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教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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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教育法》日本位于亚洲大陆的东部,是太平洋上的一个岛国,国土窄小,物产资源贫乏。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迅速地从一片废墟上重建成今日世界瞩目的技术大国和经济大国。日本现代化成功的秘诀归根结底是日本大力发展教育,开发人力资源,拥有一大批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今天日本的教育无论在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已经达到了世界一流的水平。

一、义务教育阶段在日本,小学和初中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的在学人口约1400万(6-15岁)。在义务教育中,根据“学习指导要领”制定教学内容的基本框架,提示各学科的教育目标和各学年的授课目标和内容。1989年对学习指导要领进行了修改。

修改后特别注意以下4个基本方针:

1)通过全部教育活动,根据儿童的成长阶段,选择相应的科目,目的是达到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内心世界和坚强的意志。

2)重视培养学生对社会变化的适应能力和创造性,提高学生的学习欲望。

3)在加强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注意培养个性的同时,保持从幼儿园到高中各科目内容的一贯性。

4)在培养尊重日本文化和传统态度的同时,加强对世界文化和传统的理解,注意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

教育课程由学科、道德和特别活动(班级活动、学生会活动、小组活动及学校集会等)三个领域组成。每课上课时间,小学为45分钟,中学为50分钟。在初中的教学科目中有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二、高中教育

日本的高中阶段有全日制、定时制、通信制三种课程。全日制修业年限为3年,定时制及通信制为3年以上。定时制课程有日间部和夜间部两种形式,夜间部占多数。全日制课程从1993年开始实行学分制。

高中的教育分为普通教育和专门学科教育两种类型。普通教育是为适应准备升入高等学校和准备就职但没有确定具体行业的学生的需要而进行的教育。高中学生有74%(1993)在普通学校学习。普通高中的是根据文部省公布的"指导要领"制定的,由各学习科目及特别活动组成。其学习的科目中包含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程:国语、地理、历史、政治、数学、理科(物理、化学)、保健体育、艺术(音乐、书法等)、家庭等。特别活动包括班级活动、小组活动、学生会活动、学校集会等。

专门学科教育主要是为适应毕业后在特定领域内选择职业的需要,为其提供职业教育和其它专门教育。专门学科教育有农业、工业、商业、水产、家庭、护理、理料、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等。从1994年开始创立了第三种学科--综合学科。这种综合学科可适应学生多种兴趣,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毕业后选择各种出路的需要。学生可以对普通课程和专门课程自主选修,形成了高中教育的新的特色。

三、职业技术教育

日本的职业技术教育起源于1883年,到现在已形成了一个在世界上独具特色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这个体系分为三大块:学校教育体制下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社会办的公共职业训练。

(1)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日本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包括几种教育制度:初中的技术、家政课教育;高中的综合学科教育;高中的职业技术教育;"各种学校"教育;专修学校教育;

高等专门学校教育,以及短期大学教育。这七种职业技术教育是属于日本"学校教育法"中所确立的学校教育制度中的职业技术教育。

(2)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日本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在世界上也是比较先进的。企业内的职业技术教育是指企业对职工进行从录用到退休为止的长期的教育和职业训练。其教育训练的内容为技术教育、技能训练、经营教育、提高能力的教育及品质的教育等,具体可分为:工人的教育培训;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人员、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

(3)公共职业训练。公共职业训练是社会上办的职业技术教育。根据日本的“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修改后的“职业训练法”),国家和各都道府县设置了公共职业训练设施,对社会上准备就职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对已经就职者进行职业能力的开发和提高技术的训练。公共职业训练可分为五种类型:A、养成训练。是对愿意使自己成为一名技术工人的新毕业的初中、高中毕业生的职业训练。B、提高训练。对在职人员因工作急需而进行的更高程度的知识和技能的训练。C、能力再开发训练。对离职后想再就职的人员或想转换职业的人员进行的职业训练。D、对残疾人的职业训练。E、对职业训练指导员的训练。

四、特殊教育

特殊教育的学校是为身体有残疾的儿童设立的,根据残疾的具体情况,使其接受相应的教育。一般设有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养护学校等。这些特殊学校根据教育对象的年龄分为幼稚部、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这些学校的班级,一个班人数很少,一般为6人(重残的班级为3人),以便进行细心的照顾。日本现有盲校70 所,聋哑学校107所,养护学校786所,另外,在小学中有41%的学校设有特殊班级,46%的初中设有特殊班级。现在在日本,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推迟或免除入学的人数约1000人(占全部学龄儿童的0.01%)左右,几乎所有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都能得到保证。

五、高等教育

日本的高等教育包括有大学、研究生院、短期大学、高等专门学校、专门学校、广播电视大学等,在学人数为390万左右。

1)大学和短期大学。大学和短期大学的入学者资格必须是高中毕业或者经过12年正规的学校教育。报考国立和公立、私立大学的考生必须通过各学校的入学考试,接受选拔。根据高中提供的调查书的内容、学力检查、面试、小论文、实验技能的成绩,决定其入学资格。学力检查是每年1月份进行的全国统一考试,即"大学入学中心考试"。2月份以后,各大学还要进行各自的入学考试。学的教育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自由课。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各大学自行确定必修学分。大学本科的修业年限为4年以上(医学、齿学、兽医学为6年以上),必须修得124个学分以上(医学、齿学188学分以上,兽医学182学分以上),才具备毕业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短期大学修业年限为2年以上,必须修得62个学分以上方可毕业。短期大学的毕业生可获得准学士称号,也可以申请编入大学学习。

2)高等专门学校。高等专门学校的入学考试与高中入学资格相同。国立学校实行统一的入学考试,公立和私立学校单独举行入学考试。高等专门学校是初中毕业后修业5年,修得167个学分可毕业,并获得准学士称号,同时也可编入大学学习。

3)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分为博士课程和硕士课程。硕士课程学习2年(最短1年),课程结束后授予硕士学位。博士课程5年(最短3年),其中含2年硕士课程,课程结束后授予博士学位。要获得硕士及博士学位必须修完30个学分以上,接受必要的研究指导、论文的审查,并且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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