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三章 行政法的原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要题复习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在形式上的重要特征是()A.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B.没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C.大部分国家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 D.我国有统一而系统的法典2,在法学领域,与行政法学关系最密切的是()。
A.宪法学B.民法学 C.诉讼法学D.劳动法学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行政关系 B.行政法律关系 C.外部行政关系 D.行政管理关系4,行政管理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行政主体 B.管理者 C.被管理者 D.行政相对人 E.行政组织5,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行政关系B.行政法律关系C.行政管理法律关系D.监督行政关系E.监督行政法律关系6,现行法律、法规授权行政机关裁决的有关争议案件主要涉及下述领域( )A.权属争议B.家庭纠纷C.知识产权争议D.民事侵权赔偿争议E.环境污染争议行政法行政关系第二章行政法的法源1.可以设定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法源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自治条例2.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国人大制定)B.《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C.《社团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制定)D.《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制定)3.下列五个选项中,其效力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是()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行政法规 D.规章 E.其他规范性文件4,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省级人民政府5.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行政法渊源的有()A.宪法B.法律C.行政法规 D.民法通则E.单行条例论我国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某县政府拆迁县城中心一住宅小区出售给开发商牟取利益,该行为已构成行政法上的( )A.滥用职权B.超越职权C.违反法定程序D.适用法律法规不当2.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事前控制主要是授权控制和()A.程序控制 B.行政首长控制C.督察控制 D.检查控制3.在控制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措施中,属于事后控制措施的是()。
3-第三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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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自治制度 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
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 行政法规,但社会自治的许多重要问题尚未在法律上解决, 这些社会组织在行政法上的地位、治理结构、管理范围以 及纠纷解决适用何种诉讼程序都不十分清晰,加强社会组 织立法已经变得十分紧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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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竞争关系。为更好地吸引投资,给予辖区内居民更好 的发展机会,改善民生,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都要向上级政府争 取更好的政策、项目、资金和改革权。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 地方政府的竞争关系因实际需求而产生,尽管这种竞争关系在 法律上并不明确,也缺乏竞争程序的规定,但现实中的博弈却 十分激烈。
行政主体的组织要件是作为行政主体的组织自身应具备的条件。 由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设立依据和目的不同,因而 其组织要件也不同。
行政主体的法律要件是作为行政主体在法律上所具备的资格条件。 行政主体的法律要件有三项,即依法享有行政职权、以自己的名 义实施行政行为和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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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配置。 第二,地方政府的诉求表达机制。 第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制度。 第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制度。 第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 第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纠纷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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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还存在着地方政府各层级 的关系,但目前地方组织法没有详细的规定。在地方各级政府的 设置和关系上,相关的制度体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一,公共行政组织是一个集合的概念,由行政机关和其 他社会组织构成。
第二,公共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行政事务、行使行政权力 或履行行政职能的组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考试真题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二、单选题1、关于合理行政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遵循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B。
合理行政原则属实质行政法治范畴C。
合理行政原则是一项独立的原则,与合法行政原则无关D。
行政机关发布的信息应准确是合理行政原则的要求之一2、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决定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具有合理性,即合理地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行为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
A.某工商所因个体工商户李某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刚出狱,所以没收其未经有关部门检验而违法销售蛋糕所得的300 元,又处以罚款1500 元B.某省大型国有企业因生产的某种产品有些瑕疵,致使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该企业在召回瑕疵产品后,依然被省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C.某林业主管部门因木材市场紧俏,价格上涨,遂决定一次性采伐本林场五分之二的林木,给林场带来了较高的经济效益D.某市行政复议机关,对王某因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的行政复议进行审查后,认为被复议机关的处罚决定虽然合法,但因王某初犯且情节轻微,将罚款一万元改为罚款五千元3、某县政府为了以 2 万元的价格拍卖给本县一些公民人力三轮车,为其办理营运证,允许其作为出租营运,可半年后县政府决定撤回人力三轮营运的许可,无偿收回人力三轮车,注销营运证。
县政府的行为违反了()A信赖保护原则,B行政合理性原则, C行政公开原则D平等原则4、我国行政法上信赖保护原则确立的标志是()A 行政复议法的颁布B行政处罚法,C价格法D行政许可法5、行政回避是指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与其处理的法律事务有利害关系,为保证实体处理结果和程序进展的公平性,依法终止其职务的行使并由他人代理的一种程序法律制度。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哪种情况违反了行政回避的规定?( )A. 丈夫是妻子的直接行政领导B. 老师提拔自己的学生C。
在外任职的警察回家乡办案D. 法官审判自己朋友的儿子三、多项选择1、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在涵义?()A.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B.行政行为必须考虑相关的因素C.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和精神D.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正法则2.下列表述哪些是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在涵义?()A.行政活动只能在法定的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B.行政行为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复习重点
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概念}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18)2、{行政关系分类}行政法的内容是由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决定的。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
(一)行政管理关系行政管理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行政相对人发生的各种关系。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或社会公权力,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社会公权力组织】【所谓“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二)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指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行政法制监督的对象包括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其他行政执法人员】(三)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应行政相对人的请求,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予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四)内部行政关系内部行政关系是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所属机构(如部与司、局、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特定职权的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等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诉讼法:是为了规范和保障人民法院能够正确、及时的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从而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的一部程序性法律。
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领域发生纠纷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法定程序审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的主张是否妥当,已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
公务员:一般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任用的,在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行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
行政法制监督: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国家公务员、其他行政执法组织和执法人员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和遵纪守法行为的监督。
行政行为模式:即行政行为的形态、模型、模型模式或类型,在行政法学上表现为行政行为的概念或范畴,指在理论或实务上对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都已经形成固定的、共同的、典型特征的行为体系。
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俗称“红头文件”。
行政创制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未启动行政立法程序而为不特定相对人创设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行政解释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统一各个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及执行活动,对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而形成的规范性文件。
法学考研笔记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行政法概述学习重点问题一、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以行政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监督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
所谓行政关系,就是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具体包括以下两类:1.行使行政权的行政机关或公共组织在对外进行管理过程中及管理相对方之间所发生的各种关系。
2.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同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之间、行政机关及法律授权的公共组织之间的关系等。
国家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及行政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关系属于监督行政关系,行政主体居于被监督、被审查的地位。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及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行政法律关系及行政关系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1.行政法律关系以行政关系为基础,但不等于行政关系。
只有当行政关系为行政法调整,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时才转化为行政法律关系。
2.行政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而行政法律关系则是一种法律关系,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的存在,是发生行政法律关系的先决条件。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商约定。
当事人既不能自由选择权利、义务,也不能随意放弃权利、转让义务,只能依据行政法律规范的规定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首先,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行政主体一方当事人往往处于支配地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职权的行使。
其次,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意见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及义务具有统一性。
3第三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马工程.ppt
四、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
(一)行政授权 行政授权,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经法律法规授权,以自己
的名义对外管理,并承担法律后果的制度。 第一,行政授权是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承担行政职能的一种法
第一,根据其组织属性的不同,可将公共行政组织分为国 家行政组织和社会行政组织。
第二,根据其管理权限的不同,公共行政组织可分为管理 型的行政组织和服务型或自治型的行政组织。
在国家的组织体系中,公共行政组织具有重要地位,不仅 数量庞大、组织形态多样,而且承担的行政职能宽泛,其触 角延伸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角落。
的配置。 第二,地方政府的诉求表达机制。 第三,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领导制度。 第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控制制度。 第五,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合作机制。 第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纠纷解决机制。
除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还存在着地方政府各层级 的关系,但目前地方组织法没有详细的规定。在地方各级政府的 设置和关系上,相关的制度体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行政机关 第一,行政机关是一个集合概念,指两人以上的组织体,
不是指某一职位。 第二,行政机关存在的目的是承担行政事务、实现行政目
标。 第三,行政机关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设置,使用行政编
制。 第四,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独立对外管理,但其法律后果最
终归于国家。
根据管辖事务和行政权限的宽窄,可将行政机关分为综合 类行政机关和专业类行政机关。
本章思考题
1. 如何理解行政组织法在行政法体系中的地位? 2. 行政组织法的主要功能有哪些? 3. 如何理解我国的行政主体制度? 4. 政府间的关系涉及哪些法律制度? 5. 我国的社会行政组织制度有哪些内容? 6. 试述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区别。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4版)
精彩摘录
精彩摘录
行政有公行政与私行政之分;公行政又有国家行政与非国家行政之分;而国家行政又有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 之分。
行政虽然主要指国家行政,但也包括非国家行政。非国家行政主要指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的执 行、管理活动。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 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工会、妇联、青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 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 诉讼
第三十二章行政附带 民事诉讼
第二十三章行政诉讼概述
第一节行政诉讼与行政诉讼法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基本原则 第四节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第二十四章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第一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二节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基本框架 第三节可诉性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的特征 第四节几类不可诉行为 第五节几类特殊行为的可诉性鉴别
第二十九章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节行政审判法律适用的规范 第三节审判规范之间的冲突及处理
第三十章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与决定
第一节行政诉讼判决概述 第二节行政判决的适用条件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裁定 第四节行政诉讼的决定
第三十一章涉外行政诉讼
第一节涉外行政诉讼概述 第二节涉外行政诉讼的原则 第三节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渊源 第四节涉外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适用 第五节涉外行政诉讼的期间、期日和送达
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
依申请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基于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而作出的行政行为,其程序主要表现为受理、审核、 批准(或者拒绝)三个阶段。
建议法学专业的不要看跟马工程一样被和谐过不过是考研学硕教材难顶。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是个人与国家的对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怀疑和扬弃,这种制度设计不但具有维护权利、 监督行政权力的内在价值,而且还具有突破其自身价值的功能。
(行政管理)行政法原论与行政诉讼法要点笔记大全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全部行政法规范之中,用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以后和实施的基本法律准则。
(从总体上可以分为:行政法治原则、依法行政原则;具体可分解为:行政法定、行政均衡、行政正当)→其基本含义在于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权力或从事行政管理活动,以切实保护公民权利。
2、行政法定:即“法无明文规定不得任意行政”,具体包括职权法定原则、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原则等内容。
(1)职权法定:就是指任何行政职权的来源与作用都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否则越权无效,要受到法律追究,承担法律责任。
A、行政职权来源于法,即拥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设立,具有法定依据;B、行政职权受制于法,即具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受到法的全面、全程和实际的制约;C、越权无效,即要求行政主体不得越权,如果越权则不具备法律效力。
(2)法律优先:“亦即法律对于行政权之优越地位,以法律指导行政,行政作用与法律抵触者应不生效力”。
(这一原则的内涵主要也是限制在法律与行政立法的关系上,它实质上强调的是法律对于行政立法即行政法规和规章的优越地位。
)→要求:A、行政立法必须具有明确而具体的法律依据;B、行政法与法律不得相抵触(法律优先于行政法规、规章);C、在法律尚无规定,根据特别授权,行政法规、规章作了规定时,一旦法律对行政事项作出规定,法律优先、行政法规、规章都必须服从法律。
(3)法律保留:(近似于英美法系国家的“依法治国”),是指在国家法律秩序范围内,某些事项必须专属于立法者规范,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
(明确权力秩序,确立授权禁区)→我国法律保留的内容主要涉及:A、国家基本制度;B、国家机构组织和职权;C、有关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人身自由;E、纳税;F、服兵役;G、战争与和平;H、对外缔结条约。
3、【行政均衡原则主要是针对行政裁量行为而言的】行政裁量:即赋予行政主体可以选择的权力,但这种选择不是任意的,而应受到一定原则的限制。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教学讲义学习目的和要求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之一。
本课程系统、全面阐述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反映行政法学的最新发展。
通过课程训练,力图让学生掌握认识、分析问题的方法,建立体系化的知识,具备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平衡行政权与公民权的能力。
编次教学内容课时1 导论 62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83 行政行为法264 行政程序法 35 行政复议法 66 行政诉讼法197 国家赔偿法 48 实践36小计108第一章导论本章是行政法的基础理论知识,所阐述的理论概念是涉及整个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的最重要的基本概念。
本章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法的含义及特点;行政法的渊源体系及其效力与适用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法的历史发展;行政法的地位与作用。
本章的教学目的:明确行政法的概念,特点,基本原则及行政法的发展概况,认清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本章的重点与难点:行政法与行政权的关系,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的渊源和特点第一节行政法概述一、行政的概念行政一词的英文是administration,含义是执行和管理。
马克思说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习语的行政包括私行政与公行政。
行政法是当代自由民主国家实行法治的一个重要部门法,了解和研究行政法的基本前提之一,就是必须对什么是行政予以认识上的界定,否则,难以清楚、准确地把握行政法所欲规范的对象。
这就是教材之所以首先讨论“行政”涵义的原因。
至于对“行政与行政国”、“行政与法治国”的讨论,则可以从一定角度将之理解为说明行政法是在怎样的社会生活现实条件(行政国)和怎样的精神氛围(法治国)之中产生的。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仅指公共行政,即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目的而设立一定组织机构或者授权某些组织采取特定法定手段与方式对公共行政事务进行组织与管理的活动。
公行政又分为政府行政与社会公行政。
公行政的最大特点是不以营利为目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一、基础理论1、行政法上的行政范围行政法上的行政是公共行政。
包括国家行政和社会公行政(被授权的组织) 。
国家行政包括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行政法上的行政通常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决策与调控等活动。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行政关系⑴、行政管理关系行政主体在管理关系中占主导地位。
这是行政关系中最主要和最基础的一种关系。
⑵、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是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国家公务员和其他行政执法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专门的行政监察机关、国家机关系统外部的个人、组织⑶、行政救济关系行政救济关系是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权益受到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作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
行政救济主体包括: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信访机关⑷、内部行政关系指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⑴、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法性原则也称依法行政原则,即依照法律实施行政活动,具体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行政主体对其违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①、行政权的来源要合法。
行政权必须基于法律的设定和授权才能存在。
②、行政权的运用要合法。
行政职权必须依据行政法律规范行使。
☆符合实体法规范☆符合程序法规定⑵、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合理原则亦称行政适当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合理、适当和公正。
行政合理原则以控制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行为的实施为目的。
具体要求:①、行政行为的动机应符合立法目的法律赋予行政主体以自由裁量权的目的,是使行政主体能在法律规定的原则和幅度内根据具体情况更准确地体现法律的意图。
②、考虑相关因素,排除不相关因素(1)相关的考虑,即行政主体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不能忽视法律规定应当考虑的因素。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重点笔记(一)讲义----有了这个就不用课本了
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第一节行政一、行政的概念(一)概念:指各种组织的执行、管理职能。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国家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
(二)行政的分类考察1、公行政与国家行政:公行政的范围比国家行政的范围大。
2、静态行政和动态行政3、形式行政与实质行政:形以主体分类或以管理为分类。
二、行政与行政国:行政法是随着行政国的产生而产生。
**西方的历史文化有关。
亚当-斯密,诺齐克最小国家。
三、行政与法治国:政府要服从法律,依法律规定而行。
**公民,则法律无规定都可以做。
第二节行政法一、行政法的涵义1、含义: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2、行政关系:指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或接受法制监督而与外部国家机关、组织,个人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相互之间所发生的关系。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外部关系。
3、行政权: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4、行政关系的基本内容:<1>行政管理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重要规定对行政主体行使职权行为的法制监督,调整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3>行政救济关系<4>内部行政关系:主要规定行政主体的组织、职权,调整内部行政关系;二、行政法与行政权1、保证行政主体有效地对社会实施管理,保证国家法律、政策确立的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2、控制和规范行政权力,,防止行政主体滥用职权,维护国家、社会公益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法的形式行政法的特征:行政法在整体上没有统一、系统的法典,由大量的各种分散的法律、法规、规章构成。
第三节行政法学一、行政法学的涵义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律分支学科。
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三章
行政编制的特点: 第一,行政编制是从事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的编制。 我国使用行政编制的除了行政机关外,还有各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人民法
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中国共产党机关、各民主常派机关、各级政协机关、人民团体机 关、群众团体机关。
一、行政主体的界定
第三节 行政主体
1、定义及内涵 定义: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独立对外进行管理的组织,包括 行政机
关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内涵:第一、行政主体是组织,不是个人; 第二、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行政职能的组织; 第三、行政主体有权代表国家和社会组织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行政主体能够独立参加行政诉讼。
第二、行政组织法主要规定公共行政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行政职能、权力结构和运行 机制等;
第三、行政组织法的目的是建立现代公共行政秩序,实现对公共行政组织的系统控制。
2、行政组织法的渊源
(1)宪法对行政组织的 规定
例:《宪法》第三章第三节规定 了国务院的法律地位、国务院的 组成、国务院领导的任期和国务 院的职权;第三章第五节规定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和职权。
决定着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 的决定》: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
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革命。这场改革围绕着全面加强
五、行政组织法的历史沿革 党的领导、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平台化配置、统筹党政
军群机构改革和合理设置地方机构等方面展开。
《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
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
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纳入行政编制系列。 第二,行政编制的核心内容是内部机构设置、人员规模和结构以及领导职数等。对 行政机关而言,行政编制还包括职能设置和隶属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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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权力来自法律 1、法律保留原则 2、法律有优先原则:指法律优先适用原则。 在法律已经对某个事项作出规定时,法规、规章都不能与 之抵触。法律和法规对同一事项都有规定的,优先使用法律。
宪法和立法法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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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法的若干原则 一、行政争议依法解决
1、平等原则
同样情况同样处理,没有正当理由不得区别对待。 2、比例原则(平衡原则、适度原则) 从行政行为所欲达成的目的与所采取的手段之间适当性的角度 合乎理性;也就是实现行政目标与所损害私人利益之间必须寻 求必要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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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原则概论 二、行政法原则理解的多视角 1、1989年《行政法学》主张:行政法治原则为我国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这一主张又包括:合理性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发展:正当程序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法律保留原则、 比例原则等。 3、其他原则:处罚法定、公开公正பைடு நூலக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法 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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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三、行政争议依法解决
1 、行政复议:相对方不服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该行政
主体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机 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法律制度。 2 、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 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定程序和要求向法院起诉,法院 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理 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规章。 换句话说:层级高的优先于层级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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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行政行为服从法律 1、主体合格
也就是说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依法成立的享有
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2、具有职权 也就是说做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依法享有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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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教 ««« 学合格评估 》 汇报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参考书目:应松年主编) 主讲教师:王旭
2016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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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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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原则概论
在这章节我们将要
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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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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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行政行为。他要求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做到客观、适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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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行政法的若干原则 一、行政争议依法解决
1、平等原则
2、比例原则(平衡原则、适度原则) 3、尊重先例原则 4、正当程序原则 5、信赖保护原则:51页。 当事人基于对公权力的信任而作出一定的行为,这种行为所产 生的正当利益应当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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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绪论
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权力来自法律 1、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的本质是什么:
一方面:国家对国务院、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立法权的限制。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至高地位的肯定。 另外一方面:是我国宪法精神和原则的具体化,保障人民在国 家最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 再次:法律保留原则有助于倾听多方面的意见、考虑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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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法治政府的三个要义:行政权力来源于法律;行政行为服从 法律;行政争议依法解决。 一、行政权力来自法律 权力是人民授予的,人民的意志集中体现为法律,职权 法定原则。
国家《宪法》和《立法法》规定,除了立法机关遵循自身
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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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二、行政行为服从法律 3、证据充分——法律事实清楚(标的)
行政机关作出对他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建立在证据基
础上。 4、程序合法 也就是说事实行政行为的过程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方
法、步骤顺序和时限。
利益,有利于保护人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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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权力来自法律 1、法律保留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的分类 绝对保留: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 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不能授权。 相对保留:国家立法法尚未制定法律的明确要求的,全国人 大及常委会有权作出决定。
的管辖事务范围外,还必须遵循两个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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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行政法制的基本要求 一、行政权力来自法律
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的两个原则: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原则
1 、法律保留原则。有些事项的立法只属于法律,其他法律 规范无权涉及。(这叫国家的专属立法权) 究竟哪些事项属于专属立法:涉及公民基本权利或对公民、 法人、及其他组织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行政法的具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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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原则概论 一、国家的法律体系构成的多元性 1、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定法的具体条文; 2、体现在一系列的法律原则中。 法律原则作用:指导法律条文的具体使用、弥补法律条文缺漏 现实: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适用于所有行政活动。 虽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贯穿了一些基本的要求,即行政 法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