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及其定金问题
认购协议书是定金合同吗
认购协议书是定金合同吗《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因此,认购协议书不能作为定金合同。
许多人都热衷于买房,但是房子不是立马就能建好的,造房子是需要时间的。
但是很多开发商为了达到预售的目的,就和购房者签订认购协议书,但是大家也会疑惑认购协议书是定金合同吗。
认购协议书代表了双方的买和卖的意向,并不是真正的合同。
没有主合同,对于定金合同也就无从谈起。
一、认购协议书是定金合同吗《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简单说来,即是开发商承诺在一定期间内保证不将房屋卖给除认购人以外的第三人,认购人则保证将在此期间内遵循协议约定的条款与开发商就买房事项进行商谈。
这种认购行为的主要特征是买卖双方约定的为将来订立合同而谈判的义务,而并非最终达到签约。
因此,认购协议书不能作为定金合同。
二、如何签订房屋认购协议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
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如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可以写上房屋的朝向是南;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三、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如何约定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问题
义务的,只要双方履行 了洽谈义务 ,即使最终没有
达成购房合同,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该条解释也 承认 ,只有在拒绝订立主合 同时 ,才能适用定金罚
则 。而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前提是主合同的内容已经 确定。因此 ,在商品房认购书不具备购房合 同主要 内容的一般情况下 ,定金是违约定金。如果在商品 房认购书具备 了购房合 同的主要 内容 ,定金的性质 应该是立约定金。此时 ,双方的义务已经不是洽谈
是担保购房合同的订立的,而是担保双方履行洽谈
为了筹集资金。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用
地许可证后 ,就向资金拥有人发出较低价格的认购
邀请 , 认购人实际支付部分房款 ,在开发商以较高
价格正式开盘后 ,认购人取得认购价和开盘价之 间 的差价。我认为,这是一种规避法定商品房销售条 件的行为,是无效 的。这实际上并不是预约性质 , 而是非法买卖的性质 ,称为内部销售为妥。这种合 同的无效不是认购预约的无效 ,而是非法买卖的无 效。因此本文所说的认购书是指在开发商获得商品 房预售许可证明后签订 的商品房认购书。
一
都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内容洽谈
购房合同。如果将来双方经协商达成与商品房认购 书内容不一致 的购房合同,也并不会影响商品房认 购书和购房合 同的效力 。
( ) 商品房 认 购书 的生 效 二
、
商品房认购书的成立和生效
( 一) 商品房认购书的成立 商品房认 购书应当具备哪些必要条款 才能成 立?有一种观点认为,商品房认购书只有达到以下 条件后才成立并有效 :第一 ,约定特定商品房不得 再向第三人 出售 ;第二,按照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 主要条款签订购房合同;第三 ,在约定的期限内洽 谈并订立买卖合同。笔者认为 ,商品房认购书并非 购房合同的从合同 , 其成立和生效不依赖于购房合 同的成立和生效 。合同条款无论繁简,其成立要件 应以法律能凭其条款予 以确认和保护为准。只要合
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绝招
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绝招在购房过程中,认购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标志着买方对于某个房产的意愿,并付有一定金额的定金。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买方可能需要退回定金。
在这种情况下,以下是一些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的绝招,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1. 了解退款政策在签署认购书之前,了解开发商的退款政策非常重要。
不同的开发商会有不同的政策规定退还定金的条件。
因此,在签署认购书之前,务必详细阅读认购书中的退款条款,并与开发商进行确认。
如果您在退款政策方面有任何疑问或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向开发商进行咨询。
2. 及时沟通一旦确认需要退回定金,及时与开发商进行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建议使用书面形式(如邮件或信函)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以便于留下记录并能更好地追踪沟通过程。
在沟通中,要清楚地表达您的退款意愿,并说明退款的原因。
同时,尊重开发商的决定并与其沟通如何协商解决。
3. 检查认购书的有效性在退款流程中,仔细检查认购书的有效性是必要的。
确保认购书上的信息准确无误,并核实是否包含了退款的相关条款。
如果认购书中没有明确规定退款条款,您可以与开发商商议并要求签订相关的协议或补充协议。
4. 依法行事在签了认购书退定金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事。
如果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定金,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能够更好地了解相关法规并获得法律支持。
5.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与开发商的沟通陷入僵局,您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
可以联系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房屋行业协会或相关调解机构,寻求他们的帮助和协助。
第三方调解可以帮助双方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并提供独立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6. 注意时效性依据法律规定,退款请求可能会有时效性要求。
因此,在发现需要退款时,要及时行动并严格遵守退款要求的时限。
错过时限可能导致退款请求被拒绝,从而进一步影响您的权益。
7. 与其他购房者互助在购房过程中,很可能会遇到与您相同的问题或困惑。
浅析商品房认购书及定金问题
定 日后 要 签订 商 品 房买 卖 合 同 , 日后 一 定要 来 磋 商 商 品房 但 买 卖 合 同 的 签 订 事 宜 。所 以 只要 是 善 意 的 履 行 了磋 商 义 务 ,
则就 是履 行 了认 购 书 的 义务 。
房 认 购 书做 出 了 一 些 规 定 , 其 中 仅 有 两 个 条 文 涉 及 此 问 但 题, 由于 法 律 的 滞 后 及 买 卖 双方 的 不 规 范 操 作 , 致 这 一 领 导 域矛盾重重 , 纷不断。 纠
一
些主要条款进行 了简单 的约定 , 当然 , 也有 的认 购书 内容 比较详细 , 基本涵盖 了法律规定 的购 房合同 的主要 内容。但
2 1 年 6月 01
山 西 省政 法 管 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J u n lo h n iP l is a d L W I si t o mi it tr o r a fS a x oi e n a n t ue f rAd n s ao s t t r
JL .. I 201 R 1 Vo . 4 No. 12 2
、
商 品房 认 购 书概 述
认 购 书 是 商 品 房 买 卖 双 方 在 签 署 正 式 购 房 合 同 前 所 签 订 的文 书 , 是对 双方 交 易 房 屋 有关 事 宜 的初 步 确 认 。认 购 书
的 内容 一 般 包 括 : 方 当事 人 基 本 情 况 ; 屋 基 本 情 况 ( 位 双 房 含
实 践 巾 , 多 开 发 商 在购 房 者 签 订 正 式 的 商 品 房 买 卖 合 很
任 , 样 一 来 , 于 购 房 者来 说 , 少 是 显 失 公 平 的 。 这 对 至 认 购 书 的 内 容 相 对 于 购 房合 同来 说 , 只是 就 购 房 合 同 的
签了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
一、签了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定金是作为双方履行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1、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的定金不退;2、签了认购书反悔的定金不能退;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够退还的。
3、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合同法》第115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
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
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签了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二、购房交定金后多久交首付签合同收房的时候期房的首付款,一般是在交了定金之后,房产下来开发商交房的时候,就应该交首付款了。
一般缴纳定金认购开发商的物业,并签订“认购协议书”后7天内缴纳首期房款,同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此时,认购协议作废。
之后交齐按揭所需材料,即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批合格,且与你签订《按揭抵押贷款合同》,贷款便可放下,贷款放下后一个月即开始月供。
首付就是买房时按国家比例第一次支付的最低比例款项,当然支付也可以高于这个额度,但是不能低于它,余下的从银行贷款。
贷款的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的贷款和商业的贷款。
各个城市略有一些的不同。
首套的话,公积金贷款2成、商业贷款3成;二套的住房多为4成。
三、订金和定金的区别是什么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签了认购协议书退购房定金绝招有什么
If others treat you well, you must be able to repay you in the future. If others treat you badly, you must strive to be able to raise your eyebrows one da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签了认购协议书退购房定金绝招有什么买房中看到定金无法要回的情况,不用太担心。
给你分享一些小绝招,当认购书描述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我们可以提出退还。
在签订认购书时,应说明双方的条件,这样不符时就属于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可退返。
下面就由和你详细讲解一下。
买房中看到定金无法要回的情况,不用太担心。
给你分享一些小绝招,当认购书描述情况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我们可以提出退还。
在签订认购书时,应说明双方的条件,这样不符时就属于开发商单方面违约可退返。
下面就由和你详细讲解一下。
一、签了认购协议书退购房定金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会在开盘前搞公开认购,目的就如上文所言,试探市场并锁定目标客户。
购房者参与认购就得交一定数额的订金,而如果这个订金确定为定金,该认购协议就会有法律层面的约束,一旦合同双方有一方违约,就会执行违约条款。
定金是指当事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目前,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当购房人选中自己满意的楼盘,与开发商达成购房的初步意向后,开发商通常都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也有叫做预定书或订购书的)。
这些认购书一般都对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款做出约定,同时还约定购房人应当交纳的预付款、定金、押金或订金。
一般来说,只有买卖双方明确书面约定了“定金”字样,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才能适用定金罚则。
商品房认购书没交定金能退吗
商品房认购书没交定金能退吗在屋主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在需要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还需要签订一根商品房认购书的。
因为,这是作为确定购买商品房的一个凭证,那么,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有关于商品房认购书没交定金能退吗的知识吧,以供大家参考!一、商品房认购书没交定金能退吗定金一般是不退的,双方协商解决吧。
二、商品房过户需要哪些手续1、请购买人明确自己的购买需求,选择一家信誉良好的大型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选房。
2、选中房屋后,和房地产中介公司以及房主签订《三方协议》并交纳定金。
3、买方、房主和中介公司三方会面,在中介公司的监督下由房主和买方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此时,双方买卖关系正式成立,买方按约定日期将首期房款交予房主以及将代理费交予中介公司,同时中介公司开始为买方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
4、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
5、中介公司专职过户员携带买方和房主以及相关资料前往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如果可以上市交易,地税局将出具契税、营业税清单,由买方和房主当日缴纳,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
6、买方及房主在过户员带领下,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递件登记和缴税手续。
买方和房主分别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
此期间房产交易中心将对买卖双方所证件和缴税情况进行初审和复审,以确保过户条件无误,否则交易中心会将相关问题及时通知给中介公司。
7、中介带领新业主与旧业主进行物业交接,即结清房屋内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最后查验。
8、满20个工作日后,过户员通知并带领新业主前往房产交易中心领取新房产证,同时通知前房主准备领取房款。
至此,购买二手房的过户手续完毕。
三、商品房过户流程1、买卖双方将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后,确定房屋交易价格;2、到房屋登记发证大厅进行网签,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及房屋所有权证;3、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怎么处理?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怎么处理?1.区分定金与订金。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
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1.区分定金与订金。
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买受人(购房者) 与出卖者(开发商)未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一般出卖人会要求买受人与之签订《房屋认购书》并按房款的一定比例向其交纳“订金”或“定金”。
但是,“订金”和“定金”的法律意义是决然不同的。
定金依法律性质不同可以有多种分类,—是立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余;三为成约定金,指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四是解约定金,指作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五为违约定金,指作为合同履行担保的定金。
我国定金在《担保法》上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
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适用的基本规则是:《担保法》第89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合同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
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令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定金的作用通常有两种:(1)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2) 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余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按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一般情况下,订金视作预付款。
出现违约事项时,也不能适用订金规则进行处理,一般只能按照预付款的规则进行处理,即接收预付款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当承担返还预付款、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对于订金的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8篇
商品房认购书范本8篇第1篇示例: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尊敬的购房者:感谢您对本项目的关注与支持!特此印发本商品房认购书,详细说明认购商品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您仔细阅读,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第一部分:认购房屋信息认购人姓名:(填写认购人真实姓名)房屋编号:(填写认购的房屋编号)建筑面积:(填写认购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总价:(填写认购房屋的总价)认购定金:(填写认购房屋的定金金额)认购时间:(填写认购房屋的时间)第二部分:认购条件1. 认购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购房资金证明;2. 认购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认购定金;3. 认购人需签署认购合同并按照约定时间支付首期款;4. 认购人需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并配合开发商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部分:注意事项1. 认购书需如实填写,一经确认不可更改;2. 签署认购合同前请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3. 认购定金一经支付不可退还,请认真考虑后再进行支付;4. 如因购房人原因导致认购失败,认购定金不予退还;5. 在购房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与开发商联系。
以上为本商品房认购书范本,希望您能按照规定认真操作,并早日成为我们项目的一员。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声明。
日期:年月日购房人签字:(购房人签名)开发商代表签字:(开发商代表签名)以上为商品房认购书范本,供您参考。
祝您购房顺利,生活愉快!第2篇示例:商品房认购书范本【认购书编号】甲方(认购人):证件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开发商):根据《商品房认购合同》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在____区___市___街___号楼______号室建设的______房屋的认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______。
2. 开发商名称:______。
3. 房屋建筑总面积:______平方米。
4. 房屋设计用途:______。
认购协议书定金
认购协议书定金认购协议书定金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如何约定定金【1】一、如何签订房屋认购协议1、签订认购书不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置条件,它不是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尽量不与开发商签定认购书;2、尽量避免定金条款,可使用预付款性质的条款代替定金条款;3、购房者不要与开发商约定预付款或认购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等条款,这种条款实际上针对购房者单方违约的违约金条款,开发商这里有个圈套,购房者只要没有与开发商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不论什么原因都算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就要没收认购金,不予退还;4、购房者看房时通常会针对自己特别关注的点提出一些问题,开发商呢就会作出相应的答复,可以把开发商的答复写入认购书。
比如你选的这套房肯定不会挨着配电箱,您选的这个户型不会挨着电梯;5、将开发商或售楼人员介绍的优势写进认购书,比如售楼人员说了“您认购的这种D户型都是朝南的”那么在认购书中可以写上房屋的朝向是南;6、不使用模糊概念,在认购书对于价格条款的约定,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二、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如何约定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
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一般认为,商品房买卖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契约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契约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但关于认购书的性质在理论和实务中有不同的观点。
学理上关于定金,可以分为五种:一是立约定金,指为保证正式签订合同而交付的定金;二是证约定金,指为证明合同的成立而交付的定金;三是成约定金,指以定金支付作为合同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四是解约定金,指作为保留解除权的定金;五是违约定金。
浅析商品房预售认购书中的定金
合 同的从合 同, 同无效 , 主合 担保合 同无效 。担保 合同另有
约定的, 按照约定 。那么 , ” 在作为主合同的房屋预售合 同还
作者简介 :陈晨( 5 )女, 1 8一 , 安徽芜湖人, 9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研究方向: 宪法与行政法。
Theor y Resear ch
的认 购书则 无法律效力 。( ) 的观点认 为认 购书不是正 2有
定 的时间商讨 签订正式 的预售合 同的约定或是预约 , 在这
种情况下 , 预约 中约定要签订 的本约并 没有 成立。 即使 预 约 的效力有问题也不影 响将来 要订立的本约 的效力 , 毕竟 预约 只是为订立本约解决一些前置性 问题 。 这样认购 书与 预售 合 同之 间也就 不存在 担保合 同那 种主 合 同和从 合 同
其次 , 从有 效性来看 , 商品房 预售认购 书是 开发商取
得商 品房 预售许可证之前 , 与买受人签 订的关于在将来某
一
个确定 的时间商讨签订正式 的预售合 同的协议 。《 高 最
人 民法院关 于审理 商品买卖 合同纠纷 案件适 用 法律若 干 问题 的解 释》 2条 规定 : 出卖人未取得商 品房预售许可 第 “ 证 明, 与买受人 订立 的商品房预售合 同, 应当认定无效 , 但 是在起诉前取得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的, 以认定有效 。” 可
一
未签订 的情况下 , 认购书 的效力无从谈起 。因此 , 购书与 认
正式 的预售合 同是 预约和本 约的关 系。在传统的民法理 论 中, 契约可 以分 为本 约和预约 , 本约是相对于预约 而言 , 在 预 约 中约定 将来要 订立 的契约 即为本约 ; 约 , 预 则是约定 将来 订立 一定契约的契约 。【 商 品房 预售认购书约定 的 1 从
买房先签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售楼过程中的习惯做法
买房先签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售楼过程中的习惯做法。
认购书约定了房屋的房价、户型、定金金额并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定金不退还,因此在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前可向有经验的人士请教,尽量将问题考虑清楚周全。
三、签订正式合同1、您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按揭资料在约定的时间来开发商的售楼处签合同。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约束。
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的条款,即使对合同条款有不同意见,在目前来说也尚不能修改,但要熟知条款的内容。
签订合同完毕,您如果是办理按揭,还需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缴纳保险费。
2、合同备案。
一般来说,双方自签订合同30日之内,开发商会持你的合同到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
但现在是网上签订合同,所以一般在提交之后就已备案完成。
第四步:付款及贷款方式现在的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贷款三种不同的付款方式。
如果您收入颇丰手头宽裕,又有足够的购房款,那么,不妨采取一次性的付款方式,通常能享受到开发商给予的最优惠的价格;如果您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房款,有一定的支付潜力,可选择分期付款,但目前许多开发公司都取消这一付款方式;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不适合您,您就只能选择银行贷款了(包括商业性贷款、公积金贷款和组合贷款)。
第五步:新房入住新购房屋入住程序大体可分为: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
一、入住条件第一、必须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第二、必须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第三、预售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二、房屋验收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该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论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处理规则
论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处理规则摘要:随着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相关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商品房买卖问题不断突出的诱因。
目前,商品房买卖中的焦点问题是认购书中的定金问题。
要正确的适用定金罚则,首先应明确认购书的法律性质。
文章从分析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入手,探讨认购书中定金的性质及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制措施,以期能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我国九十年代后期实施的住房体制改革,结束了“福利房”的历史,使房屋作为一种商品成为人们生活消费的一大热点。
但房屋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决定了其交易本身的复杂性,同时房地产市场的成熟也带来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房地产开发商为了抢占商机及早将商品房销售出去,或者在事实、法律上存在当时不能克服的销售障碍,往往推出认购书这种格式合同,就房屋买卖基本事项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的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这样便以简单的内容推进交易进程,使潜在客户变为现实的买家。
但从认购书的签订到正式买卖合同的订立,期间充满种种变数。
一方面,交易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并没有就将来的售房合同内容达成全面一致。
另一方面认购书是开发商与认购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合法,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但这是否意味着认购人必须于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而不论正式合同的内容如何,否则开发商即可没收认购人数千甚至数万元的定金?由于人们对认购书中定金的性质、效力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缺乏清晰认识,引发了大量纠纷,成为司法界巫需解决的问题。
一、商品房认购书的性质探析1.商品房认购书的概念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预售合同或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双方约定在签订认购书后,开发商将在一定的期限内为购房人保留标的房屋,不得再行售于他人;同时,认购书约定的房屋的房号、位置、面积、价格等在将来签署正式预售合同时不得变更,如果购房人未按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前来签署合同,则开发商将不再为其保留标的房屋,并且有权没收购房人已交纳的定金;若在认购书约定的时间内签署了合同,则定金充抵预付款。
签了房屋认购书的定金退还技巧
签了房屋认购书的定金退还技巧
1. 嘿,你知道吗?仔细研究房屋认购书的条款那可太重要啦!就像你要去参加一场重要的比赛,得先把规则搞清楚呀!比如说,看看关于定金退还的具体规定是啥。
你想想,要是没搞明白,那不就抓瞎啦?比如有些条款写得模棱两可,那可不行!咱得把它弄清楚咯。
2. 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这可是关键的一招啊!好比战场上你得握紧自己的武器一样。
比如和开发商的沟通记录,各种书面文件啥的。
要是没有这些,你咋证明你的情况呢?日后想退定金不就难了嘛!
3. 哎呀呀,要是开发商有违规行为,那可得抓住这个机会呀!这就如同抓住了对方的小辫子!比如他们虚假宣传啦,承诺的东西没做到啦。
这时候你还不赶紧以此为理由要求退还定金?难道还傻傻等着啊!
4. 试着和开发商好好沟通协商吧,可别一上来就吵吵嚷嚷的哦。
就像和朋友解决问题一样,心平气和才能把事情办好呀。
你跟他们好好摆事实讲道理,说不定人家就同意退定金啦。
你说呢?
5. 找个懂行的人咨询咨询也是个好办法哟!这就像是你在黑暗中突然找到一盏明灯。
比如说找个有经验的律师朋友啥的,听他们给你支支招。
总比自己瞎琢磨强多了吧!
6. 如果实在没办法,那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呀!可别害怕,这不是啥天大的难事。
比如说去相关部门投诉啦,或者走法律程序。
难道就眼睁睁看着定金不退吗?那多亏呀!
7. 自己也要反思一下,是不是当初太冲动啦?这就像回头看看自己走过的路一样。
为啥那么着急就签了认购书呢?下次可得长点心啦!总之,想要退还定金,就得动动脑筋,想办法,别轻易放弃!。
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三)6篇
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三)6篇篇1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商品房交易达成相关协议,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商品房买卖合同认购书。
一、认购物业基本情况1. 物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2.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如:公寓、别墅等)3. 房屋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4. 房屋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二、认购条款1. 乙方在本认购书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以表示其已对所购房屋进行充分了解和自愿认购。
2. 定金支付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
该定金将在双方签署正式买卖合同时转为购房款的一部分。
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支付定金义务,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不予退还定金。
3. 双方同意在本认购书签订后的____日内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合同,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扣除定金作为违约金。
若甲方原因未能按时签约,则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4. 乙方承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甲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并不予退还定金。
甲方应保证所售房屋权属清晰,无产权纠纷。
三、房屋交付1. 房屋交付时间:双方签署正式买卖合同后______天内交付房屋。
2. 房屋交付条件:完成房屋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延期交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可以退定金吗
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可以退定⾦吗房屋认购书也称之为购房意向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房屋正式销售前,与有意向其购买房屋的购房者签定的书⾯协议,是⽬前⼤部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房屋买卖中的习惯做法,⽽因此产⽣的关于房屋认购书问题也是不少。
如果签订认购书后不买房了定⾦可以退吗?下⾯店铺编辑为⼤家总结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
签订认购书后定⾦可以退吗1、如果买⽅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违约,定⾦不予返还;卖⽅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违约,应双倍返还定⾦。
2、如果双⽅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在买⽅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履⾏正式合同过程中,⼀⽅违约的,适⽤“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3、如果双⽅都不存在上述第⼀项的违约⾏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致,⽽未能签约的,卖⽅应把定⾦全数返还买⽅。
4、如果⼀⽅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积等进⾏修改⽽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违约的,定⾦不予返还;卖⽅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
5、还有⼀种情况,就是房屋认购书⽆效的情况,定⾦必然要返还。
如在起诉前开发商还未得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你们说签订的房屋认购书就是⽆效的。
以上是店铺编辑为您介绍的关于上述问题的相关内容,在⽂中都有具体的阐述,希望能够以为您提供帮助。
房屋认购书的签订不必然意味着你⼀定要买房,但是由此产⽣的定⾦纠纷也就不可避免了,建议您在买房时开发商要求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定要考虑清楚,如果有什么不懂的,⼀定要找个专业⼈⼠咨询清楚再做决定,在出现纠纷时也要及时找专业的律师进⾏维权,这样才能保证最⼩的损失。
店铺致⼒于打造优质的律师咨询服务,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来店铺进⾏律师咨询。
精装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
精装修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尊敬的购房者:欢迎您选择我们的精装修商品房,作为购房者,您需要了解并签署认购协议书。
本协议书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在签署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认购房屋的基本信息1. 房屋位置:本房屋位于(具体地址),建筑面积为(具体面积),户型为(具体户型)。
2. 房屋价格:本房屋的认购总价为(具体金额),其中包括房屋本身的价格以及精装修费用。
3. 房屋交付时间:预计房屋将于(具体时间)交付给购房者。
二、认购方式与费用1. 认购方式:购房者需支付认购定金,认购定金金额为房屋总价的(具体比例),即(具体金额)。
认购定金一经支付,不可退还。
2. 付款方式:购房者需在认购后的(具体天数)内支付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房屋总价的(具体比例),即(具体金额)。
剩余款项可选择一次性付清或按揭付款。
3. 其他费用:购房者需承担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公证费、过户费等,具体金额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三、房屋质量与维修责任1. 房屋质量:开发商承诺所售商品房符合国家相关建筑标准,保证房屋的基本质量和安全性能。
2. 维修责任:在交付房屋后的一定期限内,开发商对于房屋内部设施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具体细则将在交付时与购房者签署的维修责任书中详细说明。
四、交房手续与权属转移1. 交房手续:购房者需在房屋交付之前办理相关交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验收、过户等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将由开发商提供指导。
2. 权属转移:购房者在支付房款全额后,开发商将办理房屋的权属转移手续,确保购房者合法拥有房屋产权。
五、违约责任1. 购房者违约:若购房者在认购后违约,认购定金将不予退还,且购房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开发商违约:若开发商在交付房屋、办理手续等方面违约,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认购定金,并可以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
六、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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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购书及其定金问题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
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认购书常见于商品房交易中,由其引起的法律纠纷也不少。
《解释》第四条、第五条第一次以规范的形式对认购书进行规定。
以下就认购书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认购书的性质审判实践中,对商品房认购书性质的认定,归纳起来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就是正式预售合同,因为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平等自愿基础上的真实意思表示;另一种观点认为认购书非独立的合同,因为认购书仅是对签订正式合同相关事宜的约定。
我们认为,认购书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是预约与本约的关系。
首先,认购书是平等主体之间为设立买卖商品房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协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认购书应为独立的合同。
其次,认购书是买卖双方就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事宜进行的约定,不是对商品房买卖结果进行直接确认,所以也不应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
最后,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之间还存在许多不可预测的环节与风险,如果将认购书直接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开发商在掌握优势信息的情况下,可能附加种种不合理条件,强行要求买方履行此“买卖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则会严重损害买方的利益。
二、认购书的效力认购书为预约合同,其效力必须区别于本约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效力。
一般认为,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
预约和本约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
审判实务中,常有原告根据认购书,诉请法院判令被告履行交房,最后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原因就在于交付商品房是本约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而非认购书的内容。
认购书属于学理上的“将行谈判的预约”,即哪怕双方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规定了交易的实质性具体条款,但双方当事人不受其约束,他们仅承担继续谈判直至达成最后本约的义务,其特点:一是当事人要对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导致不能达成本约的行为承担责任;二是当事人如果尽到诚信的谈判义务,即使不能达成本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此可以说,认购书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鉴于买卖双方对交易标的物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开发商应当充分披露可能影响买方订立本约的信息。
二是不应强加具有不合理条件的实际谈判义务,特别是开发商不得利用自身的优势,免除自己的责任或加重买方的责任。
三是持续谈判的义务,除非出现重大僵局或终止谈判的事由,双方当事人应恪守诚信义务,继续进行谈判。
[!--empirenews.page--] 三、认购书的定金及其损害赔偿问题当前,商品房认购书中往往约定了定金条款,一般做法是购房者未能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缴纳购房款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就没收定金;如果以后签订了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定金则抵充房款。
根据《解释》第四条规定,我们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中的定金同时有两重属性,第一重属性是立约定金。
立约定金是专为保证当事人能够就某事项订立合同而设立的,不具有担保主合同之债的功能,第二重属性是履约定金,即履行认购书这一预约合同本身的定金。
认购书定金保证双方当事人能够尽最大的诚信谈判,努力达成商品房买卖合同。
我们认为,只有兼顾定金的这两个属性,才能在商品房纠纷案件中正确理解《解释》第四条的法义。
《解释》第四条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如果仅认为认购书定金为立约定金,那么不论何种原因,只要拒绝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就适用定金罚则,显然有悖公平正义。
如果开发商在订立本合同时,附加种种不
们还应从履约定金分析认购书的定金。
在认购书一方当事人拒绝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本约
的情况下,我们认为要辨别拒绝签订本约是否违反认购书中的诚信谈判义务,例如,开发商在谈判中随意提高商品房价格,买方为此拒绝签订本约,那么开发商不仅无权没收买方的本金,而且在买方主张要求适用定金罚则时,由于开发商抛出不合理条件的行为显然构成不履行认购书中诚信谈判的义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解释》第四条中“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的规定亦应理解为,当事人双方全面、忠实履行了预约合同中诚信谈判的义务,但仍未达成本约协议的情形。
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守约方能否再主张赔偿损失呢?我们认为守约方的请求应予酌定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而且是行将谈判的预约合同,违反认购书义务主要是违反诚信谈判义务,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造成的损失只能是机会的损失,应当承担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项下所规定的缔约责任。
缔约责任赔偿的是守约方信赖利益的损失。
信赖利益通常是法律行为无效或可得撤销,相对人信赖其为有效,却因无效或撤销的结果所蒙受的不利益,又称为消极利益或消极合同利益,信赖利益赔偿的结果为如同合同未曾发生一样。
据此,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在订立认购书及其在签订本合同过程中的损失,使其得以弥补恢复到认购书未曾发生以前的状态。
四、关于认购书的其他问题审判实务中,认购书效力是否以取得商
有的则持相反观点。
我们认为,认购书签订的根本原因在于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存在法律上和事实上的障碍,只有这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消除后才得以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且这些法律和事实上的障碍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预期消除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之前只能签订认购书而非正式预售合同,且双方在签订认购书时通过开发商当时的条件,可以合理预期到预售许可证的取得,因此,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认购书未必无效。
[!--empirenews.page--] 《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条解释及时解决了以往审判实践对认购书性质的困惑。
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认购书成为预售合同应具备两个条件:1.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该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13项主要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2)商品房基本状况;(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11)解决争议的方法;(12)违约责任;(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实践中存在的争议主要是,如果认购书缺失了其中几项,认购书是否还可以直接认定为预售合同呢?我们认为,除了后三项外,其他各项原则上不能缺失,否则不应认定为买卖合同。
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即商品房具有特殊性,买方的最直接目的在于对房屋所有权有效的完全的行使。
而对其行使完全所有权必须具备许多附加的条件,如供水、供电、产权登记等等,而管理办法规定的前十项内容恰恰是产权人行使所有权的必备条件,否则,买方将无法圆满地对商品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取了购房款。
这里的购房款既包括全部购房款,也包括部分购房款,而且后者在当前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更多。
其实,从法理上说,只要具备第一个条件,就应认定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考虑到我国当前商品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思是签订预约合同,认购书内容即使具备了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也往往需要在日后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因此,《解释》第五条从认购书的内容和开始实际履行两个标准来认定认购书为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符合我国商品房买卖的实际情况,也有利于法官在认购书认定上的统一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