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制图指南(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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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制图指南

(讨论稿)

山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山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 一九年九月

前言

为加强对我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保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质量,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制订《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制图指南》,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关图件制图要素及其表达要求。

本指南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附录L、附录M为规范性附录,附录N、附录O为资料性附录。

本指南主编单位: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

本指南主要审查人: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1)

4 一般规定 (3)

5 国土利用现状图 (6)

6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 (6)

7 国土空间控制线图 (7)

8 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 (8)

9 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 (8)

10 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 (9)

11 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 (9)

12 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 (10)

附录A(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要素表达图式 (21)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表达的要素及含义 (31)

附录D(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32)

附录E(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控制线图要素表达图式 (33)

附录F(规范性附录)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4)

附录G(规范性附录)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5)

i

附录H(规范性附录)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7)

附录I(规范性附录)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38)

附录J(规范性附录)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39)

附录K(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40)

附录L(规范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 (41)

附录M(规范性附录)图幅配置示意图 (42)

附录N(资料性附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可选择规范性表达图件内容说明 (44)

附录O(资料性附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备规范性表达图件样图 (46)

ii

1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市县级行政区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制作。本指南规定了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的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南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南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南,然而,鼓励根据本指南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T 20257.2-2017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20257.1-2017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T 10609.1-2008 技术制图标题栏

GB/T 13361-2012 技术制图通用术语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20-2008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TD/T 1021-2009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CJJ/T 97-2003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L Y/T 1821-2009 林业地图图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

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讨论稿)

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用海、用岛分类指南(讨论稿)

3总则

3.1空间参照系统

正式图件的平面坐标系统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系统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宜按3度分带,如图件比例尺小于1:10万,可采用6度分带。

3.2图件比例尺

3.2.1基本比例尺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 市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10万。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调整图件比例尺。

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县域图件比例尺一般为1:5万。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适当

调整图件比例尺。

中心城区图件,比例尺范围为1:1万~1:2.5万;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图件比例尺可缩小至1:5万。

3.2.2比例尺—挂图

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市域图件挂图比例尺以1:10万为主;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县域图件挂图比例尺以1:5万为主。如辖区面积过大或过小,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图件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1:2万~1:50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挂图以不超过两张零号图纸大小为宜。

中心城区图件挂图,比例尺以1:1万~1:2.5万为主;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图件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1:5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3.2.3比例尺—地图册

A3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图件内容

3.3.1 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主要反映规划期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重点是统筹生态、农业、海洋、历史文化等重要保护区域和城镇、产业、设施等重要发展区域,统筹优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

3.3.2 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主要体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与用途分类两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支撑体系。

3.4图件表达

3.4.1 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件以两大色系表达五类用途:建设用地以暖色系表达为主,农林用地、自然保护与保留用地、海洋利用以冷色系表达为主。

3.4.2 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图以颜色与符号(或晕线)表达规划和现状:以颜色表达规划分区和规划用途分类;为表达规划用途与现状用途的转换关系,用符号(或晕线)表达现状用途。

3.5图件种类

3.5.1 根据成果形式不同以及图纸的重要性,图件包括必备规范性表达图件与可选择规范性表达图件。必备规范性表达图件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必须规范性绘制的图件,可选择规范性表达图件为可根据市县级实际情况及图面表达效果选择绘制的图纸。

3.5.2 必备规范性表达图件包括:国土利用现状图、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国土空间控制线图、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图、交通及重大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图、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规划图、中心城区主导功能规划分区图、中心城区重要控制线管控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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