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级别 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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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级处级厅级等级排列(常识普及)科级处级厅级等级排列(常识普及)按照《公务员法》级别规定行政级别,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

包括职权和职责两方面内容。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一)国家级正职:国家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

(二)国家级副职:国家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部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四)部级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和副部级机关)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五)厅局级正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部委各司正职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地级市正职、巡视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地级市正职、巡视员。

(六)厅局级副职: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

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副巡视员;(七)县处级正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副省级城市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三级至二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四级至三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五级至四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七级至五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八级至六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级至七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十一级至八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十二级至九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十三级至九级。

(十一)科员:十四级至九级。

(十二)办事员:十五级至十级。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06.04.09•【文号】中发〔2006〕9号•【施行日期】2006.01.0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

公务员职务对应相应的级别。

第三条职务和级别设置遵循科学、规范、效能的原则。

第四条职务和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确定公务员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和生活待遇的依据。

第二章职务与级别设置第五条公务员职务根据规定的机构规格、编制限额、职位等设置。

公务员职务名称应当与机构规格相一致。

第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第七条领导职务层次由高至低依次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八条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法规、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第九条非领导职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条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由高至低依次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第十一条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第十二条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家级正职:一级;(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八级至十二级。

国家公务员报考基础知识及流程

国家公务员报考基础知识及流程

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识解读——入门篇1、什么是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哪几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目前的公务员考试主要是针对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进行公开招录,专业技术类职位更多是采用其他方式招录。

3、公务员职务如何划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4、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如何划分?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5、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从概念上说,我国公务员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来分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最新】公务员级别晋升依据-word范文模板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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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务员级别晋升依据篇一: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出炉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出炉职级晋升具体条件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将设置5个职级,如果一名正科级别的乡镇公务员连续15年未得到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

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意见》提出职级晋升具体条件《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根据《意见》,举例说,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比如,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满15年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

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区市例外《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意见》还对实施职级晋升制度的机构范围作出明确限定: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

国家公务员职务表

国家公务员职务表

国家公务员职务表第一篇:中央机关公务员职务表一、特级职务1.国务委员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正部级职务1.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各委员会委员、国家机关副主要负责人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副部级职务1.部级机关主要负责人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副主任、秘书长、中央国家机关副主要负责人四、正厅级职务1.国务院部门正部长、中央政府机关正副职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厅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主任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部长、副部长、秘书长、中央国家机关主要负责人五、副厅级职务1.国务院部门副部长、副主任、中央政府机关正部职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副秘书长、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国家机关副职六、正处级职务1.国务院部门主要分管工作的司局级领导、中央政府机关副处级领导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处级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处级)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处长、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处级领导七、副处级职务1.国务院部门副司局级领导、中央政府机关处级领导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处级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副处级)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副处长、中央国家机关副处级领导八、正科级职务1.国务院部门正处级领导、中央政府机关正科级领导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科级领导、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科员及以下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科长、中央国家机关主任科员及以下九、副科级职务1.国务院部门副处级领导、中央政府机关副科级领导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厅主任科员及以下、各专门委员会干部(科员级)3.中央委员会各部委员会副科长、中央国家机关副主任科员及以下第二篇:省级公务员职务表一、正厅级职务1.省级政府部门正部长、正厅级领导2.省人大常委会组成部分成员、办公厅主任3.省政协副主席、秘书长二、副厅级职务1.省级政府部门副部长、副主任、副厅级领导2.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3.省政协副秘书长三、正处级职务1.省级政府部门主要分管工作的司局级领导2.省人大常委会处级领导、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科员及以下3.省政协处级领导四、副处级职务1.省级政府部门副司局级领导、处级领导2.省人大常委会科级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处级)3.省政协科级领导五、正科级职务1.省级政府部门正处级领导、正科级领导2.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及以下、各专门委员会干部(科员级)3.省政协主任科员及以下六、副科级职务1.省级政府部门副处级领导、副科级领导2.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各专门委员会干部(科员级)3.省政协副主任科员及以下七、正县级职务1.县级政府部门正处级领导、正科级领导2.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及以下、各专门委员会干部(科员级)3.县政协主任科员及以下八、副县级职务1.县级政府部门副处级领导、副科级领导2.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各专门委员会干部(科员级)3.县政协副主任科员及以下第三篇:乡(镇)级公务员职务表一、正科级职务1.乡(镇)政府部门正科级领导2.乡(镇)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员及以下、乡(镇)政协主任科员及以下二、副科级职务1.乡(镇)政府部门副科级领导2.乡(镇)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科员及以下、乡(镇)政协副主任科员及以下三、主任科员1.乡(镇)政府部门主任科员及以下2.乡(镇)人大常委会、政协主任科员及以下四、副主任科员1.乡(镇)政府部门副主任科员及以下2.乡(镇)人大常委会、政协副主任科员及以下五、科员1.乡(镇)政府部门科员2.乡(镇)人大常委会、政协科员六、办事员1.乡(镇)政府部门办事员2.乡(镇)人大常委会、政协办事员七、机关司机、保安员等1.乡(镇)政府部门机关司机、保安员等2.乡(镇)人大常委会、政协机关司机、保安员等注:以上职务表中,细节可能因各地情况而有所不同,本表仅供参考。

国家公务员制度完整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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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制度第一章公务员制度概述第一节公务员的涵义与范围国家公务员通常是指代表国家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履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一、国外公务员的涵义与范围1、英国(文官)文官包括的范围极大,上自政府各部的常务次官,下至政府机关中的清洁工,但不包括政务官、企业、事业部门的文职人员、地方自治机关工作人员、法官和通过选举产生的人员。

2、美国(政府雇员)包括国家行政部门的所有职员,但不包括立法机关的议员和国会雇佣的工作人员,司法机关的法官等也不属于公务员。

3、法国(公务员)将从事国家行政事务管理的人员称为公务员。

4、德国(联邦官员)共分两类:一类是一般职公务员,其中绝大部分是职业文官;一类是特别职公务员,即政务官员,如政府总理、部长等。

5、日本(公务员)分为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两类。

凡由中央机关主持考试、录用和管理,在中央政府的机构中任职,由国库支付工资的,是国家公务员;凡由地方自治体主持考试、录用和管理,在地方自治体机关中任职,由地方财政支付工资的,是地方公务员。

通观世界各国的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范围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小范围,仅指中央政府系统中非选举产生的和非政治任命的事务官或常任文官,英国及英联邦国家均为此类。

第二类是中范围,指中央政府系统中所有的公职人员,包括政务官和事务官。

美国、德国、加拿大、菲律宾、韩国、泰国均属这一类型。

第三类是大范围,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除议员之外的国会工作人员,法官,检察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日本、法国属于这一类型。

二、我国公务员的涵义与范围根据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公务员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

1、国家公务员的身份一旦确定,即与国家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家公务员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时,不是代表个人,也不是代表一个集团,而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行政权力;2、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是执行国家公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科研活动、教育活动等;3、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不能自行其是。

【推荐下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历程-推荐word版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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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历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已经有十年的历程了,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历程,欢迎阅读。

公务员晋升通道有限,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怎么办?为解决这一难题,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从提出到县以下机关试点,再到市以上机关试点,此项制度不断得以完善。

201X年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和部分在京中央机关暂时调整适用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的决定。

会议决定将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拓展公务员职级晋升通道,进一步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并明确提出了要在几个市级机关和中央机关试点。

由此,在县以下机关试点的基础上,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始在中央机关层面试点。

如从201X年《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算起,试点工作至今已过10年。

提上日程在中国,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工资三者相对应、相挂钩。

职务能够决定职级,职级随职务变化,并获得相应的工资待遇。

这导致,当前干部人事管理强调职务较多,工资待遇等都与职务挂钩。

在实践中,职务“单轨”晋升的制度造成了基层干部成长的“天花板”现象。

我国公务员90%是科级以下干部,60%在县以下机关。

这就意味着,对基层公务员而言,在县级机关做公务员,即使当上局长也只是科级干部,晋升通道十分有限。

激励机制的匮乏消磨了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也导致了“跑官邀官”的不正之风,逐步恶化了选人环境。

为解决这一困境,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自开始就受到重视。

早在201X年《国家公务员法》向国务院提交初审时,就涵盖了职务与职级制度的规定。

201X年开始施行的《公务员法》,已对职务和职级并行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

根据这部法律,201X年后全国各地有多个省份开始出台了一系列职务和职级并行的方案和政策,但并未产生全国性影响。

2018年职级并行细则word版本 (6页)

2018年职级并行细则word版本 (6页)

2018年职级并行细则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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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并行细则
职级并行试点方案细则
职务工资在县以下机关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中“占大头”,这种现状将被打破。

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12月2日下午消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会议指出,在全国县以下机关实施这项改革,要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坚持好的做法,改进存在的不足,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如县长。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11日曾发表一篇题为《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的文章。

文章显示,全国公务员队伍约有60%在县级以下。

基层公务员由于行政层级限制,职务很难上去,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情况是,职务对于公务员工资起决定性作用。

职务与职级分离并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薪酬制度是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的重要条件。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读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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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读文档2篇Interpretation of the parallel system of civil servant's po sition and rank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读文档2篇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拓展阅读:职务职级并行令基层公务员受益工资可双重晋升文档2、篇章2: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历程文档职务是指公务员所具有的头衔称谓,主要体现工作能力和职责大小,下面是小泰搜集整理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解读,欢迎阅读。

发布职级晋升提出具体条件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人社部、中组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5部门部署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工作。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

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20xx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20xx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20xx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20xx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职级晋升后,可以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高于正处级县区市不在列《意见》对“任职年限”作了解释,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2018-2019】职务职级并行细则-word范文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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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级并行细则
201X年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细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制度框架内,保持现有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建立
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发挥职级在确定干部工资待遇方面
的作用,实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实现职务与职级并行,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的实施范围,包括区直和乡镇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机关和经批
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在编人员。

因不符合登记条件未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或未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的人员,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

三、实施办法
(一)职级设置。

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正处级。

(二)晋升条件。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Word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Word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刷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8-1997印制、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字word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行line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

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的纸张定量为60克/平方米~80克/平方米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

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

5.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297mm,尺寸允许偏差见GB/T148。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6.文中图文的颜色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排版规格与印刷装订要求排版规格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制版要求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印刷要求双面印刷;页码套正,两面误差不得超过2mm。

黑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BL100%,红色油墨应达到色谱所标Y80%,M80%。

印品着墨实、均匀;字面不花、不白、无断划。

装订要求公文应左侧装订,不掉页。

包本公文的封面与书芯不脱落,后背平整、不空。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和职称关系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和职称关系

中国公务员等级制度和职称关系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正厅级干部(地市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正处级干部(县团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处级干部: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略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公务员职务和级别
制限额等要素拟定详细职位旳工作; • (2)职位设置有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及构造百分比等四
大要素; • (3)职位设置旳目旳要求:一是明确各个职位旳工作职责;二是
明确各个职位旳任职资格。
第四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国家公务员制度
第三节 公务员职务
一. 公务员职务旳含义
公务员职务是指公务员在职后所承担旳应该完毕旳任务,是机关 对公务员职权、职责旳委托。
二是低替代性。决定专业技术类职位任职资格条件旳主要原因是专业技 术知识水平旳高下。所以,专业技术类职位与其他职位之间旳替代性不强, 应尽量防止跨类别旳人员流动。
根三据是上技述术特权征威,性专。业专技业术技类术职类位公首务先员体提现供为旳行技业术旳结特论有不旳受技行术政岗领位导,干如预, 不 为 公 全 技安部术行因部门岗政行门旳位领政旳特,导领法 种 如决导医 技 专策意鉴 术 门提志定 、 从供旳、 特 事参变痕 种 工照化迹翻程和而检译技支受验等术持影、职、,响理位化最。。验化终但其技检旳这次术验行种,工、政权还作影决威涉旳像策性及职技权仅某位术仍体些。、掌目社声握前会纹在技通检行术用验政层性,领面专国导上业家手,旳安中仅。
第四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国家公务员制度
• 《新录取公务员任职定级要求》(2023年 7月16日中组部、人社部公布)
• 第四条 考核合格旳新录取公务员,按下列 要求任职定级:
• (一)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取旳、 没有工作经历旳公务员:高中和中专毕业 生,任命为办事员,定为二十七级;大学 专科毕业生,任命为科员,定为二十六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双学士学位旳大 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旳大学 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
第四章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2021年国家公务人员管理规定

2021年国家公务人员管理规定

The real happiness of life lies in being able to contribute to a cause, and I realize that it is a great caus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国家公务人员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学习国家公务员条例(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入职级别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公务员职位解析了解不同级别的职称要求

公务员职位解析了解不同级别的职称要求

公务员职位解析了解不同级别的职称要求公务员职位解析:了解不同级别的职称要求公务员是指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行政、专业技术支持等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职位的分级体系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根据不同级别的职称要求,可以将公务员职位划分为不同的层次和等级。

本文将详细解析各级别的职称要求,帮助读者全面了解公务员职位分类。

一、初级职称要求初级职称要求主要适用于新入职的公务员或工作经验较短的人员。

具体要求如下:1. 学历要求:初级职位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同部门或职位可能会有额外的学科要求。

2.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初级职位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公共行政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3. 岗位业务考试:对于不同职位需要掌握的具体业务知识和技能进行考核,考试内容通常与岗位职责及相关法律法规相关。

二、中级职称要求中级职称要求适用于在工作中有一定经验并具备一定能力的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1. 学历要求:中级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某些高级技术职位可能需要硕士或博士学历。

2. 资格审查:需要通过资格审查,查看工作记录、奖惩情况、业绩表现等是否符合要求。

3. 业务知识考试:对于中级职位,除了基础知识考试外,还需要进行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考核。

4. 综合能力考试:包括领导才能、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等方面的考核,以评估公务员的综合素质。

三、高级职称要求高级职称要求适用于具备丰富工作经验、拥有较高职称的公务员,具体要求如下:1. 学历要求:高级职位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某些高级专业职位可能需要博士学历。

2. 经验要求:需要在该领域具备多年的工作经验,并有相应的业绩和成果。

3. 专业能力考核:高级职位会对公务员的专业能力进行较为细致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

4. 责任与管理能力考核:高级职位对公务员的责任心、领导能力、管理能力等提出较高要求。

总结:公务员职位的职称要求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不同级别的要求逐渐提高,旨在选拔适合不同层次的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2021年公务人员管理条例

2021年公务人员管理条例

open your eyes and see things as they really are.勤学乐观天天向上(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公务人员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国家公务员的科学管理,保障国家公务员的优化、廉洁,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宪法,制定该条例。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制度贯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该条例适用于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中的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产生和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义务与权利第六条国家公务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公正廉洁,克己奉公;(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二)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四)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五)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依照该条例的规定辞职;(八)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章职位分类第八条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自考公务员制度复习重点

公务员单选1.无论是资本主要的公务员制度还是社会主义的公务员制度,都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本质特征都是实行民主化、科学化与法制化的管理原则。

2.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3.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法院院长属于公务员。

4.在我国,省政府机关领导、自治县办公室主任、中国致公党主席属于公务员职位。

5.世界上最早建立公务员制度的国家是英国。

6.1855年5月,新上台的内阁颁发了密院令,成立文官事务委员会,办理各级公务员的选拔考试事宜,从而为英国最终形成公务员奠定了基础。

7.《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于1993年8月19日公布于世,自1993年10月1日起施行。

8.我国《公务员法》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9.坚持正确指导思想是公务员制度的灵魂。

10.我国公务员制度从1993年10月1日正式推行。

11.党的基本路线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务员制度的根本指导原则。

1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是原根部人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干部人事管理的核心13.实行分类管理体制是针对我国传统的高度集中的人事观看制度弊端进行的改革。

14.分类管理成为与原干部人事制度相区别的首要特点。

15.实行积极竞争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干部人事管理长期存在的端“铁饭碗”、做“铁交椅”,而缺乏生机和活力所进行的改革。

16.实行勤政廉政保障机制是针对我国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中滋生的消极、腐败现象所进行的改革。

17.实行法制化管理体制是针对原干部人事制度存在着人治弊端所进行的改革。

18.公务员的义务和权利通常会以明确的法律条予以规定,它构成了公务员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是公务员法律关系不可缺少的基本要素。

19.公务员法中的权利主要是与公务员身份而非公民身份联系的权利。

20.“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核心内容在于对宪法的忠诚。

21.身份保障权,又称职务保障权,也就是说,国家的任命行为一经产生,公务员的职务或身分就受到国家法律的保障,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受职务或身份处分(免职、降职、辞退、处分)。

中国当代官衔制度_部局厅处科等

中国当代官衔制度_部局厅处科等

中级职称
相当于行政职务的县处级正职,即 正县处级。
助理级职称
相当于行政职务的县处级副职,即 副县处级。
技术员级职称
相当于行政职务的乡科级正职,即 正乡科级。
员级职称
相当于行政职务的乡科级副职,即 副乡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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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秘书处:负责副市长秘书工作,起草副市长讲话稿 等。
主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兼任,负责市政府日常事务。
第一秘书处:负责市长秘书工作,起草市长讲话稿等。
信息科:负责收集、整理、上报各类信息,为领导决策 提供参考。
国务院直属机构派驻地方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某省税务局
副巡视员:协助巡视员工作,分管某个 领域或地区的税务工作。
国务院办事机构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协助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完成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设立的中 央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协助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完成相关行政管理工 作。
省级政府直属机构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统 一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 合执法工作、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 和维护市场秩序、质量宏观管理、食 品安全协调推进、药品安全和化妆品 监督管理等。
中国当代官衔制度_部局厅 处科等
2023-11-06
目录
• 中央部级机构 • 省部级机构 • 厅局级机构 • 处级机构 • 科级机构 • 职称与级别对应关系
01
中央部级机构
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01
负责国家外交事务,维护国家
利益和形象。
02
促进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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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务员级别(详解)2007-05-25 12:50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总理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副总理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正部级、正省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副部级、副省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正司级、正厅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副司级、副厅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正处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副处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正科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副科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注: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
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具体如下:正省级(正部级):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
部队正军职(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副部级):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如国家文物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如南京市市长、广州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如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正厅级(地市级干部):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如无锡市市长、太原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副厅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正处级(县团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如105团政委)
副处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如地级市民政局副局长、副区长)
部队副团职(如105团参谋长)
正科级、副科级略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如县级市市长为正处级,若为地级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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