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属公费医疗住院备案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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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二、记账范围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六、选点就医规定七、门诊医疗待遇八、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九、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十、住院医疗待遇十一、年度补助医疗待遇十二、就医管理有关规定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凭市民卡、市公医证及记账单在本市挂钩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就医。

出国定居人员不能制发市民卡的以及新增人员在领取市民卡前凭临时就医卡替代市民卡作为就医凭证之一。

在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发生费用后5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因未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无法进行补记账的,就医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二、记账范围按规定就医、属于公医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公医政策规定限额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

离休干部超目录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属于以下情形的,由单位经办人凭单位公函及相应资料办理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改点手续:1. 离休人员;2. 工作或就学地点变动的,提供单位或学校证明;3. 一年内居住地变化或户口迁移的,提供原居住及现居住地住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居委证明、物业公司证明、公安部门证明等)或户口迁移证明;4. 经公医管理部门确认门诊选定医疗机构资质(如新增、撤销、合并、专科/综合、大/小点)发生变化的;5. 享受人员办理转退休待遇手续时,提供退休证复印件;6. 确因病情需要且原门诊选定医疗机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治疗需求的,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

六、选点就医规定(一)享受人员因以下情形在挂钩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在本人市公医证上的选定医疗机构方可记账结算:1、普通门诊;2、生育门诊;3、指定慢性病门诊治疗;4、恶性肿瘤门诊用药治疗及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5、在专科医疗机构诊治非相应专科疾病的。

广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

广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

⼴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就医管理1、就医凭证医疗证;记账单;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应⾝份证明2、选点就医(1)门诊需在选定的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可公医记帐;(2)住院、专科医院、急诊、急诊留观⼀般不受选点限制,但急诊、急诊留观规定只有属于卫⽣⾏政部门规定属急诊疾病范围的(如⾼烧、急腹症等),⽅可给予办理公医就医登记及结算。

不属于急病范畴的,不予报销急诊留观按普通门诊记账⽐例记账结算,每⽇药费限额按住院床⽇药费限额上浮50%执⾏:即每⽇300元(天河)、225元(⼴园)。

急诊留观转同⼀家医院住院的,急诊留观及住院期间的费⽤合并计算,并统⼀按住院待遇记账结算。

3、公费医疗⽀付范围:(1)药品⽬录范围:按照《⼴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0年版),不分甲、⼄类。

(2)诊疗⽬录范围:按照《⼴东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录》《⼴东省⼴东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付标准》(2000年版)(3)⾮⼩细胞肺癌治疗按照《⾮⼩细胞肺癌分⼦靶向药物治疗药品、诊疗项⽬范围》,每⼈每⽉最⾼⽀付限额为1.8万元。

其中厄洛替尼(特罗凯)和吉⾮替尼(易瑞沙)需特批⽅能使⽤⼆、门诊医疗待遇1、门诊公医记帐⽐例在公医⽀付范围内的医疗费⽤,按以下⽐例⽀付:(1)在职⼲部及家属门诊医疗费记帐80%,个⼈⾃负20%;(2)退休⼲部门诊医疗费记帐90%,个⼈⾃负10%;(3)⽼红军、离休⼲部以及⼆等⼄级(六等以上)⾰命伤残军⼈100%记帐。

2、诊疗费(1)离休⼈员普通门诊每诊次诊疗费限额标准为3元,其他⼈员2元;(2)离休⼈员门诊急诊每诊次诊疗费限额标准为6元,其他⼈员2元。

3、门诊每诊次药费限额(1)急诊门诊处⽅⽤药量在3天内,⼀般疾病每门诊处⽅⽤药量在7天以内,对慢性疾病患者,如肺结核、⿇疯、精神病、⼼脑⾎管疾病、癌肿、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糖尿病、消化系统溃疡、肾功能衰竭等疾病,⽤药量可在15天以内,每诊次药费记账⾦额不超过100元。

广州市公费医疗政策规定

广州市公费医疗政策规定

8 9 10
05:41:02
四、特殊项目
(三)特殊治疗和检查项目
单项费用超过300元的治疗和检查项目,须经所在单
位审批后,才可按规定记账。
(四)高检项目 进行CT、核磁共振、ECT、彩色多普勒、24小时动 态心电图和体外碎石等治疗或检查的,经所在单位审批后, 不论门诊或住院,统一按在职人员及家属90%,退休人员 95%的比例记账。
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急性冠脉综合征动脉瘤急性心功能衰竭慢性心功能衰竭度以上周围血管病消化性溃疡消化道穿孔合并腹膜炎消化道出血重症急性胰腺炎肝硬化失代偿期重症肝炎急性贫血中度以上外周血血红蛋白低于90gl慢性贫血重度以上外周血血红蛋白低于60gl血小板减少低于80109l粒细胞减少症中性粒细胞低于18109l骨髓增生性疾病再生障碍性贫各种昏迷休克败血症心脏骤停心脏性猝死多脏器衰竭各种急性突发性传染病严重创伤交通事故除外10其他专科疾病广州市离休干部住院超目录用药申请范围四特殊项目单项费用超过300元的治疗和检查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批后才可按规定记账
05:41:02
门诊结算回退流程
门诊收费(改费)
点击“退费”,全退费 后,点击“试算” 点击“收费”,取消费 用结算 取消门诊登记
05:41:02
门特、住院结算回退流程
取消结算
取消出院登记
取消就医登记
05:41:02
扣除个人按比例自付部分外按国产 价报销 ;无国产价对照,其费用在 扣除个人按比例自付部分外,公医 报55%,单位负责45%。
扣除个人按比例自付部分外公医报 55%,单位负责45%。
在职人员及家属90%,退休人员 95%的比例记账
以上项目直接在医疗机构记账结算,不需再零报。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二、记账范围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六、选点就医规定七、门诊医疗待遇八、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九、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十、住院医疗待遇十一、年度补助医疗待遇十二、就医管理有关规定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凭市民卡、市公医证及记账单在本市挂钩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就医。

出国定居人员不能制发市民卡的以及新增人员在领取市民卡前凭临时就医卡替代市民卡作为就医凭证之一。

在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发生费用后5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因未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无法进行补记账的,就医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二、记账范围按规定就医、属于公医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公医政策规定限额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

离休干部超目录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属于以下情形的,由单位经办人凭单位公函及相应资料办理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改点手续:1. 离休人员;2. 工作或就学地点变动的,提供单位或学校证明;3. 一年内居住地变化或户口迁移的,提供原居住及现居住地住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居委证明、物业公司证明、公安部门证明等)或户口迁移证明;4. 经公医管理部门确认门诊选定医疗机构资质(如新增、撤销、合并、专科/综合、大/小点)发生变化的;5. 享受人员办理转退休待遇手续时,提供退休证复印件;6. 确因病情需要且原门诊选定医疗机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治疗需求的,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

六、选点就医规定(一)享受人员因以下情形在挂钩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在本人市公医证上的选定医疗机构方可记账结算:1、普通门诊;2、生育门诊;3、指定慢性病门诊治疗;4、恶性肿瘤门诊用药治疗及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5、在专科医疗机构诊治非相应专科疾病的。

广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

广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

⼴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州市公费医疗基本政策管理规定(汇总)⼀、就医管理1、就医凭证医疗证;记账单;必要时可要求提供相应⾝份证明2、选点就医(1)门诊需在选定的医疗定点医院就诊,⽅可公医记帐;(2)住院、专科医院、急诊、急诊留观⼀般不受选点限制,但急诊、急诊留观规定只有属于卫⽣⾏政部门规定属急诊疾病范围的(如⾼烧、急腹症等),⽅可给予办理公医就医登记及结算。

不属于急病范畴的,不予报销急诊留观按普通门诊记账⽐例记账结算,每⽇药费限额按住院床⽇药费限额上浮50%执⾏:即每⽇300元(天河)、225元(⼴园)。

急诊留观转同⼀家医院住院的,急诊留观及住院期间的费⽤合并计算,并统⼀按住院待遇记账结算。

3、公费医疗⽀付范围:(1)药品⽬录范围:按照《⼴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伤保险和⽣育保险药品⽬录》(2010年版),不分甲、⼄类。

(2)诊疗⽬录范围:按照《⼴东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录》《⼴东省⼴东省城镇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付标准》(2000年版)(3)⾮⼩细胞肺癌治疗按照《⾮⼩细胞肺癌分⼦靶向药物治疗药品、诊疗项⽬范围》,每⼈每⽉最⾼⽀付限额为1.8万元。

其中厄洛替尼(特罗凯)和吉⾮替尼(易瑞沙)需特批⽅能使⽤⼆、门诊医疗待遇1、门诊公医记帐⽐例在公医⽀付范围内的医疗费⽤,按以下⽐例⽀付:(1)在职⼲部及家属门诊医疗费记帐80%,个⼈⾃负20%;(2)退休⼲部门诊医疗费记帐90%,个⼈⾃负10%;(3)⽼红军、离休⼲部以及⼆等⼄级(六等以上)⾰命伤残军⼈100%记帐。

2、诊疗费(1)离休⼈员普通门诊每诊次诊疗费限额标准为3元,其他⼈员2元;(2)离休⼈员门诊急诊每诊次诊疗费限额标准为6元,其他⼈员2元。

3、门诊每诊次药费限额(1)急诊门诊处⽅⽤药量在3天内,⼀般疾病每门诊处⽅⽤药量在7天以内,对慢性疾病患者,如肺结核、⿇疯、精神病、⼼脑⾎管疾病、癌肿、慢性肾炎、慢性肝炎、糖尿病、消化系统溃疡、肾功能衰竭等疾病,⽤药量可在15天以内,每诊次药费记账⾦额不超过100元。

【VIP专享】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VIP专享】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一、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 二、 记账范围 三、 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 四、 普通门诊选点规则 五、 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 六、 选点就医规定 七、 门诊医疗待遇 八、 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 九、 特殊病种医疗待遇 十、 住院医疗待遇 十一、年度补助医疗待遇 十二、就医管理有关规定
二、记账范围
按规定就医、属于公医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公医政策规 定限额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离休干部超目录的费用 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
享受人员类别
离休人员、 革命伤残军人
退休人员
在职人员、家属
2
2
住院、急诊留观、 普通门诊、急诊、指定慢性病门诊
特殊病种(除肺癌靶向治疗外) 特殊病种肺癌靶向治疗
1
1
6.培养学生观察、思考、对比及分析综合的能力。过程与方法1.通过观察蚯蚓教的学实难验点,线培形养动观物察和能环力节和动实物验的能主力要;特2征.通。过教对学观方察法到与的教现学象手分段析观与察讨法论、,实对验线法形、动分物组和讨环论节法动教特学征准的备概多括媒,体继课续件培、养活分蚯析蚓、、归硬纳纸、板综、合平的面思玻维璃能、力镊。子情、感烧态杯度、价水值教观1和.通过学理解的蛔1虫.过观适1、察于程3观阅 六蛔寄.内列察读 、虫生出蚯材 让标容生3根常蚓料 学本教活.了 据见身: 生,师的2、解 问的体巩鸟 总看活形作 用蛔 题线的固类 结雌动态业 手虫 自形练与 本雄学、三: 摸对 学动状习人 节蛔生结4、、收 一人 后物和同类 课虫活构请一蚯集 摸体 回并颜步关 重的动、学、蚓鸟 蚯的 答归色学系 点形教生生让在类 蚓危 问纳。习从 并状学理列学平的害 题线蚯四线人 归、意特出四生面体以形蚓、形类 纳大图点常、五观玻存 表及动的鸟请动文 本小引以见引、察璃现 ,预物身类 3学物明 节有言及的、导巩蚯上状 是防的体之生和历 课什根蚯环怎学固蚓和, 干感主是所列环史 学么据蚓节二样生练引牛鸟 燥染要否以举节揭 到不上适动、区回习导皮类 还的特分分蚯动晓 的同节于物让分答。学纸减 是方征节布蚓物起 一,课穴并学蚯课生上少 湿法。?广的教, 些体所居归在生蚓前回运的 润;4泛益学鸟色生纳.靠物完的问答动原 的4蛔,处目类 习和活环.近在成前题蚯的因 ?了虫以。标就 生体的节身其实端并蚓快及 触解寄上知同 物表内特动体结验和总利的慢我 摸蚯生适识人 学有容点物前构并后结用生一国 蚯蚓在于与类 的什,的端中思端线问活样的 蚓人飞技有 基么引进主的的考?形题环吗十 体生行能着 本特出要几变以动,境?大 节活的1密 方征本“特节化下物.让并为珍 近习会形理切 法。课生征有以问的小学引什稀 腹性态解的 。2课物。什游题主.结生出么鸟 面和起结蛔关观题体么戏:要利明蚯?类 处适哪构虫系察:的特的特用确蚓等 ,于些特适。蛔章形殊形征板,这资 是穴疾点于可虫我态结式。书生种料 光居病是寄的们结构,五小物典, 滑生?重生鸟内学构,学、结的型以 还活5要生类部习与.其习巩鸟结的爱 是如原活生结了功颜消固类构线鸟 粗形何因的存构腔能色化练适特形护 糙态预之结的,肠相是系习于点动鸟 ?、防一构现你动适否统。飞都物为结蛔。和状认物应与的行是。主构虫课生却为和”其结的与题、病本理不蛔扁的他构特环以生?8特乐虫形观部特8征境小理三页点观的动位点梳相组等、这;,哪物教相,理适为方引些2鸟,育同师.知应单面导鸟掌类结了;?生识的位学你握日构解2互.。办特生认线益特了通动手征观识形减点它过,抄;察吗动少是们理生报5蛔?物,与的解.参一了虫它和有寄主蛔与份解结们环些生要虫其。蚯构都节已生特对中爱蚓。会动经活征人培鸟与飞物灭相。类养护人吗的绝适这造兴鸟类?主或应节成趣的为要濒的课情关什特临?就危感系么征灭来害教;?;绝学,育,习使。我比学们它生可们理以更解做高养些等成什的良么两好。类卫动生物习。惯根的据重学要生意回义答;的3.情通况过,了给解出蚯课蚓课与题人。类回的答关:系线,形进动行物生和命环科节学动价环值节观动的物教一育、。根教据学蛔重虫点病1.引蛔出虫蛔适虫于这寄种生典生型活的线结形构动和物生。理二特、点设;置2.问蚯题蚓让的学生生活思习考性预和习适。于穴居生活的形态、结构、生理等方面的特征;3.线形动物和环节动物的主要特征。

广东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日期: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姓名
险种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新增
□变更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号(可选)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区、市)
地区
(市、州)
温馨提示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经备案后在就医地非省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出院时由参保人全额垫支医疗费用后回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零星报销。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住院费用总清单、发票及出院小结。茂名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市局0668-2284310、2868510;茂南区2853015(职工医保)、2885131(城乡医保);高新区2635055;滨海新区5358202;电白区5282023(职工医保)、5282027(城乡医保);信宜市8816869(职工医保)、8827156(城乡医保);高州市6693529(职工医保)、6639909(城乡医保);化州市7395281(职工医保)、7399062(城乡医保)。

公费医疗就医指引

公费医疗就医指引

公费医疗就医指引一、适用人群广东省公费医疗、广州市公费医疗、越秀区公费医疗、海珠区公费医疗、开发区公费医疗、荔湾区公费医疗、天河区公费医疗、黄埔区公费医疗、白云区公费医疗、南沙区公费医疗、番禺区公费医疗、中山大学眼科中心统筹、中山大学北校区统筹。

二、就医管理1、患者凭公费医疗证、社保卡和记账单以及有效证件作为就医凭证,如家属代患者交费或取药的,结算人员核对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件。

2、患者在我院就医(专科医院),无需办理选点,在专科医院治疗非相应专科疾病仍需办理选点(如市公医患者需要在我院取非肿瘤药品或慢性疾病药品等,需到市公医办办理选点)。

3、公医患者记帐结算支付范围按《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和《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即“三个目录”)执行。

4、公医患者就医结算,凭公费医疗证或社保卡和记账单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人员按规定先记帐后再向公医办申报结算。

三、普通门(急)诊、留观1、患者在我院普通门诊(即非恶性肿瘤、非指定慢性病)时,同一天不得超过2个诊次,每诊次药费限额100元以内;中山大学北校区统筹每诊次药费限额200元以内;中山大学眼科中心统筹每诊次药费限额300元;省公医每次门诊药费的记账金额在300元范围内(抗肿瘤治疗及辅助治疗二级目录内用药、介入、透析以及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等除外)。

2、每次门诊处方为急性疾病不超过3日量;一般疾病不超过7日量;患有特殊慢性疾病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超过15日量。

省公医患者门诊用药:急性病不超过3日,一般疾病为4-7日,慢性疾病、老年疾病需长期不间断服药者,门诊用药量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4日量。

3、急诊(留观)患者转入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与普通住院费用一并计算,并按普通住院待遇记账结算。

四、门诊指定慢性病(门慢)1、患者在门诊就医,公医证如选定我院为普通门诊定点医院,可享受指定慢性病门诊报销待遇,每诊次只能享受1个病种待遇,3种相应专科用药,且每诊次药量不超过15日量,每月累计药量不超过当月总天数用量,每个病种每月累计不超过3个诊次。

广州市公医政策解读20150325

广州市公医政策解读20150325

3.1.5 普通门(急)诊待遇汇总
人员类别 71/70/72 其他 每日 诊次 3 2 2 2 2 100 100 诊疗费记账标准(元/诊次) 处方药费限额(元/诊次)
普通/专家门诊
急诊
市级医院
市级以下医院
在职/退休
家属
离休
2
3
6
300
100
注:1、1-6级残疾军人参照离休人员标准; 2、市级及以上医院:三级医院机构及其一体化管理的分院和门诊部、专科医院及按规定开 设了离休门优诊室的二级医疗机构。
3.2.2 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
一经选定,两年内不予变更 超过3种则该诊次费用不予支付 诊查费按普通门诊标准记账
专科药品 至多 3个病种/人 不超过3种 诊次药量不 ≤3诊次/ 超15天 病种·月 诊次不计入普通门诊诊次
每月累计药量不超过当月总天数
每诊次只享受一个病种待遇
相应二级目录范围内的药费,按门诊比例支付
3.2.3 指定慢性病调整
参照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执行并同步调整
二级目录
病种范围
准入标准
医疗机构名单
3.2.4 指定慢性病申办程序
持市民卡、市公医证、记账单等
医院填报 享受人员就医
加具意见并盖章
就诊结算
打印凭证
信息录入
到本人选定的二级或以上异地医疗机构办理
3.2.5 指定慢性病异地申办
主诊医师按要求填写 ,医院加具意见并加 录入系统,打印《广 州市公费医疗指定慢 性病诊断证明书》
——
单位(学校)证明 原居住地及现居住地住址证明 户口迁移证明 —— 退休证复印件 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
1、住址证明:包括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居委证明、物业公司证明、公安部门证明等。 2、资质变化:新增、撤销、合并、专科/综合、大/小点 3、确因病情需要的,需原选定医疗机构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治疗需求

最新广州市公费医疗政策规程

最新广州市公费医疗政策规程

级级
医医
10
院院
63 252 一一
级级
医医
院院
56 224
四、特殊项目
(一)门诊重大疾病(门诊特定项目)
恶性肿瘤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 异治疗、非小细胞肺癌靶向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等门 诊重大疾病,经所在单位及公医经办部门审批后,可 享受相应的医疗待遇。
四、特殊项目
(二)离休干部超目录用药
二、门诊医疗待遇
(三)诊疗费
离休人员普通门诊每诊次诊疗费限额标准为3元,其他人 员2元;
离休人员门诊急诊每诊次诊疗费限额标准为6元,其他人 员2元;
二、门诊医疗待遇
(四)门诊每诊次药费限额
一般疾病每门诊处方用药量在三天以内,金额限额为: 住院医师20元以内;主治医师30元以内;正副主 任医师50元以内。对慢性疾病患者,如肺结核、麻 疯、精神病、心脑血管疾病、癌肿、慢性肾炎、慢性 肝炎、糖尿病、消化系统溃疡、肾功能衰竭等疾病, 用药量可在15天以内,每处方金额不超过100元。
离休干部在本市公费医疗挂钩医疗机构住院期间,确 需抢救或临床必需使用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以外的专科药品,须事前 办理申请手续,经市公医经办部门审批同意后,医疗 机构直接给予公医记帐。
广州市离休干部住院超目录用药申请范围
序号 1 2 3 4 5 6 7
8
申请范围
说明
重症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感染、急性脊髓炎、老年性痴呆
1.凡符合条件住ICU/CCU
重症支气管哮喘、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重症肺炎、呼吸衰竭、肺心 病
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高血压危象、急性冠脉综合征、动脉 瘤、急性心功能衰竭、慢性心功能衰竭Ⅱ度以上、周围血管病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二、记账范围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六、选点就医规定七、门诊医疗待遇八、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九、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十、住院医疗待遇十一、年度补助医疗待遇十二、就医管理有关规定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凭市民卡、市公医证及记账单在本市挂钩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就医。

出国定居人员不能制发市民卡的以及新增人员在领取市民卡前凭临时就医卡替代市民卡作为就医凭证之一。

在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发生费用后5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因未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无法进行补记账的,就医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

二、记账范围按规定就医、属于公医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公医政策规定限额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

离休干部超目录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门诊选定医疗机构一经选定,原则上不予更改。

属于以下情形的,由单位经办人凭单位公函及相应资料办理门诊选定医疗机构改点手续:1. 离休人员;2. 工作或就学地点变动的,提供单位或学校证明;3. 一年内居住地变化或户口迁移的,提供原居住及现居住地住址证明(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租房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街道居委证明、物业公司证明、公安部门证明等)或户口迁移证明;4. 经公医管理部门确认门诊选定医疗机构资质(如新增、撤销、合并、专科/综合、大/小点)发生变化的;5. 享受人员办理转退休待遇手续时,提供退休证复印件;6. 确因病情需要且原门诊选定医疗机医疗条件不能满足治疗需求的,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及相关病历。

六、选点就医规定(一)享受人员因以下情形在挂钩医疗机构就医的,须在本人市公医证上的选定医疗机构方可记账结算:1、普通门诊;2、生育门诊;3、指定慢性病门诊治疗;4、恶性肿瘤门诊用药治疗及尿毒症门诊透析治疗;5、在专科医疗机构诊治非相应专科疾病的。

广州市公费医疗住院备案申请表

广州市公费医疗住院备案申请表
广州市公费医疗住院备案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制单人:制单时间:
入院登记号
入院时间
申请日期
入院诊断
是否有需单位45%分担项目
□是□否
项目名称
申请数量
审核数量
项目单价(元)
申请理由申请医ຫໍສະໝຸດ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诊医师签名:
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
签名:
医院医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医疗机构应在享受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此申请表;
2、享受人员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持此表向单位备案;
3、单位意见为“同意”的,本次住院期间单项费用超500元的检查治疗、单项价格超3000
元的材料及人工晶体无需另行申请,系统自动按照待遇记账;
4、单位意见为“不同意”的,本次住院所有费用按自费结算且不计入可补助自费费用。

广东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广东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省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备注:
本人
(被委托人)
签名
填表日期
以下内容由参保地经办机构填写
材料类型
□1.户口迁至异地: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4.转诊证明材料;
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
备案编号:
姓名
性别
险种
1.职工医保
2.城乡居民医保
3.城镇居民医保
人员类别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
登记类别
1.新增
2.变更
社会保障号码
社会保障卡卡号(可选)
参保地
家庭住址
异地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转往省
(区、市)
地区
(市、州)
□2.已办理居住证:提供居住证或复印件;□5.书面承诺。
□3.单位提供证明;
备案有效期
□1.长期有效□2.参保缴费年度内有效
□3.有效起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经办机构: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日期:
县(区)
温馨提示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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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意见为“不同意”的,本次住院所有费用按自费结算且不计入可补助自费费用。
广州市市属公费医疗住院备案申请表
医疗机构名称:
姓名
பைடு நூலகம்性别
医疗证号
单位管理码
入院登记号
入院时间
申请日期
入院诊断
申请理由
申请医师:主任或副主任医师:
主诊医师签名:
科主任(或副主任以上医师)签名:
医院医务部门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单位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制单人: 制单时间:
说明:1、医疗机构应在享受人员办理住院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此申请表;2、享受人员应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持此表向单位备案;3、单位意见为“同意”的,本次住院期间单项费用超500元的检查治疗、单项价格超3000元的材料及人工晶体等无需另行申请,系统自动按照待遇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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