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职权目录(内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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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机关的岗位职责

城管机关的岗位职责

城管机关的岗位职责城管机关的岗位职责包括市政、环境、交通管理等多个方面,下面详细介绍城管机关的主要岗位职责。

一、市政管理岗位职责1. 城市规划管理:负责城市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确保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发展。

2. 房地产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审批房地产项目,确保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3. 城市建设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系统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4. 城市环境管理:负责城市环境的监管和整治,包括空气、水质、噪音等环境指标的监测和治理。

5. 城市安全管理:负责城市安全的监管和处理,包括火灾、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处理和防范。

二、环境管理岗位职责1. 垃圾清理和处理:负责城市内垃圾清理和处理,包括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

2. 绿化管理:负责城市绿化的规划和维护,包括公园、绿地和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

3. 污染治理:负责城市环境污染的治理,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4. 环境监测和报告:负责环境监测数据的收集和分析,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

5. 环保宣传和教育:负责开展环保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环保意识,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三、交通管理岗位职责1. 交通规划和组织:负责城市交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包括交通设施的建设和交通流量的组织调配。

2.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负责道路交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

3. 公共交通管理:负责公共交通的管理工作,包括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的管理和运营监管。

4. 停车管理:负责城市停车场的规划和管理,制定停车收费标准和停车秩序管理措施。

5. 交通信号和指示标志管理:负责交通信号设施和交通指示标志的设置和维护,保障道路交通的顺畅运行。

四、城市执法岗位职责1. 城市管理执法:负责城市管理相关条例的执行,包括市容市貌、占道经营、违建等问题的执法和处理。

2. 治安管理执法:负责城市治安相关工作,保护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城市管理行政职权明细单

城市管理行政职权明细单

城市管理行政职权明细单一、行政许可权(16项)1、履带车、铁轮车和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包括经过城市桥梁)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审批3、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4、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6、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核准7、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8、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9、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10、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11、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12、砍伐、修剪城市树木审批13、城市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14、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15、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16、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二、行政处罚权(201项)(一)城市市容环卫管理类17、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行政处罚18、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行政处罚19、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的行政处罚20、不按规定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行政处罚21、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行政处罚22、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行政处罚23、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24、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25、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行政处罚26、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行政处罚27、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行政处罚28、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行政处罚29、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30、擅自在电杆上张贴、涂写、刻画和张挂物品的行政处罚31、擅自在市区散发广告、宣传品,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32、建筑材料等堆放在护栏围档外的行政处罚33、在市区乱倒垃圾、粪便、污水或者沿途燃放鞭炮、抛撒冥纸的行政处罚34、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焚烧树叶、枯草的行政处罚35、乱停、乱放交通运输工具,影响城市市容的行政处罚36、擅自摆设摊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37、向车外抛弃、倾扫废弃物,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38、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不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或者渣土、沙石等沿途撒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39、施工场地的泥浆水未沉淀排入下水道的行政处罚40、在市区内擅自设置屠宰点,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41、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行政处罚42、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行政处罚43、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行政处罚44、未经批准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行政处罚45、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46、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行政处罚47、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48、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49、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将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运到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处理场所的行政处罚50、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清扫、收运城市生活垃圾后,未对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的行政处罚51、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52、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防止二次污染的行政处罚53、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按照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接收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54、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按照要求配备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备、设施,保证设施、设备运行良好的行政处罚5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保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站、场(厂)环境整洁的行政处罚56、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按照要求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行政处罚57、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对每日收运、进出场站、处置的生活垃圾进行计量,未按照要求将统计数据和报表报送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58、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企业不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水、气、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向所在地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检测、评价结果的行政处罚59、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60、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61、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行政处罚62、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63、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64、建筑垃圾储运消纳场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行政处罚65、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行政处罚66、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的行政处罚67、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6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行政处罚69、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70、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71、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行政处罚7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公厕规划用地或者改变其性质的行政处罚73、城市主次干道两侧的公厕管理单位不负责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的行政处罚74、集贸市场经营管理单位不负责集贸市场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的行政处罚75、新建、改建居民楼群和住宅小区的公厕管理单位不负责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的行政处罚76、风景名胜、旅游点的公厕的主管部门或经营管理单位不负责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的行政处罚77、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的产权单位不负责公厕的建设和维修管理的行政处罚78、影剧院、商店、饭店、车站等公共建筑没有附设公厕或者原有公厕及其卫生设施不足的,不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新建、扩建或者改造的行政处罚79、公共建筑附设的公厕及其卫生设施的设计和安装,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80、对于损坏严重或者年久失修的公厕,由有关单位负责改造或者重建,在拆除重建时不先建临时公厕的行政处罚81、独立设置的城市公厕竣工时,建设单位不通知城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部门参加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的行政处罚82、在公厕内乱丢垃圾、污物,随地吐痰,乱贴乱画的行政处罚83、破坏公厕设施、设备的行政处罚84、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公厕使用性质的行政处罚(二)城乡规划管理类85、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政处罚86、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87、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行政处罚88、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处罚(三)城市绿化管理类89、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或者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行政处罚90、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行政处罚91、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行政处罚92、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行政处罚93、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行政处罚94、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政处罚95、未经同意擅自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行政处罚96、商业、服务摊点不服从公共绿地管理单位管理的行政处罚97、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场、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行政处罚(四)城市市政管理类98、未取得设计、施工资格或者未按照资质等级承担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的行政处罚99、未按照城市道路设计、施工技术规范设计、施工的行政处罚100、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或者擅自修改图纸的行政处罚101、擅自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102、未对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种管线的检查井、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的缺损及时补缺或者修复的行政处罚103、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行政处罚104、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政处罚105、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不按照规定办理批准手续的行政处罚106、紧急抢修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不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的行政处罚107、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行政处罚108、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109、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行政处罚110、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的行政处罚111、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行政处罚112、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的行政处罚113、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的行政处罚114、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15、在城市景观照明中有过度照明等超能耗标准行为的行政处罚116、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行政处罚117、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或者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行政处罚118、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政处罚119、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它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政处罚120、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行政处罚121、其他可能影响城市照明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122、市政公用设施未经审批同意作业、施工的行政处罚123、侵占、拆毁、损坏市政公用设施的行政处罚124、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倾倒垃圾、废物,擅自堆放物品或者敷设、架设管线以及装置其他设施的行政处罚125、在市政公用设施范围内擅自摆摊、搭棚、盖房或者修建其他建(构)筑物,挖砂、取土、采石以及进行其他有损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行政处罚126、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127、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128、拒绝向市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符合用气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供气的行政处罚129、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130、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行政处罚131、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的行政处罚132、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133、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提供的服务的行政处罚134、燃气经营者未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或者未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行政处罚135、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的瓶装燃气的行政处罚136、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行政处罚137、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行政处罚138、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行政处罚139、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行政处罚140、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政处罚141、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政处罚142、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行政处罚143、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行政处罚144、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盗用燃气的行政处罚14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政处罚146、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政处罚147、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种植深根植物的行政处罚148、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149、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150、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151、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行政处罚152、燃气企业不符合燃气专业规划,选址的周边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政处罚153、燃气企业没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生产、净化、储存、输配、充装燃气的设备和燃气质量检测、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环境保护等设施的行政处罚154、燃气企业没有持续生产、供应合格燃气的能力的行政处罚155、燃气企业没有与生产、供应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处罚156、燃气企业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的行政处罚157、燃气企业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行政处罚158、燃气销售网点没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燃气专业规划的固定站点设施的行政处罚159、燃气销售网点没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的行政处罚160、燃气销售网点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的行政处罚161、燃气销售网点没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的行政处罚162、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没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资金的行政处罚163、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没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装、维修作业人员的行政处罚164、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没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装、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的行政处罚165、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行政处罚166、毁坏、涂改或者擅自拆除、迁移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167、毁坏或者擅自拆除、迁移公用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168、擅自关闭或者开启管道燃气公共阀门的行政处罚169、从事其他危害公用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行政处罚170、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网点违反国家燃气设施运行、维护、抢修等安全技术规程的行政处罚171、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网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定期检测、检修、更新燃气设施的行政处罚172、燃气企业、燃气销售网点无正当理由停止供气的行政处罚173、燃气用户盗用管道燃气的行政处罚174、燃气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迁管道燃气设施和改换气瓶检验标记的行政处罚175、燃气用户倒灌瓶装燃气的行政处罚176、燃气用户擅自倾倒瓶装燃气残液的行政处罚177、燃气用户擅自倾倒瓶装燃气残液的行政处罚178、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行政处罚179、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政处罚180、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181、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182、因城镇排水设施维护或者检修可能对排水造成影响或者严重影响,城镇排水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提前通知相关排水户的,或者未事先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或者未按照防汛要求对城镇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清疏,影响汛期排水畅通的行政处罚183、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检测进出水水质的,或者未报送污水处理水质和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和生产运营成本等信息的行政处罚18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擅自停运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未按照规定事先报告或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行政处罚185、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对产生的污泥以及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未进行跟踪、记录的,或者处理处置后的污泥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行政处罚186、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污泥的行政处罚187、排水单位或者个人不缴纳污水处理费的行政处罚188、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责任,保障设施安全运行的行政处罚189、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组织事故抢修的行政处罚190、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因巡查、维护不到位,导致窨井盖丢失、损毁,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行政处罚191、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行政处罚192、有关单位未与施工单位、设施维护运营单位等共同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的行政处罚193、擅自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行政处罚194、排水户未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195、排水户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书,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196、排水户超过城市排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197、排水户违反城市排水许可证书规定的内容,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198、排水户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等的行政处罚199、排水户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易堵塞物的行政处罚200、排水户擅自占压、拆卸、移动和穿凿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行政处罚201、排水户擅自向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加压排放污水的行政处罚202、排水户其他损害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的行为的行政处罚20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权的行政处罚204、特许经营者擅自转让或者变相转让特许经营权,或者质押特许经营权的行政处罚205、特许经营者不履行普遍义务,或者不履行设备设施保养维护、建设、更新改造义务,危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的行政处罚206、特许经营者所提供的市政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达不到国家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标准,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行政处罚207、特许经营者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者存大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及公共安全的行政处罚208、特许经营者因经营管理不善、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危及公众利益的行政处罚209、特许经营者擅自停业、歇业的行政处罚210、特许经宫者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应予收回特许经营权的其他情形的行政处罚(五)环境保护管理类211、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浓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行政处罚212、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处罚213、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行政处罚(六)工商行政管理类214、城区流动无照商贩或离开规定场地进行店外经营的有照商贩以及自产蔬菜或农副产品不在指定地点销售的行政处罚(七)公安交通管理类215、在机动车道以外违章停放车辆的行政处罚。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是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

城市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发展的需要,科学地规划城市的用地、道路、建筑等资源,使城市布局合理、有序。

而城市建设管理是指对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确保城市建设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管理的规划,对城市建筑工程进行审批和监督,并指导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活动。

其次,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城市环境卫生是指城市的卫生条件和环境的整体状况。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规范和措施,组织对城市环境卫生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处理卫生环境问题。

第三,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市容市貌管理。

市容市貌是指城市景观的形象和格调。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市容市貌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组织对城市的建筑、绿化、交通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处理违规建设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改善城市的景观形象。

第四,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交通管理。

城市交通管理是指对城市内的交通运输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制定城市交通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组织对城市交通秩序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并提出改善交通状况的建议。

第五,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安全管理。

城市安全管理是指对城市内的公共安全事务进行管理和保障。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组织制定城市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规划,对城市内的消防、安全防范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处理突发事件和危险情况,并提出安全管理的建议。

第六,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负责行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权限,对社会公共利益进行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要负责对城市管理活动进行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和强制执行,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还负责与市民的沟通和服务。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模板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模板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程序及标准暂行规定一、办公室( 一) 职能1、主要负责全局政务、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具有指导、参谋、服务、协调和督办等管理职能。

2、参与全局目标、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负责调查研究、收集和发布信息、制定实施方案和文字材料综合等工作。

3、负责全局文件制发、文书传达、会议服务、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备品采购、职工福利、车辆调度、卫生保洁及楼房修缮、环境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全局财务与资金管理及内部审计, 参与收费管理和全局收费指标计划制订工作。

6、负责全局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 参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内外协调、对外联络及接待和市局领导交办事宜及督办工作。

8、负责协调城管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二) 工作程序及标准1、政务工作⑴做好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性调查研究工作, 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每年撰写有份量的调研文章不少于两篇。

⑵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及时向市政府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 每年刊发不少于四篇。

⑶按时起草局领导所需的汇报、讲话以及其它材料; 撰写局全年和半年工作总结。

⑷做好局行政文件制发工作, 进行文号登记、逐级审批, 把好政策、内容、文字关。

⑸按照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进行催办。

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市委下达的目标责任制兑标工作。

⑺做好市委文件网络接收及保密工作, 做好城管执法网站的更新、管理及维护工作。

⑻做好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

2、文书工作⑴将收发的公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分送局领导审批, 确保快速传递不出差错。

⑵一般公文应在当日送批传递, 紧急公文应在2小时内传递, 严格办理传递手续。

⑶上级来文有时限要求的, 应及时催办, 不得延误。

已办结的公文, 要定期归档并做到严格保密。

⑷保管并正确使用公章和介绍信, 严格执行印鉴管理制度。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

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清单
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
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另U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备注
10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 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及 停止供水审批
行政许可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
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管界内或者私人庭院内的古树 名木,由该单位或者居民负责养护,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
责监督和技术指导。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 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冋意,并报冋级或者上级人
民政府批准。
6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 用地的使用性质和临 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
第三十三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
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 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序号
事项名称
类另U
实施主体
实施依据
备注
4
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 各种管线、杆线等设 施审批
行政许可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 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
案进行施工。设计方案确需改变时,须经原批准机关审批。
9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行政许可
市城市管理和 行政执法局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一条从事

城管岗位职责

城管岗位职责

城管岗位职责
1. 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负责监督和管理城市道路、公共场所、
市容市貌等环境卫生,保障城市的整洁和美观。

2. 执法监管,负责对城市管理条例、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和整改。

3. 突发事件处理,负责处理城市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如道路交
通事故、环境污染等,及时处置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 社区管理,负责协助社区管理工作,加强对市容市貌、环境
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

5. 宣传教育,负责开展城市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
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促进市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6. 协调沟通,负责与其他部门、社区组织和市民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以上就是城管岗位的主要职责,希望能够对岗位有所了解。

城管局行政权力清单

城管局行政权力清单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14113
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
城管监察大队
《河北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2003年7月18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三十一条
对本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列举的占道加工、制作、修理、露天烧烤、沿街散发商品广告的行为,由城市建设监察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五)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14201
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的批准
行政强制
永年区城区管理行政执法局
环卫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9月28日国务院第101号令第三十七条
(六)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自然人
15日之内
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4107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清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峻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行为的处罚

城管岗位职责

城管岗位职责

城管岗位职责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简称城管)是城市管理部门的重要一员,主要负责维护城市的市容市貌,保障市民的生活环境。

城管岗
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执法监管,负责对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等方
面进行执法监管,保障城市的整体环境质量和市民的生活质量。

2. 现场处置,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或城市环境问题进行现场处置,包括劝阻、责令整改、处罚等措施,确保城市的秩序和规范。

3. 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和示范引导,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
和环境保护意识,促进公众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

4. 协调联络,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调联络,共同推进
城市管理工作,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

5. 档案记录,对执法过程和结果进行档案记录,做好相关资料
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执法工作的合法、公正和规范。

总之,城管岗位职责是为了维护城市的良好秩序和环境,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管人员需要具备执法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以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为城市管理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1. 背景介绍城市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城管)是负责维护城市环境、规范城市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的行政机构。

安全生产是城市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之一,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为了明确城管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制定本文档,对城管领域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详细说明。

2. 职责详述2.1. 预防工作城管在城市管理中应该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前发现和排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具体职责包括:•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城市居民的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估城市的安全风险状况;•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危险品、危险作业、危险设备等进行监管,确保其安全运行;•指导和监督建筑工地、工厂、商场等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如道路、桥梁、市政管网等,确保其安全运行。

2.2. 应急响应城管部门应具备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的能力,及时做出反应并采取措施保护公共安全。

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城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针;•协调救援资源,及时展开救援行动,并确保搜救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支援公安、消防等部门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治安和秩序。

2.3. 监督检查城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

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和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检查各类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确保其合法有效;•检查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安装和使用情况,督促单位及时整改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保护监管职能的权威性。

2.4. 安全宣传城管部门应加强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市民对安全生产的关注和认识。

具体职责包括:•利用媒体、宣传栏、广播等渠道宣传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举办安全知识讲座、培训班等活动,提高市民的安全知识水平;•定期发布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市民注意安全问题;•进行安全宣传推广活动,提倡文明安全生产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

城管局主要职责

城管局主要职责

二、主要职责区城管局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园林、环境卫生、爱国卫生、林业林政、森林防火、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编制全区城市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的绿化造林、森林保护、森林防火;参与辖区野生动物、森林资源保护的执法工作。

(三)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全区开展爱国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境卫生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五)指导、检查、监督下属事业单位及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及有关城市管理的各项重大活动。

(六)协助有关部门对全区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参与辖区市政园林、灯光环境工程的规划、建设、改造及管理。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城管执法局主要职责:区城管执法局作为区政府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机构,独立履行综合执法职能,具有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

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行使市政府根据法定程序赋予的职权;研究制定切合本区城管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的业务规范性文件和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执行。

(二)管理、监督、考核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街道执法队的各项综合执法业务,组织对街道执法队的效能和业务考评;组织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街道执法队进行业务培训。

(三)对区城管执法监察大队和街道执法队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名义进行执法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进行应诉。

(四)组织开展辖区内重大和跨街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活动。

(五)协助和配合市城管执法局组织的跨区和重大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

(六)配合市林业公安部门开展森林及野生动物的行政执法。

(七)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区政府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职责。

(八)承办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城管委 职责分工

城管委 职责分工

城管委职责分工城管委是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简称,它是由政府组成的机构,负责城市的管理和维护。

城管委员会的职责分工涉及到城市政策、城市规划、城市环境卫生、城市交通、城市安全等多个方面。

下面是城管委员会职责分工的详细介绍。

一、城市规划城管委员会应落实城市规划法,制定城市规划、规划控制、空间布局等相关规划,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规划工作涉及到竞争性开发、土地利用、街道建设等方面。

城管委员会还应跟进市政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确保城市规划与市政工程建设的有机衔接,保障城市建设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建设质量。

二、城市环境卫生城市环境卫生是城管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之一,这包括垃圾处理、城市道路卫生、市容管理、污水处理等方面。

城管委员会要制定并执行相关环境卫生规划和管理办法,推进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和升级,加强对城市环境卫生问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城市环境卫生的良好状态。

三、城市交通城市交通是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道路交通、公共交通、非机动车交通等方面。

城管委员会要负责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管理、建设和维护,包括规划管理城市交通设施等方面。

城管委员会还负责制定交通安全规划和措施。

城市交通的顺畅与否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出行和城市的经济发展,所以城管委员会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城市交通问题。

四、城市安全城市安全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城管委员会要负责城市安全的规划与管理。

城市安全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安全隐患排查与管理等方面。

城管委员会要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划和措施,针对城市安全隐患加强排查和管理,及时预防并处理安全事件。

城市安全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城管委员会要高度重视城市安全问题。

五、城市管理城市管理是城管委员会的职责重点,包括市容管理、文明城市建设、公共设施管理等方面。

城管委员会要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对城市管理的监管和落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城市公共设施涉及到市政设施、市政服务等方面,城管委员会要负责公共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供良好的市政服务。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

市城管执法局各科室各单位工作职能、程序及标准暂行规定一、办公室(一)职能1、主要负责全局政务、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有指导、参谋、服务、协调和督办等管理职能。

2、参与全局目标、方针、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负责调查研究、收集和发布信息、制定实施方案和文字材料综合等工作。

3、负责全局文件制发、文书传达、会议服务、印信管理、档案管理及政务公开等工作。

4、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备品采购、职工福利、车辆调度、卫生保洁及楼房修缮、环境建设等工作。

5、负责全局财务与资金管理及内部审计,参与收费管理和全局收费指标计划制订工作。

6、负责全局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参与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7、负责内外协调、对外联络及接待和市局领导交办事宜及督办工作。

8、负责协调城管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程序及标准1、政务工作⑴做好全局性、前瞻性、政策性调查研究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助手,每年撰写有份量的调研文章不少于两篇。

⑵做好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向市政府信息科报送政务信息,每年刊发不少于四篇。

⑶按时起草局领导所需的汇报、讲话以及其它材料;撰写局全年和半年工作总结。

⑷做好局行政文件制发工作,进行文号登记、逐级审批,把好政策、内容、文字关。

⑸按照局长办公会议确定事项进行催办。

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市委下达的目标责任制兑标工作。

⑺做好市委文件网络接收及保密工作,做好城管执法网站的更新、管理及维护工作。

⑻做好市城管委办公室日常行政工作。

2、文书工作⑴将收发的公文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分送局领导审批,确保快速传递不出差错。

⑵一般公文应在当日送批传递,紧急公文应在2小时内传递,严格办理传递手续。

⑶上级来文有时限要求的,应及时催办,不得延误。

已办结的公文,要定期归档并做到严格保密。

⑷保管并正确使用公章和介绍信,严格执行印鉴管理制度。

3、财务工作⑴严格财会制度,按《会计法》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⑵负责编制年度收支计划,达到完整、精确、周密。

张家港市XXX职权目录(居中、初号、宋体、加粗)

张家港市XXX职权目录(居中、初号、宋体、加粗)
4
财务处置权
物资采购、财物支配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公开
综合科
5
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请示事项
重 大
事 项
决策权
《张家港市规划局议事规则》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综合科
职 权 目 录(非行政许可审批)
单位:张家港市规划局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1
城镇体系规划审批
单位:张家港市规划局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1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行政
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章第三十条、《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苏州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五条、《江苏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一条
社会
依申请时公开
不收费
总工室
职 权 目 录(行政处罚)
单位:张家港市规划局
序号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

城管委 职责分工

城管委 职责分工

城管委职责分工
城管委是城市管理的重要部门,其职责分工是非常关键的。

以下是城管委的职责分工:
1.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包括市区公共场所、市政道路、河道、公园、绿化带等的清洁、卫生保洁工作。

2. 市容市貌管理: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的规划和管理,包括城市立面、建筑外立面、广告牌、招牌等的规范管理。

3. 城市市场管理:负责城市市场的管理,包括城市商业街、集贸市场、农贸市场、流动摊点等的管理和规划。

4. 城市交通管理:负责城市交通的管理,包括交通安全、道路、桥梁、市内公交、出租车等的管理和规划。

5. 城市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城市管理的协调和综合管理,包括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的管理和协调。

城管委的职责分工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加强职责之间的协调和配合,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 1 -。

城管内部管理制度

城管内部管理制度

城管内部管理制度一、引言城市管理者(简称城管)是执法和管理城市公共秩序的重要力量。

为了确保城市的系统有序运行,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城管需要建立一套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城管内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作用。

二、管理体系城管内部管理体系分为三个层面:管理层、行政层和执行层。

1. 管理层管理层是城管的最高决策层,由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名和任命。

管理层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城管工作的总体方针政策;决定人员的配置和调动;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和决策。

2. 行政层行政层是城管的具体执行者,由管理层委派和任命。

行政层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日常的城市管理工作,包括巡查、执法、纠纷处理等;发放行政处罚并记录处理结果;协调各执法部门之间的工作;收集管理数据并向管理层汇报工作情况。

3. 执行层执行层是城管队伍中的执法人员,是实际执行城市管理任务的一线力量。

执行层的主要职责包括:执法行动、维护市容市貌、处理违法行为、改善公共秩序等。

三、管理方式和流程1. 决策流程城管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管理层在决策时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和意见,确保决策公平合理。

决策流程通常包括:收集信息和意见、评估方案可行性、制定决策方案、公示和征求意见、最终决策。

2. 执法流程城管内部管理制度规定了执法流程,以确保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公正。

执法流程通常包括:接收投诉或发现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发出警告或行政处罚、记录和通报处理结果。

3. 内部监督流程城管内部管理制度强调内部监督的重要性,以预防和惩治滥用职权和腐败行为。

内部监督流程通常包括:投诉举报受理、初步核实、进一步调查和取证、处理和反馈投诉举报结果。

四、管理原则1. 公正和公平原则城管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管理者和执法人员在处理问题时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2. 依法行政原则城管内部管理制度必须依法办事,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3. 效率原则城管内部管理制度追求效率,提高管理的效能和响应速度。

4. 服务意识原则城管内部管理制度强调服务意识,要求执法人员以市民的利益为重,尽力满足市民的需求。

城管委 职责分工

城管委 职责分工

城管委职责分工
城管委是市政府的业务部门之一,主要职责是负责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

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 城市管理: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容管理、公共设施管理、市场管理、交通管理、城市规划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市容市貌整洁有序。

2. 公共服务:负责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园、绿化带、自来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3. 应急管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协调,组织应急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恢复工作。

4. 环保管理: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包括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的监测、评估和治理,制订环境保护措施。

5. 市场监管:负责市场监管工作,包括对市场经营者的注册、许可、监管和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 物业管理:负责城市公共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对住宅小区和商业综合体的管理和服务,维护物业管理秩序,保障居民的正常生活。

以上是城管委的主要职责分工,其工作覆盖面广,关系到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城市形象。

为此,城管委应加强业务能力的提升和团队建设,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

- 1 -。

城市管理职能职责

城市管理职能职责

城市管理职能职责城市管理的职能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规划和城市发展:制定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交通规划等,确保城市各项建设和发展工作有序进行。

2. 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负责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包括道路、桥梁、供水、排水、电力、通信等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维护,保障城市正常运行。

3. 公共服务提供:负责城市的公共服务提供,包括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4. 城市环境保护与治理:负责城市环境保护和治理,包括大气、水质、噪音、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治理,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市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的市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包括管理市政公共设施、市容市貌、市场经济秩序等,执法保障城市的正常秩序和法律法规的执行。

6. 民生事务管理:负责城市的民生事务管理,包括就业、住房、社会救助、养老保险等民生项目的管理和运营,为居民提供便利和保障。

7. 突发事件应对与危机管理:负责城市的突发事件应对和危机管理,包括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的制定和执行。

总之,城市管理的职能职责是为了保障城市的有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和居民的利益。

8. 社区管理和居民参与:负责社区管理和居民参与,在社区层面组织居民自治,促进社区和谐稳定,提升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自治能力。

9. 经济发展与产业引导:负责城市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引导,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增加,增强城市的竞争力和活力。

10. 城市安全和公共秩序:负责维护城市的安全和公共秩序,制定并执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11. 城市扶贫与社会保障:负责城市的扶贫工作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帮助贫困群体脱贫,提供社会保障服务,确保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保障。

12. 政府与市民沟通:负责政府与市民的沟通和信息交流,接受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政府工作,增加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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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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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
公开
办公室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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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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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6
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范围内有关人员的推荐、任免、调整、奖

重大事项决策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人事督查科
7
内部人员录用、调
动、任免、奖惩
组织
人事权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管局考核制度》等规章的通知、《张家港市城管局关于协管员岗位要求和工资待遇的实施办法》、《张家港市城管执法中队绩效考评办法》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督查科、
办公室
8
本单位党员的发展
《中国共产党章程》
会议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督查科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
9
财务支配方案
财物
处置权
《会计法规》、《张家港市城管局会计管理制度》
会议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财务科
10
固定资产、办公用品
的采购分配
《政府采购法》、张家港市财政局每年度《关于机关招标定点采购》的文件、《张家港市财政局关于固定资产减少的规定》、《关于装备及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领用的规定》
文件
会议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行管科
11
会议安排
内部
管理权
关于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办公室
12
公文处理
其他
权力
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限时办理制度、关于明确报关文字材料相关要求的通知、市城管局关于启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城管宣传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办公室
3
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每年度市政府《关于经费收支预算》文件
会议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财务科
4
重大事项的决策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会议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办公室
5
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请示事项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职权目录(内部权力)
单位: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名称
类别
行使依据
公开
形式
公开
范围
公开
时间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承办部门
或人员
备注1Βιβλιοθήκη 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的重大活动
重大事项决策权
关于印发《张家港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
文件
内部
公开
随时
公开
办公室
2
制订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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