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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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协议名称:深度剖析对赌协议一、背景和目的本对赌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由(双方名称)为了明确双方在(具体事项)方面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达成的一项法律约束力协议。

二、定义1. 对赌协议:指双方为了规范在(具体事项)方面的权益和义务,约定的一种法律文件。

2. 双方:指本协议中约定的(甲方名称)和(乙方名称)。

3. (具体事项):指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事项。

三、协议内容1. (具体事项)的约定(详细描述具体事项的内容、目的、要求等)2. 对赌条款(详细描述对赌条款的内容、目的、要求等)3. 义务与责任3.1 甲方的义务与责任(详细描述甲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和责任)3.2 乙方的义务与责任(详细描述乙方在本协议中的义务和责任)4. 保密条款4.1 保密义务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和协议终止后继续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

4.2 保密措施双方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文件的存储、传输、销毁等,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

5. 违约责任5.1 违约认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违约赔偿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的补偿。

6. 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引起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应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 协议的生效与终止7.1 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终止条件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详细描述终止条件,例如:双方达成书面一致终止协议)7.3 终止后的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继续保持保密义务。

八、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修改与补充对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2.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解释、效力及争议解决均适用(适用法律)。

3. 协议的完整性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关于(具体事项)的完整协议,并取代双方之前的一切口头或书面约定。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协议名称:对赌协议一、背景与目的本对赌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是由以下各方(以下简称“各方”)依据自愿原则,为了明确双方在特定事件或行为发生时的权益和责任而达成的一项协议。

本协议的目的是确保各方在特定情况下能够履行其承诺,并约定相应的赌约和赌注。

二、定义1. “甲方”:指本协议中的一方,即(甲方名称)。

2. “乙方”:指本协议中的另一方,即(乙方名称)。

3. “特定事件”:指本协议中约定的特定事件或行为。

4. “赌约”:指各方在特定事件发生前所达成的协议,约定赌注的支付和履行方式。

5. “赌注”:指各方在特定事件发生后,根据赌约约定支付的权益或资产。

三、赌约约定1. 特定事件:(详细描述特定事件或行为,包括触发条件、时间限制等)。

2. 赌约内容:各方同意在特定事件发生后,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赌注:(a)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的赌注金额为(具体金额)。

(b)乙方同意支付给甲方的赌注金额为(具体金额)。

3. 赌约履行:(a)特定事件发生后,各方应在(具体时间)内履行赌约。

(b)赌约履行方式:赌约的履行方式由各方协商确定,可以包括现金支付、股权转让、资产转让等。

(c)如赌约约定的赌注无法履行或未能按时履行,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保密条款各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对协议内容保密,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协议的任何内容。

五、违约责任1.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2. 如因特定事件未能如期发生导致无法履行赌约,各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

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争议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具体地点),仲裁语言为(具体语言)。

七、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由各方共同签署,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均适用(适用法律)。

对赌协议的简单理解和案例分析

对赌协议的简单理解和案例分析

对赌协议的简单理解和案例分析一、基本概念对赌协议:即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是指投资者(委托方)与融资者(代理方)对于企业未来经营绩效的不确定性“暂不争议”,而是约定:根据运营的实际绩效调整企业的估值,从而重新划定双方的利润边界。

1、对赌协议本来有一个非常婉约的名字——估值调整机制,但是我们非常有特色的翻译过来之后,就听起来那么刺激,那么具有挑战性。

而事实上,中国企业每一份对赌协议的背后都是一阵血雨腥风,还真是没有辜负这么用心的翻译。

2、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3、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二、三种基本应用类型1、创业型企业中的应用:大摩高盛投资蒙牛1999年1月,牛根生创立了蒙牛乳业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

后更名为内蒙古蒙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乳业”)。

2001年底摩根士丹利等机构与其接触的时候,蒙牛乳业公司成立尚不足三年,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创业型企业。

2002年6月,摩根士丹利等机构投资者在开曼群岛注册了开曼公司。

2002年9月,蒙牛乳业的发起人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了金牛公司。

同日,蒙牛乳业的投资人、业务联系人和雇员注册成立了银牛公司。

金牛和银牛各以1美元的价格收购了开曼群岛公司50%的股权,其后设立了开曼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毛里求斯公司。

同年10月,摩根士丹利等三家国际投资机构以认股方式向开曼公司注入约259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亿元),取得该公司90.6%的股权和49%的投票权,所投资金经毛里求斯最终换取了大陆蒙牛乳业66.7%的股权,蒙牛乳业也变更为合资企业。

对赌协议浅析

对赌协议浅析

对赌协议浅析一、对赌协议的概念对赌协议是指含有对赌条款的协议。

在我国主要是由海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时所采用。

在实践中,当投资一方(主要是海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与融资一方(一般是具有高速增长潜力的民营企业)在签订融资协议时,由于对未来的业绩无法确定,双方就在融资协议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一般是以一定的业绩指标作为标准),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由投资方行使估值调整权利,以弥补高估企业自身价值的损失;如果约定的条件未出现,则由融资方行使一种权利,以补偿企业价值被低估的损失。

双方约定的这种机制被称为‚估值调整机制‛,包含这种机制的条款一般被称为‚对赌条款‛,包含‚对赌条款‛的协议被称为‚对赌协议‛。

二、对赌协议的主体对赌协议的主体包括投资方和融资方。

目前,国内涉及的对赌协议中的投资方一般是海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如摩根史坦利、高盛、鼎晖等;融资方一般都是国内具有良好成长性的民营企业,如蒙牛、永乐、雨润、太子奶等。

在个别的案例中,例如徐工和凯雷的并购中,也出现了国有企业签订对赌条款的情况。

由于国有企业签订对赌条款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是否合法判断困难,难以通过商务部的行政审批。

因此,国内目前主要是民营企业选择通过对赌协议的方式融资。

三、对赌协议涉及的对赌条款国外对赌协议通常涉及财务绩效、非财务绩效、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管理层去向等方面的对赌条款。

签署协议时,具体选择何种条款,通常是由投资方和融资方协商确定。

投资方一般以股权、期权认购权、投资额等作为对赌对象,以可转换优先股或者可转换债券为投资工具按照协议的规定,如果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条件,投资人就无偿或者低价向融资方的管理层转让股份或者追加投资等;如果达不到约定的条件,则管理层向投资人转让股份或者管理层溢价收回投资方所持的股权。

在目前的实践中,国内的融资方一般是以一定期间内的财务业绩作为对赌条件,如果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实现一定的业绩增长等财务性指标,则投资方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进行第二轮注资或出让一部分股权给管理层;如果融资方未能在约定的期间内达到约定的业绩指标,则管理层转让规定数额的股权给投资方。

对赌协议浅析

对赌协议浅析

对赌协议浅析提要:对赌协议是近年来出现在中国资本市场的特殊投融资手段,以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正确认识并适当加以运用对赌协议将有望实现我国企业的低成本融资和迅速扩张。

本文从对赌协议的逻辑前提出发,分析了对赌协议的国外适用及借鉴,进而总结了目前我国企业适用中的经验教训。

关键词:对赌协议;逻辑前提;适用一、对赌协议的涵义对赌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 AM),直译为“估值调整协议”,是投融资方在达成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

投资方通常认为投资企业主要是投资企业的未来,因此,其倾向于与项目企业约定“对赌协议”以控制投资风险,即根据“现在业绩”初步作价和确定投资条件,根据“未来业绩”调整作价和投资条件。

对赌协议实际上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二、对赌协议的逻辑前提对赌协议作为一种契约形式,双方当然有选择使用或不使用的自由。

然而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难,小的特点以及国际投资者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决定了投资者的强势地位,往往迫使融资方接受对赌条款。

因此,在企业签订对赌协议之前,就必须充分理解对赌协议的实质和逻辑。

为了更有效地展开对赌协议逻辑前提的研究,在此假设一个以企业的财务绩效(以年净利润、销售额的增长为指标)为输赢标准,割让股份为“赌本”的对赌模型。

【前提一:默认企业的价值在于未来的赢利能力】对赌协议的核心是股权出让方和收购方对企业未来的不同预期。

百慧勤投资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管维立认为,“对赌协议”的成立有赖于几个前提:一是企业的股权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而这一整体价值的评估则依赖于企业未来的业绩;二是企业价值虽然是由品牌、技术、管理等多要素构成,但其最终将整体反映在企业未来的收益中;三是由于未来无法准确预知,因此企业价值的判断有赖于未来的实际业绩体现。

这概括默认了企业的价值在于其未来的赢利能力。

企业的估值在实践中通常采用企业价值=每年净利润*合理市盈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

拟上市公司对赌协议案例分析7篇篇1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对赌协议在拟上市公司中愈发受到青睐。

对赌协议,又称为估值调整机制,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约定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根据特定事件的发生与否,对投资金额、投资条款进行相应调整的协议。

本案例将对某拟上市公司与投资方签订的对赌协议进行分析,探讨其条款设计、风险控制及市场影响等方面。

二、条款设计分析1. 对赌标的:对赌协议中明确约定,若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未能实现特定的业绩目标或财务指标,则投资方有权要求调整投资金额或投资条款。

这种对赌标的的设计,旨在激励公司努力达成约定目标,同时也为投资方提供了相应的风险保障。

2. 对赌期限:协议中对赌期限进行了明确规定,通常为3-5年。

这样的期限设定,既能够给予公司足够的时间来达成目标,又能够确保投资方的利益在较短时间内得到保障。

3. 对赌金额及调整方式:协议中详细规定了对赌金额的调整方式,包括金额调整的具体比例、调整时间的计算方式等。

这些条款的设计,确保了双方在达成协议后的权益得到明确保障。

三、风险控制分析1. 市场风险:对赌协议中通常包含市场风险的控制条款。

例如,若因市场原因导致公司未能达成约定目标,投资方可以要求调整对赌条款或延缓对赌期限。

这些条款的设计,有效地保护了投资方的利益。

2. 财务风险:公司财务风险也是对赌协议中重点考虑的因素之一。

通过设定财务指标和对赌金额的调整方式,协议确保了公司在面临财务风险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

3. 法律风险:对赌协议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争议解决方式等。

协议中通常会明确约定相关法律风险的控制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四、市场影响分析1. 对公司融资能力的影响:对赌协议能够显著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

通过签订对赌协议,公司可以获得更多投资方的信任和支持,从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2.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对赌协议通常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出一定要求,如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制度等。

对赌协议相关分析

对赌协议相关分析

对赌协议相关分析对赌协议的本质是“估值调整机制”,在实际运用中,主要分为正向对赌和反向对赌。

正向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基于未来事件的基础上,采取一个追加价款或者一个或有对价方式来解决价格分歧的模式;反向对赌协议是指如果融资方未实现事先设定的对赌指标,则融资方应向投资方返还约定金额的价款或给予补偿的模式。

一、对赌协议的核心要素1、投资方式(1)增资型对赌是指在投资者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时,投资方的进入不会改变被投资的公司或资产的控股权(或大股东地位)的对赌方式。

(2)收购型对赌是指投资方将通过收购或控股的形式对标的资产(股权)进行投资的对赌方式。

资产收购型对赌属于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股权收购型对赌属于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

2、对赌类型(1 )单向对赌单向对赌是对融资方达到对赌目标的约束,如果融资方未达到对赌指标,则会触发对赌补偿。

(2 )双向对赌双向对赌协议是指融资公司如果达不到预先设定的业绩指标,融资公司原股东向投资方进行补偿;相反,如果达到预先设定的业绩指标,投资方需要向原股东进行奖励。

3、对赌主体常见的对赌协议中,投资方是作为权利人存在,而被投资方是作为义务人存在,义务人通常可以是被投资公司或被投资公司大股东。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投资过程中的对赌行为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投资方是与融资主体公司作对赌,可能因为影响到融资方其他股东的利益而面临法律纠纷,如果是与融资方大股东对赌,则可以有效规避上述问题。

4、对赌指标对赌指标是对赌机制的核心,对赌指标达成与否将会决定对赌义务人是否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对赌指标分为三大类,实务中可以单一或复合地采纳。

(1) 业绩类该类指标考察公司的业绩水平,可以设置为营业收入、净利润、用户量的要求值或增长率等,该类指标能直接考察公司的“挣钱能力”。

(2) 事件类该类指标指被投公司完成的某一阶段性事件,如被投公司“取得特定知识产权或其他资产”、“挂牌、上市”或“取得、保持一定的行业排名”等。

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对赌协议案例分析

1、翁xx与胡xx、胡xx、上海xx置业规画〔集团〕股权转让纠纷案【案情】原告向目标公司〔置业开展〕增资,目标公司调整股权构造并许诺给原告现金补偿。

置业规画公司给予了现金补偿,原告知请被告进展股权回购。

(1)现金补偿方式:在原股东(三被告)于2021年9月30日前成功引进新投资者的条件下,股权调整及补偿方案为:xx置业规画公司〔原股东〕将合计持有xx置业开展公司10.4690%的股权补偿给新股东(包括原告在内);同时,xx置业规画公司对新股东的投资本钱以现金元进展补偿(其中原告投资本金为1,000万元……),现金补偿支付应当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原告取得现金补偿金额为万元……→现金补偿的主体是原股东〔2〕回购方式①回购条件:目标公司2021年8月31日前成功在A股市场公开上市②回购主体:原股东〔三被告〕③回购权的行使:新股东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回购决定以书面形式送达原股东,超期将视为新股东放弃回购权④回购价钱:若是原股东未对新股东实施现金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回购金额为新股东原始投资金额的倍或回购决定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每股净资产乘以新股东的持股数(如新股东在投资后发生转让行为的,按其转让后的持股比例计算),以二者中较高者为准。

若是原股东对新股东实施了现金补偿方案,那么回购金额中应扣除原股东对新股东的现金补偿局部的价款,同时原股东支付新股东现金补偿金额中新股东原始投资金额本金局部的利息再也不计算。

【法院裁决】没有认定对赌协议的效劳,直接运用协议中的约定:新股东必需在必然日起前书面通知原股东回购,否那么视为放弃回购权利。

由于原告没有书面通知,因此败诉。

2、苏州香樟一号投资管理中心与山东瀚霖生物技术、曹务波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案【案情】原告向被告公司增资,700万为增加的注册资本,4200万进入资本公积金。

原告诉请被告进展股权回购和现金补偿。

〔1〕股权回购回购条件:(1)甲方在2021年年底没有公开发行A股股票;(2)甲方2021年实现的经审计扣除超级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于16000万元。

对赌协议深度分析

对赌协议深度分析

[内容摘要] 对于“对赌协议”的合法性,一直以来存在着一定的争议。

同时,“对赌协议”对企业上市产生很大影响。

本文将通过对“对赌协议”的内容分析,探讨不同情形的“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其对上市的影响。

[关键词]对赌协议法律性质企业上市最近几年,“对赌协议”作为外资私募股权融资中经常运用的投资工具进入了中国境内并被频繁地使用于中国境内的投资活动中。

伴随着蒙牛、国美等在私募股权融资中使用对赌协议而一战成名的案例,国内很多企业在IPO前引入PE 时,都签署了“对赌协议”,“对赌协议”涉及的公司大量地成为国内A股的拟上市公司。

多年以来,国内A股有一不成文的惯例,那就是IPO申报前,申请人须清理此前公司管理层或控股股东与股权投资机构(PE)签署的以公司股权调整为主要内容的“对赌协议”,其理由是证监会的窗口指导意见认为带有此类“对赌协议”的申请人,在发行审核期间甚至在挂牌上市后相当长的期限内,其股权结构将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不过,疑惑的呼声同样大量存在。

因此,“对赌协议”已成为企业上市审核中的热点法律问题。

2009年6、7月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组织证券律师、保荐与创投机构代表共300多人参加的“创业板重点法律问题研讨会”也对“对赌协议”进行了大篇幅的研讨,可见一斑。

多年来,笔者为各类投资公司提供了大量的投资法律服务,也从事了一定数量的股票发行上市等的律师服务事务,对“对赌协议”颇有感受。

本文试图通过对“对赌协议”的内容分析,探讨不同情形的“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及其对上市的影响,以期抛砖引玉,与上市实务同行探讨。

一、对赌协议的实质及其常见类型“对赌协议”英文原名是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直译意思为“估值调整机制”。

在私募股权融资市场,投资方在与融资方入股谈判时,通常面临如何为被投资企业股权定价的难题。

股权的价值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该企业未来一段时间内为股东创造投资回报的能力。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3)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 (3)

深度剖析对赌协议协议名称:深度剖析对赌协议一、协议背景本协议是由甲方(以下简称“投资方”)与乙方(以下简称“创业方”)就双方在某项商业项目上的投资与合作关系达成的一项协议。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协议。

二、定义与解释1. 对赌协议:指投资方与创业方就特定商业项目的投资结果达成的一项协议,双方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进行投资,根据项目的最终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赔偿或回报。

2. 投资方:指愿意投资特定商业项目的一方,即甲方。

3. 创业方:指发起并运营特定商业项目的一方,即乙方。

4. 特定商业项目:指双方约定的具体商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研发、市场推广等。

5. 投资结果:指特定商业项目的最终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额、市场份额等。

6. 赔偿:指投资方在特定条件下,根据投资结果向创业方支付一定金额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补偿。

7. 回报:指投资方在特定条件下,根据投资结果从创业方获得一定回报或收益。

三、协议内容1. 投资金额1.1 投资方同意向创业方投资特定商业项目,投资金额为(具体金额)。

1.2 投资金额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具体时间)内支付到创业方指定的账户。

2. 对赌条款2.1 双方同意根据特定商业项目的投资结果进行对赌,即根据投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赔偿或回报。

2.2 如果投资结果达到双方约定的目标,则创业方无需向投资方支付任何赔偿,且投资方有权从创业方获得相应的回报。

2.3 如果投资结果未达到双方约定的目标,则创业方同意向投资方支付赔偿金额,赔偿金额为(具体金额)。

2.4 赔偿金额应在投资结果确定后的(具体时间)内支付到投资方指定的账户。

3. 投资结果的确定3.1 投资结果应由双方共同确定,双方应在特定商业项目完成后的(具体时间)内进行评估。

3.2 评估应基于双方约定的投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销售额、市场份额等指标。

3.3 双方应协商确定评估的具体方法和标准,并书面记录下来。

3.4 如双方对投资结果的评估存在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解决,则提交至(具体仲裁机构或法院)进行裁决。

资本运营之对赌协议2

资本运营之对赌协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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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投资有权要求甘肃世恒补偿的约定,不符合《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第八条关于企业净利润应根据合营各方注册资 本比例进行分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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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约定违反了投资领域风险共担原则。参照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 项规定,“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该第七条第二项应当 认定为无效。
尤善于制造图表形态陷阱 控制市场投资心理,以达 到赢利套现之目的。
世恒股权示意图
香港迪亚有限 公司,持股 100%
境外 境内
甘肃众星锌业有 限公司 增资 后迪 亚持 股 96.15 %
陆波 (大陆)
海富投资公司投 资“对赌”,持 股3.85%
甘肃众星锌业有 限公司 (2009.6 改名甘肃世恒)
案例详细过程
类似“对赌”案例
1、美林国际与碧桂园集团的对赌协议将股价 纳入,最终因股价不达标导致碧桂园重大损 失 2、湖南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与高盛、摩根等 的对赌因业绩不达标而失去对企业的所有权, 最终净身出户。 3、永乐家电与摩根、鼎晖的对赌,因对未来 业绩的估计过于乐观使永乐家电赌输,进而 永乐电器被国美收购,让永乐在资本市场上 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对赌
3、对赌协议应视中国法律而定, 在规避法律的同时更应该严格遵循 法律规定。
4、双方签订对赌协议应经过必要 的、充分的法律论证。
“对赌协议”——我小组有话要说
对赌协议作为资本市场上一个投融资工具 ,可以有效的消除投资谈判中的某些不确 定性,为投融资双方达成交易,发挥着积 极的作用。但是它是基于对未来市场以及 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的预期,因此具有比较 大的风险性。资本市场有风险,进入需谨 慎。

对赌协议相关分析

对赌协议相关分析

对赌协议相关分析对赌协议的本质是“估值调整机制”,在实际运用中,主要分为正向对赌和反向对赌。

正向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基于未来事件的基础上,采取一个追加价款或者一个或有对价方式来解决价格分歧的模式;反向对赌协议是指如果融资方未实现事先设定的对赌指标,则融资方应向投资方返还约定金额的价款或给予补偿的模式。

一、对赌协议的核心要素1、投资方式(1)增资型对赌是指在投资者对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时,投资方的进入不会改变被投资的公司或资产的控股权(或大股东地位)的对赌方式。

(2)收购型对赌是指投资方将通过收购或控股的形式对标的资产(股权)进行投资的对赌方式。

资产收购型对赌属于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股权收购型对赌属于投资者与被投资公司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

2、对赌类型(1)单向对赌单向对赌是对融资方达到对赌目标的约束,如果融资方未达到对赌指标,则会触发对赌补偿。

(2)双向对赌双向对赌协议是指融资公司如果达不到预先设定的业绩指标,融资公司原股东向投资方进行补偿;相反,如果达到预先设定的业绩指标,投资方需要向原股东进行奖励。

3、对赌主体常见的对赌协议中,投资方是作为权利人存在,而被投资方是作为义务人存在,义务人通常可以是被投资公司或被投资公司大股东。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对投资过程中的对赌行为有明确规定。

但是在法律实践中,如果投资方是与融资主体公司作对赌,可能因为影响到融资方其他股东的利益而面临法律纠纷,如果是与融资方大股东对赌,则可以有效规避上述问题。

4、对赌指标对赌指标是对赌机制的核心,对赌指标达成与否将会决定对赌义务人是否需要承担补偿责任。

对赌指标分为三大类,实务中可以单一或复合地采纳。

(1)业绩类该类指标考察公司的业绩水平,可以设置为营业收入、净利润、用户量的要求值或增长率等,该类指标能直接考察公司的“挣钱能力”。

(2)事件类该类指标指被投公司完成的某一阶段性事件,如被投公司“取得特定知识产权或其他资产”、“挂牌、上市”或“取得、保持一定的行业排名”等。

对赌协议_内涵_风险收益及其决策模式

对赌协议_内涵_风险收益及其决策模式

2009.06/ZHEJIANG FINANCE 浙江金融证券保险Capital&Insurance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投资中采用非常普遍的投资协议。

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也较多地出现了投资方与管理层之间涉及巨大金额的对赌协议的案例,如摩根士丹利、鼎晖、英联与蒙牛管理层的对赌、3i 与小肥羊、凯雷与徐工机械、以及摩根士丹利等与永乐电器的对赌协议等。

而自2008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的变化,让包括太子奶、碧桂园、PPG 等企业领教了对赌协议的威力。

投行的一项分析显示,2008年可能有将近一半以上的“对赌协议”以管理层的失败为结局,更多的股权被迫转让等纠纷因此发生。

研究对赌协议及其风险与相应对策显得格外重要。

一、对赌协议的内涵所谓对赌协议,亦称为“估值调整机制(Valuation AdjustmentMechanism:VAM )”,是指私募股权资本在投资时,因为投资者与融资者对于企业未来发展的实际情况均难以作出100%正确的判断,因此投资者倾向于根据企业在未来的实际经营情况对投资条件加以调整,而与融资者(企业)签订一个协议,在对企业未来经营绩效不确定性暂不争议情况下,按企业未来经营实绩决定投资及其对价。

本质上它是一种附条件支付的合同,当条件成就或未成就时,确定投资方与融资方各自权利与义务,具有期权性质。

对赌协议具有两方面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克服和缓解投资者与融资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融资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具有信息不对称的特点,融资者作为局内人对于企业经营的信息及由此形成的投资价值拥有比投资者要多的信息。

在企业估价上,作为局外人的投资者很难真正较完全地了解并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

为克服这种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风险,投资者与融资者之间基于现状确定一个初始的、双方可接受的投资方案,并根据未来一段时间的经营业绩附条件生效的条款,确定双方权利义务,有利于投资者控制投资风险,保护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性,约束融资企业利用风险不对称的败德行为。

资本对赌协议书范本

资本对赌协议书范本

资本对赌协议书范本鉴于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拟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进行投资,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投资,并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资本对赌。

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资本对赌协议:第一条投资条款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投资完成后甲方将持有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股权。

1.2 投资款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

第二条业绩承诺2.1 乙方承诺在投资完成后的______年内,实现以下业绩目标:2.1.1 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1.2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1.3 其他业绩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对赌条款3.1 若乙方未能实现第二条规定的任一业绩承诺,则乙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对甲方进行补偿:3.1.1 现金补偿: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补偿。

3.1.2 股权补偿:乙方应无偿转让其持有的乙方______%的股权给甲方。

3.1.3 其他补偿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赎回权4.1 若乙方在约定期限内实现业绩承诺,甲方应在______天内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的价格赎回乙方在第三条中无偿转让的股权。

资本对赌协议书范本

资本对赌协议书范本

资本对赌协议书范本甲方(投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融资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乙方的业务前景和盈利能力持有信心,愿意对乙方进行投资,并与乙方就未来业绩目标达成一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资本对赌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定义1.1 资本对赌:指甲方对乙方进行投资,并与乙方就未来一定期限内的业绩目标达成的协议,若乙方未能达到该业绩目标,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回购甲方所持股份或采取其他补偿措施。

1.2 业绩目标:指甲乙双方约定的乙方在未来一定期限内应达到的财务指标或业务发展目标。

第二条投资条款2.1 投资金额:甲方同意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

2.2 投资方式:甲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3 投资时间: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完成投资。

第三条业绩目标3.1 业绩期限:自甲方投资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2 业绩目标:乙方承诺在业绩期限内达到以下业绩目标:3.2.1 净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3.2.2 营业收入: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3.2.3 其他业务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业绩补偿4.1 若乙方未能达到第三条规定的业绩目标,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补偿:4.1.1 股份回购:乙方应按照甲方投资金额加上年化____%的利息回购甲方所持股份;4.1.2 现金补偿: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相当于投资金额____%的现金作为补偿;4.1.3 其他补偿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5.1 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履行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5.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本协议自动解除。

【深刻认识】“对赌协议”的本质,以及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对赌协议”

【深刻认识】“对赌协议”的本质,以及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对赌协议”

【深刻认识】“对赌协议”的本质,以及如何签订合法有效的“对赌协议”对赌协议-四重风险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第一重风险:企业家和投资者切勿混淆了“战略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问题。

“对赌机制”中如果隐含了“不切实的业绩目标”,这种强势意志的投资者资本注入后,将会放大企业本身“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从而把企业推向困境。

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第二重风险:企业家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又对自己的企业发展充满信心,而忽略了详细衡量和投资人要求的差距,以及内部或者外部当经济大环境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面影响。

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第三重风险:企业家常会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

商业协议建立在双方的尊重之上,但也不排除有投资方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目标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管理,甚至调整其业绩。

怎样保持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还需要企业家做好戒备。

第四重风险:企业家业绩未达标失去退路而导致奉送控股权。

一般来说,国内企业间的“对赌协议”相对较为温和,但很多国外的投资方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厉,很可能因为业绩发展过于低于预期,而奉送企业的控制权。

近日国内太子奶事件就是已出现了一起因业绩未达标而失去控股权的经典案例。

对赌协议的意义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避险三招首先要注意推敲对方的风险规避条款。

“当事人在引入对赌协议时,需要有效估计企业真实的增长潜力,并充分了解博弈对手的经营管理能力。

”李磊提醒,在签订对赌协议时,要注意设定合理的业绩增长幅度;最好将对赌协议设为重复博弈结构,降低当事人在博弈中的不确定性。

对赌协议名词解释

对赌协议名词解释

对赌协议名词解释对赌协议是,投资方与融资方对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而进行的一种约定。

在约定的条件出现时,融资方可以行使一种约定的权利;在约定的条件不出现,投资方就可以行使一种约定的权利。

1、对赌协议,最初被翻译为“对赌协议”,或因符合国有文化很形象,一直沿用至今。

但其直译意思是“估值调整机制”却更能体现其本质含义,所以我们日常听到的对赌协议,所涉及问题其实和赌博无关。

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

在国外投行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应用。

2、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3、对赌协议是投资协议的核心组成部分,是投资方衡量企业价值的计算方式和确保机制。

对赌协议产生的根源在于企业未来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实现投资交易的合理和公平。

它既是投资方利益的保护伞,又对融资方起着一定的激励作用。

4、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是一种财务工具,是对企业估值的调整,是带有附加条件的价值评估方式。

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因此,对赌协议的合法性还有待商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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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赌协议就是收购方(包括投资方)与出让方(包括融资方)在达成并购(或者融资)协议时,对于未来不确定的情况进行一种约定。

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权利;如果约定的条件不出现,融资方则行使一种权利。

所以,对赌协议实际上就是期权的一种形式。

对赌协议-四重风险不切实际的业绩目标第一重风险:企业家和投资者切勿混淆了“战略层面”和“执行层面”的问题。

“对赌机制”中如果隐含了“不切实的业绩目标”,这种强势意志的投资者资本注入后,将会放大企业本身“不成熟的商业模式”和“错误的发展战略”,从而把企业推向困境。

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第二重风险:企业家急于获得高估值融资,又对自己的企业发展充满信心,而忽略了详细衡量和投资人要求的差距,以及内部或者外部当经济大环境的不可控变数带来的负面影响。

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第三重风险:企业家常会忽略控制权的独立性。

商业协议建立在双方的尊重之上,但也不排除有投资方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向目标公司安排高管,插手公司的管理,甚至调整其业绩。

怎样保持企业决策的独立性还需要企业家做好戒备。

第四重风险:企业家业绩未达标失去退路而导致奉送控股权。

一般来说,国内企业间的“对赌协议”相对较为温和,但很多国外的投资方对企业业绩要求极为严厉,很可能因为业绩发展过于低于预期,而奉送企业的控制权。

近日国内太子奶事件就是已出现了一起因业绩未达标而失去控股权的经典案例。

对赌协议的意义通过条款的设计,对赌协议可以有效保护投资人利益,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对赌协议在我国资本市场还没有成为一种制度设置,也没有被经常采用。

但在国际企业对国内企业的投资中,对赌协议已经被广泛采纳。

在创业型企业投资、成熟型企业投资中,都有对赌协议成功应用的案例,最终企业也取得了不错的业绩。

研究国际企业的这些对赌协议案例,对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也将有极为现实的指导意义。

避险三招对于已经签订对赌协议或者急于融资不得不签类似协议的企业,应该有效控制这类协议的“魔性”。

首先要注意推敲对方的风险规避条款。

“当事人在引入对赌协议时,需要有效估计企业真实的增长潜力,并充分了解博弈对手的经营管理能力。

”李磊提醒,在签订对赌协议时,要注意设定合理的业绩增长幅度;最好将对赌协议设为重复博弈结构,降低当事人在博弈中的不确定性。

一些合同细节也要特别注意,比如设立“保底条款”。

通常情况下,对赌协议会有类似“每相差100万元利润,PE(这里指市盈率,即股权价格)下降一倍”的条款,如果没有保底条款,即使企业经营不错,PE 值(市盈率)也可能降为0。

所以在很多细节上要考虑对赌双方是否公平。

对于准备签订对赌协议的企业,李磊建议合理设置对赌筹码;确定恰当的期权行权价格。

“对于融资企业来说,设定对赌筹码时,不能只看到赢得筹码获得的丰厚收益,更要考虑输掉筹码是否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之内。

”而对于那些已经签订对赌协议的企业,则可以在出现不利局面时,申请调整对赌协议,使之更加公平。

企业可以要求在对赌协议中加入更多柔性条款,比如财务绩效、赎回补偿、企业行为、股票发行和管理层等多方面指标,让协议更加均衡可控对赌协议启示录之一:签订前,认清对赌协议1、对赌协议签署的动力对于融资方来说,上市冲动,或者糟遇到资金瓶颈都可能成为签署对赌协议的动力。

而投资方签署对赌协议的原因则是来自于对自己投资的保护。

2、对赌协议达成条件(一)拥有一批相对成熟的企业经营者。

(二)企业经营者有高风险偏好。

(三)股价应能够反映企业的价值。

(四)对企业未来业绩的预期可以作为判断企业价值的依据。

3、对赌协议成立的前提一是企业的股权能够反映企业的整体价值,而这一整体价值的评估则依赖于企业未来的业绩;二是企业价值虽然是由品牌、技术、管理等多要素构成,但其最终将整体反映在企业未来的收益中;三是由于未来无法准确预知,因此企业价值的判断有赖于未来的实际业绩体现。

4、对赌协议该不该签?要决定对赌协议到底该不该签以及如何签,就要首先弄清楚对赌协议的本质及其潜在风险。

对赌协议的签署一定回归到企业的基本面,在基本面出发,将慎重摆在第一位。

盲目追求更大规模的投资额及更高要价的企业,在缺乏客观判断的前提下,可能并没有意识到对赌协议的真正风险。

因为,企业与出资方对风险的评估水平不对称。

要认真分析企业的条件和需求。

企业可以优先选择风险较低的借款方式筹集资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选择对赌协议方式融资。

5、正确认识对赌协议的利弊对融资方:利:签订对赌协议的好处是能够较为简便地获得大额资金,解决资金短缺问题,以达到低成本融资和快速扩张的目的。

而无须出让企业控股权,只要在协议规定范围内达到对赌条件,其资金利用成本相对较低。

弊:对赌协议很容易导致管理层不惜采取短期行为,使企业潜力过度开发,将企业引向过度追求规模的非理性扩张。

对赌协议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公司内部治理,使企业重业绩轻治理、重发展轻规范,从长期来看对公司的发展同样有害。

一旦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原先约定的业绩目标不能达到,企业将不得不通过割让大额股权等方式补偿投资者,其损失将是巨大的。

对投资方:利:签订对赌协议的好处是控制企业未来业绩,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维护自己的利益。

弊:相对要支出更多的资金。

6、对赌协议前的准备企业在选择对赌融资方式时,通常还需要创造一定的条件。

首先,企业管理层必须是非常了解本企业和行业的管理专家,能够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做出较为准确的判断;其次,管理层是风险的偏好者,勇于开拓;第三,应考察市场上的股价能否大体反映本企业的整体价值,因为企业签订的对赌协议通常是以未来的盈利能力作为约定标准,以股权转让为目的;最后,还应考察企业的市场价值是否反映了企业未来的经营业绩,否则,双方的预期就没有赖以存在的基础。

对赌协议启示录之二:签订对赌协议应注意的细节1、合理设定对赌的评判标准要想实现双赢, 关键是要设定合理的对赌标准。

对赌协议之所以在我国遭到强烈的谴责, 原因就是对赌标准设定得过高, 利益明显偏向机构投资者一方。

由于国内民营企业正处于发展期,急需国际投资银行的技术和资金支持, 导致对赌协议的签订往往缺乏理性的分析判断。

所以对于融资方的企业管理层来说, 全面分析企业综合实力, 设定有把握的对赌标准,是维护自己利益的关键渠道。

企业管理层除了准确判断企业自身的发展状况外, 还必须对整个行业的发展态势, 如行业情况、竞争者情况、核心竞争力等有良好的把握, 才能在与机构投资者的谈判中掌握主动。

2、对赌双方都要调低预期尽管“对赌协议”不是导致企业败局的元凶,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对赌协议”让输家(特别是融资方)雪上加霜也是不争的事实。

因此,重新考量“对赌协议”的机制、作用并认真研判其中利弊,对求资若渴的本土企业来说也是异常重要。

设置“对赌协议”条款的重要目的是给目标企业(包括企业原管理层)带来“激励效应”,但过分的激励也可能会让企业变得非理性甚至走入歧途。

特别是对于风险投资人,他们更加关注的是短期效益和自身安全撤退,这与企业追求长期持续发展的经营目标天然冲突,一旦二者不能很好调适和校正,一有变故必将伤筋动骨。

不管是原始股东,还是新进入的风险投资人,在“对赌协议”中一定要主动调低双方的预期,尽可能为目标企业多留足灵活进退、自主经营的空间才是明智之举。

3、精心设计和协商协议条款对赌协议的核心条款包括两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约定未来某一时间判断企业经营业绩的标准,目前较多的是盈利水平;二是约定的标准未达到时,管理层补偿投资方损失的方式和额度。

首先要注意推敲对方的风险规避条款。

当事人在引入对赌协议时,需要有效估计企业真实的增长潜力,并充分了解博弈对手的经营管理能力。

在签订对赌协议时,要注意设定合理的业绩增长幅度;最好将对赌协议设为重复博弈结构,降低当事人在博弈中的不确定性。

对于准备签订对赌协议的企业,合理设置对赌筹码;确定恰当的期权行权价格。

“对于融资企业来说,设定对赌筹码时,不能只看到赢得筹码获得的丰厚收益,更要考虑输掉筹码是否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之内。

”对赌标的不宜太细。

如果对赌标的很详细,到最后也很难判断是否合理,而且创业者往往为了这些条款,牺牲长远利益而保证达到眼前的要求。

比如一个公司一年实际收入只有700万美金、盈利100万,而对赌协议要求年终达到1000万、盈利200万,为了保证当年的收入,企业家就会做一些短期行为,做一些对业务发展不是那么契合长期利益的行为,反而影响公司长远的发展。

合同细节也要特别注意。

比如设立“保底条款”。

通常情况下,对赌协议会有类似“每相差100万元利润,PE(这里指市盈率,即股权价格)下降一倍”的条款,如果没有保底条款,即使企业经营不错,PE值(市盈率)也可能降为0。

所以在很多细节上要考虑对赌双方是否公平。

4、从企业角度而言,要客观估量自己的成长能力,钱并非融得越多越好。

对于创业者而言,在与投资人签订“对赌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从风险防范的角度出发,企业在同私人股权资本的谈判中应掌握主动权,把握好自己的原则和底限,要通过合理的协议安排锁定风险,以保证自身的对企业最低限度控股地位。

对于融资企业来说,在设定对赌筹码时,不能只看到赢得筹码获得丰厚收益,更要考虑输掉筹码是否在自己的风险承受范围之内。

这样不至于自己饿着甚至死掉。

创业团队要对影响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外因素如商业模式、人力资源、市场发展、竞争对手、资金、客户、原材料等作充分了解和合理分析,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

配合投资人做好尽职调查。

公开透明地向投资人开放信息,使投资人经过认真的尽职调查,在充分了解企业状况而不是仅凭“对赌”机制保护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与创业团队共同制定预期目标。

对赌协议启示录之三:签订后,应该如何实现双赢对赌的两种结果——双赢或双输。

如果企业达到对赌标准, 融资方自然是“赢”了,而投资方虽然“输”了一部分股权, 它却可以通过企业股价的上涨获得数倍的补偿; 如果企业没有达到对赌标准, 融资方的企业管理层将不得不通过割让大额股权等方式补偿投资者, 其损失不言而喻; 而投资方虽然得到了补偿, 却可能因为企业每股收益的下降导致损失。

因此努力实现对赌标准是双方利益的共同之处, 也是融资方实现对赌目的的唯一途径, 在决定是否采用对赌方式融资时, 企业管理层应谨慎考虑各种因素, 权衡利弊, 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1、努力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对赌协议中的有些条款是国际大的投资银行作为投资的附加条件,硬性施加给企业的。

有的企业在履行对赌协议时,为了达到协议约定的业绩指标,重业绩轻治理、重发展轻规范,结果导致对赌失败,或者虽然对赌成功,但企业缺乏后劲,影响了企业的长远发展。

对赌的投资方多为国际财务投资者,他们为企业提供资金,帮助企业上市,然后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套现,退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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