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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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法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法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公众健康,规范环境卫生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环境卫生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强调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循环利用,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加强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自觉遵守环境卫生法规的能力。

第四条国家鼓励并支持开展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和科学研究,推动环境卫生管理与科技进步、文化传播等良性相互促进。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的宏观规划和监督检查,保障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和监督,提高环境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的基本环境卫生权益。

第七条社会公众应当加强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监督,积极参与环境卫生管理活动,共同维护好地球家园的美好环境。

第二章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八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人人有责、人人享有的原则,倡导公民自觉保护环境,树立环保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生活方式。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监测、评估和规划,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卫生管理政策和措施,推动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

第十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全面保护、持续改善的原则,加强环境卫生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推动环境卫生质量的持续改善和环境卫生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环境卫生管理行为,促进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管理应当坚持发展和保护并重的原则,推动生产与环境协调发展,促进绿色生产和消费,推动环境卫生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卫生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卫生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学科。

大一学生作为法学专业的初级学习者,在学习卫生法学知识时需要重点关注一些基础概念和核心要点。

本文将介绍大一学生需要了解的卫生法学知识点。

一、卫生法学的定义和意义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和规范的一门学科,旨在维护和促进人民的健康权益,保障社会卫生安全。

卫生法学对于构建健康社会、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1. 基本原理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公共利益原理、科学性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平衡利益原则等。

2. 基本概念(1)卫生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用来调整和规范卫生领域的各种行为和关系的法律体系。

(2)卫生法规范:是卫生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疫情防控、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规。

(3)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卫生行政组织机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等。

三、卫生法律制度体系1. 卫生法律制度的层级关系(1)宪法法律法规:卫生法律制度的最高法律地位。

(2)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

(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管理条例等。

2. 卫生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作用(1)规范卫生行为:确保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卫生领域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保障公众健康:通过法律手段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3)维护环境卫生安全:法律对环境卫生进行规范,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污染的危害。

四、卫生法律义务和责任1. 医疗机构责任(1)诊疗义务: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信息披露义务:医疗机构要及时向患者告知诊疗信息、药物使用等相关情况。

2.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食品标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标识信息。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标题: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引言概述: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是保障公众健康和卫生安全的重要法律依据,为了提高人们对卫生法律知识的了解和遵守,建立健全的知识培训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方法。

正文内容:1. 了解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性1.1 提高公众健康意识1.2 保障卫生安全1.3 防止疾病传播1.4 维护社会秩序1.5 保护公众权益2.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目标2.1 使公众熟悉相关法律法规2.2 增强法律意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2.3 提高卫生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2.4 促进卫生法律的有效实施2.5 培养公众参与卫生管理的责任感3.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内容3.1 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体系3.2 卫生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主要内容3.3 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3.4 卫生法律法规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制3.5 典型案例分析和实践指导4.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实施方法4.1 举办培训讲座和研讨会4.2 制作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宣传片4.3 建立在线学习平台和知识问答社区4.4 配备专业培训师资和教材资源4.5 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合作和支持5.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效果评估5.1 考试和测评5.2 案例分析和讨论5.3 用户反馈和满意度调查总结: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公众健康意识、保障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了解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性,明确培训的目标,确定培训内容,选择适宜的培训方法,以及进行效果评估,可以有效推动公众对卫生法律的遵守和应用,从而提升整个社会的卫生水平和公众健康素养。

同时,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合作和支持,共同构建健全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遵守制度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遵守制度

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遵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的运作,确保医疗安全、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法律法规遵守要求本制度要求全体员工必需遵守国家和地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医院的合法经营和医疗活动的合规性。

第四条管理责任医院管理层对本制度的执行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必需确保全部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二章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第五条宣传活动医院将定期组织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通过内部会议、培训或宣传栏目等方式,向员工转达相关知识和要求。

第六条培训计划医院将订立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计划,确保全体员工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素养。

第七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医患关系、医疗责任、药品管理、医疗器械使用、病历书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八条培训记录医院将建立员工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每位员工的培训情况、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并定期进行评估。

第三章医院的合法经营管理第九条医疗执业许可证医院必需依法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确保合法经营。

医院管理层必需保证许可证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更新手续。

第十条临床技术人员资质医院临床技术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医院管理层必需核查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第十一条病案管理医院必需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做好病案管理工作,包含病历书写、病案归档、病案质量评审等。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管理医院的医疗设备必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医院管理层必需及时进行设备检修、维护和更新等工作。

第四章医患关系管理第十三条敬重患者权益医院全部员工必需敬重患者的人格尊严和权益,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纠纷处理机制医院将建立医患纠纷处理机制,供应及时、公正、透亮的纠纷解决方式,确保公平对待医患双方的权益。

第十五条医患沟通医院鼓舞医生与患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供应必需的医疗信息和解释,确保患者对治疗方案和医疗过程有清楚的理解。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卫生法律规章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医疗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卫生管理培训和监督考核。

二、医疗机构卫生管理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配备合格的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医疗机构的卫生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医疗机构卫生管理基本规定、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制度、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程等。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管理监督考核,对卫生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医疗机构卫生质量管理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卫生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卫生质量管理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质量监测,对卫生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质量评价,定期对卫生质量进行评估,提高卫生服务质量。

四、医疗机构卫生环境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环境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环境监测,对卫生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环境评价,定期对卫生环境进行评估,提高医疗机构环境卫生水平。

五、医疗机构卫生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医疗机构卫生安全。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安全监测,对卫生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卫生安全教育,提高医疗机构卫生安全意识。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近年来,国家对于卫生法律法规的全面监管力度大幅度加强,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与安全,加强医疗卫生系统的规范化管理及水平提升。

针对此种情况,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培训,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卫生服务体系顺利运行。

一、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的重要性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对于确保医疗机构的合法合规运作具有重要的意义,特别是对于一些专业技术人员,亟需对卫生法律法规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知识体系。

1、提高法律意识,加强法律实践全面了解卫生法律法规后,可以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医疗服务纠纷的发生,提高医生、护士等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防范违法和不当操作的产生,真正做到合法、规范运作。

2、提高服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卫生法律法规培训不仅能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增强他们的实战能力,更能推动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机制创新和标准化服务水平的提升,精细化管理机制的完善,全力推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规范体系的构建,创造一个高质量的服务环境。

3、减少各类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了解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可以预防发生风险事件,减少纠纷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在事业单位内部建立稳定、安全的工作环境,推行系统化运作和效率化管理,防范和减少行政和财务法律问题的出现。

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的建立为了推行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在医疗卫生系统内部建立相应的培训体系,有针对性地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和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教材、培训方式等。

1、制定相关卫生法律法规教材不同的人员需要学习的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不同,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不同的教材。

教材应当覆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惯例、操作规范等相关教育资料,涵盖最新的法律法规内容及政策思想,为工作人员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使之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确定培训方式和周期在确定培训方式和周期的时候,需要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

卫生法律制度与监督学

02
卫生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国家制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不同级别、类别的医疗 机构的功能定位、规模、布局等,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规划。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制度
医疗机构取得执业许可证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执业 登记,方可开展相应的诊疗活动。
医疗机构审批制度
申请设立医疗机构需要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卫生行 政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监督的权力
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对违反卫生法律法 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具有强制执 行权。
卫生监督的程序与规范
卫生监督程序
卫生监督程序是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检测、处罚等工作的步骤和流程,包括申请与受理 、审查与调查、听证与决定、执行与公示等环节。
卫生监督规范
卫生法的特点
卫生法具有社会性、公权性和强制性。
卫生法律制度的重要性
保障公民健康权益
卫生法律制度通过规范卫生服 务行为和保障措施,确保公民 享有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维
护公民的健康权益。
促进卫生事业发展
卫生法律制度为卫生事业的发 展提供了法制保障,促进卫生 资源的合理配置、卫生服务的 公平与效率,推动卫生事业的
医疗技术人员执业管理制度
对医疗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注册、职责、培训等作出规定,确 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医疗行为法律制度
医疗损害责任法律制度
明确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标准、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规定医疗事故的认定程序、处理方式、赔偿范围等,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和医疗 机构的合法权益。

基本公共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各项规章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各项规章制度一、卫生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该法规定了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处置和预防控制的相关制度。

根据这部法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发布传染病预警、预报和应急响应的通告,指导卫生机构和社会公众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传染病扩散。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规定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遵守食品生产加工的相关规定,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了公众的饮食健康。

二、卫生监督管理制度1. 卫生监督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法》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卫生监督管理的法律依据。

根据该法,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对食品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处理,并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同时,卫生监督部门还要加强对卫生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升其卫生意识和行为规范。

2. 卫生监管机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有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应当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和工作水平。

卫生监督部门还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1.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规定了一系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如预防接种、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控等,以保障公众的基本卫生需求。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确保这些基本服务项目能够覆盖到每一个需要的公民。

2. 卫生宣教和健康知识普及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公共卫生宣教活动,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公众的卫生意识和健康素养。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社区活动等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健康知识,掌握健康保健技能,做到预防和保健并重。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1.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程序。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引言概述: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是指为了提高医务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了解和遵守能力,建立起的一套培训机制和制度。

通过培训,可以使医务人员和卫生管理人员掌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而更好地履行卫生工作职责,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一、培训内容的制定1.1 制定培训大纲: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性和实际应用情况,制定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的主次关系和重点内容。

1.2 确定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大纲,确定培训课程,包括基础知识、实践案例、法律适合等方面的内容,确保培训的全面性和实用性。

1.3 定期更新培训内容:随着法律法规规章的更新和修订,培训内容也需要及时更新,保持与时俱进,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二、培训方式的选择2.1 线下培训:通过专业培训机构或者相关部门组织的线下培训,由专业人员进行授课,通过讲解、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学员全面了解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和要求。

2.2 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设在线培训课程,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和地点选择学习,提高培训的灵便性和便捷性。

2.3 实践培训: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学员参预相关实践活动,通过实际操作和案例演练,提高学员的应用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培训评估与考核3.1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对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和完善。

3.2 考核方式:通过考试、论文或者案例分析等方式进行考核,评估学员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掌握程度和应用能力,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3.3 培训证书颁发:对通过培训评估和考核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作为学员参预培训的证明,也是学员提升职业素质和能力的一种认可。

四、培训制度的落实与完善4.1 培训计划的制定:根据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更新和修订情况,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的目标和内容,确保培训的连续性和系统性。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引言概述: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它是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一、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概念和作用1.1 卫生法律的概念和作用卫生法律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定。

它的作用是规范卫生行为,维护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

1.2 卫生法规的概念和作用卫生法规是在卫生法律的基础上,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具体规定。

它的作用是细化卫生法律的内容,指导卫生行政工作,保障卫生行业的正常运行。

1.3 卫生规章的概念和作用卫生规章是卫生法律和法规的补充和细化,由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具体规章制度。

它的作用是明确卫生行业的具体操作规范,保障卫生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必要性2.1 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卫生从业人员需要了解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内容和要求,以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2.2 保障卫生行业的正常运行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可以匡助卫生从业人员了解相关规定,规范卫生行业的运作,保障卫生行业的正常运行。

2.3 促进公众健康的维护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可以提高卫生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保障公众健康,预防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实施方法3.1 专业培训机构的建设建立专业培训机构,提供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的培训课程,培养卫生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专业知识。

3.2 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卫生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进行考核,确保他们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

3.3 知识宣传和普及通过宣传和普及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提高公众对卫生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律意识。

四、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评估和监督4.1 建立评估机制建立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培训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法规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家庭等。

第三条卫生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三)科学管理,规范行为;(四)保障权益,公平公正。

二、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管理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卫生知识水平,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七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并符合国家规定。

第八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制度,及时发现、报告、隔离、治疗传染病患者。

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第九条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公共场所卫生。

第十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置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清洁、卫生、完好。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处理。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应当设立公共卫生监督员,负责监督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工作。

四、工作场所卫生管理第十三条工作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卫生。

第十四条工作场所应当设置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清洁、卫生、完好。

第十五条工作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处理。

第十六条工作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卫生意识。

五、学校卫生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卫生。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设置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清洁、卫生、完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定期对学校环境进行消毒、杀虫、灭鼠等卫生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对在校学生进行卫生知识教育,提高学生卫生意识。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卫生管理,是指国家对卫生事业的组织、规划、监督、保障等活动。

第三条卫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共治;(三)依法行政,公开透明,科学决策;(四)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服务效率,保障公平可及。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卫生行政管理第五条国家设立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卫生政策、规划和管理制度;(二)组织卫生资源配置,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三)实施卫生监督,查处违法行为;(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五)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下列事项的监督管理:(一)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执业和人员资质;(二)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公共卫生事项;(四)医疗卫生技术和服务质量;(五)卫生信息化建设。

第三章卫生服务管理第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第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障患者权益。

第十二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医疗费用。

第十三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实行信息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四章卫生监督执法第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卫生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对医疗卫生、公共卫生、药品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监督执法。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依法查处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二)监督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三)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四)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卫生意识。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单位)。

第三条卫生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卫生管理工作的领导,将卫生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卫生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卫生责任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卫生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明确卫生管理责任,落实卫生管理措施。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第八条单位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防止疾病传播。

第九条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和器材,保障员工的生活卫生条件。

第十条单位应当加强对食品卫生的管理,保证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事故应急预案,发生卫生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章卫生监督第十二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管理的监督机关,负责对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机关有权查阅单位的卫生管理资料,对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和指导。

第十四条卫生监督机关应当定期对单位进行卫生评审,对卫生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卫生监督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单位的卫生投诉,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监督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七条单位违反本制度,造成员工健康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卫生监督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

卫生管理制度法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完善卫生管理制度,制定本法律。

第二条卫生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人民的健康进行管理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安排。

第三条卫生管理制度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医疗保健、环境卫生等内容。

第四条国家实行卫生管理制度的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负有贯彻执行的责任。

第五条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不断加强卫生管理制度的建设,切实维护人民身体健康。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卫生管理制度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七条国家对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罚,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

第二章健康教育第八条国家实行健康教育制度,推动健康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第九条教育部门应当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加强学生的健康教育和指导。

第十条健康教育应当注重宣传健康饮食、科学运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一条健康教育应当注重对重大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等发病原因和预防方法进行宣传。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通过媒体、广告等渠道加强健康教育的宣传工作。

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应当积极参与健康教育工作,传播健康知识。

第三章疾病预防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疾病预防制度,采取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的原则。

第十五条卫生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内环境健康等问题的监测和预防。

第十六条疾病预防工作应当注重对儿童、老年人、妇女等特殊人群的重点预防。

第十七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饮食卫生、职业病防控等方面的预防工作。

第十八条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疾病预防工作,自觉维护身体健康。

第四章医疗保健第十九条国家实行医疗保健制度,推动全民健康保障的实现。

第二十条国家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管,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提升医护人员的服务水平。

第二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药品、器械等医疗用品的监管,保障使用安全。

第二十三条国家对重大疾病、慢性病等提供免费治疗和康复服务。

第二十四条国家加强对健康保险制度的管理,推动医疗费用的合理调控。

卫生管理制度及法律

卫生管理制度及法律

一、引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二、卫生管理制度1. 机构设置与职责(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3)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医疗、预防和康复等工作。

(4)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2. 卫生标准与规范(1)制定和实施卫生标准,确保公共场所、食品、饮用水、生活用品等符合国家卫生要求。

(2)制定和实施卫生规范,指导单位和个人开展卫生工作。

3. 疾病预防与控制(1)加强疾病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传染病疫情。

(2)开展健康教育,提高群众卫生意识。

(3)实施免疫规划,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4. 食品安全监管(1)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等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2)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5.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确保公共场所卫生条件达标。

(2)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卫生问题。

6. 生活垃圾处理(1)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政策,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垃圾分类意识。

7. 环境卫生管理(1)加强环境卫生监督,确保环境卫生条件达标。

(2)开展环境卫生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4.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监测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四、结语本卫生管理制度及法律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各级政府、单位和个人应共同努力,严格执行卫生管理制度,共同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制度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培训考核、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管理七个方面,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进行全面解析。

一、制度目标提高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程度,增强卫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

规范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质量。

促进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

二、培训对象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公共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三、培训内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原则和体系。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条款、规定和要求。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实践应用和案例分析。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和监督。

相关法律文书制作和档案管理。

四、培训形式集中授课:邀请专家学者或实务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进行授课。

分组讨论:组织学员针对具体案例或问题进行深入讨论。

现场教学:到相关单位或实地考察,了解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应用。

网络培训:利用在线学习平台,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

自学与自测:提供学习资料和学习指南,鼓励学员自主学习和自我评估。

五、培训考核理论考核:对学员掌握的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知识进行测试。

实践考核:考察学员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能力。

学习成果汇报:要求学员提交学习心得或实践报告。

出勤率考核:对学员参加培训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和评价。

综合评价:根据学员在理论、实践、学习成果汇报和出勤率等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给出相应的考核结果。

六、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考核结果分析,了解学员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掌握程度。

通过学员反馈调查,了解培训工作的优缺点和改进建议。

对培训前后学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对比,评估培训对实际工作的影响和作用。

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检验培训效果。

及时总结和反馈评估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一、背景介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是指国家对卫生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为了确保卫生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卫生人员的法律意识提升,制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是必要的。

二、培训目的本培训旨在加强卫生工作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遵守,提高其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其能够熟悉并正确运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好卫生工作,维护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三、培训内容1.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概述:介绍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基本概念、体系结构和主要内容,使学员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2. 重要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解读: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与卫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理解其要义和适用范围。

3.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探讨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在卫生工作中的具体应用,包括卫生监督、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操作指南和案例分析,使学员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4.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遵守的重要性:强调卫生工作人员遵守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性,阐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和法律责任,引导学员自觉遵守法律,规范行为。

四、培训方式1. 线下培训:组织专家进行面对面授课,通过讲解、讨论、案例分析等形式,提高学员的学习效果。

2.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培训,提供在线课程、学习资料和互动交流,方便学员自主学习和参与讨论。

五、培训评估为了评估培训效果,制定相应的培训评估方法,包括学员满意度调查、知识考核、案例分析等,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实效性。

六、培训计划根据培训内容和学员需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地点、课程安排等,确保培训的顺利进行。

七、培训证书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给予合格学员,以表彰其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培训效果跟踪培训结束后,建立培训效果跟踪机制,定期对学员进行跟踪调查,了解培训效果和学员的实际应用情况,为后续培训提供参考和改进。

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法律法规

卫生法律法规一、卫生法律法规的意义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针对卫生方面的规定和法律制度。

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 医疗机构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的设置、管理和监督等事项,保障医疗机构的卫生质量和服务水平。

2.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防治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3.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保障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

4. 健康教育法:规定开展健康教育的内容、方式和方法,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意识。

5. 烟草控制法:规定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的要求,保护公众免受烟草危害。

6. 环境保护法:规定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的措施和要求,维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的健康。

7.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等方面的内容,保障药品的安全和疗效。

8. 健康管理法:规定健康管理的内容和组织实施方式,推动健康管理事业的发展。

三、卫生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1. 保障人民的健康权益: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公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2. 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加强对卫生事业的管理和监督,推动卫生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3. 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规范行业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4. 促进科学技术的应用: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推动科学技术的应用,促进医疗健康事业的创新和发展。

5. 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可以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四、卫生法律法规的新发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卫生法律法规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需要与时俱进,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需求,不断完善和创新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其适应性和实用性。

五、卫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和促进社会卫生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卫生法的制度建设

卫生法的制度建设

卫生法的制度建设卫生法是规范卫生健康领域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规范,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制度。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卫生健康领域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因此,加强卫生法的制度建设,完善卫生法律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卫生法制度建设的意义卫生法制度建设是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首先,卫生法的制度建设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

卫生健康领域涉及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果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保障,就会导致不公平的现象发生,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卫生法的制度建设是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只有建立健全的卫生法律制度,才能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最后,卫生法的制度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

卫生健康领域涉及到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强卫生法的制度建设,可以有效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二、卫生法制度建设的现状及问题目前,我国卫生法的制度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卫生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卫生法律体系还不够健全,有些重要的领域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其次,卫生执法力度还不够强。

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地区的卫生执法力度不够强,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惩处,影响了卫生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最后,公众的卫生法治意识还有待提高。

一些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了解还不够深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的纠正。

三、加强卫生法制度建设的对策为了加强卫生法的制度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完善卫生法律体系。

要加强卫生法的立法工作,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填补一些重要领域的法律空白。

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公众对卫生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其次,加强卫生执法力度。

要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惩处,维护卫生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

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一、背景介绍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维护社会卫生秩序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为了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制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制度是必要的。

二、培训目的1.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原则和内容;2.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相关责任;3.提高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做到依法办事;4.确保卫生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卫生秩序。

三、培训对象所有与卫生工作相关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医务人员、卫生监督人员、卫生行政人员等。

四、培训内容1.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概念和原则(1)法律法规的定义和作用;(2)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如公平、公正、公开等;(3)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层级。

2.卫生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1)卫生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对象;(2)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3)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行为的规范和限制;(4)卫生法律法规对卫生事故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3.卫生法律法规的实施机制(1)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机构和程序;(2)卫生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3)卫生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检查;(4)卫生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和处罚。

4.相关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卫生法律法规的相关案例,加深对卫生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五、培训方式1.线下培训组织专业培训机构或法律专家进行面对面的培训,通过讲座、案例分析、讨论等形式,提高培训对象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网络直播、在线课程等形式进行培训,方便培训对象随时随地学习,提高培训的灵活性和效果。

六、培训评估1.培训前评估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了解培训对象的基本情况和需求,为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2.培训过程评估定期进行培训效果评估,通过考试、讨论、案例分析等方式,检查培训对象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和理解能力。

3.培训后评估培训结束后,通过问卷调查、反馈意见等方式,了解培训对象对培训效果的满意度和建议,为改进培训工作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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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 一、医疗机构的概念 •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 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卫生 机构的总称。
二、医疗机构的分类
• 按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等,医疗机构可分为:⑴综合医 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 医院;⑵妇幼保健院;⑶卫生院;⑷疗养院;⑸门诊部;⑹诊所 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⑺村卫生室(所);⑻ 急救中心、急救站;⑼临床检验中心;⑽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 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⑾护理院、护理站;⑿其他诊疗 机构。
三、卫生法律关系
• 卫生法律关系就是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 在卫生管理和医药卫生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根据卫生法律规范 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
• 法律关系的构成一般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卫生法律 关系作为法律关系的一种特殊形式,同样由这三个部分构成。
医疗机构的登记
• 2.登记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 内容包括:①类别、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 者主要负责人;②所有制形式;③注册资金(资 本);④服务方式;⑤诊疗科目;⑥房屋建筑面 积、床位(牙椅);⑦服务对象;⑧职工人数; ⑨执业许可证登记号(医疗机构代码)等;⑩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登记事 项。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 所、卫生站还应当核准附设药房(柜)的药品种 类。
六、医疗机构的执业
• 1.执业条件 • 医疗机构在到医疗机构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 方可执业。 •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按照核 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 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2.执业规则 (一)
• (1)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 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 诊。 • (2) 未经医师亲自诊查,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 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 未经医师、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 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为死因不明者出 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只做是否死亡的诊断, 不做死亡原因的诊断。如要求进行死亡原因诊断 的,医疗机构应当指派医生对尸体进行解剖和有 关死因检查后方能做出死因诊断。
3.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
• 3.1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 3.2卫生行为。分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 • 3.3物。
五、卫生法渊源
• 1.宪法 • 2.卫生法律 • 到目前为止,我国卫生法律已有8部,即《传染 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食品卫 生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 《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以及《红十字会 法》 • 3.卫生行政法规和卫生行政规章 • 4.地方性卫生法规和地方性卫生规章 • 5.国际卫生条约或公约 • 6.卫生技术性规范
第三节 执业医师法律制度
• 一、执业医师法的概念 • 执业医师法是指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 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和保 护人民健康活动,而由特定的方法主体制定的法 律规范的总称。 • 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 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或者保健机构 (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 务人员。
医疗机构的管理
• 2.设臵审批 • 2.1申请 • 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设臵申请书;设臵可 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等。 • 2.2审批 • 卫生行政部门对设臵医疗机构的申请,应当自受 理之日起30日内,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臵规划进 行审查,对符合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和卫生部制定 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发给设臵医疗机构批准 证书;对不予批准的要以书面形式告知理由。
内部管理规则(二)
• (2)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 15 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 ( 3)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采取科 学有效的措施处理污水和废弃物,预防和减少医 院感染。 • 医疗机构除按常规开展诊疗活动之外,还必须依 法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 卫生工作等任务。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 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 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的调遣。
医疗机构的登记
• 医疗机构停业必须得到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 外,其停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视为歇业。医疗机构歇业则 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的登记
• 2002年全国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不含村卫生室)29.7万个, 其中: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14.2万个,占48%;营利性医疗机构15.2万个, 占51%。医疗机构中,医院1784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8211个,卫生院46014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1.3万个, 妇幼保健院(所、站)3067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839个。
四、医疗机构的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都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执业登记的申请与受理、审核 •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符合如下条件:有设臵医疗机构批准 书;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有相 应的规章制度;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疗机构的名称
•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下列名称:①有损于国家、 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②侵犯他人利益的 名称;③以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组成的名称; ④以医疗仪器、药品、医用产品命名的名称; ⑤含有“疑难病”、“专治”、“专家”、 “名医”或者同类含义文字的名称以及其他宣 传或者暗示诊疗效果的名称;⑥超出登记的诊 疗科目范围的名称等。 • 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 准机关核准后方可使用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 但必须确立一个第一名称。医疗机构的名称不 得买卖、出借,未经核准机关许可不得转让。
1.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
• 1.1国家机关 • 1.2企事业单位 • 1.3社会团体 • 1.4公民
2.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
• 卫生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卫生法律关系的主体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可分为公民的卫生权利和国家卫生行政 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两种。 • 卫生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指我国卫生法规定主体应履行的某 种责任,它表现为负有义务的主体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者抑制 一定的行为。
七、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
• 1.监督管理部门及其职权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 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国 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军队的医疗机构 实施监督管理。 • 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办 公室,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 在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医 务管理学会和卫生工作者协会等学术性和行业性 社会团体的作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职权
• ①负责医疗机构的设臵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 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③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④对违 反医疗机构管理的行为给予处罚。
2.医疗机构评审
•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 委员会按照卫生部制定的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 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 术水平、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价。 • 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其成员由医院管理、医学 教育、医疗、医技、护理和财务等有关专家组成。 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达 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发给评审合格证书。对 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医疗机构,提出处理意见。
五、医疗机构的名称
• 医疗机构的名称由识别名称和通用名称依次组成。 医疗机构的通用名称为:医院、中心卫生院、卫 生院、疗养院、妇幼保健院、门诊部、诊所、卫 生所、卫生站、卫生室、医务室、卫生保健所、 卫生站、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防 治院、防治所、防治站、护理院、护理站、中心 以及卫生部规定或者认可的其他名称。可以作为 医疗机构识别名称的有:地名、单位名称个人姓 名、医学学科名称、医学专业和专科名称、诊疗 科目名称和其他批准使用的名称。
卫生法的特征
• 1.以保护公民健康权为根本宗旨 • 这是卫生法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也是卫生法区别于其他法律 部门的根本标志。 • 2.调整内容的广泛性 • 3.调节手段的多样性 • 4.自然技术属性 • 5.社会性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 1.调整人们在卫生管理活动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 2.调整人们在卫生发展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 3.调整人们在卫生组织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 4.调整人们在卫生服务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3.内部管理规则(一)
• (1)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 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标有医疗标准标识的 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 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不得买卖、出借和转让。医疗 机构不得冒用标有其他医疗机构标识的票据和病历本册以及处方 笺、各种检查的申请本、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 剂标签等。
执业规则(二)
• (3)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情、诊断、 治疗的知情权利。在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 殊治疗时,应当向患者做必要的解释,征得患者 同意,并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及签字。无 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 同意及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 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 应当提出医疗处臵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 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准后实施。 • 医疗机构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 明情况的,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并取 得患者家属和有关人员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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