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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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则、对象及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则、对象及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则、对象及标准一、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原则1.保障最低生活需求。

2.普遍性。

3.法制化。

4.维护个人尊严。

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对象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会救助制度确定受助人的思路有:1.用定量的方式,划定一条或几条标准,凡收入低于标准的人便有权向政府申请补助。

2.用定性的方式,根据社会上现实存在的各类贫困群体,分门别类的确定救助对象。

我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界定适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

首先用定量的方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划定一条最低生活标准线,凡低于标准的城市居民有权获得最低生活保障。

其次,对于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标准以下的保证对象,根据不同群体的能力和需要用定性的方法,分门别类的具体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救助对象大致可分为三类:1.“三无”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保险期满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3.在职人员、下岗人员、离退休人员中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金或养老保险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根据国务院1999年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的城镇居民作为救助对象,具体包括4类:1.“三无”对象,即无固定收入、无劳动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家庭中虽有在职人员,但因赡养、抚养系数高或所在单位经济效益和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的居民。

3.失业保险期满不能就业而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居民。

4.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生活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其他居民。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一)标准的确定原则1.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2.与物价水平挂钩。

(二)标准的测算。

国际上度量贫困线的主要有4种方法:1.市场菜篮法(标准预算法):要求确定一张生活必需品的清单,包括维持社会认定的最起码的生活水准的必需品的种类和数量,然后根据市场价格来计算拥有这些生活必需品需要多少现金,以此确定现金金额就是贫困线,即最低生活保障线。

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沈阳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务院、省政府低保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人员最低生活费标准、失业救济金标准、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标准等保障相结合,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需要的最低费用救济制度。

第三条凡户籍在本市市区而且常住的城市居民(包括乡镇非农业户口),家庭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坚持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坚持定期救济和临时救济、政策扶持、社会互助、家庭保障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与实事求是、因户制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平、公正和动态管理、属地化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市、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工作经费和依法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保公司、工会、卫生、公安、物价、统计、审计、人事、残联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工作。

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工作的具体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审核及具体管理;社区委员会成立协审小组,协助审批机构做好申请低保待遇人员的家底收入、实际生活水平的调查核实及低保对象情况公开及日常管理。

第二章保障标准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东陵区、于洪区月人均为205元;苏家屯、新城子区、新民市(政府所在地)、辽中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为179元;康平县(政府所在地)、法库县(政府所在地)月人均166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为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一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帮助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度过生活困难,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当今社会,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数量不断增加,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缓解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压力。

在城
市中,生活成本普遍较高,而一些低收入人群由于各种原因无法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可以帮助这些人群渡过难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

其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在城市中,贫富
差距日益加大,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可以一定程度上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

同时,这一制度也有助于稳定社会,减少社会矛盾,提升社会和谐度。

最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助于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社会的文明素质。

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不仅仅取决于其经济发展水平,还取决于其对弱势群体的关爱程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可以展现出一个城市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之心,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社会的文明素质。

总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对于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提升城市
的文明程度和社会的文明素质,以及缓解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压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重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一制度,为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提供更好的帮助,共同建设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城市。

第13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13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乌鲁木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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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金来源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来源------财政和社会捐赠资助 地方政府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主要责任者。
财政------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 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并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定期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 社会捐赠资助------“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提供捐款、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18个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06年) 单位:元/人、月
城市 北京 低保标准 300 城市 广州 低保标准 330
天津
呼和浩特 沈阳
265
190 220
南宁
海口 深圳
210
221 344
上海
南京 济南 武汉
300
200-260 230 220
成都
重庆 拉萨 西安
195
210 200 200
长沙
200
总之,只要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属于其保障对象。

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的原则
1、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 2、与物价水平挂钩。


(二)确定方法
1、市场菜篮法。 2、恩格尔系数法。 国际粮农组织提出一个数据---恩格尔系数在60%以上的属于贫困 3、国际贫穷标准法。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以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中位收入或平均 收入的50%--60%作为这个国家或地区的贫困线。 4、生活形态法。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生活,实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首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以财政部门的经济支持为基础,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临时救助或定期资助,确保居民基本温饱。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帮助贫困群体渡过困难时期,还能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普及性和包容性。

制度的实施对象包括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特困人员等处境困难的群体,无论是工人、农民工、城市居民还是流动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和保障。

而且,制度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助方式,包括直接给予生活补助金、提供紧急救助物资、租房补贴、医疗救助等,满足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

再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有力的扶贫举措。

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往往由于失业、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陷入困境,无法满足基本的温饱需求,这不仅影响个人和家庭的发展,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为贫困群体提供最基本的救助和帮助,减少贫困家庭的数量,促进他们重返社会、重获尊严。

最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发挥了社会调控和积极引导的作用。

通过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资助标准的制定,促使居民积极参与劳动,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摆脱贫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制度也加强了对社会资金的调配和使用,确保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了资源浪费和滥用。

综上所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实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这一制度的普适性、包容性以及扶贫、社会调控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的一部分,只有在有效的政策衔接和实施中,才能够真正实现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目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也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社会救助制度,是指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而实施的社会保障措施。

这一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能够得到满足,防止贫困的发生和扩大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提供经济援助,包括现金补助和物质救助等形式。

城市居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向当地社会救助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经过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家庭将获得一定的经济援助。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一般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家庭经济困难评估:当地社会救助部门会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生活费用等项指标。

2. 经济援助标准: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水平和当地经济状况,制定经济援助标准,通常以每人每月的生活费用为基准。

3. 经济援助形式:经济援助可以是现金补助、物质救助或者是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如住房、教育、医疗等。

4. 申请与审核:城市居民可以向当地社会救助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然后经过审核决定是否符合条件。

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帮助城市居民解决经济困难,改善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时也有助于减少贫困的发生和扩大化,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及政策分析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及政策分析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现状及政策分析2033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成为了中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这项制度旨在确保每个城市居民都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包括食品、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支持,以提高城市民众的生活水平、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目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情况如何呢?从整体上来看,这项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截至2033年底,全国共有近3亿人参加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府共资助了近2万亿元用于实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近年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政策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改革。

其中,较为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将政府对贫困户的救助转变为“政策性贷款”。

这意味着政府对贫困户的救助不再是一种单纯的“送钱”行为,而是通过贷款的方式实现救助。

政府贷款将用于贫困户的产业扶贫、创业支持等方面,以增加贫困户的收入,提高其自我发展的能力。

另一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在逐步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除了传统的“物质救助”外,政府还增加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等多种救助方式,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需求。

然而,在实际实施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其中,最为常见的问题是救助标准的不一致性和难以界定。

这导致一些贫困户无法获得应有的救助,一些不需要救助的人却获得了救助,导致制度的公正性难以保证。

此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也受到了地区和群体之间差异的限制。

由于城市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一些地区的财政上无法支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

另外,不同群体之间的差距也会导致制度实施效果的不同。

例如,在一些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和失业者等特殊群体的生活补贴往往比其他群体更低,这导致了群体之间的不平等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政府需要进一步推进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一方面,政府需要进一步明确救助标准和界定条件,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

另一方面,政府还需要加大对不同地区和群体的支持,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更加覆盖、更加完善地服务于城市居民的生活需求。

城市低保制度发展历程

城市低保制度发展历程

城市低保制度发展历程一、政策起源城市低保制度,全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起源于1993年。

这一制度的起源与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紧密相连。

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一部分城市居民由于种种原因,收入水平低,生活困难,成为贫困群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城市低保制度应运而生。

二、试点阶段1993年,上海市首先开展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

上海市政府通过调查摸底,了解到了城市贫困群体的实际情况,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

在试点阶段,政府为贫困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包括食品、衣物、住房等方面。

同时,还针对不同情况,提供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元化救助措施。

三、推广阶段在试点取得成功后,城市低保制度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城市低保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障标准逐步提高。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城市低保制度的投入,提供了更多的救助措施,包括职业培训、就业援助等,帮助贫困家庭摆脱困境。

四、完善阶段随着城市低保制度的推广,制度本身也得到了不断完善。

在这一阶段,政府加强了对城市低保制度的规范化管理,建立了更加科学的评估机制,对贫困家庭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

同时,政府还加大了对城市低保制度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还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创新了救助方式,如“一站式”救助、“分类施保”等。

五、现状与挑战目前,城市低保制度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普遍实施,为贫困家庭提供了基本的物质保障。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城市低保制度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方面,贫困人口的数量不断增加,给政府的财政支出带来了压力;另一方面,老年人口的增加使得家庭结构发生变化,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

此外,城市低保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认定标准不科学、资金使用不规范等。

总之,城市低保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解决贫困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低保人员工作制度

低保人员工作制度

低保人员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简称低保)的实施,加强低保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低保工作效率,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低保工作职责,确保低保政策的落实。

第三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全面了解低保政策,熟练掌握低保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规定。

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低保工作人员应当接受民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第六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护申请人的隐私,不得泄露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低保政策的认识和理解。

二、工作职责第八条低保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一)宣传解释低保政策,提供政策咨询;(二)受理低保申请,审核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三)组织民主评议,确定拟保障对象;(四)公示拟保障对象,接受社会监督;(五)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定期核查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六)及时调整保障对象,确保低保政策的实施效果;(七)整理归档低保工作资料,做好统计报表;(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九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确保低保金的合理发放。

第十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建立完整的档案,保存申请人的相关资料,以备查验。

第十一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工作程序第十二条低保工作人员应当遵循以下工作程序:(一)申请人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社区(村)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上级民政部门;(三)民政部门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民主评议;(四)确定拟保障对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五)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低保金发放手续;(六)定期对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及时调整保障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低保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

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一、总则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困难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本细则针对北京市的特殊情况,具体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享受条件、申请流程等事项。

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城市居民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居民,包括失业人员、低收入人员、老弱病残人员及其他生活困难人员。

2.家庭人口少于三人的,家庭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的,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居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并按照规定周期进行调整。

2.单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平均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两人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月平均收入不得低于1.2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三人及以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增加一人,月平均收入增加0.3倍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四、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和审批流程2.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申请人负责。

3.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有关部门进行审查和核实,对初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家庭调查,了解家庭实际情况。

4.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标准分级确定补贴金额,并颁发最低生活保障证书。

五、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发放和管理1.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由市财政部门按月发放,发放方式灵活多样,可以通过现金、统一卡等形式发放。

2.最低生活保障补贴金额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确定,发放期限为每月,按照月份发放。

3.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发放期限为一年,申请人需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申请,办理续领手续。

4.对于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人员,应及时取消其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资格,并进行追回。

六、监督和法律责任1.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

2.对于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对于因不正当手段获得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的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城市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生活保障制度一、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现状1.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四川省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以下简称“低保工作”)是1997年开始启动的。

1997年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下达后,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于1997年12月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省民政厅也于1998年3月下发了《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暂行办法》,1998年、1999年省委、省政府连续两年将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列入为全省人民办10件实事的目标,纳入目标管理。

与此同时,四川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工作也非常重视。

到1999年底四川全省已对19万城市贫困居民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1年9月,四川省按照全国低保扩面工作的指示精神,在全省开展了大范围的城市低保对象扩面工作,2001年底,全省已保对象达到1010.3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399.01%。

保障对象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6.47%,成为全国保障对象三个过百万的省份之一。

2002年,根据民政部《关于在全国范围开展城市低保紧急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紧急督查工作的通知》,并组织了工作组,分别对全省21个市、州城市低保工作开展了全面督查。

通过紧急督查,进一步摸清了低保对象底数,进一步扩大了低保对象。

截止2002年6月底,全省已保对象总人数为125.87万人,占全省非农业人口的8.4%。

其中在职职工10.01万人,占应保对象的8%;下岗职工22.5万人,占应保对象的18%;离岗人员20.9万人,占应保对象的16.7%;离退休人员4.9万人,占应保对象的4%;失业人员26.87万人,占应保对象的21.3%;三无人员7.9万人,占应保对象的6%;其他人员32.8万人,占应保对象的26%。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政策。

这一制度的出台,旨在帮助那些生活困难、收入低下的人们,让他们能够基本维持生活,享有基本的社会保障。

在城市中,由于生活成本高昂,许多低收入人群往往难以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这些人群可能是因为失业、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收入不足,生活陷入困境。

因此,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这些人群来说,意义重大。

首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帮助低收入人群基本维持生活。

通过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或者福利,让他们能够支付基本的食品、住房和医疗费用,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这一制度也有助于减少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

通过提供生活保障,让这些人群能够有尊严地生活,避免因为生活困难而陷入贫困的恶性循环,从而逐步减少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

此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当低收入人群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后,他们会更有动力去寻找工作,提高自身的生活水平,从而减少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然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如何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一个关键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城市的生活成本和实际情况,确保补贴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其次,如何防止滥用和打击不正当获取生活保障的行为也是需要解决的难题。

总的来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出台对于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来说意义重大,能够帮助他们基本维持生活,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然而,实施这一制度也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制度的公平和有效性。

希望在未来的发展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能够更好地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帮助,让他们能够享有更好的生活。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简称最低保障制度,是指为城市居民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必需的社会保障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最低保障制度通常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和执行。

其基本原则是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可以包括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住房优惠、教育资助等多个方面。

最低保障制度的管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核、评定和发放。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和评定后确定是否符合最低保障资格。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

最低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相关收入。

政府通过合理调配资金,确保最低保障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最低保障制度在推动减贫、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申请流程繁琐、补贴标准不够公平等。

因此,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最低保障制度,提高其覆盖面和效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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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城市中的贫困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制度展开探讨。

二、概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标是让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不受贫困困扰。

三、实施对象和条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对象为城市中具有劳动能力,但无法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

实施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合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等。

四、保障标准和发放方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所需为原则。

发放方式通常采取直接发放资金或发放生活物资的形式。

五、申请和审核流程居民需要向当地居民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材料包括家庭信息、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审核流程主要包括面谈、家访和资料核实等环节。

六、权益保障和监督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受益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监督机制也得以建立,对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七、制度改革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亟需进行制度改革和完善。

例如,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等。

八、效果评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状况、减少贫困现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定期的效果评估,可以不断改进制度,提升保障水平。

九、国际比较和借鉴经验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和借鉴,可以找到适应我国国情的改进措施和经验,为我国的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十、结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是我国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这一制度,可以确保城市居民不受贫困困扰,提升整体的社会稳定性和幸福感。

论述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

论述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

论述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举措,旨在解决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社会公平正义。

为了落实这一目标,可以采取以下主要措施:首先,完善政策法规。

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需要具备明确的政策法规作为依据。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文件,明确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范围和措施,确保贫困人口都能受到公平公正的保障。

同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如提供医疗保障、教育补贴等,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其次,加强监督执法。

为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政府可以成立部门负责评估、监督和检查最低生活保障的执行情况,制定惩罚措施以防止滥用、挪用或不公正分配资金的行为。

同时,对于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以维护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公信力和有效性。

第三,提高资金投入。

为了更好地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政府需要增加财政投入,确保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充足性。

这可以通过增加社会救济金、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等形式实现。

同时,探索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如与企业或社会组织合作,通过捐款等方式筹集资金,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的帮助。

第四,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

要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公正性,必须确保信息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政府可以建立在线平台或手机应用程序,公布资金使用情况、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核等相关信息,方便贫困人口了解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政策和流程。

同时,设立投诉与监督渠道,及时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

最后,加强培训和就业援助。

为了提高贫困人口自我脱贫的能力,政府可以组织培训班、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援助和创业支持,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来源,提高自身发展能力,逐步摆脱贫困状态。

综上所述,加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包括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督执法、提高资金投入、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以及加强培训和就业援助。

这些措施能够有效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城市最低⽣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城市最低⽣活保障就是政府提供给低收⼊群体的福利,让低收⼊的⼈群也能够有⼀个基本的⽣活保障,在⽣活上不会陷⼊到困境中⽽造成各种各样的⿇烦,于是很多⼈会想要知道城市最低⽣活保障标准是多少?店铺⼩编为你仔细讲解.各地经济发展⽔平很不均衡,因此并没有国家统⼀的最低⽣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称为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难以维持其基本⽣活需求的⼈⼝⽽制定的⼀种社会救济标准。

最低⽣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

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均500元上调为520元;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均340元上调为380元;上海:1、城镇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从每⼈每⽉505元调整为每⼈每⽉570元;2、农村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从每⼈每年4320元调整为每⼈每年5160元,也就是从每⼈每⽉360元调整为每⼈每⽉430元。

深圳:最低⽣活保障标准从510元调整⾄560元。

⼴州: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15元/⽉/⼈提⾼到530元/⽉/⼈,提标幅度为27.7%;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00元/⽉提⾼到420元/⽉/⼈,提标幅度为40%。

合肥:城乡居民最低⽣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均410元;农村最低⽣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每⼈每年不低于1650元,从2013年1⽉1⽇起执⾏。

兰州:924元-1680元不等,分三种情况;下列三类⼈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活保障⾦1.⽆⽣活来源、⽆劳动能⼒、⽆法定赡养⼈或抚养⼈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均收⼊低于最低⽣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员和下岗⼈员在领取⼯资或最低⼯资、基本⽣活费后以及退休⼈员领取退休⾦后,其家庭⼈均收⼊仍低于最低⽣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申请城市最低⽣活保障时都内容不了解,可以来店铺找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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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 年 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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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 究
第一章 绪论
选题背景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每个公民 / 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差额救助 积极作用: 保证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改革和完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维护社会稳定 问题: “福利养懒汉” 现象屡屡发生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 究
补足到人均505元/月
民政
医疗救助
扣除应报销部分后,起 低保家庭中因患尿 个人实际支付部分按 毒症透析、精神病、 25%-50%比例的额度给 恶性肿瘤等大重病 予补助,每年累计一般 的医保对象 不超过5000元 低保家庭中70岁以 上老年人等七类人 员
粮油帮困
15元/45元每月
等值粮油制品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加入费用全额减免 (80元) 中心城区62元每平 方每月 每人每月640元 (最低工资的50%) 自由职业三年,退 休前五年,社保费 补贴50% 每户补差计算,10平米起,就业 后一年内退出,直接抵扣租金
劳动
4050人员社 保费补贴
涉及部分低保家庭成员,就业收 入计入家庭收入,每三个月复审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 究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英国
►撒切尔夫人 “抑制福利依赖” ►布莱尔 “消极福利”改变为“积极福利”
“福利国家”改变为“社会投资国家”
经验借鉴
►社会福利政策制定的基本思维应体现防范福利依赖的理念 ►国家、社会、个人共同责任观念正成为主导当代西方社会福利制度 和政策的基本观念 ►不能等到出现严重的福利依赖并深刻影响公平和效率的社会问题时 再来进行修正。 ►社会福利政策和制度必须具有前瞻性、全面性、科学性
静安区低保制度保障调查
样本总数:本区 / 抽取 / 3005户 / 困难家庭 样本分类: “低保家庭”1049户 “低收入家庭” 495户 “其他家庭1461户”(政策暂时未覆盖的困难家庭) 主要研究:低保家庭,常住人口2687人,平均每户2.56人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第五章 建立福利依赖防范机制
完善低保制度建设
推行分类施保 改革施行环节 工作替代福利
发挥个人自助作用
提高对低保制度的认识 培养“劳动是美德”的工作理念 提高低保对象的劳动技能
改善就业环境
提高社会工资水平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低保家庭各类保障(补贴)政策汇总表-2
政策 机构 保障(补贴) 名称 保障(补贴)内容 保障(补贴)标准 备注
教育
助学帮困
低保家庭或特殊困难 学生 低保家庭中享受医保 的成员 低保家庭中享受医保 的成员,住院或急观 发生的医疗费用中统 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 的部分 低保家庭中符合条件 的儿童 低保6个月以上,人均 住房面积7平米以下 距离退休三年内的失 业、协保职工 同上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福利依赖”产生原因(理论分析)
福利缺失 低保 ——应保尽保 、普惠性福利
就业、医疗、住房——分类保障、非普惠性 本不应低保制度去保障权益的人们,因为没办法得到有关帮助,只好选 择低保对生活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和补充。 100%税率的负激励效应 100%税率:低保家庭的劳动者通过劳动就业获得一元钱,低保补助中将 要扣除一元。人们就会选择低保,而不是进行劳动。 负激励效应:它激励低保对象留在低保制度的保护之中,而不是走出低 保,积极就业。
的理论原因、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构建 防范福利依赖机制的意义。
第三章 现状分析。根据问卷调查、跟踪访谈介绍低保障制度现状。通
过实例调查归纳福利依赖的表现形式,剖析原因。
第四章 国外经验借鉴。介绍美国、英国等发达国家福利依赖的防范
经验,为建立我国的福利依赖防范机制提供参考。
第五章 建立低保福利依赖防范机制。主要提出完善制度、发挥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福利依赖对社会的负面影响
违背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精神 在享受无偿收入的时候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来回报社会 影响社会公平 公共支出没有公平地应用到每一个人身上 破坏健康的劳动伦理观念 不劳而获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第三章 上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福利依赖分析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 究
低保制度中存在“福利依赖”现象的原因 低保制度的缺陷
低保家庭各类保障(补贴)政策汇总表-1
政策机构 保障(补贴)名称 保障(补贴)内容 保障(补贴)标准 备注 就业后6个月内救助渐退 就业后家庭收入可豁免 522元计算
城镇居民最低生 活保障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 505元/月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以上海为例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 究
摘要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护每个公民基本生存权 的最后防线,也是国家的基本义务,它在消除城市贫困 方面扮演了重要角色。随着我国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 度实践推广的范围和深度不断加大,现行城市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福利依赖就是典型的例子。 本文先从理论上分析了福利依赖产生的原因,继而 选取上海静安区为例,描述分析了目前城镇居民低保福 利依赖的现象及原因。文章通过研究认为,“福利依赖” 现象已实际存在于低保制度中。在此基础上,结合西方 福利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从完善制度设计、工作替代 福利、强化自助观念等方面,提出了消除和减少低保 “福利依赖”的若干对策措施。
个人自助作机制研究
第二章 理论基础
“福利依赖” 的理论起源
“福利依赖理论”是基于西方福利国家的社会福利经过了长期的 发展历史,是在社会福利发展到一定阶段、政策环境到达一定水平 后才出现的理论。 当代福利依赖的理论研究起源于美国 。代表人物是美国的乔 治·吉尔德和查理·默里。 提倡在所有社会事务中,尤其是在福利事务中,自由市场应该 是一个更公正的仲裁者;强烈主张取消福利国家,而不仅是对现存 的体制进行改良;相对于福利来说,工作应是更可取的。通过这些 改革,将会增加个人的责任,并导致最小化的福利,甚至是根本没 有福利,最终将会减少家庭的崩溃,加强传统纽带,促使福利受助 者转向工作。
福利依赖者自身原因
文化程度很低,劳动技能少, 就业困难 缺乏对工作的热情和兴趣,劳动意愿低 社交面狭隘,贫困文化相互影响
社会配套政策不完善
社会工资水平不高 最低工资标准较低 促进就业的难题长期存在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福利依赖防范机制研究
第四章 国外防范福利依赖的经验借鉴
美国
►公共救助政策向重心向劳动力市场政策转移 “未成年孩子家庭援助”——对失业父母强制要求工作 未成年孩子家庭援助” 对失业父母强制要求工作 为福利母亲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 “工作激励计划”——为福利母亲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使其进入劳 工作激励计划” 为福利母亲提供培训和就业服务 动 力市场。 力市场。 “个人责任和就业机会折衷法案”——贫困家庭不再无条件享有公共 个人责任和就业机会折衷法案” 贫困家庭不再无条件享有公共 救 助 “家庭援助法案”——加强工作福利力度 家庭援助法案” 加强工作福利力度 …… ►工作福利计划的两个假设 尽管受助者将转向劳动力市场, 尽管受助者将转向劳动力市场,政府仍应提供培训或其他帮助 劳动力市场接纳有限, 劳动力市场接纳有限,政府有责任提供一个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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