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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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
试点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5.06.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6.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下达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
目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精神,进一步按照市政府提出的“深入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总体要求,结合今年标准化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科创中心建设需要,充分发挥标准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

在各单位自愿申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县)市场监管局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评议和审核,确定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共77项(详见附件1)。

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计划执行时间原则上为2年,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根据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和本项目具体情况,填写《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计划任务书》,经项目保证单位确认盖章后,分别以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形式报送市质量技监局。

项目执行期间应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组织实施,并在试点期满前一个月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向项目保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三、各项目保证单位应做好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项目实施1年后应组织开展中期检查或评估,并将中期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市质量技监局。

试点期满,应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评估工作。

验收将按国家和本市相关评估要求进行。

四、市质量技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检查等工作,加强指导和服务。

五、相关表格可在上海市质量技监局网站:/业务直通车/标准化/公告栏目下载。

试点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市质量技监局反馈。

联系方式:
农业标准化刘旭阳**********************.cn
工业标准化李三营*********************.cn
军民融合标准化夏磊*********************.cn
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王晓铭***********************.cn 节能减排标准化倪旦红*********************.cn
联系地址:宜山路728号501室邮政编码:200233
附件:《2015年上海市标准化试点项目》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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