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W42(成铁安〔2009〕42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铁路沿线隔离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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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W187(成铁办〔2009〕187号)关于发布《成都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JW187(成铁办〔2009〕187号)关于发布《成都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二条 生产铁路道砟的采石场应具备有效资质和基本条 件,已录入《目录》;加工破碎筛分设备符合铁路道砟生产工艺 要求。未录入《目录》的生产单位不具备生产铁路道砟的资格。
第十三条 任何用砟单位不得私自购砟;外购道砟必须在路 局道砟管理办公室的协调下,采购目录内砟场生产的合格道砟; 工务站段私自采购道砟,路局将不予列帐支付并追究站段和工务 处相关责任;基建施工单位私自采购道砟,除不予计价外,还将 追究建设处和用砟单位的相关责任。确需用汽车从采石场运输至 施工地点的道砟,必须经路局道砟管理办公室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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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道砟质量事故的处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执行。 第五条 道砟管理办公室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1.监察处 (1)根据铁道部、铁路局铁路道砟管理的有关规定,参与对
道砟生产标准落实情况、道砟采购经营行为规范、上道质量控制 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指导。
(2)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道砟质量专项检查或执法监察,对检 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
第十一条 根据路局的安排,各工务段、工机段每月 20 日将 次月线路大维修的用砟建议计划(数量、等级、时间、地点)报 工务处,工务处审核后,向局道砟管理办公室提报大维修用砟建 议计划。
各建设指挥部每月 20 日将次月基建用砟建议计划(数量、 等级、时间、地点)报建设处,建设处审核后,向道砟管理办公 室提报建设处用砟建议计划。
第十七条 在局业务处的指导下,各车务段要组织好道砟车 的装车、捆车、协调动力牵引和车辆清扫等工作,确保道砟车的 及时发运。各车务段要加强管理,严禁各道砟发运车站无道砟发 运计划发运道砟,或假借发运道砟名义发运其它货物。
第十八条 道砟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工程总承包公司相关人 员,对采石场生产过程和道砟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不定期 抽查道砟质量,并将检查和抽查结果每月一次全局通报。不合格 道砟产品装车、运至施工现场或上道的,按局有关制度规定及时 分析情况,查明原因,生产和使用单位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 用。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施行日期】2024.08.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现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铁路局2024年6月3日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铁路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应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及时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介公开。

第二章项目信息公开第五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建设管理信息、竣工验收信息3类,具体如下。

(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施工图审查结果、开工手续办理结果的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结果。

(二)建设管理信息:招标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行信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编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合同价款、合同工期、合同变更事项等〕。

(三)竣工验收信息:验收组织单位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等。

第六条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由建设单位负责在其单位网站公开。

成都电务段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6.7)

成都电务段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6.7)

成都电务段作业安全防护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和行车安全,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成都铁路局160—250km/h线路施工、维修管理办法》(成铁运…2010‟16 号)、《成都铁路局160—250km/h 线路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成铁安…2010‟147 号)、《成都铁路局200-250kmh 客运专线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卡控措施》(成铁安…2010‟194号)、《成都铁路局非动车组区段电务系统现场作业安全关键卡死制度》(电函…2009‟130号)、关于加强劳动作业安全、强化作业纪律卡控的紧急通知(电电…2011‟49号)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段维修作业内容和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2条速度160Km/h以上线路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限速120Km/h以下、客运专线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或封锁本线线路且邻线限速160Km/h 以下时方可上道作业。

第3条各级管理人员、防护人员、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防护人员的设置第4条以电务为主体,室内、室外设备维修、施工和故障处理必须在行车室(车务操作终端、无人站的电务维护终端)设室内专职防护人员。

CTC区段维修、施工按需要在行调台设置专职防护,故障处理必须设置专职防护人员。

第5条以电务为主体,室外上道进行维修、施工,必须设室外专职防护人员。

在作业时间内,无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时(仅限于线路封锁、客专线夜间无车的情况),可不设室外专职防护人员。

第6条以其他单位为主体,电务配合作业时,凡影响电务设备机械、电器特性,需要调试时必须设室内专职防护人员。

当室外作业量大、有交叉作业或电务作业不能与主体单位同步完成时,必须设室外专职防护人员。

当电务作业量小,能与主体单位同步完成,主体单位同意一体化防护时,室外可不再单设专职防护人员,作业人员必须服从主体单位防护人员的指挥。

第7条在线路上(含限界内)搬运超过50公斤的物品,必须设室内、室外专职防护人员。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域铁路沿线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域铁路沿线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域铁路沿线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10•【字号】成办发〔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域铁路沿线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域铁路沿线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5月10日成都市域铁路沿线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针对全市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的突出问题,强化顶层设计、源头治理、对标管理,切实提升成都市域铁路沿线安全质量和环境品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围绕建设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打造“三城三都”目标定位和空间布局战略,将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纳入成都市城市环境品质提升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城乡环境治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完成成渝高铁成都段、西成客专成都段、成贵客专成都段、成达动车组成都段、成灌线的试点示范治理工作。

到2022年底,排查发现问题治理率100%、宜林地段绿化率95%以上,基本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达到“环境净、景观美、面貌新、安全稳”的工作目标,不断提升成都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形象。

(三)实现路径。

与乡村振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以铁路沿线安全管控、环境卫生治理、风貌提升为重点,力争通过2020-2022年3年的综合治理,高标准、高质量打造“一带(生态景观防护林带)二区(建成区、农村区域)四网(道路、农田、河道、环村林网)多点(与地市州交界处、路河村口、互通立交、车站)”互为一体的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铁路沿线景观生态骨架,建立健全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使铁路成为展示我市“公园城市”建设成果的靓丽之窗。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铁科技[2012]187号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铁科技[2012]187号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铁科技〔2012〕187号)根据铁道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铁科技〔2012〕95号)、铁道部《关于规范铁路专用设备产品准入管理的若干规定》(铁政法〔2011〕202号),现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目录》)。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由铁道部分批公布,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本次公布《目录》中的产品,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铁路产品认证。

二、《目录》中的产品,原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其过渡措施按《铁道部关于铁路专用产品认证管理过渡的实施意见》(铁科技〔2012〕182号)执行。

铁道部2012年08月26日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136种产品)序号产品名称(类别)产品范围备注工务(6种)1铁路碎石道砟壹级道砟2扣件-系统W300-1型扣件系统3FC/SFC型扣件系统4扣件-非金属类部件铁道混凝土枕轨下用橡胶垫板制造特许证制度撤销后实施产品认证5道岔时速250公里高速道岔及其重要部件(含尖轨、辙叉、基本轨、护轨、整组道岔、弹性铁垫板)6时速350公里高速道岔及其重要部件(含尖轨、辙叉、基本轨、护轨、整组道岔、弹性铁垫板)供电(29种)1牵引供电及电力变电设备专用电动隔离开关2专用断路器(含电力高低压开关柜)3牵引变压器(含10kV电力变压器及箱式变电站)4牵引变电所交直流系统(含电力交、直流屏)5供电系统远动装置6综合自动化系统7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弹性吊索线夹8线岔9滑轮补偿装置10棘轮补偿装置11弹簧补偿装置12腕臂支撑装置200km/h及以上腕臂底座本体200km/h及以上14限位定位装置200km/h及以上15非限位定位装置200km/h及以上16终端锚固线夹200km/h及以上17中心锚结装置200km/h及以上18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200km/h及以上19接头连接线夹200km/h及以上20电连接装置200km/h及以上21软横跨连接装置200km/h及以上22软横跨悬吊装置200km/h及以上附加导线通用零件200km/h及以上24隧道支撑及定位装置200km/h及以上25隧道下锚补偿装置200km/h及以上26接触线铜及铜合金接触线200km/h及以上27绞线铜及铜合金绞线200km/h及以上28绝缘子瓷绝缘子200km/h及以上29复合绝缘子200km/h及以上通信(9种)1列车安全预警系统列车安全预警系统袖珍式和便携式预警器2列车安全预警系统道口预警设备3应急通信中心及现场设备4铁路电源及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设备5铁路综合视频监控系统设备6GSM-R数字移动通信交换子系统设备7GSM-R数字移动通信智能网子系统设备8GSM-R数字移动通信通用分组无线业务子系统设备9GSM-R数字移动通信基站子系统设备信号(18种)1信号机构LED信号机构2道口信号设备3列车运行控制系统ATP车载设备ATP车载设备4车载主机、应答器接收单元5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地面设备无线闭塞中心、临时限速服务器6车站列控中心设备、应答器、轨旁电子单元(LEU)7机车信号设备8轨道电路设备ZPW-2000(含UM)系列设备9车站电码化设备主要器材10计轴设备11车站计算机联锁设备12车辆减速器13信号集中监测设备14调度集中(CTC)设备15列车调度指挥系统(TDCS)设备16无线调车机车信号和监控系统设备17驼峰溜放控制系统设备18高分子材料钢轨绝缘件制造特许证制度撤销后实施产品认证运输(1种)1货物转向架机车(13种)1电力机车受电弓滑板制造特许证制度撤销后实施产品认证2转向架关键部件转向架总成3轮对组成4制动系统关键部件制动柜(电空控制单元及软件)5制动盘6闸片7闸瓦制造特许证制度撤销后实施产品认证8车体车体(车底架)9牵引变流器/整流柜牵引控制单元(含软件)10柴油机电喷控制器11控制系统微机控制系统总成/微机控制/控制装置(均含软件)12中央控制单元13车载监测、检测设备动车组(50种)1受电弓受电弓2碳滑板3车体车体总成4转向架关键部件转向架总成5构架组成6轮对组成7车轴8车轮9制动盘10齿轮箱组成11轴箱轴承12轴箱体及端盖13轴箱转臂及定位节点14制动夹钳单元(包括制动缸、闸片)15轴箱弹簧16空气弹簧17油压减振器18高度阀19差压阀20抗侧滚扭杆21牵引拉杆组成22万向轴及联轴节23制动系统制动装置总成24供风(压缩机)单元(包括干燥器)25车钩及缓冲装置车钩及缓冲装置总成26前端头罩开闭机构27牵引变压器牵引变压器及冷却单元28牵引变流器牵引变流器及冷却单元29牵引电机牵引电机(含冷却风机)30网络控制系统列车网络控制系统31空调系统空调机组(含控制柜、废排及换气装置)32车门系统塞拉门33司机室门34餐车上货门35风挡内风挡36外风挡37辅助电器充电机38电器柜、控制柜39辅助变流器(包括辅助电源装置)40轴报装置41其它重要零部件真空断路器(含隔离开关)42高压电器箱43避雷器44司控器45高压电压电流互感器46前照灯47自动过分相系统48电阻制动装置49电开水炉50其它部分电线电缆客车(3种)1车电部分DC48V漏电报警器2铁道客车轴温报警器制造特许证制度撤销后实施产品认证3客车运行安全监控系统(TCDS)设备车载子系统货车(7种)1转向架关键部件轮对2轴承保持架3制动系统关键部件闸瓦间隙自动调整装置4车辆滚动轴承故障轨边声学诊断系统(TADS)探测设备5车辆故障轨边图像检测系统(TFDS)探测设备6车辆运行品质轨边动态监测系统(TPDS)探测设备7车辆红外线轴温探测系统(THDS)设备——结束——。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运输、机务、工务、电务、建设部门是实施天窗修的主要责任部门,要确定专(兼)职管理人员,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合署到运输处施工科办公,负责本部门天窗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施工计划审批权限
第13条营业线施工实行铁道部、铁路局、车务段(直属站)分级管理,逐级审批制度。
1.铁道部审批的施工计划
(1)影响跨局旅客列车停运、变更运行区段、改变始发终到时刻和局间分界站运行时刻。
1.施工作业
(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以《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规定的距离为准)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及距离铁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内的非爆破施工;距离铁路行车线中心200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施工。参照铁道部“铁建设〔2008〕14号”
第7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施区段划分见附件3)。机车乘务员必须严格按限速要求操纵机车,按规定的慢行速度通过施工慢行地段。
第十四章施工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五章加强施工安全专项管理
第十六章施工考核和安全奖惩制度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组织和施工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两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并结合路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质监〔2010〕242号)现将《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铁道部前发《关于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监督人员考核办法和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的批复》(铁建设函〔2008〕433号)同时废止。

附件:1.铁路工程质量监督合格检测机构条件2.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基本情况表3. 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委托情况汇总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二日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增强监督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是指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监督机构)在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中,委托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的活动。

根据实际监督工作需要,监督机构可责成或安排建设单位组织针对性检测。

第三条铁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及相关部门的标准、规程、规范,遵循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监督检测实施第四条监督机构应根据监督工作重点和年度监督检查总体计划,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

各监督站应于每年的1月底前将年度总体监督检测计划报铁道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监督总站)核备。

当举报投诉及事故调查需要用检测手段提供数据支持时,监督机构可专门安排和组织相关检测。

道砟管理实施细则

道砟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文件任责铁路有限兰渝号设铁物兰渝〕64〔2012砟项目道发《兰渝铁路公司关于印细则》的通知实施供应管理位:各参建单)管理工程公司任公司(以下简称铁为做好兰渝路有限责”“砟装运、进场验范道管理,规目)道砟的供应项项目(以下简称”“办法、铁道部、路局以及公司物资管理收管理和质量控制,按照准化管理的要求,公标设项目结量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合建质,现细则》管理实施应项组织制定了《兰司渝铁路公司目道砟供执行。

请遵照发予以下,一二年五月十七日〇二—1—兰渝铁路公司项目道砟供应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公司项目道砟的供应工作,规范道砟生产、装运、进场验收管理和质量控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行业标准《铁路碎石道砟》()、《铁路碎石道砟》(铁科2008TB/T2140-技号),兰州铁路局《关于印发〈兰州铁路局道砟管理2008〕226〔细则〉的通知》(兰铁工函《关于发布〈成号),成都铁路局2009〕222〔都铁路局道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铁办号)、〕187〔2009《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采石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铁工号)文件中对铁路建设项目碎石道砟有关规定2952010〕〔以及公司物资设备管理办法、质量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坚持质量第一,保障供应,合理控制成本的基本”“宗旨,按照源头把关,过程控制,规范管理的原则,对道砟实施”“严格监管和质量控制。

第三条道砟的采购、供应和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的各相关施工单位,负责对进场道砟的数量、质量的真实性负责;监理单位作为建设管理的沿伸,负责对道砟的数量、质量进行全程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

鉴于道砟的特殊性,各相关单位必须强化管—2—.理措施,加强资源、采购、供应和检验试验、验收等环节的监控,正确处理供应、质量和成本的关系,结合项目沿线、周边及较远地区资源的实际情况,制订细化管理流程,保证道砟保质保量的供应。

成都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与招投标资格审查挂钩.

成都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与招投标资格审查挂钩.

成都铁路局文件成铁建设〔2011〕465号━━━━━━━━━━━━━━━━━━━━━━━━━━━关于重新印发《成都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与招投标资格审查挂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建设指挥部,部属铁路公司(筹备组:根据《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建建〔2009〕273号、《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铁建设〔2010〕205号,我局制定了《成都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与招投标资格审查挂钩考核实施办法》(成铁建设〔2011〕198号,作为强化我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

这个办法实施一段时间以来,对加强我局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铁路建设管理,强化施工安全质量卡控,特对这个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予以发布执行。

— 1 —原发《关于重新发布〈成都铁路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资格预审挂钩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铁建设〔2011〕198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2 —成都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问题与招投标资格审查挂钩考核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我局铁路建设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将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与招投标挂钩办法》(建建〔2009〕273号、《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铁建设〔2010〕205号及我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铁路局管辖的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及在成都局管辖范围内各客专公司管理的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

小型基建项目、更改项目及外委代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是通过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依据问题及事故的分类,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该记分将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我局投标项目的资格审查结果。

成都铁路局工务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成都铁路局工务施工作业放行列车条件

(1)曲线平面改造 一 (2)线路大修以外的破底清筛、成段更换轨 、 影 2 枕施工 (3)一次起道量超过100mm 响 (4)一次拨道量超过150mm 道 床 (1)一次起道量超过40mm,不超过100mm 路 (2)一次拨道量超过40mm, 不超过150mm 基 3 (3)利用小型爆破开挖侧沟或基坑(限于影 稳 响路基稳定范围) 定 的 施 4 成组更换道岔 工 作 (1)隧道内整体道床改造 业 5 (2)隧道铺底及中心沟改造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施工条件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放行列车条件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封锁施工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封锁施工 施工条件 封锁施工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但扣件必须齐全有效),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但钩螺栓至少每隔1根桥枕拧紧1根),特殊情况下由施 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不限速,特殊情况下由施工领导人决定 放行列车条件 开通后第一列5km/h,2小时内25km/h,45km/h12小时,60km/h 、80km/h各不少于6小时,其后正常。容许速度120km/h 以上线路, 120km/h6小时后恢复正常。 架设后限速45km/h,施工结束后恢复正常. 轨束梁及工字梁加固施工:施工期间速度不超过25km/h(D型梁直线 地段不超过45km/h,曲线地段不超过25km/h)。(1)架设施工结束后 首列15km/h,其后25km/h(D型便梁直线地段2小时内25km/h,其 后45km/h)。(2)拆除线路加固设备施工结束后,首列15km/h, 第 二列25km/h,之后45km/h12小时、60km/h、80km/h各4小时后恢 复正常。 容许速度120km/h 以上线路,80km/h、120km/h各24小 时后恢复正常。

成铁劳卫[2010]661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安全奖惩办法》的通知

成铁劳卫[2010]661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安全奖惩办法》的通知

急件 成都铁路局文件成铁劳卫〔2010〕661号━━━━━━━━━━━━━━━━━━━━━━━━━━━关于重新公布《成都铁路局安全奖惩办法》的通知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奖惩管理,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及安全效果奖惩,有力促进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全局运输安全生产稳步发展,特对《成都铁路局安全奖惩办法》予以修订,经路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成都铁路局安全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奖惩管理,严格安全责任追究及安全效果奖惩,有力促进各级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稳步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规范铁路企业奖惩工作的指导意见》(铁劳卫〔2009〕85号)、《成都铁路局职工奖惩实施办法》(成铁劳卫〔2009〕642号)和部、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各铁路办事处、局机关各部门及附属机构。

第二章 考核和奖惩第三条 百日安全考核。

根据铁道部百日安全表彰通报,路局每实现一个百日安全,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考核奖励。

1.奖励标准。

主要运输生产站段、公安基层所队按在岗职工人均100元奖励;其它单位按在岗职工人均60元奖励。

2.考核扣奖:(1)凡发生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对负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及追究责任的单位,核减百日安全奖励的100%。

(2)凡发生1件一般B类事故(作业人员责任死亡事故除外),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单位扣减百日安全奖励40%;对负重要责任的单位扣减百日安全奖励的30%,对负次要责任的单位扣减百日安全奖励的20%。

(3)凡发生1件一般C类事故,对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单位扣减百日安全奖励的30%;对负重要责任的单位扣减百日安全奖励的20%,对负次要责任的单位扣减百日安全奖励的10%。

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

CDG/01-2010总则成铁总工…2010‟33号(因襄渝线、达三线个别车站撤销,引起雨量警戒区段和防洪重点区段名称变化,现对已公布的《成都铁路局汛期安全行车办法》(成铁总工…2010‟233号)中附表2、附表3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请遵照执行。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1.附表2:“2010年成都铁路局汛期行车安全警戒雨量值表”中第23行“达三线:河市坝-农乐”改为“达三线:河市坝-三汇镇”。

2.附表3:“重点区段延长注意警戒时间表”中第24行“襄渝:河市坝-流溪场”改为“襄渝:河市坝-临巴溪”;第25行中“襄渝:长胜沟-三汇坝”改为“襄渝:高兴-三汇坝”)。

成铁总工…2010‟277号CDG/0102-2010成铁总工…2010‟327号《行规》第2次修改稿一、第6条第二点表格中第2行和10行修改为:二、第6条第五点修改为:“五、事故救援列车的轨道起重机是事故救援的专业设备,原则上不准挪作他用。

事故救援列车必须保持整备完毕状态,在接到事故救援命令30min内出动。

事故救援列车救援作业完毕,路局调度所应安排尽快挂回设置地点。

”三、第12条整条修改为:列检所布局如下表:四、第15条第三点第3项修改为:“3.车站值班员应在《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内登记使用时间、原因、调度命令号码、使用人及使用前后计数器号码。

”五、第31条第三点修改为:“三、路票的交递路票应在车站指定地点停车交递(执行施工特定行车办法时除外)。

”六、第44条第七点禁止机车重联的区间、台数和隔离辆数表格下增加:“注:①90t及其以下的机车可不受重联和隔离限制。

②SS4、SS3B型机车重联限制每台按两台计算。

③成昆线燕岗-西昌南间可采用1台SS3+1台SS4型机车重联运行。

”七、第53条列车中机车、车辆连挂、车钩摘解、软管连结与摘解分工表《行规》印刷本中第9行勘误为:八、第72条第四点表格中删除以下十行:九、第81条第二点进站信号机外制动距离内换算上坡度为6.0‰及其以上,列车停车后起动困难的车站站名表表格中删除以下一行:十、第87条第五点中宝成线、襄渝线两行修改为:十一、第96条第三点第(六)项第2、4小项修改为:“2.成都至成都南间运行,一律按成昆线规定开行下行列车的车站为优先发车站;4.成都北→院山线路所→龙潭寺;”十二、第96条第三点第(六)项增加1小项为:“7.成灌线(单)、成灌联络线成都站为优先发车站。

成都铁路局160—250kmh线路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

成都铁路局160—250kmh线路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

培训学习重点内容一、《成都铁路局160—250km/h线路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成铁安〔2010〕147号)摘要1、原发《成都铁路局列车运行速度160km/h及以上区段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成铁安〔2009〕432号)废止。

2、在160—250km/h 区段作业的新职、转岗、晋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熟知有关人身安全防范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现职人员进行年度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本区段线路、通信、信号、牵引供电维护人员必须经铁路局培训考试合格。

3、本区段严禁利用速度160—250km/h 的列车与前一趟列车之间的间隔时间进网作业。

4、步行上下工,应在防护栅栏(墙)外行走。

在不具备条件的地段,只能在列车运行速度小于160km/h的时间段内,列队在路肩上或路旁安全地段行走。

横越站场须走平过道或人行天桥、地道,区间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认两边无列车驶来时迅速通过,严禁抢越。

在瞭望距离不足及视线不良情况下不得横越线路。

5、遇有能见度不足200m的大雾、暴风雨(雪)、雷电密集、扬沙等恶劣天气时停止上道作业,必须巡查作业时,应在路肩上行走,并采取特殊安全措施,保证来车之前到安全地点避车;遇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时,按应急处理相关规定办理。

6、作业前,作业负责人须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不准用围巾、衣帽等裹遮耳目。

7、线路施工、维修作业必须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防护人员由身体健康,语音清晰,无眼(耳)疾、心脑血管等疾病的正式职工担当,经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在防护作业中须认真履行职责,联系和掌握列车在作业区段的运行时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

防护作业中不准从事与防护无关的工作,严禁擅离职守。

8、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必须携带有效的通信设备,至少每3分钟联络一次,若联系中断应视为有列车接近,现场防护员必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下道避车,驻站联络员即报告车站值班员采取特殊安全措施。

(完整版)成都铁路局旅客乘降所客运组织管理办法

(完整版)成都铁路局旅客乘降所客运组织管理办法

附件一:成都铁路局旅客乘降所客运组织管理办法为了确保旅客运输安全,加强对旅客乘降所(简称:乘降所,下同)客运组织的规范管理,防止旅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结合我局乘降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车要求1.各乘降所必须严格执行“有客运作业的列车,无特殊情况应接入有站台的线路”的规定,严禁擅自变更接车线路。

2.遇特殊情况客车不能接入固定线路停靠站台时,列车应尽量接入邻近站台的线路,并提前预留出方便旅客乘降的通道。

3.遇两列均办理客运业务的列车在乘降所会车时,列车调度员和车站值班员应合理安排接车时机,确保两列客车会车间隔时间不少于6分钟,并且车站应合理安排两列客车的停靠线路,以确保旅客安全、有序和快捷乘降。

二、人员安排1.凡在乘降所办理旅客乘降的客车,车站站长(或值班站长,下同)必须亲自到场指挥,安排工作人员组织旅客乘降,组织时应在列车中部适当位置,便于旅客组织、监控和防护。

2.乘降所应加强站区协作,除站长外,应至少安排两人负责旅客乘降安全组织工作。

有条件的乘降所还应组织车站其他工作人员全程参与旅客乘降组织工作,指导旅客安全候车,引导旅客出站。

三、安全管理1.乘降所在站内、外醒目处和通道处应合理设置有关禁止钻车、扒车和抢越股道等内容的警示标志,加强安全宣传和站区管理。

2.乘降所必须在车站明显位置向旅客公告最新的客车到开时刻、停靠站和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的宣传标语,在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旅客进出站通道标志和安全警示标志,各站段要定期组织对乘降所相关标志进行清理规范。

3.车站应会同派出所(驻站公安)开展各项安全宣传,加强周围客流吸引区的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定期和有重点地深入车站周边学校、村镇、企业单位等开展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活动。

4.各客运段和有担当任务的车务段要因地制宜的细化和完善担当客车的乘降所作业程序,班组职工必须掌握和熟记运行区段的站顺、到开时刻、站台方向、乘降环境、照明情况、客流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

成都铁路局通信机房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铁路局通信机房管理办法(试行)

CDG/DW255-2010成都铁路局通信机房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局管内铁路通信网运行维护质量,保障铁路运输安全、高效,特制定《成都铁路局通信机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实现机房环境条件良好,机房规章制度全面严格,设备运行管理和维护操作规范。

一、总则通信机房的环境、设备、管理、安全和质量应符合国家、铁道部、路局有关法规、标准、制度的规定,满足设备可靠稳定运行要求。

二、机房分类一类机房:铁路局及省会通信枢纽机房,客专调度所枢纽等机房;调度主系统、骨干传输OTM设备、集中网管、GSM-R核心节点、数据网大区和核心节点等重要设备所在机房。

二类机房:其它有人机房。

三类机房:无人值守机房。

三、机房环境(一)温度、湿度1.各类机房必须配备温湿度表,以监测机房的温湿度状况,并定期计量。

2.各类机房温湿度均应接入电源及机房环境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3.各类机房温湿度要求一类机房:温度10℃~28℃;相对湿度30%~70%。

二类机房:温度10℃~30℃;相对湿度20%~80%(温度≤28℃,不得凝露)。

三类机房:温度5℃~32℃;相对湿度15%~85%(温度≤30℃,不得凝露)。

在实际确定机房温湿度指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机房环境温湿度应满足设备长期工作条件要求。

(2)蓄电池室温度应保持在15-30℃,相对湿度:20%~80%(或对蓄电池采取特殊环境措施)。

(3)对于分类不清的通信机房,按上一类机房环境要求执行。

(4)对于机架密集度高,设备散热量大的通信机房(如IDC机房),按照电子信息机房标准执行。

(二)防尘、防静电1.机房窗户应密封;一、二类机房在进入机房前应设有防尘缓冲带。

2.机房内的通信设备应保持清洁干净,无灰尘。

设备风扇、过滤网清洁干净。

3.机房要具备防静电的各种设施,如防静电地板、腕带等。

(三)消防1.铁路局及铁路地区所在地通信枢纽机房应配备通信机房火灾自动灭火、报警系统。

2.对于不具备火灾自动灭火、报警系统的机房,要按规定配备足够、有效和适合通信机房使用的灭火器材。

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防护管理办法(225号)

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防护管理办法(225号)

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防护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工务系统施工和防护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使各项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按照《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成都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及部、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防护条件第1条办理封锁施工及临时封锁施工手续的施工作业项目及限速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1-2.2.4条的规定。

第2条办理天窗手续的作业项目及天窗外的作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及《关于规范工务维修天窗点内(点外)作业项目通知(暂行)》(工函〔2010〕183号)有关规定。

(关于规范工务维修天窗点内(点外)作业项目通知(暂行))第二章防护办法第3条凡在施工封锁、维修天窗及列车间隔时间内进行的施工、作业和线桥设备检测,均设置驻站联络员及现场防护员。

若施工和作业范围较长(一般指区间超过75m、站内超过50m)、长大桥梁、隧道、小半径曲线地段及瞭望困难地段(要求各段列出具体位置,纳入《段细》)、照明不良和干扰大的地段应增加现场防护员数量。

若作业地点通讯不良,应增设中间联络防护员,确保施工作业现场与车站驻站联络员保持通畅。

第4条在区间、站内线路或道岔上施工,使用移动停车信号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时,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2.2.10条的防护办法。

第5条在繁忙的大站场、编组场、驼峰下道岔群巡道必须设专职防护员,严禁单岗巡道、检查线路。

第6条在维修天窗内进行《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附件所列《工务维修天窗作业项目》时,执行《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2.2.7-2.2.8条的防护办法。

第7条160—250km/h线路在维修天窗内进行施工、维修、巡检天窗作业项目时,执行《既有线提速200~250km/h 线桥设备维修规则》第11.3.1-11.3.3条的防护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03•【字号】成办函〔2019〕77号•【施行日期】2019.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9〕77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7月3日成都市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为全面改善我市铁路沿线综合环境质量,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9〕7号)精神,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战略目标,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铁路沿线环境治理的工作部署,以铁路沿线安全管控、环境卫生治理、风貌提升为重点,推进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集中整治铁路沿线“脏乱差”,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铁路沿线环境。

二、治理范围全市范围内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含运营铁路和新建、改扩建等在建铁路)。

三、工作目标利用2019年至2022年4年时间,对成都市范围内铁路沿线环境开展全面整治,消除环境卫生盲点死角、薄弱环节和安全隐患。

到2020年底,完成试点示范铁路沿线的环境整治,排查发现问题治理率100%、宜林地段绿化率95%以上;到2022年底,完成所有市域铁路沿线环境整治,排查发现问题治理率100%、宜林地段绿化率95%以上,基本消除铁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全面提升我市人居环境质量和城市形象。

四、重点任务(一)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排查铁路线路两侧建造、生产、加工、储存或者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场所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排查铁路线路两侧采矿、爆破作业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铁路安全保护要求;排查电气化铁路附近从事排放粉尘、烟尘及腐蚀性气体的生产活动是否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查铁路沿线是否存在易被风刮落的彩钢瓦、彩钢棚、塑料薄膜等轻质建筑材料和物体;排查铁路桥梁的通航净空高度是否符合标准,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设置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管理维护单位是否履行日常管理、维护职责;排查铁路道口、铁路人行过道和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界碑标桩是否规范设置,道口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成都铁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成铁安【2009】415号

《成都铁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成铁安【2009】415号

关于印发《成都铁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既有线基建施工(指站改、新线插入段、信号倒替、电气化工程等)的组织、验收交接和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和《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铁建[2008]23号),以及《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铁运[2008]780号),结合路局实际,经研究制定了《成都铁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各管区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铁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办法为加强既有线基建施工(指站改、新线插入段、信号倒替、电气化工程等,以下同)的组织、验收交接和安全管理,明确既有线基建施工的验收交接程序,以及各部门和建设项目管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行车组织单位的职责,明确既有线基建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卡控、应急处理预案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加强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一)成立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建设副局长、主管运输副局长副站长:主管工电副局长,主管安全、机辆副局长,总工程师组员:建设、运输、工务、电务、机务、车辆处,总工室,安监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验收交接、应急处理等各项问题,确保既有线基建施工组织有序和安全、平稳过渡。

在路局既有线基建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验收交接组。

验收交接组由主管业务处牵头任组长,成员由相关业务处和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组成。

验收交接组的主要职责:对需开通使用的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负责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组织有关单位办理交接;对施工前不能完成验收交接的设备,负责预先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确认具备施工条件,并在施工完成开通前进行检查验收和组织有关单位办理交接;负责协调处理验收交接问题。

设备接管单位要制定工程质量监督和验收交接管理办法,成立由主要领导总负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质量监督、验收交接、处置原则和应急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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