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任务二:为你的货物确定原产地任务实施方案
原产地规则及与原产地相关的操作程序原产地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及与原产地相关的操作程序第一节原产地规则第二十二条定义就本章而言:水产养殖是指对从卵、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对包括鱼、软体动物、甲壳动物、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及水生植物在内的水生生物的养殖。
通过有序畜养、喂养或防止食肉动物掠食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加以干预,以提高产量;授权机构是指一缔约方国内立法授权签发原产地证书的任何实体;离岸价格(FOB)是指包括无论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最终输出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货物船上交货价格;到岸价格(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输入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及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主管机构是指:(一)就中国而言,本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的应用和管理应当由海关总署组织实施;以及(二)就秘鲁而言,外贸旅游部或者其继任部门。
可互换货物或材料是指为商业目的可互换的、其性质实质相同的货物或材料;公认会计原则是指在一缔约方境内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的公认的一致意见或实质性权威支持。
公认会计原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相同货物是指《海关估价协定》规定的“相同货物”;材料是指在生产另一货物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货物,包括任何组分、成分、原材料、零件或部件;生产是指货物的种植、饲养、提取、采摘、采集、开采、收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加工或装配;生产商是指从事货物的种植、饲养、提取、采摘、采集、开采、收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加工或装配的人。
第二十三条原产货物除非本章另有规定,并且在货物满足其所适用的本章所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应当视为原产于一缔约方:(一)该货物是根据第二十四条(完全获得货物)及附件四(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一缔约方或缔约双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的;(二)该货物是在一缔约方或缔约双方境内,完全由其原产地符合本节规定的材料生产的;或者(三)该货物是在一缔约方或缔约双方境内,使用符合附件四(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的非原产材料生产的。
农种植业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方案
农种植业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农产品产地准出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建立和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可以确保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等环节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严格、可行的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方案,以确保农产品产地的质量和安全。
二、实施方案1.法律法规建设(1)制定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产地准出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2)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的监督管理机制,并制定相应的执法措施和制裁措施。
2.产地准入资格认证(1)要求农产品产地必须通过国家或地方相关部门的资格认证,取得产地准入资格。
(2)资格认证包括产地环境、土壤质量、水质等方面的检测和评估。
符合要求的产地才能取得准入资格。
3.产地监测与评估(1)建立产地监测体系,定期对农产品产地进行监测,对土壤、水质等进行检测和评估。
(2)根据监测结果,分级评估产地的质量和安全状况,并进行公示,供消费者参考。
4.严格的种植、养殖管理(1)制定和实施农产品种植、养殖的规范化管理。
要求农民按照规定的种植技术和养殖方法进行作业,不得使用禁用农药、化肥等。
(2)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农民种植、养殖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对产地的农产品进行抽检和监测。
6.建立农产品产地信用体系(1)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的信用评价体系,对符合准出要求的产地进行信用评价和奖惩。
(2)信用评价结果将纳入产地资质认证、农产品上市许可等方面的考核。
7.加强宣传和教育(1)开展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农民对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意识和认识。
(2)鼓励农民参加培训和交流,学习先进的种植、养殖技术,提高农产品产地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三、预期效果和措施评估通过实施农产品产地准出方案,预计将取得以下效果:1.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商务指南频道_贸易法规.doc
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_商务指南频道_贸易法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为加强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原产地证)签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对全国出口货物原产地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于原产地规则的谈判及有关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签署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出口货物原产地工作。
第二章签发机构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设在地方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以下简称贸促会)以及经贸部指定的其他机构签发原产地证。
各签发原产地证机构应将其名称、印章、授权签证人员姓名报经贸部,并由经贸部根据需要通告国外有关部门。
第三章申请资格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签发机构申领原产地证。
第四章申请与签发第五条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发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对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材料,应予保护。
第六条申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申请原产地证,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原产地证人员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
签发机构验证后给申领原产地证人员颁发“申领员证”。
申领原产地证人员如有更改,申请单位应及时通知签发机构。
第七条已注册的含进口成份的货物,如成份有变化或加工工序改变时,申领单位应及时向签发机构申报。
第八条在确定货物原产地时,台湾省、香港和澳门地区的原材料、零配件暂视为进口成份。
第九条使用出口后未加工复进口的国产原材料,只要能提供充分证据,则视为国产成份。
第十条在出口货物本身及其内、外包装或说明书上,没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字样或标记,方可申请签发原产地证。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附件
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
注:
一、废碎料,不论是否列明,应当适用完全获得标准。
二、“提纯”是货品经减少或去除杂质,适于下列一种或多种用途:
(一)用作制药、医疗、化妆品、兽医或食品级的物质;
(二)用作分析、诊断或实验室用的化学产品和试剂;
(三)用作微电子组件和组件;
(四)特定光学用途;
(五)生物技术用途(例如,细胞培养、遗传技术或作催化剂);
(六)用作分离流程中的载体;
(七)核级用途。
三、“化学反应”是指通过分子键断裂并形成新的分子键,或通过改变分子内原子的空间排列而形成具有新结构的分子的过程(包括生化过程)。
就本定义而言,下列过程不视为化学反应:
(一)溶解于水或其他溶剂;
(二)去除溶剂,包括作为溶剂的水;
(三)添加或去除结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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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地环境实施方案
产地环境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产地环境的整治和改善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制定并实施产地环境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设定1. 提高产地环境的整体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土壤、水质环境。
2. 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3. 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
三、实施方案1. 加强环境监测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产地的土壤、水质、大气等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2. 推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鼓励农民采用绿色、有机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农产品的安全性和品质。
3.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农田排灌条件,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4. 加强农田环境保护建立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加强对农田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减少农田面源污染。
5. 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的管理,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减少农村环境污染。
6. 加强宣传教育开展产地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产地环境保护工作。
四、实施措施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产地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2.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产地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
3. 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产地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4.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产地环境保护工作。
五、预期效果1. 产地环境整体质量得到提升,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2. 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水平得到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
3. 农业生产方式得到转变,农业可持续发展水平提高。
六、总结产地环境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产地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产地环境的整体改善和农产品质量的提升。
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关注和支持产地环境保护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对外经济贸易部(已更名)•【公布日期】1992.04.01•【文号】对外经济贸易部令[92]第1号•【施行日期】1992.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实施办法(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对外经济贸易部令<92>第1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物资原产地规则》,为加强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以下简称原产地证)签发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以下简称经贸部)对全国出口货物原产地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负责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于原产地规则的谈判及有关原产地规则协议的签署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本行政区城内的出口货物原产地工作。
第二章签发机构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国家商检局)设在地方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局(以下简称商检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分会(以下简称贸促会)以及经贸部指定的其他机构签发原产地证。
各签发原产地证机构应将其名称、印章、授权签证人员姓名报经贸部,并由经贸部根据需要通告国外有关部门。
第三章申请资格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享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从事“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业务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向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签发机构申领原产地证。
第四章申请与签发第五条申请单位应持营业执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对外贸易经营权证明文件及证明货物符合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的有关资料,向所在地签发机构办理注册手续。
对申请单位在保密情况下提供的材料,应予保护。
第六条要申请单位必须指定专人申请原产地证,申请单位的印章和申领原产地证人员姓名在申请单位注册时应进行登记。
签发机构验证后给申领原产地证人员颁发“申领员证”。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简介及申报程序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简介及申报程序第一篇: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简介及申报程序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简介及申报程序一、什么是原产地域产品原产地域产品,是指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按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内生产的,质量、特色或者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其原产地域地理特征并依照《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经审核批准以原产地域进行命名的产品。
二、为什么要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1、有利于保持和提高原产地域产品原有的质量和特性。
原产地域产品的质量和特性涉及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条件,包括气候、土壤、水源等因素,也往往涉及特定地域的传统工艺等人文因素,是当地的经济文化精品,也是一项历史遗产。
通过立法建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以原产地域命名、使用原产地域专用标志的方式,规范原产地域产品生产条件、产品标准,使其原有的质量和特性得到保持和提升,保护并使之发扬光大。
2、有利于提高产品的信誉度,增加商品的附加值。
通过法律制度,使原产地域范围以外的生产者,不得使用、不得冒用原产地域专用标志,一方面会使合法使用这种专用标志的生产者受到信誉上及经济上的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另一方面使消费者能购买符合要求的商品,保护公众利益。
3、有利于利用WTO规则,保护原产地域产品。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自始就与国际贸易关联密切,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完善,原产地命名与专用标志已成为一项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而受到保护,在推广民族精品,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目前,欧盟有原产地域保护产品1000多种,法国就有423种,其中法国的香槟酒、干邑酒尤为著名,我国已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有绍兴酒、龙井茶等。
三、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报程序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实行审核审批原则和注册登记原则,即任何地方申报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必须按规定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使用专用标志来保护原产地域产品,必须依照规定进行注册登记。
在申报程序上,实行两级申请,每级申请实行两次审查的制度。
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原产地实施程序第一节原产地规则第3.1条定义就本章而言:水产养殖是指对水生生物体的养殖,包括从卵、鱼苗、鱼虫和鱼卵等胚胎开始,养殖鱼类、软体类、甲壳类、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和水生植物等。
养殖通过诸如规律的放养、喂养或防止捕食者侵袭等方式对饲养或生长过程进行干预,以提高蓄养群体的生产量。
授权机构是指根据出口方国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的原产地证书签发机构。
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
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FOB是指包括无论以何种运输方式将货物运抵最终外运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
该价格应根据《海关估价协定》来确定。
可互换材料是指在出于商业目的可以互换的材料,其性质实质相同,仅靠视觉观察无法加以区分。
公认的会计原则是指一缔约方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方面所认可的会计准则、共识,或者权威标准。
上述准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概括性指导原则,也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
货物是指任何商品、产品、物件,或者材料。
协调制度(HS)是指世界海关组织编制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包括总则、类注、章注。
材料是指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货物的组成部分或者用于生产另一货物的货物。
中性成分是指在另一货物的生产、测试或检验过程中使用,本身不构成该货物组成成分的货品。
非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者材料,包括原产地不明的货物或者材料。
原产货物或者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或材料。
运输用包装材料及容器是指运输期间用于保护货物的货品,零售所用的容器或包装材料除外。
生产商是指在一缔约方境内从事货物生产的人。
生产是指任意形式的作业或加工,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水产养殖、耕种、诱捕、狩猎、捕获、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装配。
货物实施方案模板范文
货物实施方案模板范文一、前言。
货物实施方案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为了完成某项工程或项目,对货物的运输、装卸、保管、包装等方面所作的具体安排和措施。
它是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的一个具体环节,对于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一个完善的货物实施方案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二、货物实施方案的编制原则。
1. 合理性原则,货物实施方案应当在满足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成本和资源消耗。
2. 安全性原则,货物实施方案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等环节中的安全,防止货物损坏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
3. 高效性原则,货物实施方案应当合理安排时间和流程,保证项目进度的顺利进行。
4. 环保性原则,货物实施方案应当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倡绿色、低碳的实施方式。
三、货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
1. 货物运输方案。
货物的运输方式、线路、运输工具的选择等都是货物实施方案中的重要内容。
根据货物的特性和项目需求,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和线路,保证货物能够安全、快速地到达目的地。
2. 货物装卸方案。
货物的装卸过程是货物实施方案中的关键环节。
需要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装卸条件,制定合理的装卸方案,保证货物在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同时保证装卸作业的安全进行。
3. 货物保管方案。
在货物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需要进行一定的保管。
货物保管方案需要考虑货物的特性和保管条件,制定合理的保管方案,保证货物在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坏。
4. 货物包装方案。
对于易碎、易腐、易漏等特殊货物,需要制定合理的包装方案,保证货物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不受损坏,同时保证包装材料的环保性。
四、货物实施方案的执行与监督。
1. 货物实施方案的执行。
在制定好货物实施方案后,需要进行严格的执行。
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操作,保证货物实施方案的顺利执行。
2. 货物实施方案的监督。
在货物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全程监督。
对于货物的运输、装卸、保管等环节,需要有专人进行监督,确保货物实施方案的有效执行。
09年报关员测试货物原产地确定资料详解一
09年报关员测试货物原产地确定资料详解一一、进口货物原产地的确定(一)原产地规则定义:一国(地区)为确定货物的原产地而实施的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
(二)原产地规则类别:从适用目的的角度划分,原产地规则分为两大类:优惠原产地规则和非优惠原产地规则1、优惠原产地规则是指一国为了实施国别优惠政策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是以优惠贸易协定通过双边、多边协定形式或者由本国自主形式制订的一些特殊原产地认定标准,因此称为协定原产地规则。
2、非优惠原产地规则是指一国根据实施其海关税则和其他贸易措施的需要,由本国立法自主制定的原产地规则。
也叫“自主原产地规则”。
(三)原产地认定标准:1、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1)完全获得标准(参见教材P278。
)(2)从价百分比标准(重要考点)我国签署的各项优惠贸易协定主要的从价百分比标准是:①《亚太贸易协定》(6个国家签定:孟加拉国、印度、老挝、韩国、斯里兰卡、中国)※非成员国原产的原材料等总价值不超过该货物的55% 即:成员国的材料要达45%及以上,则认定原产国为受惠国※原产于孟加拉国的货物,非成员国的原材料不超65% 即:孟加拉国及协定成员国的材料的比例达到35%及以上,则认定原产国为孟加拉国。
②《中国—东盟合作框架协议》(东盟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原产的材料、零件不超过60%即:原产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物的成分占40%及以上;并且最后的工序是在成员方境内完成,则认定原产国为东盟成员国③CEPA香港、澳门要求港澳产品的增值标准为30%及以上,则原产地为香港、澳门④《中巴自贸协定》※要求货物巴基斯坦原产成分不小于40%,则原产地为巴基斯坦。
※制成品中原产于中国、巴基斯坦的成分累计不低于40%,则进口的货物原产地认定为巴基斯坦⑤特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规则※受惠国对非该国原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不小于所得货物价值的占40%⑥《中智自贸协定》※非成员国的原产材料小于60%;即成员国的原产材料要达40%及以上,则认定原产国为受惠国(3)直接运输标准。
商品原产地的要求
商品原产地的要求合同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根据甲乙双方的协商一致,就商品原产地的要求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一、任务要求和目的1. 甲方委托乙方根据国际贸易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提供商品原产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信息。
2. 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原产地证明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际贸易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合作内容及责任1. 甲方的责任:(1)提供商品的详细信息、产地证明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要求;(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3)配合乙方提供原产地证明所需的文件,并按时提供必要的信息。
2. 乙方的责任:(1)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和文件,协助甲方取得商品的原产地证明;(2)确保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际贸易和相关法规的要求;(3)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给甲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向乙方支付原产地证明服务的费用为(具体费用)。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合同后的(具体时间)内将费用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四、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涉及商业利益的资料、信息等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 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散而消失,责任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五、合同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对于合同事项的变更,双方应经过书面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补充协议。
2. 合同解除:合同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提出书面解除通知,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六、违约责任1. 若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金额由未履行一方按照受违约方损失的实际情况进行赔偿,并最终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2. 若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使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
七、争议解决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中国—冰岛自贸协定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第三章)第一节原产地规则第二十一条定义在本章中:“海关估价协定”是指作为《WTO协定》组成部分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七条的协定》;成本、保险费加运费价格(CIF)是指包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经过调整的进口货物价格;船上交货价格(FOB)指无论货物以何种运输方式在最终离境的口岸或地点的货物价格;材料指用于生产或转变成另一货物所使用的货物,包括零部件或成分;生产指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加工或装配;生产者指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加工或装配货物的人。
第二十二条原产货物本协定中, 货物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被视为原产于一方:一、货物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二、货物完全在一方或双方的境内生产, 且仅使用符合本章规定的原产材料;或者三、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生产的,所使用的非原产材料符合附件4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且该货物符合本节其他可适用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完全获得货物根据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下列货物应当视为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一)在一方境内的领土或者海床提取的矿产品;(二)在一方收获的植物和植物产品;(三)在一方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四)从上述第(三)项所述活动物中获得的产品;(五)在一方狩猎、诱捕或者在内陆水域捕捞所获得的产品;(六)在一方的领海捕捞获得的鱼类和其他产品;(七)在一方登记注册且悬挂该方国旗的船只在一方的领海以外,包括在该方的专属经济区内,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产品;(八)在一方登记注册且悬挂该方国旗的加工船上仅由第(六)项和第(七)项的产品加工所得的产品;(九)在一方的领海以外,该方独享开发权的海床或海床底土提取的产品;(十)在一方收集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旧货;(十一)在一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且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碎料;以及(十二)在一方由第(一)项至第(十一)项所列产品加工获得的产品。
产地初加工实施方案
产地初加工实施方案一、引言。
产地初加工是指将农产品从产地直接进行初步加工,以保持原料的新鲜度和营养成分,延长货架期,提高附加值的一项重要环节。
本文档旨在制定一套完善的产地初加工实施方案,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产地初加工实施方案。
1. 原料采集。
在产地初加工的第一步,需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的采集和筛选。
应选择新鲜、无病虫害的优质农产品作为原料,避免使用过熟、变质或受污染的农产品。
2. 加工设备。
产地初加工需要使用一定的加工设备,包括清洗设备、切割设备、烘干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保持清洁,定期进行维护和消毒,以确保加工过程中不会造成污染和细菌滋生。
3. 加工流程。
在产地初加工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加工流程,包括清洗、去皮、切割、烘干等环节。
每一道工序都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4. 质量控制。
产地初加工的质量控制是保证产品品质的关键。
应建立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料检验、加工过程监控、成品检验等环节,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5. 包装和储存。
产地初加工完成后,产品需要进行包装和储存。
包装应选择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和新鲜度。
6. 营销和推广。
产地初加工完成的产品可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推广和销售。
可以选择开设线下门店、参加农产品展销会,也可以选择线上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三、总结。
产地初加工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产品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完善的产地初加工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农产品产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本文档能够为产地初加工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推动农产品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第一节原产地规则第一条定义就本章而言,(一)授权机构是指一方法律法规授权或由一方认可有权签发原产地证书的任何政府机构或其他实体;(二)原产地证书是指由出口方授权机构签发的表格,用于确认双方之间运送的货物并证明相关货物符合本章规定原产于一方;(三)到岸价(CIF)是指包括成本、运抵进口国进境口岸或地点的保险费和运费在内的进口货物价格;(四)《海关估价协定》是指《世贸组织协定》附件1A中的《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7条的协定》;(五)原产地声明是指货物的出口商或生产商就货物原产地做出的声明,用以确认双方之间运送的货物,并申明原产地声明所述货物为原产货物。
(六)离岸价(FOB)是指包括货物运抵最终出境口岸或地点的运输费用(含保险费)在内的船上交货价格;(七)公认会计原则是指一方认可的或有实质性官方支持的,有关记录收入、支出、成本、资产及负债、信息披露以及编制财务报表的会计原则。
上述原则既包括普遍适用的广泛性指导原则,也可以包括详细的标准、惯例及程序;(八)材料是指在生产货物的过程中所使用的,且以物理形式构成货物组成部分的任何物体或物质;(九)原产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材料;(十)生产商是指从事货物生产的人;(十一)生产是指获得货物的方法,包括货物的种植、饲养、开采、收获、捕捞、耕种、诱捕、狩猎、抓捕、采集、收集、养殖、提取、制造、加工或装配。
第二条原产货物除非本章另有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货物应视为原产于一方:(一)该货物是根据本章第三条的规定在一方领土内完全获得或者生产;(二)该货物是完全在一方或双方领土内,仅由原产材料生产;或者(三)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领土内使用非原产材料生产,符合本协定附件二(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所列产品特定规则以及其所适用的本章其他条款的规定。
第三条完全获得货物就本章第二条(一)项而言,下列货物应当视为在一方领土内完全获得或生产:(一)在一方领土内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二)在一方领土内从本条第(一)项所述的活动物获得的货物;(三)在一方领土内通过狩猎、诱捕、捕捞、耕种、采集或抓捕直接获得的货物;(四)在一方领土内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及植物产品1;(五)在一方领土内提取或得到的未包括在上述本条第(一)至(四)项的矿物质及其他天然生成物质;(六)在该方领海以外的水域、海床或底土提取的,除鱼类、甲壳类动物、植物及其他海洋生物以外的货物,只要该方根据国际法及国内法有权开发上述水域、海床或底土;(七)由在一方注册并悬挂该方国旗的船只在公海得到的货物(鱼类、甲壳类动物、植物及其他海洋生物);(八)在一方注册并悬挂该方国旗的加工船上从上述本条第(七)项所述货物获得或生产的货物;(九)由以下途径取得的废碎料:1.在一方领土内的生产过程中;或者2.在一方领土内收集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旧货;(十)在一方领土内完全从上述本条第(一)至(九)项所指货物生产的货物。
货物生产配送实施方案
货物生产配送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货物生产和配送环节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提高生产效率和降低配送成本,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生产环节。
在货物生产环节,我们需要确保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生产效率的高效性。
首先,要对生产计划进行合理安排,根据市场需求和生产能力确定生产量和生产周期。
其次,要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最后,要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防和处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三、配送环节。
在货物配送环节,我们需要确保配送的准确性和效率性。
首先,要对配送路线进行合理规划,根据配送地点和货物量确定最佳的配送路线。
其次,要加强对配送过程的监控,确保货物能够按时到达目的地。
最后,要加强对配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的预防和处理,确保配送顺利进行。
四、信息技术支持。
为了提高货物生产和配送的效率,我们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
首先,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生产计划和配送路线的优化,提高生产和配送的效率。
其次,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对生产和配送过程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最后,可以通过信息技术实现对生产和配送过程的数据分析,为未来的生产和配送提供参考。
五、人员培训。
为了确保货物生产和配送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
首先,要对生产和配送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生产和配送的专业水平。
其次,要加强对生产和配送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生产和配送过程中的安全。
最后,要加强对生产和配送人员的服务意识培训,提高其对客户的服务质量。
六、总结。
货物生产配送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个环节的协同配合。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案制定和严格的执行,才能实现货物生产和配送的高效率和低成本。
希望通过本实施方案,能够为货物生产和配送环节的优化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
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一、前期准备。
在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中,前期准备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首先,需要明确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对货物进行分类和统计,了解货物的特性和运输要求。
其次,需要对运输路线进行规划和选择,考虑到货物的特性和目的地的情况,选择最合适的运输方式和路线。
同时,还需要做好货物的包装和标识工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遗失。
二、运输方式选择。
在货物组织阶段,运输方式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货物的特性和运输距离,可以选择陆运、水运或空运等不同的运输方式。
在选择运输方式时,需要考虑到运输成本、运输时间、安全性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的运输方式。
三、货物装载和装卸。
在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中,货物的装载和装卸是关键环节。
在装载和装卸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货物的特性和运输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货物在装载和装卸过程中不受损坏。
同时,需要做好货物的清点和核对工作,确保货物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运输过程管理。
在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中,运输过程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
需要对货物的运输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及时到达目的地。
同时,需要做好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意外情况的影响。
五、目的地处理。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需要进行目的地处理工作。
首先,需要对货物进行卸载和清点工作,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其次,需要做好货物的分拣和分配工作,确保货物能够按时送达客户手中。
同时,还需要做好货物的签收和回访工作,及时了解客户对货物的满意度和意见反馈。
六、总结反思。
在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结束后,需要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和反思。
需要对货物组织阶段的各个环节进行评估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同时,也需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经验总结,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综上所述,货物组织阶段实施方案是一个复杂而又关键的工作,需要在前期准备、运输方式选择、货物装载和装卸、运输过程管理、目的地处理等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确保货物能够安全、及时、准确地到达目的地,满足客户的需求。
货物类项目实施方案
货物类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现代商业中,货物类项目的实施方案是确保项目成功完成的关键因素之一。
因此,制定一个全面、详细的实施方案对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一种适用于货物类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货物类项目的目标是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交付物,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准备:1. 定义项目范围和目标:明确项目所涉及的货物种类、数量、交付期限等。
2. 制定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的关键里程碑和时间节点,并分配任务给相关团队成员。
3. 确定项目资源:评估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并协调各方资源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4. 设定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交付的货物符合客户的要求和标准,并开展必要的质量检查。
5. 完善项目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三、项目实施步骤1. 项目启动阶段: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明确项目的背景和目标,并成立一个项目团队来负责整个实施过程。
同时,还需要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为项目实施做好准备。
2. 项目计划阶段:在此阶段,我们将根据项目目标和要求,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
这包括任务分解、时间安排、资源调配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划。
3. 项目执行阶段:在项目执行阶段,我们将按照项目计划的要求,组织团队成员进行任务的执行和货物的采购。
此外,我们还将实施质量控制措施,并及时调整项目进度以确保交付期限的实现。
4. 项目监控阶段: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将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
这包括定期的项目进度报告、质量检查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5. 项目收尾阶段: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我们将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交付物给客户。
同时,还将整理项目文档和经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实施提供参考。
四、项目风险管理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货物类项目风险:1. 供应商延期或无法按时交货。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
一般原产地证的操作流程1.原产地评定:首先,需要对要申请原产地证的货物进行原产地评定。
原产地是指产品的制造加工环节发生在哪个国家或地区。
根据国际贸易规则,货物的原产地通常是指最后一次加工或制造的地点。
2.申请原产地证:一旦确定了货物的原产地,需要向相关机构申请原产地证。
这个机构可以是贸易部门、商会、海关或其他授权机构。
通常需要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的文件,如货物的详细描述、价值、生产过程等。
3.审核申请材料:一旦递交了申请,申请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他们会核实货物的原产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如果申请材料有误或不完整,申请人需要进行补充或更正。
4.现场检查:有些情况下,申请机构可能要求进行现场检查以确保货物的原产地符合要求。
他们可能会派遣工作人员前往制造或加工货物的场所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包括产品制造过程、原材料采购和加工设备等。
5.签发原产地证:一旦审核通过并确认货物符合原产地要求,申请机构将签发原产地证。
该证书通常包括货物的描述、原产地、申请人、签发机构、证书编号等信息。
原产地证通常以纸质形式签发,并加盖签发机构的公章。
6.快递或邮寄原产地证:一旦签发,原产地证将通过快递或邮寄方式送达给申请人。
申请人需要确保原产地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需要保存好原产地证,以备将来使用或提交。
7.使用原产地证:一旦获得原产地证,在国际贸易中可以将其用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
在进口或出口货物时,买方或卖方可能需要提供原产地证来享受关税减免、优惠待遇或满足进口国或出口国的法律法规要求。
8.证书的有效期:原产地证通常有有效期。
需要根据具体要求和规定及时更新或重新申请。
过期的原产地证通常无法继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性的操作流程,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细微差别。
因此,在申请原产地证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参考相关法规和要求。
此外,建议申请人在操作流程中与相关机构保持密切沟通,确保顺利获得原产地证。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三章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第一节原产地规则第3.1条定义在本章中:(一)“缔约一方”是指中国或瑞士。
本章适用本协定第2.1条的第一款定义的中国关境和瑞士关境;(二)“生产”是指获得产品的方法,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种植、开采、收获、捕捞、诱捕、狩猎、制造、加工或装配;(三)“材料”包括组成成分、零件、部件、半组装件、及(或)以物理形式构成另一产品部分或已用于另一产品生产过程的产品;(四)“非原产产品”或“非原产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不具备原产资格的产品或材料;(五)“原产产品”或“原产材料”是指根据本章规定具备原产资格的产品或材料;(六)“海关价格”是指根据《关于实施GATT 1994第七条的协定》(海关估价协定)所确定的价格;(七)“出厂价格”是指向在对产品进行最后生产或加工的缔约一方生产商支付的出厂价,包括使用的所有材料的价值、工资、其他花费以及减去出口退税的利润;(八)“协调制度”或“HS”是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九)“章”、“品目”、“子目”是指协调制度中的章(2位数编码),品目(4位数编码),子目(6位数编码);(十)“授权机构”是指经缔约一方的国内法或其政府机构指定签发原产地证书的任何机构。
第3.2条原产产品本协定中,除本章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产品应当视为原产于缔约一方:(一)根据本章第三条规定在缔约一方境内完全获得;(二)根据协定第3.4条规定,在生产和加工该产品过程中使用的非原产材料在缔约一方经过实质性改变1,同时符合本章其他条款的要求;或者(三)完全由缔约一方或缔约双方的原产材料在缔约一方生产。
第3.3条完全获得产品根据协定第3.2条第(一)项,下列产品应当视为在缔约一方境内完全获得:(一)从缔约一方领土、内水、领海、海床或底土提取或得到的矿物产品或其它无生命的天然生成物质;(二)在缔约一方境内收获、采摘或采集的植物产品;(三)在缔约一方出生并饲养的活动物及其产品;(四)在缔约一方狩猎、诱捕、捕捞、采集、捕获或水产养殖获得的产品;(五)在缔约一方的领海或专属经济区内由在该方注册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捕捞获得的鱼类和其他产品;(六)在缔约一方注册并悬挂其国旗的船舶在公海捕捞获得的鱼类及其他产品;(七)在缔约一方注册并悬挂其国旗的加工船上,完全用上述第(五)项及第(六)项所述产品加工、制造的产品;(八)在缔约一方领海以外根据该方依照国际法制定的国内法拥有开发权的海床或底土提取的产品;(九)在缔约一方制造过程中产生的仅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碎料; 1该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可在缔约一方不同的工厂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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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一般进口货物的报关
子任务二:为你的货物确定原产地教学实施方案
目录
任务资讯—教师任务导入提出问题 (2)
问题一:原产地的类别有哪些? (2)
问题二:原产地认定标准是什么? (2)
问题三:如何为你的货物确定原产地? (3)
任务决策、计划 (3)
任务实施 (4)
任务检查评价 (6)
任务资讯—教师任务导入提出问题
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这个概念是指货物生产的国家(地区),就是货物的国籍。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生产国际化的发展,准确认定进出口货物的“国籍”变得更为重要。
因为确定了进口货物的“国籍”,就直接确定了其依照进口国的贸易政策所适用的关税和非关税待遇。
原产地的不同决定了进口货物所享受的待遇不同。
问题一:原产地的类别有哪些?
1.优惠原产地
明确各个协定的内容:
《曼谷协定》---亚洲及太平洋《东盟协议》---东南亚国家《CEPA》--香港、澳门--《中巴自贸协定》—巴基斯坦共和国
2. 非优惠原产地
自主制定、并遵循最惠国待遇原则
普遍、无差别地适用于所有最惠国进口产品
问题二:原产地认定标准是什么?
1.优惠原产地
1.1完全获得标准---完全在一个国家获得或生产
请判断下列是否属于完全获得标准
从该国领土或领海内开采的矿产品
从该国收集的只适用于原材料回收的废旧物品
从该国领土或领海上开采的石油
由该国船只在公海捕捞的水产品和其他海洋产品
1.2从价百分比标准
货物的最后加工制造工序在受惠国完成
使用非受惠国原料增值不超过FOB价格比例
《曼谷协定》---55-65%《东盟协议》---40-60%《CEPA》—70%《中巴自贸协定》---60%
1.3 直接运输标准
《曼谷协定》-用孟加拉国和中国之间的运输来讲解
《东盟协议》用东盟国家与中国之间的运输料讲解:分为路过其他东盟国家和非东盟国家两种情况讲解
《CEPA》—用香港到中国的运输来讲解
2 非优惠原产地认定标准
2.1完全获得标准
2.2实质性改变标准
我国某出口加工企业从香港购进台湾产的薄形尼龙布一批,加工成女式服装后,经批准运往区外内销,该批服装向海关申报出区时,其原产地应申报为()。
A、香港
B、台湾
C、中国
D、国别不详
原产地规则关系到对进口货物实施不同的税率,下列表述中不符合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实质性改变标准规定的是(单选)
A、货物经加工后,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的税号(4位数一级的税则号列)已有了改变
B、货物经重新筛选并重新包装
C、货物经加工后,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30%
D、货物经加工后,增值部分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经达到30%以上;
问题三:如何为你的货物确定原产地?
1.原产地证明书介绍
《曼谷协定》教师总结其重点:一证一批、没证,依法确定/90天
《东盟协议》我国认可时间签发后4-6个月、东盟国家有关机构签发、不超过FOB200美元免证、一证一批
《CEPA》—一证一批、香港原产地签发部门、原产地和非原产地的货物填写两份报关单
2.办理原产地预定
2.1文件
2.2 程序
任务决策、计划
1.教师指导学生
1.1确定任务目的
1.2确定任务步骤
1.3要求学生合理分工
2.学生计划
2.1明确任务目的
2.2安排任务步骤
2.3进行合理分工
任务实施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任务报告
学习情境二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任务一:一般进口货物报关
COMMERCIAL INVOICE
请把任务完成步骤写在下表中:
任务检查评价
学习情境二一般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
任务一:一般进口货物报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