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二)
东北大学《经济法(二)X》期末考试必备真题集(含答案)96
东北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经济法ⅡX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按照学界通说,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A.民间社会经济关系B.国家经济管理关系C.行政管理关系D.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答案:D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经济法在古代就存在B.对经济的管理都属于经济法的内容C.经济法是在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协调上产生的D.美国是经济法学的发祥地答案:C3、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人们把()称为“市场经济的大宪章”和“经济宪法”。
A.消费者权益保护法B.反不正当竞争法C.反垄断法D.劳资关系法答案:C4、某市甲、乙、丙三大零售企业达成一致协议,拒绝接受产品供应商丁的供货。
丙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并提供重要证据,经查,三企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
关于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该执法机构应责令三企业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相应罚款B.丙企业举报有功,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罚C.如丁因垄断行为遭受损失的,三企业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D.如三企业行为后果极为严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答案:D5、张某在某商场促销期间购买一手机,商场活动期间表示:“活动期间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只换不退”。
后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该手机为不合格商品,张某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商场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张某获得合格的手机,因此拒绝退货B.商场已经明示,张某无权要求商场退货C.该商场应无条件退货D.两次换货后,仍出现质量问题,商场应当退货答案:C6、王先生在超市花100元买了一包茶叶,茶叶包装上标注“龙井茶”,然而懂茶的朋友喝过之后告诉王先生这根本不是龙井茶,而是普通的本地白茶。
则王先生除了可以向超市要求退货之外,还可以要求超市增加赔偿损失()。
元元元元答案:D7、下列关于财政法律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财政法在宏观调控和保障社会公平方面具有重要作用B.国家始终是财政关系的一方主体C.广义上财政法体系包括税法、国债法、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政府采购法D.狭义上的财政法体系包括税法、国债法、预算法、财政转移支付法,不包括政府采购法答案:D8、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模拟卷(二)
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模拟卷(二)一、单选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仲裁法》使用范围的是()。
A. 自然人之间因继承财产发生的纠纷B. 农户之间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的纠纷C. 纳税企业与税务机关因纳税发生的争议D.公司之间因买卖合同发生的纠纷【答案】D【选项】本题考查仲裁范围。
2、甲有限责任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该公司经理王某违反法律规定拖延向股东张某分配利润,张某拟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下列关于张某诉讼权利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张某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王某B. 张某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王某C. 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董事会起诉王某D. 张某有权书面请求股东会起诉王某【答案】A【选项】考查股东直接诉讼。
【世界】拓展吃掉“股东代表诉讼”。
3、赵某、刘某、郑某设立甲普通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后赵某因个人原因对张某负债100万元,且其自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张某欠甲企业50万元,下列关于张某对赵某债权实施方式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张某可请求将赵某从甲企业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B. 张某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C. 张某可以其对赵某的债权抵销其对甲企业的债务D. 张某不可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中的权利【答案】C【选项】本题考查合伙企业和合伙人的债务清偿。
合伙人发生的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所以C错误。
4、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交易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B、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C、有限合伙人不得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D、合伙协议不得禁止有限合伙人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答案】B【选项】考查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规定(有限合伙人原则上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属于“只出钱,不干活”)。
经济法第二章
• 2、变更登记(★★)(P39) • (1)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自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 (2)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 • (3)变更实收资本:自足额缴纳出资或者股款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
更登记
•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 申请变更登记
• 【解释2】首次出资额需要同时满足“20%和3万元”的规定。
• (2)出资形式(★★★)(P42) • ①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
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 ②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 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 【解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成立日期均为 “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
• 【例题·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成立日期 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股东协议签订之日 • B、股东会议召开并作出决议之日 • C、向工商机关申请登记之日 • D、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 【答案】D • 【解析】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公司的成立日期。
•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 【答案】CD
• 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 1、对外投资(★)(P35)
• (1)对外投资的规模
•
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及单项投资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
• A、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甲公司承担 • B、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独立承担 • C、该合同有效,其民事责任由分公司承担,甲公司负补充责任 • D、该合同无效,甲公司和分公司均不承担民事责任 • 【答案】A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二章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
劳动关系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超出一个月的用人单位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 截止时间为补丁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共计十一个月。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 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3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1月1日)
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单位同等岗位最低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可以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解约。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五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从事同类业务的禁业期限不得超过2年。
禁业必须给劳动者经济补偿。
医疗期见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一般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裁员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
6个月重新招人优先录用裁员。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 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劳动调解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协商。
调解。
仲裁(收到15日)。
诉讼。
“拖欠劳动报酬”必须在劳动关系终止日起一年内提起。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解析:经济法(第二套)
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试题及解析:经济法(第二套)第二章基本民事法买卖合同效力【单选题】:2007年3月,甲公司聘用乙为业务经理,委托其负责与丙公司的业务往来。
2008年4月,甲公司将乙解聘,但未收回乙所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亦未通知丙公司。
同年5月,乙以甲公司业务经理的身份,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
下列关于该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准确的是( )。
(2021年)A.合同无效B.合同有效C.合同效力待定D.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答案】B【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在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买卖合同有效。
诉讼时效的中止【单选题】:公民甲为无民事行为水平人,其法定代理人乙于2008年1月1日知道甲的权利受到侵害,但因为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丙提起诉讼。
2008年5月20日,乙因车祸死亡,直到2008年9月1日才由相关机关为甲指定新的代理人丁。
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丁理应在( )之前对丙提起诉讼。
A.2009年1月1日B.2009年5月20日C.2009年9月1日D.2009年3月1日【答案】D【解析】(1)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有,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实行。
所以,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日中止;(2)9月1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2个月,所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日由原来的2009年1月1日向后顺延2个月,至2009年3月1日。
诉讼时效中断【单选题】:下列关于诉讼时效中断的表述中,准确的是( )。
A.甲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乙要求甲先清偿8万元,乙的行为仅导致8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B.甲和乙对丙因共同侵权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0万元,丙要求甲承担8万元,丙的行为导致甲和乙对丙负担的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均中断C.乙欠甲8万元到期未还,丙欠乙10万元到期未还,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甲的行为不会导致丙对乙的债务诉讼时效中断D.乙欠甲10万元,甲将该债权转让给丙,自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乙的10万元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答案】B【解析】(1)选项A:权利人对同一债权的部分债权(8万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2万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2)选项B:对于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效力的事由,理应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3)选项C: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理应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4)选项D:债权转让的,理应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而非甲与丙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日)起中断。
中级会计资格经济法总论(二)模拟题
经济法总论(二)(总分:75.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23.00)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应当由( )。
A.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不负责任B.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不负责任C.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D.先由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1988年2月8日夜,赵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从背后击伤。
经过长时间的访查,赵某于2007年10月31日掌握确凿证据证明将其打伤的是钱某。
赵某要求钱某赔偿的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 )。
A.1990年2月8日B.2008年1月8日√C.2008年10月31日D.2009年10月31日(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当事人在2007年2月8日之前知道的,应当自“知道”之日起1年内提起诉讼;(2)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20年为最长诉讼时效。
在本题中,当事人自权利侵害“发生”之日起20年的最后几个月才知道,因此,诉讼时效届满日应为2008年2月8日。
3.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B.同级政府规章√C.法律D.行政法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政府规章。
4.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
2003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
2003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晶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4年2月10日B.自2003年8月2日至2004年8月2日√C.自2003年2月10日至2005年2月10日D.自2003年8月2日至2005年8月2日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毁损的,适用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经济法》模拟试题(二)及答案
《经济法》模拟试题(二)一、单项选择题(共10道小题,每题1分,总分10分):1、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法 B.经济 C.法与经济 D.经济法2、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不属于宏观调控的经济法律、法规是()。
A.计划法B.银行法C.公司法D.价格法3、以下哪一个不属于垄断组织?()A.欧佩克 B.彩电同盟 C.工会 D.托拉斯4、某商场开展有奖销售活动,其公告说:本次活动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一等奖共10名,各奖电脑一台(价值4500元);第二次一等奖8名,各奖电冰箱一台(价值2400元)。
第一次获奖者可以参加第二次的抽奖。
对此事的判断正确的是?()A、是不是不正当有奖销售,取决于最后抽奖后结果是否出现一人连续两次中奖B、可以开两次奖,但两次奖的最高奖的总值不得超过5000元,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C、可以开两次奖,因每次的最高奖额未超过5000元,属于正当的有奖销售D、开奖不允许分两次进行,该商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5、张某在某商场促销期间购买一手机,商场活动期间表示:“活动期间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只换不退”。
后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该手机为不合格商品,张某要求退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商场认为可以通过更换使张某获得合格的手机,因此拒绝退货B、商场已经明示,张某无权要求商场退货C、该商场应无条件退货D、两次换货后,仍出现质量问题,商场应当退货6、产品召回制度约束的对象是A.生产者 B.销售者 C.购买者 D.使用者7、目前我国国有资产中最重要、最活跃的组成部分是()A.非经营性资产 B.经营性资产 C.资源性资产 D.流动性资产8、以下哪一项不属于财政活动的基本职能?()A、分配收入B、配置资源C、强国富民D、保障稳定9、哪种类型的债券具有“金边债券”的美誉?()A.银行债券 B.政府债券 C.企业债券 D.私人债务10、我国目前对银行业进行监管的机构为()。
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C、中国证券业监管委员会D、国务院二、多项选择题(共10道小题,每题2分,总分20分):1、下列关于经济法与经济法学的关系认识正确的是()。
经济法二
经济法二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0.5分,共15分)1、下列关于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述正确的是()A、与其权利能力范围相一致B、一律平等C、始于出生终于死亡D、分为完全、限制与无行为能力三种2、根据物的分类标准,下列物中属于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
A、台灯与桌子B、沙发与柜子C、杯子与杯盖D、房屋与窗户3、甲将一台电脑无偿借给乙使用,期限为3个月。
在借用期内,甲和丙订立了买卖该电脑的合同,但未对电脑的交付问题进行约定。
下列有关该电脑交付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丙有权请求甲立即交付电脑B、丙有权随时请求甲交付电脑,但应当给甲必要的准备时间C、丙有权请求乙立即交付电脑D、丙有权随时请求乙交付电脑,但应当给乙必要的准备时间4、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的是( )A、正在建造的学校教学楼B、正在建造的商品房C、正在建造的列车D、汽车5、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A、经济法律关系B、经济关系C、经济权利与经济义务关系D、特定的经济关系6、行政法规由()制定A、国务院各部位B、国务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地方人民政府7、下列关于我国经济法地位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经济法从属于民法B、经济法从属于行政法C、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D、经济法从属于刑法8、2011年2月15日,A公司与B银行就借款事宜口头达成协议,3月23日签订一份借款合同。
并以厂房设定抵押,于4月8日签订了抵押合同,5月11日抵押合同依法办理了登记。
该抵押权的设立时间为( )A、2月15日B、3月23日C、4月8日D、5月11日9、下列关于抵押权与出租之间关系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即使抵押权设定在先,出租在后,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同样具有约束力B、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C、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D、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10、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其法定代表人是()A、董事长B、执行董事C、监事D、财务负责人11、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但必须设置董事会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D、有限责任公司的经理由股东会聘任1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其净资产额最低为()A、1000万元B、2000万元C、3000万元D、6000万元13、A公司应B公司之约赴京洽谈签约,后因双方对合同价款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而未能签订合同。
《经济法基础(第2版)》习题与参考答案
经济法(第二版)练习参考答案第1章思考与练习一、基本该念二、判断题【正确答案】1.× 2.× 3.× 4.× 5.√三、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1.C 2.D 3.B 4.B 5.C 6.C四、多项选择题【正确答案】1. ABCD2. ABD3. ABCD4. ABCD五、问答题1.试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经济关系。
1)宏观调控关系把国家引导和促进的经济关系称为宏观调控关系,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计划关系、产业结构关系、财政税收关系、金融调控关系和价格关系。
(2)市场监管关系。
(3)国有资产参与关系,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关系、国有资产运营关系和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关系等。
(4)涉外经济管制关系,主要涉及外商投资管制关系、对外投资管制关系、涉外金融关系、对外贸易关系和涉外税收关系等。
2)市场主体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在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和行为进行必要干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如因市场准入、企业形态的设立、设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价格限制、利润分配、资产评估、租赁、承包、财务管理、审计、检查监督以及因法律责任而发生的关系。
3)市场秩序调控关系经济法调整的市场关系主要有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产品质量关系、广告关系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关系等。
4)社会保障关系建立起多层次性的、强制实施、互济互助、社会化管理的社会保障制度。
2.经济法有哪些特征?1)国家干预性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公平、平等和自由的经济秩序,但是影响甚至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却时有发生。
国家必须以经济立法的手段来调控和管理市场经济秩序,对违法经济行为进行惩治,以此实现国家的管理职能。
2)经济性经济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的存在与发展直接决定着经济法律规范的内容和发展方向。
经济法-2、企业法
五、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各方 的当事人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通过合营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 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
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 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 该企业的资金汇出,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双重优先原则 “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个人的 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七、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经济法第2章 经济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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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职权与经济职责的涵义 ① 经济职权。经济职权,是国家机关或其授 权单位,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② 经济职责。经济职责,是国家机关或其授 权单位在依法干预经济的过程中所负担的必须为或 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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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职权或经济职责的内容 从现代经济法律规范的体系来看,经济职权或 经济职责主要有以下七个方面的内容。 ① 经济立法权。即国家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所 享有的为实现国家对宏观经济关系进行干预、管理 目的而进行立法的权力。 ② 经济决策权。即国家为保证经济总量的平 衡,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全国市场的统一,实现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经济 管理权限中行使的权力。 ③ 经济禁止权。即国家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单 位依法不允许相对人为某种行为的权力。
2.1.5 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哲学运动 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哲学运动,即经济法律关系 产生、变更和终止,包括经济法律关系法哲学运动 的原因和经济法律关系法哲学运动的主要表现形态 两方面内容。 1)经济法律关系法哲学运动的原因 经济法律关系法哲学运动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内 部法律要素的转化,是一种符合法理学一般要素存 在状况的逻辑嬗变。 (1)经济行为。经济行为是指由一定的组织 或个人在其主观意志支配下自觉实施的能够引起经 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活动。
2
3)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具有双重性 这主要是由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多重性决定的 。前面已经述及,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有国家、行 业协会与其它自治组织、经营者与消费者等不同权 力层次,这点与平权型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明显不同 。 4)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一定当事人主观 意志性和明显国家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国家意志性是显然的,即使在主张 自然法的希腊人(主要是智者)那里也不例外,因 为他们最终还得解释法律的效力从何而来。
第一讲 经济法总论(二)
• 1.职权的分类与职权的法定
宏观 调控 权
调 制 权
财政 金融 计划
财政收入(征税权、发 债权)、财政支出(预 算支出、转移支付) 发行货币权、利率调 整权等
市场 规制 权
产业调控权、价 格调控权 垄断、不正当竞 争、消费者保护 金融、房地产、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能源等
一般市场 规制权 特殊市场规 制权
• 2.调制权的分割与配置 • 调制立法权人大与国务院及部委分享 • 调制执法权 • 宏观调控部门:发改委、财政部、中国人 民银行等 • 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 国家质检系统等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3.调制主体的主要职责 调制法定原则 依法调制原则 不得滥用和超越调制权 不得弃权 适当地行使调制权 要履行职能,就必须有相应的权力,做到有 职有权,从而形成职权;同时,对于职权 的行使也必须尽到相应的责任,即职责。
• (二)经济法的行为 • 调制行为:调制主体所从事的调控、规制行 为,即在宏观上通过调节来控制,在微观上 通过规范来制约。从而在总体上通过协调来 制衡。 • 对策行为:市场主体所从事的具有经济法意 义的博弈行为,分为横向对策行为和纵向对 策行为。 • 横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在相互之间的市 场竞争中所从事的各类行为。 • 纵向对策行为,是市场主体针对国家的调制 行为所实施的博弈行为。
石家庄铁道大学人文学院
(二)经济法责任 • 1.经济法的特征看经济法责任的特殊性 • (1)从经济性看经济法责任(趋利避害,引 导调整):主要是经济性的责任 • (2)从规制性看经济法责任。问责与处罚; 褒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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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济法责任的具体形态
• (1)赔偿性责任
选择题经济法二
判断题1、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以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
(对)3、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时,可以由投资人自行清算,也可以由投资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错)4、甲向乙借款6万元作为出资与其他3人共同设立了一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期间,乙欠合伙企业货款6万元,乙可以将其对甲的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错)5、甲、乙、丙三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甲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乙,但并未征得丙的同意,仅通知了丙。
甲、乙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对)6、甲、乙、丙、丁四人设立一家合伙企业,后经协商约定由甲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其余三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该约定违反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
(错)7、合伙企业中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未经执行人的同意,不得查阅合伙企业的账簿和其他有关文件。
(错)8、为保证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合伙企业合伙人不得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错)9、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并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错)10、合伙人之间约定的债务分担比例在合伙人之间是没有约束力的,对债权人也是没有约束力的。
(错)判断题1、国家机关代表国家参与经济管理、经济协调法律关系,是以自己的名义大力的进行经济法律行为的。
(对)2、依法成立的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可以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成立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对)3、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没有独立法律地位,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因而,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不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错)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建造1万平方米商品房的合同,由此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乙方承建的该1万平方米商品房,(错)5、经济命令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都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第二章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关于劳动合同的特征, 下列不正确的有()。
A.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 另一方是用人单位B.对于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了较多的强制性规范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时, 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 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2.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除特殊行业外, 劳动者需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可以订立劳动合同。
该年龄为()。
A.13周岁B.15周岁C.16周岁D.18周岁3.关于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职业危害、劳动报酬等情况B.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工作与生活的各种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C.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 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 但是可以扣押其他证件D.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 可以要求劳动者适当提供押金4.已经建立劳动关系,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5.2009年1月10日, 张某应聘到某餐厅工作;2009年3月10日, 张某与某餐厅订立了劳动合同;2009年5月10日, 张某在餐厅老板胁迫下修改了劳动合同, 减少了一些劳动者权利;2009年7月10日, 有关部门裁定张某与餐厅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无效。
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起算时间是()。
A.2009年1月10日B.2009年3月10日C.2009年5月10日D.2009年7月10日6.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B.试用期C.保守商业秘密D.福利待遇7、某企业急需交付一批产品, 需要工人加班。
该企业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正确做法是()。
A.经总经理批准B.经工会同意C.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D.经劳动者同意8、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 试用期的最长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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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经济法律关系 6.1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经济法律关系最简洁的定义是:经济法所确认的经济法 主体之间的经济权利与义务关系。 其含义是:发生于经济法主体之间;以确定的法律权利 和义务为内容;以经济法的存在为前提;经过经济法调 整之后形成的社会关系。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 主体权利义务的二重性 (二)经济法律关系既体现国家意志又体现市场主体的 意志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双方主体法律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和经济法律 关系的客体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三种要素缺 一不可,共同构成一个有机体。
6.4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现有教材中的几种代表性说法 (一)一类说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只是行为 (二)三类说 三类说的观点又呈现出不同,一种观点把经济法律 关系的客体分为三类:物、行为、无形财产 ;物、 行为、智力成果(精神财富) 。 (三)四类说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为物、完成一定工作、提供一 定劳务、精神财富四类 。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确定为经济干预行为、干预行 为所及的物、科学智力成果及经济信息四类 。
(五)五块说 由企业组织法、市场运行法、涉外经济法、 经济调控监督法、经济纠纷的处理等内容构 建经济法体系。 三、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一)经济法主体制度 任何部门法均有自己的主体法律制度,经济 法也不例外。经济法的主体法律制度由具有 经济管理权的国家经济管理机关及社会中介 层主体的设置、权利运作及监督机制等法律 规范构成。经济法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由一 般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及 中小企业法律制度构成。
二、综合效益原则 经济法的综合效益,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相统一,是近期效益、中 期限效益和长期效益的有机结合,是宏观整体效益 与微观个体效益的兼顾。 经济法的综合效益原则是社会整体效益与微观个体 效益的有机结合。 宏观整体效益首先反映在,经济法是保障国家对各 种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解决人类 需求无限与社会资源稀缺的矛盾,以最少的活劳动 消耗和物质消耗生产出更多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 然后,它是各个局部、各种具体经济效益的有机组 合,而非各个具体经济效益的简单相加,代表的是 综合国力及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其外在表现 是社会总供求关系的基本平衡、资源在各个地区间 的合理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平衡发展。
社会公共利益之理想和目标的实现,有赖于 经济法调整机制的发生作用。 一方面,经济法通过产业政策的调整、社会 经济整体发展的规划、财政税收的合理配置 和优化、三大货币政策及政策性银行等金融 调节手段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另一方面,经济法通过市场准入规制、禁止 垄断和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和生产 者销售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之合理分配及对 特殊市场的规制等措施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 调整和维护。
(二)市场活动主体
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消费者是经济法的主体 类型。 (1)投资者:为了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将自己 所有或者占有的资本依法投入生产经营的主体。 (2)经营者:依法获准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 营的市场主体。 (3)劳动者: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 (4)消费者:为个人或者家庭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 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
二、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解析
根据经济法律关系作用的事物的性质不同,我 们把行为和物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一)行为 行为包括市场主体的行为和政府的经济干预行 为。 (二)物 在经济法领域,物的范围不仅限于所有的动产 和不动产,而且还包括发生在市场规制和宏观 调控过程中各种利益的载体,如宏观决策经济 信息、商业秘密及经营权等。
第七章 经济法责任
经济违法行为 含义——经济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侵 经济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经济法律法规, 含义 经济违法行为是指违反经济法律法规 犯经济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活动。 犯经济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活动。 构成要素 (1)一种违反经济法律规范的行为 ) (2)在一定程度上危害经济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 ) 行为, 行为,即要求经济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3)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即行为人具有主 )违法行为人在主观上有过错, 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4)具有明确的违法主体,且该主体具有法定责任 )具有明确的违法主体, 能力。 能力。
6.2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概述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经济法主体,它们是经济法所 规定的,必须为经济法所承认的,参加经济法律关 系的当事人。有经济管理主体和市场活动主体之分。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具有如下特征: (1)经济法主体的法定性 (2)经济法主体的广泛性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类型 (一)经济管理主体 1.经济法决策主体与经济法执行主体 2.中央经济管理主体和地方经济管理主体 3.行政性与非行政性经济管理主体
5.2节 经济法的体系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内外协调一致的、体现国 家调控经济的意志性、保证经济法与其他法律 部门相协调及相互间配合和补充的经济法各子 部门法所组成的统一整体。 在理解经济法体系的概念的同时,大家还应注 意两点: 第一,经济法体系是从法律体系意义上讲。 第二,要注意经济法体系不同于市场经济法律 体系。
第五章 经济法的渊源与体系
5.1节 经济法的渊源 一、经济法渊源的概念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的实质渊源,经济法的效力 渊源,主要是制定法上的渊源。 二、经济法渊源的种类 (一)宪法 (二)法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四)部委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六)地方政府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八)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九)国际条约及其规范性文件
二、关于经济法体系的不同观点 (一)三块说 三块,即市场管理法、宏观经济管理法、对外经济 法 ;由经济组织法(主要就是企业法)、经济管理 法(是经济法的核心,可分为综合职能管理制度和行 业管理制度两部分)和经济活动法(包括经济合同法、 竞争法、消费者保护法等内容)三部分组成 (二)四块说 经济法包括四块:企业组织法、市场管理法、宏观调 控法、社会保障法。 经济法包括四块,即经济组织法(市场主体调控法)、 市场(秩序)调控法、宏观经济调控法、社会分配调 控法。
(二)市场规制法 市场规制法,主要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市 场竞争法 ;(2)市场准入法 ; (3)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4)要素市场管理法 。 (三)宏观调控法 关于各类宏观调控手段的法律制度 : (1)发展规划法。 (2)财政法。 (3)税法。 (4)金融法。
对宏观调控起保障和检测作用的法律,主要是 为宏观调控决策、宏观调控执行及宏观调控效 果反映提供相关的信息及对调控效果的检测和 保证的法律。 包括统计法 、会计法 、审计法 。 对社会经济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主要 包括,调整国家在管理国有资产过程中发生的 经济关系的国有资产法与投资法,及调整国家 在管理、保护、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与能源过 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自然资源管理法。 产业政策法。
(2)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双重性 指经济法律责任可能由本法责任和他法责任构成。 本法责任即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的规定所应承担 的责任;他法责任是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的有关 规定的同时,也违反了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从而 应承担其他法律规定的责任。本法责任是第一位的, 他法责任是第二位的。 (3)具有社会性 A、各种特殊的归责原则和责任形式,如两罚制、 无过错责任乃至严格责任制度等。 B、经济法对其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较之于有关民 事责任、行政责任的规定更加严格。 C、“揭开公司的面纱”就是公司的社会责任问题。
二、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几种学说
()二原则说 (二)三原则说 (三)四原则说 (四)五原则说 (五)六原则说 (六)七原则说 (七)八原则说
4.2节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一、社会利益本位原则 社会公共利益是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之需要, 建立在个人利益基础之上关系到大多数社会成 员福利的一种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的具体体现:自由竞争秩序;对 特殊群体的人格的限定和保护,如消费者和农 民利益的保护;确立和保护全局性和公共性的 社会关系,通过宏观调控法来实现协调稳定的 宏观经济秩序;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 有利于人类身体健康和经济发展的生活环境和 生态环境。 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两大特性:整体性或者普遍 性、公益性。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课程层次:本科 授课教师:廖建求
第四章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4.1节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几种学说 一、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经济法宗旨和根本价 值,对经济立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和经济守 法活动都具有指导意义和运用价值的指导思想和 基本准则具有普遍指导作用,集中体现经济法的 特性,是经济法最高的法律原则,是构成经济法 体系的灵魂。
6.5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过程 经济法律关系的运行,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 二、经济法律关系运动的原因 经济法律关系运行的动因是经济法律事实。经济法 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 终止的客观情况。经济法律事实可以分为经济行为 和事件两种。 经济行为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 目的而进行的经济活动。包括经济合法行为和经济 违法行为。 法律上的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能引 起经济法律关系运动的客观情况,既可以是自然现 象,又可以是社会现象。
三、实质公正原则
经济法剥去了所谓人格抽象平等、权利机会平 等的外衣,而对于“人”进行真实具体的价值 关怀,如强调对消费者、劳动者、被限制自由 竞争的经营者等具体人格的保护。 经济法的实质公正观主要体现在资源、地区、 产业、竞争等四个方面。 经济法的公正观,要求国家通过经济法规对最 为社会发展基石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环境 资源的保护与开发等问题进行规制。
7.1节 经济法责任的含义与特征 一、经济法责任的含义 经济法责任是因违反经济法、不正当行使经济法权力 或在经济法有明确规定时,经济法主体应承担的经济 法上的法律后果。注意以下层次: 1、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在经济法中,除了规定违法者 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外,还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 使行为人的合法行为,只要造成了法律规定的一定的 后果,就要对其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经济法上的两罚制、多罚制、共同危险责任制度与 “个人负责” 并不冲突,只是扩大了违法行为的范围, 扩大了违法行为者的范围。 3、经济法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与传统的 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相比具有特殊性: (1)经济法律责任具有分离性 经济法包括两分离的规范,即一类是保证国家经济政 策的法律化;另一类是规定政府制定和实施经济政策 的权限、程序和作用范围,规制政府经济行为的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