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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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被解除:一、劳动合同的期满;二、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三、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劳动条件,影响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请求解除合同的;四、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未按约定履行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五、用人单位基于以下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请求,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通知;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必须给予劳动者三十日以上的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以上的经济补偿。
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一方面的突然失业带来的影响。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双方要遵守合同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没有经过合法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解除也应当遵守一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应当向劳动者提出书面通知,说明解除的事由、依据和解除的时间,应当在解除通知书中注明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要求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通知期限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要求。
在劳动合同解除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妥善安排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经济补偿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遵守劳动合同约定,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权益,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劳动者也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只有在双方遵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2000字】第二篇示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是十分严格的。
该法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同时也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履行的程序和义务。
(实用)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劳动合同解除条件1劳动合同法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是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的规定,如不是因为以上原因是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你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相关知识: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在现实生活中,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随意解除的,否则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赔偿损失,那么你知道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是什么吗?我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32种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释义引言本文旨在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进行解释和说明,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法条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第四十条是劳动法中一个关键的条款,涉及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和法律适用等方面。
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以下情形: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2.解除协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事由发生;3.解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解雇劳动者;4.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终止合同;5.单方终止:一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第二节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经济补偿等。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
结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规定,涵盖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法律适用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是劳动法的核心目标之一。
各方应当严格遵守该法条的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落实。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一、引言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它规定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可能会出现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本文将探讨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条件和程序。
二、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或者玩忽职守,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等情形。
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劳动者的行为需要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例如严重旷工、盗窃公司财物等。
2.严重失职或玩忽职守:劳动者的失职或玩忽职守行为需要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例如严重疏忽导致工作任务失败或产生严重经济损失等。
3.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对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四、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出书面通知,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解除生效日期,并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内送达劳动者。
2.解除合同生效:在书面通知送达之日起,劳动合同解除生效。
3.遣散费和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的遣散费和经济补偿。
五、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尽管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需要得到保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劳动者的遣散费和经济补偿,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工会或劳动争议仲裁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认为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不合法或不合理。
六、总结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法定权利,但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中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双方协商解除。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若违反法的规定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不仅仅就解除劳动合同本身达成一致,还应当对一方或者双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一致,比如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保守商业秘密和补偿一定的培训费用,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条件,只有双方对这些附加条件也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劳动合同的合意解除。
当然,如果双方对解除劳动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条件,也就不存在就条件达成一致的问题。
(二)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过失性辞退形式。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及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预告辞退的许可性条件:预告辞退是指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预告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提前终止权利义务关系。
"预告"是指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也可以发向劳动者支付与预告期间相等的补偿费的形式,取代预告通知。
预告辞退限于劳动者无过错,单一主客观条件变化,劳订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合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行为。
本文旨在讨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以及劳动者的权益保护。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般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被刑事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能够从事的其他工作又未安排到;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满后不称职;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期满后的退休年龄。
当出现上述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然而,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依规操作,否则会面临劳动争议的风险。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和理由。
其次,劳动者在收到解除申请后,可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陈述和辩解。
若劳动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则解除即生效。
若劳动者提出书面陈述和辩解,用人单位应当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并注明解除的事实和理由。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单位必须合法合规,并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支付已经取得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等。
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履行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的其他约定事项,如离职手续和劳动保障等。
用人单位应提供离职证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等相关文件,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
尽管解除劳动合同可能给劳动者带来一定的不便和困扰,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权益保护的需要和结果。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有效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高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
然而,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注重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尊重劳动者的权益,避免滥用权力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单位与劳动者都有权解除合同,只不过在很多时候规定了⽤⼈单位解除的需要对劳动者⽀付⼀定的经济补偿⾦。
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编的具体介绍。
哪些情况⽤⼈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在试⽤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案例:张⼩姐毕业后应聘到⼀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的试⽤期,合同中约定双⽅在试⽤期内都可以单⽅随时解除合同。
试⽤期⼯资低、活也累,眼看试⽤期就要过去了,张⼩姐真⾼兴。
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选。
误解:⽤⼈单位和劳动者在试⽤期内⽆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期内提前三⽇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条件的”进⾏对⽐,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单位却没有——⽤⼈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条件。
对此很多⽤⼈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
实则不然,劳资双⽅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职前⼏乎不可能深⼊地了解⽤⼈单位的情况,⼯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步选择的权利,⽽⽤⼈单位在招聘员⼯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期内发现员⼯不符合录⽤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就是通过这种“形式上的不平等”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对于员⼯是否合格,应当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条件和招⽤时规定的⽂化、技术、⾝体、品质等条件为准,不合格,既包括完全不具备录⽤条件,也包括部分不具备录⽤条件,但都必须由⽤⼈单位对此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明。
另外,是否在试⽤期间,应当以劳动合同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期间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期限为准;若试⽤期届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期间,即不能再以试⽤不合格为由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二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程序与注意事项:•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进行解雇协商,其中包括代表双方的协商代表共同商议。
•用人单位需要出具书面的解雇通知书。
•劳动者提出的解雇请求应当尽可能地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告知其处理结果。
•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属于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
二、需要满足的条件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一)合同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书约定的期限、条件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可依据以下事由解除劳动合同:1. 劳动者未能通过试用期或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与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2.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是制度劳动纪律和制度是双方都应该遵守的,当劳动者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和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 劳动者行为构成犯罪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的行为构成犯罪,用人单位可以依据职务行为对其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4.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当劳动者患病或意外受伤而不能履行原合同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除以上规定外,双方还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其他解除合同的条件。
(三)其他情形在以下情形中,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企业改制、撤销、破产或者进入法定程序的解散状态;2.项目完成或经济形势、组织结构变化等原因,用人单位不再存在用人需要,也无法调整安排,必须裁减人员;3.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存在。
三、程序及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按照以下的程序及注意事项进行操作:(一)联系协商用人单位在准备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与劳动者的代表进行协商。
方案应尽可能地征求劳动者的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是什么法律常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因劳动者的过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或者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对本单位的工作造成影响的。
或者劳动者遭受刑罚无法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一款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一、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可以辞退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一款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阳律师单方解除权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合同的权利,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辞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必须具备法定的解除情形。
倍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劳动合同法》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的分类方式,即新法第39、40、41条分别规定了即时解除、预告解除、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同时42条对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作了禁止性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情形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作出了一些与《劳动法》不同的新规定: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的两种情形、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替代方式、适当放宽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增加了用人单位预告解除劳动合同以及裁员的限制情形。
一、用人单位行使即时解除权的许可性条件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即时解除的许可性条件限于劳动者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案例:张小姐毕业后应聘到一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中约定双方在试用期内都可以单方随时解除合同。
试用期工资低、活也累,眼看试用期就要过去了,张小姐真高兴。
可是,领导忽然说,你在试用期表现得不理想,明天就不要来了,我们找到了更好的人选。
误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无须理由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我们将《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法》39条之规定“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劳动者的确有这样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却没有——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对此很多用人单位提出质疑:这是不平等条款。
实则不然,劳资双方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状态,劳动者入职前几乎不可能深入地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工作后发现不适应应当有进一步选择的权利,而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有明确的职位描述,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并能够证明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叫做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提前终止劳动合同效力的行为。
在我国,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种法律行为,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保障问题,因此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本文将从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类型、条件和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概念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同于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自然失效。
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一定的原因,劳动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1. 双方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3.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4. 法定解除: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1. 双方协商解除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双方均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行为。
2.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的条件:(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2)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5)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 劳动者单方解除的条件:(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危险和对劳动者身体有害的高强度工种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的这一规定,在《劳动法》规定四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了两种情形。
根据该条的规定,劳动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其劳动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
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
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
解除劳务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劳务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中重要的两种合同形式。
劳务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签订的,劳务关系受用人单位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的合同。
而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提供劳动力的合同。
虽然两者都是劳动关系的表现形式,但在解除条件和法律适用上有着一些区别。
解除劳务合同的条件和方式1. 解除条件解除劳务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合同期满或任务完成,即合同约定的劳务期限到期或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即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经过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务合同;•发生不可抗力等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况。
2. 解除方式根据劳务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约定,解除方式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合同到期自动解除,无需另行通知和协商;•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需提前通知劳务人员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方式1. 解除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事由发生,即因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情况发生,例如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失职渎职等;•一方提前通知解除,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后解除合同;•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况。
2. 解除方式根据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约定,解除方式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形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协议;•一方提前通知解除,需要提前通知对方一定期限,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事由发生解除,一方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事由解除合同。
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虽然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形式,但在解除条件和方式上存在一些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解除条件:劳务合同的解除条件主要包括合同期满、双方协商一致、不可抗力等情况,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相对灵活,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的特定情况进行解除。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单位辞退区别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单位辞退的区别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受到广泛关注。
在实际工作中,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单位辞退是两种常见的现象,但它们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两种现象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概念及法律依据1.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法定的解除条件,并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2. 单位辞退单位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退分为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
合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违法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二、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1. 法律性质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终止劳动关系的行为。
这种行为是双方共同意愿的体现,是劳动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的结果。
辞退则带有单方面性,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单方面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辞退分为合法辞退和违法辞退,合法辞退是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违法辞退则是用人单位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2. 解除条件和程序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在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提前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辞退的条件和程序也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合法辞退应当符合法定的辞退原因和程序,如预告辞退、即时辞退等。
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18条1款
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一、背景介绍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约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雇主和员工可能会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劳动合同。
本文将探讨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事项。
二、合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协商一致解除。
”因此,职工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愿和协商达成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
三、一致解除的条件1.双方自愿:职工和用人单位都必须自愿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存在任何强制或不公平的行为。
2.协商一致:职工和用人单位必须通过充分、公正、平等的协商来达成一致,不能有任何一方强迫另一方接受解除的请求。
3.写书面协议:为了保证双方的权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通过书面协议来确认解除的内容和条件,双方都应当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四、一致解除的程序以下是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常见程序:1.提出申请:职工或用人单位可以向对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申请应当明确表明解除的原因和具体日期。
2.协商过程:双方进行充分的协商,包括解除的具体条件、补偿金、离职手续等。
协商过程应当公正、平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3.签署协议:经过协商一致后,双方应当在书面协议上签字确认。
协议中应当明确解除的日期、解除的事由、协商达成的具体条件等内容。
4.执行协议: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解除的相关程序,包括完成离职手续、支付补偿金等。
5.监督法律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对方可以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
五、注意事项1.法律合规性:解除劳动合同时,双方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解除的合法合规性。
2.公平公正: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过程应当公平公正,不能利用强权或不公平的手段对对方进行威胁或施压。
3.补偿金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双方应当在协商过程中就补偿金的金额和支付方式达成一致。
4.合同条款约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致解除的相关条款,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这些约定的具体内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公布的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没有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但是并不等于终身合同。
在出现《劳动法》第24、25、26、27条的情形时,也可以依法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征求本单位工会的意见,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在具备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操作,否则违法规定和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需要进行相关的赔偿。
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寻求网站的专业律师获得帮助。
「案例」小张是大学的管理学毕业生,在一次校园招聘会上,跨国集团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
经双方商定,小张毕业后到该公司担任业务经理。
后小张顺利毕业并和该公司签订2年劳动合同,约定2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后,小张转为正式员工。
在转为正式员工第2个月,公司通知其第二天不用上班,理由是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小张认为,自己工作和能力符合公司要求,并在业绩考核中达到公司的规定。
为此,小张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律师分析」这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在员工试用期满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事业单位用工解除程序
事业单位用工解除程序事业单位用工解除程序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故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系列步骤和程序。
正确地执行用工解除程序,既能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本文将分析事业单位用工解除的程序及相关要点,以期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一、解除条件事业单位用工解除的条件一般包括:1)双方一致协商解除;2)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3)双方协商解除且员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二、程序及要点1.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通知内容可包括解除原因、解除日期、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等。
2.协商解除双方协商解除是常见的解除方式之一。
在协商解除时,应注意以下要点:a.确定解除事由和解除时间;b.商议解除补偿金及其他待遇,如未使用年假等;c.签署解除协议;d.双方返还原件和副本,解除劳动关系。
3.劳动合同到期一般劳动合同都有期限,到期后双方可以选择是否续签。
如果双方未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签,合同将自动解除。
4.退休解除员工长期在事业单位工作,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可以自动解除。
用人单位应提前通知员工,并将相关退休手续和补偿金安排妥善处理。
5.法定解除条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a.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具备继续从事原工作的条件,且经过医疗期满鉴定;b.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c.员工因犯罪被判刑,严重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d.员工严重过失,造成用人单位严重损失;e.其他依法定解除条件。
6.补偿及福利待遇员工是否有权获得经济补偿和相应的福利待遇取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相应的补偿金、未休年假、退休金以及其他合理的福利待遇,确保员工合法权益。
7.劳动仲裁和诉讼如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在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点上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解除劳动合同询问函模板
尊敬的[公司名称]人力资源部:您好!首先,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对我的培养和关照。
在此,我谨以此函就本人与贵公司劳动合同解除事宜进行咨询,希望能得到贵公司的理解和协助。
一、背景说明本人于[入职日期]加入贵公司,担任[职位名称]一职。
在任职期间,我始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然而,由于个人原因,我决定提前终止与贵公司的劳动合同。
二、咨询事项1.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请问以下哪些情况符合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提前通知期]通知用人单位;(2)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3)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4)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2. 经济补偿金计算如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请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为何?是按照本人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计算?(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年限如何确定?是按照实际工作年限计算,还是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计算?(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为何?3. 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1)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本人应得的工资、奖金、补贴等福利待遇如何处理?(2)本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是否可以由贵公司代为缴纳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日?4. 办理离职手续(1)请问办理离职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2)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及流程是怎样的?(3)劳动合同解除后,是否需要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三、其他事项1. 如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贵公司是否同意?2. 如贵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3. 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是否需要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敬请贵公司就以上问题给予回复,以便本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如有需要,本人愿意积极配合贵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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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我国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相应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则就是非法解除,单位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呢?一、不必提前通知劳动者即可解除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
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
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而制定的。
但是,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不是由用人单位随心所欲制定的,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才具有合法的约束力,而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的规章制度则不具有约束力。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仅仅根据劳动者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就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而是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情节严重时,用人单位才可依法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里的“重大损害”一般由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规定,因为企业类型各有不同,对重大损害的界定也千差万别,故对此没有统一的标准。
用人单位在依据这一条作出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决定时,必须同时掌握两个标准:一个是劳动者的“失职”、“营私舞弊”必须是严重的;另一个是劳动者的行为必须对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对劳动者不严重的失职行为或者未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用人单位不能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里所讲的实际上就是“脚踩两只船”的行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同时,又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领取其他用人单位的工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构成严重影响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这种情形,同样可能发生在劳动者身上,当劳动者有这种情形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再从事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即使劳动者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或者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分,但因其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已经超过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前三项情形,故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本条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指以下几种情况:(1)被人民检察院免予起诉的;(2)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的;(3)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免予刑事处分的。
二、需提前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以上就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不过即使在单位满足了上述条件后,也要区分单位是可以马上解除劳动合同呢,还是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需要提前通知而没有通知的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是违法的。
来源:(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ld/222344.html)劳动工伤.相关法律知识∙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ld/677334.html∙工伤死亡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书写格式2018 /ld/677333.html∙53岁工伤死亡赔多少钱/ld/677332.html∙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要给员工赔偿吗/ld/677331.html∙要离职了可以要回之前的加班费吗/ld/677330.html∙劳动争议仲裁的特有原则有哪些/ld/677329.html∙工伤66岁能赔多少钱 /ld/677328.html∙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怎么做/ld/677327.html∙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可以辞职吗,辞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ld/677326.html∙无业人员交通事故有误工费吗/ld/677325.html∙因工受伤如何申请劳动仲裁/ld/677324.html∙追讨加班费的年限是多久/ld/677323.html∙2018最新未休年假工资计算公式/ld/677322.html∙采取欺骗方法办理养老保险构成什么犯罪/ld/677321.html∙跨省转社保材料及程序2018最新/ld/677320.html∙绩效奖金按季度发吗 /ld/677319.html ∙加班不给加班费应该怎么办/ld/677318.html∙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ld/677317.html∙解决劳动纠纷非得上法院吗/ld/677316.html∙生育险和医保的区别 /ld/677315.html ∙船员能签劳动合同吗 /ld/677314.html ∙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ld/677313.html∙举证加班费需要什么证据/ld/677312.html∙能把上年的年假放到下年休吗/ld/677311.html∙公司破产辞退员工不用赔偿吗/ld/677310.html∙在什么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ld/677309.html∙贪污罪判刑后还有工资吗/ld/677308.html∙怀孕休假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 /ld/677307.html∙在上海办理社保需要些什么材料/ld/677306.html∙到了退休年龄而合同未到期怎么办/ld/677305.html∙最新试用期离职工资如何计算/ld/677304.html∙工伤事故劳动仲裁代理词/ld/677303.html∙婚假和奖励婚假的相关法律规定/ld/677302.html∙因单位原因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ld/677301.html∙工伤赔偿四个典型案例/ld/677300.html∙部分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起诉的,仲裁裁决的效力如何/ld/677299.html∙买断工龄的个税怎么缴纳/ld/677298.html∙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是什么/ld/677297.html∙工伤断了四个脚趾头赔多少钱/ld/677296.html∙试用期间能否享受防暑降温福利/ld/677295.html∙2018竞业限制协议范本书写格式2018 /ld/677294.html∙企业招聘16周岁员工合法吗/ld/677293.html∙新劳动法劳动合同签订有没有年限规定(2018) /ld/677292.html∙产检请假扣工资吗 /ld/677291.html∙劳动合同内容是否只限于劳动者本人的权利与义务/ld/677290.html∙开车门撞到人赔了几万/ld/677289.html∙2018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最新消息/ld/677288.html∙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操作技巧/ld/677287.html∙城镇退伍兵安置规定(2018) /ld/677286.html∙我公司随意降我薪水违法吗/ld/677285.html∙北京退休人员平均工资是多少/ld/677284.html∙2018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最新政策消息/ld/677283.html∙因工伤残与非因工伤残在待遇上有区别(2018)吗/ld/677282.html∙加班未休年假,离职后工资如何计算/ld/677281.html∙公司可以内部调动劳动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吗/ld/677280.html∙续签劳动合同确认书范文/ld/677279.html∙在哪些情况下,职工发生死亡和负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ld/677278.html∙职业病赔偿协议书(2018最新)写格式2018 /ld/677277.html∙孕期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经济赔偿多少钱/ld/677276.html∙绩效奖金等于业绩吗 /ld/677275.html ∙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哪些法律风险/ld/677274.html∙2018最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政策/ld/677273.html∙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ld/677272.html∙公司旅游受伤能算工伤吗/ld/677271.html∙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有哪些/ld/677270.html∙社会保险稽核办法最新规定(2018) /ld/677269.html∙公务员自杀抚恤金怎么发放/ld/677268.html∙事后补签合同要不要支付双倍工资/ld/677267.html∙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及实行地区/ld/677266.html∙哪些情况劳动合同到期不能终止/ld/677265.html∙骶骨骨折司法鉴定等级是几级,能享受什么待遇/ld/677264.html∙三年兵有探亲假吗 /ld/677263.html∙解除劳动合同声明模板/ld/677262.html∙2018湖北省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最新消息/ld/677261.html∙法定假日是都可以3倍加班费吗/ld/677260.html∙9级超龄工伤能赔多少钱/ld/677259.html∙单位的工伤保险赔多少钱/ld/677258.html∙佛山市劳动争议怎么处理/ld/677257.html∙脚崴了工伤能赔多少钱/ld/677256.html∙劳动合同法有永久合同吗/ld/677255.html∙合同工有退休年龄规定(2018)吗/ld/677254.html∙合同代理中被代理人擅自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哪些/ld/677253.html∙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是否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ld/677252.html∙探亲假20天是工作日吗/ld/677251.html∙干部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有区别吗/ld/677250.html∙威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是多少/ld/677249.html∙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ld/677248.html∙2018退休后医保缴费由谁交/ld/677247.html∙每月最长加班时间是多久/ld/677246.html∙在试用期不敢需要支付违约金吗/ld/677245.html∙北京社保跨省异地转移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ld/677244.html∙工伤保险基本知识有哪些/ld/677243.html∙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有哪些/ld/677242.html∙关于员工辞职的赔偿有什么法律规定2018(2018)2018 /ld/677241.html∙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2018最 /ld/677240.html∙什么公司才有五险二金/ld/677239.html∙可变更指的是什么 /ld/677238.html∙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ld/677237.html∙劳动争议的调解组织具体有哪些/ld/677236.html∙工伤5颗牙齿受伤私了赔多少钱/ld/6772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