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原条材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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衫木材材积表,挖土断面系数表,大放脚浙江高度表等

衫木材材积表,挖土断面系数表,大放脚浙江高度表等

(5)等高式标准砖柱基四边大放脚体积表 砖柱断面(厘米) 24*24 24*36.5 24*49 24*61.5 36.5*61.5 36.5*74 36.5*86.5 49*86.5 49*99 61.5*111.5 36.5*36.5 36.5*49 49*49 49*61.5 49*74 61.5*74 61.5*86.5 61.5*99 74*99 74*111.5 74*74 74*86.5 86.5*86.5 86.5*99 86.5*111.5 61.5*61.5 1 0.01 0.012 0.013 0.015 0.017 0.019 0.021 0.023 0.025 0.027 0.029 0.031 0.033
单位:每米 土 1砖 22 0.056 0.137 0.274 0.437 0.656 0.907 1.219 单位:m³ 大放脚层数(每层二皮砖) 2 0.033 0.038 0.04 0.05 0.056 0.062 0.068 0.074 0.08 0.086 0.092 0.097 0.103 3 0.073 0.085 0.097 0.108 0.12 0.132 0.144 0.156 0.167 0.179 0.191 0.203 0.215 4 0.135 0.154 0.174 0.194 0.213 0.233 0.253 0.272 0.292 0.312 0.332 0.351 0.371 5 0.222 0.251 0.281 0.31 0.34 0.369 0.399 0.428 0.458 0.487 0.517 0.547 0.576 6 0.338 0.379 0.421 0.462 0.503 0.545 0.586 0.627 0.669 0.71 0.751 0.793 0.834 3/2砖 33.5 0.036 0.09 0.18 0.287 0.431 0.591 0.801 青 砖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木材材积表木材材积表2005-07-20|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一、查定方法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0.7854LD+0.45L+2÷10000式中:V——材积m3;L——检尺长m;D——检尺径cm.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2÷10000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V=0.8LD+0.5L2÷10000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4地方煤矿用的坑木材积按下表计算:三、对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的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杉原条和其它树种的原条商品材材积计算.1检尺径自10cm以上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V=+D2+L÷10000式中:V——材积m3;L——检尺长m;D——检尺径cm.2检尺径为8cm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V=×L÷1003原条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4816-84杉原条检验的规定检量. 4原条材积数字都保留三位小数.四、对GB449-84锯材材积表的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锯材产品的材积计算.1锯材尺寸按锯材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2锯材材积按长方体体积公式计算,即:V=L·W·T÷1000000V——锯材材积m3;L——锯材长度m;W——锯材宽度mm;T——锯材厚度mm.五、对GB198-63原条材积表的说明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条材积计算.1原条材积数字系按中央断面积公式展开而来,即:V=2L÷10000V——材积m3;D——中央直径cm;L——材长m2本标准所列材积表采用的原条中央直径范围为6-50cm;长度范围为3-35m.中央直径按2cm进位;长度不足5m的按0.5m进位,自5m以上的按1m进位.3本标准中所列材积数字一律计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三位为止,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杉原条材积表

杉原条材积表
0.188 0.248 0.316 0.393 0.477 0.57 0.672 0.781 0.899 1.025 1.159 1.301 1.452 1.611 1.779 1.954 2.138 2.33 2.53 2.739 2.956 3.181 3.414 3.656 3.906 4.164
30 0.217 0.286 0.641 0.452 0.549 0.656 0.773 0.899 1.034 1.18 1.334 1.498 1.672 1.855 2.047 2.249 2.461 2.682 2.913 3.153 3.402 3.662 3.93 4.208 4.496 4.793
18 检尺径,cm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38 40 42 44 46 48 50 52 54 56 58 60 0.131 0.173 0.221 0.274 0.333 0.398 0.469 0.545 0.627 0.715 0.809 0.908 1.014 1.125 1.241 1.364 1.492 1.626 1.766 1.912 2.063 2.22 2.383 2.552 2.726 2.906
24 0.174 0.229 0.292 0.363 0.441 0.527 0.621 0.722 0.831 0.947 1.071 1.203 1.343 1.49 1.644 1.807 1.977 2.154 2.339 2.532 2.733 2.941 3.157 3.38 3.611 3.85
13 0.096 0.126 0.161 0.2 0.243 0.29 0.342 0.398 0.458 0.522 0.59 0.663 0.739 0.82 0.905 0.995 1.088 1.186 1.288 1.394 1.505

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

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

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单木出材率表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杉木是一种常见的木材材料,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装饰等领域。

在木材的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了解杉木的材积和出材率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杉木的二元立木材积表和单木出材率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杉木的二元立木材积表二元立木材积表是在特定条件下根据杉木的地径和树高来计算树干的材积,通常以立木体积为单位来表示。

下面是一份基本的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 树高(m)| 地径(cm)| 材积(m³)||-----------|-----------|------------|| 10 | 20 | 0.5 || 10 | 30 | 0.8 || 10 | 40 | 1.2 || 15 | 20 | 0.7 || 15 | 30 | 1.0 || 15 | 40 | 1.5 || 20 | 20 | 1.0 || 20 | 30 | 1.4 || 20 | 40 | 2.0 |从上表可以看出,树高和地径对杉木的材积有显著的影响。

通常来说,树高和地径越大,杉木的材积就越大。

根据二元立木材积表,生产者可以在砍伐杉木时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树木,以提高木材的产量和效益。

单木出材率表是用来估算从一株杉木中可以获得的实际可用木材量。

通常来说,木材的单木出材率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树种、树高、地径、生长环境等。

下面是一份基本的杉木单木出材率表:第二篇示例:杉木是一种常见的原木材料,具有良好的材质和优良的性能,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家具、地板等领域。

为了更好地利用杉木资源,提高木材的利用率,制定了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和单木出材率表,通过科学的规划和设计,可以实现杉木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可持续利用。

一、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杉木二元立木材积表是对杉木立木材积进行测定和记录的表格,通过对不同规格的杉木进行测量和计算,得出每种规格杉木的材积数据。

根据木材的不同用途和要求,可以制定不同的立木材积表,如建筑用杉木材积表、家具用杉木材积表等。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木材材积表木材材积表2005-07-20|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一、查定方法(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D++²÷10000式中:V——材积(m³);L——检尺长(m);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D++²+(14-l)²(D-10)]²÷10000(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V=(D+²÷10000(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 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1木材材积表( 1 ) 原木材积表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4~ b. 检尺径 ≥14cm :V = 0.00007854 L [ D + 0.5L + 0.005 L 2 + 0.000124 L ( 14 – L ) 2 ( D – 10 ) ] 2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b .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 、且长短径差≤2cm≥26cm 、且长短径差≤4cm·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 、且长短径差>2cm≥26cm 、且长短径差>4cmc. 异形材:a .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b .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c .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d . 劈裂材:·未脱离:≤10% 忽略不计.>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10% 采取让尺:让径 按均径计算.. 让长 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 忽略不计.<检尺径 以大头为检尺径 可采取让尺处理.b. 检尺径≥10cm:V = 0.000039 ( 3.5 + D ) 2 (0.48 + L )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杉原条梢径≥6cm处的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按根端2.5m处均径计算.b. 检量处异形则向梢端移至正常部位量取.c. 劈裂材:a. 梢端: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b. 根端:≥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劈裂长≤2.5m 则检尺径不变检尺长让去小于检尺径的根端>2.5m 未脱落:则检尺径不变让去劈裂长一半为检尺长(小于5m则按小原条计算)..已脱落:则检尺径按均值计算检尺长不变木材材积表2005-07-20|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常用木材材积表

常用木材材积表

1木材材积表( 1 ) 原木材积表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4~ b. 检尺径 ≥14cm :V = 0.00007854 L [ D + 0.5L + 0.005 L 2 + 0.000124 L ( 14 – L ) 2 ( D – 10 ) ] 2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b .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 、且长短径差≤2cm≥26cm 、且长短径差≤4cm·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 、且长短径差>2cm≥26cm 、且长短径差>4cmc. 异形材:a .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b .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c .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d . 劈裂材:·未脱离:≤10% 忽略不计.>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10% 采取让尺:让径 按均径计算.. 让长 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 忽略不计.<检尺径 以大头为检尺径 可采取让尺处理.b. 检尺径≥10cm:V = 0.000039 ( 3.5 + D ) 2 (0.48 + L )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杉原条梢径≥6cm处的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按根端2.5m处均径计算.b. 检量处异形则向梢端移至正常部位量取.c. 劈裂材:a. 梢端: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b. 根端:≥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劈裂长≤2.5m 则检尺径不变检尺长让去小于检尺径的根端>2.5m 未脱落:则检尺径不变让去劈裂长一半为检尺长(小于5m则按小原条计算)..已脱落:则检尺径按均值计算检尺长不变木材材积表2005-07-20|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杉原条标准

杉原条标准

杉原条 标 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杉原条(含水杉、柳杉)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材积计量和储存保管等。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收购和销售的只经打枝剥皮的杉木(含水杉、柳杉)原条。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为现行标准。

GB/T 155-1995 原木缺陷GB/T 4815-1984 杉原条材积表3 要求3.1 尺寸及尺寸进级3.1.1 梢径:6∽12cm(6 cm系实足尺寸)。

3.1.2 检尺长:自5m以上。

3.1.3 检尺径:自8 cm以上。

3.1.4 尺寸进级:检尺长以1 m进级。

检尺径以2 cm进级。

3.2 尺寸分级3.2.1 小径:8∽12 cm。

3.2.2 中径:14∽18 cm。

3.2.3 大径:20 cm以上。

3.3 分等(见表1。

)表1 分等检量方法缺陷名称一等 二等 漏节 在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在全材长范围内允许2个边材腐朽 在检尺长范围内不许有在检尺长范围内腐朽厚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15%心材腐朽 在全材长范围内不许有 在全材长范围心腐面积不得超过检尺径断面面积的16%虫眼 在检尺长范围内不许有 在检尺长范围内不限弯曲 最大拱高不得超过该弯曲水平长的3%最大拱高不得超过该弯曲水平长的6%外夹皮、外伤、偏枯 深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15%深度不得超过检尺径的40%注:本表未列缺陷不计。

4 检验方法4.1 检量工具4.1.1 检量长度用的尺杆、皮尺和检量直径用的卡尺、篾尺(Л尺)一律用米制标准刻度。

其中杆、皮尺以厘米(cm)表示;卡尺、篾尺(Л尺)以毫米(mm)表示。

4.1.2 卡尺:根据增进单位的需要,其刻度样式见图1。

4.1.3 篾尺(Л尺):用篾尺围量直径的,应将直径换算成圆周长,并根据增进单位的需要进行刻度,以直径表示。

即直径=圆周长/3.1416 (1)或直径=0.0183X圆周长 (2)4.1.4 卡尺和篾尺由各省(区)林业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习惯自行制作,或统。

木材材积表格(参考)

木材材积表格(参考)

木材材积表 ( 1 ) 原木材积表b. 检尺径≥14cm:V = 0.00007854 L [ D + 0.5L + 0.005 L2 + 0.000125L ( 14 – L ) 2 ( D – 10 ) ] 2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原木两端直线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由梢端垂直截面量取;量取方法:·按短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26cm、且长短径差≤4cm·按均径计算:短径<26cm、且长短径差>2cm≥26cm、且长短径差>4cmc. 异形材:a. 异径材:按原木正常部位最细处检量..b. 异端材;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c. 双杈材:只检量其中一主枝另枝按节子处理..d. 劈裂材:·未脱离:≤10% 忽略不计.>10% 须减去所通过裂缝长一半处的裂缝垂直宽度·己脱离:小头:≤10% 忽略不计>10% 采取让尺:让径按均径计算.. 让长检尺径在实际检尺长位置量取大头:计算均径值:≥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以大头为检尺径可采取让尺处理注:1. 计算公式:a. 检尺径 = 8 cm:V = 0.004902 L.b. 检尺径≥10cm:V = 0.000039 ( 3.5 + D ) 2 (0.48 + L )2. 检尺规则:a. 检尺长:a. 按杉原条梢径≥6cm处的长度量取.b. 小于检尺径的梢端舍去不计算.c. 端面无垂直断面者由断口内缘量取.b. 检尺径:a. 按根端2.5m处均径计算.b. 检量处异形则向梢端移至正常部位量取.c. 劈裂材:a. 梢端:检量方法按标准方法计算.b. 根端:≥检尺径忽略不计..<检尺径劈裂长≤2.5m 则检尺径不变检尺长让去小于检尺径的根端>2.5m 未脱落:则检尺径不变让去劈裂长一半为检尺长(小于5m则按小原条计算)..已脱落:则检尺径按均值计算检尺长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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