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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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二)

第9章 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二)

本章知识结构
03 再保险
客户服务
保险投资
再保险
再保险又称分保,是指保险人将自己承担的部分风险或 责任向另一个保险人进行转嫁的行为。
《保险法》第二十九条指出:“保险人承担的保险业务 以承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客户服务
保险投资
再保险
一、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投资
二、保险投资的原则
再保险
安全性。安全性是保险投资的第一原则
流动性。流动性是指资产的变现能力。
收益性。收益性是指保险资金运用 的使用效果。
客户服务
保险投资
再保险
三、保险投资的方式
2009年新修订的《保险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保险公司 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 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客户服务
保险投资
再保险
保险事业是一个服务的过程
销售成功不是终点 只是中间一个环节 服务贯穿保险营销始终
保险成功的要诀:以服务代替销售
客户服务
保险投资
再保险
二、客户服务的主要内容
保险客户服务包括保险产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三个环节的服 务,在每一个环节上又都包含着具体详细的内容。 1. 售前服务:
保险咨询服务; 风险管理服务; 财务规划服务;
1.险位超赔再保险的责任分配方法 险位超赔再保险是指以每一风险单位或每一保单在一次事故中
所发生的赔款金额来计算自留额和分保额。合同双方约定,对每 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分出公司自负一定的金额,接受公司 负责超过部分的一定金额。
客户服务
保险投资
再保险
三、再保险业务的安排方式

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制度

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制度

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再保险管理制度在2023年的中国保险市场,再保险是保险公司经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有效管理再保险事务,并保证市场的稳定和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在2023年制定了全新的再保险管理制度。

本文将针对这一重要议题展开讨论。

一、再保险的定义和重要性再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将其承担的风险再分散给其他保险机构的行为。

再保险的目的在于降低单个保险公司面临的风险承担压力,并增强整个保险市场的稳定性。

再保险同时也是保险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二、再保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再保险风险评估和分类在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将加强对再保险风险的评估和分类管理。

通过对再保险合同和重要合作伙伴的评估,将再保险风险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这一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对再保险风险的认识和控制能力,降低潜在的经营风险。

2. 再保险合同管理再保险合同是再保险交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险公司的风险分散和资本保障起着重要作用。

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将建立更为规范和系统的再保险合同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包括合同谈判、签署、执行和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以确保再保险交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 再保险风险溢出监测和控制再保险风险溢出是指再保险程度超出预期,导致保险公司自身风险承担增加的情况。

为了避免再保险风险溢出对保险市场的不利影响,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将加强对再保险风险溢出的监测和控制。

通过建立相应的指标和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再保险风险溢出问题,确保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 再保险合作伙伴管理再保险合作伙伴是保险公司开展再保险业务的重要支撑。

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将加强对再保险合作伙伴的管理。

这包括合作伙伴的选择、评估和监督等方面。

通过建立严格的合作伙伴准入标准和绩效评估机制,提高合作伙伴的质量和稳定性,确保再保险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5. 再保险业务信息披露和监管在2023年,中国保险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信息披露和监管。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概述
•再保险分类
•再保险费率厘定
•自留额
第一节概述
•再保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再保险的功能和作用
业务经营与财务作用
•分散承保风险,均衡承保业务
•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控制责任,稳定企业经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增加可运用资金•有利于财务稳定
第二节再保险的分类•按再保险的安排方式可以分为临时再保险、合约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
•按再保险的责任分类可以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成数溢额再保险•超额赔款再保险•超额赔付率再保险•最大赔款再保险
第三节再保险费率厘定
•已知损失分布的计算方法
•劳合社比例方法
•ROL方法
•附加费率
第四节自留额
•自留额的确定需要考虑利润、偿付能力、财务稳定性;保险人对风险的态度。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是国家发布的关于再保险业务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再保险业务的开展和管理,维护再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一、范围本规定所称的再保险活动,是指保险公司以其自身财力为基础,以其专业知识和经验,将其承担的风险转移到其他保险公司或合作伙伴,从而改善其风险管理能力,改善其资本结构,提高其服务水平,维护保险市场健康发展的活动。

二、规定 1. 经营范围:保险公司可以开展再保险业务,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必须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才能生效。

2. 再保险条款及准备:在开展再保险业务前,保险公司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再保险条款,包括责任范围、责任期限、支付方式及价格等,并做好再保险准备工作。

3. 报告披露: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务时,应当如实、准确的在其再保险报告中披露再保险业务的情况,包括承保金额、条款及价格等。

4.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务时,一旦原保险人未能履行责任,保险公司也将承担相应的责任,确保再保险合同的有效执行。

5. 风险控制:保险公司在开展再保险业
务时,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控、风险控制等,以确保再保险业务的安全稳定。

保险学概论第九章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第九章再保险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二、非比例再保险 (一)险位超赔再保险 如果每次事故有危险单位的限制,譬如为险位限额的2倍:
表9-6 (限额)险位超赔的赔款分摊表 单位:元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二、非比例再保险 (二)事故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以一次巨灾事故所发生赔款的总和来计算自负责任额和再保险责任额。事故超赔再保险的责任计算,关键在于一次事故的划分。有的巨灾事故如台风、洪水和地震,有时间条款来规定多少时间作为一次事故,有的还有地区规定。对于事故持续较长时间的,如森林大火和地震,按一次事故或几次事故,在责任分摊上是不同的。 在超额赔款再保险方式中,有一种分“层”(Layering)的安排方法,即将整个超赔保障数额分割为几层,便于不同的再保险人接受。
首先,按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以及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主要有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过赔付率再保险两种。
其次,按照安排方式分类,再保险可分为:
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
3
预约再保险(Facultative Obligatory)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一、比例再保险 (二)溢额再保险
表9-3 分层溢额分保计算示意表 单位:美元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一、比例再保险 (二)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下述两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可以灵活确定自留额。 第二,比较繁琐费时。 一般来说,对于危险性较小、利益较优且风险较分散的业务,原保险人多采用溢额再保险方式,以保留充足的保险费收入。对于业务质量不齐、保险金额不均匀的业务,也往往采用溢额再保险来均衡保险责任。在国际分保交往中,溢额分保也是常见和乐于考虑的接受分保业务之一。

第九章 再保险

第九章  再保险

成数分保的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有着共同的利害关系,有合伙性质, 适用于新公司、小公司、大公司的新险种。最大的优点是手续简单,可 以节省相关的费用开支。而且,这种方式还可以与其他方式结合使用。
(二)溢额分保
溢额分保(Surplus)是以保额为基础,由分出人确定自己承担的自 留额,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为分出额,并按照自留额和分出额对保额的 比例对保费和赔款进行分摊的一种分保方式。
有四个风险单位遭受损失,损失金额分别为:100、200、300、500万。 1. 按风险单位计算,没有每次事故的损失限制,赔款如下表
风险单位 A B C D
共计
赔款 100 200 300 500 1100
分出公司承担赔款 100 100 100 100 400
接受公司承担赔款 0
100 200 400 700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86、87、89条 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必须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
务的20%向中国保监会指定的再保险公司办理法定分保。(已 废除)
四、再保险分出业务(《保险法》第103条) 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义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
再保险业务中,分出公司再分出风险责任的同时,把保险费的一 部分交给分入公司,称为分保费;
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一定费用,用以支付分出公 司为展业及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开支,叫做分保佣金或再保险手续费;
当再保险合同有盈余时,分入公司根据分保费付给分出公司的 费用称为盈余佣金,也叫纯益手续费。
二、再保险的功能
由于一次事故的责任较大,所以这种分保一般采用分层(Layering) 的方法。层次越高,风险发生的概率就越小。例如,
某分出人针对其承保的1亿元业务安排四层超赔分保: (自留额为500万元)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课件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课件

风险管理
通过建立财务指标体系、监控市场动 态等方式,对再保险业务进行风险管 理。
05
再保险的风险管理
识别与评估再保险风险
识别潜在风险
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市场动态和 行业趋势,识别潜在的再保险风
险。
风险评估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量化和定性评 估,确定风险的大小、发生概率和 可能造成的损失。
风险分类
根据风险性质和特点,将风险分为 可接受、需关注和不可接受等不同 类别。
要素。
赔付责任
明确再保险人对原保险 人的赔付责任,包括赔 付金额、赔付条件等。
再保险合同的附加条款
01
02
03
业务限制条款
对原保险人的业务范围进 行限制,以降低再保险人 的风险。
保密条款
要求双方对再保险合同的 商业机密进行保密,保护 商业利益。
法律适用条款
规定再保险合同适用的法 律,以解决合同争议。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再保险是保险公司获得保险业务经营 许可的必要条件之一。
03
再保险合同的要素 与条款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保险标的
明确再保险合同的标的 ,即原保险人承担的保
险责任范围。
保险期限
确定再保险合同的起止 时间,通常与原保险合
同的期限保持一致。
保险费与分保费
规定再保险费的计算方 式和分保费的分配比例 ,是再保险合同的核心
再保险合同的除外条款
除外责任条款
明确再保险人不承担的赔 付责任,通常包括某些特 定风险或特定业务领域的 除外。
免赔额条款
规定再保险人对原保险人 的免赔额,以降低赔付成 本。
赔付限制条款
对再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进 行限制,以控制风险。

保险学课件第九章再保险

保险学课件第九章再保险

再保险公司的产品创 新
探讨再保险公司在产品开发方面 的创新,以适应变化的市场需求。
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 趋势
分析再保险市场的国际化趋势, 探讨全球化对再保险行业的影响。
总结
1 本章内容回顾
2 再保险在保险行业中
的重要性
总结再保险的概念、分类和
3 未来再保险发展的趋
势及挑战
操作实践,强业的未来发展
关键作用,以及对保险公司
趋势和面临的挑战,以供读
的意义。
者思考和讨论。
再保险合同解释
介绍再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方 法,帮助理解合同中的特殊条 款。
再保险的操作和实践
1
再保险交易流程
详细描述再保险的交易流程,包括投保、承保和赔付等环节。
2
再保险市场发展现状
分析再保险市场的发展现状,包括市场规模、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3
再保险公司经营策略
探讨再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经营策略,以及应对风险的方法。
再保险的风险管理
再保险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强调再保险风险管理对保险公司的 重要性,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
再保险风险评估方法
介绍再保险风险评估的方法,以便 更好地应对潜在的风险。
再保险风险控制策略
分析再保险风险控制的策略和方法, 保证再保险业务的稳健发展。
再保险的未来发展趋势
数字化、智能化技术 的应用
展望再保险行业未来发展的趋势, 包括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的应用。
保险学课件第九章再保险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以分散风险。本章将 介绍再保险的概念、分类和使用目的。
再保险的合同构成和内容
再保险合同内容
解释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再保险的运 作机制。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一、概述再保险业务是指保险公司向再保险机构转移部分风险,以分散风险、保障公司稳健经营的一种保险业务。

为规范再保险业务管理,保护各方利益,制定以下规定。

二、再保险合同管理1.再保险合同应明确约定转移的风险范围、保险金额、费率、赔偿责任等内容。

2.再保险合同签订前,应对再保险公司进行严格评估,确保其实力和信誉。

3.再保险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妥善管理,履行约定责任。

三、再保险费用管理1.再保险费用应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确保再保险合同有效性。

2.对再保险费率调整应建立相应制度,经合规流程审核后方可实施。

四、再保险风险管理1.建立完善的再保险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对再保险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测。

2.制定再保险风险的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及时应对,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五、再保险索赔管理1.对再保险索赔应及时核实、受理,并按约规定进行处理。

2.严格控制再保险索赔风险,避免出现逃废索赔情况,并保护公司合法权益。

六、再保险资金管理1.对再保险保费及理赔资金的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制度,做好资金监管与运用。

2.控制再保险资金的风险投资,稳妥处理各项资金流动。

七、再保险信息披露1.公开向相关方披露再保险合同内容、费率、风险等重要信息。

2.加强再保险信息保密管理,确保相关信息安全。

八、再保险监督管理1.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监管要求,接受再保险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主动接受再保险监管部门的指导,主动配合合作,维护公司形象。

以上为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为保障公司和再保险机构的合法权益,提高再保险业务管理水平,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并落实到位。

第九章 再保险

第九章 再保险

5
三、再保险与原保险
❖ 1、再保险与原保险的联系
❖ (1)再保险与原保险一样,都是对风 险或责任的承担、分散和转嫁。
❖ (2)再保险与原保险具有连续性。
❖ (3)再保险是一种独立的保险业务。
❖ (4)再保险合同的成立,同原保险合 同的成立一样,适用的保险原则相同。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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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
签订共同保险合同
交保险费
甲保险公司 乙保险公司
丙保险公司
损失发生时,各公司按各自承保比例责任摊付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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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再保险的职能
(一)再保险的基本职能
❖ 通过再保险可使保险人有可能承保超过自身财政和 经济力量规定的承保能力,达到分散其承担危险的 目的。
(二)再保险的特殊职能
❖ 对保险公司由于特定业务带来的巨大危险进行分散。 ❖ 对特定区域内的危险进行有效分散。 ❖ 对保险公司的累积责任危险进行分散。 ❖ 对特定时点的危险进行分散
❖ 缺点:
1. 合同再保险前提下,分出公司如遇小额且质量好的业务, 虽能承担,也必须按合同有义务进行分保,业务质量不 好时,也不能减少自留。
2. 按比例决定责任,不能完全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该方 式适用于新公司,新险种和危险较高业务,或与其他方 式混用,达到分散巨额责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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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溢额再保险
20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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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再保险的作用
1. 微观方面的作用 ❖ 保险标的同一化,均衡业务质量 ❖ 扩大业务规模,提高承保能力 ❖ 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盈利水平 ❖ 被保险人获得更为可靠的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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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保险宏观方面的作用

第九章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第九章  再保险  《保险学概论》PPT课件

▪ 二、再保险的本质
▪ (一)再保险与原保险
▪ 3、补偿原则不同。 ▪ 原保险业务中,不是所有的保险合同都以补偿为原则,财产保险合同
是补偿性合同,但人寿保险和与人身有关的保险合同,都是对受益人 的给付而不是补偿。但是,所有再保险合同包括人寿保险在内,都是 以补偿为原则,因为这都是对分出人在原保险合同中所支付的赔款的 补偿。
▪ 【案例】北京时间2013年4月20日8时2分,在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 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千米,截至2013年4月21日0时40分,四川省雅 安市芦山县7.0级地震共计造成160人死亡。
▪ 由于缺乏再保险和政府财政兜底,保险公司对于地震这种危害性强、影响 面广以及损失金额巨大的风险非常谨慎。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地震通常被 列为除外责任,不予承保。在名义上,一些保险公司在家庭财产保险中将 地震保险作为附加险,但实际上没有一个保险公司向客户推荐,大部分人 甚至不知道它的存在。而车险也明确规定,地震造成的车辆损失不在理赔 范围之内。以2008年“5·12”汶川地震为例,该次地震直接经济损失达8 451亿元,而保险赔付金额为6.1亿元,仅占直接经济损失的0.07%。
▪ 二、再保险的本质
▪ 再保险的产生和发展,是经济发展、概率论和大数法则的客观要求, 是保险技术的完善和发展。从实务上看,再保险和保险都是通过订立 合同来建立经济关系的,在实施再保险的过程中,同样要遵守最大诚 信、保险利益、保险赔偿等保险的基本原则。再保险和保险的基本职 能作用也完全一样,都是转移和分散风险、补偿经济损失。保险是再 保险的基础,再保险是保险进一步发展的条件,它们相辅相成,相互 促进。
▪ 当然,再保险与保险相比,也有其自身的独特性。为了进一步了解再 保险的性质和特点,下面对再保险和原保险、共同保险、重复保险作 一比较。

保险行业中的再保险业务管理

保险行业中的再保险业务管理

保险行业中的再保险业务管理保险行业中,再保险业务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承担的一部分风险再向其他保险公司进行转移的过程,能够帮助保险公司管理风险、确保资本充足,同时也能够促进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本文将从再保险业务的概念、再保险业务的分类以及再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性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再保险业务的概念再保险是保险公司为了分散风险、保证自身的稳健经营而采取的一种经营方式。

具体而言,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与其他保险公司签订合同,将自身承担的风险部分再次转移给再保险公司或再再保险公司的过程。

再保险业务的特点在于风险的再分散,能够使保险公司更好地控制风险,确保风险的可承受性。

二、再保险业务的分类根据再保险公司与原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再保险业务可分为合同再保险和比例再保险两种形式。

1. 合同再保险合同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与原保险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再保险公司承担一定比例的风险。

在合同再保险中,再保险公司根据约定的比例分担风险与收取相应的再保险费用。

合同再保险的优点在于明确风险责任和权益分配,有利于双方之间的风险管理。

2. 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再保险公司按照原保险公司业务规模,按比例承担风险。

比例再保险的特点在于根据原保险公司的业务规模灵活调整再保险比例,能够更好地满足保险公司的需求。

三、再保险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再保险业务管理对保险行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再保险业务管理能够帮助保险公司有效管理风险。

再保险作为风险的二次分散,能够让保险公司的风险分布更加合理,避免极端风险对保险公司的影响。

其次,再保险业务管理有利于提高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

再保险能够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再保险公司,减轻保险公司的风险负担,提高了保险公司的资本充足率,确保了保险机构的健康运营。

此外,再保险业务管理还能够推动保险市场的稳定发展。

通过再保险,保险公司可以自由承担更多风险,提供更多的保险产品,促进了保险市场的竞争,提高了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1. 引言再保险是保险公司通过向其他保险公司转让风险,以实现自身风险分散和利润提升的一种业务形式。

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是保险公司运营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涉及到再保险合同的选择、再保险风险评估、再保险合同管理和再保险风险管理等方面。

本文将重点探讨再保险业务的经营管理。

2. 再保险合同的选择再保险合同的选择是再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第一步。

在选择再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2.1 风险分散度保险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情况选择适合的再保险合同。

风险分散度高的再保险合同可以帮助保险公司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稳定性。

2.2 保费成本再保险合同的保费成本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有着重要影响。

保险公司需要在保费成本和风险分散度之间找到平衡点,选择既能满足风险分散需求又能够控制保费成本的再保险合同。

2.3 再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用评级再保险合同的选择还需要考虑再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用评级。

再保险公司的实力和信用评级是判断其履约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重要指标。

保险公司应选择实力强、信用评级高的再保险公司合作,以降低违约风险。

3. 再保险风险评估再保险风险评估是再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核心环节。

保险公司需要对再保险合同所涉及的风险进行评估,以确保再保险合同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3.1 风险识别保险公司需要通过风险识别来确定再保险合同所涉及的风险。

风险识别包括对保险类型、保险金额、投保人特征等方面的识别。

3.2 风险评估在识别风险后,保险公司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包括风险概率评估和风险损失评估。

风险概率评估是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行评估,风险损失评估是对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3 风险管理在对再保险风险进行评估后,保险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管理策略包括选择适当的再保险合同、确定再保险保额和选择再保险公司等。

4. 再保险合同管理再保险合同的管理是保险公司再保险业务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

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关于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2010年5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8号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发展再保险市场,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管理,实现保险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直接保险,也称原保险,是相对再保险而言的保险,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直接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业务。

本规定所称转分保,是指再保险接受人将其分入的保险业务,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合约分保,是指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预先订立合同,约定将一定时期内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临时分保,是指保险人临时与其他保险人约定,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经营行为。

本规定所称比例再保险,是指以保险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入自留额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额的再保险方式。

本规定所称非比例再保险,是指以赔款金额为基础确定再保险分出人自负责任和再保险接受人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再保险分出人,是指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人;本规定所称再保险接受人,是指承接其他保险人转移的保险业务的保险人。

本规定所称分出业务,是指再保险分出人转移出的保险业务;本规定所称分入业务,是指再保险接受人接受分入的保险业务。

本规定所称直接保险公司,也称原保险公司,是相对再保险人而言,是指直接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

本规定所称保险联合体,是指为了处理单个保险人无法承担的特殊风险或者巨额保险业务,或者按照国际惯例,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人联合组成、按照其章程约定共同经营保险业务的组织。

保险学课件第九章再保险

保险学课件第九章再保险
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和市场环境, 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 ,为再保险提供依据。
风险分类
将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分类,如自 然灾害、人为事故、疾病等,以 便更好地管理和控制。
风险关联性分析
分析风险之间的关联性,了解风 险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 为制定风险管理策略提供参考。
再保险风险评估
风险概率评估
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性,了解风险发 生的规律和趋势,为再保险费率的确定提供 依据。
风险损失评估
评估风险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和范围,了解 风险损失的分布和特点,为再保险赔偿限额的确定 提供参考。
风险管理决策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和措 施,包括再保险方案的选择、保险费率的确 定、赔偿限额的设定等。
再保险风险控制
风险分散
通过再保险的方式将风险分散到多个保险公司或其他再保险机构, 降低单一保险公司的风险承担。
风险监控
对再保险业务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事件和异常情况 ,确保再保险业务的稳定运行。
风险管理培训
加强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敏感度和 应对能力,降低人为因素对再保险业务的影响。
THANKS
感谢观看
调整业务结构
通过再保险调整原保险业务的业务结构和风险组合,优化保险公司的 业务组合和盈利能力。
降低成本
通过再保险降低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和赔付成本,提高保险公司的经 营效益。
再保险业务的创新
互联网再保险 定制化再保险 科技驱动的再保险 绿色再保险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开展线上再保险业务,提高业务效率 和客户体验。
再保险的种类
01
按照分保安排方式,再保险可以分为临时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

第九章 再保险管理

第九章 再保险管理
第九章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第九章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一,再保险的动因或作用分析
二,再保险的种类,特点及适用范围 再保险的种类, 三,再保险市场的供给方 四,如何制定再保险计划
第九章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第九章 复习重点
合约再保险,临时再保险, 合约再保险,临时再保险,预约再保险三种方式 的概念及特点 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的概念和特点
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一个确定的数额,不随保单 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一个确定的数额, 保险金额的变动而变动; 保险金额的变动而变动; 而成数再保险的自留额表现为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而成数再保险的自留额表现为保险金额的百分比, 随保单保险金额的变动而变动; 随保单保险金额的变动而变动;
繁琐费时:需要逐笔业务计算自留比例和分保比例, 繁琐费时:需要逐笔业务计算自留比例和分保比例, 并按各自比例计算保险费和赔款的分配. 并按各自比例计算保险费和赔款的分配.
第九章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2. 扩大承保面,增加业务量 扩大承保面, 扩大承保面的好处: 扩大承保面的好处:
增加保费收入; 增加保费收入; 使承保业务趋向于满足大数定律, 使承保业务趋向于满足大数定律,使实际发生 的赔款更加接近预测数字, 的赔款更加接近预测数字,保险赔付的不确定 性减小; 性减小; 实现规模经济, 实现规模经济,可以降低单笔保单或单位保费 收入的经营费用,降低保险成本, 收入的经营费用,降低保险成本,提高保险效 益. 扩大市场分额, 扩大市场分额,增强保险人在保险市场上的地 位和声望. 位和声望.
但是,扩大承保面受到保险人承保能力的制约. 但是,扩大承保面受到保险人承保能力的制约.
第九章 保险公司的再保险管理
我国《保险法》对承保能力限制方面的规定主要是: 我国《保险法》对承保能力限制方面的规定主要是: 第九十九条 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当年自 留保险费, 留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 和的四倍. 和的四倍.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 第一百条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 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 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 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百分之 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十;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因此,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 因此,保险公司,尤其是中小保险公司,由于 受到资本和财力的限制, 受到资本和财力的限制,无法单独承保大额标 的. 使用再保险, 使用再保险,保险人可将超过自身财力的风险 责任转分给再保险人,从而可以承保大额业务. 责任转分给再保险人,从而可以承保大额业务.

保险学第九章再保险

保险学第九章再保险
通过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增强再保险市场的稳定性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全球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G-SIIs)的监管 针对具有全球系统重要性的再保险公司,实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标准,以降低其可能对全球金融稳定构成 的风险。
中国再保险监管政策与实践
《保险法》对再保险的规定
明确再保险的定义、业务范围、合同订立与履行等基本原 则。
再保险公司运用风险评估模型和定价模型,对风险进行量化和评估, 为再保险定价提供依据。
个性化定价策略
针对不同风险类型和客户需求,再保险公司制定个性化的定价策略, 以实现风险和收益的平衡。
市场调研与数据分析
通过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再保险公司了解市场动态和客户需求,为 定价决策提供支持。
与原保险人协商定价
分入公司同意承担分出公司转移 的部分风险,并按照约定支付再 保险费。
保费支付
02
03
赔款分摊
分入公司向分出公司支付约定的 再保险费。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分入公司根 据再保险合同约定,与分出公司 共同承担赔款责任。
再保险经纪人的作用
中介服务
再保险经纪人作为中介方,为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提供信息咨询、 合同谈判、协议签订等服务。
03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一般包括提交仲裁申请、组 成仲裁庭、进行仲裁审理和作出仲裁 裁决等步骤。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和 强制执行力。
06
再保险监管与政策环境
国际再保险监管标准与趋势
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IAIS)的核心原则
强调再保险监管的重要性,包括再保险人的资格要求、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巴塞尔协议III对再保险的影响
保险金额与免赔额
保险金额越高,免赔额 越低,再保险费率相应 提高。

第9章 再保险

第9章  再保险

第九章再保险本章要点●再保险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所以,国际上把再保险称为“保险的保险”。

●按责任限制分类,再保险可分为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以及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主要有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过赔付率再保险两种。

注意了解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差异。

●按照分保安排方式分类,再保险可分为临时再保险、合同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

●分出业务管理的范围包括:自留额确定、分保规划安排、分保业务流程、分保手续、分保业务账单编制及分保业务的统计与分析。

●分入业务是承担或接受其他保险公司所转让的危险或责任。

分入业务经营管理的内容既包括承保前对分入业务的质量审核、对分保建议的审查、对分保分出人和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调查和研究,也包括分入业务承保后的核算与考核、对已接受业务的管理、对已注销业务的未了责任及应收未收款项的管理。

重难点导学第一节再保险概述一、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再保险也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

在再保险交易中,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接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或分保接受人、分入公司。

再保险转嫁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的保费,这种保费叫做分保费或再保险费;同时,由于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过程中支出了一定的费用,分出公司需要向分入公司收取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偿,这种费用报酬称为分保佣金或分保手续费。

如果分保接受人又将其接受的业务再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动称为转分保或再保险,双方分别称为转分保分出人和转分保接受人。

再保险具有以下两个重要特点:第一,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再保险合同是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产生的,没有原保险合同就不可能有再保险合同。

但是,再保险合同与原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没有任何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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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技术因素 国家法律法规、市场开放程度和监管特点 四、合理选择再保险人 五、商订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佣金、再保险费、分出数量,分出方 式、自留额等
一、风险管理 ㈠分出公司的风险管理 成数分保、溢额再保险、险位超赔分保、事 故超赔分保、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㈡分入公司的风险管理 分入业务承保前的审查、承保金额的确定、 累积责任的控制和转分保办理。 二、行政管理
比例分保又分为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 对新开办的业务,宜采用成数分保; 对于保险金额和业务质量均匀的业务,宜采 用成数分保; 对于风险小且较为分散的业务,采用溢额分 保;对于业务质量优劣不齐,保险金额高低 不均,采用溢额分保;对于保险金额大的业 务,可采用溢额再保险。 对于各类转分保业务,采用成数分保。
2.非比例再保险,分为险位超赔再保险、事 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险位超赔分保用于一般性的保险业务;事故 超赔分保用于异常灾害或巨额风险;对间单 位损失金额不大,但损失频率高或损失集中, 累积责任沉重的保险业务如农作物保险,选 择赔付超赔分保。
三、准确确定自留额 是再保险业务的核心,要适当。要考虑: 1.技术性因素。自留额≈2k2p,k为财务稳 定系数,p为损失率 经济周期、保险公司财务状况、业务量与业 务质量、保险标的本身风险的大小等
一、技术性动因(213) 1.再保险可以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2.再保险可以控制保险人的责任 3.再保险能够均衡保险人的业务结构 4.互惠交换业务更加稳定保险公司的经营 5.再保险可以促进保险人加强管理
二、非技术性动因(214) 1.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制约 2.再保险人经营实力、技术以及提供的服务
一、简答题 1.简述再保险运用的技术性动因 2.如何进行再保险业务规划 3.再保险安排方法可以分为哪几种,它们有 什么特点及适用情况。
三、预约再的特点和安排216 是介于临时再保险和合约再保险之间的一种 再保险安排,是合约再保险的补充。 特点:对于原保险人具有灵活性,是否分, 分多少由原保人决定,而对再保险人有强制 性。 对于保额大的业务
一、分析评估风险损失 包括大的风险识别、中小风险的损失变动,一次 事故的损失累积和一个业务年度的损失累积。 二、科学选择再保险方式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1.比例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相互订立合 同,或临时商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原保 险人的自留额、再保险人分保额、原保险人的分 保费和再保险人的赔款分摊的再保险方式。
一、临时再保险的特点和安排215 临时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根据自身业务需要, 与再保险人临时达成再保险协议,将有关风 险或责任进行临时分出的分保安排方式。 特点:对双方自由、无约束,对分出公司竞 争不利,且手续繁琐,增加费用支出. 适用于新开办的业务,业务量少且损失不稳 定.
二、合约再保险的特点和安排215 是指原保险与再保险人之间预先订立分保合 同,将业务范围、地区范围、除外责任、分 出标准、分保佣金、合约最高限额等分保条 件规定清楚,由双方共同遵守。 特点:一是针对整个风险组合而不是单个风 险单位;二是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三是采用 预先订立,简化手续,降低成本。 对于一般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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