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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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310.2-2016

用经纯化的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6 超声波清洗器 ultrasonic cleaner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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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应要求器械供应商送达的外来医疗器械、植入物及盛装容器清洁。
c) 应遵循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和参数。急诊手术

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范围
v 本规范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CSSD的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 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 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v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院的CSSD和 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 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规范。 已采取 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cssd清洗消毒技术 操作规范
前言
v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v 本规范清洗、消毒、灭菌流程的技术操作 部分参照了美国ANSI/AAMI ST79-2006 医疗 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用综合指南、 EN ISO 15883-1:2003 《清洗消毒器》和EN 285 (2006)《大型蒸汽灭菌器》。
(回收 )
v 1.使用者应将一次性使用物品、锐器放置 在专用容器中,按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 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
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被朊毒 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 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
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标明感染性疾病名称, 由CSSD单独回收处理。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v 1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v 2应根据《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处理 方法。 v 3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标 准》的规定。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v 4耐湿、耐热的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首选 物理消毒或灭菌方法。
圆帽
污染物品回收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昭平县中医院院感科1、范围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明日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清洗cleaning 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1.1 冲洗 flushing 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1.2 洗涤 washing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 漂洗 rinsing 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末漂洗 end rinsing 用软洗、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处理的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 ultrasonic cleaner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 washer-disinfector 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3.4 闭合 closure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例如反复3.5 密封 sealing合剂或热熔法。

3.6 闭合完好性 closure integrity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3.7 包装完好性 package integrity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体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的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无机非金属指标.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清洗cleaning去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1.1 冲洗flushing使用流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表面污物的过程。

3.1.2 洗涤washing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的清洗用水,去除器械、器具和物品污染物的过程。

3.1.3 漂洗rinsing用流动水冲洗洗涤后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残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末漂洗end rinsing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

3.2 超声波清洗器ultrasonic cleaner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空化效应”进行清洗的设备。

3.3 清洗消毒器washer-disinfector3.4 闭合closure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方法。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

应在CSSD的去污区进行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点、 核查。
管理要求 • 应采取 的方式,对所 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 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CSSD回收, 集中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建筑布局分为
辅助区域包括工作人员更衣室、值班室、卫生 间、办公室、休息室等。 • 工作区域包括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含 独立的敷料制备或包装间)和无菌物品存放区。
机械清洗的注意事项
• 被清洗的器械、器具、物品应充分接触水流,轴关节充分 打开,拆开至最小化。 • 精密器械和锐利器械应固定放置。 • 定时检查清洁剂管是否通畅,检查方法有:在酶清洗液和 润滑液的瓶身划线并标注时间,保证用量准确。
• 手工清洗过程应注意水温,酶清洗剂的浓度,浸泡时间等 对器械清洁度的影响。 • 清洗步骤包括清洗、冲洗、洗涤、终末漂洗四个步骤。
包装基本要求 • 灭菌物品包装分为闭合式包装和密封式包装。手术器械应 采用闭合式包装,由2层包装材料分两次包装。 • 开放式储槽不应用于灭菌物品的包装。纺织品材料应一用 一洗,在冷光源灯桌上检查有无破损,有无污渍。 • 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范核对器械种类、规格和 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组装。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 械不应完全锁扣。
灭菌操作的要求
• 应观察并记录灭菌时的温度、压力 和时间等灭菌参数及设备运行情况
灭菌物品的卸载
• 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待温度 降至室温方可移动,冷却时间要大于 30分钟。 • 每批次应确认灭菌过程合格,包内 包外化学指示物合格,检查有无湿包 现象,防止无菌物品损坏和污染。 • 无菌包掉落在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 应视在无菌 物品存放区。 • 物品存放架应距地面高度20cm,距离墙 面5cm--10cm,距离天花板50cm。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2022-04-01 发布2022-12-01 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清洗、消毒、灭菌流程的技术操作部份参照了美国 ANSI/AAMI ST79-2022 医疗设备中蒸汽消毒和灭菌保证综合指南 ( ANSI/AAMI ST79-2022 comprehensive guide to steam sterilization and stearility assurance in health care facilities)EN ISO 15883-1.:2022《清洗消毒器》( EN ISO15833-1:2022《washer disinfector》)和 EN285:2022 《大型蒸汽灭菌器》( EN 285:2022 Sterilization steam sterilizers Large sterilizers)。

本标准第 5.5.1、5.7.4、5.7.6、5.7.7、5.8.1.4.2b )和 e )、5.8.2.2.1、5.9.5.1、5.9.5.2、6.1.1 为推荐性,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D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 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 )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标准合用于医院的 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者修订版均不合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合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要求规范WS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 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 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 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 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 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 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 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 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 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 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WS 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2009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的要求与方法和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与可追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医院CSSD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构。

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期限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982 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8278 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第1篇压力蒸汽灭菌效果评价方法与标准)WS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WS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消毒技术规范卫生部3 术语和定义WS310.1和310.2的术语和定义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可追溯 traceability 对影响灭菌过程和结果的关键要素进行记录,保存备查,实现可追踪。

3.2 灭菌过程验证装置 process challenge device,PCD 对灭菌过程有预定抗力的模拟装置,用于评价灭菌过程的有效性。

其内部放置化学指示物时称化学PCD,放置生物指示物时称生物PCD。

3.3 A0值 A0 value评价湿热消毒效果的指标,指当以Z值表示的微生物杀灭效果为10K时,温度相当于80℃的时间(秒)。

3.4 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 table-top sterilizer 体积小于60升的压力蒸汽灭菌器。

3.5 快速压力蒸汽灭菌 flash sterilization 专门用于处理立即使用物品的压力蒸汽灭菌过程。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Central sterile supply department (CSSD)Part 2: 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5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 ——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二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2-2016Centralsterilesupplydepartment(CSSD)—Part2:Standard for operating procedure of cleaning, disinfection and sterilization2016-12-27发布2017-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目次前言III1范围I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 2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3附录A(规范性附录)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8附录B(规范性附录)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9附录C(规范性附录)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13前言本部分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5.8.1.8b)5)、5.9.5a)、5.9.5c)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制定本标准。

WS310《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是从诊疗器械相关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的角度,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的管理、操作、监测予以规范的标准,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1部分:管理规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本部分为WS310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WS310.2—2009。

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在适用范围中,删除了“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和“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调整了术语,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至WS310.1;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增加了3.14湿包和3.15精密器械的定义;——删除了第6章“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改为“应遵循WS/T367的规定进行处理”(见4.1);——增加了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的交接、运送及包装、清洗方法、使用后清洗消毒等要求(见47);——增加了精密器械保护措施、使用后的处理的要求(见5.1.1、5.1.2);——增加了湿热消毒用水的要求(见5.4.2);调整了湿热消毒的温度与时间(见5.4.3);——增加了管腔器械内残留水迹的干燥处理方法(见5.5.3);——修改了压力蒸汽灭菌器压力参数范围(见5.8.1.6);——删除了干热灭菌、环氧乙烷灭菌、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低温甲醛蒸气灭菌程序、参数及注意事项的具体要求,改为符合WS/T367的规定,并应遵循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调整了灭菌物品储存架或柜放置要求(见5.9.2);——增加了植入物放行要求(见5.10.2);——增加了管腔器械内腔清洗的要求(见附录B的B.1);——细化了清洗消毒器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装载、设备操作运行和注意事项(见附录B的B.3);——增加了规范性附录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见附录D);——调整了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到WS310.1。

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CSSD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 111.目的规范医疗器械物品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降低医院感染隐患,确保医疗安全。

2.范围适用于消毒供应中心。

3.定义无。

4.内容4.1物品回收要求:4.1.1使用科室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单独放置于密闭箱内,由CSSD 集中回收处理,不在使用场所进行污染器械的清点工作。

4.1.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使用者应严密封包并注明感染类别交消 文件名称 CSSD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版本号 2016-10-A文件编号 QFE/JCI-S-2016-159总页数 共9页 制定部门 院感科生效日期毒供应中心单独处理。

4.1.3回收污染器械时应戴手套,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发生器械物品的损坏及增加噪声。

4.1.4转运过程中保持回收箱的密闭性,避免周围环境的污染或个人职业暴露。

4.1.5每天工作完毕,应彻底清洗消毒回收箱(车),干燥存放。

4.2机械清洗操作程序:4.2.1准备:4.2.1.1操作者:戴圆帽、口罩、手套,穿专用鞋及防渗隔离衣,必要时戴防护面罩(或眼罩)。

4.2.1.2用物:器械撑开架(u形架)、清洗网篮、各种清洗剂、水溶性润滑剂、除锈剂、清洗刷、推车、清洗消毒器及清洗架等。

4.2.2操作:4.2.2.1检查电源、水、蒸汽、排风及清洗设备,确保在正常工作状态。

4.2.2.2检查清洗消毒器清洗剂储存罐内各种洗涤剂、润滑剂的量,确保足够使用。

4.2.2.3检查清洗消毒器腔体底部有无异物;确保清洗架及清洗网篮清洁,喷水臂可以自由转动且转动平衡,喷水孔无堵塞。

4.2.3分类:评估器械物品种类、污染种类及程度;需要先行手工清洗的器械物品按手工清洗流程进行相应处理后,再放入清洗消毒器内清洗消毒。

4.2.3.1结构复杂的器械及管腔类的器械,如活检钳、穿刺针、人流吸管、腹腔吸管、咬骨钳、窥器等应先冲洗后超声洗涤,吸管超声洗涤后再手工刷洗。

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CSSD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1 111.目的规范医疗器械物品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降低医院感染隐患,确保医疗安全。

2.范围适用于消毒供应中心。

3.定义无。

4.内容4.1物品回收要求:4.1.1使用科室应将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单独放置于密闭箱内,由CSSD 集中回收处理,不在使用场所进行污染器械的清点工作。

4.1.2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使用者应严密封包并注明感染类别交消 文件名称 CSSD 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版本号 2016-10-A文件编号 QFE/JCI-S-2016-159总页数 共9页 制定部门 院感科生效日期毒供应中心单独处理。

4.1.3回收污染器械时应戴手套,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发生器械物品的损坏及增加噪声。

4.1.4转运过程中保持回收箱的密闭性,避免周围环境的污染或个人职业暴露。

4.1.5每天工作完毕,应彻底清洗消毒回收箱(车),干燥存放。

4.2机械清洗操作程序:4.2.1准备:4.2.1.1操作者:戴圆帽、口罩、手套,穿专用鞋及防渗隔离衣,必要时戴防护面罩(或眼罩)。

4.2.1.2用物:器械撑开架(u形架)、清洗网篮、各种清洗剂、水溶性润滑剂、除锈剂、清洗刷、推车、清洗消毒器及清洗架等。

4.2.2操作:4.2.2.1检查电源、水、蒸汽、排风及清洗设备,确保在正常工作状态。

4.2.2.2检查清洗消毒器清洗剂储存罐内各种洗涤剂、润滑剂的量,确保足够使用。

4.2.2.3检查清洗消毒器腔体底部有无异物;确保清洗架及清洗网篮清洁,喷水臂可以自由转动且转动平衡,喷水孔无堵塞。

4.2.3分类:评估器械物品种类、污染种类及程度;需要先行手工清洗的器械物品按手工清洗流程进行相应处理后,再放入清洗消毒器内清洗消毒。

4.2.3.1结构复杂的器械及管腔类的器械,如活检钳、穿刺针、人流吸管、腹腔吸管、咬骨钳、窥器等应先冲洗后超声洗涤,吸管超声洗涤后再手工刷洗。

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各级各类医院CSSD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操作流程和被朊毒 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 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院的CSSD 和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社会化消毒灭菌机 构。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 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规范。 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

“信封摺疊”或“對角 線法”
用于大部分成套器械的小 包裝 單個物品的包裝
包裝是承先(清洗)與起後(滅菌) 的重要環節
認真對待自己的勞動所得; 使用標準的包裝材料 使用正確的包裝手段 使用規範的包裝操作
包裝方式之二

紙塑袋的包裝;一邊為PE塑料薄膜一邊是透氣紙
用途;針對特殊、備用、單獨等要求的器械使用 符合“無菌操作”的要求,來選擇單層或雙層包裝 應注意事項;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灭菌)
压力蒸汽灭菌
1压力蒸汽灭菌适用于耐湿、耐热的器械、 器具和物品的灭菌。 2压力蒸汽灭菌包括下排气式和预真空压 力蒸汽灭菌,根据待灭菌物品选择适宜的 压力蒸汽灭菌器和灭菌程序。灭菌器操作 方法遵循生产厂家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包装)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1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核 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 组装。 2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框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 包装。 3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4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 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 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 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 施。

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cssd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包装)包括装配、包装、封包、注明标识等步骤。器械与敷料应分室包装


1包装前应依据器械装配的技术规程或图示,核 对器械的种类、规格和数量,拆卸的器械应进行 组装。 2手术器械应摆放在篮框或有孔的盘中进行配套 包装。 3盘、盆、碗等器皿,宜单独包装。 4剪刀和血管钳等轴节类器械不应完全锁扣。有 盖的器皿应开盖,摞放的器皿间应用吸湿布、纱 布或医用吸水纸隔开;管腔类物品应盘绕放置, 保持管腔通畅;精细器械、锐器等应采取保护措 施。
检查包装及灭菌 区
器械检查、包装 灭菌物品装载 无菌物品卸载
无菌物品存放区
无菌物品发放
注:√:应使用 Δ:可使用 #具有防烫功能的手套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回收 )

1.使用者应将一次性使用物品、锐器放置 在专用容器中,按医疗废物处理;重复使 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直接置于封闭 的容器中,由CSSD集中回收处理;被朊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 GB/T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 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传染病防治法 卫生部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术语和定义

“信封摺疊”或“對角 線法”
用于大部分成套器械的小 包裝 單個物品的包裝
包裝是承先(清洗)與起後(滅菌) 的重要環節
認真對待自己的勞動所得; 使用標準的包裝材料 使用正確的包裝手段 使用規範的包裝操作
包裝方式之二

紙塑袋的包裝;一邊為PE塑料薄膜一邊是透氣紙
用途;針對特殊、備用、單獨等要求的器械使用 符合“無菌操作”的要求,來選擇單層或雙層包裝 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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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漂洗 rinsing
使用流动水冲洗 洗涤后 残留物的过程
3.1.4 终未漂洗
用软水、纯化水 或蒸馏水进行 最终的处理过程
去除污物
分解分离污物
保证洁净度
防止杂质沉积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3、术语和定义——设备
• 3.2超声波清洗器 ultrasonic cleaner • 利用超声波在水中振荡产生 “空化效应” 进行清洗的设 备 • 3.3清洗消毒器 washer-disinfector • 具有清洗与消毒功能的机器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本规范中的推荐性标准
• 6.1.1 • 疑似或确诊朊毒体感染的病人 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密闭包装焚烧处理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本规范中的强制性标准
1、范围
基本原则
CSSD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解 析
思考的问题?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如何简明扼要解读?
操作篇
切实可行的措施?
设备、资金、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 卫通〔2009〕10号
一、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一)WS 310.1-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1部分:管理规范; (二)WS 310.2-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三)WS 310.3-2009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 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 • 2009-04-01发布 2009-12-01实施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本规范中的推荐性标准
• 5.5.1 • 宜选用干燥设备进行干燥处理 • 根据器械的材质选择适宜的干燥温度: • 金属类干燥温度70℃~90℃ • 塑胶类干燥温度65℃~75℃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本规范中的推荐性标准
• • • • • • • • • 5.8.2.2.1 宜使用卡式盒或专用灭菌容器盛放裸露物品 5.9.5.1 环境的温度、湿度达到WS310.1的规定时, 使用纺织品材料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4d, 未达到环境标准时,有效期宜为7d 5.9.5.2 医用一次性纸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1个月; 使用一次性医用皱纹纸、医用无纺布包装的无菌物品 有效期宜为6个月; • 使用一次性纸塑袋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 硬质容器包装的无菌物品,有效期宜为6个月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开展清洗、消毒、灭菌工作时,应遵循“标准预防”原 则
将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视为具有传染性
取消感染性与非感染性分类处理的概念和方式, 将所有污染器械均视为有传染性
改变过去污染器械先消毒、后清洗、再灭菌的操作程序, 污染器械操作程序应先清洗、后消毒或灭菌 所指“通常情况下”包括乙肝、艾滋病等传染性疾病病 人用后器械的处理程序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朊毒体(亦称朊病毒) 人畜共患的传染性中枢神经系统慢性退变性的疾病病原体 分布在人群中为“雅克病”,分布在牛群中为“疯牛症”(CJD) 有报道:医院传播率100%,主要为污染器械消毒不彻底 美国278例CJD的病人有8例是由角膜移植或手术感染 朊毒体是迄今为止对理化因子抵抗力最强的病原自由微生物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本规范中的推荐性标准
• 5.8.1.4.2b 宜将同类材质的器械、器具和物品, 置于同一批次进行灭菌 • 5.8.1.4.2e 下排气压力蒸汽灭菌器中,大包宜摆放于上层 小包宜摆放于下层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3、术语和定义——包装
3.6 闭合完好性 closure integrity
• 闭合条件能确保该闭合至少与包 装上的其他部分具有相同的阻碍 微生物进入的程度。
3.7 包装完好性 package integrity
• 包装未受到物理损坏的状态。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3、术语和定义——器械
• 3.8 植入物 implantable medical device
• 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中,留存时 间为30天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
• 类型
• 血管内导管支架、起搏器、关节假体、骨针、骨钉等
原则: 植入物手术器械应记录和追溯操作流程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病原体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的处理流程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内 容
7、 附录A :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 • 附录B :器械、器具和物品的清洗操作方法
规范性附录
• 附录C: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与方法
• 附录D :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用水标准
资料性附录
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管理规范-----------支持系统
相 辅 相 承 缺 一 不 可
操作规范-----------工作指南
监测标准-----------专业指导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内 容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5、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 6、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病房
污染物品回收


√ √ △ √ √ √ √ √ √ √ √

√ √ △ △ √
去污区
污染器械分类、核对、 √ 机械清洗装载 手工清洗器械和用具 器械检查、包装 √ √ √ √ √
检查、包装及灭菌 区
灭菌物品装载 无菌物品装载
△#
无菌物品存放区 注:
无菌物品发放
√:应使用
△:可使用#:具有防烫来自能的手套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3、术语和定义——包装
3.4 闭合 closure
• 用于关闭包装而没有形成密封的 方法。例如反复折叠,以形成一 弯曲路径。
3.5 密封 sealing
• 包装层间连接的结果。注:密封 可以采用诸如粘合剂或热熔法。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
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 要求进行处理。
• 4.2 应根据WS310.1的规定,选择清洗、消毒或灭菌
处理方法。 • 4.3 清洗、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应符合WS310.3的 规定。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4.1 通常情况下应遵循先清洗后消毒的处理程序。 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 器具和物品应按照本标准第6章要求进行处理。
6.1朊毒体污染的处理流程 6.1.1 疑似或确诊朊毒体感染的病人 宜选用一次性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使用后应进行双层密闭封装焚烧处理。
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3、术语和定义——清洗
3.1清洗 cleaning 3.1.1 冲洗 flushing
使用流动水去除 器械、器具和物品 表面上污物的过程
3.1.2 洗涤 washing
使用含有化学清洗剂 的清洗用水, 去除污染物的过程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污染器械应先清洗、后消毒或灭菌操作程序措施
强调职业防护
健全防护制度
建立锐器伤处理流程及登记制度
加强培训,提高预防观念
附录A(规范性附录)
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
防护着装 区域 操作 圆帽 口罩 隔离衣/ 防水围裙 专用鞋 手套 护目镜/ 面罩
3、术语和定义——消毒
• 3.9湿热消毒moist heat disinfection
• 利用湿热使菌体蛋白质变性或凝固酶失去活性,
代谢发生障碍,致使细胞死亡。 • 包括煮沸消毒法、巴斯德消毒法和低温蒸汽消毒法。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4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6.1.2 可重复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和物品,
应先浸泡于lmol/ L氢氧化钠溶液内作用60min, 再按照本标准 5.3~5.8进行处理,
第 2 部 分: 清 洗 消 毒 及 灭 菌 技 术 操 作 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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