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独角兽法考(民诉)-先予执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先予执行
1.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民诉法》第106条,《民诉司法解释》第170条)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根据《民诉司法解释》第170条,情况紧急包括: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3)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4)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社会救助资金的;
(5)不立即返还款项,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2.先予执行的条件(《民诉法》第107条)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被申请人有履行的能力。
【注意】
(1)先予执行的申请时间(《民诉司法解释》第169条)
(2)先予执行裁定的救济(《民诉司法解释》第171条、第172条)
【掌握】先予执行与行为保全
相同:(1)均包括行为的禁止、制止以及排除妨碍
(2)救济的方式相同
不同:(1)适用的案件范围不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
(3)适用的时间不同
(4)启动方式和担保不同
三、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主体:所有人
主观:故意
后果:造成实际妨害后果
时间:诉讼全过程,即受理——执行程序结束前。
例外:《民诉司法解释》第521条,执行终结后6个月内妨害执行标的物
2.强制措施的具体适用
拘传、罚款、拘留
【注意】
★1. 拘传的适用条件和程序(《民诉司法解释》第174条、第175条)
(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时,才能适用。
必须到庭的被告包括:①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被告;②不到庭无法查明案件事实的被告。
(2)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的原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3)适用拘传必须经院长批准,签发拘传票,并直接送达被拘传人;在拘传前,应当向被拘传人说明拒不到庭的后果,经批评教育仍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2. 罚款数额的变化(个人:10万以下;单位:5~100万)
3.与执行程序中问题的结合运用
4. 恶意诉讼侵害他人利益或规避履行义务的行为(《民诉法》第112条、第113条)
5. 此次《民诉司法解释》增加了一些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包括《民诉司法解释》第176条的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第175条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行为;第189条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的妨害行为以及第192条的单位拒不履行协助的行为。
对这些行为,考生应当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