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开题报告
论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论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引言在互联网时代,网络作为信息传播的载体和工具,成为人们获取和分享知识、文化、娱乐的重要平台。
然而,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却面临着新的挑战。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本文将探讨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网络著作权是指对通过网络传播的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作品,由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
这些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乐、视频等多种形式。
作为著作权的一种特殊形式,网络著作权具有独立性和应用性。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现状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也逐渐完善。
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网络著作权能够得到保护。
比如,在中国,我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著作权的行使和保护。
国际上,也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公约和协定来保护网络著作权。
然而,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网络空间的虚拟性和跨国性导致了法律适用和执法的难度。
其次,网络环境中的侵权行为更加隐蔽和复杂,使得著作权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由于网络上的大规模传播和复制,著作权人的作品难以有效地得到保护。
网络著作权的法律保护措施为了保护网络著作权,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法律保护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完善。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需要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各国应该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力度。
同时,需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协调,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来保护网络著作权。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
通过加大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能够有效地维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当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打击侵权者,起到震慑作用。
另外,加强技术保护措施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措施。
加强技术保护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未授权的复制和传播行为。
数字水印、数字版权管理系统等技术手段能够帮助著作权人在互联网中追踪和保护其作品。
最后,增强公众意识和法律教育。
加强对网络著作权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众对网络著作权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我国网络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我国网络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已经成为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因为网络空间的特性,网络著作权的侵权形式日益复杂多变,侵权手段也越来越隐蔽,给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
我国作为全球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拥有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网络著作权保护问题也在亟待解决。
同时,我国网络版权保护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导致侵权现象在网络空间广泛存在。
因此,研究我国网络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问题,对于促进我国网络版权保护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二、研究目的及内容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我国网络著作权的侵权与保护问题,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著作权概述:介绍网络著作权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保护形式,探讨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意义和目的。
2.我国网络著作权法律法规:梳理我国网络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分析我国当前网络版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足和存在问题。
3.网络著作权侵权形式及案例分析:通过对我国网络著作权侵权的常见形式进行分析,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便更全面地了解网络著作权侵权的现状与趋势。
4.网络著作权保护策略及案例分析:探讨保护网络著作权的策略和方法,剖析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机制中的优点和不足,结合实际案例总结出一些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策略。
5.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责任:分析侵犯网络著作权的法律责任和惩罚措施,探讨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制度性安排和法规建设。
三、研究方法及实施步骤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案例研究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具体实施步骤为:1.文献研究:首先进行文献研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学术论文、业内报告等资料,对我国网络版权保护的历史演变、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全面了解和总结。
2.案例研究:选取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例,探讨案件背景、案件事实、案件裁决等方面,从法律层面分析案例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为后续保护策略的研究提供依据。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日益凸显。
网络著作权侵权是指在互联网上,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利用其创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传播、公开展示等行为。
这些行为的出现,不仅会对著作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失,也会对整个社会的文化建设和著作权保护带来严重影响。
当前,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已成为世界各国以及国际组织关注的焦点之一。
我国也在积极探索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方式和机制。
然而,由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其保护难度较大,同时也存在许多争议和困惑。
因此,有必要对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为加强著作权保护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进行研究,探索其深层次的原因和解决途径,为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具体来说,本文将:1.分析当前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探讨其成因和影响;2.研究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适用;3.探索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创新方式和机制,包括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4.提出加强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具体建议和措施,为解决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提供参考。
通过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提高社会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重视程度,促进网络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进步,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建设文化强国做出贡献。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根本原因。
(2)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
本文将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种类和特点进行梳理和分类,以便于后续分析和研究。
(3)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创新方式和机制。
本文将探讨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创新方式和机制,包括技术手段和政策措施。
其中,技术手段包括数字水印、加密技术等;政策措施包括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立法和措施,如执法规则、司法解释等。
【开题报告】社交网络中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
随着互联网革命的发展,社交网站层出不穷,在国际上以Facebook和 Twitter为代表,在国内以微博和微信为代表的社交网站迅速崛起,走进社会大众的视野,成为社会大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由此也带来了著作权问题。当今世界,信息网络的发展给人们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生活,甚至可以说社交网络已经不光是一个虚拟的存在,他已经形成一个和现实生活紧密联系的网络社会,催生出一种前所未有的作品传播方式,传统的著作权在网络时代衍生出一些新的特性,如可复制性、开放性、交互性等。这也给社交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一些挑战:由于社交网站上自媒体发展很快,多为用户创造内容,而社交网站具有分享方式便捷、迅速、交互性强的特点,导致原作者的作品可能在短短时间之内得到上万次转发和分享,阅读、复制、下载内容只是动动鼠标那么容易,侵犯著作权行为时有发生,给著作权的保护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对此,国内和国际组织都进行了相关的立法研究,但我们也应当看到,社交的著作权保护问题仍是我国乃至国际社会薄弱的并亟待解决的环节。
然目前具体针对社交网络的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研究不多,大多著作与文章多研究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包括:孙昊亮著《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边界问题研究》、史辉著《网络著作权制度研究:权利保护、限制与交易》、杨小兰著《网络著作权研究》及吴汉东《论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著作权侵权责任》,载《中国法学》2011年02期,李睿《试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与保护》,载《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35期等。但是上述网络环境过于笼统与抽象,本文侧重研究的是社交网络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该领域目前研究较少,现检索到的有关文章仅包括: 熊琦《社交网络中的著作权规则》,载《法学》2012年第11期, 王惠《中美社交网站著作权法律保护比较分析》与 任新宇《社交网络环境下原创微博作品著作权保护研究》。所以本文在研究过程中具备一定的新颖性,但同时因参考文献数量有限也有一定挑战性,其中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虽然研究范围相较本文过于宽泛,但其中理论内容还是有很多借鉴价值的。本文主要参考了孟兆平著《网络环境中著作权保护体系的重构》、于玉著《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应对数字网络环境挑战》、熊琦《社交网络中的著作权规则》等相关文献,和一些学术期刊等优秀研究成果。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开题报告
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问题日益突出。
著作权是指对作品享有的权利,而作品是人类文化和智慧的结晶,包括文学作品、音乐作品、戏剧作品、美术作品等等。
在网络环境下,网络上的作品可以很方便的传播、复制、加工、修改,这使得著作权保护的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
同时,网络环境下也涌现出了大量的新兴的、与传统作品形态不同的数字作品。
这些新型作品,如数字图书、数字音乐、网络小说、网络游戏等等,也是亟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面对网络环境下的这种形势,合理使用是一种解决著作权与公共利益、个人权利之间矛盾的方法。
它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不需要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就能使用其作品。
针对不同的情况,合理使用往往有不同的条件。
例如,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个人研究、评论、新闻报道等属于合理使用范围,而非法售卖他人作品则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围之内。
二、研究目的本文旨在研究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探讨网络环境下如何实现著作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具体研究目的如下:1. 探讨合理使用的概念、基本原则和范围,了解什么情况可以被认为是合理使用。
2. 总结国内外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以期深入了解相关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3. 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领域中的主要争议及其解决方法作出总结,并提出本人的研究看法。
4. 最后,提出进一步改进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建议。
三、研究方法1. 文献资料法-研究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理论框架和法律法规,分析合理使用的操作范围和适用条件。
2. 案例法-选取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合理使用案例进行案例分析,挖掘案例中的问题及其对解决问题的启示。
3. 专家访谈法-邀请有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访谈,探讨问题和解决方法,为本次研究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
四、预期结果1. 详细阐述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相关内容、范围、条件等。
网络著作权开题报告
网络著作权开题报告篇一:关于著作权的论文开题报告关于著作权的论文开题报告依学界的传统观点,因著作权的私权属性,个人管理是为权利人行使权利之主要途径。
但随着媒体与信息的多样化,若权利人仍以个人管理方式行使其著作权,则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其所享有的著作权显然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至此,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便应时代所需而生了。
即使不考虑该制度对权利人的种种便利,仅站在使用者角度对其进行审视,也是有所禅益的。
籍此制度,使用者得以通过合法途径接触到大量国(转载自:小草范文网:网络著作权开题报告)内外作品,且能有效运用该制度提供的便利平台实现较高效率的谈判进而完成报酬的支付及相关义务的履行。
如此,交易的便捷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全世界第一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法国的音乐作者作曲者出版者协会。
1926年,18个国家的音乐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联合组成了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o截至XX年,cisac的管理范围囊括了208家集体管理组织,成为真正世界性音乐权利人的组织。
同时,其他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也相继设立。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作品的范围从最初的文学、音乐等领域逐步扩大到美术、摄影、电影、多媒体等领域,其管理的权利也从传统的表演权、广播权、复制权扩大到了出租权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经过了近百年的演变,由一个国家的单个协会发展到世界性的联合组织,由单纯的管理活动发展到一种法律制度,体现了这一制度的强大生命力。
有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作为保障,管理活动变得有法可依,权利人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变得明确,反过来促进集体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
本文从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概念及特征、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我国和日本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的立法现状发展入手,阐述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理论依据和现实价值,并从组织机构设置、会员制度、收费标准和争议解决、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监督等方面与日本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相比较,在借鉴日本先进的立法经验的前提下,结合我国XX年《著作权法(修改草案)》,从制度设计到具体制度的规定方面提出完善我国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设想。
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开题报告
一、侵权盗版行为的网络变异: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内在动因复制权是著作权人的核心权利。
在传统媒体环境下,复制需将作品固定于有体物上进行物质性再现。
“权利人可以通过控制有形的复制行为而控制后续的传播路径,并且在控制复制行为中收回成本实现利益”①,这决定了其作品传播成本高昂、传输速度缓慢和传递范围有限。
但是,借助于数字化技术,几乎所有的传统作品都可以以一种虚拟化的数字符号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中,由此催生出许多网络作品类型如数据库、多媒体网页等。
网络使作品摆脱了物质载体,实现了作品传播成本的低廉、传输速度的飞跃和传递范围的拓展。
与此同时,“网络还能够实现作品的‘按需’传播”②。
人们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在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取作品。
但是,正由于网络传播的超越地域性、实时交互性等特征,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表现更为复杂、影响更为广泛,极大地挑战着传统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
1.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方式新型化传统侵权盗版,无论是印刷盗版书籍还是制售盗版光盘,其行为方式均限于对他人作品进行物质性的复制、发行。
网络侵权盗版突破了物质载体和固定场所的限制,其凭借光纤通信技术可在瞬间将数字化作品进行全球化传播。
在印刷时代,捣毁制售窝点在打击侵权盗版中能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但在数字化时代,关闭盗版网站对于阻止侵权作品的网络扩散而言收效甚微。
随着网络技术的推陈出新,新型侵权盗版行为方式不断出现,给发现和认定侵权行为及其责任带来了困难。
2.网络侵权盗版主体两极化实施网络侵权盗版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如能够利用网络采集盗版资源,进行信息编设等。
随着网络技术的普及,这些技术门槛明显降低,使网络侵权盗版主体呈现“大众化”趋势。
与此同时,数字化作品由发布者上传、接收者下载,其发布和接收并非直接对接,而是由网络服务提供者这一信息传输中枢构架起二者之间的信息网络通道。
网络服务提供者是“为网络信息交流和交易活动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的第三方主体”③,其通常是消极中立的,但有时其行为会越过法律界限而成为著作权侵权的帮凶。
开题报告—浅议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7]王远均,赵媛,唐莉: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构成要素与新著作权法[J].情报科学,2005,7
论文写作计划
主要参考书目
[1]王迁:网络版权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丛立先:网络版权问题研究[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
[3]蒋强,李自柱,吴江:著作权纠纷新型典型案例与专题指导[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9
[4]贺志军: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
山东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姓名:
学号:
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
指导教师:
填表日期:
2013年3月9日
山东大学教务处制
论文题目
浅议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保护问题
论
文
类
型
基础理论
√
选
题
来
源
指导教师科研项目
国家项目
应用研究
部省(市)项目
开发研究
学校项目
生产单位
自拟
√
论文的主要内容、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应用价值:网络著作权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但是还应当看到著作权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规则不清晰以及由此引发的认识分歧问题,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低和法律不完善等问题。明确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的相关争议问题对于加强网络监管,保护作品创作者权利、一定的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的创造性和法律制度的完善都有着重要意义。
主要内容:本文将主要探讨
一、网络著作权研究的背景和意义。论述前人对网络著作权的研究成果,阐释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
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一、本文概述随着网络科技的迅猛发展,著作权法面临的挑战日益严峻。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问题,已经成为知识产权领域的重要议题。
本文旨在探讨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相关问题,分析当前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与困境,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本文将对网络著作权的概念进行界定,明确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和对象。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梳理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发展历程,分析行政法在网络著作权保护中的作用和地位。
本文将深入剖析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现状,指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这包括行政执法手段不够丰富、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执法效率不高以及跨国协作困难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效果。
本文将提出完善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这包括加强行政执法手段的创新、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提高执法效率以及加强跨国协作等方面。
通过这些对策和建议的实施,可以有效提升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水平,为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对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进行深入探讨,以期为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二、网络著作权概述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成为信息传播和创作的重要平台。
在这样的背景下,网络著作权问题逐渐凸显,成为了法律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
网络著作权,顾名思义,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产生的著作权问题,主要涉及网络文学、网络音乐、网络视频等各类网络作品的创作、传播和使用。
网络著作权既有传统著作权的基本特征,如独创性、可复制性和可传播性等,又具有其独特之处。
网络著作权客体——网络作品的形式多样,包括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多种类型,这使得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更加复杂多样。
网络著作权的行使方式与传统著作权有所不同。
在网络环境下,作品的复制、传播和使用变得更加便捷,但同时也更容易被侵权。
如何有效保护网络著作权,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论互联网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
论互联网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互联网著作权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创造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日益突出,因此需要有行政法的保护机制来维护互联网著作权人的权益。
本文将从互联网著作权的特点、存在的问题、行政法保护的必要性以及行政法保护的方式等方面进行论述。
互联网著作权相比传统著作权有着独特的特点。
首先,互联网著作权的作品形式多样,涵盖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这意味着互联网创作所涉及的著作权类型非常丰富。
其次,互联网著作权具有高度的复制性和传播性,这使得互联网上的作品容易被复制和传播,进而导致著作权的侵权行为层出不穷。
再次,互联网空间具有全球化的特点,这就决定了互联网著作权的保护不仅仅是国内的问题,还需要与国际社会进行合作,共同保护著作权人的权益。
互联网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是互联网著作权的主体难以确定。
互联网生态系统中的著作权主体涉及到了作者、网络平台、用户等多个方面,其中网络平台的责任尤为重要。
然而,当前网络平台对于著作权保护的关注度和努力程度并不一致,部分平台存在对著作权的漠视和忽视,导致著作权侵权问题频发。
其次是互联网著作权的起源和创作日期难以确定。
互联网上的著作往往以数字形式存在,没有明确的刊载出版的日期和来源,这使得著作权人的权益难以被确定和保护。
此外,互联网著作权的鉴定和维权成本较高,往往需要借助专业的技术手段和法律途径,这对于一些普通的著作权人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行政法保护互联网著作权的必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行政法可以通过设定相关的规则和标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互联网著作权的保护得以实施。
其次,行政法可以对互联网平台进行监管,要求其依法承担著作权保护的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此外,行政法还可以规定具体的维权程序和机制,为著作权人提供便捷的维权途径,减少维权成本。
行政法保护互联网著作权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
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研究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著作权问题逐渐成为各界的焦点。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不仅关系到创作者的利益,还影响着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现状和必要性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网络著作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为了保护网络著作权,国内外学者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在理论上,学者们主要探讨了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理基础、立法原则和侵权责任等问题;在实践上,各国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护网络著作权。
目前,各国政府普遍加大了对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力度。
例如,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保护网络著作权。
然而,由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等特点,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仍然屡禁不止。
主要问题包括:保护范围有限:目前,各国政府的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主要集中在传统的文学作品和音像制品等领域,而对于新兴的网络作品、数字出版物等领域的保护尚不完善。
执法力度不够:由于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具有匿名性、跨地域等特点,执法部门往往难以找到侵权者,使得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
权利人维权成本高:网络著作权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成本,这也降低了他们维权的积极性。
保护创作者的权益:网络著作权保护是保障创作者权益的基本要求,只有对网络著作权进行充分保护,才能激发创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维护文化多样性:网络著作权保护有利于维护文化的多样性,防止文化资源被滥用和盗用,促进各类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促进经济发展:网络著作权保护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化产业的发展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旅游、教育、娱乐等,从而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规范网络秩序:网络著作权保护有利于规范网络秩序,打击网络侵权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网络安全。
为了加强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完善法律法规:各国政府应进一步完善网络著作权行政法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著作权的定义、保护范围和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等,使权利人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法网络著作权立法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
中法网络著作权立法比较研究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在全球数字化浪潮的背景下,网络著作权问题已成为当今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网络技术不断发展,数字化的出版物和娱乐内容的数量都在迅速增加,人们对此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严格。
近年来,法国和中国都在加强对网络著作权的立法和监管。
因此,本研究旨在对中法两国的网络著作权立法进行比较研究,并探究二者的异同,以期提供对未来相关立法的启示。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对中法两国的网络著作权立法系统的比较分析,探究其不同的立法背景、法律制度、立法目的和实施效果等方面,从而探讨两国在网络著作权保护方面所面临的挑战及其解决办法,以及两国立法中的共性和差异,提供对相关立法进一步改进和发展的建议。
三、研究内容本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背景和现状:分析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历史、背景及其发展现状,并对两国立法中的主要挑战进行分析。
2.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对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进行分析,包括著作权的权利和限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许可证制度、惩罚性赔偿等方面。
3.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立法目的和实施效果:通过对两国立法目的和实施效果的分析比较,探讨各自立法目的的差异和立法实施效果的优劣,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4.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不足和完善建议:分析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以期为两国相关立法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采用文献资料法和比较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资料,梳理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法律体系的相关立法规定、立法背景、法律制度及实施效果等,从而建立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比较分析框架,并分析两国在立法目的、立法内容、立法实施等方面的差异和共性,提出可能的完善建议。
五、预期成果本研究预计对中法两国网络著作权立法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比较和分析,为两国相关立法的改进和完善提供参考和建议。
论网络著作权的行政法保护开题报告
国内法律学者对网络环境下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较多,但往往是从法律规定出发,具体探讨相关的一个或者几个问题,缺乏系统性。随着网络环境影响下影视作品侵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系统研究网络环境下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二论文提纲引言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概述11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12影视作品概念我国法律对影视作品著作权内容及归属的规定21影视作品著作权22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23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立法方面的不同主张国内立法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31著作侵权要件32著作权侵权的法律救济33影视作品著作权限制实践中影视作品保护出现的问题及完善建议41影视作品著作权规定存在的缺陷411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例412制片者含义不清413影视作品范围太小42完善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建议421明确制片者含义422完善相关立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423规范网络环境完善合理使用结语四完成期限和预期进度酝选题开题阶段2017研究写作阶段2017年10月2018月初论文答辩阶段2017年12月2018五主要参考文献与资料1葛洪义
三、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提纲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查阅并研究已有的文献,初步了解课题研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和技术。
2、比较分析法。主要是在网络和学校的图书馆、社会图书馆查阅,通过深入比较分析其他国家对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论述,找到保护作品著作权问题的科学解决办法。
3、案例分析法。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目前网上有些具体侵害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例,更详尽的分析、研究著作权保护中影视作品保护的现状,及分析怎么判定著作侵权问题,而最终找出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对策。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开题报告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已经成为了
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网络上的信息硕果令人眼花缭乱,其中既有原创
的作品,也有盗用他人作品的抄袭行为。
因此,如何在网络环境下保护
著作权,打击盗版行为,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进行深入探讨,对著作权
法律保护的相关理论、法律制度和实践案例进行分析,探讨其在网络环
境下面临的挑战和解决之道,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打击侵权行为提供
理论和实践参考。
三、研究内容
1. 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
分析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基本理论,包括著作权的概念、主体、客体、内容等方面;探讨著作权法律制度,包括著作权登记、维权、追溯等方面。
2. 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面临的挑战
分析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挑战,包括技术手段的发展导
致著作权保护难度增加、网络空间边界模糊导致跨境著作权保护困难、
著作权权利人的利益保护难度增加等方面。
3. 解决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和实践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
解决对策,包括完善著作权法律制度、倡导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技
术手段等方面的建议。
四、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查阅法、案例分析法、经验总结法等方法,对著作权
法律保护在网络环境下的相关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分析和探讨。
五、预期成果
本文旨在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保护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探讨,旨在提出可操作性强的解决对策,并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打击侵权行
为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网络著作权 开题报告
网络著作权开题报告网络著作权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著作权问题逐渐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在数字化时代,网络上的作品传播速度快、覆盖广,因此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然而,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匿名性,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面临着诸多挑战。
因此,本研究将探讨网络著作权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网络著作权的保护现状,分析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研究网络著作权的相关法律法规、案例以及国内外的实践经验,为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建议。
三、研究内容1. 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首先,本研究将对网络著作权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分析网络著作权的特点。
网络著作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产生的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具有不可分割性、不可复制性和不可传送性等特点。
通过对网络著作权的特点进行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需求。
2.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其次,本研究将对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分析。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主要依靠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的研究,可以了解网络著作权保护的法律基础和依据,为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提供参考。
3. 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然后,本研究将分析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面临着盗版、侵权、网络抄袭等问题,同时还存在着技术手段的滥用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挑战。
通过对这些问题和挑战的研究,可以为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提供解决方案和对策。
4. 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解决方案最后,本研究将提出网络著作权保护的解决方案。
针对网络著作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可以采取技术手段、法律手段和行业自律等多种途径来加强网络著作权的保护。
通过对这些解决方案的研究,可以为网络著作权的保护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四、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文献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
论互联网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的开题报告
论互联网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著作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传递效率高、传播范围广,使得著作权面临前所
未有的挑战。
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选题意义
互联网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涉及到众多领域,如文化、娱乐、教育等。
有效的著作权保护不仅可以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还能够促进知识
产权的创作与交流,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三、研究内容
本文将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探讨:
1. 互联网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现状分析
2. 国内外著作权法律法规的比较研究
3. 著作权保护的主要挑战及解决方案
4. 未来著作权保护的趋势与展望
四、研究方法
本文将采用文献资料法、案例研究法等方法进行研究。
通过对相关
的法律法规、案例、文献资料进行分析,深入探讨互联网背景下著作权
保护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对策与建议。
五、预期研究成果
本文预期达到以下研究成果:
1. 分析互联网背景下著作权保护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2. 对比国内外著作权法律法规,总结各国最佳实践,提出思考。
3. 行业案例分析,挖掘互联网背景下的著作权保护成功案例,总结
成功经验。
4. 提出未来著作权保护的趋势与展望。
本文旨在为提高著作权保护水平,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规制研究开题报告含提纲3600字》
开题报告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联结著作权人与使用者的中介人,其诞生为解决著作权交易成本和著作权过于分散的问题提供了途径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性质,王华认为“应当尊重权利人基于利益考量的理性选择”,这是基于对权利人意思自治权利的尊重。
而翟瑞卿指出,从各国的实践来看,目前大多数情况下集体管理组织与权利人的关系都是一种信托关系,比如德国的音乐表演权和机械复制权联合会、俄罗斯的著作权协会等都要求著作权人以信托方式授权。
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杜伟提出应通过建立著作权延伸性集体管理制度加以解决。
张祥志认为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表性不足是由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公信力不足,要解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信任困境,需要构建信任机制,通过在著作法中规定“各个法律主体最为关注的权益保障、交易机制、治理体系、监督管理”等设计到信任机制构建的相关问题;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制度等来解决。
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权利义务不平衡的问题,段海风提出要通过完善相关立法、健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强化细化监督机制来加以解决。
杨宏芹指出《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中设置的监督制度难以实现。
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一揽子许可合同”、“高昂管理使用费”、“限制和歧视会员”等问题,张超指出这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垄断行为的具体表现,“主张回归集体管理组织的经济功能和社会效益功能探讨治理出路。
在肯定行政管理模式的前提下,提出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管理制度方案,对集体管理组织课以更为明确、具体的义务与责任。
”通过对现有文献的梳理,可知法律的完善是目前著作权集体管理领域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由于在现有研究中,有些学者只是指出完善监督机制对于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为规制具有重要意义、有些学者只是针对其所提出的问题对于部分规则、部分监督方式提出了完善建议,而没有考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内外部监督机制之间的配合和衔接。
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
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
一、选题背景
在网络时代,著作权的保护日益重要。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制作者权、署名权、修改权、发布权、保护权等权利。
著作权的保护既涉及民事法律关系,也涉及刑事法律关系。
本文着重研究著作权的刑法保护问题,探讨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及其法律适用问题。
二、研究意义
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著作权侵权行为对著作权人的权益构成侵犯,应受到法律的制度保护,刑法的保护措施可以强化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抑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著作权的刑法保护也可以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护知识产权,提升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研究内容
1.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构成和量刑问题
2.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现状分析
3.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四、研究方法
本文采用文献资料法、实证研究法、问题研究法等研究方法,深入分析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资料,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刑事责任构成、量刑、刑法保护的现状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
五、预期目标
本文研究预计可以全面深入地分析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及其影响因素,提出可行性社会政策建议,旨在进一步完善我国著作权保护制度,提高著作权的刑法保护水平,以促进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
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研究的开题报告
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研究的开题报告一、研究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作为信息传播、交流的重要平台,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网络上存在着大量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如盗版、网络下载、网络传播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版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侵犯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因此网络著作权执法显得尤为重要。
目前,国内网络版权执法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网络版权侵权行为具有匿名性、扩散性和跨境性,使得执法难度加大。
其次,一些违法行为有一定的技术含量,需要执法人员具备专业水平才能进行调查取证和处置。
最后,部分行业和企业对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强烈,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因此,进行一系列科学的网络著作权执法研究,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特别是融入最优化方法,对于加强网络版权执法能力,提升我国版权保护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如何通过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提高网络版权保护水平,具体目的如下:1. 分析目前网络著作权执法的问题与挑战,探讨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2. 研究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理论基础和方法,包括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3. 研究基于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调查取证流程与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准确度;4. 探究最优网络版权执法与企业自主保护的结合,引导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5. 提出具体的政策建议,完善网络版权执法机制,提高网络版权保护水平。
三、研究内容和方案本研究将围绕研究目的展开,主要内容和方案如下:1. 分析目前网络著作权执法问题和挑战,总结国内外相关经验和做法,归纳出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必要性和优势。
2. 研究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理论基础和方法,重点探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在网络版权执法中的应用,建立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理论框架。
3. 研究基于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调查取证流程与技术手段,包括执法模型的建立、数据收集与处理、监测与预警、追责管控等方面,建立最优网络著作权执法的实操流程。
网络著作权的限制与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网络著作权的限制与保护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题目:网络著作权的限制与保护问题研究一、研究背景和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上涌现出了大量原创作品以及盗版作品。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于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既关系到原创作者的利益,也关系到互联网发展的可持续性。
本次研究旨在深入探讨网络著作权的限制与保护问题,为网络著作权的管理和保护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二、研究内容和方法1. 研究内容:通过调研现有文献和案例,本次研究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2)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措施;(3)网络著作权保护在我国的现状和问题;(4)国际上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实践和经验。
2. 研究方法:本次研究将采取文献调研、案例分析、访谈等方法,以全面了解网络著作权保护和限制的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管理模式。
三、研究目标1.明确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和特点,为后续研究提供基础。
2.提供广泛的网络著作权保护和限制措施,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实践提供参考建议。
3.揭示网络著作权保护在我国的现状和问题,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4.总结国际上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实践和经验,为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提供借鉴。
四、研究预期成果本次研究的成果将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和限制措施进行系统总结,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参考建议。
2.深入剖析网络著作权保护的现状和问题,为政策制定和实践结果提供参考。
3.对国际上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实践和经验进行综述,为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提供借鉴。
5、研究计划和进程1.文献调研: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了解网络著作权保护和限制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现状。
(2周)2.案例分析:选择多个有代表性的案例,从法律、技术和管理等角度展开深入分析。
(4周)3.访谈调查:通过对政府和企业的访谈,获取实际数据和管理机制。
(2周)4.研究总结:在了解了相关研究现状和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网络著作权保护和限制的参考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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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之处
论文主要创新之处就在于采取了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的方法,以分析我国对影视作品著作侵权的具体处理办法及阐述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和面临的法律问题,,找到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问题的科学解决办法。在结合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借此完善我国影视作品著作权权益保护体系。以信息化带动影视文化的产业化,促进影视文化的更快更好的发展。在不断加速的经济文化发展中,关注民生,顺应社会的现实需求,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寻求到及时有效的解决途径,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和谐。
[14]李冬梅、丛胜男.论境外影视作品版权的二元保护[J].行政与法,2012(04):97-102.
[15]王东梅.电影作品著作权归属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16]衣庆云.影视作品的作者身份和著作权归属问题探析[J].行政与法,2011(12):61-64.
[17]吕祥恩.影视作品著作权著作权归属问题探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1.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1、国内研究动态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第一、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
第二、我国在1990年通过的《著作权法》以及2001年修订的《著作权法》中都确认了对影视作品作品的法律保护。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引入影
视作品这个名词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使用的是“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的表述。直接引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的概念。
衡阳师范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论文题目
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学生姓名
曾巧玲
学号
14630123
专业
知识产权
班级
1班
指导教师
胡峻
职称
教授
一、选题的目的、意义及国内外研究动态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1、研究目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的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在《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公约》中表述为“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表现的作品”,而在《世界版权公约》、《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WCT)中则直接引用了“电影作品”的概念。在我国,影视作品主要包括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录像作品等具体形式。
因此,对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研究也显得极为重要。2014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热烈讨论甚至激烈争论。而关于影视作品的相关方面也进行了较大的改动,如将对“视听作品”的解释修改为“能够借助技术设备被感知的作品”并添加语句“包括电影、电视剧以及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此外,我国法律对制片者的含义较为模糊,对于影视作品的作者身份的认定也不够准确;对于影视作品的管理与保护,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也缺乏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这就使得在有关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判案过程中,法官缺乏法律依据,自主性较大,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从实践中的来看,在信息网络迅猛发展的今天,各种影视作品层出不穷,影视作品保护方面仍显得不足。因此,进一步完善著作权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我国著作权人权益保护以及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2、国外研究动态
英国对著作权法中关于独创性要求并不是保持不变的,前期非常的低甚至没有对创作性的要求。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额头上的汗水”原则形象的体现了英国对作品的要求,英国的“汗水理论”(或称之为“额头出汗”理论),从其字面意思可知,该理论注重作者投入劳动总量的大小,即只要作品的创作者在作品的创作和制作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劳动,流出了汗水,就可以获得著作权法律的保护。
第一、完善著作权权益保护的不足,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第二、通过完善对影视作品著作权权益的保护,打压个人、组织以及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对他人影视作品的违法使用。让人们认识到盗版的危害性,增强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有保障的“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大环境。
第三、完善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让更多的著作权人的智力成果得到尊重与回报,从而促进我国影视产业方面更快更好的发展。
[6]李娴娴.影视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D].青岛.中国海洋大学.2012.
[7]杨立新.侵权法论(上)[M].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185.
[8]王利明.侵权行为规则原则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6-38.
[9]王利明.侵权行为法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542-543.
4、专家询问法。主要是询问指导老师和学校经济法方面的相关教师、教授。
(二)论文提纲
引言
1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概述
1.1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1.2影视作品概念
2我国法律对影视作品著作权内容及归属的规定
2.1影视作品著作权
2.2影视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2.3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立法方面的不同主张
3国内立法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
[2]陈桂红.论网络环境下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1.
[3]曲三强.现代著作权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123-133 172-187.
[4]任晓妍.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认定问题研究[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1.
[5]曲三强.论影视作品的著作权[J].中外法学,2006(02):186-189.
二、主要研究内容、创新之处
(一)主要研究内容
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影视作品著作权发展现状,主要对国内外影视作品的相关概念、影视作品的发展现状及对其影视作品保护的重要性进行阐述;二是通过我国司法实践中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的法律责任的比较研究。对影视作品著作权现存的法律问题进行阐述和分析;第三部分是结合最新的国家立法对家当前解决影视作品著作权侵权问题的法律对策进行分析。
三、研究方法、设计方案或论文提纲
(一)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查阅并研究已有的文献,初步了解课题研究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和技术。
2、比较分析法。主要是在网络和学校的图书馆、社会图书馆查阅,通过深入比较分析其他国家对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论述,找到保护作品著作权问题的科学解决办法。
3、案例分析法。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搜集有关前网上有些具体侵害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例,更详尽的分析、研究著作权保护中影视作品保护的现状,及分析怎么判定著作侵权问题,而最终找出保护著作权人权益的对策。
[10]王世杰.电影作品版权侵权责任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1.
[11]胡晶.影视剧作品改编权侵权判定问题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6.
[12]李雪.我国影视作品著作权归属制度的完善[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2.
[13]王紫婷.网络环境中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研究[D].首都经济大学.2016.
第三、中国199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经2001年第一次修正、2010年第二次修正以及2012年3月、2012年7月和2014年6月三次就三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使得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在逐步走向趋于完善的道路。
国内法律学者对网络环境下影视作品著作权的法律保护问题,探讨较多,但往往是从法律规定出发,具体探讨相关的一个或者几个问题,缺乏系统性。随着网络环境影响下影视作品侵权的行为越来越多,系统研究网络环境下影视作品著作权的保护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2、研究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文化作品的创作模式种类多种多样,已经不再是传统的纸笔模式,更衍生出MV、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广告等多种形式,传播媒介类别也与日剧增,从单纯的文本、报纸衍生到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方式。而影视作品作为文化作品中的一员,逐渐在该产业中崭露头角,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与此同时,影视产业日益繁荣的背景下,对影视作品版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国内相关法律的完善步伐却跟不上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管是对于“影视作品”以及相关概念的定义与解释,还是著作权归属原则,或是司法实践方面对影视作品侵权的判定与归责都有许多地方存在漏洞。
德国的“小铜板”理论,同样也比较注重作品的独创性要素,该理论不仅
包含作者的创作性活动,而且还应该反映出作者的个性并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创
作高度。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作品,对其作品创作高度的要求也就不尽相同。
美国在著名的费斯特(Fesist)一案中确立的“最低限度的创造性标准”,也就是所谓的“独创性标准”,认为作品应该是由作者独立创作完成的与复制他人的作品相反),而且至少具有某种最低限度的创造性成分。1988年美国加入伯尔尼保护文学和艺术品公约。作品首先在美国境内出版的,在美国享有著作权。在美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同美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亦受美国法律保护。美国版权登记,是提出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作品只有进行版权登记之后,方可对某些侵权行为进行诉讼并或得法定赔偿。
4.2.3规范网络环境,完善合理使用
结语
四、完成期限和预期进度
①酝选题、开题阶段(2017年9月~10月)
②研究、写作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4月初)
③论文答辩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4月)
④答辩后修改阶段(2018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