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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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乡县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09-9-22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政府作风转变,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建立通畅的“网民意见办理渠道”。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09]47号)和市政府办公厅《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09]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以构建服务型政府为目标,通过办理网民在主流媒体网站、“中国武乡”政府网站和省、市政府网站的留言,处理苗头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回应百姓诉求,解决民生问题,疏通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解民之忧,取信于民。
使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最终得以圆满解决,提高政府公信力,树立良好的人民政府形象。
二、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公室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总枢纽,负责协调和监督各类留言的办理与运转;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网民留言的收集、转办、回复、反馈、汇总、督办和建档留存工作;各乡镇、各单位是网民留言办理工作的执行者,负责网民留言的具体事件的调查、核实、处置与上报。
三、工作流程
(一)收集梳理。
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收集主流媒体网站、省政府网站省长信箱,市政府网站的市长信箱及“中国武乡”政府网站的县长信箱、社情民意、举报投诉等栏目的留言,收集梳理后,进行登记存档。
(二)分类办理。
对收集到的留言,根据内容、性质和急缓程度等分类办理。
按照“精简程序、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办理。
一般性或政策咨询方面的信件,县政府信息中心将通过书面形式批转至各乡镇或有关部门(单位)办理,不再逐级转发。
重大工作、政策性的意见、建议和需县领导阅处的,转县政府办公室办理。
经县领导批示的信件,按有关领导的批示意见办理。
(三)办理制度。
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和逾期通报制度。
一般情况下,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收到信件后,限时两周内办结,复杂情况一个月内办结。
(四)回复反馈。
对办理的网民留言,要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通过“中国武乡”政府网站“咨询投诉”栏目收到的留言,在办理完毕后,直接给网民回复;通过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信息中心,由县政府信息中心进行回复。
县领导有批示的,办理结果同时向县领导反馈。
县政府办公室按月将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办理情况通过“中国武乡”网站或其他形式进行
通报,并适时在媒体上公布或报道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五)档案留存。
县政府信息中心对办理的留言、领导批示、办理结果等进行归档保存。
四、责任追究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收到网民留言后,要在第一时间对所反映的事件进行核实、调查与处置,逾期未办结或敷衍塞责的,县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严重拖缓办结时间,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令有关乡镇或有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不实事求是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晋政发[2006]19号)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