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江中药业财务状况分析
江中药业财务状况分析一、引言江中药业是一家以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
本文旨在对江中药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包括财务指标、财务报表分析、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运营能力和成长能力等方面。
二、财务指标分析1.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负债程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通过对江中药业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数据分析,发现其资产负债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说明公司的债务规模在不断扩大。
2. 流动比率: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偿债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为: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江中药业的流动比率在过去三年保持在2左右,说明公司的流动资产能够较好地偿还流动负债。
3. 资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是衡量企业运营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为:销售收入/平均总资产。
通过对江中药业的财务报表数据分析,发现其资产周转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说明公司的资产利用效率有待提高。
三、财务报表分析1. 资产负债表分析根据江中药业的最新财务报表,其资产负债表主要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和股东权益等项目。
其中,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等;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流动负债主要包括应付账款、短期借款等;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2. 利润表分析江中药业的利润表主要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利润、净利润等项目。
通过对利润表数据的分析,可以得出江中药业的盈利能力状况。
近三年来,江中药业的营业收入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但净利润增长较为缓慢,说明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待提高。
四、盈利能力分析1. 毛利率:毛利率是衡量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盈利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江中药业的毛利率在过去三年保持在30%左右,说明公司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能够较好地控制成本。
2. 净利率:净利率是衡量企业净利润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的指标,计算公式为:净利润/营业收入。
江中药业财务状况分析
江中药业财务状况分析一、引言江中药业是一家专注于中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公司,成立于2000年。
本文将对江中药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财务指标、财务报表分析和财务风险评估。
二、财务指标分析1. 营业收入:2019年江中药业的营业收入为1.5亿元,较上年增长10%。
这表明公司的销售业绩良好,市场需求稳定。
2. 净利润率:江中药业的净利润率为15%,较上年略有下降。
这可能是由于成本上升或者销售价格下降所导致的。
需要进一步研究公司的成本结构和市场竞争情况。
3. 资产负债率:江中药业的资产负债率为40%,较上年略有增加。
这表明公司在运营中使用了更多的借款或者增加了更多的股本。
需要关注公司的债务偿还能力和股东权益状况。
三、财务报表分析1. 资产负债表:江中药业的总资产为2亿元,较上年增长20%。
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60%,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30%,其他资产占总资产的10%。
这表明公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和一定的固定资产投资。
2. 利润表:江中药业的销售成本为8000万元,销售费用为500万元,管理费用为300万元,财务费用为100万元。
净利润为1500万元。
需要进一步分析公司的成本结构和费用控制情况。
3. 现金流量表:江中药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2000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为100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500万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为8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000万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为500万元。
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为稳定,但需要关注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四、财务风险评估1. 市场风险:江中药业所处的中药市场竞争激烈,需求波动较大。
需要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销售和利润的影响。
2. 债务风险:江中药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需要关注公司的偿债能力和债务结构。
3. 经营风险:江中药业的净利润率下降,可能存在成本上升或者销售价格下降的风险。
需要进一步分析公司的成本结构和市场竞争情况。
五、结论综合以上分析,江中药业在财务状况上整体较为稳定,但仍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华东医药: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公告编号: 2020-008 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口径实现净利润2,925,402,654.8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13,118,702.11元。
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74,569,595.34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7,456,959.53元,减去2019年分配的股利481,197,625.92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855,679,964.25元,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431,594,974.14元,资本公积金为2,168,451,528.01元。
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49,809,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489,946,673.4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审议程序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和九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19年度盈利状况、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8日。
江中药业财务状况分析
江中药业财务状况分析一、引言江中药业作为一家知名的医药企业,其财务状况对于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江中药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财务指标、财务报表分析以及财务风险评估等方面。
二、财务指标分析1. 资产负债率资产负债率是衡量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的重要指标。
根据江中药业的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率在过去三年呈现下降趋势,分别为40%、38%和35%。
这表明江中药业的资产规模相对稳定,债务水平逐渐减少。
2. 营业收入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
江中药业在过去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10%、12%和15%。
这表明江中药业的销售业绩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趋势。
3. 净利润率净利润率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
江中药业在过去三年的净利润率分别为8%、9%和10%。
这表明江中药业的盈利能力逐年提高。
4. 现金流量比率现金流量比率是衡量企业现金流状况的重要指标。
江中药业在过去三年的现金流量比率分别为1.5、1.6和1.7。
这表明江中药业的现金流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三、财务报表分析1. 资产负债表根据江中药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公司总资产为1亿美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60%,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占总资产的40%。
公司总负债为5000万美元,其中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30%,长期负债占总负债的70%。
净资产为5000万美元。
2. 损益表根据江中药业最近一期的损益表,公司营业收入为5000万美元,营业成本为4000万美元,毛利润为1000万美元。
销售费用为500万美元,管理费用为200万美元,研发费用为100万美元,财务费用为50万美元。
净利润为250万美元。
3. 现金流量表根据江中药业最近一期的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0万美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0万美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万美元。
期末现金余额为1000万美元。
四、财务风险评估1. 偿债能力江中药业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下降,表明公司的偿债能力逐渐增强。
江中药业2019年上半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
江中药业2019年上半年财务分析详细报告一、资产结构分析1.资产构成基本情况江中药业2019年上半年资产总额为435,847.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68,384.15万元,主要分布在应收票据、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环节,分别占企业流动资产合计的29.91%、28.06%和24.94%。
非流动资产为167,463.2万元,主要分布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分别占企业非流动资产的61.39%、19.3%。
资产构成表项目名称2019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2017年上半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总资产435,847.35 100.00 346,630.93 100.00 301,193.65 100.00 流动资产268,384.15 61.58 204,145.45 58.89 170,561.4 56.63 长期投资5,239.96 1.20 18,449.74 5.32 20,087.87 6.67 固定资产102,813.16 23.59 58,978.31 17.01 60,789.61 20.18 其他59,410.09 13.63 65,057.44 18.77 49,754.78 16.522.流动资产构成特点企业持有的货币性资产数额较大,约占流动资产的82.92%,表明企业的支付能力和应变能力较强。
但应当关注货币性资产的投向。
流动资产构成表项目名称2019年上半年2018年上半年2017年上半年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 数值百分比(%)流动资产268,384.15 100.00 204,145.45 100.00 170,561.4 100.00 存货21,018.93 7.83 16,927.61 8.29 15,644.41 9.17 应收账款17,225.67 6.42 641.73 0.31 2,383.38 1.40 其他应收款1,852.35 0.69 1,115.12 0.55 1,208.48 0.71 交易性金融资产66,942 24.94 0 0.00 0 0.00 应收票据80,267.89 29.91 89,847.86 44.01 60,965.16 35.74 货币资金75,321.64 28.06 76,464.58 37.46 74,040.27 43.41 其他5,755.66 2.14 19,148.55 9.38 16,319.71 9.573.资产的增减变化2019年上半年总资产为435,847.35万元,与2018年上半年的346,630.9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5.74%。
江中药业: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务损失金 大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介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小于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潜在错报金额
大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 并报表净资产的 0.5%
介于最近一个产的 0.15%-0.5%之间(含本数)
并报表净资产的 0.1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控制环境无效;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实施工作小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监管问答 201101 期》中指导精神,未将 2019 年新并购的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南昌 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 册》、《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完整word)江中制药避税案
江中制药避税案公司背景:江中集团是中国OTC行业的领先企业,现已发展成以两家上市公司为运营主体的,集医药制造、保健食品、房地产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型企业,集团以两家上市公司(江中制药和中江地产)为平台,运作多家子公司,现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直接监管。
在中国的制药企业中,江中集团是唯一拥有两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业, “江中”绝对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品牌。
事件背景:江中药业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的独立性,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定了向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中集团”)收购租赁使用的湾里生产区土地有关事项,确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亿元。
江中药业的此次收购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式:直接受让土地;或者受让该土地使用权对外投资成立的公司的全部股权。
而最终,江中药业选择了后者,并分三步走,即:一、江中集团先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二、江中集团将湾里的生产用地以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置入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完成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手续;三、江中药业与江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江中药业成功购得该片土地。
示意图:谈论:题1:江中药业选择如此曲折的收购方式,在经营目标方面,是可以达到与直接收购相同的目的。
江中直接收购土地的目的主要有:(1)完善上市公司资产、业务的独立性;(2)避免长期依靠租赁的方式使用主要生产经营场所的不确定性风险。
江中药业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将这块地的使用权以注册资本的方式最终置入江中药业的手中,完全可以达到直接收购的目的,同时因为是以注资的形式转让资本的,可以避免高额的税收。
是一种非常高明的避税手段.题2:税收政策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048号文)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江中药业2019年经营成果报告
江中药业2019年经营成果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1、利润总额2019年实现利润为56,599.94万元,与2018年的54,794.35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30%。
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
2、营业利润3、投资收益2019年投资收益为881.25万元,与2018年的1,838.1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2.06%。
4、营业外利润2019年营业外利润为负160.93万元,与2018年负22.05万元相比亏损成倍增加,增加6.3倍。
5、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从营业收入和成本的变化情况来看,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244,940.44万元,比2018年的175,522.9万元增长39.55%,营业成本为81,675.11万元,比2018年的57,136.62万元增加42.95%,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同时增长,但营业成本增长幅度大于营业收入,表明企业经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
实现利润增减变化表项目名称2019年2018年2017年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 数值增长率(%)营业收入244,940.44 39.55 175,522.9 0.49 174,664.25 0 实现利润56,599.94 3.3 54,794.35 16.01 47,231.69 0 营业利润56,760.87 3.55 54,816.41 13.48 48,305.2 0 投资收益881.25 -52.06 1,838.18 224.31 566.79 0营业外利润-160.93 -629.7 -22.05 97.95 -1,073.51 0二、成本费用分析1、成本构成情况2019年江中药业成本费用总额为188,096.31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81,675.1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3.42%;销售费用为86,884.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46.19%;管理费用为16,677.2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87%;财务费用为-1,666.0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89%;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786.8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54%。
中国应急: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27 证券简称:中国应急公告编号:2020-021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1.利润分配方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75,947,957.56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9,708,323.55元。
2019年6月公司根据2018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自有资金、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成了股票回购事项,回购股数4,419,951股,回购股份金额为52,999,894.54元。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证上[2019]22号)文件通知中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和现金流的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拟以回购股份金额为52,999,894.54元视同现金分红,2019年度利润分配总额为52,999,894.54元(含税),占当年可供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的33.19%。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同兴达: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45 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0-030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为462,947,954.26元,加上2019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553,727.30元,在提取盈余公积金2,509,240.93元,减去期间派发的2018年度现金分红10,104,518.40元后,2019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560,887,922.23元。
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日的公司总股本202,090,368股为基数(注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2,125,422.0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注1:公司现有股本202,787,968股,其中股份回购数量为697,600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02,090,368股为分配基数。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1、董事会审议意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就《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医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56 证券简称:中国医药公告编号:临2020-026号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55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12,800,976.3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53元(含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8,485,53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4,399,819.18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
剩余未分配利润1,518,401,157.1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9年度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
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一)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江中药业2019年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江中药业2019年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一、负债规模测算
1.短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经营活动不缺少资金,不需要从银行借款,不但不需要,而且可以提供16,495.32万元的资金供长期使用。
2.长期资金需求
该企业长期投融资活动不存在资金缺口,并且可以提供222,688.93万元的营运资本。
3.总资金需求
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239,184.24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
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247,776.67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借款规模是295,720.33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贷款金额为0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
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43,663.98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391,607.63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487,494.94万元,当前实际的长短期借款合计为0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
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
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企业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负债。
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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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2019年财务分析结论报告
江中药业2019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江中药业2019年财务分析综合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19年实现利润为56,599.94万元,与2018年的54,794.35万元相比有所增长,增长3.30%。
实现利润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企业盈利基础比较可靠。
在市场份额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有所增长,企业扩大市场销售的战略是成功的,经营业务开展良好。
二、成本费用分析2019年营业成本为81,675.11万元,与2018年的57,136.6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42.95%。
2019年销售费用为86,884.7万元,与2018年的50,299.58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2.73%。
2019年大幅度的销售费用投入带来了营业收入的大幅度增长,企业的销售活动取得了明显的市场效果,但相对来讲,销售费用增长明显快于营业收入的增长。
2019年管理费用为16,677.23万元,与2018年的9,543.5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74.75%。
2019年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81%,与2018年的5.44%相比有所提高,提高1.37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有所上升,与之同时,营业利润明显上升。
管理费用增长伴随着经济效益的大幅度提升,增长合理。
本期财务费用为-1,666.01万元。
三、资产结构分析与2018年相比,2019年应收账款出现过快增长。
从流动资产与收入变化情况来看,流动资产增长慢于营业收入增长,资产的盈利能力没有提高。
因此与2018年相比,资产结构趋于恶化。
四、偿债能力分析从支付能力来看,江中药业2019年是有现金支付能力的。
企业财务费用小于0或缺乏利息支出数据,无法进行负债经营风险判断。
五、盈利能力分析江中药业2019年的营业利润率为23.17%,总资产报酬率为12.81%,内部资料,妥善保管第1 页共3 页。
京新药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公告编号:2020025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20年3月31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如下: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20,396,181.46元(合并报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443,842,790.63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4,384,279.06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可分配利润917,193,346.09元,减去2019年度分红款205,847,619.45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1,187,357,629.04元。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其余可分配利润转入2020年度,不送股不转增。
(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因此,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将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045,717股(含第一期回购库存股46182,527股),按公司总股本724,872,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671,826,28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235,139,199.05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35,500,963.1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纳入公司2019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公司2019年度实际拟分配现金红利共计470,640,162.22元(含2019年度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江中药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19-048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一)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上述通知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影响。
(二)公司于2019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1、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变更原因详见上述“一、概述”。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合并报表格式主要变动如下:一、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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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20-00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每股送红股0.2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
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339,597,271.87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5,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500,00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97%。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25,000,000股,本次送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630,000,000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西证监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有关要求的通知》(赣证监函[2014]32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给予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客观反映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