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21.10.27•【文号】•【施行日期】2021.10.2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其他规定正文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残联: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促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国务院《“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制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10月27日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过公开录用、遴选、选调、公开招聘等方法安排残疾人担任公务员、工作人员或职工。
第三条【对用人单位的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法办理入职手续或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依法采取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方式履行法定义务。
第四条【合理便利】国家或招录(聘)机关(单位)举办的各类录用、遴选、选调、招聘、职业资格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有残疾人参加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为残疾人提供必要支持条件与合理便利。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残疾学生申请统一学业考试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残疾学生申请统一学业考试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2.28•【字号】沪教委基〔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残疾学生申请统一学业考试合理便利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基〔2024〕5号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保障残疾考生平等参与各类统一学业考试的合法权利,规范考试合理便利的申请、审核程序,依据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特殊职业教育管理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017〕11号),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现将2024年上海市残疾学生申请统一学业考试合理便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持第二代及以上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具有本市初中或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的学生。
二、适用范围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及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
上述三项考试统称“统一学业考试”。
三、可申请事项残疾考生参加本市统一学业考试,可申请以下合理便利事项:1.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电子助视器。
2.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盲杖。
3.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台灯。
4.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
5.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
6.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
7.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
8.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
9.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
10.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11.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口语考试以及听说测试。
2020年江苏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已公布.doc
2020年江苏普通高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已公布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的相关要求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招生考试机构将为符合规定的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具体要求如下:1.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申请合理便利的,须填写《江苏省2020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6),并提供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原件,经所在中学(报名点)初审,11月15日前交县(市、区)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2.各地应结合实际,由市或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当地残联、卫健等相关部门,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对于申请艺术类省统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各地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现场确认,并将有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评估意见,形成《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并送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
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的,可从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对经批准可享受相应合理便利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考点须按《管理规定》要求提供配套设施或服务。
听力残疾考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免考外语听力,其外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听力考试部分作答无效。
其他考生进行外语听力考试期间,外语听力免考的残疾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作答。
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附件:()1.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2.江苏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3.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4.江苏省2020年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5.2020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6.江苏省2020年残疾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2024年内蒙古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
2024年内蒙古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为了保障高考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方案,并制定了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具体内容如下:一、考生基本信息1. 尊称:____________________2.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3. 生日:____________________4. 唯一识别信息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5. 考生号:____________________二、学业信息6. 毕业中学:____________________7. 学业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_8. 排名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9. 获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三、家庭情况10. 父亲尊称:____________________11. 父亲通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12. 母亲尊称:____________________13. 母亲通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14. 家庭住宅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四、其他信息15.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_______16. 身体健康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17. 是否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18. 是否享受其他加分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五、资格审查意见______同意资格审查______不同意资格审查以上是2024年内蒙古普通高考考生资格审查表的具体内容,考生在填写资料时需如实填写,提交审核后应认真核对填写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核,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高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和规范进行。
贵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
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根据教育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阳光招生”,维护公平,制定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照顾考生资格审查及公示办法。
一、组织领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由省教育厅、省民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台办、省侨办、省体育局、省科协按其职责负责考生政策照顾资格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管理及相关审查。
地、县招生办、招生监察办及地、县相关行业业务部门具体实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
省招生监察办终审后,经公示无疑义的考生批准给予政策照顾。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审查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实行专人专职负责。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处室负责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组织管理,对报送的考生相关资料及审查结论负责。
二、政策照顾项目及分值(一)教育部政策照顾项目及分值1、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总分加20分;2、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者,总分加20分;3、省级优秀学生,总分加20分;4、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总分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小河区、金阳新区,遵义市红花岗区、汇川区,安顺市西秀区,总分加10分;其他县(市、区、特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加20分;6、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总分加10分;7、烈士子女,总分加10分;8、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总分加10分;9、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总分加20分。
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doc
2020北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我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现行照顾政策如下。
一、照顾对象及照顾办法1.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烈士子女;(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下列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2)台湾省籍考生;(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4.下列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1)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
(2)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4)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5)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时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通知
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5•【字号】•【施行日期】2021.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琼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调整琼海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和琼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招委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招委会组成人员主任:王文若市政府副市长副主任:黎明市政府办副主任王春泉市教育局局长程范师市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成员:谢添市委办副主任、市委保密委副主任胡婷婷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所耀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务办公室主任、市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姚坛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副局长周选敏市财政局副局长曾繁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何书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炜市教育局副局长郑世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陈万瑜市公安局副局长何小英市民族事务局副局长黄田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黄茂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主任科员陈雪浩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龚伦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邹立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邢益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赖发仁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陈用斌琼海市气象局副局长苏宁琼海供电局总经理助理全俊琼海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黄基鑫中国电信琼海分公司副总经理陆圣师中国移动琼海分公司副总经理陈善飞嘉积中学校长周熙胜嘉积第二中学校长韩众嘉积第三中学校长王甲海市华侨中学校长林彬市长坡中学校长云雄海桂学校校长卢传强市招生办主任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简称“市招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市招委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局长兼任。
办公室设立联络员制度,成员为市招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的负责同志。
(一)市招委会主要职能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中国人民大学电子信息专硕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2023年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更新时间:2022-09-27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增强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的步伐,努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积极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我院2023年招收电子信息(软件工程领域、人工智能领域、大数据技术与工程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085400。
具体招生计划请各位考生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数据,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本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注:我校非全日制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专业介绍中国人民大学信息学院创建于1978年,前身是我国最早用信息来命名学科的经济信息管理系,现下设计算机系、经济信息管理系。
四十多年来,信息学院始终立足学科前沿,跟踪国际先进技术,是国内最早开展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研究的团队之一,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信息安全、软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伦理、社会计算、电子商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承担了许多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863项目、97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社科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大量的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
学院教授先后荣获原电子部科技进步特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多项奖励。
目前拥有教育部数据库与商务智能工程研究中心、数据工程与知识工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及北京市数据库产业化基地等多个省部级的研究机构,成为我校文理交叉的一个典范。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是博士学位授予点,是我国1981年第一批设立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北京市重点学科,获高等学校特色专业称号。
数据库和信息系统领域学术研究位居全国领先地位,为中国计算机学会数据库专业委员会和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的挂靠单位。
福建省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最新公告
福建省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最新公告福建省2023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审核工作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为做好今年我省高考(含普通高考和高职分类招考,下同)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1.申报对象为已参加2023年我省高考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
2.拟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补报名且符合录取照顾资格条件的考生,待补报名现场确认时再一并补申报。
3.对于已参加高职分类招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因相关技能大赛举办才获得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补申请。
二、照顾项目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项目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2〕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
三、申报办法1.符合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9日前,向本人高考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确有特殊原因的普通高考考生,可在高考补报名时一并申请。
2.申报时,考生须按照《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申报须知》(附件1)要求,提交《2023年福建省高考录取照顾资格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复印件上验证人须签名并加盖公章)。
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还须提交《福建省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
3.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综合信息栏目中下载上述表格,如实填写。
四、审核程序1.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定2名以上国家公职人员,负责对考生所申报的录取照顾项目进行审核确认(其中考生少数民族成份须报送当地民宗部门审核确认)。
2019年辽宁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2019年辽宁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一)教育部制定的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盖章的书面申请。
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当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当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当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当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当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该表由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的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体育局审核盖章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获得地级市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者。
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彰文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的建议提案
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的建议提案
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的建议提案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平等权利,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生活,建议在考试中为残疾人提供合理便利。
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建议:
1. 设立专门考场:为方便残疾人参加考试,可以在考场中设立专门区域,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便利的考试环境。
2. 提供辅助设备:针对不同类型的残疾人,可以提供不同的辅助设备,如盲文试卷、大字体试卷、听力辅助设备等,以帮助他们更好地完成考试。
3. 延长考试时间:对于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考试的残疾人,可以延长他们的考试时间,以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考试。
4. 提供翻译服务:对于语言障碍的残疾人,可以提供翻译服务,以确保他们能够理解考试内容。
5. 设立志愿者服务:可以设立志愿者服务,为残疾考生提供帮助和指导,以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完成考试。
6. 建立反馈机制:可以建立反馈机制,让残疾考生对考试中的合理便利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不断完善和改进相关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能力,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和支持,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
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考试将如期举行,对于残疾考生来说,他们需要特别的关照和帮助以便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本文将围绕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这一主题进行深入探讨。
1. 残疾考生的权利保障残疾考生在参加英语四级考试时,有权利获得合理的便利和帮助。
这体现了社会的包容和关爱,也是对残疾考生的一种公平对待。
我们应该为残疾考生提供一系列的便利措施,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完成考试。
2. 合理便利申请的流程和要求针对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残疾考生的合理便利申请,应该建立清晰的流程和明确的要求。
残疾考生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的方式来进行申请,学校和考试机构也应该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
3. 合理便利措施的具体实施针对残疾考生的合理便利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延长考试时间- 提供专门的考试场地- 提供辅助设施和器材- 提供口头命令或写有特殊符号的试卷- 提供专门的翻译和录入人员等以上措施将有利于残疾考生更好地完成考试,提高他们的通过率,确保公平公正。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文章写手,我深刻理解残疾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所面临的种种困难和挑战。
我认为,社会应该给予残疾考生更多的理解和支持,不应该让他们因为身体上的不便而失去平等的教育权利。
总结回顾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是一个需要我们高度重视的问题。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为残疾考生提供更好的帮助,使他们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参加考试。
这既是对残疾考生权利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平等和包容的体现。
以上是我对2023年下半年英语四级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这一主题的观点和理解,希望能给您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共同努力,为残疾考生营造一个更加便利和公平的学习和考试环境。
残疾考生在参加英语四级考试的过程中,需要获得全面的支持和帮助,以确保他们能够在公平的环境下完成考试。
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如何申请合理便利?.doc
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残疾考生如何申请
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如何申请合理便利?
残疾考生(含参加残障单招的考生)须在网上如实填写本人残疾证号。
申请享受2020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还须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将申请表交报名点。
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5日,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对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工作仍按照《河北省为残疾考生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实施细则》(冀招委普〔2017〕15号)和《关于2019年河北省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审核时间调整的通知》(冀招委〔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
合理便利审核结果仅作为2020年6月7、8日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相应合理便利的依据。
如考生需在艺术、体育专业统考以及对口专业考试、高职单招考试中申请合理便利,须在考试前10个工作日向考试承办学校(美术统考考生须在考试前5日向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及时提供《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结果告知书》和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保证正常组考的前提下,为考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合理便利,具体便利措施以学校(或市级招生考试机构)答复为准。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3.09.15•【文号】教学〔2023〕2号•【施行日期】2023.09.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2023年9月15日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必须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或其授权单位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教育招生考试院XX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XX工作XXXX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院、中心):为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普通高校)考试招生XX工作,现就有关事项XX如下:一、XX条件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继续实行分类考试办法,即分为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
春季高考为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同时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由省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
夏季高考为重点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统一招生考试.执行全国统一的XX,语文、数学、外语和XX目使用全国卷,由省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卷.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XX、考试与录取工作分开进行,允许考生相互兼报。
(一)春季高考考生XX条件1.遵守XX国XX和法律;2。
身体健康;XX3。
具有**户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普通中专、XX中专、技工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夏季高考XX资格的人员。
非**户籍的,应为具有**高中段学校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的合格毕业生,且已按要求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XX的普通高中学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XX的中等职业教育学生。
“3XX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的中职学校学生转段报考条件为:过程考核合格、符合转段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
在春季高考XX中,“3XX4"转段选择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报考:一是只报考“3XX4”转段;二是兼报“3XX4”转段和春季高考.申报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获XX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XX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二)夏季高考考生XX条件1.遵守XX国XX和法律;2.身体健康;3.具有**户籍的高中段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人员;非**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完整学习经历指截止到2021年9月具有我省高中段学校3年完整学习经历)。
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7.04.07•【文号】教学〔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4.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残联,黑龙江垦区残联: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更好地为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提供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根据实施情况和实践需要,我们对2015年发布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教育部中国残联2017年4月7日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第一条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以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升和完善合理便利的种类及技术水平;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残疾人参加高考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需要教育考试机构提供合理便利予以支持、帮助的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考生)参加高考,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有关残疾考生参加高考的考务管理工作,除依本规定提供合理便利外,其他应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和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制定的考务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山东2020高考特殊考生资格申报与审核须知(最新)
本网准备了山东2020高考特殊考生资格申报与审核须知,希望考生们认真阅读,顺利报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山东2020高考特殊考生资格申报与审核须知(一)夏季高考残疾人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与审核残疾人考生网上报名时首先选择本人残疾类别(共八个类别,分别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考生选择其中的一项),填写本人残疾证号码,然后选择是否申请提供夏季高考合理便利条件。
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考生应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以下简称《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5),并在参加高考统一体检时向县级招办提交填写并签字的《合理便利申请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按照县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和流程进行资格审核。
具体审核工作另文通知。
(二)高考录取照顾考生申报与审核1.符合条件考生申报申请高考照顾政策的考生按照附件6的内容进行登记填报,2020年实际执行的照顾政策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最新出台的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符合照顾条件的特殊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须携带相关证明、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1份,由县级招办审核验证并办理登记手续。
相关考生要填写《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7)、《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附件8),经就读学校和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连同证明、证书复印件交县级招办。
2.资格审核与上报县级招办对符合照顾条件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合格的由县级招办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市招生考试机构,由其进行复审。
2020年2月底前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9)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春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2020年3月31日前将《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汇总表》(附件10)、《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少数民族考生汇总表》(附件11)、《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少年班考生汇总表》(附件12)及相关电子数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夏季)特殊考生登记表》及相关证明和证书复印件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24.08.05•【文号】教学厅〔2024〕5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202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服务教育强国建设,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强化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有序。
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
各地要充分认识确保成人高考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考试安全责任,全力保障成人高考安全平稳。
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成人高考、治理考试环境、整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
各地各高校要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省级党委和政府请示报告,并报告教育部。
2.严格考试组织管理。
各地要严格落实全国成人高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采取人防、技防等多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过程的试卷安全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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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节选自《2019年普通高考考务细则(报名阶段)》)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按《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执行。
符合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和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退役军人的审核程序
(一)在户口所在县级招考办报名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2004年以前个别地方未发证的,持安置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持获奖证书原件赓即到安置地民政部门登记审核。
(二)县(市、区)民政部门专人审核考生《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或获奖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市、区)民政局公章。
(三)审核完毕,县(市、区)民政部门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上报市(州)民政局复核,市(州)民政局将经复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上报民政厅。
民政厅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核准的名单送省教育考试院。
(四)考生将经民政部门验证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交县级招考办,待省核准后,县级招考办将证书复印件(或证明)装入考生档案。
二、烈士子女的加分资格审核程序
参照上述第一条的办法执行,但须同时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交由县级招考办装入考生档案。
三、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审核程序
(一)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在高考报名后,持父(或母)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到县级招考办申请。
(二)县级招考办指定专人审核考生提供的获奖证书原件,经审核确认无误,审核人在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和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盖县级招考办公章。
证书复印件和子女关系证明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三)审核完毕,县级招考办将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登记造册,于2019年4月16日上报市(州)招考办复核,市(州)招考办将经核准考生名单于4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经省侨办、省台联审查合格的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名单,由省侨办、省台联于2019年4月30日前送省教育考试院。
五、退役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及其他现役军人子女的审核程序报名后,考生持有关证明或材料﹝其中:退役部队现役的考生持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因公牺牲军人子女持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持残疾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持军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写明其父(母)服役地点属何类地区和服役年限的证明材料;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持军以上政治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军人子女还须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送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其审核程序和时间要求同第三部分第三、四条。
其他现役军人子女持本人申请和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送当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其审核程序同第三部分第三、四条。
六、残疾人民警察,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审核程序
(一)报名后,考生持残疾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通知书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同时还要持有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子女关系证明原件,按下列程序申报审核:
1.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考生持相关材料分别报所在县(市、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核,县(市、区)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将审核合格名单上报市(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市(州)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核无误,再将合格名单上报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审核。
2.司法行政系统:省属监狱、劳教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审核,市属监狱、劳教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市司法局审核,省监狱局、省劳教局、市司法局再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报司法厅审核。
3.国家安全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安全厅审核。
4.交通、林业、铁路、民航、海关系统:考生将相关材料报本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
部门再将审核合格名单报公安厅。
各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分别是:交通系统为交通运输厅公安处;林业系统为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铁路系统为成都铁路公安局;民航系统为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公安局;海关系统为成都海关缉私局。
(二)审核办法:相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审核考生相关证件、证书原件,经确认无误后,造具合格名单,在考生证件、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然后将证件、证书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退还考生。
(三)公安厅、省检察院、省法院、司法厅、安全厅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以公函形式送省教育考试院(附电子文本)。
(四)考生将经各相关部门验证签章的证件、证书复印件和子女证明原件交县(市、区)招考办,待省公示后,县级招考办将相关材料装入考生档案。
七、获得共青团中央“5A级青年志愿者”称号的考生审核程序
(一)考生须如实填写《“5A级青年志愿者”资格认定申报表》(见附件10,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两份,考生持一份《申报表》和相关证书到高考报名所在县级团委申报。
县级团委确定专人负责审核考生相关证书原件,确认无误后,在证书复印件上签注“原件已核,属实”并签署审核人姓名、审核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在考生《申报表》相应位置签章后,将《申报表》、证书原件和签字盖章的复印件退还考生。
县级团委将审核合格的考生《申报表》上报市(州)团委,市(州)团委复核无误并签署意见后,再将合格名单附考生《申报表》上报团省委。
团省委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审定的考生名单送报省教育考试院。
(二)考生在向县级团委申报并合格后,将另一份《申报表》附经团委签盖的证书复印件报县级招考办,由县级招考办进行申报公示。
待省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县级招考办将证书复印件装入考生档案。
八、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审核程序
县级招考办受理残疾考生提出的申请后,应按照省招考委、省残联《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49号)的要求,组织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构成的专家组,对申报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本地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于2019年3月20日前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并于3月30日前逐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县(市、区)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简称《告知书》),并于4月16日前通过市县招考办逐级送达残疾考生。
对《告
知书》内容有异议的残疾考生可根据《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四川省教育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四川省残疾人报考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合理便利申请表
申请人/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字:
(法定监护人签字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联系方式等)
日期:2019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