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报告目录一、相关政策二、工艺装备水平及生产现场三、污染治理设施四、清洁生产五、环境应急建设六、综合性管理制度0背景⏹《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1】67号⏹《关于明确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管理要求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2】61号⏹整治范围:电镀企业及企业配套电镀车间⏹整治思路:“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有保有压、上大压小“整合入园、发展一批标杆式企业⏹整治目标:(1)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30%以上(3)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原则上所有企业完成搬迁入园生产一、相关政策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园区外企业镀槽总容积不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产业政策主要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2010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2010年)《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2010年)《浙江省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4万升与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需同时达到——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产值及镀槽容积不做要求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环评批复,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生产规模不能超过环评批复中的规模非法企业、加工点等全面取缔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足额缴纳排污费——实际排放量不能超过许可证的排放量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到位,职业病防治达到要求——按《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及验收职工定期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体检5.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到位,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硫酸、盐酸、氰化物等在危化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实行专库储存,库房、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防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功能。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解读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解读--3.1.1.6 纳米合金电镀替代电镀铬技术解读纳米合金电镀替代电镀铬技术根据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XXX 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Electroplating Industry(on Trial)文件提出替代电镀铬技术---纳米合金电镀3.1.1.6 纳米合金电镀技术是通过电沉积的方法,在合金电镀溶液中添加经过特殊制备、分散的纳米铝粉材料,纳米碳化硅,纳米碳化物等材料,合金与纳米材料共沉积于镀层,生成纳米合金复合镀层使其性能得到改善。
纳米合金复合镀层的耐腐蚀性能、耐烧蚀性能、耐磨性能等综合指标均超过硬铬电镀,且工艺简单,可全部自动化控制。
该技术不使用含铬化工原料,因此无重金属铬排放。
该技术电流效率达80%,材料利用率大于95%。
但原材料成本高于硬铬电镀约20%。
该技术适用于功能性电镀铬工艺。
该技术改进型适用于装饰铬工艺。
典型的纳米合金电镀替代电镀铬技术电沉积镍钴铁纳米合金镀层,原材料成本高于硬铬电镀约10%,现阶段提倡推广镀层电沉积钴磷纳米合金镀层,原材料成本高于硬铬电镀约30%,最终推广镀层。
电沉积钨合金纳米镀层。
原材料成本高于硬铬电镀约25%,过渡临时镀层,最终都将使用电沉积钴磷纳米合金镀层。
4.6.7 电镀工业园区最佳环境管理实践按照清洁生产的理念,设计园区的电镀生产线;采用多级逆流漂洗、喷淋清洗、回收清洗等节水技术;使用高频开关电源、可控硅电源、脉冲电源,不准高耗能电源入驻;采用无毒或低毒电镀工艺,淘汰氰化物镀锌、镀铜、镀金等工艺及六价铬电镀工艺,采用三价铬钝化,无铬钝化。
采用代铬(电沉积镍钴铁纳米合金镀层,电沉积钴磷纳米合金镀层,电沉积钨合金纳米镀层)、代镉镀层,采用合金镀层等技术,;园区内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
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
电镀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为推动全市电镀行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聚焦电镀行业污染“反复治、治反复”难题,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整体智治,按照“优化布局、整合提升、规范发展”思路,对全市电镀园区及企业进行全方位排查和深化整治,进一步提升电镀行业工艺装备水平和治污能力,促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助推行业绿色转型低碳发展。
(二)整治目标。
到2026年全市电镀行业工艺装备、污染防治、节能降耗和环境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电镀行业结构布局、整体形象得到优化美化,全市电镀企业实现集聚化、规范化生产和全过程数字化监管。
全面规范电镀企业车间布局。
采取统一划分车间分区、统一设置车间标识、统一完善“三废”标牌、统一生产辅料放置、统一使用标准化周转箱、统一车间用具摆放、统一配备车间杂物收纳柜、统一车间卫生标准等管理举措,彻底改善电镀企业脏乱差形象,总体面貌实现质的飞跃。
全面落实治污设施规范化改造。
所有企业完成废水输送管线、污水收集池、处理设施的规范化改造,废气治理设施统一委托第三方运维,工业固体废物实现统一收运,电镀园区及行业整体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及原因分析(一)电镀企业车间布局不合理。
生产线建设密度过高,干、湿区不分离,导致车间跑冒滴漏、雨水沟颜色异常及重金属废水“混排”现象时有发生。
(二)废水处理设施“散乱污”。
收集管线脱落、池体防腐层破损、设施老化、布局混乱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废气收集不到位。
部分生产线仅采用侧吸方式收集废气,酸雾逸散严重;部分采用半包围、单侧面集气,现场有排风扇干扰部分企业废气收集管道断接,处理设施“空转”。
(四)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
危废未及时入库、暂存库防腐防渗不到位、台账建设不齐全、污水跑冒滴漏等问题十分普遍。
(五)厂容厂貌普遍较差。
生产操作不规范、杂物乱堆乱放,镀槽、管道、墙面、过道、地沟等随处可见明显污渍,行业脏乱差的情况仍未彻底扭转。
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
附件一:电镀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2012年8月前言本指南介绍了电镀行业主要生产工艺、产污节点和治污工艺,分析了现场环境监察的要点,给出了定性检查和定量测算方法,供环境监察人员现场执法参考使用,不具强制性。
各环境监察机构在定期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选择指南部分或全部监察要点,自行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清单》,实施现场执法检查。
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为各地区统计数据汇总而成,代表行业一般技术水平,个别地区由于地域、经济、技术等因素,可能会与本指南所列参考数据略有出入。
“现场监察程序”、“现场监察方法”、“环境应急管理”、“综合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察报告”参见已颁布的味精、焦化、铅蓄电池等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本指南中不再赘述。
指南中“3.监察工作依据”所列政策、标准更新后,以其最新版本为准。
本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对电镀行业实施的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
本指南起草单位为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组织制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目录1.适用范围 (1)2.术语和定义 (1)2.1 电镀 (1)2.2 镀前处理和镀后处理 (2)2.3 退镀 (3)3.监察工作依据 (3)3.1 政策 (3)3.2 标准 (4)3.3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5)4.建设项目现场监察要点 (6)4.1 产业政策 (6)4.2 选址 (6)4.3 环评制度执行 (6)4.4 “三同时”制度执行 (7)4.5 试生产管理 (8)5.电镀企业监察要点 (8)5.1 产业政策 (8)5.2 生产现场 (9)5.3污染防治设施 (18)附件1:电镀企业现场环境监察单 (30)附件2:排放标准 (36)附件3:电镀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简介 (39)一、镀前处理 (39)二、电镀 (42)(一)镀锌 (43)(二)镀铜 (45)(三)镀镍 (47)(四)镀铬 (49)三、镀后处理 (51)四、退镀 (51)五、污染防治措施 (52)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境监察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电镀企业、含有电镀车间的企业、电镀工业园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项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的活动。
浙江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
浙江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浙江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于近日批准发布。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全文强制。
太湖流域地区现有和新建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其他地区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2021年7月1日起(其中工业集聚区外列入入园清单的现有电镀排污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GB 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详情如下:批准发布《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2020年6月1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了DB33/ 2260-2020《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省级地方标准。
标准文本见附件。
附件:DB33 2260-2020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浙江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水环境风险管控,减少重金属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电镀工艺、污染治理技术和管理水平进步,结合浙江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
太湖流域地区现有和新建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其他地区现有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自2021年7月1日起(其中工业集聚区外列入入园清单的现有电镀排污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起),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GB 21900-2008《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各地可根据当地环境保护需要和经济与技术条件,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批准提前实施本标准。
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日期:2011年11月15日11:18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文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环发〔2011〕6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各有关单位:目前,我省电镀行业普遍存在行业污染重、区域布局乱、企业规模小、装备水平低、污染隐患多等问题。
为优化电镀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升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有效削减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电镀行业健康、规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全面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行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主题词:环保电镀整治方案抄送:环境保护部。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2011年9月30日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为解决我省电镀行业无序发展、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提升企业装备技术、污染治理和内部环保管理水平,促进行业优化布局和转型升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根据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年)》,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范围为全省范围内所有专业电镀企业和企业配套电镀车间。
一、总体思路坚持将污染整治作为行业转型升级的倒逼机制,按照“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和“有保有压、上大压小”的思路全面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
组织开展电镀行业企业基本情况排查,科学制定分类整治方案,对一批环保手续齐全、具有规模和技术优势的企业,按一定整治标准进行整治规范提升,使其成为所在行业的标杆式企业;对一批虽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技术优势,但环境敏感的企业实施搬迁改造,促使其进入工业功能区或电镀园区规范发展;对环保手续不全、技术装备落后、整合无望的低小散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淘汰。
对拟保留的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按相关行业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对各县(市、区)相关整治工作统一按区域污染综合整治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HJ-BAT-XXX 环境保护技术文件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for Electroplating Industry(on Trial)(征求意见稿)环境保护部二〇一一年八月目次前言 (1)1 总则 (2)1.1 适用范围 (2)1.2 术语和定义 (2)2 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2)2.1 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2)2.2 污染物排放 (3)3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技术 (5)3.1 电镀工艺过程污染预防技术 (5)3.2 水污染治理技术 (8)3.3 大气污染治理技术 (10)3.4 污泥综合利用及处理处置技术 (11)3.5 噪声防治技术 (12)3.6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新技术 (12)4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 (13)4.1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概述 (13)4.2工艺过程污染预防最佳可行技术 (14)4.3水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术 (15)4.4大气污染治理最佳可行技术 (18)4.5污泥处理综合利用及处置最佳可行技术 (19)4.6 最佳环境管理实践 (19)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加快建立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管理目标的技术可达性,增强环境管理决策的科学性,提供环境管理政策制定和实施的技术依据,引导污染防治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发展,根据《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环境保护部组织制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环境工程技术规范等技术指导文件。
本指南可作为电镀工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验收以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技术依据,是供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规划和设计单位以及用户使用的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指南为首次发布,将根据环境管理要求及技术发展情况适时修订。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提出。
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治理及执法情况介绍
电镀行业污染物排放、治理及执法情况介绍一、电镀行业概况1.1生产工艺电镀是以直流电通入一定组织的电解质溶液,通过电能向化学能的转变,把金属镀到零件表面上的过程,即镀件置于含有被沉积金属离子的电解液中,通过外来的直流电,使镀件表面覆盖上一层薄的金属镀层。
主要有吊镀和滚镀两种生产方法:吊镀。
镀件通过挂具进行电镀,一般镀件体积比较大,表面比较平整,如锁具、汽车配件等,相应镀槽体积比较大。
滚镀。
没有挂具,采用滚筒电镀,镀件直接放入滚筒中,并通过滚筒导电。
镀件体积比较小,不易破损,如小五金制品、装饰精品小件、仪表和电器装配上的小零件等,一般镀槽体积比较小。
电镀的基本生产工艺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镀前处理、电镀阶段、镀后处理,其生产工艺流程如图1。
图1 典型塑料电镀(含化学镀)生产工艺流程图毛坯→表面平整→除油脱脂→清洗→酸洗→清洗→上挂具(吊镀)→一层电镀→清洗→二层电镀→清洗→钝化→清洗→干燥→上漆→干燥→下挂具→包装→成品。
1.2 生产原料酸类:硫酸、盐酸、硝酸、磷酸、铬酸、硼酸、氢氟酸、醋酸、柠檬酸等。
碱类:氢氧化钠、氨水等。
盐类:硫酸盐、氯化物、磷酸盐、重铬酸盐等无机酸盐(铜、镍、钠、锌、锰)、氰化物或硫氰酸盐(钠、钾、亚铜)、有机酸盐(酒石酸钾、十二烷基硫酸钠、间硝基苯璜酸钠、柠檬酸盐)等。
有机物类:添加剂、乳化剂、光亮剂、皂化剂等。
1.3 主要生产设备与污染物排放1、除油(脱脂)槽(前处理槽)。
镀液主要成分:碳酸钠、磷酸三钠、硅酸钠、表面活性剂、乳化剂等。
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油、脂类有机物(体现为COD)。
2、氰化镀铜(预镀)槽。
镀液主要成分:氰化亚铜、氰化钠、硫氰酸钾、氢氧化钠等,镀液pH值为11.5 左右,镀液颜色为淡黄色,表面有泡沫。
废水主要污染因子:CN-、Cu2+、〔Cu(CN)3〕2-、〔Cu(CN)2〕-(铜氰络离子)、OH-等;废气主要污染因子:含氰废气。
3、焦磷酸盐镀铜槽。
镀液主要成分:焦磷酸铜、焦磷酸钾、硫酸铜、柠檬酸钾等。
电镀行业污染物产生与防治措施
科技资讯科技资讯S I N &T NOL OGY I NFORM TI ON2008N O .14SCI ENC E &TEC HNO LO GY I N F O RM ATI O N学术论坛电镀作为具有100多年历史的技术,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
现在人们所指的电镀,是一门包括金属电沉积,化学沉积,转化膜处理等表面处理工艺技术在内的应用技术。
金属或非金属制品经过电镀处理,在其表面上形成一层与基体结合牢固的金属镀层或非金属覆盖层,并赋予特殊的物理-化学功能,不仅使材料具有抗蚀性、抗磨损、润滑性、导电性、屏蔽、可焊性能,从而最经济最有效的提高产品质量,延长使用寿命,而且针对不同需求,还可以赋表面以电磁、光学、光电子学、电子、超导、热学等性能和美学的装潢功能,以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
目前电镀不再是镀单类金属,而是可以电镀各类合金;不仅可以镀金属制品,而且可以镶镀陶瓷、金刚石等;镀层可以是晶体,也可是非晶体;不仅可槽镀,而且可无槽刷镀。
近年来电镀技术与其他科学技术互相渗透,逐渐形成为跨化学、冶金、物理、材料、表面科学等多学科交叉的边缘学科。
1我国电镀行业现状电镀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加工行业,据粗略估计,全国现有15000家电镀生产厂,职工总数超过100万人,现有5000多条生产线和2.5~3亿m 2电镀面积生产能力。
电镀行业年产值约为数百亿元人民币。
且乡镇企业发展迅速。
但是中国电镀企业规模普遍较小,年电镀能力超过100,000m 2的企业不足500家。
少数合资企业或正规专业化企业拥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设备和设施,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仍在使用过时的技术和设备,大量的生产线为半自动化控制,一些甚至为手工操作。
电镀企业集中分布在以下一些部门:33.8%的电镀企业分布在机器制造工业,20.2%在轻工业,5%~10%在电子工业,其余主要分布在航空、航天及仪器仪表工业。
我国电镀加工中涉及最广的是镀锌,镀铜、镍、铬,其中镀锌占45%~50%,镀铜、镍、铬占30%,氧化铝和阳极化膜占15%,电子产品镀铅/锡、金约占5%。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56条”验收标准解读报告目录一、相关政策二、工艺装备水平及生产现场三、污染治理设施四、清洁生产五、环境应急建设六、综合性管理制度0背景⏹《关于印发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1】67号⏹《关于明确电镀行业整治提升管理要求的通知》——浙江省环保厅、浙江省经信委,浙环发【2012】61号⏹整治范围:电镀企业及企业配套电镀车间⏹整治思路:“提升一批、搬迁一批、淘汰一批”,”有保有压、上大压小“整合入园、发展一批标杆式企业⏹整治目标:(1)生产规模小、工艺落后、产业档次低、环境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2)重金属排放总量在2009年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调查数据基础上削减30%以上(3)除少数标杆式企业、原则上所有企业完成搬迁入园生产一、相关政策1.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园区外企业镀槽总容积不小于4万升且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元(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除外)——产业政策主要有《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1年)《浙江省淘汰和禁止发展的落后生产能力目录(2010年本)》(2010年)《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2010年)《浙江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2010—2015)》(2010年)《浙江省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4万升与连续两年产值不小于500万需同时达到——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其他企业配套电镀车间产值及镀槽容积不做要求2.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环评批复,并通过了“三同时”验收;生产规模不能超过环评批复中的规模非法企业、加工点等全面取缔3.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依法进行排污许可证登记,足额缴纳排污费——实际排放量不能超过许可证的排放量4.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执行到位,职业病防治达到要求——按《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及验收职工定期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进行体检5.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到位,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许可——硫酸、盐酸、氰化物等在危化品名录中的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使用、贮存等,应符合《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应实行专库储存,库房、生产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并具有防台风、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功能。
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
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为规范我省电镀产业有序发展,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按照调整结构、降低消耗、加强治理、促进发展、保护环境的原则,现制定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如下:一、编制依据(一)《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三)《浙江省制造业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8年本)》(浙制造办〔2008〕2号);(四)《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工业项目新增污染控制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87号);(五)《关于印发浙江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管理、监测、统计和考核四个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07〕57号);(六)《关于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试行工作的通知》(浙环发〔2007〕94号);(七)《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八)《清洁生产标准电镀行业》(HJ/T314-2006)。
二、规模新建、扩建的电镀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3000万元。
迁建项目和生产规模不变的技改项目不受规模指标限制。
三、选址原则与总体布局(一)电镀企业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二)八大流域源头区、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Ⅰ、Ⅱ类的八大流域上游(含支流)以及饮用水供水水库的集雨区,禁止建设电镀项目;水环境功能区目标为Ⅲ类的八大流域上游、中游地区,从严控制电镀项目。
(三)禁止在国务院、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禁止准入区、限制准入区内建设电镀企业。
(四)电镀企业应建在污水集中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区块。
四、工艺与装备(一)电镀生产企业应积极推广无氰电镀工艺,低六价铬和无六价铬钝化以及低COD除油剂等先进技术、先进工艺。
电镀行业污染特点及防治要点
电镀行业污染特点及防治要点摘要:电镀广泛应用于卫浴行业、蒸汽零件、机械等作为我国制造业的一个基本过程,电镀生产大量污染物,特别是有毒和有害重金属,这是世界三大污染工业之一,污染状况令人担忧。
污染问题阻碍了电镀行业的发展,《水污染控制行动计划》的颁布对电镀行业提出了更严格的环境要求。
二十世纪末,国家控制双重标准和重组小型电镀行业的政策催生了电镀行业集中区,先后在江西、江苏和广西建立了电镀行业区。
通过综合规划和管理,电镀业正在解决技术落后、自动化程度低、管理水平低、资源消耗高和污染严重等问题,同时实现了更大的节约。
关键词:电镀行业;污染特点;防治要点引言电镀行业是具有高度一致性和广泛应用范围的主要加工行业之一,也是只能在自然环境中改变或转移的重金属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如果不加以特殊处理,它们将继续存在于自然界中并不断发展因此,电镀行业必须密切关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重金属污染问题以及如何预防和控制重金属。
1.电镀行业污染特点1.1废水污染物废水主要来源于工件清洗及定期更换的废槽液。
工件从一个工序出来后,会带出一定量的槽液,进入下一工序之前,需进行彻底清洗,以去除工件带出的槽液,以免污染下一工序槽液,因此,产生大量的清洗废水。
由于电镀镀种的多种多样,不同镀种的镀液成分有很大差别,电镀企业使用的化学药剂种类繁多,以上特点决定了电镀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成分较为复杂,主要污染因子为pH、铜、镍、铬、锌、铝、氰化物、总氮、总磷、硫酸盐等。
1.2土壤污染受污染地块(试验)的土地环境管理办法要求土地使用者依次进行初步的土壤环境研究、详细的土壤环境研究、风险评估、治理评估和效率评估因此,各地公布了可疑地块调查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通过收集涉及75家电镀公司的地块环境评估报告和公共文件。
电镀生产中受污染的环境环境环境主要是土壤,其次是地下水,超出标准的污染因素主要是铬、镍、锌、铜等重金属。
污染区涉及电镀车间、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深度为0.5至8米。
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电镀(HJ 984—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84—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电镀Technical guidelines of accounting method for pollution source intensityelectroplating industry(发布稿)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18-11-27发布 2019-01-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源强核算程序 (2)5 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5)6 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 (6)7 噪声源强核算方法 (8)8 固体废物源强核算方法 (9)9 其他 (9)附录A(资料性附录)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相关参数列表形式 (10)附录B(资料性附录)电镀主要废气污染物产污系数 (13)附录C(资料性附录)电镀工件面积计算方法 (14)附录D(资料性附录)不同形状镀件镀液带出量V参考值一览表 (15)附录E(资料性附录)不同清洗方式清洗用水量 (16)附录F(资料性附录)电镀废气及废水污染治理技术及效果 (18)附录G(资料性附录)电镀噪声源强及控制措施的降噪效果 (20)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固定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体系,指导和规范电镀污染源源强核算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工业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源强核算的基本原则、内容、核算方法及要求等。
本标准附录A~附录G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藏神州瑞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电镀行业问题分析与污染整治对策
要 电镀企业及 电镀产业集聚 区的 实地调研情况 以及污 染普 查动态数据 的分析 , 详细分析 了浙 江省 电镀行 业现
状及存在的主要 问题 , 并从 产业布局 与规模 、 生产工 艺与装备 、 清洁生产、 污染防治措施 、 环保监 管、 有 效 削减 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等方面提 出了相应的整治提 升对策 , 为电镀 企业 即将 开展 “ 十二 五” 污染整 治提供 重要 的
技术储备 , 对电镀行 业的减排及 转型升级 ; 问题 分析 ; 污 染整 治 中 图分 类 号 : X 7 8 1 . 1 文献 标 识 码 : A
P r o b l e m An a l y s i s o f El e c t r o p l a t i n g I n d u s t r y a n d Po l l u t i o n
e n v i r o n me n t a l i mp a c t s . On t h e b a s e o f s u r v e y o n ma i n e l e c t r o p l a t i n g i n d u s t r y c e n t r a l i z e d a r e a a n d p o l l u t i o n g e n e r a l i n v e s t i g a t i o n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
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2)1.1适用范围 (2)1.2术语和定义 (2)1.2.1电镀 (2)1.2.2化学镀 (2)1.2.3阳极氧化 (2)1.2.4电镀废水 (2)1.2.5重金属废水 (2)1.2.6含氰废水 (2)1.2.7电镀混合废水 (3)1.2.8电镀废液 (3)1.2.9镀液 (3)1.2.10电镀污泥 (3)1.2.11电镀园区 (3)1.3行业相关政策 (3)1.3.1相关规范、文件、政策 (3)1.3.2产业布局 (3)1.3.3产业政策 (4)1.3.4清洁生产政策 (5)1.3.5电镀园区规范条件 (5)1.4行业相关标准 (6)1.4.1清洁生产标准 (6)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6)2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7)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7)2.1.1前处理及产污分析 (7)2.1.2 镀锌及产污分析 (8)2.1.3 镀铜及产污分析 (9)2.1.4 镀镍及产污分析 (10)2.1.5 镀铬及产污分析 (10)2.1.6 镀银及产污分析 (11)2.1.7 镀金及产污分析 (12)2.1.8 镀合金及产污分析 (12)2.1.9其他产污环节 (13)2.2污染物排放 (13)2.2.1水污染 (13)2.2.2大气污染 (15)2.2.3固废污染 (16)3清洁生产技术 (17)3.1绿色设计 (17)3.1.1电镀厂房的总体布局 (17)3.1.2电镀厂房建筑的防腐蚀要求 (17)3.1.3电镀槽的布置要求 (18)3.2清洁生产工艺 (19)3.2.1前处理清洁生产工艺 (19)3.2.2电镀替代工艺 (19)3.2.3电镀过程清洁生产工艺 (20)3.2.4清洗水减量化技术 (21)3.2.5废水槽边回收技术 (23)3.3资源综合利用 (24)3.3.1含锌废渣的综合利用 (24)3.3.2含铬废渣的综合利用 (24)3.3.3含镍废渣的综合利用 (25)3.3.4含铜废渣的综合利用 (26)4污染防治技术 (27)4.1水污染防治技术 (27)4.1.1废水的收集和分质分流 (27)4.1.2前处理废水预处理技术 (27)4.1.3含铬废水预处理技术 (28)4.1.4含镍废水预处理技术 (30)4.1.5含氰废水预处理技术 (32)4.1.6含铜废水预处理技术 (33)4.1.7综合废水处理技术 (35)4.1.8回用水处理技术 (37)4.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39)4.2.1 废气抑制 (39)4.2.2 废气收集 (39)4.2.3 废气处理技术 (40)4.3固废污染防治技术 (41)4.3.1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要求 (41)4.3.2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42)4.4污染防治新技术 (43)4.4.1生物降解脱脂技术 (43)4.4.2无氰碱性镀技术 (43)4.4.3吸附交换法回收废酸液技术 (44)4.4.4 电化学废水处理技术 (44)4.5全过程最佳可行技术组合方案 (45)5内部环保管理 (46)5.1 生产现场管理 (46)5.2环保管理组织体系 (46)5.3内部环境监测 (46)5.4环保台账 (47)5.5环境应急管理 (47)6环境监管 (48)7指南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49)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防治环境污染,完善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工作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电镀工业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电镀⼯业污染防治最佳可⾏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附件三:《电镀⼯业污染防治最佳可⾏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环境保护部⼆〇⼀⼀年⼋⽉⽬录1.任务来源 (2)2.指南编制的意义 (2)3.《指南》编制的原则、⽅法和技术依据 (2)3.1编制原则 (2)3.2编制⽅法 (3)3.3技术依据 (3)4.主要编制⼯作过程 (4)5.国外相关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研究概况 (5)5.1欧盟BAT概况 (5)5.2 美国BAT概况 (5)6.⾏业技术现状调研情况 (7)6.1 电镀⾏业概况 (7)6.2 电镀⾏业⼯艺技术⽔平 (7)6.3 电镀⾏业技术装备⽔平 (7)6.4 我国电镀⾏业能耗、物耗⽔平 (8)6.5 电镀⾏业污染物排放量 (8)7.最佳可⾏技术的确定原则和评估、筛选⽅法 (8)7.1最佳可⾏技术的确定原则 (8)7.2最佳可⾏技术的评估、筛选⽅法 (9)8.主要技术内容及说明 (9)8.1 电镀污染物的特性及环境问题 (9)8.2 电镀⼯业污染防治(备选)技术 (13)8.3 最佳可⾏技术的评估与筛选 (28)9.最佳可⾏技术指南实施的环境效益与经济技术分析 (30)9.1环境效益 (30)9.2技术经济分析 (30)1.任务来源2007年,环境保护部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办[2007]150号),并于2009年下达了制定《电镀⼯业污染防治最佳可⾏技术指南》⽂件的⼯作任务。
江西⾦达莱环保研发中⼼有限公司、南昌航空⼤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联合成⽴课题组承担该技术⽂件的编制⼯作。
2.指南编制的意义1)实现电镀⼯业可持续发展电镀污染防治技术是⽣产全过程中清洁⽣产及污染物末端治理技术的合理整合,即通过先进可⾏的清洁⽣产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达到⽣产⼯艺的合理配置和资源的合理利⽤。
电镀⼯业污染防治最佳可⾏技术指南是国家环境技术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为电镀⾏业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削减、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
浙江省⾦属表⾯处理(电镀除外)、...浙江省环境保护厅⽂件浙环发〔2018〕19号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属表⾯处理(电镀除外)、有⾊⾦属、农副⾷品加⼯、砂洗、氮肥、废塑料⾏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业污染防治“⼗三五”规划》(浙环发〔2016〕46号)(以下简称《规划》)要求,进⼀步加强我省⾦属表⾯处理(电镀除外)、有⾊⾦属、农副⾷品加⼯、砂洗、氮肥、废塑料等6个地⽅特⾊涉⽔⾏业环境污染防治,提升企业污染治理和内部环保管理⽔平,助⼒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属表⾯处理(电镀除外)、有⾊⾦属、农副⾷品加⼯、砂洗、氮肥、废塑料⾏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加强科学谋划,⼤⼒推进涉⽔⾏业整治各地要⾼度重视涉⽔⾏业整治⼯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规划》要求,参照各⾏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整治⼯作,涉重⾦属⾏业(特别是⾦属表⾯处理(电镀除外)、有⾊⾦属⾏业)要结合《浙江省重点重⾦属污染物减排计划(2017~2020年)》实施。
要切实建⽴⽬标责任制和⼯作推进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计划,明确⼯作⽬标和主要任务,做到任务项⽬化、项⽬清单化,明确项⽬表、时间表、责任表,强化部门联动,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各项整治任务我省已将涉⽔⾏业整治⼯作纳⼊各地“美丽浙江”和“五⽔共治”考核体系。
各地要加强辖区内涉⽔⾏业整治⼯作的监督管理,结合环境执法“双随机”,对本地区涉⽔企业整治情况开展检查。
实施整治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治的情况实⾏通报。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各地要深⼊开展涉⽔⾏业污染整治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发布整治企业名单和整治进展情况,曝光典型违法案件,积极回应各类问题,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对整治⼯作的推动作⽤。
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间歇逆流清洗技术也称清洗废水全翻槽技术。当末级清洗槽里的镀液(或某离子)含量 高于该镀件清洗水的标准含量时,对电镀清洗槽逐级向前更换清洗水(全翻槽)一次。即把 第一清洗槽清洗液全部注入备用槽,把第二清洗槽清洗液全部注入第一清洗槽,以此类推, 在最后一个空槽中加满水,就可继续电镀一个翻槽周期。
3.1.1.4 亚硫酸盐镀金技术
亚硫酸盐镀金技术是以亚硫酸盐镀金液替代氰化物的镀金工艺。 该技术电流效率高,镀层细致光亮,沉积速度快,孔隙少,镀层与镍、铜、银等金属结 合力好,镀液中如果加入铜盐或钯盐,硬度可达到 350HV;但镀液稳定性不如含氰镀液, 且硬金耐磨性差,接触电阻变化较大。阳极不溶解,需经常补加溶液中的金。 该技术适用于装饰性电镀金工艺。
附件五:
HJ-BAT-11
环境保护技术文件
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 (试行)
Guideline on Best Available Technologies of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for Electroplating(on Trial)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过滤分离,浓缩液返回镀槽,淡水用于末级清洗槽循环使用。 该技术不消耗化学药品,不产生废渣,无相变过程,操作简便易自动化、可靠性高、无
二次污染。但设备投资较高,能耗较高。 该技术适用于电镀镍等贵重金属清洗废水的在线回收利用。
主要污染物 沙粒、金属氧化物及纤维性粉尘 氯化氢、磷酸和硫酸雾等 氢氧化钠等 铬酸雾 氰化氢
2.2.3 固体废物污染
电镀工艺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处理电镀废水的过程中产生的电镀废水处理污泥及电 镀槽维护产生的“滤渣”,还有化学脱脂工序产生的少量油泥。对固体废物应按照相关标准 做危险废物浸出测试,并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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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指南浙江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9月目录前言 (1)1总则 (2)1.1适用范围 (2)1.2术语和定义 (2)1.2.1电镀 (2)1.2.2化学镀 (2)1.2.3阳极氧化 (2)1.2.4电镀废水 (2)1.2.5重金属废水 (2)1.2.6含氰废水 (2)1.2.7电镀混合废水 (3)1.2.8电镀废液 (3)1.2.9镀液 (3)1.2.10电镀污泥 (3)1.2.11电镀园区 (3)1.3行业相关政策 (3)1.3.1相关规范、文件、政策 (3)1.3.2产业布局 (3)1.3.3产业政策 (4)1.3.4清洁生产政策 (5)1.3.5电镀园区规范条件 (5)1.4行业相关标准 (6)1.4.1清洁生产标准 (6)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6)2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 (7)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7)2.1.1前处理及产污分析 (7)2.1.2 镀锌及产污分析 (8)2.1.3 镀铜及产污分析 (9)2.1.4 镀镍及产污分析 (10)2.1.5 镀铬及产污分析 (10)2.1.6 镀银及产污分析 (11)2.1.7 镀金及产污分析 (12)2.1.8 镀合金及产污分析 (12)2.1.9其他产污环节 (13)2.2污染物排放 (13)2.2.1水污染 (13)2.2.2大气污染 (15)2.2.3固废污染 (16)3清洁生产技术 (17)3.1绿色设计 (17)3.1.1电镀厂房的总体布局 (17)3.1.2电镀厂房建筑的防腐蚀要求 (17)3.1.3电镀槽的布置要求 (18)3.2清洁生产工艺 (19)3.2.1前处理清洁生产工艺 (19)3.2.2电镀替代工艺 (19)3.2.3电镀过程清洁生产工艺 (20)3.2.4清洗水减量化技术 (21)3.2.5废水槽边回收技术 (23)3.3资源综合利用 (24)3.3.1含锌废渣的综合利用 (24)3.3.2含铬废渣的综合利用 (24)3.3.3含镍废渣的综合利用 (25)3.3.4含铜废渣的综合利用 (26)4污染防治技术 (27)4.1水污染防治技术 (27)4.1.1废水的收集和分质分流 (27)4.1.2前处理废水预处理技术 (27)4.1.3含铬废水预处理技术 (28)4.1.4含镍废水预处理技术 (30)4.1.5含氰废水预处理技术 (32)4.1.6含铜废水预处理技术 (33)4.1.7综合废水处理技术 (35)4.1.8回用水处理技术 (37)4.2大气污染防治技术 (39)4.2.1 废气抑制 (39)4.2.2 废气收集 (39)4.2.3 废气处理技术 (40)4.3固废污染防治技术 (41)4.3.1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要求 (41)4.3.2废水处理污泥综合利用与处置技术 (42)4.4污染防治新技术 (43)4.4.1生物降解脱脂技术 (43)4.4.2无氰碱性镀技术 (43)4.4.3吸附交换法回收废酸液技术 (44)4.4.4 电化学废水处理技术 (44)4.5全过程最佳可行技术组合方案 (45)5内部环保管理 (46)5.1 生产现场管理 (46)5.2环保管理组织体系 (46)5.3内部环境监测 (46)5.4环保台账 (47)5.5环境应急管理 (47)6环境监管 (48)7指南应用中的注意事项 (49)前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防治环境污染,完善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污染防治技术工作体系,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可作为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参考技术资料。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组织制订。
本指南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平阳县环保局。
本指南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1总则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浙江省内的电镀园区、电镀企业和拥有电镀设施的企业以及化学镀、阳极氧化工序的其他生产企业。
1.2术语和定义1.2.1电镀在含有金属盐的电解质溶液中,根据电化学的基本原理,以被镀覆金属作为阳极(或用不溶性阳极),欲镀覆金属的工件作为阴极,借助直流电源,在工件表面形成均匀、致密、结合良好的金属或合金沉积层的过程。
电镀后的工件起到防止金属氧化(如锈蚀),提高耐磨性、导电性、反光性、抗腐蚀性及增进美观等作用。
1.2.2化学镀指在无外加电流的情况下借助合适的还原剂,使镀液中金属离子还原成金属,并沉积到待镀件表面的一种镀覆过程。
1.2.3阳极氧化指金属制件作为阳极在电解液中进行电解,使其表面形成一层具有某种功能(如防护性,装饰性或其他功能)的氧化膜的过程。
1.2.4电镀废水电镀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水,包括镀件酸洗废水、漂洗废水、钝化废水、刷洗地坪和极板的废水、由于操作或管理不善引起的“跑、冒、滴、漏”产生的废水,废水处理过程中自用水以及化验室排水等。
1.2.5重金属废水电镀生产中排放的含有镉、铬、铅、镍、银、铜、锌等金属离子的废水。
根据废水中所含重金属元素,又分别称为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含锌废水、含铅废水、含镉废水、含银废水等。
1.2.6含氰废水电镀生产工艺中排放的废水中含氰离子。
1.2.7电镀混合废水电镀生产工艺中的不同镀种和不同污染物混合在一起的废水。
1.2.8电镀废液电镀生产工艺中因不能满足工艺要求而废弃的溶液。
1.2.9镀液电镀工艺中使用的各类配置液体。
1.2.10电镀污泥电镀废水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
1.2.11电镀园区电镀园区是由政府或行业规划倡导,电镀及相关服务企业集聚,污染物集中治理和综合利用的工业园区,亦可称为电镀集中区、集聚区、定点基地。
1.3行业相关政策1.3.1相关规范、文件、政策(1)《电镀行业规范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64号)(2)《电镀废水治理设计规范》(GB 50136-2011)(3)《电镀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2-2010)(4)《电镀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HJ-BAT-11)(5)《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CECS92:97)(6)《浙江省电镀行业准入指导意见》(浙环发[2010]30号)(7)《浙江省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1]67号)1.3.2产业布局(一)根据资源、能源状况和市场需求,科学规划行业发展。
新、改、扩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应符合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功能区划以及其它相关规划要求。
(二)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区域不得新建、扩建相关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运营的生产企业应根据区域规划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需要,依法逐步退出。
(三)新(扩)建项目应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依法通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不得开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经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使用。
所有新、扩、改、迁项目,在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的前提下,其选址、规模、工艺、装备、资源利用、污染防治等各项内容均应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的要求。
在已有电镀园区的地市,新建专业电镀企业原则上应全部进入电镀园区。
1.3.3产业政策(一)电镀企业规模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电镀生产环节包括清洗槽在内的槽液总量不少于40000升。
(2)电镀生产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或单位作业面积产值不低于1.5万元/平方米。
特种电镀企业、贵金属电镀企业除外,不对外承揽加工业务的企业配套电镀车间达不到规模要求的需经设区市环保局审核同意。
(二)企业选用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低水耗、经济高效的清洁生产工艺,推广使用《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的成熟技术。
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和电镀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主要如下:(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的工艺、装备和产品,如氰化镀锌、六价铬钝化、电镀锡铅合金等。
(2)在生产过程产生和排放含有汞元素的蒸气或废水的工艺或产品。
(3)加工过程中使用和排放废水中含有镉元素的用于民品生产的工艺和产品(船舶及弹性零件除外)。
(4)加工过程中使用和排放废水中含有铅元素的用于电子和微电子电镀生产的工艺和产品(国家特殊项目除外)。
(5)仅有一个且无喷淋、镀液回收等措施普通清洗槽。
(6)砖砼结构槽体。
(7)镀层在铬酐浓度150g/L以上的钝化液中钝化的工艺。
(8)淘汰手工电镀工艺(金、银等贵重金属电镀确需保留手工工艺的,应经设区市经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9)含硝酸退镀工艺。
1.3.4清洁生产政策(一)所有电镀企业应依法实施两年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二)电镀企业应根据加工零部件的品种、数量等优先选用高效低耗连续式设备,并达到电镀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中Ⅱ级指标以上水平。
(三)电镀企业有重金属和水资源循环利用设施。
(1)镀铜、镀镍、镀硬铬以及镀贵金属等生产线配备工艺技术成熟的带出液回收槽等回收设施。
(2)电镀企业单位产品每次清洗取水量不超过0.04吨/平方米,园区外企业或2011年后新建的企业中水回用率不小于50%。
(四)鼓励采用全自动控制的节能电镀装备;自动化生产线镀槽容积不小于总容积的80%,因特殊工艺要求无法实现自动化或半自动化的须经当地经信、环保部门同意。
1.3.5电镀园区规范条件(一)电镀园区规划建设符合本地区的产业布局,具备园区规划、建设标准、入园条件、园区管理、污染防治、配套服务等功能。
(二)电镀园区应根据本区域特点构建循环产业链,实现产业间、企业间首尾相连、环环相扣、物料循环,实现水资源减量化和循环利用、能源节约和梯级利用以及材料节约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及危险废物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三)入驻电镀企业不少于阶段规划的60%。
(四)电镀园区具备独立检测分析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条件,安装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五)电镀园区对企业排放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实施监测。
(六)电镀园区应建设统一的集中供热设施,限期淘汰园区内企业燃煤锅炉。
(七)园区内分产品、分区域进行生产管理,严格实行雨污分流,电镀企业废水必须全部纳管;建设统一、集中的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按照不同污染物种类分质分流,含一类重金属污染物的废水经单独处理达标后方能与其他废水合并处理。
(八)电镀园区区内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危险固废集中收集处置。
(九)园区中心及周边需设地下水观察井,并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对地下水进行常规监测。
1.4行业相关标准1.4.1清洁生产标准(1)《电镀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5号)1.4.2污染物排放标准(1)《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2)《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2生产工艺及污染物排放2.1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电镀工艺过程大致可以划分为:镀前处理—电镀—镀后处理三个工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