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综合案例六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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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市政工程综合案例
【案例背景】
A市文苑小区3区西侧原系A市老电大和建工学校,2009年下半年拆迁,并公开拍卖给房地产开发商。

附近的文苑小区居民顾全城市改造的大局,忍受拆迁过程中的震动、噪声、灰尘污染、垃圾堵路和道路被毁等各种干扰,用实际行动支持拆迁工作。

拆迁基本结束后,因原来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出行通道被完全毁掉了,文苑小区居民代表到规划局了解被毁道路何时修复好,未来小区如何规划等问题,哪知规划局说被毁的道路将被永远废止,并成为新小区的一部分。

对百姓关心的其它规划问题,规划局接待人员也没有给出合理答案。

案例六市政城乡规划实例
2010年4月3日,A市规划局上墙公示了《建工学校地块明珠小区详细规划总平面方案》(以下简称《规划方案》),从《规划方案》中看出:
1、原电大与建工学校之间的一条东西路已经被废除,而这条路已经有几十年历史,在文苑小区形成之前就早已存在,它与文苑小区西边的南北路相连接,形成了两头通向城市主干道的环形通道,是文苑小区居民出行的重要通道,是在南北路堵塞时的逃生路、救生路。

2、《规划方案》已经标明:明珠小区的围墙与文苑小区最西边的住房之间只空了4米的道路(以下简称南北路),而且此路是尽头式的断头路——到了最北边没有出口,这是一条死路。

此路既狭小,也不符合国家的多种设计规范,一旦文苑小区遭遇火灾,救火车将有进口无出口,更无法掉头,进入火场的救火车就有被焚烧的可能,将会出现“救火不成反被烧”的悲惨结局。

3、明珠小区5号楼为高层建筑,按有关法规要求,其周围应该设有环形消防车道,而且消防车道与大楼外墙必须相距5米。

《规划方案》均没有按这些法规要求规划设计。

4、明珠小区6号楼挡住了东边文苑小区3区中间两排居民的巷道,进一步恶化了老居民的居住环境。

明珠小区5号楼是9层的高层建筑,距东边文苑小区居民西山墙是13米,距离太近,不仅挡风遮阳,而且会使靠得太近的矮层建筑的地基发生变化,有导致老居民住房开裂或倾覆的危险。

【小组讨论】
试分析该《规划方案》违反了《中华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哪些条款?
案例七市政工程施工企业资质问题实例
2010年6月,A市规划局对《规划方案》进行了调整,决定恢复被毁的东西路。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是: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已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010年8月腾达市政公司中标(实际上腾达公司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正在进行二级资质的申报过程中)。

协议签订后,腾达市政公司对道路进行了施工,事实上,腾达市政公司中标时只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资质,直到工程竣工前20天才取得的相应的建设工程资质等级。

建设单位获悉后,认为工程公司施工时不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是按照腾达市政公司具有总承包二级资质支付的工程款,腾达市政公司实质未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不应按合同约定的资质等级取得相应的利润和管理费,故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小组讨论】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几个等级?
2、试讨论该施工合同是否有效?建设单位能否扣减合同约定的利润和管理费?
案例八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实例
施工过程中,没有正式交付使用的道路,由于结构层强度不足,养护期间不到位等原因,尚未竣工已经出现了多段路面损坏的现象,施工方只好将铺好的路面挖掉重新返修。

建设单位要求路面返修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施工方认为,施工方案是经过监理审批,甲方签字确认的,出现问题不应该由施工方一方承担,应该由三方分担。

【小组讨论】
1、建设单位和施工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2、对照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试分析讨论以上各方主体有哪些方
面做得不到位。

案例九市政工程索赔实例
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地点距工地4公里。

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20公里的供砂地点采购。

而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
2011年5月20日至5月26 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出现过的故障;应于5月24日交给承包商的后续图纸直到6月10日才交给承包商;6月7日到6月12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3日到6月14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

【小组讨论】
1、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3天,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5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假如你是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该索赔要求吗?为什么?
2、由于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承包商在6月25日向业主的造价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26天,成本损失费人民币2万元/天(此费率已经造价工程师核准)的索赔要求,共计索赔款52万元。

如果你作为一名造价工程师你批准延长工期多少天?
3、你认为应该在业主支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设备故障引起的竣工拖期违约损失赔偿金是合理的吗?为什么?
4、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案例十违反市政公用法律制度实例
2009年8月,A建筑公司按合同约定对其施工并已完工的路面进行维修。

【场景一】一施工队不小心挖断了地下燃气管线,造成燃气泄漏。

【场景二】路面经铲挖后形成凹凸和小沟,路边堆有砂石料,但在施工路面和路两头均未设置任何提示过往行人及车辆主意安全的警示标志。

2009年8月16日,张某骑摩托车经过此路段时,因不明路况,摩托车碰到路面上的施工材
料而翻到,造成10级伤残。

张某受伤后多次要求该建筑公司赔偿,但A建筑公司认为着张某受伤与己方无关。

张某将A建筑公司起诉至人民法院。

【小组讨论】
1、试分析场景一中挖断地下燃气管线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2、场景二中的A建筑公司是否存在违法施工行为?
3、A建筑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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