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加强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思考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依法治国、依法治监的不断深入,国家、社会、人民群众对监狱工作的关注度日益增强,对监狱工作的发展和要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监狱工作理念正在经历着历史的大嬗变,公正、文明、法律至上、现代化、科学化、法制化、权利、义务等理念要素,成为监狱工作理念的最基本和最核心构成要素。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因素”。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切实提高监狱工作水平,就必须从监狱工作的最根本、具有决定性的因素——警察队伍建设着手。而警察队伍的结构是否合理、配置是否科学,将直接决定了警察队伍的素质建设和整体职能的履行,进而影响监狱改造功能的实现。因此,监狱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目标定位应当是建设一支职业特点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业务技能和政治理论素质较高、能适应现代监狱行刑和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下面,本文就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置及建设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涵
监狱警察专业化是维护监狱安全稳定、提高行刑效率和改造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障,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监狱法治和现代化建设的内在要求。监狱警察不仅是一种行业,
更是一种专业,具有不可替代性。大家都知道并不是随便什么人穿起白大褂就可以当医生,穿起律师服就可以当律师,这就表明了医生和律师的专业性。监狱警察不仅是罪犯管理者,还是心灵火花的点燃者,这也并非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同样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司法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指出:“专业化是指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教育意识、改造意识,具有较高的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和专业技能,成为胜任监狱工作的专业人才。”这段话大体揭示了“专业化”的基本含义:专业化应是监狱警察队伍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以及较高的专业素质,职业特色突出、职能分工明确、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长明显,能适应教育改造罪犯需要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
结合上述分析,笔者认为,监狱警察专业化的概念可从动态和静态的角度来分析。从前者说,监狱警察专业化主要是指监狱警察在严格的专业训练和自身不断主动学习的基础上,逐渐成长为一名专业人员的发展过程。从后者看,监狱警察专业化是警察职业真正成为一个专业、警察成为专业人员得到社会承认的发展结果。因此,监狱警察专业化,是指警察经过一段时间后能够完全胜任监管改造工作的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动态的、长期的过程。
监狱警察专业化建设的内涵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狱警察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主要包括通用知识、监狱警察人际关系的培养、沟通能力的训练、创造与批判思考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监狱警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二是监狱警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监狱学是一门边缘学科,涉及法学、哲学、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犯罪学、伦理学等等。专业能力是指监狱警察在充分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具有利用这些知识解决监管改造、生产经营及思想政治工作问题的技术和能力。
三是专业品质。监狱警察并非“看大门的”,他做的是重塑罪犯人生的工作。所谓“言教不如身教”,起作用的就是警察的专业品质。专业品质比专业知识与专业能力更抽象,很难定义,但它是警察专业化发展的原动力,常常表现为警察对管理教育、对罪犯、对自身发展的基本态度。
二、当前监狱警察队伍专业化配置现状及问题
当前,监狱警察队伍构成中主体包括监狱各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管教人员,此外还有少数医务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等。
从当前监狱警察的配置现状看,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监狱警察队伍的基本素质不能适应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当前,罪犯的罪错五花八门,违法犯罪原因多种多样,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心态扭曲程度不一,这就不仅需要广大警察拓宽自身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等基本素质的广度和深度,还要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更要建立相应的专业化队伍,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建立监狱工作发展的需要。
(二)监狱职能多元化,专业分工无法进行。行刑本质上讲是属于国家专门机关体现公共意志的活动,具有强制性的特征,对监管人员的要求侧重于身体素质和法律知识方面。而改造是社会主流文化对犯罪亚文化的冲击和转化,具有自愿性、主体地位平等性等特点,要求改造人员具有相当的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知识和技能。可见,两职能对警察的素质要求是不同的。监狱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各个领域都需要专业化的管理人才,但任何人都难以做到样样精通,面面俱到。目前由于基层警察没有进行科学分类,工作上便要求基层警察全面发展,监狱警察往往扮演着“多面手”的角色,什么事情都得管,每天忙碌于监管、教育与生产之间,根本没有精力去专心开展某方面工作,看上去事事都懂,都能
处理,但往往都不是“专家”,他们肩负不起也不可能肩负得起这么多的职责。心理学理论认为,当个体面临多重职责需要同时履行时,个体往往倾向于选择承担最容易实现、最富有实效的职责。这正好说明为什么当前监狱警察对监狱生产与教育改造厚此薄彼的原因。
(三)警察队伍的专业结构不合理,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不少人普遍认为, 对罪犯的管理教育要靠“经验”、靠“权威”,不需要专业知识和特殊技能。在警察教育培训上, 也只是重视提高政治素质、综合素质, 而忽视专业素质的提高。在执法水平上,只满足于“管得住”、“跑不了”一般化标准上,没能体现出改造工作专业的发展要求。监狱管教人员中的专业人员,诸如文化教员、职业技术培训人员、心理学专家、精神病学专家、医学工作者等均配备不够,专业化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这种人才结构已不适应监狱工作的需要,很难适应目前依法治监的形势要求。
(四)工学矛盾突出,专业学习、培训机会不多,警察专业技能不强。由于监狱的封闭性,将监狱人民警察与社会先进文化群体相隔绝,进一步加剧了监狱人民警察观念形态的相对滞后、知识结构的相对陈旧、能力水平的相对落后和专业素质的相对贫乏。加之,受体制、机制、观念以及经费的制约,基层监狱人民警察非常缺乏专业学习培训和进修深造的机会和条件,造成了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与监企分离后监狱职能纯化对监狱人民警察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要求的不相适应。加之基层警力紧张,监狱组织的培训主要以短时间培训为主,很难开展系统的培训;部分基层单位还因工作任务繁重,使一些重要岗位急需培训的人员不能参加相应的培训;而且大部分培训内容是普及化的知识,针对性系统性不强。这些情况严重延缓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进程,影响了队伍专业化建设质量,使警察所学知识与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之间存在较大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