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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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特点
小学时期,是儿童思维发展的一个重大转折时期。
从进入小学起,儿童就开始从事正规的有系统的学习,系统地掌握人类关于自然和社会的知识经验,自觉地服从和执行集体的行为规范。在学习的过程中,儿童的各种心理过程的有意性和抽象概括性也随之获得发展。
新的学习活动、集体活动等对儿童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引起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种种新的需要,并和儿童已达到的原有心理结构、思维水平之间产生矛盾,构成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动力。在教育影响下,这些矛盾的不断产生和解决,就推动他们的思维不断地向前发展。
一、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基本特点
在学前期思维发展的基础上,在新的生活条件下,小学儿童的思维有了进一步的新的发展。
我国心理学家朱智贤早就指出朱智贤:《儿童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修订版,第323页。,小学儿童思维的基本特点是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这种抽象逻辑思维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直接与感性经验相联系的,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
1.在整个小学时期内,小学儿童的思维逐步过渡到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要形式,但仍带有很大的具体性。
我国许多有关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研究都证明了这一点,如朱智贤等人关于小学生字词概念发展的研究中,采用“选择定义”、“确定属、种概念的关系”、“给概念下定义”三组试验,结果如图7-1—图7-3所示。
由此可见,小学儿童的思维同时具有着具体形象的成分和抽象概括成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随着年级升高以及不同性质的智力活动而发展变化。
如何分析这个变化过程或思维的“过渡性”的实质呢?
入学以后,教学以及各种日益复杂的新的实践活动向儿童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新要求,这就促使儿童逐渐运用抽象概念进行思维,促使他们的思维水平开始从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要形式逐步向以抽象思维为主要形式过渡。
小学儿童思维的这种过渡,是思维发展过程中的质变。它是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衰亡”与改造而实现的。这种显着的质变,是在思维发展的外部条件作用下,在内部矛盾斗争中实现的。因而,小学儿童的思维过渡到以抽象思维为主要形式,并不意味着他们入学以后,具体形象思维立刻全部“消亡”,不再发挥作用。整个小学阶段,小学儿童的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发展要经历很长过程。低年级儿童所掌握的概念大部分是具体的、可以直接感知的,要求低年级学生指出概念中最主要的本质的东西,常常是比较困难的。他们的思维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与面前的具体事物或其生动的表象联系着的。当然,说低年级儿童的思维具有明显的形象性,并不等于说,他们的思维没有任何抽象性,没有任何抽象概括的成分。事实上,小学儿童的思维同时具有着具体形象的成分和抽象概括的成分,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随着年级高低以及不同性质的智力活动而变化。正因为如此,在小学中高年级,学生才逐步学会分出概念中本质的东西和非本质的东西,主要的东西和次要的东西,学会掌握初步的科学定义,
学会独立进行逻辑论证。同时,达到这样的思维活动水平,也离不开直接的和感性的经验。他们的思维活动仍然具有很大成分的具体形象性。
2.小学儿童的思维由具体形象思维到抽象逻辑思维的过渡,存在着一个明显的“关键年龄”。
我国心理学工作者们对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这个“关键年龄”进行了不少的研究。一般认为,这个关键年龄在四年级(约10—11岁),也有的认为在高年级;也有的教育性实验报告指出,如果有适当的教育条件,这个关键年龄可以提前到三年级。
强调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关键年龄,是要求我们适应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飞跃期来进行适当的教育。有关研究认为林崇德:《小学儿童数概念与运算能力发展的研究》,心理学报,1981年第3期。,儿童思维发展的转折点在何时实现,主要取决于教育的效果。在着重抓了思维的智力品质的教学影响下,儿童在三年级就可实现数的概括能力的“飞跃”,而在教学不甚得法的控制班里,则到五年级才实现数的概括能力的“飞跃”。可见,这个思维发展的关键年龄有一定伸缩性,是可以变化的,可以提前或挪后,可以加快或延缓。只要教学得法,小学儿童思维发展的关键年龄可以提前到三年级。在小学儿童思维发展中,存在着很大的潜力,假如适当地挖掘,这个潜力能变为他们巨大的能力因素。
3.小学儿童逐渐具备了人类思维的完整结构,同时这个思维结构还有待进一步地完善和发展。
从小学阶段起,儿童逐渐具备明确的思维目的性;表现出完整的思维过程;有着较完善的思维材料和结果,思维品质的发展使个体思维表现出显着的差异性;儿童思维的监控或自我调节的能力也在日益加强。这表明,小学儿童思维的过渡性,显示出思维结构在从不完善向完善水平过渡。
另一方面,尽管小学儿童的思维主要属于初步抽象逻辑思维,但它却具备了一切逻辑思维形式,包括辩证逻辑思维的萌芽。
对儿童左右概念发展的研究指出,9—11岁儿童在进行左右概念的初步的抽象思维时,就已经萌发了辩证思维。在对小学儿童辩证思维的萌芽过程的一项系统研究朱建军:《7—11岁儿童关系概念发展的研究》(未发表),1985年。也指出:7—11岁儿童对关系概念的认知处于直观形象水平,在直观故事情境中,7岁儿童已懂得关系的对立性,7—8岁儿童能理解关系的转化性,8—10岁儿童能理解关系的依赖性,10—11岁儿童已基本能认知关系概念的辩证属性,并已开始向言语抽象概括水平过渡。可见,在7—8岁,儿童的辩证思维已开始萌芽。10—11岁儿童已能进行初步的辩证思维,但这种思维是自发的、朴素的,还未形成系统的辩证思维结构。进一步的研究杨建军:《1—6年级小学生辩证思维能力的实验研究》,心理发展与教育,1991年第4期。也证实了小学儿童的辩证思维的这一发展趋势,并提出不同的辩证思维形式的发展存在着不平衡性,小学儿童的辩证概念的发展优于辩证判断和辩证推理的发展。
4.小学儿童的思维,在从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平衡性。
在整个小学时期内,儿童的抽象逻辑思维水平在不断提高,儿童思维中的具体形象成分和抽象成分的关系在不断发生变化,这是它的发展的一般趋势。但是具体到不同的思维对象,不同学科、不同教材的时候,这个一般的发展趋势又常常表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
在小学教学实验中可以看到这种不平衡性。虽然数学和语文教材是按照同一实验目标和要求编写的,但在算术教材学习中,有些学生已经达到了较高的概括水平,而在语文教材的学习中,其概括能力有的仍能达到较高水平,有的则不理想,还有的属较差水平。相反亦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