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行政法主体
三、四:行政主体
下列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下列选项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
A、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B、广东省人民政府 C、广东省政协 D、东莞市委 E、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第二节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概念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 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的国家机关。 的国家机关。
特征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 领导-- --从属制 领导--从属制 首长负责制 行使职权的方式:主动、 行使职权的方式:主动、经常和不间断 和个人、 和个人、组织的关系最密切
)
第三节 其他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行业组织 社会团体 事业与企业组织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 张某系某大型电视机厂的职工, 1998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 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 1998年厂里分房时未列入分房名单, 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 张某不服,以该电视机厂为被告,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不合格, 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为, 电视机厂给职工分房的行为,属于 私行政” “私行政”
第四节 公务员
某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一次宴请 自己老战友的酒席上与酒店老板李某发 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 生争执。王某一气之下,将酒店内的一 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 台高级进口彩电砸坏,并扬言要吊销李 某的营业执照。 某的营业执照。李某在多次向王某索赔 无效的情况下, 无效的情况下,以王某为县公安局干部 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 为由,要求公安局予以赔偿。被公安局 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 拒绝后,李某以县公安局为被告,向县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 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县公安局赔偿自己的损失。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1. 行政法主体1.1 行政法主体的概念行政法主体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法定机关或组织。
在我国,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其中国家机关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行政法主体。
1.2 行政法主体的分类按照行政区划可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实体两类。
行政机关是行政法主体的典型代表,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实体是行政法主体的另一种表现形态,是指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并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组织或个人,如企业、社会团体等。
2. 行政主体2.1 行政主体的概念行政主体是指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具体单位,是行政法主体的具体化和实现。
行政主体通常由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行政事业单位构成。
2.2 行政主体的职能行政主体的职能包括制定和执行政策、执法、调查、行政裁决、行政许可、行政管理等,主要责任是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经济发展、保证公民权利等。
2.3 行政主体的分类按照行划区分为中央行政主体和地方行政主体。
按照属性可分为政府行政主体和社会行政主体。
按照职能可分为监管行政主体和服务行政主体。
3.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3.1 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的互为关系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互为关系的。
行政法主体规定了行政管理行为的法律基础,而行政主体则是行政管理职权的实际行使者。
3.2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需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行使职权。
行政主体必须受行政法主体的指导和监督,在行使职权时要遵循法律法规和行政法主体的指示。
3.3 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是维护行政法制的基础,是实现社会管理法制化的关键,促进了行政管理的规范化和民主化。
4. 总结总体而言,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是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的概念,彼此互为前置和实现。
行政法主体制约行政主体,使其更加规范、透明和民主化,促进了行政管理的优质发展。
第三章 行政法主体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含义: 即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的特别授权而取得行政主体的资格,并能行 使行政职权的非国家行政机关。 其中,法律、法规都是在其最为严格的意义 上运用的,即法律是指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 律文件,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文件,地 方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省、 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大或其常委会、国务 院批准的较大市人大或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市人大 或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文件。
2、范围
行政机构; 社会组织、人民团体; 企业单位; 事业单位等。
3、被授权组织与行政主体
关系:包含 被授权组织在依法行使被授予的行 政职权时,则成为行政主体的组成部分。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委托含义: 行政委托,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 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 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 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 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的范围(种类)
(一)行政机关 (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一)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的含义 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 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 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 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 和管理的国家机关。也就 是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以 自己名义行使行政权,并 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 任的行政单位。
二、行政相对人的范围
1、公民 2、法人 (1)机关法人(2)事业法人 (3)企业法人(4)社团法人 3、其他组织 4、外国组织和个人
行政法主体
时间说
早期英国行政法理论根据行为的时间, 将公务员之行为分为公务行为与个人 行为。 凡于上班时间内所为则为公务行为, 反之则为个人行为。
公共利益说
法国学说根据行为是否与公共利益相 关进行区分。与公共利益相关者为公 务行为,反之为个人行为。
此为美国行政法上学说。凡于职权范 围内所为者为公务行为,超越职权范 围之外者为个人行为。
行政主体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 国家局
国务院组成部分
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
行政主体的范围
(一)职权行政主体的范围
1、中央行பைடு நூலகம்机关
有:国务院、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国务院直 属机构和办事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2、地方行政机关 有:地方各级政府、地方各级政府的职能部 门、地方各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包括行政公署、 区公所、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委 会)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其主要 内容包括: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 符合法定目的,遵循法定程序等。
(五)国家行政机关
简称政府,指依法设 立,运用国家权力, 为实现国家目标和任 务,组织和管理国家 行政事务的组织。
从属性和执行性。 通常采用首长负责制。 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
省政府
自治区政府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 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 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 的承受者。
行政法主体是否就是行政主体
二、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概说
(二)行政主体的范围
(三)授权组织与委托组织 (四)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五)国家行政机关
(一)行政主体的概述 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依法拥有行政职权,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职权并对行使职权 的行为产生的效果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 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三章行讲义政主体
(三)行政主体的分类
1、依取得资格的法律依据: 职权性行政主体、授权性行政主体
2、依行政主体的组织构成: 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公务组织、社会组织
3、依所实施行为的性质: 单独行政主体、共同行政主体
(四)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 1、行政职权 (1)概念和特征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 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行政职权可以分为固有行政职权与授予行政职权 固有行政职权是指行政机关“先天应有”的职权, 即根据行政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级别等因素所决定的 ,由宪法和组织法所设定的,决定该行政机关的行政 主体身份特征的行政职权。 授予行政职权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赋 予有关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的非固有行政职权。
对此,我们可以分解为“权”、“名”、“责”三 个要素
行政主体的特征可以概括为:
第一,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第二,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并实施 行政活动的组织。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 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第四,行政主体是能够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 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主体
二、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行政组织、公务组 织
行政机关是指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 定而设立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 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
精品
第三章行政主体
【概述】
我国的行政主体包括两大基本类型,一是国家行 政机关,二是法律、法规与规章授权的组织。
本章重点是把握好行政主体的内涵。在此基础上, 再具体掌握各种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被授权组织。
一、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
行政法主体 第三章 授权性行政主体
授权性行政主体一、授权性行政主体的概念1、概念授权性行政主体,是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获得,而来自于有权机关以法律、法规形式授予的行政主体。
立法例⑴《行政许可法》第23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
被授权的组织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
”⑵《行政许可法》第17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⑶《行政许可法》第25条第4款,“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
”2、授权的形式⑴形式:法律、法规和规章⑵如果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之外的形式作出授权规定或者授权不明确的,则只能认定为行政委托。
3、被授权组织的种类⑴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企业;⑵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事业单位;⑶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⑷行政机构(包括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临时机构)。
立法例:⑴《治安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
”⑵《工商管理所条例》第8条,“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①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②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前款第①、②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二、受委托的组织1、受委托组织的概念受委托组织,是指接受行政机关委托取得行政权,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决定,并由委托机关承担由此发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委托的概念行政委托:是指出于行政管理的需要,某一行政主体(委托人)将其职权的一部分委托给另一行政主体或者其他组织及个人(受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代行职权或者其他事务,其行为效果归属于委托人的法律制度。
3、立法例:⑴《行政处罚法》第18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19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法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3)行政受益权 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为了 保证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维护行政秩序,国家向行 政主体提供各种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工 具等。(三公经费)
3、行政职责
(1)定义 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 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2)内容:核心是依法行政。 ①依法履行职务、遵守权限规定。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职 权,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履行职务。 ②符合法定目的。 ③遵守法定程序。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注意: 公务员并非是任何时候都享有优益权,而至少 有当其执行公务时才享有这种权利。比如,有关法 律规定,对于正在执行公务的警车,其他车辆有回 避的义务,此时,警车享有行政优益权,其他车辆 故意不回避,很可能会导致对自己不利的后果,但 是,并不意味着对一切警车,其他车辆都有回避的 义务,对于没有执行公务,比如正在兜风的警车, 其他车辆就没有回避的义务,此时,警车并不享有 行政优益权。
第2-4章。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2)行政决策权 • 行政主体依法对其所辖领域和范围内的重大行政管理事 项作出决策的权力。 • 国务院享有”规定行政措施”权(宪法第89条) • (3)行政决定权 • 行政主体依法对其所辖领域和范围内的行政管理事项作 出决定的权力。 • 包括(行政管理中的具体事宜的处理权;法律、法规和 规章等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的事项的规定权。)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 (8)行政强制执行权 •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作为义务主体的行政相对人不履 行其应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主体申请人民法院 裁定,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的 权力。(比如:罚款、滞纳金、划拨、拍卖或者依法查封、 扣押等) • (9)行政委托、监督权 • 行政主体为了更好地完成组织、管理、指挥和监督国 家事务和相应的公共事务的任务,将某些行政职权依法委托 给其他机关、单位、团体或者公民个人行使,并负责对其监 督、检查的权力。
行政法学 第三章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框架图【本章考情】本章属于行政律关系主体的内容。
考生须了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明确公务员的法律地位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掌握有关行政主体的基本知识。
考题以选择题和名词解释题为主,考核分值在10分以下。
注:※为本章真题考点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一、行政主体(P74)(一)行政主体的概念※一般认为,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名+权+责第一,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是否享有国家行政权,是决定某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决定性条件。
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
第二,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指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的判断作出决定,发布命令,并以自己的职责保障这些决定和命令的实施,独立采取行政行为等。
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标准。
第三,行政主体是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能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是判断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能否成为行政主体的一个关键性条件。
第四,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
行政主体是与行政相对人相对应的概念。
(二)行政主体的职权与职责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具体表现。
行政优益权是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权的条件保障。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履行法定义务的具体表现。
1.行政职权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按照行政职权在实践中的逻辑规律,我们可以对这些行政职权分为:(1)行政立法权;(2)行政决策权;(3)行政决定权;(4)行政命令权;(5)行政执行权;(6)行政制裁权;(7)行政强制措施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委托、监督权;(10)行政司法权;(11)其他行政职权。
(1)行政立法权(第五章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行政立法权,即根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特定的行政主体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法律规范的权力。
简述行政法主体及其分类
行政法主体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行政法主体进行分类:
1. 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国家机关。
2.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3. 行政相对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相对应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行政机关管理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行政第三人: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5. 其他行政法主体:包括国家公务员、行政委托组织、行政协助组织等。
以上是行政法主体的分类,不同类型的行政法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不同的权利和承担不同的义务。
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是最基本的行政法主体,其他行政法主体则是在特定情况下参与到行政法律关系中的。
第三章行政主体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案
➢
仲裁生效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聘任合同争议 (60天)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不服仲裁(15天) 提起民事诉讼
人事仲裁委员会一般由人事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法律专家\聘员 代表组成
20
பைடு நூலகம்
例题
➢ 1、下列哪种做法符合《公务员法》的规定? ➢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
12
二、国家职务关系
1、公务员接受国家委托,担任国家行政职务,即 与国家之间产生一种法律关系(国家职务关系), 主要表现为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
公职的取得
A、取得身份(录用) (1)适用范围——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 (2)录用程序 ——发布公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政 审体检 (3)试用期限——试用期1年,合格者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B、取得职务(任职) (1)选任制——适用于通过各种选举而获得职务的领导职位 (2)委任制——适用于经录用取得公务员身份的非领导职位 (3)聘任制——适用于专业性或辅助性职位,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 外
(一) 中央行政主体
第一级
★国务院
第二级 ★组成部门 ★直属(特设)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议事协调机构 办公机构
办事机构
(只有组成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其他国务院可 自主决定)
第三级 ★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机构 ☆某些国务院下属单位 的内设机构
(只有司级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须经国务院批准,其他各部委可自主决定)
年1月转正 ➢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
司法考试行政法知识点梳理:行政法主体
一、行政法主体的涵义
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
组织包括国家机关(主要是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个人包括国家公务员以及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等。
二、行政法主体与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种,且是行政法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两个概念的关系极为密切。
行政机关是行政主体的一种,且是行政主体中最重要的一种。
在行政主体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只占较小的比重,国家基本的、主要的行政职权都是由行政机关行使的。
以至于在很多情况下,人们将“行政机关”作为行政主体的代名词。
但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之间有重要区别。
首先,行政主体是行政法律关系一方当事人的总称,而行政机关只是行政法律关系中具体当事人的称谓。
其次,行政主体主要是一种行政法学的概念,它是行政法学为研究行政法律关系而对关系参加人进行抽象而创制的政法英杰概念;而行政机关主要是一个具体法律概念。
再次,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并不属于行政主体。
四、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
五、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内容
(一)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二)国家行政机关的组成及结构
(三)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四)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变更、撤销的程序
(五)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活动原则和制度
六、行政组织法的体系。
第3章 行政法主体
3.2.3 授权的组织
授权的含义:法律、法规、 授权的含义:法律、法规、规章将特定的行政 职权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 职权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被授权组织在 授权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授权范围内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授权的范围: 授权的范围: -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群众性组 社会组织: ),群众性组 社会组织 企事业单位(高等学校), 村委会),行业协会(消协)。 ),行业协会 织(村委会),行业协会(消协)。 -行政机构:行政机关内部机构(交警队),行政 行政机构: ),行政 行政机构 行政机关内部机构(交警队), 机关派出机构(派出所)。 机关派出机构(派出所)。 注:关于规章授权。 关于规章授权。
-内容:惩戒(55-56条) 内容:惩戒(55-56条 申诉(90-93条 申诉(90-93条) 回避(68-72条 回避(68-72条) -消灭:罢免、撤职(56条)、辞职(80消灭:罢免、撤职(56条)、辞职(80辞职 82条)、辞退 83条)、退休 87辞退( 退休( 82条)、辞退(83条)、退休(87-88 条)。
3.3 公务员制度
3.3.1 概述 公务员的含义: 公务员的含义: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 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的范围: 公务员的范围: 共产党中央及地方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共产党中央及地方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各级行政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各级行政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政协、民主党派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政协、民主党派中行政编制工作人员。
行政法课件第三章 行政主体.ppt
• 二、行政机关的分类 • 一般行政机关(一级政府)
• 行政机关
专门行政机关(工作部门)
派出行政机关(地区公署、区公所、 街道办)
行政机关的分类
一般行政机关与部门行政机关 (各级政府) (政府的部门) 职能性行政机关与专业性行政机关 (跨部门:人事、工商)(行业性:农业、水电) 常设性行政机关与非常设性行政机关 专门执法机关与普通管理机关 (直接:公安、税务) (间接:人事、财政) 首长制行政机关与委员制行政机关 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省、县(市)政府)(地区公署、区公所、街道 办事处)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 行政 是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依法 机关 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物进行 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 体资格,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定 主体。 行政 是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包括内设 机构 机构和派出机构,它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服务的,行政机关是各行政机构有机构成的综 合体。只有在法定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构才 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 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是一切行政机关与 组织 行政机构的统称。
工 作 部 门
国 务 院
内 部 机 构
新中国历任国务院总理
(周恩来,1949年10月~1954年9 月政务院总理,1954年9月~1976 年1月)
(华国锋,1976年2月代总理) (1976 年4月~1980年9月)
赵紫阳,(1980年9月~1987年 11月)
李鹏,(1987年11月代总理) (1988年4月~1998年3月)
• 4.行政主体和行为主体: • (1)行政主体能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而行 为主体只能以别人(行政主体)名义行使行政职 权; • (2)行政主体自己承担行为后果,而行为主体则 由他人(行政主体)承担责任; • (3)行政主体在行政诉讼中充当被告,而行为主 体不能。 • 5.行政主体与公务人员: • 后者是前者的具体化; • 后者隶属于前者。
行政法学三行政法主体PPT课件
关于行政优先权
是国家赋予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 权时享有的优先条件,也即行政权 与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权利在同一 领域(或范围)相遇时,行政权具 有优先行使和实现的效力。
行政优先权的内容
先行处置权;在现代社会,一般必须遵循法定程 序。但在紧急情况下则可以不受该程序的制约, 可以先行处理,如先行扣留。
(二)行政职责
行政职责是行政主体在行使法定行 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 过程中所承担的法定责任与义务。
行政职责主要有:
保障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 促进经济发展、文化进步,增进人民福祉 依法履行职责,遵守法定权限,符合法定
目的,遵循法定程序
四、行政主体与其他相关概念
1、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只有行政主体才能成为行政诉 讼的被告,尽管行政行为可能 是由行政机构或公务员作出, 比如治安拘留由治安处作出
4、是保证行政管理活动连续性、统一性 的需要
行政行为是由一个个公务员先后不 一作出,只有行政主体才能使他们 的行为统一连续
例题:
上海师大一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遭到 有关部门拒绝,欲提起行政诉讼,他应以 谁为被告提起诉讼?
制度:
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机关和政府组成人员任期制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二节 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依法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 权,并对自己的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 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二部分
关于行政受益权
是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 优益条件。
这是为了保证行政主体有效行使行政职权, 维护行政秩序,国家向行政主体提供各种 物质条件,如财政经费,办公条件,交通 工具等。
行政法主体概述
公务员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政策和命令,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公务员的职责包 括执行法律、政策和命令,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等。同时,公务员也必须遵 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保持廉洁奉公的形象,为公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05
其他行政法主体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法主体的特征
行政法主体具有法定性
行政法主体具有国家代表性
行政法主体必须依法设立,并依法取得和 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法上的权利与义 务。
行政法主体代表国家或政府从事行政管理 活动,行使国家行政职权。
行政法主体具有独立性
行政法主体具有多样性
行政法主体依法独立行使行政职权,并独 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04
公务员
公务员的概念
总结词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详细描述
公务员是行政法主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代表国家行使行政职权,负责执 行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命令。公务员的职责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 公民的合法权益。
公务员的分类
总结词
公务员按照职务高低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定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是指行政机关将其所承担的 某项行政职能依法转移给其他组织行使,并由行政机关 对其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 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
由行政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特征
依法接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行使行政职权。
种类:常见的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包括学校、医院、社 会组织等。
行政相对人
要点二
按照行政法主体的层级分类
可以将行政法主体分为中央行政法主体和地方行政法主体 。中央行政法主体是指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 地方行政法主体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第三章行政法主体与行政组织法行政法主体概述二、行-文档资料
行政机关的委托,而非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
4、受委托组织与委托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于 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
(二)受委托组织的条件和范围
1、条件:(1)受委托组织应是依法成立的管理 公共事物的事业组织。
(2)受委托组织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 和任务的工作人员。
(3)受委托组织履行受委托职能需要进行检查 者技术鉴定的,它应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 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1、中央行政机关 (1)国务院。 (2)国务院组成部门。 (3)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直属机构不同于办事机构。 (4)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组成部门(27个) 外交部 国防部 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民委 公
安部 安全部 监察部 民政部 司法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 源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铁道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国家档案局与中央档案馆、国家保密局 与中央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一个机构两 块牌子,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的下属 机构。)
2、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省、自治区——行政公署; 县、自治县——区公所; 市辖区、不设区的市——街道办事处; 县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的管理委 员会,也属于派出机关。 (二)授权行政主体的范围
6、特别的分类:派出行政机关与被派出行政机关。
注意与被派出机构的区别:被派出行政机关在职权的范围 和内容上相当于一级政府,享有独立的行政主体地位;被 派出机构不是独立的行政主体。
四、行政机关的职责、职权与管理手段
(一)职责:1、保障国家安全
2、维护社会秩序;
3、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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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 国务院办公厅管理 )、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 (发改委管理)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烟草专卖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家公务员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 、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
信息局(国土资源部管理) 、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一)定义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是指依具体法律法 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机关组 织。 首先,他是非国家机关的组织; 其次,他行使的是特定的行政职能限于法 律的明确授权; 最后,他行使行政职能是基于具体法律法 规的授权而不是行政组织法的授权。
[案例] 李某诉某市铁路局案
某乡镇企业职工李某携带一箱酒精乘坐火车,为 躲避检查,将其装在一装酒的纸箱内。在乘车途中, 恰巧被列车员王某发现,随即要求开箱检查,李某不 从,列车员王某便叫来列车长等人强行将纸箱打开。 经检查纸箱内所装确是酒精。列车长认为李某的所为 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禁止携带易 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车”的规定,遂作出决定,将 该箱酒精全部没收。李某不服。遂以某市铁路局为被 告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 具体范围
1 .中央行政机关 是指活动范围及管辖事项涉及全国的行政机 关,它领导全国和地方的行政工作,是一国行政体系的核心 。 除国务院外,还有: (1)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的部委行署、直属机构以及部委管理的 国家局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行使有关法律赋予的行政权,是 行政主体。 (2)国务院的办事机构是总理的附属机构,协助总理处理专门 事项,原则上是内部机构,不具有外部行政主体资格。 (3)国务院设立的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不具有 行政主体资格,除非经授权取得主体资格。
授权形式的争论
但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则对此作了扩大化解释: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或者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 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内设机构、 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当 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者组织为被 告。 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 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 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 关为被告。
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地区行政公署 区公所 街道办事处
设立机关
批准机关
省、自治区人民 国务院 政府 县、自治县人民 省、自治区、直 政府 辖市人民政府 市辖区、县级市 区、县的上一级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二、被授权组织 产生原因:
(1)遏制行政机关的膨胀;
(2)防范官僚制所具有的内在缺陷;
(3)避免外行的治理。
(三)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的条件与范围
1. 行政机构:内部组织、派出机构和临时机构。 2 .企业单位 (1)公用企业:邮电、铁路、煤气、自来水
(2)金融企业:银行
3.事业单位 (1)教学科研单位:高校 (2)技术单位:卫生防疫、食品卫生 4 .社会团体:包括工、共、妇、残、个、律、注册会计师协会 等 5 .其他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受基层人民政府或其派出 机构指导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研究室
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
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与中央防范和处理
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列入 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
(二) 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1.授权
(1)授权规则: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授权;
不能转授权力;
有些权力不能授出(涉及人身方面的权力、强制 权); 授权对象符合必要条件――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具备相应的责任能力、 2.被授权组织的地位:成为行政主体。
(二) 与受委托组织的区别
2.委托
(1)委托规则:
有法律、法规、规章上的依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林业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旅游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 务院参事室、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注:国家预防腐败局列入国务院直属机构序列,在 监察部加挂牌子
பைடு நூலகம்
国务院办事机构
分析:
(1)两项委托是否合法?都合法,两个受委托的组织都具 备行使委托权力的条件。 (2)检查站的行为是否合法?在委托期限届满而又未得到新 的委托的情况下,因为着新闻出版局与边防检查站之间的行 政委托关系已经消灭,检查站就不能再行使原委托的行政权 力了。
(3)被告是谁?法院应当如何处理?检查站在对王某实施处 罚前,已经不具有委托的行政职权,因此该处理行为系无权 限的违法行政行为,由此引起的法律效果不应当由新闻出版 局来承受。在本案中,边防检查站是一个行政机构,不具有 行政主体资格,因此本案的适格被告是设置该边防检查站的 行政主体。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 国工程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行政学 院、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 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 事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4)国务院还可以设立非常设性机构或临时机构,它们经授权 可以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如《国家防灾减灾条例》可能授予 “国家减灾委”主体资格。
2 地方行政机关
定义:是指活动范围及管辖事项仅限于一定地域 范围的行政机关。包括: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省市县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3)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经有权机关批准而在一定地 域内设立的承担该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的国家行政 机关。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范畴的区别
1 .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2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 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 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 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国家机关。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范畴的区别
3 .行政主体与行政机构
行政机构: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为行 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服务的,对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 布决定或命令,其行为的一切后果归属于其所属的行 政机关。
4 .行政主体与国家公务员
二者联系:行政机关的活动由公务员为代表来实施, 国家是一个抽象的法律人格;公务员也不能脱离行政 机关而独立存在;
二者差异:承担法律效果不同。
三、行政主体的分类
1 .中央行政主体与地方行政主体; 2 .首长制行政主体与委员会制行政主体: 各级政府;国家发改委; 3. 地域行政主体与公务行政主体: 各级政府;政府的职能部门; 4 .派出性行政主体与非派出性行政主体:行政公 署; 5 .内部行政主体与外部行政主体 6. 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
县、区政府
设区的政府的 职能部门
乡、镇人民政 府
县、区政府的 职能部门
第三章 行政主体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第二节 行政主体的范围 第三节 行政职权
第一节 行政主体概述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行政主体是指具有行政权能,并能以自己 名义运用行政权力,独立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的社会组织。 1 .在形式上是一定的组织 2 .享有并行使公共行政权:具有行政权能 3.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能 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分析:
(1)本案的关键是作为非行政机关的铁路运输企业 即铁路局是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本案中的铁路运输 企业即铁路局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的明确授权,据此,它具 有相关的行政管理职能,成为被授权组织,具有行政 主体资格。
(2)在本案中,进行检查的是列车员,作出处罚的 是列车长,《铁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的是车站和列 车工作人员。但是,个人只能代表所在组织实施公务 行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授权的是组 织而不是个人。因此,本案中,只能是铁路局为行政 主体,而非列车员和列车长。
第二编 行政法主体
第三章 行政主体 第四章 公务员
国务院机构图
国务院
办公厅 直属特设 机构 直属事业 单位 议事协调 机构
组成部门
直属机构
办事机构
国家局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组成部门:(25个)
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
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
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
[案例] 出嫁女告村委会案
2002年8月,山东省昌邑市某村付小玉等16名出嫁 闺女,因该村不给发放土地补偿费和生活补助费而将 村委告上法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付小玉等16人结婚后,户口仍在原籍昌邑市某村, 因所在村地处市区,近几年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 大和发展,该村土地不断被征用,该村按照分地人口 数将所征用的土地补偿和生活补助费平均分配给了有 土地的村民。付小玉等16人因出嫁,虽然户口仍在本 村,村委却没有给她们分配土地,也未将土地补偿费 和生活补助费发放给她们,使她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了 侵害。
确有必要;
不能把法律、法规规定只能自己行使的权力再 进行委托(涉及人身方面的权力、强制权); 委托的权力小于自己享有的权力; 被委托者是组织且应具备执法条件。 ( 2)受委托组织的地位: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行使权力。
[案例]
王某诉边防检查站案 某省新闻出版局将查处民航旅客携带非 法出版物的权力委托给了某行政机关下属 的机场边防检查站。2008年8月25日,委托 期限届满后,该新闻出版局又将此项权力 委托给了该省民航管理局公安处。2008年 10月3日,该边防检查站查处了旅客王某携 带的非法出版物,对王某罚款900元。王某 不服,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