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矛盾纠纷制度
矛盾纠纷制度矛盾纠纷制度是指社会中浮现的各种矛盾纠纷所需要依据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在一个复杂多样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如邻里之间的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等。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制度应运而生。
一、矛盾纠纷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矛盾纠纷制度应当以公正公平为基本原则,确保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平等的保护和处理。
2. 法治原则:矛盾纠纷制度应当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商议解决原则:矛盾纠纷制度应鼓励当事人通过商议解决矛盾纠纷,实现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
4. 快速高效原则:矛盾纠纷制度应确保纠纷处理程序简便、高效,尽快赋予当事人公正的裁决。
二、矛盾纠纷制度的主要内容1. 纠纷调解制度:对于一些较为简单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调解途径解决。
调解可以由有关部门或者社会组织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商议解决。
2. 仲裁制度: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仲裁程序进行解决。
仲裁可以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选择仲裁员进行仲裁。
3. 诉讼制度:对于一些无法通过调解和仲裁解决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进行解决。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审理和判决等环节,最终由法院做出裁决。
4. 监督和执行制度:矛盾纠纷制度还应包括对纠纷处理结果的监督和执行机制,确保裁决得到有效执行,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三、矛盾纠纷制度的运行机制1. 矛盾纠纷预防机制:通过加强社会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
2. 矛盾纠纷调查机制:对于发生的矛盾纠纷,应当进行调查和了解,明确事实真象,为后续的处理提供依据。
3. 矛盾纠纷处理机制: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性质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包括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4. 矛盾纠纷评估机制:对于处理后的矛盾纠纷,应当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完善制度。
四、矛盾纠纷制度的意义和目标1.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矛盾纠纷制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
矛盾纠纷化解制度一、简介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是一种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解决社会成员之间或社会成员与社会组织之间矛盾纠纷的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公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其定义、功能、类型、实施步骤以及案例分析等。
二、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定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是指国家或社会为解决公民之间、公民与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
它包括了各种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
三、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功能1. 维护社会公正:通过公正、公平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
2. 促进社会和谐:通过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 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通过预防性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四、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类型1. 协商:由矛盾双方自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矛盾纠纷。
2. 调解:由第三方(如社区、工会、村委会等)进行调解,帮助矛盾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矛盾纠纷。
3. 仲裁:由专门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做出裁决,解决矛盾纠纷。
4. 诉讼:由法院进行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做出判决,解决矛盾纠纷。
五、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实施步骤1. 发现和识别矛盾纠纷:通过各种方式(如社区巡逻、公众举报等)发现和识别矛盾纠纷。
2. 评估和分类矛盾纠纷: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其性质、严重程度和解决方式。
3. 制定和实施解决方案: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制定和实施相应的解决方案。
4. 跟踪和评估解决方案的效果:对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以便进行调整和改进。
六、案例分析本部分将通过具体的案例,详细介绍矛盾纠纷化解制度的实施过程和效果。
这些案例涵盖了各种类型的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1、排查的重点是。
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____、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2、定期排查。
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
3、调委会每月____日前要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一次,做到抓小防扩大、抓早防激化;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分类和登记、统计,做到情况清、底数明;5、及时调处纠纷化解矛盾,严防矛盾纠纷积压,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6、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做到上下沟通,研究调处策略,防止矛盾激化。
7、辖区内要达到无因纠纷引发的自杀、无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无群众性械斗、无群体性____的“四无”。
8、纠纷重点户,纠纷苗头及时排查;9、针对排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二)是一种组织和管理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规章制度,旨在解决和化解组织内外各种纠纷和矛盾,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该工作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责任分工:规定相关部门或岗位的责任和权限,明确各级组织在矛盾纠纷处理工作中的责任。
2.矛盾纠纷排查程序:规定矛盾纠纷排查的一般程序和具体的处理方式,如收集相关证据、听取各方意见、调解协商等。
3.矛盾纠纷处理机制:建立一套矛盾纠纷处理的机制和渠道,如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处理部门或委员会,明确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流程。
4.调解协商规定:明确调解协商的原则和方法,如公正、公平、公开、协商一致原则,以及调解员的选拔和培训等。
5.信息收集和分析:规定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的方法和步骤,以及信息的保密和使用。
6.记录和档案管理:规定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案件登记、档案归档、存储和保密等规定。
7.督导和评估:建立督导和评估机制,对矛盾纠纷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
矛盾纠纷制度
矛盾纠纷制度一、引言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解决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制度,我们需要明确矛盾纠纷的定义、分类和解决原则,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高效、公正、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二、矛盾纠纷的定义和分类矛盾纠纷是指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包括个人之间、组织之间以及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
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主体,可以将其分为个人矛盾纠纷、经济矛盾纠纷、劳动争议纠纷、民事纠纷、行政纠纷等多个类别。
三、矛盾纠纷解决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矛盾纠纷解决应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公平的处理结果。
2. 和谐稳定原则:矛盾纠纷解决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减少社会矛盾的激化和扩大。
3. 法治原则:矛盾纠纷解决应依法进行,尊重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保障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实施。
4. 高效便捷原则:矛盾纠纷解决应高效便捷,提供快速、有效的解决途径,减少解决矛盾纠纷的时间和成本。
四、矛盾纠纷制度的构建1. 法律法规建设: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法律责任,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
2. 机构建设:建立专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构,包括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委员会、法院等,提供专业的矛盾纠纷解决服务。
3. 人才培养:加强矛盾纠纷解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矛盾纠纷解决机构的专业化水平,提供优质的矛盾纠纷解决服务。
4. 信息化建设:建立矛盾纠纷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矛盾纠纷的线上登记、线上调解、线上仲裁等,提高矛盾纠纷解决的效率和便捷性。
五、矛盾纠纷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对于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矛盾纠纷。
2. 调解解决:对于一些较为复杂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由专门的调解机构协助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内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促进单位和谐稳定发展,维护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与干部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坚持依法依纪依规,既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又依法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既以宽容、和谐的态度对待矛盾纠纷,又以规范、公正的态度解决矛盾纠纷,着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要引起高度重视,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好组织实施。
各级机关和单位要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领导,努力营造稳定和谐、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
第五条本工作制度的实施,必须与党风廉政建设、民主集中制、干部队伍建设等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
第二章工作任务第六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发现矛盾纠纷,正确判断性质,科学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七条单位内部各类矛盾纠纷中,产生较大而尚无解决办法的或不易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重视,及时排查化解,确保职工利益不受侵害,保证单位稳定和谐运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八条此次工作由单位办公室牵头,下设办公室矛盾纠纷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审核、督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九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其他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小组各成员要经过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组织化解矛盾纠纷工作能力。
第十条矛盾纠纷协调小组要定期研究和制定有关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对矛盾纠纷展开调研,审核排查化解报告,提出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一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坚持分类处置、逐级上报、集中处理的原则,构建工作流程合理、覆盖面广的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经济利益方面的矛盾纠纷。
包括工资福利待遇、奖金激励、补贴发放等问题。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一、总则1. 为了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处理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包括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
3. 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平、及时、便民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机制1.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掌握和报告矛盾纠纷情况。
2. 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调解组织,完善调解制度,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水平。
3. 建立矛盾纠纷仲裁机制。
对于适宜仲裁的矛盾纠纷,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方式解决。
仲裁机构应当依法、公正、高效地处理矛盾纠纷。
4. 建立矛盾纠纷行政复议和诉讼机制。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公正、及时地处理矛盾纠纷。
三、工作职责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提供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保障。
2.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
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3. 调解员、仲裁员、行政复议人员和法官等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
四、工作程序1. 矛盾纠纷的排查。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及时发现、掌握和报告矛盾纠纷情况。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
2. 矛盾纠纷的受理。
当事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矛盾纠纷化解申请。
有关机关应当及时受理并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和注意事项。
对于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处理。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5篇)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根据“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处理矛盾纠纷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从稳定一方平安,创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维护单位的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依照集团公司综治办的指示,制定本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收集排查情况和信息,并对所收集的情况进行受理、登记。
2、每个月末对本月矛盾纠纷进行一次总结排查,及时掌握特点、难点问题和带倾向性的问题。
3、对排查出来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有可能引发____、越级____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信访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置方法并报有关领导和通报有关单位、部门。
4、重大节假日或敏感时期,要及时排查矛盾纠纷,明确责任,落实责任,重大活动制定处置方案,确保节假日、敏感时期辖区社会稳定。
5、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对于集中排查出来的各类矛盾纠纷,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实际,依法调处,能够当场调处的简单矛盾纠纷要当地解决,及时调解,一般纠纷按程序进行,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____力量集中进行调处。
二、抄告督办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发出抄告单,限期改进;对在规定期限内问题未解决的,发出督办单予以督办,督促加大力度解决;经督办仍未解决问题的,发出黄牌警告书予以警示,并责成负责领导认真解决问题;问题仍未解决的,予以一票否决。
对抄告督办的矛盾纠纷,要按时报送办理结果,年终要检查落实情况,并列入年终考评项目。
三、信息报送制度每月____日前,向集团公司综治办报送上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月报表和分析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四个部分:1、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作定性、定量分析;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特点、趋势及对策;3、正在调处和尚未调处的矛盾纠纷情况;4、典型矛盾纠纷的处理情况。
四、台账制度对矛盾纠纷内容进行客观、真实、详细的登记,对登记的纠纷,分门别类归档,妥善保存,以备复查。
要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重要任务,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台帐,落实责任人,把排查出来的问题分类整理,及时采取措施化解,明确化解时限,化解一个,销号一个。
矛盾纠纷工作制度(6篇)
矛盾纠纷工作制度甘长卫字【____】____号甘州区长安乡中心卫生院关于下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____通知各门诊、科室、村卫生室:为确保医院社会政治稳定,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调处,结合我院实际,全面推行五项制度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军长安中心卫生院院长副组长:赵雪影长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靳振龙长安中心卫生院副院长成员:王文香长安中心卫生院公卫科负责人李惠长安中心卫生院药房负责人贾玉秀长安中心卫生院护士长王金凤长安中心卫生院会计皮燕军长安中心卫生院后勤负责人二、推行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调处制度。
辖区各门诊、科室、村卫生室紧紧围绕院党支部工作中心,抓住敏感时期及重大节日活动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广大职工普遍____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按季定期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集中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对列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及不稳定问题,实行院领导挂帅,由院委会牵头、各科室配合,明确责任,限期办结,集中调处,有效地防止纠纷激化和____的发生。
三、推行领导包案制度。
即院长、党支部书记对本院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实行包案调处。
涉及经济系统的主要矛盾、重大问题带头落实调处措施;对可能酿成____的矛盾,亲临一线____指导,妥善解决问题;对____职工进行面对面做好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化解矛盾。
四、推行督查督办和派工作组专项治理制度。
根据每月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将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实行督查督办和专项治理。
决定督查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问题列入集中排查调处行动重点,明确领导和业务科室开展治理。
五、推行矛盾纠纷定期报告和回访制度。
为及时掌握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在医疗系统范围内全面建立健全从卫生院到村卫生室情报信息网络,规定每月____日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告日。
矛盾纠纷工作制度(2)矛盾纠纷是指在工作制度中发生的不同意见或利益冲突导致的争议或矛盾。
矛盾纠纷制度
矛盾纠纷制度引言概述:矛盾纠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各国纷纷建立了矛盾纠纷制度。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矛盾纠纷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一、矛盾纠纷制度的概念和意义1.1 矛盾纠纷制度的定义:矛盾纠纷制度是国家或者组织为了解决社会矛盾纠纷而建立的一套法律、政策和机制。
1.2 矛盾纠纷制度的意义:矛盾纠纷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和谐,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1.3 矛盾纠纷制度的目标:矛盾纠纷制度的目标是通过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与公正。
二、矛盾纠纷制度的基本原则2.1 法治原则:矛盾纠纷制度应建立在法治基础上,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2.2 公正原则:矛盾纠纷制度应坚持公正原则,对待各类矛盾纠纷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2.3 商议解决原则:矛盾纠纷制度鼓励各方通过商议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维护社会和谐。
三、矛盾纠纷制度的主要内容3.1 法律法规建设:矛盾纠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标准。
3.2 司法机构建设:矛盾纠纷制度需要建立健全的司法机构,包括法院、仲裁机构等,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
3.3 调解机构建设:矛盾纠纷制度还应建立完善的调解机构,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一些简单的矛盾纠纷,减轻司法负担。
四、矛盾纠纷制度的应用范围4.1 个人纠纷:矛盾纠纷制度适合于个人之间的纠纷,如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4.2 经济纠纷:矛盾纠纷制度适合于经济领域的纠纷,如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
4.3 公共利益纠纷:矛盾纠纷制度适合于公共利益领域的纠纷,如环境污染纠纷、土地征用纠纷等。
五、矛盾纠纷制度的发展趋势5.1 多元化解机制:矛盾纠纷制度将趋向多元化,包括法律诉讼、仲裁、调解等多种解决方式的并存。
5.2 信息化手段:矛盾纠纷制度将借助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街道矛盾纠纷处理制度范本
街道矛盾纠纷处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化解街道范围内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矛盾纠纷,是指居民之间、居民与单位之间、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中产生的权益争议和其他矛盾。
第三条街道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依法处理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调解机制的作用。
第四条街道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应当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运转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公正、有效的处理。
二、组织机构第五条街道应当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街道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第六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其中主任由街道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担任。
第七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或信访办),办公室主任由司法所所长(或信访办主任)兼任。
三、调解人员第八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员队伍,调解员由社区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具有调解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调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具有一定的调解工作经验和能力;(三)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四)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第十条调解员的培训、考核、表彰等管理工作,由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
四、调解程序第十一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受理:调解委员会收到矛盾纠纷报告或者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决定是否受理;(二)调查:调解员应当及时了解纠纷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查阅相关资料;(三)调解:调解员应当充分运用调解技巧,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四)协议书制作与送达: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3篇)
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制度建设—矛盾纠纷调解制度一、村矛调信息员要全面掌握本地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____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同时报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二、要经常深入群众,了解群众____的热点、难点问题及邻里婚姻、家庭、债务等潜在的问题,发现矛盾纠纷及时调处。
信息员调解不了的,报村调委会调处,调委会调解不了的,报乡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同时做好矛盾纠纷当事人的思想和情绪____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三、积极协助乡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排查调处重大疑难、跨地域的矛盾纠纷,并对调结后的重大矛盾纠纷适时进行回访。
四、严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登记、报告制度,排查、调处和回访的矛盾纠纷要逐件登记,每月汇总报乡综治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当月排查没有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
对排查和调处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不隐瞒,如实上报。
县____纠纷大调解工作系列制度为实现全线大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全面提高广大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结合全线大调解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1、会议召开形式和时间:(1)工作例会。
每季度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遇紧急情况需要研究或解决,经报告,由县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决定随时召开会议。
(2)领导小组会议。
每半年召开深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2、会议参加成员:(1)季度工作例会,由县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召开,参加成员是大调解成员单位。
(2)半年领导小组会议,由县委政法委____召开,参加成员是县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3、会议的内容:总结分析本季度工作开展情况,社会稳定信息;对疑难、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解决;上月纠纷调处办理反馈;交流工作经验,检查工作不足,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
4、参加会议成员职责分工:(1)县综治办。
负责传达落实县委、县____工作的指示精神,报告社情民意信息,通报工作开展情况,推广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
矛盾纠纷制度
矛盾纠纷制度引言概述: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如何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矛盾纠纷制度是指一套旨在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规章制度体系,其目的是通过合理的程序和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一、立法规定1.1 法律依据:矛盾纠纷制度的立法依据主要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1.2 立法目的:立法规定矛盾纠纷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各种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3 立法原则:立法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确保矛盾纠纷的解决过程合法合理。
二、机构设置2.1 司法机构:司法机构是矛盾纠纷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法院、检察院等,负责处理各类法律纠纷。
2.2 行政机构:行政机构在矛盾纠纷处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公安机关、工商部门等,负责处理行政纠纷。
2.3 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如调解委员会、仲裁机构等也是矛盾纠纷处理的重要力量,能够提供多元化的解决途径。
三、解决方式3.1 诉讼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解决矛盾纠纷,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做出裁决。
3.2 调解方式:调解是一种常见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行调解,达成和解协议。
3.3 仲裁方式:仲裁是一种独立的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当事人可以选择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
四、执行机制4.1 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未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时,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确保裁决的执行。
4.2 行政强制措施:对于行政纠纷,行政机构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
4.3 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组织和公众可以通过监督机制监督矛盾纠纷的处理过程,确保公正、公平。
五、改进措施5.1 完善制度: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制度,提高法律适应性和解决效率。
5.2 提高调解仲裁效率:加强调解仲裁机构的建设和培训,提高调解仲裁效率。
矛盾纠纷调解管理制度
矛盾纠纷调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矛盾纠纷调解管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第三条矛盾纠纷调解管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合理、有效的原则,积极推进调解制度化、专业化、标准化建设。
第四条本制度重点规定矛盾纠纷调解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程序、调解员管理、工作考核等内容。
第五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注重公开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六条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类指导、规范管理的原则,完善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保障矛盾纠纷调解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第九条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管理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由司法行政机关直接管理。
第十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的组织架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司法行政机关确定,主要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调解员等职务。
第十一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下设办公室和调解部,具体工作由中心主任负责。
第十二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当聘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的人员担任调解员,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调解工作。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当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确保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十四条矛盾纠纷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自愿参与调解,调解结果双方自愿接受。
第十五条当事人可以向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也可以通过法院、公安机关等途径介入调解。
第十六条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当在接到当事人调解申请后,依法受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组织调解。
第十七条调解过程中,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公正、公平、客观。
第十八条调解成功后,双方可以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经调解中心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
调解纠纷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调解纠纷工作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注重调解双方的感情和利益,促进当事人自行和解。
第三条调解纠纷工作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调解纠纷工作应当注重预防,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调解组织第五条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第六条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主任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或者副主任担任,副主任和委员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担任。
第七条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调解小组,调解小组由一名调解员和若干名网格员组成,负责网格内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三、调解员第八条调解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道德品质和调解能力。
第九条调解员的职责:(一)接受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二)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调解;(三)协助当事人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四)及时报告重大矛盾纠纷;(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调解程序第十条调解纠纷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接收调解申请;(二)审查调解申请,认为符合调解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调解条件的,告知当事人其他解决途径;(三)组织开展调解,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质证和辩论;(四)根据调解情况,提出调解方案;(五)当事人自愿和解的,制作调解协议书;不愿和解的,及时终止调解;(六)调解结束后,对调解情况进行总结,及时报告上级调解组织。
第十一条调解纠纷应当注重证据收集和固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调解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二条调解纠纷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调解请求、调解结果等事项。
五、调解效力第十三条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书确定的义务。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____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____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____,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解决内部成员之间或与外部相关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这个制度旨在通过合理、公正、高效的方式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组织的稳定运行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1. 排查和调查矛盾纠纷的起因、原因和相关证据,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 确定合适的调处方案和措施,以达到双方或多方的公平、合理和满意的解决结果。
3. 进行调处过程的监督和记录,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提供专门的人员和机构,负责处理和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专业和专业机构能够及时、有效地介入。
5. 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以满足不同矛盾纠纷的处理需求,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客观、互利互谅、一事一议、依法依规等。
同时,制度还应考虑事前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方式,为不同情况下的矛盾纠纷提供多种选择。
此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还应具备保密性、协调性和教育性的特点,以避免冲突的恶化和溃疡同时提高内部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必备的制度,它可以帮助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和外部关系,促进组织的发展和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____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____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____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____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____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____调处:1、涉及优抚安臵、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臵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是为了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建立的一套工作机制。
下面是一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简单框架:
1. 矛盾纠纷排查阶段:
- 收集线索:建立线索收集渠道,接收来自群众、部门及其他渠道的矛盾纠纷线索。
- 核实线索: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
- 形成调查报告:将调查核实的结果整理成调查报告,分析矛盾纠纷的原因和特点,提出解决方案。
2. 矛盾纠纷调处阶段:
- 召集当事人:根据调查报告,召集矛盾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参与调处,包括代表双方利益的相关人员。
- 进行协商: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磋商,倾听双方意见,寻找共识和解决办法。
- 督促执行:达成协议后,对双方进行约束,并确保协议的执行。
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派驻专人进行监督。
3. 矛盾纠纷维护阶段:
- 信息反馈: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解释解决方案并征求意见。
- 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 总结经验:对矛盾纠纷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成功案例和失败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该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有序处理,增加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
但需要注意,具体的工作细节和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利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化的程序和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工作目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利益的原则为基础,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通过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流程(一)矛盾纠纷排查1.明确排查对象:明确排查对象的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等。
2.收集相关信息: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的相关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等。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采访访谈、案件登记等方式进行信息收集。
3.排查问题原因: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并找出各类矛盾纠纷的问题原因和背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形成问题排查报告。
(二)矛盾纠纷化解1.制定解决方案:根据问题排查报告,分析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确定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2.组织调解谈判:根据解决方案,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调解谈判,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矛盾纠纷。
3.争议处理决定:如果经过调解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可以依法进行仲裁或诉讼,由相关机构或法院作出争议处理决定。
三、工作职责(一)矛盾纠纷排查角色1.组织部门:负责制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指导各相关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调查研究人员:负责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并撰写问题排查报告。
3.协调人员:负责组织各方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谈判,促进解决方案的达成。
(二)矛盾纠纷化解角色1.调解员:负责组织和主持矛盾纠纷的调解谈判,协调各方达成和解。
2.仲裁员:负责根据仲裁程序,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仲裁,作出公正、合法的仲裁裁决。
矛盾纠纷调解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矛盾纠纷调解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调解工作公正、高效、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选拔与任用1. 选拔原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具备法律知识、沟通能力、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人员。
(2)注重综合素质,优先选拔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
(3)优先选拔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干部。
2. 任用程序(1)自愿报名,经单位党组织推荐。
(2)参加调解人员选拔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法律知识、调解技巧、案例分析等。
(3)考试合格者,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予以任用。
三、培训与考核1. 培训(1)调解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调解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心理素质等。
(2)调解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调解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
2. 考核(1)调解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调解案件数量、调解成功率、调解质量等。
(2)考核不合格者,经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予以调整或解聘。
四、工作职责与纪律1. 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调解矛盾纠纷。
(2)积极履行调解职责,主动参与调解工作。
(3)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调解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4)做好调解案件记录,及时报告调解情况。
2. 纪律(1)调解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的财物、宴请、娱乐等利益。
(2)调解人员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得利用调解工作谋取私利。
(3)调解人员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
五、奖惩1. 表彰奖励(1)对工作表现突出、调解质量高的调解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调解成功案例进行宣传,树立调解工作典型。
2. 惩处(1)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调解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2)对违法犯罪的调解人员,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调解工作领导机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包括依法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及时高效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舆论引导原则、依法处理原则等。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五条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参与。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监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履行依法调解纠纷的职责,负责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介入处理暴力矛盾纠纷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司法部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一条媒体机构承担矛盾纠纷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化解成果和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多部门协作排查。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排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收集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数据库,包括当事人信息、矛盾纠纷情况、现场照片、证据材料等;(二)核实矛盾纠纷情况,查明各方主张和事实依据,了解背景和原因;(三)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趋势,评估矛盾纠纷的可能影响和危害,做出综合评判;(四)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路径;(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六)整理矛盾纠纷的排查资料,形成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七)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化解方案,协商各方当事人参与;(八)协助矛盾纠纷当事人等各方签订化解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九)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的化解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和案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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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调解制度
为贯彻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全面掌握和处置可能引发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调解领导组
组长:殷虎成(校长)
副组长:金娥(副校长)毛尚玖(副校长)沈炜(副校长)
成员:杨虎(教务主任)项立春(办公室主任)周业玲(生活部主任)李军(后勤主任)
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思想觉悟,使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
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
利用家长会、开放课堂、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的设备设施,不损害群众利益。
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
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
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
在上班期间,值班教干轮流督导和深入课堂听课,但同时必须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
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节假日期间实行值班制度,担任该天值班的人员不准外出并24小时保证通讯畅通。
对学校的意外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
不能现场处理的情况要做好协调、保护现场、人员施救等工作,努力把损失降低到最小。
五、接待登记制度
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
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
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的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
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主任和负责安全的教干处理。
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
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领导组组长。
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职工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督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
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所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
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本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职工。
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对于以下几种人事装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它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事非制造矛盾。
3、调解组成人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调离工作岗位、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