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笔记)
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1、经济法得概念:经济法就是规范与保障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经济法就是调整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规范与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与发展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经济法调整得对象:1、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就是经济法得调整对象经济法得调整对象,就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得各种社会关系,简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或国家经济调节管理关系.2、调整对象得特定性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作为经济法调整对象得国家经济调节关系迥异于平等主体之间得民商事关系,也与传统得国家行政管理关系不同,这使得经济法成为一个与民商法与行政法迥然有别得独立得法律部门.3、经济法得功能:保障与规范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与发展。
4、关于经济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得地位1、经济法就是一个独立得法律部门。
2、经济法就是宪法之下得一级部门法,其地位与民商法、刑法略同。
3、经济法与其她法律部门关系密切,特别就是同民商法与行政法得关系,一直就是学界争论不休得问题5、经济法得体系: 1、市场规制法(市场障碍排除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宏观调控法.6.垄断得概念: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得或者非经济得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她性控制,从而限制或者阻碍竞争得状态或行为.7.垄断得类型: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2经营者集中 3垄断协议 4行政垄断8.垄断得控制模式:1结构主义垄断控制模式 2 行为主义垄断控制模式9.垄断得认定原则:1 本身违法原则 2 合理原则(造成了损害才加以限制)10.法律对垄断行为得规制:1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得规制:各国得反垄断法一般都明确规定禁止价格歧视、强迫交易、掠夺性定价与独家交易等行为。
2对垄断协议得规制:垄断协议分横向限制竞争协议与纵向限制竞争协议,前者如联合限价、串通投标,后者如限制转售价格,各国反垄断法均明确禁止之。
3 对经营者集中得规制:企业兼并就是市场经济优胜劣汰新陈代谢得正常形式,反垄断法所要规制得企业兼并就是指那些明显改变市场结构、产生或增强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明显反竞争效果得企业兼并。
2024CPA经济法知识点笔记-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
第三章物权法律制度第一节概述【知识点一】物的概念与种类1.物的概念(1)物权法上的物指的是有体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2)物是除人的身体之外,凡能为人力所支配,独立满足人类社会生活需要之物。
2.物的特点(1)有体性①一般情况下,物权的客体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能是无形资产,更不能是行为。
②特殊情况下(经法律特别规定),某些权利可以成为物权的客体,如股权、票据权利等出质构成权利质权,亦称“准质权”。
【提示】①行为是债权的客体,②智力成果则是知识产权的客体,如电脑程序、基因信息。
(2)可支配性①能为人力所支配并满足人的需要。
②不能为人所支配(如太阳、月亮、星星等)或不为人所需之物(如汽车尾气),不属于物权法上的物。
(3)在人的身体之外①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
②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
【知识点二】物权的概念与种类2.物权的种类——法定【知识点三】物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①物权种类法定: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
举例:我国法律并未将优先购买权规定为法定的物权种类,因此,甲乙双方约定(假若甲将自己的房子出售,乙有有权优先购买)因违反物权种类法定原则而无效。
但双方买卖合同仍有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承担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
②物权内容法定:不得创设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举例:《民法典》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须以向质权人转移质物占有为前提,否则,质权不成立。
因此,甲乙双方约定,自行车不需要交付,仍可以在甲处,违反了物权内容法定原则而无效。
(2)法定的原因:物权具有绝对效力,如果允许当事人任意设置,不利于交易安全。
(3)物权法定原则的效力:①行为人违反种类法定原则,在法定物权种类之外创设物权,该物权创设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设定与打定物权相异的内容,该设定行为无效。
2.物权客体特定原则(1)客体特定:物权只存在于①已存在的物,②已确定的物。
经济法笔记整理
经济法笔记整理1.宏观调控——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总结活动和经济运行总体因素实行全局性干预。
“宏观”:是宏观经济学所研究对象,宏观经济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的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 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
“调控”:国家对宏观经济运行进行调节、控制的行为。
2.特征:国家主体性;对象宏观性(对象是宏观经济或经济宏观运行;目的宏观性;方式宏观性(财产调控方式,税收调控方式,金融调控方式,宏观经济计划);依据法定性二.宏观调控关系1.总量平衡: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之间平衡(e.g.信贷政策、税收政策)2.结构优化: (e.g.产业结构——不同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比率问题;产品结构;劳动力结构——年龄组成、技能组成、性别组成;地区结构)3.就业充分 (*工资、劳动所得是每个人生存基础;注:并不是每个人均有工作即视为就业充分 *国家有义务承担就业机会,完善劳动保障,提高就业率)4.国际收支平衡 (目前中国要拉动内需)思考:某省政府解决本省下岗职工就业问题,向全省各企业下发文件,作出承诺,企业每雇佣一名本省下岗职工,政府每月向该企业补贴200元。
问:这是否属于宏观调控?答:不属于。
根据宏观调控定义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运行总量,结构状况,包括国民生产总值( GDP),国民收入,国家预算收支,货币供给与需求,社会商品服务供给与需求,外贸进出口,外汇收支和资本的出入等各方面总量及比例关系。
而这里省政府仅对局部地区特定人进行调控,所以不属于宏观调控。
第三章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内容第一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经济法的原则: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贯彻于经济法立法、司法、执法始终的准则。
(符合原则:良法;不符合原则:恶法)第二节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社会本位原则——侧重从社会整体角度协调社会利益之间关系 (本位:放在首位之意。
《经济法学》听课笔记
《经济法学》听课笔记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第一章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第一节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一、经济法产生的一般基础和条件(一)市场经济发展到社会化大生产阶段,国家被动或者自觉地承担起对经济的组织和协调职能;(二)社会经济及国家对经济的调整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之上,并形成了相应的经济法学说。
第二节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一、经济法形成的一般原因和规律(一)社会化生产与生产关系的矛盾1、从根本上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乃是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根本原因;2、20世纪70年代末,以公有财产决策和利用的分散化、民主化、社会化和法治为基本标志的社会主义改革,决定了现代社会主义经济法的产生。
(二)社会化导致现代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广泛而深入的介入1、20世纪以来,各类国家都在一定的经济体制内,日益加强干预和参与经济生活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发挥国家在管理、组织、监督经济方面的职能。
国家的这些职能活动多是通过法的手段实现的,现代经济法因此而产生。
(三)“无形之手”和“有形之手”的协同并用1、只有当市场调节之手和国家调节之手协同并用时,现代经济法才可能产生。
(四)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的对立统一1、国家调节之手和纵向经济关系往往体现着经济集中,市场调节之手和横向经济关系则意味着社会个体的经济民主;2、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经济法,都是在经济集中与经济民主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中产生的。
(五)法和法学自身发展的逻辑(六)一定的经济学说的形成1、一定的学说及其在相当程度上为社会所认可,是一个法律部门形成的必要条件。
第三节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沿革(一)西方国家经济法的产生1、经济法产生与发展的轨迹(1)传统认为,经济法产生于20世纪初的德国;(2)学者认为,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期20世纪初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3)美国联邦在1890年通过了参议员谢尔曼提出的《保护贸易和商业不受非法限制和垄断侵害法案》。
《谢尔曼法》被称为现代意义上的第一部经济法;(4)德国在1919年制定了以“经济法”为名而对钾和煤炭工业实行社会化的《钾经济法》和《煤炭经济法》。
经济法笔记整理
1经济法的概念::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民法的概念: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经济法上垄断的含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或者多个企业对于特定市场的独占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5垄断协议: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包括行业协会等经营者团体),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协同一致的行为,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限制产量、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等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6不正当竞争:指在市场交易中,采取一切违反市场诚实信用原则或者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7经济法的法律后果:在法律实施中按照法律规范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而产生的所应该承担的结果8经济法的法律责任:人们违反经济法所规定的义务所应该承担的代价9经济法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受经济法所调整的是国家经济调节活动的参加者,是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当事人。
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中所处的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担负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职能】和被调节(被管理)主体【10经济法的理念11经济法的功能12经济法责任的特点:经济性(系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和社会性(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13反垄断法中相关市场的含义:指经营者在一定时期内就特定的商品或者服务进行竞争的商品范围和地域范围14市场混淆的含义情形(商业贿赂,虚假宣传)2经济法的特点3经济法与民法的比较(1)调整对象经济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在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它不调整人身关系,经济法属于公法的范围。
民法的调整对象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属于私法的范围。
(2)主体: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其他公民个人以及国家,尤其是包括企业的内部组织,比民法要广得多。
经济法笔记
经济法笔记
在当今社会中,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对于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竞争、规范企业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不仅是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经济活动中必不可少的规范。
下面将从反垄断法、合同法、公司法等几个方面探讨一下经济法的相关内容。
首先,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垄断行为常常会导致市场竞争受到破坏,消费者利益受损。
因此,各国都设立了反垄断法来规范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的发生。
在中国,反垄断法不仅规定了企业对市场的垄断行为进行处罚,还规定了政府主管部门对垄断行为进行监管,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合同法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法律基础。
合同是经济活动的基本形式,是各方之间约定权利义务的依据。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事项,保障了合同各方的权益。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现违约行为,合同法也会提供法律保护,保障受损害方的合法权益。
另外,公司法是规范企业组织和管理的法律规定。
公司是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之一,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经营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规定,保障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的监管机制,保护了公司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了公司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经济法作为维护经济秩序、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对于保护市场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都在不断完善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监管,保障了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和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未来经济法能够更加完善,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持。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读书笔记
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它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是我的读书笔记:
1.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核心原则是市场经济原则,包
括公平竞争、自由交易、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这些原则是经济法体系的基石,也是规范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
2.经济法的基本框架:经济法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事法、
刑法等多个部分组成。
这些部分分别从宏观、微观、市场监管等不同角度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
3.经济法的重要内容:经济法的内容非常广泛,涵盖了合同法、国际贸易法、劳动法、公司法等各个方面。
其中,合同法是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规范,它对经济主体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约束。
4.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性: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国
际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国际间的经济活动中起着关键作用。
5.经济法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旨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
展和保护消费者权益。
它在调整市场秩序、防止垄断行为、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经济法也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是我的一些读书笔记,经济法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领域,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
希望这些笔记对您有所帮助。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摘要:2023 经济法基础笔记一、经济法基本概念二、经济法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三、经济法客体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四、经济法法律行为及其法律规定五、经济法法律责任及其承担六、经济法实例分析正文:2023 经济法基础笔记经济法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我国,经济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经济法基本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维护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二、经济法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经济法客体及其相关法律规定经济法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
经济法客体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
四、经济法法律行为及其法律规定经济法法律行为是指经济法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经济法法律行为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
五、经济法法律责任及其承担经济法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因违反经济法规定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罚款等。
经济法法律责任的承担取决于经济法主体的违法行为和损害后果。
六、经济法实例分析经济法实例分析是指通过具体的经济法案例来解析经济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
实例分析有助于加深对经济法的理解和应用。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笔记
2023年中级经济法笔记一、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概念和特点: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特点包括综合性、政策性和程序性。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管理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经济法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际条约等。
二、物权法物权的概念和特点: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其特点包括绝对权、支配权和排他权。
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物权的变动:主要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
三、合同法合同的概念和特点: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点包括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合法性。
合同的种类: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合同的履行: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等。
四、公司法与商事组织法公司的概念和种类: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其种类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司的设立条件:主要包括股东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
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
公司的解散与清算:主要包括公司解散的原因、清算程序和债权人保护等。
商事组织的其他形式:主要包括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五、竞争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竞争法的概念和目的:竞争法是调整市场竞争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包括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行为的规定。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等。
六、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点: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特点包括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等。
知识产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主要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流程、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
经济法课堂笔记
经济法课堂笔记2月28日星期五第一讲经济法总论一、经济法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管理机关、社会组织和具有法定资格的生产经营者,在经济调控与管理和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由经济法律规范的特定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
具体包括:①国家宏观调控与管理关系②市场经济运行关系:联合、协作和竞争③企业组织经济关系④涉外经济关系三、经济法体系体系的设定——以市场经济运行为主线、宏观调控为辅①市场主体对位法②市场协作法③市场管理法④宏观调控与监督法⑤社会经济保障法四、经济法律关系(重点)(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①法律关系,是指人们的社会关系为法律规范调整时,所形成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的前提,法律关系的核心是权利和义务)②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机关、法人、其他社会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在国民经济调控与管理和经济协作与竞争过程中,依据经济法律规范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③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有三个:主体、客体和内容。
1、谁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主体资格:①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②主体资格:由国家法律规定2、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主体:国家、国家机关、社会组织、自然人解读:社会组织包括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公司、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自然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法人制度(重点):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例:母公司、子公司)3、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如何分类?客体一般可分为:有形财物、行为、智力成果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如果经济法律关系缺少客体,那么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则会失去目标而不能形成经济法律关系。
4、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法定和约定)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确认并保证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经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
(1)经济权利:指权利主体依据法定和约定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作出某种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义务主体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以求实现和保护自身的经济权益。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
《经济法学》课程笔记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经济法的兴起:现代法的出现背景: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市场经济逐步成为主导,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传统的法律体系已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因此,经济法应运而生,成为调整现代经济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特点:经济法强调国家在经济活动中的干预和调控作用,注重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公共利益。
同时,经济法也关注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旨在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经济法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经济主体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
效率原则:追求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最大化,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
安全原则:保障经济活动的安全和稳定,防范和化解经济风险。
可持续发展原则:注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资源,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
经济法的主体:从契约到身份经济主体:包括企业、个人、政府等,他们在经济活动中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契约关系: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契约建立法律关系,实现资源的配置和交换。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仅仅依靠契约已难以完全调整。
身份关系:除了契约关系外,经济主体之间还存在身份关系,如投资者与企业的关系、股东与董事的关系等。
这些身份关系对经济活动的调整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直接调整:通过制定具体的法律规范,直接规定经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间接调整:通过影响经济主体的利益和行为动机,间接调整经济活动。
例如,通过税收政策影响企业的投资行为。
综合调整:综合运用直接调整和间接调整的方法,实现经济活动的全面和有效调整。
经济法的思维经济法思维强调从经济的角度分析和解决问题,注重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效益。
经济法思维要求我们在处理经济问题时,要综合考虑经济、法律、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反垄断法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和立法宗旨规制对象:反垄断法主要规制的是垄断行为,包括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第一章:经济法的概述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经济法的特点:经济性、规范性、关系性、制度性。
经济性:指经济法中所规定的对象和范围涉及经济生活领域,主要是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
规范性:指经济法具有规范性的特点,即经济法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法律规则。
关系性:指经济法调整和规范的是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
制度性:指经济法是国家建立和完善经济制度的一种重要手段。
经济法的功能: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经济法的体系:经济法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和专门的经济法律法规等多个子系统组成的大体系。
第二章:宪法的经济规定宪法的基本概念: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文件,是国家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对国家政治、法律和经济活动具有重要的调整和规范作用。
宪法的经济规定内容:宪法的经济规定主要包括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等内容。
宪法的经济规定对经济法的影响:宪法的经济规定为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原则。
第三章:市场经济的原则和制度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自由、平等、公平、协调和可持续的原则。
市场经济的主要制度:产权制度、市场竞争制度、价格形成机制、财政金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包括物权制度和知识产权制度。
市场竞争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制度,包括自由竞争和公平竞争。
价格形成机制:包括市场价格和非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
财政金融制度:包括财政制度和金融制度,主要调节和管理国家财政和金融活动。
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为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
第四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市场经济原则、国家干预原则、法治原则。
市场经济原则:指国家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保护市场经济秩序。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
2023经济法基础笔记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经济法基础笔记:
一、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是国家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主要调整的是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经济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确保市场经济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2.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经济法要确保国家经济安全,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市场垄断等行为,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3.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原则:经济法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包括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4.促进经济发展原则:经济法要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提高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经济法的法律体系
5.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是调整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计划法财政法、税法等。
6.市场规制法: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国家在市场监管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等。
四、经济法的实施
7.经济法的实施方式:经济法的实施方式包括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两种方式。
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负责实施,而司法审判则由人民法院负责。
8.经济法的实施要求:经济法的实施要求严格依法办事,加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率。
同时,还要加强市场监管,防止市场失灵和市场垄断等行为的发生。
经济法中专知识点总结笔记
经济法中专知识点总结笔记一、基本概念1. 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规定和约束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和金融法等法律法规。
2. 经济法的特点经济法具有部门性、专业性和时效性等特点,其目的是保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3. 经济法的作用经济法的主要作用是规范经济活动,保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法经营。
2. 自由竞争原则指市场经济中的企业应当依法享有自由竞争的权利,不得进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 公平交易原则指企业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采取欺诈、强迫、垄断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交易。
4. 保护消费者权益原则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不得欺骗消费者。
5. 环境保护原则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注重环境保护,遵守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不得污染环境。
6. 法治原则指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得违法乱纪。
三、主要内容1. 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法等。
2. 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市场交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和违约等内容。
3. 劳动法劳动法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等内容。
4.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内容。
5. 税法税法是规范税收征管和纳税义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内容。
6. 金融法金融法是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内容。
7.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竞争和反垄断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
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晨阳锦囊笔记
021中级会计《经济法》晨阳锦囊笔记1.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是指规范经济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它包括了市场经济、经济秩序、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的目的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自由和公平竞争。
2.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有几个基本原则需要遵循和应用。
2.1 自愿原则自愿原则是指经济活动的参与主体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经济行为,不受强制和不合理限制的原则。
在经济活动中,双方达成交易的过程中需要遵循自愿原则,即双方自愿、平等地进行交易。
2.2 法定原则法定原则是指经济活动的行为必须要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违反法律规定的经济活动是无效的。
法定原则保证了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3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指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要公平、公正,不得出现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公平、公正原则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
2.4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指经济活动参与主体应该保持诚实守信,遵守契约精神,不得虚假宣传、欺诈和违背诚信的行为。
2.5 公共利益原则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在经济活动中,应当注重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避免对社会和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 经济法的主要内容经济法包含了多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和制度。
3.1 市场经济法规市场经济法规是指规范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反垄断、价格法规、商标法规等。
3.2 金融法规金融法规是指规范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活动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银行法规、证券法规、保险法规等。
3.3 劳动法规劳动法规是指规范劳动关系和劳动条件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法、工伤保险法等。
3.4 环境保护法规环境保护法规是指规范环境保护行为和环境管理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法等。
4. 经济法的作用和意义经济法在现代社会起着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4.1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经济法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自由和公平竞争。
经济法第七版笔记(一)
经济法第七版笔记(一)经济法第七版笔记1. 简介经济法是指国家为了调节、管理以及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包括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等多个领域。
经济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 经济法的分类经济法按照领域划分可以分为金融法、税法、公司法、外商投资法等;按照法权人划分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法、行政经济法、民商经济法等。
3.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竞争原则、市场经济原则、宏观调控原则等,这些原则是经济法管辖和规范经济活动的基础。
4. 具体内容•金融法:包括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是监管金融市场的法规。
•税法:包括税收征收、纳税申报等,是调节国家财政收支的法规。
•公司法:包括公司组建、股权交易、公司治理等,是调节企业运营的法规。
•外商投资法:建立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5. 经济法的实施经济法实施需要政府、企业以及公民共同遵守法律规定,加强对经济法的宣传和普及,实现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
6. 经济法的重要性经济法的实施可以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国家的管理能力和市场信心,同时也是实现法治社会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7.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在经济活动中需要遵守相关经济法规的规定,违反法规将会面临法律责任。
其中包括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因此在经济活动中需谨慎遵守法律规定。
8. 经济法的发展趋势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化程度的加深,经济活动变得更加复杂,对经济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未来经济法将更加注重国际化和专业化,同时加强信息化和科技化手段的运用。
总结经济法是中国法律体系中重要的法律分支之一,包括金融、税收、公司、外商投资等多个领域。
经济法的遵守和实施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需要政府、企业和公民共同努力,加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和宣传,共同建设法治社会。
经济法学习笔记
经济法学习笔记一、概念1、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律主体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参加体现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职权、经济职责、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
它属于经济法部门的法律关系。
2、经济管理主体:指依据宪法和行政法设立的国家机关。
包括根据经济法成立或者经依法授权承担一定管理职能的特殊企业或公司等组织。
3、市场规制,是指国家管理机关依照法律赋予的职权,根据一定的市场规则及法定程序,对市场进行监察、规范及控制的活动。
4、自然垄断,由于市场的自然、物质等方面的限制原因而产生的垄断经营。
这其中主要是指占有了稀缺的自然资源而形成的垄断。
5、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
6、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了解和掌握商品的真实情况和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
7、财产税,是根据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者价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8、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之间的平衡,确保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长远重大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因素,实施干预和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指导性的经济关系。
9、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10、垄断行为,是指排除或限制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11、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特别是为争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是其他报偿等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等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的行为。
12、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或家庭生活消费的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社会成员。
13、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选择流转过程中的某一环节征收的税。
经济法笔记
【考点1】经济法的渊源(★★)(P2)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2.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法规(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2)地方性法规: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4.规章(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2)地方政府规章:由地方人民政府制定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6.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7..国际条约、协定【解释】(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考点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P4)1.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分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和多方民事法律行为(1)多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两个以上(≥2)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根据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委托代理的撤销、债务的免除、无权代理的追认、订立遗嘱等)。
【考点2】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P9)1.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该行为在被撤销之前,其效力已经发生,未经撤销,其效力不消灭。
(2)该行为的撤销应由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且撤销权人必须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行使撤销权。
(3)撤销权人对权利的行使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撤销或者不撤销该行为。
(4)该行为一经撤销,其效力溯及行为的开始,即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经济法学笔记
经济法学笔记经济法学笔记3/2一经济法的语源1. 经济法一词18世纪法国空想共产主义的著名代表之一摩莱里在《自然法典》中首先提出来的,现代经济法始于德国《煤炭经济法》。
2. 我国自1979年以来使用“经济法”概念,与现在的概念不完全一样(有些法现在被列入民法)*3. 现代经济法: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共同特征)二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1. 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政府零控制2.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市场失灵需要法律规制(反垄断/不正当竞争)3. 新经济自由主义——自由放任+政府干预 **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从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到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 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是“独立的调整对象”,从某种意义上讲,每一个法律部门的形成都是渐进的,是长期法律实践选择的结果。
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3. 两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的表现形式:市场监管关系——监督管理宏观调控关系——调节与控制市场监管法:反垄断法食品安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保护法宏观调控法:财税调控法投资调控法金融调控法规划调控法4. 宏观调控: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中央政府为主的国家各级政府,为了保证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并取得较好的宏观利益,主要运用间接手段,对一定范围内经济总体的运行进行引导和调节的过程。
)宏观调控包括财税调控、金融调控、投资调控、价格调控。
1)宏观调控的主体一方一定是政府2)宏观调控的基本目标是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均衡发展3)宏观调控的手段是综合的,包括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行政手段。
**5. 经济法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四经济法的地位1.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2. 经济法属于公法领域(法域属性)3. 经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26-31)五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的表现形式)一)制定法,是指由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为表现形式的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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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经济法总论经济法需要解决的问题:经济需要政府涉入吗?经济需要政府涉入的深度与广度怎样呢?经济需要政府以怎样的方式涉入呢?(经济法规定政府干涉经济的程序、范围等)第一章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经济关系:(1)含义: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的社会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2)实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经济关系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鼓励、促进等手段调节宏观和微观经济)2、具体内容:(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可进入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公司法》、《企业法》为代表政府——国家经济管理机关与市场的参与者企业——市场主体的主要部分(个体、合伙、公司、个人独资、三资等)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等中间层力量(管理本行业成员代表本行业成员与政府谈判以维护本行业利益)(2)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竞争规则竞争者之间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宏观导向法律制度计划与投资产业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税收涉外经济关系——你是谁家的孩子?二、经济法的定义:1、定义: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性质:国内法——国内立法机构形成3、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及其发展规律的法学学科第二章经济法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兴起的历史轨迹:1、经济法在资本主义发展的各个时期的兴起:(1)资本主义形成时期:重商主义政府干预增加(2)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古典经济学政府干预减弱(3)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凯恩斯主义政府全面干预(4)滞胀阶段:供给学派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二、经济法兴起的客观基础:1、市场失灵:市场的不完全信息失灵市场的外部性公共产品经济周期(微观有序与宏观无序)2、政府失灵:政府运行效率低下过度干预公共产品供应不足政府不受产权约束预算偏离社会需要权力寻租3、经济法在克服双重失灵中的作用:(1)克服市场失灵: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私权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公共利益优势与远期利益(2)克服政府失灵:对干预程序的规范对干预方法的规范对干预领域与干预方面的规范对干预责任的规范第三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调整方法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两原则论1、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1)政府、企业与中介组织之间的权益冲突(2)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之间的冲突2、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3、其他原则:社会本位与公平适度干预效率与安全可持续发展二、经济法的调整方法:1、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1)硬性的调整方法:设权、命令、禁止、许可、批准、撤销、审核、免除、确认等(2)柔性的调整方法:指导、劝告、建议、鼓励2、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管理层收购、国企作资发行股票等第四章经济法的体系与渊源一、经济法的体系:1、经济法体系:由经济法部门组成的体制系统(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2、对于经济法体系的结构的几种观点:(1)、二部分结构: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2)三部分结构:经济法主体、市场规制法、宏观调控法市场障碍排除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国家宏观调控法3、四部分结构:(1)经济主体法、市场管理法、宏观调控法、社会分配保障法(2)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宏观调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法、社会分配调控法市场主体法:经济管理机关、中介组织、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三资企业法市场管理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破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金融秩序监管法宏观调控法:计划、统计法,投资、产业管理法,财政税收法,金融宏观调控法,价格法,会计、审计法社会保障法:劳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障费征缴暂行条例二、经济法的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1、国内法渊源:中央层级(数量——金字塔型)与地方权限(1)宪法:各类企业法律地位(2)法律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3)行政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国务院通过的法规(条例)(4)部委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主管部委进行程序、细节立法(规章——实施细则与暂行办法)(5)地方性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人大通过的法律(6)地方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地方行政部门通过的法律(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2、国际法渊源:(1)不存在超国家组织指定的各国遵守的法律,只存在一些过节组织约束其成员的、各国博弈妥协的国际公约(2)公法:涉及国家立法权,不可直接在国内适用,需经过转化才可用于国内3、法律之间出现冲突:(1)下位法服从上位法(2)同层级法律: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第二编经济法主体第五章经济法主体概述决策主体管理主体实施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政府主体社会中间层主体市场主体一、经济法主体的界定:1、经济法主体的定义与特征:(1)定义:即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拥有经济权限的当事人(2)特征:广泛性与多样性:权限不同主体外延广泛地位不对等性:经济管理机构对管理相对人可施加责任等一般情况下销售者强于消费者,法律强化消费者地位主体能力的差异性:身份权与权限配置的不对称性自身能力存在差别2、经济法主体资格(1)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特别授权而取得:特殊主体,数量较少(2)经审批(特许)和注册登记而取得:较为特殊的等级注册,经特别许可(3)经过注册登记而取得:符合形式条件(4)经法律的认可而取得:对新事物尚不及立法,进行暂时规范不需法律等级备案即认可(5)经企业章程、合同的认可而取得3、经济法主体的体系构建:(1)经济法主体体系构建之理论前提:社会结构的层次政府——市场政府——社会中间层——市场(2)经济法主体的体系框架:①国家干预主体:国家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与政策,设定并引导社会经济发展方向。
行政机关:具体规范市场主体对市场主体进退市场的自由进行必要的限制对市场主体的运行进行监督具体规范交易行为进行宏观调控参与社会分配(作为资产所有者进行一次分配,作为管理者通过征税进行二次分配,向社会进行税收份分配)②社会中间层主体:有共同利益人形成的团体或集团,没有有形的代表或其代表为国家部门(我国缺乏相应保护)社团性中间层主体:各种行业协会社团法人性质经济鉴证性中间层主体:公/鉴证职能经济调节性中间层主体:拥有国家授予的特殊管理职能的公司贯彻国家经济、法律决策市场交易中介性中间层主体:国家建立的规范的交易市场,用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③市场主体: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二、经济法主体的权限:1、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2、经济自治权限3、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1)经济权利:国有资产管理权国有企业经营权承包经营权企业自主经营权经济请求权(2)经济义务:三、在干预经济过程中损害不特定多数人权益的司法救济1、管理层和中间层: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权益,滥用权力与地位,应有法律责任却因不特定多数人无利益代表而无法实施司法救济2、法院:中立的社会力量第六章经济法中的政府主体一、经济法中的政府角色:1、政府角色的代表性理论:守夜人、看得见的手、裁判员、经济人、万能之主2、经济法中政府角色的适当定位:(1)政府身份的双重性:公共管理者与国有资产所有者(全民委托政府运作)(2)政府角色定位的具体要求:全能走向有限、权力走向责任3、双重身份分开的方式:机关分开、规则分开促进经济主体贡献公共利益二、政府经济协调管理权:1、市场主体规制权2、市场秩序规制权:培植、促进、维护3、宏观调控权4、可持续发展保障权5、社会分配保障权三、我国政府经济管理协调权配置与行使中的某些问题:1、权力的边界在哪里2、合理配置经济立法权:《立法法》第二条(1)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2)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3、正确界分经济执行权4、经济法中的政府责任第七章经济法中的行业协会(社会中间层之一)一、行业协会概述:1、含义:一般是由单一行业的竞争者所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该行业中的产品销售和为雇佣方面提供援助服务2、特点:非营利性、中介性、社会团体性、目的是对一种特殊普遍利益进行保护二、行业协会的分类:1、水平式行业协会与垂直式行业协议2、全国性行业协会与地方性行业协会3、法人的行业协会与非法人的行业协会三、行业协会的经济干预:1、正当性:(1)国家不当干预或管制下企业的自我防御与保护(2)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下的第三条道路(3)特殊市场需要的供给者:信息、一致行动的组织者、特殊服务的提供者、自律规则的制定者与实施者(4)经济民主的回应2、行业协会的功能:代表、沟通、协调、监督、管理——资质管理、统计、研究、服务3、行业协会的经济干预权:(1)规范制定权:基本性规范、行为规范、惩罚规范、争端解决规范(2)监管权:许可批准、认证权、日常管理权、标准制定与实施权(3)非法律惩罚权:金钱惩罚、名誉惩罚、集体抵制、开除、市场禁入(4)争端解决权:行业协会享有争端解决权的必要性行业协会争端解决权之优越性(5)起诉权四、国家干预对行业协会经济干预的监管第八章经济法中的企业第一节企业法律制度概述一、企业概述:1、定义:(1)经济学意义的企业(2)法律意义上的企业2、特点:组织性、营利性、法定性、独立性3、经济法中企业的角色:经济人与社会人二、企业形态法定化与企业法律形式:1、企业形式法定化:(1)含义:国家以法律形式确认企业形态,以利于建立起相应形态企业法律制度和科学企业法律法规体系的过程○1企业形态法定化是法律对企业形态的认可○2最终目的:建立相应企业形态的法律制度和科学的法律法规体系(2)企业形态法定化的实质:体现了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为投资者选择企业的自由提供了依据2、企业法律形态:(1)以责任形式为标准划分: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2)以所有制为标准划分的企业法律形态: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制企业三、市场准入法律制度:1、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界定:一般的市场准入特殊的市场准入2、企业设立登记制度:(1)作用(2)企业设立方式的种类:自由设立、特许设立、核准设立、准则设立严格准则设立:法律上严格规定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以及企业设立应对设立行为承担的责任,同时规定国家行政或司法机关加强对企业设立的管理监督的一种设立方式(3)公司的设立登记:(4)其他企业的设立登记3、行政审批许可制度:积极作用消极作用四、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1、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的界定:国家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或全局性利益所实施的,旨在克服市场经济体制中企业自由运作的盲目性和局限性的行为2、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产生的背景:(1)社会本位及社会利益原则的确立(2)社会公平理念的出现及其被认同(3)企业在社会中角色的转换(4)传统民法对企业运行的规制及其局限3、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与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1)企业自主经营的价值(2)企业运行中国家干预法律制度价值:社会公平意味着竞争的公平、处理外部经济效应问题的公平、分配公平(3)协调:4、我国企业运行中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1)企业治理结构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1对国有企业和全部资本属国家所有的公司的治理结构进行特别干预○2对多数决定原则的限制○3对充任企业机构的自然人的任职资格的限定(2)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1越权原则及其改革○2法人人格否定制度的确立(3)企业变更和终止的国家干预法律制度:○1对企业变更和终止的形式进行设定○2对企业变更和终止的程序进行设定○3引导企业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4防止企业损害市场与社会五、企业社会责任:1、企业社会责任的特征:(1)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积极责任(2)企业社会责任以企业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为企业义务的相对方(3)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统一(4)企业社会责任是对传统股东利润最大化原则修正与补充2、企业社会责任的范围:(1)对雇员的责任(2)对消费者的责任(3)债权人的责任(4)对环境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5)对所在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5)对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第二节公司法律制度一、公司概述:1、公司的概念: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的营利性企业法人(1)符合实质性条件——市场准入规则(2)符合法定程序(3)法人:名称、信用、独立能力与机构、存在场所等人格2、公司的特征:(1)公司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财产的组合与人的组合(2)公司是投资者实现投资利益的法律工具(3)公司是一种社会组织体:负责任(4)公司是企业法人:名称、独立财产、完善机构、一定场所(5)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投资者的投资成为公司的财产投资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的债务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6)公司是否必须是资金联合性企业:资金联合体(现在逐步减弱)3、公司的作用:(1)公司是资本聚集的最有效形式:聚集社会闲置资金(2)公司是明确企业产权结构的有效形式:投资的所有权归公司所有,可直接控制享有股权(收益权)股东根据比例享有一定的投票表决权明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3)公司是科学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股东会(根据投资比例投票选举董事形成董事会)董事会(一人一票民主管理)(4)公司是便于集中控制的有效形式:母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4、公司的种类:(1)股东责任范围与公司的分类:○1无限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2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3两合公司:以共同商号进行商业活动的公司,其股东的一人或数人以其一定的出资财产数额而对公司的债务负v 责任(有限责任股东),其他股东负无限责任○4股份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他证券,把分散的资本集中起来经营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有限责任)○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2)公司信用基础与公司的分类:○1人合公司:以股东的个人信用为公司信用基础的公司(无限责任公司是最典型的人合公司)○2资合公司:一个或数个以达到法律规定最低注册资金做资本金的自然人或法人注册成立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3人资兼合公司:兼有以上两种公司特点,有限责任,股东存在上限,股东之间互相信任(3)公司间控制关系与公司的分类:母公司、子公司(互相独立—母公司对子公司经营状况不负有任何责任)(4)公司管辖系统与公司的分类:总公司、分公司(二者为同一公司——分公司的责任由总公司承担)(5)公司国籍与公司的分类: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并不十分科学现今混合性质的更多)(6)公司成员机构的地区分布与公司的分类:地区性公司,跨地区性公司、全国性公司和跨国公司5、中国公司法:(1)公司法的概念:调整有关公司的组织与活动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法律渊源:○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两种公司)○3单行公司法律:特别公司法○4单行公司法规(国务院):例如:2006年8月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5公司特别规则:规章解释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6司法解释:法院中生效行政机构执法参考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