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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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程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试行)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前言规程的编写组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同类标准,在广泛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职责,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监理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施工单位施工安全资料组卷、卷目及维护说明,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录。

本规程由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管理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反馈给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南九水路2#甲,联系电话:1,邮政编码:266000)主编单位:青岛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要起草人:朱吉禄、郑德斋、王志强、张建春、赵家东、林萍、张海英、吕常岭、王兰涛、谢治国、张雄、丛树宇、江梦策、江辉峰、林梅、郝同伟、唐金志主要审查人:陈卫华、李强目录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1 总则为加强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依据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中修等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管理。

凡在青岛市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施工安全资料是指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施工安全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

包括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文明施工等资料。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小,检查发现后能够立即进行整改消除的安全隐患。

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作者给大家带来的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考核目的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对公司及个人工作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有效的跟进和调控,发现优秀人才,加强沟通与激励,提高公司整体工作效率,从而为公司经营战略方针和经营目标的制定和调整提供有力的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本公司所有员工均需考核,并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原则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为主导;2、以岗位职责任务为主要依据,坚持上下结合,左右结合、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3、考评工作中,坚持对事不对人,重视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发展的眼光进行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1、公司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分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进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项目或特别事件可以举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第五条考核形式各类考核形式有:上级评议、同级同事评议、自我鉴定、下级评议、外联客户评议等。

因各次考核目的、时段及各种考核形式本身特点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过程中分别占有不同的权重。

第六条考核办法考核采取等级评估、目标考核、相对比较、重要事件或综合等办法,具体根据日常工作记录、档案、考勤情况、部门和员工书面报告、重大特别事件等进行。

第七条考核内容1、主任级以上员工考核,包括所辖部门总体绩效情况和个人绩效表现两部分,其中,所辖部门总体绩效考核结果所占个人考核权重为60%,主要依据所管辖部门整体工作的考评结果综合评定;个人绩效表现权重为40%,主要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层员工考核,依据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内容包括员工个人岗位职能履行情况、知会能力、职业道德表现等三方面内容,具体考核项目内容及权重见公司员工岗位绩效考核量表。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办法(讨论稿)市政工程施工属于室外、多工种配合、劳动力密集型产业,目前还不能达到工厂化、智能化,而且每个工程都有不同的特点,因此在施工中存在较大变化,制定本办法。

本方法以项目经理部责任制为管理主体,公司各部门配合、督促、检查形式实行。

在施工管理中,根据管理人员的工作态度、作风、成绩,与相关工作人员的配合状况,结合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综合考评,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工资。

第一章项目经理部组成与职责项目经理部组成: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主管、技术员、安全员。

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工不分家,在项目经理领导下,统一努力完成项目部的各项任务。

项目经理对公司负责,各管理人员对项目经理负责。

各项目部人员应满足公司人员出现临时调配或临时交付的其它工作的要求。

项目经理职责1、在授权范围内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全面管理,是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机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贯标等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与公司总经理签定《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严格执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

3、负责提出项目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负责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理部的正常运转。

4、指挥项目经理部人员,办理施工前的各种手续;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临建搭设、现场准备,配备办公设备、交通设备等工作。

5、负责组织对物资分供商的评审和选择工作,经公司批准后,负责主持项目材料采购工作,并根据权限对外签定《采购合同》。

6、负责领导项目有关人员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策划、项目策划方案、工程总结等项目文件,并按照权限划分进行审批。

7、参与公司施工管理部组织的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评审和选择工作,与公司选定的分包商签定相应分包合同。

8、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项目制造成本测算会议,根据公司下达的制造成本,领导编制并保证项目制造成本计划的实施。

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奖惩制度

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奖惩制度

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奖惩制度一、奖励制度1. 项目完成奖励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在完成项目任务时,如能提前完成、质量合格、安全无事故,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

奖励方式可以是一定额度的奖金、荣誉证书、晋升机会等。

2. 专业技能奖励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在岗位技能培训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公司可以给予相应的技能奖励,包括奖金、学习证书、技能提升机会等。

3. 优秀管理奖励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带领团队取得显著成绩的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应当获得优秀管理奖,奖金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4. 创新奖励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在项目管理中提出并实施了创新性的方案,成功提高了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公司应当给予创新奖励,以鼓励更多人员创新。

二、惩罚制度1. 项目延期处罚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如果项目延期交付,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降低绩效评定、扣减一定比例的工资、岗位调整等处罚措施。

2. 质量问题处罚如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由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导致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降低绩效评定、进行培训提升等处罚措施。

3. 安全事故处罚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在工作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严重责任,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考虑对其停止工作等处罚措施。

4. 违规行为处罚市政工程生产经理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管理纪律的行为,应当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扣减工资、降低绩效评定、停职调查等处罚措施。

通过建立奖惩制度,激励市政工程生产经理更加努力地工作,促进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有利于推动市政工程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市政工程生产经理也应当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确保项目安全、高效、高质量完成,为公司和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20修订)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20修订)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20修订)【发文字号】青岛市政府令〔2020〕278号【发布部门】青岛市政府【公布日期】2020.08.23【实施日期】2020.08.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办法(2010年12月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8年2月7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青岛市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管理和收费的实施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0年8月23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经营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合同与造价、质量与安全等管理及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工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的统一管理。

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建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筑经营活动应当依法进行,遵循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资质与资格第五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第六条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

第七条在本市从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检测等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将基本信息抄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从事建筑经营活动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将从事建筑经营活动的单位统一纳入行业信用考核。

工程项目部经理量化绩效考核方案制度

工程项目部经理量化绩效考核方案制度
工程项目部经理目标量化与考核
目标责任人
目标责任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奖惩说明
工作目标
量化考核指标
权重
绩效目标值
考核频率
考核
得分
工程施工
完成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总工程量
20%
达到____个
年度
施工进度目标
按时完成率
10%
达到100%
项目周期
年度
工程质量
施工项目质量等级
20%
达到____级别以上
3.贯彻环境管理标准,运行记录真实可靠,无不符合项,得____分;每有1处不符合项,减____分;有严重不符合项,减____分/处
4.办公、生活设施齐全得____分;无严重污染和扰民现象得____分;综合治理状况良好,未发生任何治安案件,得____分
5.无安全标志、标志不明显或不全的,每缺1项,减____分;特殊岗位无证上岗,减____分/人次
6.未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得____分;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7.被建设单位、上级机关评定为文明工地,加____分,被省(市)政府评定为文明工地,加____分
成本控制
1.逐级建立了责任成本核算体系,有完善的责任成本管理制度,得____分
2.项目无亏损、无因管理不当而引起的合同纠纷,得____分
文档完整性
四、项目考核流程
(一)目标制定
1.项目启动前,在确定项目的工作计划和项目预算的基础上,项目管理部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拟定项目工作目标和考核内容,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项目管理部经理和项目经理共同签字确认。
2.考核内容包括工程项目人员配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控制、项目资料管理六个方面。考核标准见附表《工程项目考核表》。

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doc

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doc

附件一青岛市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汇总表感谢你的观看考核评价说明1.考核评价标准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质量管理、工程监理、建筑队伍管理、绿色施工、工程创新8个分项进行考核评分。

根据考核结果汇总所得分值,确定项目考核结果。

2.考核汇总分值计算方法:(考核计分采用百分制)(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2)汇总表(分表)实际得分=汇总表(分表)在考核表中实得分之和乘以汇总表(分表)该分项应得分值/100。

3.考核结果的确定方法:(1)项目考核得分大于90分(含90分)的,可推荐示范工地。

(2)项目考核得分小于90分且大于70分(含70分)的,为达标工地。

(3)项目考核得分小于70分或存在一票否决项的工程,均视为不达标。

感谢你的观看(一)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三)文明施工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四)质量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五)工程监理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六)建筑队伍管理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七)绿色施工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八)工程创新考核评价标准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感谢你的观看谢谢。

市政工程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市政工程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全面客观考核评价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的战略及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对象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但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员不包括在内。

第二章考核实施主体此次绩效考核工作由企业总经理负责统一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工作,相关人员给予配合和支持。

在考核工作中各部门各自的职责如下。

第3条企业高层人员职责(1)审核企业的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2)对下属的工作绩效与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3)审定企业各部门经理年度考核结果。

(4)对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协调。

第4条各部门经理对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职能部门经理进行部分内容的考核。

第5条人力资源部(1)制定企业绩效考核实施制度。

(2)对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进行指导、协调。

(3)汇总绩效考核结果。

(4)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勤情况等进行考核。

第三章考核实施第6条考核频率(1)职能部门经理以下人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为季度考核、半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三种。

(2)部门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以半年度计为考核期,即从1月6月,7月12月分两次进行业绩考核并上交书面总结报告及PPT文件报告。

第7条考核内容(1)对高层领导人员的考核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是指部门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当年度通过各种改善活动而达到的各类量化的财务指标,例如销售收入、利润、成本、财务费用、制造费用等。

管理改进指标。

管理改进指标是指部门年度经营计划确定的当年度企业及分解到各职能部门、个人的管理改善活动及其应达到的阶段性成果指标。

学习发展类指标。

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需制定每个考核期内对下属员工的培训活动计划及需达成的阶段目标,以此作为当期的考核指标。

管理要项指标。

管理要项指标是反映企业内部管理状况的指标,管理要项主要由完成的时间进度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来进行评价。

(2)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对中层管理人员的考核主要采取360度考核法。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1. 项目计划和管理: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可行性研究、资源安排、时间表和预算等。

并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执行,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资源管理:协调并管理项目所需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财务资源等。

确保项目的资源充足且合理利用,以满足项目要求。

3.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项目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

及时跟踪和控制项目风险,确保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4. 合同管理:与承包商和供应商等相关方进行沟通和谈判,拟定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

确保项目各方履行合同义务,维护项目的合法权益。

5. 技术支持: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的技术支持,包括工程设计、勘察、监理等工作。

确保项目的技术要求得到满足,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能够符合规范和标准。

6. 进度控制:监控项目的进度,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资源配置,以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难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7. 成本控制:监控项目的成本预算,及时调整项目的资源配置和采购计划,以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可行性。

8. 质量控制:制定并执行项目的质量管理计划,监控工程施工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要求。

9. 文档管理:负责项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和备份工作,确保项目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10. 沟通协调:与项目相关的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包括管理层、项目团队、相关部门、承包商和供应商等。

确保项目的各个方面能够协同工作,达到项目目标。

总之,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是负责策划、组织、管理和控制市政工程项目的专业人员,需要协调各方资源,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目标的达成。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青岛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

青岛市建造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青岛市建造施工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青岛市建造施工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建造施工市场的规范和公正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在青岛市范围内从事建造施工业务的企业,包括建造施工企业、专业分包单位等。

第三条信用考核是指对建造施工企业在业务经营中的诚信、质量、安全、环境保护、责任履约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记录的工作。

第四条建造施工企业的信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参预各类工程竞争、投标和政府采购的依据,影响企业的业务拓展和市场声誉。

第五条信用考核工作由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和单位应配合开展信用考核工作。

第二章信用考核内容第六条信用考核内容包括以下方面:1. 企业注册信息、资质证书及建造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2.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表现,包括业务发展情况、工程质量、项目管理等;3. 企业参预工程竞标、投标的情况,包括中标率、投标报价真实性等;4. 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和职工权益保障情况;5. 企业合同履约和信用记录情况,包括工程期限、质量标准、支付情况等;6. 企业相关责任事故、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行业不良行为记录。

第三章信用考核程序第七条信用考核分年度考核和事项考核两种形式。

第八条年度考核由市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建造施工企业的业绩和信用情况进行评定,主要包括工程业绩、市场竞争情况、质量安全管理等。

第九条事项考核是指对企业参预工程竞标、中标后的履约情况、安全环境管理等方面进行评定,具体评定标准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信用考核结果应向建造施工企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内容包括考核成绩、考核标准等。

第四章信用奖惩措施第十一条对信用良好的建造施工企业,赋予奖励和优惠政策支持,如优先参预工程竞标、获得贷款、享受税收优惠等。

第十二条对信用不良的建造施工企业,采取惩戒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竞标资格、降低信用等级、暂停资质证书等。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职责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1、代表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实施,向总经理报告工作,负责工程合同的实施,确保工程各项指标的完成。

2、是本标段项目经理部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者,对质量、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运作和改进,负总的管理责任。

3、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各项指令的贯彻执行。

4、负责确保施工进度、质量/环境和安全等各项指标的完成。

5、负责工程的合同管理。

6、负责工程的对外接口管理。

7、负责工程项目的移交。

职责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1.负责施工的进度、安全、质量等工作;2.负责工程管理成本控制工作;3.负责工程过程中的人员管理,保证人员稳定工作;4.负责甲方、监理、公司三方协调工作;5.负责对所负责工程管辖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职责1.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2.项目经理是公司在该工程项目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对工程项目全面负责。

3.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法规,执行公司的规章制度和指令。

在该项目中代表公司履行合同执行中的有关技术、工程进度、现场管理、质量检验、结算与支付等方面工作。

4.主持制定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及总体计划和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5.深入施工现场,处理矛盾,解决问题。

不断完善经济制度,搞好经济效益,主持项目盈亏分析。

6.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关心职工生活,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职工人身、财产的安全。

依法参与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利益,做好困难补助工作,并对病、伤、残职工的慰问。

7.做好项目的基础管理工作,保证各文件、资料、数据等信息准确及时地传递和反馈,及时进行工程结算、清算。

市政工程项目考核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考核方案

市政工程项目考核方案一、考核背景市政工程是指由政府出资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的建设和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

市政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因此市政工程项目的考核尤为重要。

在进行市政工程项目考核时,需要考虑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后期运营等环节。

为了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率,需要建立科学的市政工程项目考核方案,以便监督和评估各个项目的表现和成果。

二、考核目标1. 督促市政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确保项目的最终质量和效果。

2. 评估市政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执行过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3. 促进市政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城市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考核内容和方法1. 项目规划和设计考核内容:项目规划和设计的合理性、科学性、综合性和适用性。

考核方法:对项目规划和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包括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方案等,对规划和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 施工过程考核内容:项目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

考核方法:通过现场检查、施工记录、质量报告等资料,对施工进度和质量进行评估,并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和施工工艺。

3. 项目验收考核内容:项目完成后的验收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结算单等。

考核方法:对项目的验收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核实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并进行抽查验收。

4. 后期运营考核内容:项目建成后的运营和管理情况,包括设施的维护、管理、保养等。

考核方法:通过设施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记录等资料,对项目的后期运营情况进行评价。

四、考核单位和责任1. 考核单位市政工程项目考核由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城市规划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维护管理部门等。

2. 考核责任每个市政工程项目的责任单位需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工作,并提供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五、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1. 考核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制定市政工程项目的考核标准,包括项目规划设计的合理性、施工过程的安全和质量、项目的验收合格和后期运营情况等。

山东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山东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

附件二:山东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市政施工企业项目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规范全省市政工程优秀项目经理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是山东省市政工程协会设立的奖项,每年评选一次,有效期3年。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三条参加评选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注册建造师资格;(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在工程项目管理实践中取得显著成绩;(三)担任市政工程项目经理两年以上,目前仍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过两个以上(含两个)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至少有一项工程的投资额不少于1000万元,至少有1项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工程质量奖;(四)重合同、守信用,圆满完成施工项目承包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工程进度、工期合理,不拖欠劳务分包队伍工资;(五)注重成本控制,注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所在项目部的经济效益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六)重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严格控制施工扰民,在社区共建、优化美化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方便社区居民生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一)注册建造师证书复查未通过的;(二)近两年所施工的工程发生一般以上质量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的;(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申报材料及申报办法第五条参加评选的项目经理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山东省优秀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2份及二寸彩色照片2张;(二)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获得各类表彰、表扬、奖励及工程创优等方面的荣誉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三)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所担任项目经理所承建工程(含优质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

申报资料及数据的有效时限为申报年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各种荣誉及创优工程应是近3年内获得。

项目施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附考核表格)

项目施工管理综合考评办法(附考核表格)

施工管理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为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的规范化监督,建立科学、合理、全面的考核机制,切实提高项目工作水平和建设质量,确保顺利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考核项目包括安全施工及文明工地、施工质量、施工进度三个方面。

考核评分以单位工程为对象,采用百分制,其中施工质量35分,施工进度30分,安全施工及文明工地30分,领导考核5分。

1、工程质量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从工程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35分,其中工程质量管理15分,工程实体质量2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附分标准的表格在每次考核前发放)。

对以上考核内容,需视具体情况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应影像资料。

2、工程施工进度依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节点目标要求,从进度管理和实际进度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总分30分,其中进度管理10分,实际进度2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附分标准的表格在每次考核前发放)。

对以上考核内容,需视具体情况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应影像资料。

3、施工安全及文明工地依据国家强制性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从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安全教育培训、危险源识别、防护措施、信息沟通、应急措施制定及落实七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及附分标准的表格在每次考核前发放)。

对以上考核内容,需视具体情况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相应影像资料。

4、当月在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检查中受到书面通报表扬(以提供书面日期为准,提供日期不得超过书面日期一个月)的参建单位,考核总分中加2分;受到处罚或通报批评的参建单位,考核总分中扣2分。

出现因总包单位原因造成且未妥善处理,致使群众到相关建设单位投诉或上访的情况,每出现一次总包单位扣2分。

5、施工管理水平的考核以合同段为单元,以各合同段所属总包单位的考核结果平均值为依据,按分值高低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者为优良;70分(含)以上,85分以下者为合格;不足70分者为不合格。

工程施工管理考核方案

工程施工管理考核方案

工程施工管理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工程施工管理考核是对施工管理人员工作绩效的一种评估和监督手段,旨在促进施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通过考核,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施工管理人员的素质提升,推动施工管理工作的持续改进。

二、考核内容1. 项目管理能力考核项目管理能力主要包括项目进度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管理四个方面。

对项目进度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计划编制与管理、进度跟踪与控制、进度风险分析等内容;对工程质量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质量计划编制与实施、质量检验与验收、质量事故处理与整改等内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与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风险控制等内容;对成本控制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与控制、工程变更管理、工程成本分析和核算等内容。

2. 团队管理能力考核团队管理能力主要包括领导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激励能力等方面。

领导力考核主要包括对团队建设和团队激励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考核主要包括与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决策能力考核主要包括面对复杂问题时的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对各项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协调能力;团队激励能力考核主要包括对下属的激励和团队凝聚力的培养能力。

3. 技术管理能力考核技术管理能力主要包括施工技术管理、材料管理、设备管理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等方面。

施工技术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施工方法和工序的合理性、技术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审核等内容;材料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材料采购、入库验收、库存管理和物资调配等内容;设备管理的考核主要包括设备选型与采购、设备维护保养、设备使用效率等内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考核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管理、施工过程监管、施工质量把控等内容。

4. 环境管理能力考核环境管理能力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能力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能力。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程代建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程代建单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
程代建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青建管工字[2011]1号
【发布部门】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1.01.03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对青岛市建筑工程代建单位进行考核的通知
(青建管工字〔2011〕1号)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建筑工程代建活动,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的建筑市场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青岛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186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决定对我市建筑工程代建单位市场行为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考核适用于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代建活动的单位。

代建,是指由专业化代建单位负责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管理,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期,
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给建设单位的行为。

二、工作划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市内四区从事建筑工程代建活动的代建单位市场行为进行考核和日常统计。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在本辖区内从事建筑工程代建活动的代建单位市场行为进行考核和日常统计,并按规定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总。

代建单位的考核结果适用于全市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代建活动,各级。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岗位职责职位要求
职位名称:市政工程项目经理
职位职责:
1. 根据管理层的要求并根据项目的需求,制定项目计划和工作
安排,并严格控制项目进度和成本。

2. 管理工程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设计、招标、施工、验收
和交付等各个环节,并在任何时候保持与客户的良好沟通。

3. 确保项目团队的有效合作,并负责解决任何出现的问题和决策。

4. 协调与分配资料和资源,确保项目符合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5. 根据项目管理流程,主动检查和审查工程文件和报告,遵守
市政策和相关法规,并负责提交日报、周报和月报等各种管理报告。

6. 整合内外部资源导出项目任务的完成,确保有效的使用内外
部的人力、物力、财力。

7. 掌握市政工程相关技术,了解施工进展情况和现场质量情况,能解决各类施工现场的疑难问题。

8. 成立和组织市政工程建设调研小组,负责市政工程相关调研,综合分析市政工程建设的优劣势,提出改进和优化方案。

职位要求:
1. 具备本科以上工程专业学历,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2. 具有5年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经验,认真负责,意
识到高品质项目管理的重要性。

3. 掌握市政工程相关相关领域的法规、标准和技术标准,了解市政工程的整体流程。

4.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能高效率掌控和安排项目进度和完成成果输出。

5. 熟练应用办公室软件和项目管理工具,有成功案例和相应考核证明更佳。

6. 主动解决问题、有创新且具备拓展能力,对于对未来发展有着明确的规划和做法。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

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项目经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海河坝、涵洞、地下通道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施工活动的本市、外地入青及中央驻青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对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按规定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进行日常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所有市政工程项目及其管理活动,各级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等全面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按照与市政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或按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负责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项目开工前,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备案、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四)因工程项目造成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五)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六)检验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七)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八)审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九)审查进场工人的上岗证件、用工合同并组织对工人进行教育;(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经济签证及时准确,并根据合同规定按时结算;(十一)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及时解决项目发生的各类纠纷;(十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廉洁守法规定;(十三)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保证文明安全施工;(十四)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十五)负责市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十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事故或重大事件,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十七)其他相关职责。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经理行为,明确项目经理责任与义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项目经理的分级与聘用第三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通用任职条件。

(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颁发的建造师证书以及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相应业绩;(二)具有能够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专业理论水平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才干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四)善于学习、思想敏锐,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控制能力、应变能力、公关能力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五) 曾经担任项目经理或者实际负责的工程项目无重大亏损;(六) 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精力充沛。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分级集团公司推行项目经理职业化管理,实行项目经理分级制度,由高到低分为A、B、C、D 四个等级。

以2022 年12 月31 日为工作时间截止期,在通用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对现有项目经理进行初次定级。

具备任职基本条件的项目经理,由集团公司设立的项目经理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级别。

(一) A 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参加工作满十年;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债权债务清晰,综合营业利润率在3.5%以上;综合营业利润率= (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额)×100% 减亏视同盈利(下同)4.所负责工程项目都能优质、高效、按期完工,多次受到业主表彰奖励;5.特殊优秀的,集团公司允许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 B 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参加工作满七年;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债权债务清晰,综合营业利润率在3%以上;4.所负责工程项目都能优质、高效、按期完工,受到业主表彰;5.特殊优秀的,集团公司允许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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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管理机制,落实项目经理职责,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政工程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取得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市政工程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的代理人。

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海河坝、涵洞、地下通道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施工活动的本市、外地入青及中央驻青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对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胶南市、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按规定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区(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进行日常管理。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经理的考核结果及作出的处理决定适用于本市辖区内的所有市政工程项目及其管理活动,各级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职责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项目经理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全面管理工程施工过程,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队伍管理等全面负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是岗位职务,按照与市政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项目管理承包合同,或按照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二)负责执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三)项目开工前,核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项目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安全报监备案、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件是否齐全;(四)因工程项目造成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五)检查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性能;(六)检验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七)组织制定项目管理机构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八)审查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九)审查进场工人的上岗证件、用工合同并组织对工人进行教育;(十)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经济签证及时准确,并根据合同规定按时结算;(十一)规范劳务分包和劳动用工行为,确保劳务分包款和工人工资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发放,及时解决项目发生的各类纠纷;(十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有关廉洁守法规定;(十三)严格执行《青岛市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规定,保证文明安全施工;(十四)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十五)负责市政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十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事故或重大事件,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十七)其他相关职责。

第三章项目经理的日常管理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执业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

第八条项目经理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第九条项目经理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及时、独立完成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文件签章,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在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第十条项目经理变更聘用企业的,应当在与新聘用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后的一个月内,通过新聘用企业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因变更注册申报不及时影响项目经理执业、导致工程项目出现损失的,由项目经理所在聘用企业承担责任,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变更工作单位,须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办理聘用手续,并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在投标承包工程时,应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标单位的审查。

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施工企业名称与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名称必须相符。

第十三条工程中标后,项目经理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需临时离开施工现场,须在现场留置外出原因和时间的详细记录,并书面委托专人代理项目经理职责。

第十四条外地市政工程项目经理进入本市执业的,应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第四章项目经理考核管理第十五条项目经理考核坚持科学公正、动态管理、奖优罚劣、高度联动原则。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的考核实行量化记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数加减。

其考核结果与本人及所在企业招投标、资质复查、评优联动。

考核时间自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七条考核依据下列文书加分、减分:(一)有关部门表彰决定文件;(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三)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和整改通知;(四)经查证属实的其他材料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八条投标报名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加开标会,若投标企业项目经理一年内二次不参加开标会的,由招投标主管部门按照企业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在投标资格预审和综合评标“企业市场行为”分值栏中予以扣分。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督员对所监督工程现场项目经理应认真核对其在岗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在施工现场的中标项目经理,除按照本办法考核扣分外,并对该项目经理进行批评教育,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

若一个工程项目在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检查中累计二次无故不到施工现场的中标项目经理,该项目经理考核扣40分。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扣40分,一年内参加投标时每次扣3分,并建议项目经理资格审批管理部门按规定给予暂停一年至两年执业资格等处理:(一)同时挂靠两个及以上单位参加投标、组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在投标时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二)伪造、涂改、出卖、出借项目注册建造师证书,或超越注册建造师资质承接施工任务的;(三)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的;(四)招用无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队伍的;(五)在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综合考试中经补考仍不合格的;(六)履行职责不到位,造成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的;(七)恶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大规模集体上访及其他突发性事件,影响恶劣的;(八)对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拒不执行的;(九)属外地入青市政业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入青登记手续或将工程分包给未办理入青登记手续的外地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企业的;(十)瞒报、谎报、迟报安全事故的;(十一)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减20分,一年内每次参加投标时扣1分:(一)未取得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二)经查中标项目经理与施工现场项目经理不相符且未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三)现场检查时项目经理无故不到位且未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四)对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拒不执行的;(五)施工现场未设置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的;(六)深基坑、脚手架、大型模板工程、地下暗挖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七)开工前施工图或涉及结构安全的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的;(八)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要求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九)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十)因施工安全问题引起群众集体投诉、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十一)履行职责不到位,一次发生死亡2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安全事故的;(十二)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减10分,一年内每次参加投标时扣0.5分:(一)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台风等恶劣天气,擅离职守、通讯不畅,或未及时采取措施的;(二)履行职责不到位,一次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安全事故的;(三)接到安全投诉后不积极处理解决的;(四)被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五)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六)因工程项目造成施工现场范围内公共设施及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存在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加以保护的;(七)未编制各类安全专项方案或未按规定进行审批的;(八)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九)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齐,或经随机抽查有10%以上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的;(十)经随机抽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超过10%的;(十一)因拖欠分包款或工人工资或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措施不力,造成工人上访,在规定时间内未处结的;(十二)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应急救援小组或指定专门应急救援人员的;(十三)大型机械设备装拆无经审批专项方案的,或装拆未按规定做好监控和管理的,未按规定检测或检测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十四)未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的,或安全技术交底无书面记录的,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十五)施工现场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从事劳务作业,经随机抽查有50%以上人员无社保关系的;(十六)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考核时每次减5分,一年内每次投标时扣0.2分:(一)项目经理无故脱岗的;(二)因存在工程安全隐患,被主管部门责令整改的;(三)不及时贯彻落实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部署的;(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五)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六)临时用电达不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七)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八)未办理相关手续,超时间夜间施工的;(九)施工现场未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作业的;(十)施工现场管理资料整理不及时、不完整、不真实的;(十一)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十二)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比例超过90%,未达到100%的;(十三)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比例超过90%,未达到100%的;(十四)因拖欠分包款或工人工资或解决拖欠工人工资措施不力,造成工人上(十五)未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或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控制策划、建档的;(十六)未落实安全劳防用品资金或无劳防用品发放记录的;(十七)施工现场由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直接雇用农民工从事劳务作业,经随机抽查无社保关系人员比例低于50%的;(十八)履行职责不到位,一次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安全事故的;(十九)其他违规违章行为。

第二十四条在考核前二年内具备以下条件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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