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3. 建立档案信息数据库,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八、监督检查与奖惩1. 基建处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基建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保障基建项目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是制定和更新本单位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建立本单位基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五条基建档案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档案管理规定,组织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保障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三)制定档案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保障档案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高效性。
(四)组织开展档案培训和交流,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五)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的鉴定、审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反馈档案管理情况。
第六条基建档案管理机构可以依托本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职能部门,也可以单独设立。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工作应在项目启动阶段进行,具体流程为:(一)项目部门将项目信息报送给档案管理机构。
(二)档案管理机构按照项目信息,制定基建项目档案的收集计划。
(三)项目部门按照计划向档案管理机构提供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图片等。
(四)档案管理机构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和分类。
(五)档案管理机构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标识、编号和盘点,编制档案目录。
(六)档案管理机构将档案目录报送给项目部门,并建立基建项目档案管理系统。
第八条基建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应在项目执行阶段进行,具体流程为:(一)档案管理机构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档案的更新和补充。
(二)档案管理机构对新增的档案进行审核和整理,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三)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存储、保管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基建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建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充分发挥档案在基建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基建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三条基建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保管,分散使用;(三)真实、准确、完整、系统;(四)安全、保密、高效、便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基建处设立档案室,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销毁等工作;(三)负责档案的保管、修复、复制、统计、统计等工作;(四)负责档案的查询、借阅、提供利用等工作;(五)负责档案的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六)负责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六条基建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档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档案室开展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规和政策,及时、全面、准确地收集档案;(二)对基建项目档案、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进行收集;(三)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二)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三)对档案进行编目、分类、装订、编号、装盒等工作;(四)对整理好的档案进行质量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鉴定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种类、特点、保管期限等因素,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二)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修复,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建、已建及拟建的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档案是学校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学校建设过程、成果的重要依据。
加强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对于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建设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管理范围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范围包括:(一)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验收等文件材料;(二)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等相关文件材料;(三)建设项目施工图、竣工图、变更设计等图纸;(四)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五)建设项目验收、保修、维护等相关文件材料;(六)其他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鉴定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
第四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建设项目档案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
第八条建设项目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项目前期文件;(二)项目实施文件;(三)项目验收文件;(四)项目维护文件。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目、装订等要求进行,确保档案资料有序、规范。
第五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资料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虫等设施;(二)档案资料应按照类别、年代、项目等顺序排列;(三)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利用,保护档案资料安全;(二)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三)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六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三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设项目档案进行鉴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予以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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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类档案工作规范
为提高基本建设档案(以下简称基建档案)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基建档案在建筑物改造、维修等方面的作用,并为考核基建档案工作提供依据。
特制定本规范。
一、基建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凡在基本建设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象及声像等载体材料,均属基建类档案。
(二)基建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基建档案工作要纳入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做到基建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工程建设过程中,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
(四)基建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配备相应的专(兼)职档案员。
从基建经费中拨出一定数额用于基建档案工作经费。
(五)努力实现基建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的转变,并不断采取先进管理技术手段,逐步实现现代管理。
二、归档范围
(一)归档范围的确定原则
1、归档的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
2、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基建管理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与实物完全一致并具有成套性。
(二)归档的主要内容和重点
1、详见《XXX学院档案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
2、归档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各个阶段形成的不同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特别是包括竣工图在内的全套图纸。
(三)不归档的文件
1、上级机关有关基建的普发性(非专指高校)、不办的文件;
2、正式施工前的草图,未定型图纸;
3、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
4、无查考价值的临时性、事务性文件。
三、归档流程
(一)预立卷
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
在布置基建项目工作的同时布置形成、积累基建文件材料的任务。
基建项目结束(含最终完成、阶段完成),基建部门分管基建档案工作的负责人,组织本项目形成的应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的整理组卷工作。
1、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交总承包单位汇总、整理,竣工时由总承包单位向学校基建部门提交完整、准确、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
2、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所承包工程的基建文件材料,交学校基建部门汇总、整理。
(二)立卷分类
1、我校基建档案主要按照项目划分。
(三)立卷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