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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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发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发展纲要暨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乌政办[2016]132号【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31【实施日期】2016.08.3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发展纲要暨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6〕132号)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发展纲要暨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7月27日市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8月31日乌鲁木齐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发展纲要暨质量强市战略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87号)、《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2014〕197号)要求,明确2016年质量工作重点,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设质量强市,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不断提升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防止行业性、区域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发生,产品质量保障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产品质量国家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国中等水平,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主导产品采用国际标准与国外先进标准比率达85%以上;培育新疆名牌产品达20个以上,乌鲁木齐市名牌产品达12个以上;培育中国驰名商标1件,新疆著名商标5件;认定乌鲁木齐市知名商标20件。

塔城的发展与变化

塔城的发展与变化

塔城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北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中部,地处东经82°16′-87°21′、北纬43°25′-47°15′之间。

东北与阿勒泰地区相邻,东部以玛纳斯河为界与昌吉回族自治州及石河子市相连,南以依连哈比尔尕山和婆罗科努山为界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伊犁地区为邻,西南毗邻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西北部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边境线长480公里;在地区腹心地带,有自治区直属的克拉玛依市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属的奎屯市。

塔城地区所辖的塔城市位于地区的西北角,额敏县位于北部,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在东北部,南部由东向西依次为沙湾县和乌苏市,托里县在区境的西南,裕民县在西部。

中共塔城地委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行政公署驻塔城市。

市区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637公里,距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伊宁市832公里,距巴克图口岸17公里;距地区所属各县县城分别为:至裕民73公里,至额敏57公里,至托里123公里,至乌苏398公里,至沙湾451公里,至和布克赛尔502公里(以上均为公路里程)。

面积塔城地区区境东西横距约394公里,南北纵距约437公里,总面积10.45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疆总面积的6. 5%。

四季特征塔城地区位于亚欧大陆腹地,属于中温带干旱和半干旱气候区。

在大气环流、地理纬度、地形等因素综合影响下,其气候总的特点是:平原地区夏季较为炎热,冬季寒冷,春季升温不稳定,秋季气温下降迅速,气温年变化和日变化大;降水量地区间分布不均匀,年际变化大,塔城盆地年降水量较多,准噶尔盆地及和布克谷地较少;山区与平原地区相比,冬暖夏凉,热量不足,迎风坡降水丰沛,背风坡降水较少。

河流塔城地区有大小河流107条,其中年径流量1亿立方米以上的有12条,0.1-1亿立方米的有36条,100万-1000万立方米的有58条,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有1条。

全地区河流总径流量52.79亿立方米。

一、行政区划塔城地区辖塔城市、额敏县、裕民县、托里县、乌苏市、沙湾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2•【字号】塔行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塔行办发〔2020〕3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2020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7月2日2020年塔城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经济工作意义重大。

2020年经济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面扎实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保持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全面收官。

2020年国民经济和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5%左右,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左右;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3.3%左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4.7%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巩固16710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成果;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排放量指标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全员劳动生产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稳步提升,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18•【字号】•【施行日期】2021.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8日塔城地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推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1—2035年)〉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56号)精神,推动地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深入开展,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3+1”工作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配置为重点,以适龄儿童接受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义务教育为目标,着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提升每一名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名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优先发展,统筹规划。

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做到公共资源配置上对义务教育统筹规划和重点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统筹处理创建达标与发展刚需的关系。

新疆塔城未来发展的趋势

新疆塔城未来发展的趋势

新疆塔城未来发展的趋势
1. 全域旅游发展。

塔城市将充分发掘自然、文化等旅游资源,加强旅游产品创新,打造一批旅游特色小镇和富民生态旅游区,提升旅游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的游客。

2. 高技术产业加速发展。

塔城市将大力发展光电、信息、新材料等高技术产业,引进高端技术和人才,打造塔城市高技术产业基地,实现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

3. 农业现代化。

在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的基础上,塔城市将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多样化农业,实现粮食和农产品品质提升,为农民增收致富。

4. 向城市化转型。

塔城市将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提升城市品质和居民生活水平,推动城市化转型。

5. 打造“边贸之都”。

塔城市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等国家的经贸往来,推进口岸政策改革,建设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成为新疆“边贸之都”。

6. 深化改革开放。

塔城市将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打破单一资源型经济的发展路径,推进市场化改革和制度创新,营造更加开放、包容、创新的发展环境。

2022年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2022年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建设行动计划

为贯彻省、市、县__关于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战略部署,落实《 _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___市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 ___建设 ___年行动计划___》(___政办秘〔 ___〕___号)要求,实施质量品牌升级工程,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质量 ___建设步伐,制定 ___年行动计划。

以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食品包装物、童车、儿童玩具、婴幼儿服装、卫生用品、厨具、床上用品、家具等消费者普遍___的消费品为重点,开展改善消费品供给专项行动, ___实施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在重点领域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工作。

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开展车用汽柴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

(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卫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办、县人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环绕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开展质量攻关,提升质量技术水平。

加大对创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的支持、引导力度。

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风险分析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推动质量技术万众创新。

推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开展质量标杆企业示范行动,带动中小企业实施技术升级和管理创新。

(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推动产业会萃园区加强品牌建设。

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哺育一批特色显著、竞争力强的区域品牌。

推动支持示范区品牌建设促进措施的制定,探索开展品牌价值评估标准建设工作。

提高商标公共服务水平。

争创市优“云岭杯”。

年度内拟争创 ___名牌___ 个、 ___名牌产品 ___个、 ___市知名商标 ___件、 ___省著名商标 ___ 件。

(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经信委、县住建委、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坚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在夯实产业基础、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强化绿色集约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上下更大工夫,把开辟区打造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质量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成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哺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落脚地。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20.09.12•【字号】塔行发〔2021〕75号•【施行日期】2020.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的通知塔行发〔2021〕7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现将《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9月12日塔城地区关于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试行)为加快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步伐,推动试验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努力把试验区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支点、深化与中亚国家合作的重要平台、沿边地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维护边境和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制定如下政策。

第一章财税政策第一条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第二条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等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其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规定执行。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标准化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塔行办发[2013]99号【发布部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13【实施日期】2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13〕99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塔城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塔城地区贯彻《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地区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新政发〔2013〕19号)和《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纲要2013-2015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3〕64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产业创新能力为目标,大力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不断完善标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和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紧密结合。

推进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标准创制与应用,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工作体制和机制。

加强基础能力建设,积极参与国家、自治区标准化活动,提高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促进质量和效益的提升,为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1.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原则。

政府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标准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企业、科研机构、中介组织等参与标准化活动,积极营造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良好环境。

新疆塔城地区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刍议

新疆塔城地区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刍议

新疆塔城地区提升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刍议作者:***来源:《西部学刊》2024年第11期摘要:近年来,新疆塔城地区对外开放政策措施保障有力,经济发展保持良好的态势,进出口贸易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但利用外资、国际旅游发展较为缓慢,口岸发展相对滞后。

受特色资源挖掘不足,产业规模小、结构不够合理、基础设施联通水平较低等因素制约,塔城地区对外开放水平不高。

为此,建议从加快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优化产业结构、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提升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丰富对外开放载体等方面入手,提升塔城地区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塔城地区;对外开放;质量;水平中图分类号:F12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4)11-0009-04Research on Enhancing the Quality and Level of Opening in Tacheng, XinjiangXu Yuanbo(Supervision and Guidance Office, Tacheng Open University, Tacheng 834799)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in Tacheng,China’s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the opening-up policy measures are effective, economic development to maintain a good trend, import and export trade shows a sustained positive trend, but the use of foreign capital, international tourism development is relatively slow, the port development is relatively lagging behind. Restricted by factors such as insufficient excavation of characteristic resources, small scale and unreasonable structure of industries, and low level of infrastructure connectivity, Tacheng is not open to the outside world at a high level. Therefore, it is recommended to start from accelera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Tacheng key development and opening-up pilot zone, optimizing the industrialstructure, establishing an open industrial system, upgrading the level of infrastructural connectivity, and enriching the carriers of opening to the outside worl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level of opening-up of the Tacheng to the outside world.Keywords: Tacheng; open to the outside world; quality; level2022年10月,習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1]。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农产品购销【发文字号】塔行办发[2010]125号【发布部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发布日期】2010.10.14【实施日期】2010.10.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塔行办发[2010]125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有关部门:地区发改委牵头制订的《塔城地区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О一О年十月十四日塔城地区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工作方案(地区发展和改革委2010年10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通知》(新政办发[2010]20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积极作用,完善和加强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确保农产品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现行大宗农产品宏观调控体系、机制不变的前提下,创新政府宏观调控方式,引入在行业里有一定影响作用的骨干企业作为补充和完善的手段纳入到调控体系中,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确保大宗农产品货源充足,供应平稳,价格基本稳定,为实现塔城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保障。

二、市场调控的品种范围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等)、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和牛、羊肉。

今后视市场调控需要,按照自治区要求适时增加调控品种。

三、建立地、县两级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建立地区和县(市)政府领导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5.25•【字号】新政办发〔2015〕54号•【施行日期】2015.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5〕54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2015年质量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一)继续清理质量行政审批事项。

进一步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事项,研究建立质量安全监管权利清单、责任清单。

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自治区质量兴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

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组织开展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活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面向企业的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和质量技能培训。

在大中型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自治区经信委、人社厅、质监局、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制定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指导意见。

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

落实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13]80号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13]80号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13〕8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塔城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城地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安全、有序、和谐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的实施意见》(新政发〔2012〕105号)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平安出行良好环境,为建设幸福塔城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一)安全第一,协调发展。

坚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统筹规划,使道路交通安全融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严格驾驶人、车辆、运输企业准入和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制约和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根本性问题,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新疆塔城未来发展的趋势

新疆塔城未来发展的趋势

新疆塔城未来发展的趋势
作为新疆北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塔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资源和潜力。

未来,塔城市的发展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转型:塔城市将逐渐从传统的农业和牧业经济向多元化的经济发展,如加强用能转换,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等产业。

2. 区域合作:塔城市将加强与周边地区的合作,推动区域性经济发展,优化区域经济格局。

3. 物流运输:塔城市将加快建设物流运输体系,推进物流业的信息化和物流企业的专业化。

4. 旅游业:塔城市将发挥独特的地理、文化、民俗资源,积极发展旅游经济。

5. 人才培养:塔城市将加大教育、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人力资本的投入和培养,积极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总的来说,塔城市将坚定不移地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进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7•【字号】塔行办规〔2023〕1号•【施行日期】2023.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塔行办规〔2023〕1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塔城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塔城地区行署办公室2023年9月7日塔城地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激励和引导地区各行各业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产业提质增效,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地区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政府质量奖)由地区行政公署设立,是全地区最高质量荣誉,旨在激励引导全社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不断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区,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三条政府质量奖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择优,在自愿申请基础上,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申报组织负担。

第四条政府质量奖评选周期为2年,评选年度与自治区政府质量奖交替组织。

质量奖名额每届不超过3个组织,当届申报单位达不到获奖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五条政府质量奖依据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评审。

第六条政府质量奖申报、受理、评审、表彰以及宣传推广、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七条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政府质量奖受理、评审、表彰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修订评审规则。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质量兴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质量兴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质量兴区工作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
【发文字号】塔行办发[2010]146号
【发布部门】塔城地区行政公署
【发布日期】2010.11.15
【实施日期】2010.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塔城地区质量兴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行办发[2010]146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地直各单位,地区种牛场、种羊场:
《塔城地区质量兴区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五日
塔城地区质量兴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
见》(新政发[2007]67号)、行署《关于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塔行发[2007]117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提高质量、保障安全、扩大需求、促进增长,大力实施质量兴区战略,不断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推动产品质量、工程质。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转发自治区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转发自治区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转发自治区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9.12.31•【字号】塔行办函〔2019〕37号•【施行日期】2019.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转发自治区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方案的通知塔行办函〔2019〕3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委、办、局,各自治区级工业园区、塔城市边境合作区管委会: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关于做好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方案》(新政办函〔2019〕27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塔城地区政府2019年12月31日自治区关于做好复制推广借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工作方案新政办函〔2019〕271号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全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对标对表,复制推广借鉴北京市、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在全区复制推广借鉴改革举措的主要内容(一)在全区复制推广的改革举措。

主要包括: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压缩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全面推广电子营业执照,优化印章刻制服务,实行社保用工登记“二合一”;实行客户用电线上报装;提供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纳税“最多跑一次”;推广应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口岸通关提前申报,公开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建立“基本解决执行难”联动机制等13项改革举措。

(二)供全区借鉴的改革举措。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地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地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

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地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塔行办发[2012]167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塔城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印发地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意见的通知(塔行办发〔2012〕16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巴克图辽塔新区管委会,地区各委、办、局:《塔城地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意见》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11月19日塔城地区推进名牌发展战略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质量管理工作,增强社会质量意识,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塔城地区实施名牌战略“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紧密结合地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以技术创新为先导、质量为核心、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着力培育、发展名牌产品,全面提高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带动和促进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质量核心原则。

以开展“质量兴区”、“质量兴县(市)”活动为契机,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建立研发、生产、营销、售后服务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创建名牌。

(二)市场导向原则。

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发展方向,保证其产品能够满足市场和消费者需求。

(三)集约化原则。

进一步强化企业名牌意识,狠抓以名牌产品为核心的资本经营,吸引各种生产要素向名牌产品及生产企业流动和集中,培育一批有实力的名牌产品企业。

(四)企业主体原则。

进一步增强广大企业争创名牌的主体责任意识,将实施名牌战略作为转换经营机制、在竞争中求生存、谋发展的战略措施,积极主动开展争创名牌工作。

塔城策划方案

塔城策划方案

塔城策划方案1. 引言本文档为塔城的策划方案,旨在通过合理规划和管理,使塔城成为一个繁荣发展的城市。

本方案将涵盖塔城的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旅游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内容。

2. 基础设施建设塔城的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发展的基础,需要统筹规划以满足城市居民和企业的需求。

以下是本方案中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 道路交通•扩建主干道:计划在塔城市内扩建主要道路,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建设快速公路:计划建设连接塔城和周边城市的快速公路,便利居民和企业的出行。

•提升公共交通系统:改善塔城的公共交通系统,增加公交线路和车辆,提高服务质量。

2.2 水电供应•修建新的水电站:考虑到塔城的能源供应需求,计划修建新的水电站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

•更新供水管网:对塔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和维护工作,确保居民能够获得安全、稳定的供水。

2.3 环境保护•加强垃圾处理: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环保水平。

•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塔城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和风能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3. 经济发展计划塔城的经济发展是城市繁荣的关键,本方案制定了以下措施来促进塔城的经济发展:3.1 产业升级•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吸引人才和投资。

•发展农业产业:优化农业结构,加强农业科技研发,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3.2 促进创业就业•政府支持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简化创业手续,减少创办企业的成本。

•扩大就业市场:吸引外来投资,拓宽就业机会,提高城市的就业率。

3.3 优化投资环境•提供优惠政策:制定相关政策,为投资者提供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

•加强行政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为投资者提供便利。

4. 旅游业发展策划塔城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景观和独特的民俗文化,发展旅游业对于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是本方案中的旅游业发展策划:4.1 旅游资源开发•开发自然景区: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塔城的自然景区,提供给游客独特的旅游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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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贯彻实施自治区质量兴新战略发展纲要
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为仔细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号)要求,明确年质量工作重点,结合塔城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
(一)进一步清理质量行政审批事项。

落实自治区、地区减少和下放质量安全准入类行政审批工作。

加强质量安全执法部门间的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形成质量安全监管合力。

(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大力提高劳动者技能。

实施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组织开展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活动,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面向企业的质量知识普及教育和质量技能培训。

在大中型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市经信委、人社局、质监局、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大力推动企业质量技术创新。

按照自治区推动制造业质量升级指导意见,加大制造业企业质量技术改造支持、引导力度。

落实技术改造贴息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加强质量技术创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质量技术创新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质监局、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管理制度和先进标准。

推动企业建立产品和服务标准化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订修订,积极推动和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引导企业广泛开展QC小组、“五小”(小建议、小革新、小攻关、小发明、小创造)、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

参与特色林果生态健康果园试点。

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遴选。

(市经信委、科技局、林业局、质监局、安监局、旅游局)
(五)坚持以质量提升推动品牌建设。

推进农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品牌培育能力建设。

保护和传承老字号,提升传统产业质量水平。

开展知名品牌创建工作,提升区域品牌价值。

将品牌建设情况纳入国有企业工作考核,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和效应。

推动开展工业产品生态设计,促进绿色品牌建设。

(市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科技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六)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

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落实质量终身责任。

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

加大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在用设备和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及安全监督检查。

(市经信委、卫生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安监局)
二、改进政府监管,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七)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防范。

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加强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

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构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

严格防范有害动植物疫病疫情风险。

有效防范外来埃博拉病毒、禽流感病毒等传染病传入。

开展边境贸易生物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

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和查处机制。

(市经信委、卫生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粮食局、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八)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开展电梯安全监管专项活动。

加强建筑、水利、交通等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和巡查工作,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驻地监督机制。

在重大工程领域推动实施重大设备监理制度。

加强能效标识管理产品、节水产品质量抽查。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测,推进污染粮食单收单存、定向销售。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

加强林木种苗审定认定和行政执法工作,确保苗木质量。

(市卫生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住建局、交通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粮食局)
(九)依法严厉打击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农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年及消
费品、汽车产品重点专项打假活动。

打击非法携带、邮寄进境种子种苗及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开展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网站”“黑车”。

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行动。

开展打击侵权盗版专项行动。

开展农资市场秩序、车用燃油专项整治行动等。

(市经信委、农业局、商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文广局、旅游局、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十)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3-2020年)》。

加快完善工业产品质量企业自我声明机制,推动部分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重点产品自我声明规范。

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公开和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落实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开展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旅游经营服务“失信名单”。

开展电子商务质量诚信提升活动。

(市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旅游局、人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
(十一)促进节能减排改善环境质量。

严格落实自治区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行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

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督检查,推进机动车污染综合防治。

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

实施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

加强石油、化工、有色、钢铁、电力等高耗能行业及重点耗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

强化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和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情况监管;加
强节能型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节能产品惠民、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和节能能力建设等重点工程。

(市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局、质监局)
(十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活动。

抓好重点消费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

实施售后服务质量测评,开展售后服务质量对比提升活动。

实施工业质量品牌提升活动计划。

开展提高医疗质量专项工作。

督促银行业监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入落实消费者保护考核评价工作,定期发布服务改进情况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建立旅游质量第三方评估体系。

(市发改委、经信委、卫生局、商务局、质监局、旅游局、人民银行塔城地区中心支行、塔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银监分局、保险行业协会等)
三、推动社会共治,形成推动质量提升的合力
(十三)加快构建质量社会共治机制。

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共治工作机制。

对进口肉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植物油出口国(地区)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开展回顾性审查。

开展质量强市示范乡镇(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场)、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活动。

推动实施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建立质量安全多元救济机制和产品侵权责任赔偿制度。

精心组织2015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发布“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

(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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