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成都市专利申请授权量持续增长
河南省科技好新闻奖评选结果揭 晓
近 日 , 河 南省科技好新 闻奖 ( 0 5 — 0 7 年度 ) 评选 结果揭 晓 , 共 评 选 出获 奖作 品 7 6 件 , 其 中 , 由河 南 日报 社 推荐 的 《我 省连创 小 麦 夏玉 米 超 高产 新 纪 录 》等 l O件 作 品获 一 等奖 , 由中 国新 闻社 河 南分 社 推 荐 的 《河 南 青少 年 广 泛 参与 “ 机 器 人 登 月 找 矿 采 矿 ” 竞赛 》等3 0 件作 品获 二 等 奖 , 由濮 阳 日报 社 推 荐 的
“ 未来奖 ” 旨在奖励技术 、 工 程 以及 自然科学领域 的创新成果 。
德 国 “ 未 来奖 ” 评 委会 在评选 获奖项 目时有一 个标准 , 即 获奖 的项 目不 仅 具 有 很 高 的技 术创 新 含 量 , 而 且 有 很 高 的应 用 价值和经 济价值 。
10
会上 , 湖南省副省长郭开 朗宣读了湖南省科技奖励决定 。
省委 书记 张春贤 、 省长周 强 分别 向2 0 0 7 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 出贡献奖得主— — 中国工 程 院院士 、 湖南大学校长钟志 华和 湖 南山河 智能机械股 份有 限公 司 董事长何清华颁 发荣誉证 书及 1 0 0 万元 奖金 。 会议还颁 发 了2 0 0 7 年度 、 2 0 0 8 年度湖南省科技进步 一 等奖等湖南省科技奖 。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绩效考核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
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四川省成都市财政局、四川省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文号: 成财教[2007]138号
各区(市)县财政局、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使用效益,开展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工作,我们制定了《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七日成都市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逐步探索和建立我市科技投入绩效评估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我市财政科技研发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市级财政科技研发资金”(以下简称“财政研发资金”)是指市政府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专门用于科技攻关计划、技术应用与推广计划、创新能力建设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等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
第三条财政研发资金项目绩效考评(以下简称“绩效考评”),是指运用一定的评估考核方法、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研发资金项目的实施及其完成结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四条绩效考评的范围主要包括:市本级财政安排的研发资金项目。具体考评项目由市科技局商市财政局确定。
第五条绩效考评的原则:
(一)安全性、合规性、绩效性原则;
(二)统一组织、突出重点、分类评价原则;
成科字【2014】20号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新区科技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宣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成都市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7)》等文件精神,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
(成委发〔2013〕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13号)和《成都市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7)》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四)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
(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六)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三条申请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经费的单位应满足
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第一依托建设单位,且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企业法人和省部级管理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央企直接管理的在蓉科研院所(含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科创贷产品介绍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费率
2% 1.9%-2.5%
“科创贷”的申请条件
1
注册地和缴税关系在成都市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微 企业,成立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年。
2
企业业务明确,主营业务符合成都市产业发展政策。
3
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3%;大 专以上学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
4
企业或其实际控制人是专利或核心技术持有人,企业法定代表人 或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5
企业财务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70%,已实现销售收入且上一 年度不亏损。
“科创贷”优先支持的对象
1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
2
获得成都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战略性新兴产品研
028-65575925、65575930、65575923 成都市高新区创业路16号火炬大厦B座
我们的愿景
让科技企业成长越来越容易
谢谢!
发补贴、重点新产品研发补贴、高校教师创业资助的企业。
3
获得“成都人才计划”创业类资助的企业。
4
入驻我市各类创新创业载体的企业。
“科创贷”的配套政策
根据市科技局、金融办、财政局《成都市科技金融资助管理办法》,对获得 “科创贷“的企业同时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非科技不成都——专访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筱柳
非科技不成都——专访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
书记、局长刘筱柳
阿达
【期刊名称】《西部广播电视》
【年(卷),期】2010(000)011
【摘要】我们在工作中接触方方面面的人士,越来越多的人认同,成都在自然人居环境、政务环境、综合实力等方面均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和谐包容、智慧诚信、务实创新"的城市精神给外界各方人士留下了深刻的、良好的印象。
【总页数】4页(P50-53)
【作者】阿达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发挥科技优势支撑灾后重建——访成都市科技局局长刘筱柳 [J],
2.成都市着力种好教育改革试验田从“学有所教”迈向“学有良教”——访四川省成都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吕信伟 [J], 粟道中
3.太原市旅游局全力建设华夏文明看山西的旅游中心本刊专访太原市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刘鹓 [J],
4.成都市副市长刘筱柳:新动能培育和新科技赋能城市新治理的成都实践 [J],
5.广元市创新驱动发展系列报道之一:射新驱动激活广元经济社会“一池春水”——专访四川省广元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郭俊 [J], 彭六州;徐国信;王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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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专利奖的决定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进
步奖和专利奖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2.10.16
•【字号】成府发[2012]38号
•【施行日期】2012.10.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和
专利奖的决定
(成府发〔2012〕38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全市科技创新创业活力,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和西部科技中心建设,鼓励发明创造,奖励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单位,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采用FIPIO总线控制的轿车底板机器人柔性焊接系统”等12项成果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杏鲍菇工厂化生产菌种质量保障技术研究”等44项成果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DY型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等42项成果成都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授予“莱鲍迪苷A的提取方法”等3项专利成都市专利奖金奖、“路由器和网桥互连的数据发送和接收方法”等7项专利成都市专利奖银奖、“血多肽及其制备方法和用途”等21项专利成都市专利奖优秀奖,并对成果主要完成单位、主要完成人员以及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予以表彰。
希望全市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继续发扬团结协作、顽强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为我市深入实施“五大兴市战略”,奋力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川省成都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科技人才培养实施细则
四川省成都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科技人才培养实施细
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6.10.14
•【字号】
•【施行日期】2016.10.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成都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科技人才培养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打造西部人才核心聚集区的若干政策》(成委发〔2016〕1号),加快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按照《关于实施成都市优秀人才培养计划的办法(试行)》(成组通〔2015〕10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人才是指在项目研究方向和技术路线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具有学术科研和技术创新潜能,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青年科技人才。应
满足以下条件:
(一)应是注册及纳税关系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人员;
(二)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原则在45岁以下;
(三)在单位专职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工作,担任单位技术负责人两年以上,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
(四)产业领域属于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相关领域。
第三章遴选程序
第三条遴选数量为每年10名左右。
第四条项目申报。由申报对象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后,以单位名义报所在地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预审。预审合格后,由区(市)县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报区(市)县委组织部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区(市)县委组织部和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向市科技局推荐。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资助项目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
资助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13.08.27
•【字号】
•【施行日期】2013.08.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成都市国际科技合作资助项
目的通知
高新区科技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宣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积极推进国际科技合作交流,提升我市科技创新国际化水平,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国际合作项目,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专项资助,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资研发机构资助
(一)资助范围
1.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在我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以下简称“独立外资研发机构”);
2.国(境)外知名企业、大学、科研机构在蓉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的研发分支机构、研发部门(以下简称“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
(二)资助条件
1.申请独立外资研发机构资助的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研发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2)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研发经费具有保障;
(3)研发机构总人数在20名以上,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占机构总人数的70%以上;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组织机构,具有先进的实验设备等研发条件。
2.申请非独立外资研发机构运行资助的主体应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外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备以下条件:
(1)在蓉设立了非独立法人的研发分支机构、研发部门,研发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的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成委发〔2018〕22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
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等文件部署,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以产业功能区为载体构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产业功能区创新能力提升,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创新平台,是指围绕产业功能区创新发展,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研发,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吸聚人才团队在蓉创新创造,依托科技型企业组建或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功能性平台,包括市级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围绕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在蓉布局建设,将其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统筹支持。
第三条平台支持经费纳入市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按照财政专项资金有关规定规范使用。
第二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是指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部委批准建设的国家级创新平台以及我市围绕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布局建设的其他重大创新平台。
第五条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对以下新获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300万元配套资助:
(一)科技部、财政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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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成都市科技项目管理,保证项目遴选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项目管理的科学、规范、高效,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成都市科技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在成都市科技计划中安排,由市级财政科技经费资助,单位或个人承担,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及成果转化活动。
项目分为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原则上重大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50万元以下。
第三条项目组织应逐步建立市场决定项目形成和经费配置的机制,应建立备选项目库制度。
第四条项目管理实行依法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科技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项目管理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服务机构等四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立项、实施、监理、验收、绩效评估以及监督检查等活动。
第二章计划设立
第六条成都市科技计划包括企业能力提升计划、产业升级牵引计划、区域创新示范计划、校(院)地协同创新计划、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创新环境优化计划。
成科字【2014】20号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
《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新区科技局、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科宣局,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成都市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7)》等文件精神,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我局制定了《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7月24日
附件
成都市研发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
(成委发〔2013〕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
13号)和《成都市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2014-2017)》等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包括:
(一)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科技部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四)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国家工程实验室;
(五)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六)教育部、财政部认定的“2011协同创新中心".
第三条申请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配套经费的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国家级科技研发中心第一依托建设单位,且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在成都市及其区(市)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纳税的企业法人和省部级管理的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央企直接管理的在蓉科研院所(含已转制为企业的科研院所).
徐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行政案
徐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行政案文章属性
•【案由】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
•【案号】(2022)最高法知行终788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审理程序】二审
•【裁判时间】2023.12.07
正文
徐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管理(专利)行政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政判决书
(2022)最高法知行终788号上诉人(一审原告、专利申请人):徐某,男,1954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朝虎,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专利代理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谭新民,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法定代表人:申长雨,该局局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瑞增,该局审查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泳,该局审查员。
上诉人徐某与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一案,涉及专利申请人为徐某、名称为“缩短残留农药半衰期和/或完全降解时间的降残
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以下简称本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221525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以下简称被诉决定),维持其于2018年11月8日作出的驳回本申请的决定;徐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以下简称一审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诉决定。一审法院于2022年8月29日作出(2020)京73行初13452号行政判决,判决驳回徐某的诉讼请求;徐某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16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2023年4月12日询问当事人,上诉人徐某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朝虎、谭新民,被上诉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田瑞增、宋泳到庭参加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3.10.18
•【字号】
•【施行日期】2013.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成都市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根据我市职称工作安排,现将2013年度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成都市市级部门、各区(市)县所属企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中,申报中级(含市级有关单位初级)职称资格从事环境保护、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环境经济、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1、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环保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二年;或大学专科毕业满三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满四年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满五年,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C级或以上合格证书。
(二)工程师
1、取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取得硕士学位或第二
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七年以上,经考察合格。
2、取得职称计算机考试B级或以上合格证书;取得外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函
【法规类别】干部教育
【发布部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10.09.08
【实施日期】2010.09.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关于2010年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的函
1 / 1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管理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成科字[2015]1号
【发布部门】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5.01.05
【实施日期】2015.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成都市知识产权局、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成都市农业委员会、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技术标准研制资助管
理办法》的通知
成科字[2015]1号
1 / 1
成都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
成都市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分析
作者:杜柳田竞刘娟李戎隽郭全李春艳
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22年第03期
【摘要】以專业化、社会化为特征的科技服务业[1],在成都市区域范围内促进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增加就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论文通过分析科技服务行业的总体情况、重点领域及区域分布现状得知,成都市科技服务业存在发展质量不高、不均衡等短板,并提出打造科技服务业聚集区等对策建议,以期为政府政策、企业战略的制定与调整提供参考。
【关键词】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聚集区
【中图分类号】G3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22)03-0046-03
1 引言
科技服务业是借助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与分析研究方法,聚集先进经验、多领域信息等要素,向社会、市场提供高级智力服务的新兴产业,包括但不限于科学研究、专业技术服务、技术推广、科技信息交流、科技培训、技术咨询、技术孵化、技术市场、知识产权服务、科技评估和科技鉴证等活动。科技服务业可以按照文件《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8)》分为7个大类: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及相关服务、科技信息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普及和宣传教育服务、综合科技服务;24个中类:科技管理服务、科技咨询与调查服务、货币金融科技服务、资本投资科技服务等;88个小类:科学技术政府管理服务、科学技术社会组织服务、科技企业管理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货币银行科技服务等。
2 成都市科技服务业总体情况
2020年,成都市基本建成了拥有全产业链、分布较为合理的科技服务体系,对引领成都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2020年,成都市规模以上科技服务业机构1 202家,同比增长21.2%;实现营业收入2 950.5亿元,同比增长15.8%;实现营业利润522.1亿元,同比增长33.9%;从业人数28.18万人,同比增长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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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实现局会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会议质量和议、决事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工作会议和全局大会的会议制度。
第三条局务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审定专题工作会议提请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指示、决议、决定的措施;
(2)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
(3)以局名义印发的政策规定;
(4)本局内部工作制度、管理办法。
2、审定经过征求意见后提请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1)以局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2)对局直属单位的重大请示的回复决定。
3、局长认为需要局务会审定的其他事项。
(二)会议时间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三) 参会人员
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巡视员、助
理巡视员为会议组成人员。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为会议主持人。与议题有关的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秘书)列席会议担任记录。
(四)会务工作
1、会议报批
召开会议及议题由会议组成人员提出,局长批准。
2、会议承办
(1)会议通知
会议通知由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无法送达应会人员时,要及时报告会议主持人。
应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可在会前向会议主持人提出。
(2)会议材料
经批准上会的议题材料由议题提交人交办公室按规定格式印制,在会前及时送达应会人员。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一般限于笔录,要求全面、准确。
(4)会议后勤
会议场地、会议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会议纪要
局务会后要撰写会议纪要。会议议定事项和形成的决议要简明、准确地记述出来。遇有需上报或不宜公开的事项可
不详细表明。同时,要写明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列席等情况。
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撰写。一般在会议结束后2天内写出,紧急会议会后立即撰写,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核签发,一般发局务会议组成人员和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决议的落实
局务会议出席人员在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形成的决议有效,由会议组成人员按照分工,组织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贯彻执行。列入督查的事项,按照《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科字[2005]31号)办理。
第四条局长办公会议
(一)主要任务
1、局领导相互通报情况,研究工作(每周例会);
2、检查、审定处室和直属单位每月工作情况(每月例会);
(二)会议时间
每周例会在每周一上午9:00召开,遇有重大或紧急事项可适时召开。
每月例会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上午9:00召开。召开每月例会的当周,不召开每周例会。
(三)参会人员
局领导为会议组成人员。处室、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和情况汇报人列席每月例会。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为会议主持人。
(四)会务工作
1、会议通知
每周例会一般不发通知,需要列席的人员由办公室通知。应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应向局长请假。因事不能如期召开,由局长告诉办公室及时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每月例会由办公室印发会议通知,应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列席)会议的,应向局长请假。会议通知无法送达应会人员时,要及时报告局长。
2、会议材料
处室和直属单位每月工作情况由办公室收集汇总。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
4、会议后勤
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会议纪要
对需要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在会后2天内写出,报局长或主持会议的副局长审核签发,一般发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2、议定事项的落实
会议列入督查的议定事项,按照《局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科字[2005]31号)办理。
第五条专题工作会议
(一)主要任务
1、研究处理有关业务工作问题;
2、检查专项工作进展情况;
3、研究审定提交局务会议的议题和相关材料;
4、研究审议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的专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及处理建议;
5、进行有关专项教育。
(二)参会人员
召开会议的分管局领导,有关处室负责人、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情况汇报人为会议组成人员;根据需要,可请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出席。会议由召集会议的分管局领导主持。
(三)会议时间
由分管局领导根据各自的分工和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四)会务工作
1、会议议题
由召集会议的分管局领导确定,或由有关处室、直属单位提交分管局领导同意。
2、会议承办
(1)会议通知
承办处室提前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并印制会议通知。会议通知由承办处室负责送达参会人员。
(2)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由承办处室汇总后交办公室印制。材料印制时的校对和印制后送达参会人员的工作由承办处室负责。
(3)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由承办处室负责。
(4)会议后勤
在局机关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不使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议场地、会议的服务等保障工作由承办处室负责。
(五)会议精神的落实
1、对需印发会议纪要或会议简报的,由会议承办处室撰写。会议纪要报主持会议的副局长或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一般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会议简报送办公室处理。
2、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由承办处室负责,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召集会议的副局长或分管领导报告。
第六条全局大会
(一)主要任务
1、总结部署局年度、半年工作;
2、传达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
3、其他应在全局大会通报的事项和内容。
(二)参会人员
全体局领导、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为会议组成人员。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
(三)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