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定期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定期工作治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店塔发电公司(以下简称发电公司)系统内发电设备运行治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店塔发电公司的设备定期工作治理。

第三条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爱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定期轮换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

第四条设备的定期轮换内容包括电气设备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水机设备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公用系统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消防系统设备及压力容器设备等设施的定期试验与轮换工作。

第五条定期工作包括每值、每日、每轮换值、每月、每季、每年定期工作,以及不同季节、不同负荷和运行方式的定期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生产技术部是本制度的职能治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和完善

第七条设备维护部、运行部是本制度的执行部门,全面负责定期轮换与试验治理的标准化工作。

第八条专业主管是定期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对定期工作的制度、标准的起草、制定和完善等技术治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班组是定期工作的组织、治理、实施部门,负责

日常期工作的日常治理工作,同时对定期工作标准作业质量负责。

第三章治理内容及要求

第十条定期工作必须定时刻、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

第十一条设备维护部各专业点检要制定设备的定期工作项目,制定定期工作治理的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印发到各部门。

第十二条设备维护部要对定期工作治理方案进行备案。

第十三条定期工作标准(见附件1—5)。

第十三条定期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刻进行,在做定期工作时,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工作,不得从事检修维护工作。

第十四条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治理制度,每项工作必须都有标准的操作票。

第十五条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

第十六条各专业要建立《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台帐》,完整、准确的记录设备定期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在执行定期工作过程中发觉的问题和缺陷时要认真分析,记录在台帐上,同时填写缺陷通知单。

第十八条定期工作结束后,如无专门的要求,应依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被试设备及系统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第十九条在调度管辖的设备上进行定期工作时,要严格按照《陕西电网调度治理条例》必要时填写申请,在征得调度值班员的许可后才能进行定期工作。

第二十条在特种设备(厂房桥机、尾水台车)上进行定期工作时,要安排无恐高症病例的运行人员操作。

第二十一条进行重要设备定期工作时,应规定相关治理人员现场监督。

第二十二条定期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安全规则,不得随意拆除安全措施及防护遮拦,严禁乱碰、乱动按钮及自动爱护装置。

第二十三条由于某些缘故,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并注明缘故。

第二十四条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定期工作次数:(一)设备存在重大缺陷和异常;

(二)大修后的设备或技术改造后的设备;

(三)当天气严峻恶劣变化;

(四)长时刻满载、空载或限出力运行。

第二十五条符合下列情况下,并通过本单位总工程师或生产分管负责人批准后可不进行定期工作,但必须将缘故记录清晰。

(一)设备有明显的缺陷,如经试验将引起缺陷进展或导致运行工况恶化,阻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二)设备或系统运行方式处于不稳定状态或不具备试验条件,若试验或轮换,可能造成设备异常或者事故;

(三)备用设备失去备用;

(四)执行单机保安全措施,涉及主机安全及重要辅机安全的定期工作;

(五)其他由有关技术治理部门明文确定临时不进行的定期工作。

第二十六条由于各种缘故未能执行定期工作的,在条件具备时相应的班组要及时补做。

第二十七条对检查出缺陷尚未处理的带病运行的设备,运行主管、设备维护部点检、主管及生产技术部主管及时依照缺陷情况制定出具体的措施,交值班人员执行。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八条生产技术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与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综合性的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情况,依照《店塔发电公司生产本质安全奖惩治理规定》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日起执行。

附件:1.锅炉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2.汽机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3.电气一次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4.电气二次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5.热工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附件1:

锅炉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5 / 208

6 / 208

7 / 208

8 / 208

9 / 208

10 / 208

11 / 208

12 / 208

13 / 208

14 / 208

15 / 208

灰系统

16 / 208

17 / 208

18 / 208

19 / 208

20 / 208

21 / 208

22 / 208

附件2:

汽机专业定期工作标准

23 / 208

24 / 208

25 / 208

26 / 208

27 / 208

28 / 208

29 / 208

30 / 20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